王伟进:用好新兴技术工具,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 本中心主办的“中国新型城镇化与城市治理现代化”全国学术研讨会日前举行。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等校以及《江海学刊》等相关学术机构的知名专家应邀到会,并发表学术演讲。现将部分专家观点,分期刊发,以飨读者。 ” 王 伟 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副研究员 用好新兴技术工具,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科技支撑是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当前各种新兴技术广泛介入有效推动着我国的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从我国各地的社会治理实践看,新兴技术介入社会治理主要源自社会复杂性的增加和政府治理能力尚为有限的双重现实需要。 功能形态上,技术介入社会治理主要发生在风险管控、政务集成、社会赋权三个维度上。风险管控表现为新技术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干预中可发挥重要作用。政务集成表现为新技术日渐瓦解政府条块间的信息壁垒,倒逼政府内部信息互联互通与业务协同,以及推动政府及时回应服务对象,主动提升公共服务的互动性、精准性乃至公平性上。社会赋权表现为技术与数据优势让市场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得到赋权,许多社会治理难题在公私合作中迎刃而解。同时,移动互联网促进了新社群的形成与群体利益的再组织化,公众依托新技术工具的利益表达、协商、保护、整合渠道大大拓展,公众参与更为便捷。 技术本身以及技术与资本等力量的结合在简化社会复杂性的同时也增加了社会复杂性,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同时也构成对政府治理能力的新挑战,在风险管控、政务集成、社会赋权三个功能维度上给政府带来新的治理困境。如,在风险管控维度上,技术介入面临简化的信息失真、政府规制的滞后等治理失措困境。在政务集成维度上,技术介入面临数字及其衍生权力扩张困境。在社会赋权维度上,技术介入面临资本失序及与公共利益平衡困境。对此,建议在对待技术介入社会治理的问题上,应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技术创新与治理创新并重、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并重。 排版 | 汤秀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