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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模板:医保合规自查制度(附自查表 + 整改台账)

导语
这一篇不一样。前面几篇讲的是"怎么查",这一篇直接给制度。
给的是一份能签字印发、能挂墙、能拿给检查组看的制度全文。加两张表:一张是逐人逐项打钩的自查检查表,一张是从问题到闭环的整改台账。
用之前先看三句话:
第一,制度不是写给人看的,是写给追责用的。检查组翻制度,看的是"哪个环节该谁负责、没做到怎么办"。写不出这两样的制度,等于没有制度。
第二,制度必须有法条来源。没有法条来源的制度是"自选动作",写起来一套、执行起来靠自觉,出事了不认。
第三,制度必须配表。没有表的制度,执行起来就是各凭理解,一年之后没有一份可追溯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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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
本制度依据下列文件制定:
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5 号);
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三、国家医保局《关于对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集体约谈的通知》(2026 年 2 月);
四、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 2026 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五、《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 号);
六、《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 2 号)。
先说清楚依据为什么这么列。
《条例》是上位法,管的是"什么不能做、做了怎么罚"。《实施细则》是配套,管的是"具体怎么算违反"。《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管记录怎么写。三份文件性质不同,一份都不能少。
很多单位的制度只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这一句在检查现场是无效的。依据必须具名到文号。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全部科室、全体卫生技术人员、医保管理人员、收费人员、药品与耗材管理人员,覆盖门诊、住院、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用设备的全部医保基金使用行为。
第三条 核心原则。
一、合规优先于收入。 任何科室不得以创收为由要求或默许违规收费。
二、记录即证据。说了不算,只以有记录的行为为准。
三、谁经办谁负责、谁审签谁负责。
四、问题必须闭环。 发现问题不整改,等于没查。
第四条 责任主体。
本机构法定代表人为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医保合规第一责任人。
这句话不是套话。把名字和职责写进去,制度才有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设立医保合规管理小组。
本机构设医保合规管理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医保办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医务、护理、病案、财务、药械、信息各条线负责人。
第六条 工作职责分工。
这张表的作用是堵住"人人有责等于无人负责"。每一行都要能对应到一个具体的人。
第七条 例会要求。
医保合规管理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专题研究本月医保运行数据与自查发现的问题,形成会议记录,载明出席人员、议题、议定事项、责任人、完成时限。
会议记录要存档,这是最容易被检查组要走的材料之一。理由是:制度写了要开会,那就得拿出开过会的证据。
第三章 自查内容与频率
第八条 自查内容。
按六个维度开展,每个维度有对应的法条落点:
第六维度里"科室出租承包"这一项要单独说一句。《条例》第四十条明确禁止定点医药机构"将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的服务转包、分包"。整科对外承包、或把科室交给外单位按项目分成,都属于这一条。
第九条 自查频率(三档)。
三档的逻辑是频次递减、深度递增。日常自查解决"当期不漏",月度自查解决"当月有问题自己先发现",专项自查解决"历史遗留"。
第四章 自查工作流程
第十条 六步流程。
一、组建小组、明确分工。 每次自查前明确本次组长、成员、起止时间。
二、对照标准全面排查。 以国家医保局 2026 年精神医学类典型问题清单、六大类违规行为(诱导住院、虚假住院、虚构病情、虚构诊疗、伪造文书、违规收费)为核心依据,采用病历抽查、现场巡查、数据核对三种方式结合。
三、填写逐项检查表。 一人一表,逐项填写检查结果,不合格项须精准描述问题,不得只写"不合格"三个字。
四、登记科室总台账。 由医保联络员统一整理,按入院管理、诊疗行为、病历书写、收费规范分类归集。
五、编制综合汇总表。 对照违规行为类别逐类填写自查结果,无问题的明确写"经自查未发现"。
六、撰写正式报告。 以检查表、总台账、汇总表为原始依据,形成书面报告,经科室主任签字后上报。
第十一条 资料闭环要求。
数据自查表到科室总台账到综合汇总表到文字报告,四层资料必须层层支撑、相互印证。
这一条是自查工作的核心。四层资料的关系是举证关系:报告里的每一个数字,都能追溯到汇总表;汇总表的每一类问题,都能追溯到台账;台账的每一条,都能追溯到具体的检查表。
检查组一旦抽定一份检查表往上报,四层全对得上,自查才算真的做了。对不上,就会被怀疑是事后补做的。
第十二条 问题整改要求。
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能当场纠正的当场纠正。
二、明确责任人与时限。 每一项问题指定直接责任人与整改完成时限。
三、无违规金额的完成规范整改;有违规金额的及时足额退费。
四、整改完成后复查,复查情况如实登记。
第五章 附表
附表一:医保基金使用自查自纠检查表(逐人逐项)
表头基本信息栏(表外填写):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管床医师、检查人、检查日期。
表怎么填,三个要点:
一、"不合格"不是结论,是起点。"不合格"三个字后面必须有"问题描述",写清具体是什么问题、在哪一页。
二、涉及金额要填。金额是判断"要不要退费、退多少"的直接依据。金额空着,整改就没法闭环。
三、复查情况要有人签字。谁复查、什么时候复查、复查结果如何,三样齐了这条才算闭环。
附表二:医保自查问题整改台账(科级总台账)
台账表头(表外填写):科室、自查周期、自查人员、整改负责人。
台账与检查表的区别:
两张表都要有,不能合。因为它们的读者不同:检查表是给检查组看的,台账是给管理层看的。合成一张,两个用途都会打折。
附表三:整改状态说明
"已闭环"是唯一可以销号的状态。 自报完成不等于闭环,必须经复查人核实签字。这一条是防止"整改走过场"的最后一道闸。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培训要求。
医保合规管理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全员医保合规培训,培训须留有通知、签到、讲义、考核四件套。只有签到表证明不了"讲了什么、学进去了没有"。
第十四条 考核与追责。
一、自查发现的问题,纳入科室与个人绩效考核。
二、因未履行本制度导致医保基金损失的,按本机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处理。
第十五条 制度生效与修订。
本制度经本机构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医保合规管理小组负责解释。上位法或上级政策调整时,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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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落地最常见的三个死法
制度文本给完了,说三句实话。
上下左右看过的制度不少,真正跑起来的不到三成。没跑起来的,死法基本就这三种。
死法一:抄得太像,落不了地
很多单位的制度是从同行那里拿来的模板,改个名字就印发。问题在于,模板里的组织架构和本单位对不上。
比如模板里写"信息化管理部负责数据传送",而本单位根本没有这个部门;模板里写"医保联络员每周汇总",而本单位是兼职,一周只有半天做医保。
制度落地的前提,是每一个责任岗都能对应到本单位的真实岗位和真实的人。 抄模板可以,但第七章的职责分工必须重写,逐条核到人。
死法二:只挂制度,不发表格
第二种死法最普遍:制度写得完整,但没有配套表,或者表格只发下去、不要求回收。
结果是没人知道该往上面填什么。表在每个人电脑里躺一年,检查组来了才想起来填,一填就是整年的同一天日期,一眼就能看出是补的。
表格要跟着制度一起发,且必须明确回收人与回收周期。 没有回收要求的表,等于没有表。
死法三:查了问题,不闭环
第三种死法最危险。自查发现了问题,也登记了,但没人跟踪整改,台账上的状态永远停在"整改中"。
这在检查里会被读成两种可能:一种是"查出来了但没改",属于主观故意;另一种是"根本没查,台账是补的",属于伪造文书。两种解释都比问题本身严重。
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给每一条问题定死复查人和复查日期。 复查人不能是整改责任人本人,这是制度设计的底线。
制度签完字只是第一步。三件事不做,制度就是纸。
第一件,本周内把两张表印出来试填。
不要等下次检查才填。本周抽 5 份在架病历,用附表一各填一份,看看表里的 12 项好不好填、有没有填不出来的。填不出来的那几项,说明你现场还没法核实,那才是真问题。
第二件,本月内把"三档自查频率"落到日历上。
日常自查每周一次、月度自查每月一次。把日期提前定死,写进科室日历。制度里写了频率,日历上却查不出对应动作,这一条就废了。
第三件,把依据文件的原件收齐归档。
第一章列了六份依据文件,把这六份文件的原文(打印件或电子件)收进医保合规档案盒。检查组问"你们的依据是什么",能当场抽出原文,比背条文有用十倍。
收口
制度的价值不在写得多全,在于它能不能被拿出来当证据用。
一份制度如果回答不了三个问题,就是无效的:谁负责、什么时候做、做没做怎么证明。
写得再漂亮,不如表上有一行真实记录。
下一篇换一个角度:制度管住了流程,但流程里最危险的一步,是有收费、没报告。这一步走错,定性就从"违规退费"变成"移送公安"。下一篇专门讲这一步的界在哪。
下一篇:《医保案例警示:什么样的「虚构服务」会被移送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