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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视频说明了业主为什么要维权,为什么要铲除万恶的前期物业制度!

这则视频说明了业主为什么要维权,为什么要铲除万恶的前期物业制度!

   许多准备成立业委会的业主朋友经常向笔者诉苦,他们竭尽全力在小区宣传成立业委会的目的、意义、好处,可响应的业主并不多,许多人对此不但不关心,甚至还不觉得被开发商、物业侵权了。这可怎么办呢?真是跪久了,都已麻木了,站起来反而不适应了!

    笔者对此情形也只能苦笑,许多人心中的奴性早已根深蒂固,当年鲁迅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也只能是拿起笔大力鞭挞,例如他写的《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就是最形象的表述,还有在《立论》中发出的疑问“说谎的得好报,说必然的遭打,我得怎么说呢?”,已过一百年了,仍萦绕在国人的心头。

   但我们对此绝不能听之任之,仍要努力使“沉睡”中的业主尽快觉醒。中国革命为什么能成功,其中最重要的一项经验就是我党坚持不懈的发动群众,使劳苦大众认识到被剥削、被压迫的现实,从而团结起来推翻这个旧世界。所以,业主维权的首要工作,就是要使大家意识到自己被开发商、物业欺压的事实。被人欺负了,自己还不知道?是的,许多人真不知道。这是因为长期以来对业主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等不完善,物业与业主的地位完全不平等,致使大量的业主早已习惯、认可了被侵害。请看下这则购房人收房过程的视频。

   这是在某小区物业收费处,一购房人办理进户与物业人员的对话:

购房人:我交(收)房是不是必须得先交物业费才能交付?

物业员工:是的。

购房人:那交物业费的周期从什么时候开始?

物业员工:13号楼从一月份。

购房人:为什么不是从正式交付(房产)时开始交(物业费)?

物业员工:物业费是从物业入住,然后集中交付期开始算。这是合同上写的。

购房人:房子还未交付给我,为什么要我承担物业费?

物业员工:如果是房屋质量导致收不了房,您可以和地产联系。

购房人:这期间的物业费不是应该由地产承担吗?

物业员工:不管谁承担,物业这边是不承担的。

购房人:我如果不交这个物业费就收不了房?

物业员工:是的。

   下面是记者找物业负责人询问此事。

记者:物业的记费规则是从开发商集中交付日开始计算?

物业负责人:从集中交付开始,业主来不来收房,法律规定这个房屋的产权已经是业主了,业主必须承担这个费用。

购房人:我的购房合同中约定,“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签署相关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可物业要求收房必须交纳物业费,这有什么法律法规支持吗?

负责人:我们和业主有物业合同。

购房人:可我和您签了物业合同吗?

负责人:你签不签我们已经地产集中交付开始,小区合同产生效率(力)了。

记者:这样交物业费就成了业主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了?

负责人:对

记者:但合同中写的出卖人不得已交纳物业费作为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例,这不是矛盾吗?

负责人:那你去找纪检公司(语误)沟通吧。

   以上情形,每名购房人在收房入住时,都会遇到吧?有些业主早已是义愤填膺,可有些人觉得这很正常呀,不交费凭什么入住呀?

   视频中记者和购房人已说的非常明白,购房合同中约定不得已交物业费作为收房的前提,同时购房人与物业并未签订物业合同,物业凭什么要求购房人必须先交物业费才能收房呢?而且还必须将前一段因房子质量问题导致未收房期间的费用也交上!物业负责人被问得理亏词穷了,竟来了一句“那你们去找纪检沟通吧”,完全就是一副无赖的嘴脸,老子就这样,爱咋咋地,你有招使去!

   百姓掏空六个钱包、背上后半生的债务购房,本是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为什么要由物业交付,而且必须要由前期物业来办呢?所有的商品买卖中,好象只有买房这么奇葩吧?买房是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关系,而与物业是服务合同关系,为什么一定要把这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硬扯到一起,使物业牢牢卡死购房人。好像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部门还支持开发商、物业的这种做法,否则业主怎么投诉无门、石沉大海呢?

   有人说现在不错了,以前更甚。是的,笔者记得二十年前我们本地进户时,物业要收好大一笔入户费的,包括两年的包烧费(那时没有集中供热,由物业负责包烧)、两年的物业费、封闭阳台、防盗门费……少交一分,就不给钥匙。所有的小区进户都是这样,大家真就习惯且认可了,也没见那个主管部门出来说这是违法的。

   上述怪象都是万恶的前期物业制度造成的,是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恶果,但这只是业主被欺压的开始,等业主入住后,各种烦恼真是无穷无尽。什么房子漏水无人修、小区脏乱差、电梯卡门禁卡失效那都是常态,物业打骂业主、业主有家不能回都不算新鲜事!

   看到这,那些还在沉睡或者说装睡的业主还不应该觉醒吗?还没意识到自己权益被侵害?还能对这些恶行听之任之吗?所以,已觉醒的业主,要不断地向其他业主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业主拥有的各项权利、以及优秀小区维权的成绩,这样才能团结更多的业主。

   改变人的认知的确很难,想想当年我党发动广大群众是何等艰苦,但最终取得了革命胜利。我们现在仍要以老一辈革命家的坚强意志为榜样,只要大家团结一致、积极努力,一切侵害业主的行为终将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