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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要不要返区?返区就会被统筹么?

小升初要不要返区?返区就会被统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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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小升初,返区、返穗具体是什么政策?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什么时候办理?本文以2025年广州各区政策为例,帮大家梳理清楚!

什么是返区生/返穗生?

本市返区生(跨区生):户籍在A区、学籍在B区,需要返回户籍A区升学

外市返穗生:户籍在广州市、学籍在外市,需要返回广州市升学

特别强调!返区的办理是属于政策内的,跟拿到的票没任何关系。只有你的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个地方,要返回户籍区参与政策内的升学才需要办理!

举例:

1、小A户籍在A区,学籍在B区,想要回到A区升学,需要办理返区

2、小A户籍学籍都在A区,拿到了B区某公办/民办学校的票,想要去B区就读初中,不需要办理(也无法办理)

3、小A户籍在A区,学籍在B区,拿到了C区公办/民办学校的票,想去C区就读初中,不需要办理

各区具体政策

越秀区

(一)办理地址:

越秀区少年宫大南校区(地址:大南路仙湖街62号)。(二)办理时间:

5月7、8日(星期三、四),8:30—11:00、14:30—17:00。

(三)佐证材料和相关要求:

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地址页、父母和学生本人页。

身份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

在越秀区的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或拆迁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所租房屋为市内唯一居住地),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打印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个人名下房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或下载“穗好办”app,搜索“自然人个人名下房产查询”,查询目的选择“入学”,下载并打印《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

外区学籍的毕业生需提供广州市学籍号和全国学籍号,外市学籍的毕业生需提供全国学籍号。

本市(包括越秀区)民办小学学籍的毕业生需提供五、六年级学费缴费单据(如无票据,请打印缴费的银行流水或缴费截图证明)。

(四)返区升学安排:

广州市(非越秀区)

公办小学学籍的返区生

须具有我区完全房产(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为本房产的全权所有者),房产属性为住宅;学生实际居住在我区,且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人户一致;完全房产的产权面积达到30平方米及以上,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可参加我区电脑派位。

广州市民办小学学籍的返区生

分为电脑派位和统筹安排两种情况:

1.参加我区电脑派位。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学生监护人须具有我区完全房产(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为本房产的全权所有者),房产属性为住宅;(2)学生实际居住在我区,且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人户一致;(3)完全房产的产权面积达到30平方米或以上。

2.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若学生监护人不具有我区完全房产,需出具我区住址的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拆迁协议、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等,且该住址是广州市唯一居住地。

外地学籍的返区生

分为电脑派位和统筹安排两种情况:

1.参加我区电脑派位。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学生监护人须具有我区完全房产(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为本房产的全权所有者),房产属性为住宅;(2)学生实际居住在我区,且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人户一致;(3)完全房产的产权面积达到30平方米或以上。

2.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若学生监护人不具有我区完全房产,需出具我区住址的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拆迁协议、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等,且该住址是广州市唯一居住地。

荔湾区

(一)办理地址:

关注“荔湾招考”微信公众号,进入荔湾招考公众号,点击菜单“小升中-返区申请”,进入申请系统。

提醒:不需要到现场提交资料;

(二)办理时间:

4月30日至5月8日

(三)佐证材料和相关要求

1.父亲户口簿、身份证;

2.母亲户口簿、身份证;

3.学生户口簿、身份证;

4.学生医学出生证;

5.不动产登记查册表或房屋租赁合同

6.不动产登记查册表请按本文最后一部分的要求准备资料;

7.全国学籍系统的学生信息,由就读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打印《学籍基本信息》表,并盖学校公章;

8.广州市学籍系统的学生信息,由就读学校在“广州市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信息》表,并盖学校公章(在广州就读小学的学生须提交);九、从事环卫工作的监护人需要提供近两年务工合同、近两年缴交社保清单( 须在人社局或人社相关系统打印)、广州市环卫工人子女入学证明(由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系统工作出具)

(四)返区升学安排:

经审核通过,户籍在荔湾区需要返回荔湾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采用电脑派位升学。

海珠区

(一)办理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486号)

(二)办理时间:

5月7-8日当天9:00-11:30、14:30-17:30

(三)佐证材料和相关要求:

1.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地址页、父母和学生本人页),如户籍材料未能体现亲子关系则需提供其他有效佐证材料。

2.学生二代身份证。

3.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海珠区的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监护人名下有房,则提供房产证明或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或拆迁协议书;监护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在海珠区租赁住宅用途的房屋作为本市唯一居住地,则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信息采集表》)等。

4. 学籍材料:“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导出的“学籍基本信息”表,有广州市学籍的学生还需提供“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学生信息”表(由原就读学校提供)。

5.彩色小一寸近照1张。

(四)返区升学安排:

具有本区户籍但无本区学籍的外地或外区应届小学毕业生拟返回海珠区升读初中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提交申请并附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公办初中学位。

天河区

(一)办理地址:

不同学校受理地址不同,请各申请人按照预约时学校告知的递交材料的形式、时间段和地点递交材料。

(二)办理时间:

5月6、7日早上8:30-12:00,下午2:00-5:30(仅限以上时间段预约),请各返区生申请人拨打天河区实际居住地对口中学的预约电话,预约具体办理时段

(三)佐证材料和相关要求:

1.户口簿(或户主页、父母和本人页)。户口簿无法体现亲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等材料。

2.学生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在天河区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如与学生户籍地址相一致的天河区房产证、宅基地证,合法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无广州市房产租住在天河区内的,须提供在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同时须提供父母、子女的“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

3.小学毕业生学籍佐证材料。须提供就读小学在“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籍基本信息表”(或提供真实有效的全国学籍号)。其中,在广州市内小学就读的,还需同时提供就读小学在“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信息表”(或提供真实有效的广州市学籍号)。

(四)返区升学安排:

凡属我区初中招生范围的返区生、跨地段生,经区教育局审核,符合“人户一致”条件,按地段对口直升方式升学;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同时,符合条件的返区生可参与清华附中湾区学校、执信中学天河校区、天河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天河外国语学校智慧城校区电脑派位

黄埔区

(一)办理地址:

1.申请报名的学生请于5月7日(5月7日上午8:00开启报名服务器,下午24:00关闭报名服务器),登录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管理系统(http://yezs.hpedu.net:8080/) —小升初外地返穗生、跨区生报名入口进行实名注册。

2.成功注册的学生请于5月7日(5月7日上午8:00开启报名服务器)—5月8日(5月8日下午24:00关闭报名服务器),登录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管理系统(http://yezs.hpedu.net:8080/) —小升初外地返穗生、跨区生报名入口进行信息录入和资料上传,并予以确认[未确认的学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逾期视作未确认)]

(二)佐证材料和相关要求

1.户口簿。

上传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黄埔区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或合法监护人页和学生本人页,入户时间截至当年4月30日。

2.学生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在黄埔区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

上传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籍地址相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或拆迁协议书。

无广州市房产租住在黄埔区内的,须上传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所租房屋应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及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打印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个人名下房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3.小学毕业生学籍佐证材料。

上传盖毕业小学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此表由毕业小学登录“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在广州市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小学从“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表”)。

4.上传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出生证明。

5.上传学生彩色电子照片。

温馨提示:报名管理系统暂时不支持手机上传资料,请家长使用电脑上传。

(三)返区升学安排:

经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可按本区小学毕业学生的升学办法安排升学

白云区

(一)办理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少年宫(白云区金钟横路白兰二街18号101房)(二)办理时间:

5月7-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三)佐证材料和相关要求:

1.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身份证回执)。

3.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

4.跨区生应提供其毕业小学登录“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 所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表” 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的“学生学籍卡片”,加盖学校公章。

返穗生应提供其毕业小学登录“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的“学生学籍卡片”,加盖学校公章。

5.白云区小学升初中跨区(返穗)升学申请表(详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一式两份,贴学生本人小一寸红底照片。

(四)返区升学安排:

获批准的跨区生(返穗生)由各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番禺区

(一)办理地址:

暂时未找到详细资料,家长们可打电话咨询

暂时未找到详细资料,家长们可打电话咨询

(二)办理时间:

5月7-8日(三)佐证材料和相关要求:

● 市桥城区教育指导中心:84509135、34589568

● 西片教育指导中心:34770233、34715686

● 北片教育指导中心:84788564、84792984

● 南村教育指导中心:84763733、84763298

● 化龙片教育指导心:39339973

● 石楼教育指导中心:34862100、34860718

● 石碁教育指导中心:34560203、84551812

● 沙湾教育指导中心:84731908

● 番禺区教育局:84641656、84641676

(四)返区升学安排:

具有番禺区户籍在户籍地学区外学校或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到户籍地段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经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对符合条件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者,可按该学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的办法安排升学。

因特殊情况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当年8月下旬向户籍所在地育指导中心递交补报名申请,符合条件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学区内的公办初中学校。

增城区

(一)办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二)办理时间:

5月7日至8日(三)佐证材料和相关要求:

报名资料准备:

1.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或被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加本人页面)。

2.实际居住地有效文书资料。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及发票、宅基地使用证、集资房权属资料、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等。

其中提供房产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拥有该房产 50%以上(含 50%)份额。

适龄儿童的父母没有房产(在广州市范围内没有房产),使用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申请入学的,房产权属为祖父母全权所有或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全权(100%)共有。申请学生户籍地址与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地址相同的,按“人户一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进行安排学位。提供租赁房屋作为住址为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必须核查申请人是否有房产(适龄儿童属增城区外广州市内户籍的,要求广州市内无房产,适龄儿童属增城区内户籍的,要求申请入学镇街内无房产)。各教育指导中心安排房产核查,申请人不需要提供房产查册材料。已租赁给他人居住的房产,如果已使用申请入学的,原则上五年内不再为房产业主或其他承租者安排该房产学区的学位(同一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除外)。

3.小学入学需要提交儿童预防接种证(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进行查验)。

4.初中入学需要提交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由毕业学校登录学籍管理系统打印)。

(四)返区升学安排:

具有增城区户籍且在户籍地段外学校或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的 学生,要求到户籍地段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经户籍所在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符合条件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者,可按该镇街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的办法安排升学。

凡在我区升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其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由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为其统筹安排学位。具体办法由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

花都区

(一)办理地址:

城区教育指导中心一楼大堂(地址:天贵北路与杜鹃三街交叉路口)(二)办理时间:

5月7日起。

户籍在花都区城区四个街道内的申请时间是5月27日—28日(具体时间以各教育指导中心招生细则公告时间为准)

(三)佐证材料和相关要求:

学籍信息表(盖毕业学校公章)、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在花都城区公办小学之外、广州市内小学就读的学生,需再提供其毕业小学在“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所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表”(即市网学籍信息表),方便初中学校衔接做好新生学籍录入工作。

(四)返区升学安排:

适龄少年户籍属于花都区,在民办学校或者花都区以外的小学就读,可以作为返区生报名花都区公办初中,由指导中心安排参加电脑派位或定点对口入学

南沙区

(一)办理地址:

到区招考办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料(二)办理时间:

5月7日至8日

(三)佐证材料和相关要求: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集资房证、拆迁协议等)。

3.学籍材料:“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导出的“学籍基本信息”表,有广州市学籍的学生还需提供“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学生信息”表。

(四)返区升学安排:

具有南沙区户籍,在南沙区外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回南沙区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学位

从化区

(一)办理地址: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二)办理时间:

5月7日至8日(三)佐证材料和相关要求&返区升学安排:

1.在从化区外就读的从化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有意返回从化区升读初中一年级的,在5月7日至8日,持学生户口簿、父母房产证和原就读小学学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回从化报名,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招生原则安排入学。户籍属于我区城区的学生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户籍属于乡镇的学生到所属教育指导中心报名。

2.从我区乡镇返回城区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城区户籍学生,由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原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并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原就读小学确认,再由各教育指导中心汇总名册后报区教育局按招生原则安排入学。目前在城区就读的乡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返回户籍所在地升读初中一年级。各类返回生入学要求6月23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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