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梯运行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XX项目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及特征:
2、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每单元提供一台建设期间提早运行及投入服务的电梯,做为建筑材料运送及人员乘用的临时电梯,直至竣工备案为止(施工用梯需在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使用)。每部临时使用的电梯应由承包人配专职的电梯驾驶员(每天10小时),在此期间承包人负责电梯的运行及故障排除、维修及使用过程中电梯设备本身的成品保护,并且有义务杜绝可能对电梯本身造成损害的运载行为(乙方可拒绝不符合临时用梯乘梯要求的人员及货物).在作为施工梯使用及维保期间对于维修技术人员要求在报修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在2小时内排除故障。承包人须额外提供免费电梯箱内壁、厢门、厅门及其它设备提供有效保护措施,直至竣工备案为止。
电梯完成施工使用后,承包人应对电梯重新作调整及测试,经发包人、监理、物业三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移交,此部分修整和二次调试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本次报价包括所有阶段的验收费用。
以上提及各点发包人后期就单价均不再增加费用。对于由违规运载行为产生的破坏不再增加费用, 承包人负责在临时施工用梯使用期结束后,对施工用梯进行全面检查并负责免费更换所有损耗配件以及电梯整机二次调试、整改工作(人为外力损坏、电梯机房、底坑进水造成的配件更换费用另行结算,承包人应将电梯各个主要配件的单价提交)
3、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
暂估总价(小写):¥元
(大写)人民币:元整(1台每月共计元,总共台施工期暂按个月,每天运行10小时,合计元。大写:)。超出10小时部分,每小时司机单价元/小时。
3.1 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据双方协商的造价进行约定。承包人承诺合同价款不低于其成本价。
3.2 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款项。
3.3 承包人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合同要求的承包范围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3.4 合同价款(总价或单价)中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要求的承包范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利润等。承包人承诺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
3.5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需缴纳的一切税金和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6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为暂估总价方式,按实际发生台数、时长进行结算,每季度一结。
3.8合同价款已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的涨跌的可能和相关因素,承包人承诺该市场风险完全由其承担。
4、质量
本工程验收标准为: 保证施工期间电梯正常运行,临时用梯结束整修及二次调试后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
5、临时用梯时间
5.1 开始日期:暂定为,结束日期:暂定为。
6、发包人责任
6.1 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负责现场的配合管理和协调工作、有权监督检查。
6.2 按合同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临时用梯季度结算款,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结算款的支付。
6.3发包方可以提前终止任何一部电梯或者全部电梯的服务,以甲方书面通知函为准,乙方须配合甲方调试电梯正式使用,在此前服务阶段费用据实结算调整;
7、承包人责任
7.1在临时用梯期间确保安全和乘梯人安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发包人或主管单位备案。承包人不得损坏场地内或场地临近的各种管线和构筑物,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并由承包人负责损失及修复费用。
7.2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即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临时用梯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包括清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拆除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
7.3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发包人制定的现场管理规定。
7.4其它:∕
8、变更
8.1发包人如需进行工程临时用梯使用时间、台数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必须按照变更通知的内容和要求实施变更。
8.2如需变更的,发包人应发出《工程联系单》,经承包人确认后作为计价依据,承包人须申请办理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手续。
8.3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的其它变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
9、变更价款的确定
9.1第8条所述变更按本合同约定的临时用梯单价计算。
9.2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11、工程款的支付
(1)付款方式
a)由发包人直接向承包人支付。
b)按实际发生台数、时长进行结算,每季度一结。
c)无预付款。使用后,次季度支付上季度结算费用
(2)在上述款项支付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与付款额相同金额的税率为11%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否则甲方可以拒绝付款。
(3)上述付款,审核周期为21天,付款宽限期为21天。
12、工程验收
临时用梯使用完毕后,双方按照已签署的安装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验收。
13、违约
13.1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发包人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须支付由于解除合同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包括因此聘请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而导致的额外费用。
13.2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发包人设备、材料等的丢失或损坏,承包人照价赔偿。
13.3除上述约定外,因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概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4、不可抗力
14.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 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台风、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并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发包人及监理单位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
14.2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约方的相应责任。
15、索赔
15.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合理的索赔理由,且有其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资料及相关说明。提出索赔要求的一方应保持用以证明索赔可能需要的有效证据资料,提出索赔要求一方应允许另一方查阅并核实所有资料 。
15.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时,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及索赔报告等有关资料,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索赔 。
16、保险
承包人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负责办理承包人在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该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之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所发生的费用、赔偿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7、反腐败条款
17.1发包人与承包人承诺,为达成及/或履行本合同,其及其关联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或顾问不曾也不会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向任何政府官员、本协议对方、任何相关第三方及其关联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或者顾问在内的任何有关人员直接或间接地提供资金、礼品或其他任何有价物品、服务,或者从事任何其他贿赂行为。
17.2发包人与承包人确认,任何一方违反前述规定的行为都将给对方造成损害,并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作为补偿,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所约定的总价款的10%。
18、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条款
承包人应保证所提供、使用的所有产品、设备及任何智力成果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任何权利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或因侵害第三方利益所产生纠纷(包括诉讼、索赔等)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可由发包人在向承包人支付的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承包人应补足。承包人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造成的后果和费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雇主所受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9、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彼此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并以下列顺序为优先解释顺序。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如有);
3、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这些记录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通知、指令、工程会议纪要、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23、争议处理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任何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 (2)依法向发包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4、其它
24.1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4.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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