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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冲刺课_13.2026考研专业课法硕高端班!_03.2026考研法硕粉笔法硕全程班!_04.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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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4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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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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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05: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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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冲刺课 授课老师 乔国锋老师目录 一、客观题 01 二、主观题 02一、客观题客观题 1. 关于中华法系的表述,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 中华法系对亚洲诸国产生了重要影响,影响了朝鲜、印度、越南的立法 B. 中华法系的形成与发展只受到儒家的影响 C. 中华法系的形成与发展以汉民族为主导,其他各民族同样作出了贡献 D. 中华法系具有诸法并存,以民为主的特点 【参考答案】C A.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唐律超越国界,对亚洲诸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朝鲜《高丽律》 篇章内容都取法于唐律;日本文武天皇制定《大宝律令》,也以唐律为蓝本;越南李太尊 时期颁布的《刑书》,大都参用唐律。从唐朝起,中国法典的先进性、科学性受到相邻国 家的尊重,并被奉为母法。 B.中华法系在文化精神和宏观样式上呈现出多元的特征,儒、墨、道、法各家都对中华法 系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儒家尤甚,具有一贯性和包容性。 C. 中华法系的形成与发展虽以汉民族为主导,但其他各民族同样也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中华法系是融合了各民族的法律意识与创造力而形成的。 D.第三,古代法的起源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结构为基础。 (2)同时,家长权、族权和王权遮掩乃至湮没了个人权利,导致古代社会刑事、行政立 法等公法体系发达,而私法不够发达。客观题 2. 下列选项中, 属于夏朝刑罚适用原则的是( )。 A. 与其杀不辜, 宁失不经 B. 昏墨贼 C. 明德慎罚 D. 旧五刑 【参考答案】A 【备考建议】本题需要掌握四个考点:夏朝的刑罚原则、罪名、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旧 五刑 A.《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引《夏书》则有“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的刑罚适用原则, 就是说,宁可不按常法行事,也不能错杀无辜。这一原则以其强调审慎用刑的思想而为后 世传颂。 B.《左传•昭公十四年》中有“昏、墨、贼,杀,皋陶(gaoyao)之刑也”的记载,据春 秋后期晋国大夫叔向的解释:“己恶而掠人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犯此 三项罪者,均应处死刑。 C.周初统治者将商朝败亡的历史作为前车之鉴,认为天命是会改变的,天命总是归于有德 者,天意总是通过民意表达出来。从夏商时代的神权法思想,发展到对人的关注,提出“以 德配天”的民本思想,并将“德”这一抽象的伦理道德准则落实到现实统治之中,形成了 “敬天保民”的政治思想和“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 D.五刑起源的记载最早见之于《尚书》,其中认为五刑最早源于苗民的说法较为流行,《尚 书·吕刑》说:“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华夏族在征服 苗民后,袭用其刖、劓、刖、黥等肉刑,加以损益,形成了墨、劓、剕刑、宫、大辟等五 种刑罚,并使之成为常用的刑罚体系。客观题 3. 为了惩治职官犯罪, 商朝规定了三风十愆。 下列选项中, 属于巫风的是( )。 A. 贪求财物 B. 沉溺酒歌 C. 迷恋美色 D. 拒绝忠直劝告 【参考答案】B 【备考建议】本题需要掌握一个考点:三风的内涵 A C. 淫风(贪求财物、迷恋美色、狩猎不休等); B.巫风(庭内起舞、沉溺酒歌等); D.乱风(蔑视圣人教训、拒绝忠直劝告、疏远贤德高士、亲近庇护小人等)三类恶劣风气 以及与之相关的十种行为者,将受到墨刑等的处罚。客观题 4. 关于旧五刑的表述,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 墨刑是最轻的刑罚 B. 夏朝出现了炮烙酷刑 C. 宫刑至汉代被废除 D. 死刑分为斩和绞 【参考答案】A A. 墨刑,又称黥(qing)刑,是在罪人面上或额头刺刻后再涂上墨,留下痕迹作为受刑人 的标志。墨刑既是刻人肌肤的肉刑,又使受刑人蒙受耻辱。墨刑是上古五刑中最轻的刑 罚,后来的刺字刑即是这一刑罚的变种。 B.大辟,在甲骨文中是灾祸之意,后作为死刑的总称,其执行方法主要是斩首。夏商周三 代死刑方法多样,手段残酷,商末还出现了炮烙、醢(hai)、脯(fu)等特别残忍的酷刑。 C.宫刑,又称淫刑、腐刑,源于苗民的椓(zhuo)刑,是破坏生殖器官的刑罚。对男性为去 势,对女性为幽闭。宫刑早先适用于“男女不以义交者”,后来逐渐扩大适用,成为五刑 中除死刑外最为残酷的刑罚。汉以后,宫刑作为代死之刑,至北齐天统五年(569 年)才 从法律上最终废止。 D. 死刑分为斩和绞始于北魏时期。据《魏书·刑罚志》载,北魏“分大辟为二科死:绞、 斩”。此后,北齐、北周又改弃市为绞刑。隋文帝统一全国后,以《开皇律》为起点,正 式将死刑的执行方法确定为绞、斩两种。这种规定为后世的法典奠定了基础,除元代法律 有斩无绞外,历代法律都把绞刑列入死刑之内,直到清末。客观题 5. 西周时期, 故意与过失对应称为( )。 A. 惟终与非终 B. 眚与非眚 C. 非眚与眚 D. 端与不端 【参考答案】C A.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惯犯与偶犯在观念上已有所区别。 (1)过失称为眚(sheng);故意称为非眚 (2)惯犯称为惟终;偶犯称为非终 B. 秦律重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别,故意称为“端”,过失称“不端”。客观题 6. 西周时期职官犯罪称为( )。 A. 三风十愆 B. 五过之疵 C. 不直 D. 失刑 【参考答案】B A.为惩治职官犯罪,商朝有“三风十愆”之规定 B.周朝官员渎职方面的犯罪,如司法官的“五过”之疵(弊端): (1)“惟官”,即“尝同官位”,指秉承上意,依仗权势; (2)“惟反”,即“诈反囚辞”,指利用职权,报私恩怨; (3)“惟内”,即“内亲用事”,指包庇亲属,暗中牵制; (4)“惟货”,即“行货枉法”,指贪赃受贿,枉法开脱; (5)“惟来”,即“旧相往来”,指留情旧交,接受请托。 CD. 秦朝法官的责任。 (1)凡故意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的,属“不直”; (2)故意减轻犯罪情节或应论而不论者,属“纵囚”; (3)过失导致处刑不当、失其轻重的,属“失刑”客观题 7. 西周买卖奴隶、 牛马使用的契券是( )。 A. 质 B. 剂 C. 傅 D. 别 【参考答案】A AB.(1)质剂是买卖契约,《周礼》载:“听买卖以质剂。”贾公彦疏曰:“质剂谓券书,有 人争市事者,则以质剂听之。” (2)所谓“大市以质,小市以剂”,即凡买卖奴隶、牛马等大宗交易须使用较长的契券, 称“质”;买卖兵器、珍异等小件物品使用较短的契券,称“剂”。 CD.(1)傅别指借贷契约,是解决债务纠纷的凭证。《周礼》载:“听称责以傅别。”郑玄 注曰:“称责谓贷予,傅别谓券书也。听讼责者,以券书决之。 (2)“傅”即债券,一分为二称“别”,债权人执左券,债务人持右券,司法官以其为凭 证审理有关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客观题 8. 下列哪一项不是西周婚姻成立的原则?( ) A. 一夫一妻制 B. 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 C. 同姓不婚 D. 七出 【参考答案】D A. 西周确立了一夫一妻制婚姻原则,但对贵族而言,则盛行一夫一妻制形式下的一妻多 妾制。 BC. 婚姻成立条件:第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第二,“同姓不婚”。第三,履行“六 礼”程序。 D.西周关于婚姻的解除,有“七出(去、弃)”“三不去”之规定。客观题 9. 西周婚姻的成立要履行六礼程序, 其中男方请媒妁向女方家提亲指的是( )。 A. 纳采 B. 问名 C. 纳吉 D. 纳征 【参考答案】A 一是“纳采”,即男家请媒妁向女家提亲; 二是“问名”,即男方询问女子名字、生辰等,卜于宗庙以定吉凶; 三是“纳吉”,即卜得吉兆后即与女家订婚; 四是“纳征”,又称“纳币”,即男方派人送聘礼至女家,婚约正式成立; 五是“请期”,即商请女方择定婚期; 六是“亲迎”,即婚期之日新郎迎娶新妇。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最终成立。 从《仪礼》中婚姻“六礼”的内容看,中国古代的婚姻是仪式婚客观题 10. 关于西周时期婚姻制度的表述,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 婚姻注重男女双方感情, 以双方意志为主 B. 纳吉代表婚约正式成立 C. 只有丈夫有权休妻 D.“三不去” 根本上是为了维护宗法伦理道德 【参考答案】D A.缔结婚姻的目的是两个家族间的联合,是为了继承祖先的香火,而不是,或主要不是男 女双方个人的结合,即“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这就是说,婚姻是 为了延续后代、祭祀祖先。 C.所谓“七出”,是指女子若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单方面解除婚 约):“无子,一也;淫佚,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盗窃,五也;妒忌,六 也;恶疾,七也。”不顺公婆者为“逆德”,无子者为绝嗣不孝,淫者乱族,妒者乱家,有 恶疾者不能供祭祖先,口多言者离间亲属,盗窃者违反规矩。 D.对于“三不去”原则乍看之时是为了维护女性权益,实质上是在倡导礼教原则和宗法伦 理原则。客观题 11. 关于西周时期继承内容的表述,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 继承既包括身份继承, 也包括财产继承, 以后者为主 B. 财产继承实行诸子均分 C. 身份继承采取嫡长子继承制 D. 女子享有继承权 【参考答案】C AC.宗法制下,继承制度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继承制度至西周逐步制度化和法 律化,成为宗法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西周的宗法制着眼于从长远解决周天子及各级贵族 的爵封继承和宗祧继承问题,同时也解决财产继承问题。 B. 汉朝正式确立诸子均分制度,成为法定财产继承方式。此后,除特殊时期(如魏晋南 北朝的“同居共财”盛行期),诸子均分成为主流。 D. 庶子只能由嫡长子分给部分利益。女子仅能在出嫁时得到一份嫁妆,但也只是父兄的 赐予,并非其法定的继承权。客观题 12. 西周时期审理民事案件称为( )。 A. 五刑 B. 听讼 C. 五听 D. 断狱 【参考答案】B BD.西周对刑事、民事两类诉讼已有所区分。汉人郑玄称,“讼,谓以财货相告者”“狱, 谓相告以罪名者”。“狱”与“讼”,大致相当于近世的刑事、民事两类诉讼,因其性质不 同,所以处理的方式也有差别。 C.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西周总结出一套“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的经验,即运用察言观 色进行审讯,以判断当事人陈述的真伪。客观题 13.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的是( )。 A. 子产 B. 赵鞅 C. 邓析 D. 叔向 【参考答案】A A.公元前 536 年,郑国的执政子产鉴于当时社会关系的变化和旧礼制的崩溃,率先“铸刑 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 一般认为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 B. 晋国的执政赵鞅、荀寅, 公元前 513 年,把前任执政范宣子所编的刑书铸于鼎之上, 公之于众。《左传》载:“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 范宣子所为刑书焉。” C. 郑国大夫邓析, 公元前 501年私造刑法,因其书之于竹简上而称为《竹刑》。执政驷 歂(sichuan)以私制刑书的罪名处死邓析,但仍用其《竹刑》。 D. 晋国上大夫叔向特意写信给子产反对郑国“铸刑书”,认为:“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 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 “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指责子产违背先王 传统,放弃礼制,将亡郑国。客观题 14. 反对子产铸刑书, 提出“国将亡, 必多制, 其此之谓乎!” 的是( )。 A. 晋文公 B. 楚庄王 C. 叔向 D. 孔子 【参考答案】C A.《被庐之法》是晋文公在被庐检阅军队时制定的,内容可能是关于选贤任官,建立官僚 制度之法; B. 《仆区法》和《茆门法》为楚国文王和庄王颁行,前者是禁止隐匿逃亡人之法,后者 是关于宫门守卫、保障国君安全之法。 D.孔子对晋国“铸刑鼎”也持反对意见,认为:“晋其亡乎,失其度也。”“民在鼎矣,何 以尊贵?”“贵贱无序,何以为国?”客观题 15.《法经》 中关于人身伤害的法律规定在( ) 中。 A.《贼律》 B.《贼法》 C.《贼盗》 D.《盗法》 【参考答案】B A.《贼律》最早可追溯至战国时期商鞅变法所制定的秦律,是秦律六篇之一。商鞅以魏国 李悝的《法经》为蓝本,制定了包含《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在 内的“秦律六篇”。 B.《法经》共有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贼法》是关于人 身伤害、破坏社会秩序的法律规定 C.《开皇律》以《北齐律》为基础,调整了篇目内容,确定了名例、卫禁、职制、户婚、 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共 12篇 500 条。 D.《盗法》是侵犯官私财产所有权犯罪的法律规定客观题 16. 秦朝确立了以身高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 其中, 男( )为成年人。 A. 六尺二寸 B. 六尺三寸 C. 六尺四寸 D. 六尺五寸 【参考答案】D 秦律规定,未成年者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 确立以身高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参以秦简《仓律》:“隶臣、城旦高不盈六尺五寸,隶 妾、舂不盈六尺二寸,皆为小。”即男六尺五寸、女六尺二寸(秦时尺寸比现在小,六尺约 合现今 1.38 米)为成年人。 17. 秦朝规定共同犯罪加重处罚,( ) 以上的共犯处罚尤重。 A. 二人 B. 三人 C. 五人 D. 七人 【参考答案】C 共同犯罪加重处罚。在侵犯财产罪的处罚方面,两人或两人以上实施的犯罪较个人犯罪加 重量刑,五人以上的共犯处罚尤重。客观题 18. 在秦朝将犯人斩首后悬其首级示众称为( )。 A. 弃市 B. 枭首 C. 定杀 D. 腰斩 【参考答案】B 秦朝死刑的种类很多,常用者有戮、磔、腰斩、车裂、枭首、弃市、凿颠、抽肋、镬烹、 囊扑、定杀等,死刑执行残酷。 A.弃市指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犯人处死后将其尸体暴露于街头示众,以示为大众所弃。 B.枭首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刑罚,指将罪犯的首级斩下,并悬挂在木杆等高处示众。 C.定杀是中国古代秦律规定的将患有麻风病的重罪犯投入水中淹死的刑罚。 D.腰斩古时酷刑,将犯人从腰部斩为两截。客观题 19. 秦朝的作刑是在一定时期内限制罪犯的人身自由, 并强制无偿劳役, 其中男 犯为祭祀鬼神砍柴称为( )。 A. 城旦 B. 鬼薪 C. 白粲 D. 司寇 【参考答案】B 作刑。即后世的徒刑,是在一定时期内对罪犯限制人身自由,并强制无偿劳役之刑。秦朝 将大量的徒刑用于军事设施和土木工程兴造。一般认为,秦的作刑尚没有关于刑期的系统 规定,并附加肉刑和髡、耐,分为不同的等级。 作刑主要包括: (1)城旦舂:城旦是针对男犯人的刑罚,其意思是“治城”,即筑城;舂是针对女犯人的 刑罚,其意思是“治米”,即舂米。 (2)鬼薪白粲:鬼薪,指男犯要为祭祀鬼神而去上山砍柴;白粲,即是女犯要为祭祀鬼 神择米做饭。 (3)隶臣妾:指因本人犯罪,或被俘,或亲属连坐充作官奴婢者,男的称隶臣,女的称 隶妾。 (3)司寇:将罪犯发往边疆,以防御外寇。 (4)候:指发往边疆伺察瞭望敌情。客观题 20. 秦朝耻辱刑中的髡刑是指( )。 A. 剃去犯人头发 B. 剃去犯人胡须 C. 在犯人脸上刺字 D. 割犯人鼻子 【参考答案】A A\B.秦朝规定有髡(剃去犯人头发)、耐(剃去犯人胡须)等耻辱刑。 D.劓刑,即割鼻之刑,较墨刑为重。 21. 秦朝“治狱” 指的是( )。 A. 讯问被告 B. 审断定罪 C. 宣读判决 D. 申请再审 【参考答案】B A.秦朝把讯问被告称为“讯狱” B.审断定罪称为“治狱” C.司法官作出判决后要向被告宣读,称为“读鞫” D.宣读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再审,称为“乞鞫”。乞鞫也可由家人代为。客观题 22. 关于汉律 60 篇的表述,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户婚律》 中规定了户籍、 田赋、 婚姻之事 B.《兴律》 中规定了牛马蓄养和驿传之事 C. 叔孙通制定了《朝律》, 有关朝贺制度 D.《傍章律》 共 18 篇, 有关朝廷礼仪 【参考答案】D A/B.《九章律》共 9 篇,在秦律《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6篇基础 上,增加《户律》(规定户籍、田赋、婚姻之事)、《兴律》(规定征发徭役、城防守备之事)、 《厩律》(规定牛马蓄养和驿传之事)3 篇而成。 C.叔孙通制定的有关朝廷礼仪的《傍章律》18 篇 D.赵禹制定的《朝律》6篇,明定朝贺制度客观题 23. 通过文景改革, 斩左趾最终被改为了( )。 A. 笞一百 B. 笞二百 C. 笞三百 D. 笞五百 【参考答案】B (1)文帝 内容:把黥刑(墨刑)改为髡钳城旦舂,改劓刑为笞刑三百,改斩左趾为笞刑五百,改斩 右趾为弃市刑,意在从法律上废除肉刑,减轻刑罚的残酷程度。 (2)景帝 其一,两次减少笞刑数目:第一次,将笞三百改为笞二百,笞五百改为笞三百。第二次, 又分别减笞三百为二百,笞二百为一百。其二,颁定《箠令》,规定笞杖规格、受刑部位 以及行刑不得中途换人等。 24. 汉朝非嫡系子孙继承爵位, 称为( )。 A. 附益 B. 非正 C. 僭越 D. 矫制 【参考答案】B A.阿党附益:诸侯国的官吏与诸侯王结党,知其犯罪不举奏为“阿党”;朝廷大臣交通诸 侯,助其获得非法利益构成“附益”。 B.非正:非嫡系子孙继承爵位,依律免为庶人。 C.逾制(僭越):诸侯百官在器用、服饰、乘舆、仪仗、用语等方面逾越规制。 D.矫制:官吏诈称皇帝诏命者,轻者免官,重者腰斩。视后果轻重分为“大害”“害”“不 害”三种。客观题 25. 汉代体现抑商政策的法律是( )。 A. 工律 B. 箠令 C. 告缗令 D. 六条问事 【参考答案】C A.秦朝制定了诸如《工律》《均工律》《工人程》等法规,对手工业特别是官营手工业进行 严格管理。 B.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 颁定《箠令》,规定笞杖规格、受刑部位以及行刑不得中途换人 等。 C. 汉武帝时颁布《告缗令》,向商人征收苛重的财产税,并鼓励告发不如实申报财产、不 按令纳税的商人。《告缗令》的推行,使中产以上的商人之家基本破产。 D.《六条问事》是对所属郡、国进行监督的标准, 其中,一条规定监察强宗豪右,五条规 定监察郡国守相。除《六条问事》外,汉初惠帝时也曾颁行监察法规《监御史九条》。客观题 26. 提出“律法断罪,皆当以法律令正文,若无正文,依附名例断之,其正文名例所不及,皆勿论” 的是( )。 A. 陈群 B. 张斐 C. 杜预 D. 刘颂 【参考答案】D A/B/C. 陈群、刘劭(shao)、钟繇(yao)、张斐、杜预等属于三国两晋时期律学家 D.晋代刘颂还提出,“律法断罪,皆当以法律令正文,若无正文,依附名例断之,其正文 名例所不及,皆勿论”。这种援法断罪的思想,近于现代罪刑法定原则,为中国古代律学 理论和法律思想的一大进步。 27.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首次将“准五服以制罪” 列入法律的是( )。 A.《新律》 B.《泰始律》C.《泰和律义》D.《北齐律》 【参考答案】B A.三国时期最具代表性的立法是魏国明帝于太和三年(229年)制定的《新律》,又称《魏 律》,后人称为《曹魏律》。“八议”入律,使礼与律进一步融合。 B.晋律(《泰始律》),第一次将礼中的“服制”列入律典,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 C.《泰和律义》属于金朝法律制度,《泰和律义》12篇名目与唐宋雷同,后人称其“实唐 律也”。 D.《北齐律》确立“重罪十条”,为后世之“十恶”所本;客观题 28. 关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制度的表述,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晋律》 共 12 篇, 从刑名中分出法例一篇 B. 格始于东魏, 至《麟趾格》 成为独立法典 C.《大统式》 是历史上最早以式为形式的法典 D.《北齐律》 首次规定了十恶制度 【参考答案】C A. 曹魏末年,晋王司马昭即命贾充、羊祜(hu)、杜预、裴楷等人以汉律、魏律为基础修 定律令。历时四年,至晋武帝司马炎泰始三年(267年)完成,次年晋武帝诏颁全国,共 20 篇,史称《泰始律》或《晋律》。 B. “格”源于汉代的“科”,北魏始以“格”代“科”,至东魏制定《麟趾格》,始为独立 法典。隋唐时“格”成为重要的法律形式之一。 C. “式”源于秦,秦简中有《封诊式》,汉代有“品式章程”。西魏编定《大统式》,成为 历史上最早以“式”为形式的法典。隋唐时“式”也成为重要的法律形式之一。 D.《开皇律》在北齐“重罪十条”的基础上正式确立了“十恶”罪名。“十恶”是指谋反、 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十种最严重的犯罪行为。客观题 29. 关于《北齐律》 的表述,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 综合比较,取精用宏 B. 法令明审,科条简要 C. 轻刑其名,酷刑其实 D. 比古死刑,殆除其半 【参考答案】B A.《北魏律》根据汉律、参酌魏晋律,经过“综合比较、取精用宏”而制定,在刑名、罪 名和刑罚原则诸方面皆有新的发展。 B.《北齐律》以“法令明审,科条简要”著称,在古代法典发展史上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 作用,对隋唐立法尤具影响。代表了北朝立法最高成就。 C.《大业律》不过是“欲袭制礼作乐之名,本无补敝救偏之意”,并未认真实施,反而“轻 刑其名,酷刑其实”。 D.《贞观律》增设加役流为死刑减等后的刑罚,并缩小了因缘坐而处以死刑的范围,大幅 度减少了适用死刑的条文,“比古死刑,殆除其半”“削烦去蠹(du),变重为轻者,不可 胜纪”,构筑了唐律的基本框架,标志着唐代基本法典即告定型。客观题 30. 根据唐律规定, 诸盗经断后, 仍更行盗, 前后三犯徒者, 处以( )。 A. 徒三年 B. 流两千里 C. 流三千里 D. 绞刑 【参考答案】B 累犯加重。对于盗窃、强盗犯罪,更犯累科,即犯罪已被告发或已配决者,重又犯罪的要 加重处罚。《贼盗》规定:“诸盗经断后,仍更行盗,前后三犯徒者,流两千里;三犯流者 绞。”即前后三次犯应处徒刑的罪,不是按其中最重的一次处刑,而是处以流刑两千里。 其他犯罪均以此类推。 31. 唐高宗时期, 甲、 乙二人谋反,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 谋反是指图谋反对皇帝, 推翻君主政权, 是重罪十条之一 B. 对于甲、 乙二人区分首从, 首犯处刑重 C. 甲、 乙二人处以死刑 D. 可以适用八议特权免予死刑 【参考答案】C A. 谋反,即图谋反对皇帝,推翻君主政权,是十恶之一 B. 对谋反、谋大逆、谋叛罪处刑没有首从之分,一律重惩。 C.大多处以死刑或其他重刑,谋反、谋大逆、谋叛罪一般要实施连坐。 D. 对于即使享有议、请、减、赎、当特权者,若犯十恶,也取消一切优免。客观题 30. 根据唐律规定, 诸盗经断后, 仍更行盗, 前后三犯徒者, 处以( )。 A. 徒三年 B. 流两千里 C. 流三千里 D. 绞刑 【参考答案】B 累犯加重。对于盗窃、强盗犯罪,更犯累科,即犯罪已被告发或已配决者,重又犯罪的要 加重处罚。《贼盗》规定:“诸盗经断后,仍更行盗,前后三犯徒者,流两千里;三犯流者 绞。”即前后三次犯应处徒刑的罪,不是按其中最重的一次处刑,而是处以流刑两千里。 其他犯罪均以此类推。 31. 唐高宗时期, 甲、 乙二人谋反,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 谋反是指图谋反对皇帝, 推翻君主政权, 是重罪十条之一 B. 对于甲、 乙二人区分首从, 首犯处刑重 C. 甲、 乙二人处以死刑 D. 可以适用八议特权免予死刑 【参考答案】C A. 谋反,即图谋反对皇帝,推翻君主政权,是十恶之一 B. 对谋反、谋大逆、谋叛罪处刑没有首从之分,一律重惩。 C.大多处以死刑或其他重刑,谋反、谋大逆、谋叛罪一般要实施连坐。 D. 对于即使享有议、请、减、赎、当特权者,若犯十恶,也取消一切优免。客观题 32. 依照唐律的规定, 盗窃、 伪造御宝属于十恶中的( )。 A. 谋反 B. 不道 C. 大不敬 D. 不义 【参考答案】C A. 谋反,即图谋反对皇帝,推翻君主政权,是十恶之一 B. 不道,即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和肢解人;造畜蛊毒、厌魅。 C. 大不敬,即盗大祀神御之物,盗窃、伪造御宝,指斥乘舆,情理切害,以及对捍制使, 无人臣之礼等方面的犯罪。 D. 不义,即闻夫丧匿不举哀、作乐、释服从吉、改嫁,以及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 现授业师等方面的犯罪。侵害对象为非血缘的有等级从属关系者。 33. 唐朝借贷契约中的有息借贷称为( )。 A. 质剂 B. 傅别 C. 出举 D. 负债 【参考答案】C 借贷契约分为有息和无息两种,前者称“出举”,后者称“负债客观题 34. 唐朝时期, 对于重大疑难案件, 皇帝特诏大理寺、 刑部、 御史台长官会同审 理, 称为( )。 A. 圆审 B. 三司推事 C. 大审 D. 热审 【参考答案】B A. 对于特别重大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则由皇帝令六部尚书及通政使 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使、大理寺卿会审,称为“圆审”,但判决仍须奏请皇帝批准。 B. 中央或地方发生重大疑难案件时,皇帝特诏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长官会同审理, 称“三司推事”。 C. 大审是一种定期由皇帝委派宦官会同三法司官员审录囚徒的制度,始于英宗正统年间, 至宪宗成化十七年(1481 年)成为定例,每五年举行一次。在京师由大理寺主持,在地 方则由布政使和巡按御史主持。审录范围很广,凡监押囚犯及诉冤者均在大审之列,是一 次全面的狱案清理工作。此制为明朝独有。 D. 即每年暑天小满后十余天,由宦官、锦衣卫会同三法司会审囚犯,一般轻罪决罚后立 即释放,徒流罪减等发落,重囚可疑及枷号者则请旨定夺。热审始于成祖永乐二年(1404 年),是在暑热天气来临前决遣和清理在押未决犯及对现监囚犯减等发落的制度。客观题 35.( ) 时期颁布了《熙宁法寺断例》。 A. 宋太祖 B. 宋太宗 C. 宋仁宗 D. 宋神宗 【参考答案】D 编例活动始于北宋中期,盛于南宋。 (1)神宗时首颁《熙宁法寺断例》, (2)哲宗时有《元符刑名断例》, (3)高宗时有《绍兴刑名断例》等。 (4)南宋宁宗庆元年间(1195-120。年),仅条例(指挥)前后已达数万件,其地位也日 趋重要。客观题 36. 宋代设立了二府三司, 其中掌榷酒的是( )。 A. 盐铁司 B. 度支司 C. 户部司 D. 枢密院 【参考答案】C “三司”是指中央理财机关: (1)盐铁司掌工商收入、兵器制造, (2)度支司掌财政收支、粮食漕运, (3)户部司掌户口、赋税和榷酒。 宋朝不使地方留税,全国财赋尽出三司。故三司长官权任甚重,又称“计相”。 枢密院为最高军事行政机关,其长官枢密使与宰相同品级,故与中书门下并称“二府”。 军政移于枢密院,削弱了宰相的权柄,又使枢密院和宰相互相牵制。客观题 37. 宋代实行鞫谳分司制, 即审与判相分离, 谳司又称为( )。 A. 鞫司 B. 推司 C. 狱司 D. 法司 【参考答案】D 宋朝从州到大理寺,都实行鞫谳分司制,即“审”与“判”分为两事,分别由不同的官员 担当,二者相互牵制。 审问案情的官员无权量刑,称“鞫司”(又称“推司”“狱司”) 检法量刑之事别由其他官员负责,称“谳司”(又称“法司”)。客观题 3 A C 8 . . 【 A B 分 期 透 D 式 至 . 《 《 . . . 参 《 类 间 。 及 今 世 洗 熙 《 南 考 洗 汇 所 指 仅 界 冤 宁 名 宋 答 冤 编 作 挥 保 上 集 法 公 孝 案 集 , 的 、 留 第 录 寺 书 宗 】 录 辑 部 申 下 一 》 断 判 淳 A 》 录 分 明 宁 部 例 清 熙 B 是 了 判 ( 宗 比 . 》 明 年 《 宋 南 词 法 朝 较 集 间 名 D 慈 》 宋 , ( 律 编 系 公 . 《 ( ( 宁 集 1 解 订 统 书 庆 1 1 简 宗 中 1 7 释 的 的 判 元 8 6 称 、 反 4 - ) 《 法 清 条 - 1 《 理 映 1 1 等 庆 医 明 法 2 4 清 宗 了 8 9 , 元 学 集 事 9 明 时 当 年 依 条 年 著 集 期 时 ) 事 法 》 类 ) , 作 》 包 的 分 事 》 ) 为 所 是 括 法 门 类 著 是 了 ( 朱 律 别 》 一 适 的 熹 实 类 残 部 应 ) 一 、 加 本 。 践 “ 司 部 真 以 。 名 以 法 法 德 汇 及 公 实 医 秀 编 ” 理 践 学 、 , 所 学 的 专 胡 名 作 思 需 著 石 之 的 想 要 。 壁 为 诉 对 , 等 《 讼 立 把 淳 判 2 法 相 8 熙 词 位 和 关 条 和 “ 司 的 法 官 名 法 敕 事 府 公 审 、 令 类 公 ” 判 、 》 文 任 的 。 格 的 官 渗 但 、客观题 3 A 9 . 【 A 民 C 年 D 制 . . . . 契 参 契 族 。 , 西 金 丹 考 丹 特 西 西 兼 夏 朝 夏 答 族 色 夏 采 是 B ( (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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