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特发布关于5%税务合规保留金的规则说明

科威特财政部在其2026/2027财政预算执行规则中针对科威特5%税务合规保留金的规则进行了重要澄清。
科威特财政预算执行规则主要用于规范政府预算的执行,其中针对预算执行单位,如各政府部委、主管机构及公共机构在付款规则上回做出监管指引。这些规则对与科威特公共部门签署协议,并向公共部门提供服务的企业具有实际影响。
5%税务合规保留金框架
根据科威特税收法规,政府实体通常需在向为其提供服务的企业支付合同结算款时扣除5%的税务合规保留金。该扣款的释放与服务提供企业是否合规履行的了科威特的税务责任义务挂钩。只有在向政府实体提交了由财政部签发的完税证明后该扣款才可以释放。
该税务合规保留金的机制与科威特发布并实施的 《国内最低补足税(“DMTT”)法》 的适用实体是否仍需要继续适用,一直是在科企业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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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保留金制度讲继续执行:预算执行规则重申,各部委、主管机构及公共机构须就合同、协议或交易项下所支付的合同金额或款项继续在付款时扣留5%的税务合规保留金。在合同执行方提交了政府签发的完税证明后才可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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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TT适用实体除外原则:规则明确,在向适用DMTT法规的企业支付费用时,满足下列条件,可以不扣留5%的税务合规保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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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企业已在税务部门完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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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企业持有由财政部签发、确认其在DMTT制度下完成注册的有效税卡
如合同执行方未注册DMTT,或者无法证明企业其适用DMTT及当地税务合规情况,则政府实体在付款时仍需遵守税务保留金的扣除和释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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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未申领预提金额的处理:预算执行规则亦明确,凡超过五年仍未被申领的税务合规保留金,则该款项须移交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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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合规作为获得政府服务的前提条件:规则还指示,政府实体应避免向非税务合规的企业采购服务,除非该等公司能够提供由财政部签发的证书,证明其已结清任何未决负债。该规定进一步强化了税务合规与获取政府服务之间的整体关联性,且该关联并不限于合同付款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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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税务条款的限制:规则进一步规定,与政府实体签订的合同中不得包含由政府代表合同执行方承担所得税负担的条款,亦不得授予任何形式的税收豁免。
此次规则中的这些澄清进一步清晰了税务合规、付款流程及政府服务准入之间相互关系的更为明确的监管立场。也突现了科威特CIT/DMTT注册、持续合规及完整文件的重要性
适用DMTT法规的企业应确保按时履行相关注册义务,且保持税卡的有效性。普华永道科威特税务团队可以协助企业评估上述规则澄清对于企业现在和未来政府合同的影响,企业DMTT注册及合规状态,以及协助企业就新规则与政府实体客户进行相关的沟通。
注:本文根据普华永道中东事务所税务新闻英文版翻译整理而成,如果有任何歧义,请以英文版本为准。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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