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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丨AI+软件+场景!南京市工信局、财政局开展2026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申报工作


为聚力壮大重点产业规模,深化产业创新融合,南京市工信局、财政局组织开展2026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类别
(一)人工智能算力券项目
1.落实《南京市深入推进“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升级版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6年版)》等文件精神。
2.加强市级词元券(算力券)存量项目过渡衔接,对人工智能相关的企业、高校院所、OPC社区等主体产生的租赁智能算力费用提供补贴。
3.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产品迭代和应用落地,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4.重点方向:聚焦制造、能源、文旅、金融、交通、农业、医疗卫生、政务服务、城市治理等行业领域。
(二)软件智能化发展项目
1.落实《2026年南京市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软件”发展行动方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向新向优向好发展重点工作举措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2.重点方向:支持向人工智能服务商、智能体开发商“两商”转型成效显著的软件企业,开源鸿蒙技术产业化攻关项目。
(三)重大场景建设补助项目
1.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
2.支持综合性重大场景或行业领域集成式场景建设。通过场景建设,带动相关技术供给单位共同参与,实现新技术新产品试验验证,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在行业内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和复制推广价值。
3.重点方向:重点围绕南京市“1026”先进制造业集群、“6+X”未来产业培育体系等领域。

项目补助标准
(一)人工智能算力券项目补助标准
补贴最高不超过智能算力合同结算额的30%。同一用户方累计兑付算力券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二)软件智能化发展项目补助标准
1.对入选的“两商”转型成效显著的软件企业,按照技术研发投入给予1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补助。
2.对入选的开源鸿蒙技术产业化攻关项目,根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攻关投入给予2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补助。
(三)重大场景建设补助项目补助标准
综合项目经济社会效益、总体规模等要素,予以适当补助。

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截至2026年9月30日),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
(二)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
(三)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和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失信行为;
(四)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相关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单位此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五)严禁社会中介机构等组织代理编制申报材料,并按比例参与财政专项资金分成;
(六)《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1.人工智能算力券项目
(1)申报单位即智算算力服务的需求方,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真实智算算力服务需求,已签订交易合同且发生实际智算算力租赁行为。
(2)算力券申报单位应租赁非关联方智能算力服务商(以下统称“供算主体”)的智能算力资源(不包括存储、网络、安全等其他服务),供算主体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供算主体原则上应自持智能算力资源。
(4)用算主体和供算主体签订智能算力服务合同,服务合同应载明合同双方、签订时间、签订人、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等要素。
·服务合同签订日期应在2025年11月1日(含)至2026年6月30日(含)之间并完成服务交付和结算。已享受算力券的合同不得再次申请补贴。
·2026年7月1日之后签订的服务合同按《江苏省词元(Token)券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另行组织兑付,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5)用算主体按要求提交补贴时间范围内的智能算力服务的合同、发票、费用支付凭证、算力服务交付使用证明等合同履行完毕材料。
(6)用算主体算力服务合同结算金额不少于5万元,对合同结算金额超过200万元(含)的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7)用算主体具备开展人工智能产品研发和实施应用的能力,具有人工智能专业人才队伍,具有相应的研发成果,相关人工智能技术、产品、应用要触达真实场景需求。
(8)本次申报项目位于南京市域范围内,未获得国家、省、市有关财政资金支持。
(9)申报主体要求:软件信息服务业、制造业等符合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和高校院所、OPC社区运营单位,OPC社区运营单位应取得所在区工信部门认定。
2.软件智能化发展项目
(1)“两商”转型成效显著软件企业
·企业以人工智能服务、智能体开发服务为主营方向并实现市场化价值。
·用于提升本单位人工智能服务能力、智能体开发能力的技术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
·针对人工智能相关算法研究、模型微调、智能体技术攻关、行业解决方案研发、数据集构建等研究开发活动实际发生费用,核算起止时间需在2025年1月1日—2026年9月30日内。
(2)开源鸿蒙技术产业化攻关项目
·申报项目已针对特定行业领域场景形成系列开源鸿蒙产品(模组/开发板、发行版、商用设备)和解决方案、并实现商业落地。
·项目对应的开源鸿蒙软硬件产品(需通过开源鸿蒙兼容性测评,已获得过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产品不得重复申报)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攻关投入不低于500万元(核算起止时间需在2024年1月1日—2026年9月30日内)。
(3)申报主体要求:依法纳税,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失信行为、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从事业务符合重点支持方向要求的企业。
3.重大场景建设补助项目
(1)场景建设任务应满足综合性重大场景或行业领域集成式场景建设要求。建设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2)场景建设地址需在南京市域范围内,鼓励跨区域、跨领域部署。场景建设项目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在行业内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和复制推广价值。
(3)应为在建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项目建设主体、建设周期、投资额度、资金来源等明确,建设方案科学、合理、可行。
(4)申报主体要求:由场景牵头搭建单位申报,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

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三)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四)经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单位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审计报告正文(须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附有二维码);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报表附注。
(五)线上系统中明确须上传的其他材料,需要申报单位签字或盖章的,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

项目申报
(一)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通过“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https://nqt.nanjing.gov.cn/nqtmh/njyst/pages/index),进入申报页面,在线填写项目申报表,并按要求上传其他申报材料。
(二)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规划与投资处:025-68788915;
(二)市财政局企业处:025-51808715;
(三)“宁企通”平台咨询电话:025-68505636。
附件:2026 年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申报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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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编辑:YY
审核: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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