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市教育研究院关于举办珠海市AI助学助教模型工具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的通知》《广东省“人工智能+教育”行动方案(2026-2028)》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落地实施,全面深化人工智能技术与基础教育教学场景深度融合,充分激发全市教育工作者创新实践活力,孵化一批实用性强、落地效果优、可复制推广的AI助学助教工具,搭建全市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智育珠海,协同创生
二、活动目标
紧扣教育数字化转型要求,聚焦中小学教学、教研、管理场景,研发本土化、轻量化、高适配AI智能工具;挖掘培育一批具备示范价值、全域可推广的数字教育成果,搭建市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生态,完善人工智能深度融合教育长效实践机制。
三、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在职教师,以及教育系统内的教育技术工作者。参赛分为个人参赛和团队参赛两种形式。团队参赛每队不超过5人,须指定1名队长;每名个人或每支团队最多申报2件作品。
四、参与办法
通过登录“珠海市教育研究院数智教研平台”(https://www.zhuhaijyy.cn/pxhdweb/evaluateActivity/detail?evaluateActivityId=2026)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参与。
五、赛程安排
(一)作品征集阶段。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初评阶段。2026年9月中旬,由市教研院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线上初评,确定入围终评作品名单。
(三)终评阶段。2026年10月中旬,入围作品现场答辩或线上演示,专家组综合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四)公示与发布。2026年10月下旬,获奖名单在市教研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结果,并上线 AI 工具展示专区。
(五)总结与推广。2026年11月举办颁奖仪式和优秀作品展示交流活动。
六、奖项设置与成果应用
(一)奖项设置
活动按作品数量设置:一等奖15%,二等奖25%,三等奖35%,另单独设置最佳创意奖、最佳技术实现奖、最具推广价值奖单项奖,单项奖不占用等级奖名额,由专家组择优评定。
(二)成果收录与推广
1.获奖作品经技术审核和安全性评估通过后,将统一收录至珠海市教育研究院官方网站(https://www.zhuhaijyy.cn),设立“AI助学助教工具专区”,免费面向全市教师、学生、家长开放使用。
2.专区集中展示全部收录作品,配套标准化作品简介、操作教程、校园落地案例,方便全市教育工作者检索、试用。
3.市教研院将组织获奖作品的推广培训和应用研讨活动,推动优秀AI工具在全市学校的常态化应用。
4.鼓励获奖者持续迭代优化作品,市教研院将为收录作品提供后续技术支持和资源对接服务。
七、其他事项
(一)组织动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比赛,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教师参赛,将比赛作为推动本校、本区域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的重要契机,营造“人人学AI、人人用AI、人人创AI”的良好氛围。
(二)产权说明。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归参赛者所有,但参赛即视为同意获奖作品在珠海市教育研究院官方网站免费向全市教师、学生、家长开放使用。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彭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2121516、2121782;电子邮箱:17694221@qq.com。
附件:
1.珠海市AI助学助教模型工具实践活动指南
2.珠海市AI助学助教模型工具实践活动参赛作品报名表
3.珠海市AI助学助教模型工具实践活动参赛作品说明书
4.珠海市AI助学助教模型工具实践活动参赛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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