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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知识识点点五五 建建设设工工程程目目标标控控制制内内容容和和主主要要方方式式
第第一一部部分分::知知识识点点解解析析
考题类型:
1.挑错题
(1)程序挑错
(2)内容挑错;
2.记忆类的题目如补充问答。
(一)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1.目标控制
任何建设工程都有质量、造价、进度三大目标,这三大目标构成了建设工程目标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需
要协调处理三大目标之间的关系,确定与分解三大目标,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三大目标。
(1)建设工程三大目标之间的关系
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三大目标之间相互关联,共同形成一个整体。从建设单位角度出发,往往希望建设工程的质量
好、投资省、工期短(进度快),但在工程实践中,几乎不可能同时实现上述目标。确定和控制建设工程三大目标,需要统筹
兼顾三大目标之间的密切联系,防止发生盲目追求单一目标而冲击或干扰其他目标,也不可分割三大目标。
控制建设工程三大目标,需要综合考虑建设工程项目三大目标之间相互关系,在分析论证基础上明确建设工程项目质量、
造价、进度总目标;需要从不同角度将建设工程总目标分解成若干分目标、子目标及可执行目标,从而形成“自上而下层层展
开、自下而上层层保证”的目标体系,为建设工程三大目标动态控制奠定基础。
(2)建设工程三大目标控制的任务
1)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任务。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就是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在满足工程造价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实现预
定的工程质量目标。
项目监理机构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施工投入、施工和安装过程、施工产出品(分项工程、分
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等)进行全过程控制,以及对施工单位及其人员的资格、材料和设备、施工机械和机具、施工方
案和方法、施工环境实施全面控制,以期按标准实现预定的施工质量目标。
2)建设工程造价控制任务。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就是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在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
工程实际造价不超过预定造价目标。
项目监理机构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工程计量、工程付款控制、工程变更费用控制、预防并处理
好费用索赔、挖掘降低工程造价潜力等使工程实际费用支出不超过计划投资。
3)建设工程进度控制任务。建设工程进度控制,就是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在满足工程质量和造价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
工程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工期目标。
项目监理机构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完善建设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计
划、做好施工进度动态控制工作、协调各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预防并处理好工期索赔,力求实际施工进度满足计划施工进度
的要求。
(3)三大目标控制措施
为了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项目目标,应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1)组织措施。组织措施是其他各类措施的前提和保障。
包括:建立健全实施动态控制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人员,明确各级目标控制人员的任务和职责分工,改善建设工程目
标控制的工作流程;建立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工作考评机制,加强各单位(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加强动态控制过程中的激励
措施,调动和发挥员工实现建设工程目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等。
2)技术措施。为了对建设工程目标实施有效控制,需要对多个可能的建设方案、施工方案等进行技术可行性分析。
为此,需要对各种技术数据进行审核、比较,需要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论证等。此外,在整个建设工程实
施过程中,还需要采用工程网络计划技术、信息化技术等实施动态控制。
3)经济措施。无论是对建设工程造价目标实施控制,还是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目标实施控制,都离不开经济措施。
经济措施不仅仅是审核工程量、工程款支付申请及工程结算报告,还需要编制和实施资金使用计划,对工程变更方案进行
技术经济分析等。而且通过投资偏差分析和未完工程投资预测,可发现一些可能引起未完工程投资增加的潜在问题,从而便于
以主动控制为出发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
4)合同措施。加强合同管理是控制建设工程目标的重要措施。建设工程总目标及分目标将反映在建设单位与工程参建主
体所签订的合同之中。
通过选择合理的承发包模式和合同计价方式,选定满意的施工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拟订完善的合同条款,并动态跟
踪合同执行情况及处理好工程索赔等,是控制建设工程目标的重要合同措施。
2.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组织建设工程实施的基本手段,也是项目监理机构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三大目标
的重要手段。
完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包括施工招标的策划与实施;合同计价方式及合同文本的选择;合同谈判及合同条件的确
定;合同协议书的签署;合同履行检查;合同变更、违约及纠纷的处理;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总结评价等。
3.信息管理
建设工程信息管理是指对建设工程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存储、传递、应用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信息管理是建设工
程监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及时掌握准确、完整的信息,可以使监理工程师耳聪目明,更加卓有成效地完成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
服务工作。信息管理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的成败。
4.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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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明确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采用巡视、平行检验、
旁站、见证取样等方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巡视、平行检验、旁站、见证取样是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方式。
1.巡视
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巡视检查工作。在巡视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比如:巡视监理人员发现个别施工人员在砌筑作业中砂浆饱满度不够,可口头要求施工人员加以整改);巡视监理人员认为
发现的问题自己无法解决或无法判断是否能够解决时,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表中及时、准确、真
实地记录巡视检查情况;对已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的质量问题、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施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反映在巡
视检查记录表中。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巡视检查记录表归档,同时,注意巡视检查记录与监理日志、监理通知单等其他监理资料
的呼应关系。
2.平行检验
项目监理机构首先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编制符合工程特点的平行检验方案,明确平行检验的方法、范围、内容、频率
等,并设计各平行检验记录表式。建设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平行检验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平行检验工作。对平行
检验不符合规范、标准的检验项目,应分析原因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人员应将平行检验方面的文件资料等单独整理、归档。平行检验的资料是竣工验收资料的重要组成部
分。
3.旁站
项目监理机构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制定旁站方案,明确旁站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人员职责等。旁站方案是监理人
员在充分了解工程特点及监控重点的基础上,确定必须加以重点控制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并以此制订的旁站作业指导方
案。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按此执行并根据方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将可能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和隐患加以消除。
旁站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
没有实施旁站或者没有旁站记录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监理
单位应当将旁站记录存档备查。
4.见证取样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将材料进场报验、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工作程序、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的职责、取样方法等内容纳入监理实施细则,并可召开见证取样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工程参建
各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制定的工作程序执行。
见证取样监理人员应根据见证取样实施细则要求、按程序实施见证取样工作,包括:在现场进行见证,监督施工单位取样
人员按随机取样方法和试件制作方法进行取样;对试样进行监护、封样加锁;在检验委托单签字,并出示“见证员证书”;协助
建立包括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台账等在内的见证取样档案等。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人员应全面、妥善、真实记录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的见证取样台账以及材料监督台账(无需见证取样
的材料、设备等)。
第第二二部部分分::补补充充知知识识
(一)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①授权。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工程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
应写明本工程见证人单位及见证人姓名、证号,见证人不得少于2人。
②取样。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抽取和制作试样时,见证人必须在旁见证,且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委托送检的送检
人员一起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或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③送检。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出示“见证员证书” ,并在检验委托单上签
名。检测单位均须实施密码管理制度。
④试验报告。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上加盖有“见证检验”印章。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应在24小时内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
构 ,并建立不合格项目台账。
应注意的是,对检验报告有五点要求: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试验报告采用统一用表;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试验报
告应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注明检验人的姓名。
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建设单位授权。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
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二)旁站工作程序
①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并书面通知
施工单位;
②施工单位在需要实施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书面通知项目监理机构;
③接到施工单位书面通知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安排旁站人员实施旁站。
(三)其他
1.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应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会议纪要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2.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与会各方
代表应会签。
3.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并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解决与监理相关的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工程需要,主持
或参加专题会议,解决监理工作范围内工程专项问题。
4.监理例会以及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代表应会签。5.监理人的指示
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授权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其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紧急情况下,为
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损,监理人员可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
须在发出口头指示后24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指示一致。
承包人对监理人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应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监理人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监理人逾期未回复的,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上述指示。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的,视为批准,但不免除
或减轻承包人对该工作、工程、材料、工程设备等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6.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方法
(1)会议协调法: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
①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是建设工程尚未全面展开、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前,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
施工单位对各自人员及分工、开工准备、监理例会的要求等情况进行沟通和协调的会议,也是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就
绪并明确监理程序的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建设单位主持,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授权代表参加,也可邀请分包单位代表
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设计单位人员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上,总监理工程师应介绍监理工作的目标、范围和内容、项目监
理机构及人员职责分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措施等。
②监理例会。监理例会是项目监理机构定期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解决与监理相关问题的会议。监理例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
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宜每周召开一次。参加人员包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其他有关监理
人员、施工项目经理、施工单位其他有关人员。需要时,也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③专题会议。专题会议是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或参加的,为解决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的工程专
项问题而不定期召开的会议。
(2)交谈协调法
在建设工程监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问题都需要开会来解决,有时可采用“交谈”的方法进行协调。交谈包括面对面的交谈
和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交谈。
无论是内部协调还是外部协调,交谈协调法的使用频率是相当高的。由于交谈本身没有合同效力,而且具有方便、及时等
特性,因此,工程参建各方之间及项目监理机构内部都愿意采用这一方法进行协调。此外,相对于书面寻求协作而言,人们更
难于拒绝面对面的请求。因此,采用交谈方式请求协作和帮助比采用书面方法实现的可能性要大。
(3)书面协调法
当会议或者交谈不方便或不需要时,或者需要精确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时,就会采用书面协调的方法。书面协调法的特点是
具有合同效力,一般常用于以下几方面:
①不需双方直接交流的书面报告、报表、指令和通知等;
②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各方提供详细信息和情况通报的报告、信函和备忘录等;
③事后对会议记录、交谈内容或口头指令的书面确认。
第第三三部部分分::核核心心案案例例解解析析
案例一(教材案例五十三)
背景:
某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某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合同,监理部设总监理工程师1人和专业监理工
程师若干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例行在现场检查,旁站实施监理工作。
在监理过程中,发现以下一些问题:
(1)某层钢筋混凝土墙体,由于绑扎钢筋困难,无法施工,施工单位未通报项目监理机构就把墙体钢筋门洞移动了位
置。
(2)某层钢筋混凝土柱,钢筋绑扎已检查、签证,模板经过预检验收,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及时发现模板胀模。
(3)某层钢筋混凝土墙体,钢筋绑扎后未经检查验收,即擅自合模封闭,正准备浇筑混凝土。
(4)某层楼板钢筋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后,即进行浇筑楼板混凝土,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发现楼板中设计的预埋电线
暗管未通知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
(5)施工单位把地下室内防水工程给一专业分包单位承包施工,该分包单位未经资质验证认可,即进场施工,并已进行
了200m2的防水工程施工。
(6)某层钢筋骨架焊接正在进行中,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有2人未经技术资质审查认可。
(7)某楼层一户住房房间钢门框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日后检查发现门销已经焊接,门扇已经安装,门扇反向,经检查
施工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问题:
1.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方法有哪几种?
2.第一次工地例会的目的是什么?应在什么时间举行?应由谁主持召开?
3.建设工程监理中最常用的一种协调方法是什么?此种方法在具体实践中包括哪些具体方法?
4.发布指令属于哪一类组织协调方法?
5.针对以上在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分别如何处理?
问题解析:
本案例主要考查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协调方法、第一次工地例会制度、对旁站监理发现的问题的处理等内容。《建设工程监
理规范》GB/T50319—2013中3.0.2条规定,“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
地会议,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代表会签”。3.0.3条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解决工程监理相关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中4.3条和5.2条对监理人的指示和质量的保证措
施作了规定。
『正确答案』
1.组织协调的方法有:会议协调法、交谈协调法、书面协调法、访问协调法、情况介绍法。
2.第一次工地例会的目的是:履约各方相互认识、确定联络方式;应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前举行;应由建设
单位主持召开。
3.建设工程监理最常用的方法是会议协调法,该方法的具体会议形式有第一次工地例会、监理例会等。
4.发布指令属于书面协调法的具体方法。
5.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的处理:
(1)指令停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处理方案,如需变更设计,指令施工单位按变更后的设计图施工,否则审
核施工单位新的施工方案,指令施工单位按原图施工。
(2)指令停工,检查胀模原因,指示施工单位加固处理,经检查认可,通知继续施工。
(3)指令停工下令拆除封闭模板,使满足检查要求,经检查认可,通知复工。
(4)指令停工,进行隐蔽工程检查,若隐检合格,签证复工;若隐检不合格,下令返工。
(5)指令停工,检查分包单位资质。若审查合格,允许分包单位继续施工;若审查不合格,指令施工单位令分包单位立
即退场。无论分包单位资质是否合格,均应对其已施工完的200m2防水工程进行质量检查。
(6)通知该电焊工立即停止操作,检查其技术资质证明。若审查认可,可继续进行操作;若无技术资质证明,不得再进
行电焊操作。对其完成的焊接部分进行质量检查。
(7)报告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联系,要求更正设计,指示施工单位按更正后的图纸返工,所造成的损失,应给予施工
单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