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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26年民诉必考主线_2026法考客观_觉-X_0926JX客观考前冲刺-必考主线课程_01.2026民诉必考主线(韩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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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文本内容

 
CSER 高效学习模型
觉晓坚持每年组建“名师+ 高分学霸”教学团队,按照Comprehend(讲考点→理解)→System
(搭体系→不散)→Exercise(刷够题→会用)→Review(多轮背→记住)学习模型设计教学产品,让你
不断提高学习效果。
搭建体系
(建立联系)
强化提升
(突破难点)
效果好
未理解
已理解
定期检测
薄弱/遗忘
分点学习
(打好基础)
零基础入门
(了解脉络)
专项刷题
(熟练运用)
多轮记忆
(刻入脑海)
没体系、学得散
不做题、不会用
老师讲考点
没资料、记不住
效果差!过?
不过?
CSER系统性教学模型
普遍的模型
VS
前面理解阶段跟名师,但后面记忆应试阶段,“高分学霸”更擅长,这样搭配既能保证理解,又能
应试;时间少的在职考生可以直接跟“学霸”学习高效应试。
同时,知识要成体系性,后期才能记住,否则学完就忘!因此,觉晓有推理背诵图(推背图)、诉
讼流程图等产品,辅助你建立知识框架体系,后期可以高效复习!
 
坚持数据化学习
“觉晓法考”APP 已经实现“学→练→测→背→评”全程线上化学习。在学习期间,觉晓会进行数
据记录,自2018 年APP 上线,觉晓已经积累了上百万条数据,并有几十万真实考生的精准学习数据。
觉晓有来自百度、腾讯、京东等大厂的AI 算法团队,建模分析过线考生与没过线考生的数据差异,
建立“过考模型”,指导学员到底要听多少课,做多少题,正确率达到多少才能飘过或者稳过。
过考模型的应用层包括:
1. 完整的过考方案和规划:内部班的过考规划和阶段目标,均按照过考模型稳过或过考标准制定;
让学员花更少的时间,更稳的过线。
2. 精准的过考数据指标:让你知道过线每个阶段,每天需要听多少课,做多少题,得分率多少,唯
一量多少,有标准,过线才稳!
3. 客观题知识图谱:按往年180 分、200 分学员学习数据,细化到每个知识点的星级达标标准,并
根据考频和考查难度,趋势等维度,将知识点划分为ABCDE 类。还能筛选“未达标”针对提分。
知识类型
考频
难度
学习说明
A
高
简单
必须掌握
B
高
难
必须掌握(主+ 客)
C
中
简单
必须掌握
D
中
难
时间不够可放弃(主+ 客)
E
考频低或者很难、偏
直接放弃
4. 根据过考模型+ 知识图谱分级教学:BD 类主客观都要考,主客融合一起学,E 类对过考影响不大,
可直接放弃,AC 性价比高,简化背诵总结更能应试拿分,一些对过线影响不大的科目就减少知识点,重
要的就加强;课时控制, 留够做题时间,因为中后期做题比听课更重要! 
5. AI 智能推送查缺补漏:根据你学习的达标情况,精准且有效地推送知识图谱+ 背诵卡知识点课程
和题目,查漏补缺,让你的时间花得更有价值!
6. 精准预测过考概率(预估分):实时检测你的数据,对比往年相似考生数据模型,让你知道,你
这样学下去,最后会考多少分! 明确自己距离过线还差多少分,从而及时调整自己的学习状态。
注:觉晓每年都会分析当年考生数据,出具一份完整的过考模型数据分析报告,包括“客观题
版”“主客一体版”“主观题二战版”,可以下载觉晓APP 领取。
· 1 ·
怎么用这本书?
0 基础、7 月开始备考,时间是非常紧的。但法考是及格性考试,过了就行。解决办法就是:学
高频考点,并且从考题的角度学,学完就会做题,这样就能不走弯路。
一、每部分介绍
整本书不按教材顺序来,而是按考试逻辑重新组织:即一起考的内容,在书里也会放在一起学。
具体到每考内,又细化为:
1. 入门点拨——这一考要学什么,简单梳理逻辑。
2. 怎么考——总结近8 年考情,知道考法和哪些点必须掌握。(这部分老师不讲,大家自己看即
可)
3. 怎么学——把会考的内容,讲成会做题的路径。
(1)考法分3 类,必考、常考、可放弃。时间不够,优先掌握必考,然后是常考 。
可放弃放在讲义的原因是:有些点是理解整个科目的基础,但并不是考点,所以一轮学的时候需
要简单学一下,但复习的时候不用管。
(2)考法后会标知识图谱级别,具体说明见“数据化学习”页。
4. 怎么练——做经典母题,即时检测和验证。
5. 怎么背——如果这一考内容很多,会在最后整体再理一遍,让大家学得有体系。
不是每一考后面都有“怎么背”,如果比较精简,就没必要再补充怎么背,直接按照讲义背就行。
二、怎么实现“从怎么学到怎么解,一步到位”?
1. 讲义覆盖80% 考点,且根据新大纲编写,足够应对考试。
2. 专业名词用大白话,减轻学习负担,好理解。
3. 知识点处理从做题角度出发,根据考情,总结角度。
4. 按康奈尔笔记本的形式对讲义进行分栏,有6 大解题大招(考点识别/ 做题标准/ 陷阱提示/ 底
层逻辑/ 易混避坑/ 兜底总结),帮助应对题目;也方便大家记笔记。
三、重要的学习提示
1. 推荐的学习顺序:听课→做课后题→做知识图谱题/ 错题(根据自己的薄弱点针对性提升),最
终达到ABC 知识点刷到3 星。
2. 7 月开始备考,老师的讲课重点一定不是有趣,而是强输出,让大家短时间内尽可能掌握更多
的知识,因此务必确保听课的状态。
3. 不要贪全!!!已经7 月了,能过就行,讲义知识点够用了,从其他地方看到没学过的知识点
不要焦虑。
· 2 ·
必考主线怎么用这本书?
4. 和推背图的配套问题
(1)必考主线覆盖80% 考点,而推背图覆盖95% 的考点,因此大家学完必考主线,再学推背图,
一定会发现一些知识点没学过,但不重要!优先掌握必考主线有的知识点,多余的知识点有精力再掌
握,不是必须掌握!
(2)必考主线是从做题角度出发,而推背图是传统的按照知识点背诵逻辑出发,因此2 本书可能
会出现部分知识点处理方式不一致,别慌,哪种都对,自己更适应哪种选哪种!
沿必考主线学,按解法模型做。1-2 个月备考,不走全书弯路,直接走拿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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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必考主线
目 录
第1 考 民诉法概述 ..................................................................................................................................................... 1
可放弃考法1 :针对此纠纷,当事人可以如何解决? ........................................................................................... 1
可放弃考法2 :法院审理某案件,是否要适用《民事诉讼法》? ..................................................................... 1
第2 考 平等原则、同等与对等原则、诚信原则 ................................................................................... 3
可放弃 考法:评价XX 做法,是否体现/ 违背平等原则、同等与对等原则、诚信原则 .............................. 3
第3 考 民诉辩论原则 ............................................................................................................................................... 4
常考 考法:评价XX 做法,是否体现/ 违背辩论原则 ............................................................................................ 4
第4 考 民诉处分原则 ............................................................................................................................................... 5
常考 考法:评价XX 做法,是否体现/ 违背处分原则 ............................................................................................ 5
第5 考 检察监督、在线诉讼原则 .................................................................................................................... 6
常考 考法:评价XX 做法,是否体现/ 违背检察监督、在线诉讼原则 ............................................................. 6
第6 考 民诉合议制度 ............................................................................................................................................... 7
常考 考法:XX 案件适用独任制还是合议制? ........................................................................................................... 7
第7 考 民诉回避制度 ............................................................................................................................................... 8
常考 考法:如何申请?谁决定?如何救济? .......................................................................................................... 8
第8 考 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制度 ................................................................................................................... 9
常考 考法1 :公开审判的例外? ................................................................................................................................... 9
常考 考法2 :两审终审的例外? ................................................................................................................................... 9
第9 考 诉的要素 ........................................................................................................................................................ 10
常考 考法:当事人变的是什么? ................................................................................................................................. 10
第10 考 诉的分类 ..................................................................................................................................................... 11
常考 考法:某诉讼是确认?形成?还是给付之诉? ........................................................................................... 11
· 2 ·
民诉必考主线
目 录
第11 考 反诉 ................................................................................................................................................................. 13
必考 考法:当事人的某项主张是否成立反诉? ...................................................................................................... 13
第12 考 诉的合并与分离 ..................................................................................................................................... 14
常考 考法:题目中的情形属于哪种诉的合并?法院该如何处理? ................................................................. 14
第13 考 主管 ................................................................................................................................................................ 15
可放弃 考法:法院管什么 ............................................................................................................................................... 15
第14 考 民诉级别管辖 .......................................................................................................................................... 16
常考 考法:各级法院的管辖范围分别是? ............................................................................................................... 16
第15 考 专属管辖 ..................................................................................................................................................... 17
常考 考法:哪些纠纷适用专属管辖? ........................................................................................................................ 17
第16 考 协议管辖 ..................................................................................................................................................... 18
必考 考法:协议管辖的条件?效果? ....................................................................................................................... 18
第17 考 一般和特殊地域管辖 .......................................................................................................................... 19
常考 考法1 :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则是? .................................................................................................................... 19
必考 考法2 :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则是? .................................................................................................................... 19
第18 考 专门管辖与集中管辖 .......................................................................................................................... 22
常考 考法:互联网法院管辖规则? ............................................................................................................................. 22
第19 考 管辖权恒定 ................................................................................................................................................ 23
常考 考法:管辖权恒定的具体情形与例外? ........................................................................................................... 23
第20 考 管辖权异议 ............................................................................................................................................... 24
常考 考法:法院管错了吗? .......................................................................................................................................... 24
第21 考 民诉裁定管辖........................................................................................................................................... 25
常考 考法:裁定管辖的分类和规则? ........................................................................................................................ 25
第22 考 当事人资格 ............................................................................................................................................... 26
常考 考法1 :是否有做当事人的资格? .................................................................................................................... 26
必考 考法2 :是否有做本案当事人的资格?常考当事人情形? ..................................................................... 26
第23 考 共同诉讼 ..................................................................................................................................................... 29
常考 考法:必要共同诉讼VS 普通共同诉讼 ............................................................................................................ 29
· 3 ·
民诉必考主线
目 录
第24 考 诉讼代表人 ............................................................................................................................................... 30
常考 考法:诉讼代表人的产生方式与权限 ............................................................................................................... 30
第25 考 第三人及第三人之诉 ......................................................................................................................... 31
常考 考法:有独三VS 无独三 ....................................................................................................................................... 31
第26 考 委托代理人 ............................................................................................................................................... 33
可放弃 考法:委托代理人的范围?权限?效果? ................................................................................................ 33
第27 考 证据概述与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 34
常考 考法:是否有做证据的资格?书证VS 物证?视听资料VS 电子数据? ............................................ 34
第28 考 鉴定意见、有专门知识的人 ......................................................................................................... 35
常考 考法:鉴定意见?有专门知识的人? .............................................................................................................. 35
第29 考 证人证言 .................................................................................................................................................... 37
常考 考法:谁能做证人?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则?费用谁负担? ................................................................ 37
第30 考 证据的理论分类 .................................................................................................................................... 38
常考 考法1 :直接证据VS 间接证据? ..................................................................................................................... 38
常考 考法2 :本证VS 反证? ....................................................................................................................................... 38
第31 考 自认 ................................................................................................................................................................ 39
常考 考法:自认的方式、不适用情形、撤回等 ...................................................................................................... 39
第32 考 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和证明程序 .............................................................................................. 40
必考 考法1 :证明责任的分配? ................................................................................................................................. 40
常考 考法2 :民诉中证明标准? ................................................................................................................................. 41
常考 考法3 :证明程序? ............................................................................................................................................... 41
第33 考 调解程序及效力 .................................................................................................................................... 43
必考 考法:调解范围、效力等 ...................................................................................................................................... 43
第34 考 诉讼保障制度 ......................................................................................................................................... 44
常考 考法1 :民诉送达规则? ...................................................................................................................................... 44
常考 考法2 :三类保全的启动、管辖等? ............................................................................................................... 44
常考 考法3 :先予执行的条件与救济? .................................................................................................................... 45
第35 考 起诉与受理、开庭审理 .................................................................................................................... 46
必考 考法:起诉条件?审理流程? ........................................................................................................................... 46
· 4 ·
民诉必考主线
目 录
第36 考 诉讼障碍 .................................................................................................................................................... 47
必考 考法:诉讼障碍的情形? ...................................................................................................................................... 47
第37 考 撤诉与缺席判决 .................................................................................................................................... 48
常考 考法:撤诉与缺席判决情形? ............................................................................................................................. 48
第38 考 民事裁判 .................................................................................................................................................... 49
必考 考法:既判力范围?重复起诉要件? .............................................................................................................. 49
第39 考 简易程序 .................................................................................................................................................... 51
常考 考法1 :简易程序的适用?特点? .................................................................................................................. 51
常考 考法2 :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特点? ......................................................................................................... 51
第40 考 公益诉讼 .................................................................................................................................................... 53
必考 考法:起诉条件?审理细节? ........................................................................................................................... 53
第41 考 第三人撤销之诉 ..................................................................................................................................... 55
常考 考法:三撤的起诉条件?审理程序和结果? ................................................................................................ 55
第42 考 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 57
常考 考法:上诉条件?谁来审查? ........................................................................................................................... 57
第43 考 二审的审理 ............................................................................................................................................... 58
常考 考法:审理范围?撤诉条件? ........................................................................................................................... 58
第44 考 二审的结案 ............................................................................................................................................... 59
必考 考法:二审的三种结案方式? ............................................................................................................................. 59
第45 考 再审的启动 ............................................................................................................................................... 61
必考 考法:再审的三种启动方式? ............................................................................................................................. 61
第46 考 再审的审理 ............................................................................................................................................... 63
常考 考法:再审审理程序?范围? ........................................................................................................................... 63
第47 考 小额诉讼的再审、再审与三撤 .................................................................................................... 64
常考 考法:小额诉讼再审细节?再审与三撤谁优先? ....................................................................................... 64
第48 考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 65
可放弃 考法:涉外程序? ............................................................................................................................................... 65
· 5 ·
民诉必考主线
目 录
第49 考 特别程序 .................................................................................................................................................... 66
可放弃 考法1 :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 ......................................................................................................................... 66
常考 考法2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 66
常考 考法3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 66
第50 考 督促程序 .................................................................................................................................................... 68
常考 考法:督促程序 ........................................................................................................................................................ 68
第51 考 公示催告程序 .......................................................................................................................................... 69
常考 考法:公示催告程序 ............................................................................................................................................... 69
第52 考 执行的启动与管辖 ............................................................................................................................... 70
常考 考法:管辖法院?启动方式? ........................................................................................................................... 70
第53 考 执行和解 .................................................................................................................................................... 71
常考 考法:执行和解后果? .......................................................................................................................................... 71
第54 考 保全执行 .................................................................................................................................................... 72
可放弃 考法:保全执行规则 ........................................................................................................................................... 72
第55 考 执行承担 .................................................................................................................................................... 73
可放弃 考法:执行承担规则 ........................................................................................................................................... 73
第56 考 执行竞合 .................................................................................................................................................... 75
可放弃 考法:执行竞合规则 ........................................................................................................................................... 75
第57 考 执行措施 ..................................................................................................................................................... 76
常考 考法:常考执行措施 ............................................................................................................................................... 76
第58 考 执行行为异议 ......................................................................................................................................... 78
常考 考法:执行行为异议的提出与审查 .................................................................................................................... 78
第59 考 执行标的异议 ......................................................................................................................................... 79
常考 考法1 :执行标的异议的提出与审查 ............................................................................................................... 79
必考 考法2 :两类执行标的异议的区分及后续路径 ............................................................................................. 79
常考 考法3 :案外人能否排除执行? ........................................................................................................................ 80
第60 考 仲裁协议 .................................................................................................................................................... 82
常考 考法1 :仲裁协议的形式与内容 ........................................................................................................................ 82
必考 考法2 :仲裁协议的效力 ...................................................................................................................................... 82
· 6 ·
民诉必考主线
目 录
第61 考 仲裁程序 ..................................................................................................................................................... 84
常考 考法1 :仲裁庭的组成与仲裁员 ........................................................................................................................ 84
常考 考法2 :仲裁的审理与裁决 ................................................................................................................................. 84
第62 考 仲裁裁决的撤销 .................................................................................................................................... 86
常考 考法:撤销条件、情形及审查处理 .................................................................................................................... 86
第63 考 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 87
常考 考法1 :仲裁裁决的执行 ...................................................................................................................................... 87
常考 考法 2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 87
· 1 ·
· 解题大招·
底层逻辑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
制:纠纷发生后,
有和解、诉讼外调
解等多种解决方
式,当事人可以任
选。站在法院的立
场上,基于案多人
少、司法资源有限
的大背景,希望当
事人可以多选择其
他方式解决纠纷,
不要一有事就起诉。
所以,①法院是支
持“诉讼外调解”的,
还设置了“确认调
解协议效力”这一
非讼程序,在结果
层面为“诉讼外调
解”提供保障;②
法院是支持“民商
事仲裁”的,当事
人可以直接拿着
“仲裁裁决书”去申
请强制执行。
· 解题大招·
陷阱提示
如果选择通过仲裁
来解决纠纷,既可
以选择适用中国的
仲裁规则,也可以
选择适用外国的仲
裁规则。
01
第1 考 
民诉法概述
怎么考
笔记区
科目的基础知识,很少单独出题,侧重理解科目框架。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可放弃
考法1 :针对此纠纷,当事人可以如何解决?(民诉法概述
【C
①】)
 对比
事项
和解
诉讼外
调解
民商事仲裁
【财产且协议选】
民事诉讼
【财产+ 人身
且直接找】
主体
当事人
当事人+ 调解组织
当事人+ 仲裁机构
当事人+
人民法院
解决
结果
和解
协议
调解协议≈
合同
仲裁裁决
判决、裁定、
调解书
保障
不具有
强制执
行力
不具有强制
执行力
具有强制执行力
具有强制执行力
起诉
1. 诉讼:只能就调
解协议起诉(调解
协议替代原纠纷)
2. 非讼:确认调解
协议效力
一裁终局
上诉、再审
可放弃
考法2 :法院审理某案件,是否要适用《民事诉讼法》?
(民诉法概述【C】)
无论是谁,只要在中国法院进行民事诉讼,就必须适用中国的民事诉讼法。
 C :考频中等+ 简单,必须掌握。
讲义标注了对应觉晓法考APP 知识图谱的知识点名称和类别,方便大家听完课去对应做题。关于
ABCDE 的说明,也可以详见讲义最前面“坚持数据化学习”页,让大家有重点地学!
· 2 ·
民诉必考主线
第1 考 民诉法概述 
笔记区
怎么练
澳大利亚人乔治与加拿大人索菲在斐济签订软件开发服务合同,明确合同
履行地为中国南京。此后双方均抵达中国,在合同履行阶段产生争议,遂约定由
青岛市某法院适用德国民事诉讼规则审理该案。关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模拟题)
A. 若乔治与索菲在纠纷发生后,协商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该合同纠纷,则可
约定适用其他国家的仲裁规则【√】
B. 乔治与索菲有权约定由中国法院行使管辖权,因其合同履行地位于中国境
内【√】
C. 在中国境内的主体只要选择诉讼方式解决民事纠纷,就必须适用我国民事
诉讼规则,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固有效力【√】
D. 乔治与索菲无权约定适用德国民事诉讼规则审理案件,但我国法院依据相
关国际条约准予的除外【×】
· 3 ·
02
第2 考 
平等原则、同等与对等
原则、诚信原则
怎么考
笔记区
属于民诉的基本原则,近几年很少考到。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可放弃
考法:评价XX 做法,是否体现/ 违背平等原则、同等与对
等原则、诚信原则(平等同等对等诚信原则【C】)
角度1 平等原则:原告= 被告【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相同或者相对应】
例 原、被告都有权委托代理律师;原告有权起诉,被告有权应诉答辩。
角度2
同等原则:外国当事人= 中国当事人,同等享有权利;
例 中国法庭上,原告中国人张三有权委托律师,被告美国人汤姆也有权委托
律师。
对等原则:外国当事人= 中国当事人,对等限制权利。
例 中国人张三在美国法院打官司,美国法院限制张三委托律师的权利,同
样的,如果美国人汤姆来到中国法院打官司,中国法院也限制其委托律师的权
利。
角度3 诉讼诚信原则:是指所有主体都应当诚实、守信。
例 当事人恶意提出管辖权异议、证人作伪证等都有违诚信原则。
怎么练
笔记区
外国人汤姆在我国人民法院参加诉讼,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汤姆与我国
公民一样,可以行使起诉、答辩、辩论、提供证据、委托代理人等权利,也要承
担相应的诉讼义务。这体现的是民事诉讼中什么原则?(模拟题)
A. 平等原则
B. 对等原则
C. 协同原则
D. 同等原则【√,外国当事人= 中国当事人,同等享有权利】
· 解题大招·
易混避坑
出现外国当事人,
强调中国当事人和
外国当事人之间的
关系,才会涉及同
等/ 对等原则。
· 4 ·
03
第3 考 
民诉辩论原则
· 解题大招·
底层逻辑
区别于“包青天”,
目前更侧重“当事
人主义”,法院只
居中裁判。
怎么考
笔记区
属于民诉基本原则,考频上每年会有1 题,具体会在第3/4/5 考中任选一个。
考法较为固定:描述一个场景,问体现/ 违背何种基本原则(或问如何评价法院的
做法)。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评价XX 做法,是否体现/ 违背辩论原则(民诉辩论原则
【A ①】)
辩论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当事人有权针对实体问题(如原告的
诉讼请求是否成立)+ 程序问题(如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法律问题表达意见。
角度1 法院应保障当事人辩论权的实现,反之法院剥夺辩论权的常见情形有:
①不允许提交答辩状;②不允许当事人参与法庭辩论;③应当开庭而不开庭;④
违法缺席判决。
角度2 法院裁判所依据的事实必须是经过当事人“充分辩论” 的事实。①若当
事人根本没主张A 事实,那么法院就不能以A 事实作为依据下判决;②如果当事
人对B 事实仍有争议,那么法院就应该继续组织辩论查明事实,而不能“不予理
会”。(25、24 年)
实例 “当事人对工程质量的鉴定意见不服要求重新鉴定,法院不予理会”,
评价法院做法——违背辩论原则。(25 年)
笔记区
怎么练
某甲起诉某乙返还借款两万元并提供了借条,某乙称已经用现金偿还,一审
法院判决某乙败诉。某乙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借条真实,但是原
告并未实际向某乙支付借款。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24 年仿真题)
A. 根据处分原则,原告可以在二审中变更诉讼请求
B. 根据诚信原则,被告不能主张原告未给付借款
C. 根据辩论原则,二审法院应当将原告是否给付借款作为争议焦点进行审理
【√,对是否给付借款仍有争议,应继续组织辩论,查明相关事实】
D. 根据平等原则,原告应当举证证明自己已经给付借款
 A :考频高+ 简单,必须掌握。
· 5 ·
04
第4 考 
民诉处分原则
怎么考
笔记区
属于民诉基本原则,考频上每年会有1 题,具体会在第3/4/5 考中任选一个。
考法较为固定:描述一个场景,问体现/ 违背何种基本原则(或问如何评价法院的
做法)。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评价XX 做法,是否体现/ 违背处分原则(民诉处分原
则【A】)
处分原则,是指对 于是否行使权利、怎么行使权利,当事人可以“自己说了
算”。
角度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只有1+2,法院判决结果为1+2+3——判决结果超出当
事人的诉讼请求,违背处分原则。(21、18 年)
实例 起诉租金,判决支付租金+ 利息+ 解除合同,评价法院做法——判决
结果超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选处分原则。(18 年)
怎么练
笔记区
甲因为咨询合同纠纷起诉要求乙支付咨询费2 万元。法院经过审理后发现甲
乙之间约定的咨询费是20 万元。法院询问甲是否将诉讼请求追加为20 万元,甲
表示乙拖欠费用,丧失诚信,要分10 次起诉而惩罚乙。据此,法院下列处理正确
的是?(21 年仿真题)
A. 就2 万元咨询费进行审理,判决的既判力客观范围扩张至20 万元【√】
B. 征求乙的意见后,再决定是否将剩余18 万咨询费纳入审理范围【×】
C. 就2 万元咨询费进行审理,判决的既判力客观范围限于2 万元【×】
D. 就20 万咨询费一并审理并不违反处分原则【×,当事人诉2 万,法院却要
审20 万,超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违背处分原则】
怎么背
裁判超请求,违背处分原则!
· 解题大招·
易混避坑
处分原则,处分的
是权利,只要有权
利就会涉及处分,
所以诉讼、非讼、
执行,都存在处分
原则;辩论原则,
辩论的是事实,有
争议才会涉及辩
论,所以只有诉讼
程序才涉及辩论,
非讼、执行因为无
争议,所以无辩论。
· 6 ·
05
第5 考 
检察监督、在线诉讼原则
怎么考
笔记区
属于民诉基本原则,考频上每年会有1 题,具体会在第3/4/5 考中任选一个。
考法较为固定:描述一个场景,问体现/ 违背何种基本原则(或问如何评价法院的
做法)。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评价XX 做法,是否体现/ 违背检察监督、在线诉讼
原则(检察监督、在线诉讼原则【C】)
1. 检察监督原则,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法院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公权制约型监
督”,具体形式为:检察建议、抗诉。
2. 在线诉讼与线下诉讼具有同等效力原则:①经当事人同意,线上= 线下;
②可一方线上,一方线下;③可部分线上,部分线下,如“同意文书送达用线上,
但开庭仍是线下”这种做法也没问题!
笔记区
怎么练
1. 检察机关的下列行为中,符合民事检察监督原则要求的有?(24 年仿真题)
A. 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法院调解书,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抗诉【√】
B. 某公司故意捏造事实提起虚假诉讼,检察机关针对该行为提起公诉【×,
刑诉中讲到的,检察院有提起公诉的职能】
C. 发现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存在违法行为,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
D. 某单位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检察机关就此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
讼【×】
2. 朴某和田某因互联网购物纠纷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法院受理起诉并决定
线上审理,田某同意,朴某以不具备网上开庭条件为由拒绝线上开庭,下列选项
正确的是?(22 年仿真题)
A. 因朴某拒绝线上开庭,因此可以田某线上,朴某线下【√】
B. 因朴某拒绝线上开庭,本案只能线下
C. 本案由互联网法院管辖,应当线上审理
D. 因为朴某拒绝线上开庭,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当事人向普通法院
起诉
· 7 ·
06
第6 考 
民诉合议制度
怎么考
笔记区
属于民诉基本制度,考频上几乎每年会有1 题,会在第6/7/8 考中任选一个或
对基本制度综合命题。考生需背诵每个基本制度的适用情形等程序细节。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XX 案件适用独任制还是合议制?(民诉合议制度【A】)
合议制适用场景
(复杂)
独任制适用场景
(简单)
诉讼
(有纠纷)
原则
例外:一审:所有简易程序+ 部分普通程序(基
层一审+ 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审: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①中级二审
+ ②一审简易或不服裁定+ ③事实清楚、权利
义务关系明确+ ④双方当事人同意
非讼
(无纠纷)
例外
原则
实例 简易程序案件可以独任审理,但是独任审理的并不一定都是简易程序
案件。——正确。(22 年)
【注意】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诉讼案件(一审普通程序+ 发回重审+ 适用
一审程序再审),合议庭中可以有陪审员。二审、非讼都不能有陪审员。
怎么练
笔记区
郑某与杨某的合同纠纷由甲市A 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作出判决,郑某
不服,上诉至甲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指定徐法官独任审理,郑某对此提出异议。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22 年仿真题)
A. 对于简易程序案件,二审法院可以自行决定适用独任制审理【×】
B. 一审用判决方式结案的,二审法院不得适用独任制【×】
C. 郑某提出异议后,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不得适用独任制审理
【×,二审法院无权对异议进行审查】
D. 郑某提出异议后,二审法院不得适用独任制审理【√】
· 解题大招·
易混避坑
一审适用独任制无
需当事人同意,二
审适用独任制必须
经过双方当事人同
意,当事人享有“单
方一票否决权”。
· 解题大招·
陷阱提示
再审案件、发回重
审案件、公益诉
讼、第三人撤销之
诉,均不得适用独
任制。发回重审案
件需另行组成合议
庭。
· 8 ·
07
第7 考 
民诉回避制度
怎么考
笔记区
属于民诉基本制度,考频上几乎每年会有1 题,会在第6/7/8 考中任选一个或
对基本制度综合命题。考生需背诵每个基本制度的适用情形等程序细节。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如何申请?谁决定?如何救济?(民诉回避制度【A】)
1. 申请回避的原因:(1)内在原因——与案件有利害关系;(2)外在行为——
接受送礼等;(3)参与过前序审理程序。时间:最晚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
【注意】发回重审后又进入二审程序的,原二审程序中合议庭组成人员无需回
避(没有实体审理过)。
实例 合议庭评议后申请回避,不审查,但判决作出后可上诉。(23 年)
2. 院长担任审判长由审委会决定;审判长、陪审员、法官助理、书记员、执
行员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鉴翻勘)由审判长决定。
3. 申请人在申请被驳回后,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在复议审查期间,被申请
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案件工作。
角度1 只有申请人才能申请复议,被申请人不能。(18 年)
角度2 同一个事由申请回避限一次,有新的事由可以再次申请。(22 年)
笔记区
怎么练
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冯某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件,决定由法官张某和人民陪审员乔某、吉某组成合
议庭,张某任审判长。刘某得知陪审员乔某是被告的表弟,便要求其回避,但回
避申请被张法官当场拒绝。法庭审理后作出判决,原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关
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18 年仿真题)
A. 刘某申请回避理由成立 【√】
B. 乔某作为人民陪审员,其是否应当回避审判长有权决定【×】
C. 对法院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刘某可以提出上诉 【×】
D. 发回重审后,应当组成新的合议庭进行审理,且合议庭组成人员中不得有
人民陪审员【×】
· 解题大招·
易混避坑
暂停参与VS 不停
止参与:作出决定
前:被申请回避的
人员原则上应当暂
停参与本案的工
作;对决定复议期
间:被申请回避的
人员不停止参与本
案的工作。
· 解题大招·
做题标准
裁判文书上署名
的,回避由院长决
定。
· 9 ·
08
第8 考 
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制度
怎么考
笔记区
属于民诉基本制度,考频上几乎每年会有1 题,会在第6/7/8 考中任选一个或
对基本制度综合命题。考生需背诵每个基本制度的适用情形等程序细节。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1 :公开审判的例外?(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制度【C】)
过程公开的例外
1. 法定不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其他
2. 依申请不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离婚案件——当事
人可以申请,但最终由法院决定
结果公开的例外
未生效不能查,调解书不能查(公益诉讼调解书除外),涉
密涉私不能查
【注意】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宣判,无论是否公开审理,宣判都公开。
常考
考法2 :两审终审的例外?(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制度【C】)
一审终审:(1)最高院作出的裁判;(2)非讼程序;(3)调解书;(4)大部分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裁定除外);(5)小额诉讼程序。
怎么练
笔记区
关于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20 年仿真题)
A.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回避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
的人员不停止本案的工作【√】
B. 除了非讼案件外,我国对诉讼争议案件一律实行两审终审制【×】
C. 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实行独任审理,但是独任审理的并不一定都是简易程序
案件【√】
D. 关于民事诉讼中离婚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当事人享有处分权【×,决定权
在法院】
· 10 ·
怎么考
笔记区
考查频率不高,18 年以来考查过3 次,但近年来对理论类知识点的考查比重
增加,考生要重视起来。通常问当事人的某个变更行为(如变更请求金额、先起
诉违约又变为侵权)具体是变更的什么。考生需理解各个诉的要素的含义,厘清
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的关系。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当事人变的是什么?(诉的要素【C】)
诉的三要素:主体(当事人)+ 诉讼标的(发生争议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
+ 诉的理由(原告起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实例 张三起诉李四要求解除合同,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又变更为要求李
四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张三变的是什么?——诉讼请求,法律关系依
然是合同。(20 年)
例 张三起诉李四要求侵权赔偿,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又变更为要求李四
支付违约金,张三变的是什么?——诉讼标的,法律关系由侵权变为合同。
笔记区
怎么练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后因乙公司提供的货物存在瑕疵,甲公
司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庭审前甲公司又提出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关于甲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25 年仿真题)
A. 属于变更诉讼理由【×】
B. 属于变更诉的种类【×】
C. 属于增加诉讼请求【√】
D. 属于增加诉讼标的【×,诉讼标的都是货物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 解题大招·
做题标准
如果只是基于同个
法律关系变更请
求,是对诉讼请求
的变更。
09
第9 考 
诉的要素
· 11 ·
10
第10 考 
诉的分类
怎么考
笔记区
近5 年几乎每年考查,2024 年甚至考查了3 道题,是比较热门的考点。考法
直接且固定:问某诉讼是确认?形成?还是给付之诉?考生需要掌握三种诉的分
类的内涵,并且记住每个分类的常考类型。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某诉讼是确认?形成?还是给付之诉?(诉的分类【C】)
1. 确认之诉
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可以分为
积极的确认之诉(如确认存在收养关系)和消极的确认之诉(如确认婚姻关系无
效)。
角度1 诉讼案件才有诉的分类的问题,非讼案件或法院司法审查程序没有。
实例 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确认之诉。——错
误。(13 年)
实例 三阳公司申请确认其与海洋公司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属于确
认之诉。——错误。(24 年)
角度2 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是确认之诉,但如果以情势变更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是
变更之诉。(25、24、21 年)
角度3 确认之诉的对象是法律关系,不包括事实和事实关系。
实例 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请求确认其对乙公司的债务已过诉讼时效。——
错误。已过诉讼时效是事实,不符合起诉条件,更不用说诉的分类。(24 年)
2. 给付之诉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可以分为给付财物之诉和给付
行为之诉(作为或不作为)。
3. 变更之诉/ 形成之诉
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如离婚诉
讼、公司解散诉讼)。
· 解题大招·
底层逻辑
因通过单方意思表
示即可使合同解
除,诉讼只是对意
思表示的确认,所
以解除合同之诉通
常属于确认之诉。
但情势变更必须通
过诉讼或仲裁,所
以以情势变更为由
起诉解除合同,属
于变更之诉。
· 解题大招·
做题标准
在追索赡养费、扶
养费或抚养费的案
件中, 要注意区分
不同情况:
(1)单纯起诉要
求被告给付“三费”
的,属于给付之诉;
(2)在诉讼中增
加“三费”的具体金
额,仍为给付之
诉;(3)起诉要求
增加或减少现有的
“三费”数额,属于
变更之诉。
· 解题大招·
做题标准
撤销权诉讼、第三
人撤销之诉都是变
更之诉。
· 12 ·
民诉必考主线
第10 考 诉的分类 
笔记区
怎么练
关于诉的种类判断,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模拟题)
A. 王某死亡后,王某的债权人赵某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属于确认之
诉【×】
B. 韩某和徐某申请法院确认二人之间的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属于确认之诉
【×】
C. 某甲以情势变更为由起诉A 公司,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
同,属于变更之诉【√】
D. 赵峰欠李强30 万元一直未清偿,赵峰将自己唯一的财产一套玉石(市值
35 万元),以5 万元的价格卖给自己的同事赵六。李强遂起诉要求撤销赵峰与赵六
之间的玉石买卖合同,属于形成之诉【√】
· 13 ·
11
第11 考 
反诉
怎么考
笔记区
每年最少考查1 题,考法直接:问当事人的某项主张是否成立反诉。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必考
考法:当事人的某项主张是否成立反诉?(反诉【B】)
1. 主体同一+ 目的对抗;
2. 请求独立:反诉是一个独立的请求;
角度1 XX 主张可以独立成诉,可以用反诉的方式提出。(21、20 年)
实例 甲公司发出解除通知,乙公司无异议。后乙公司起诉要求支付租金,
甲公司可反诉主张合同已解除。(20 年)
【注意】此时也可以通过抗辩的方式主张合同已解除。
角度2 XX 主张不可以独立成诉,只能用反驳或抗辩的方式提出。(25、24 年)
例 张三起诉李四,要求归还借款10 万元,并提交了借条。李四主张确实签
过这张借条,但钱没拿到。李四可以用什么方式主张?——只能用反驳。
实例 甲起诉乙支付违约金6 万元,乙主张该违约金过高,请求减少。乙可
以用什么方式主张?——只能用抗辩。(25 年)
3. 程序同一+ 管辖同一;4. 存在牵连关系:①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
②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③诉讼请求基于相同的事实。
怎么练
笔记区
甲公司和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公司付清购房款后乙迟迟不配合办理过户,
且拒绝交付钥匙和门卡。之后乙起诉甲公司要求解除合同,甲公司在答辩中主张:
①要求乙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交付钥匙和门卡;②要求乙提供房屋证件单据供甲
公司查阅。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25 年仿真题)
A. ①②都是反诉【×】
B. ①②都不是反诉【×】
C. ①是反诉,②不是反诉【√,②为附随义务,不具有对抗性和独立性】
D. ①不是反诉,②是反诉【×】
 B :考频高+ 难,必须掌握(主+ 客)。
· 解题大招·
底层逻辑
抗辩和反驳都不能
独立成诉,二者的
区别在于抗辩承认
对方当事人权利的
存在,而反驳不承
认。
· 解题大招·
易混避坑
反驳VS 反诉
反驳是“防守”,原
告一旦撤诉,反驳
就没用了; 反诉是
“攻防一体”,就算
原告撤诉,反诉该
审还得审。
· 解题大招·
做题标准
识别反诉从易到难
“三步法”:主体是
否同一→请求是否
独立→是否具备牵
连关系(3 种)。
· 14 ·
12
第12 考 
诉的合并与分离
怎么考
笔记区
属于理论性考点,近六年考查过三次,近年来考查频率增加,集中在诉的合
并上。通常是给一种情形,让考生判断属于哪种诉的合并,或问法院怎么处理。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题目中的情形属于哪种诉的合并?法院该如何处理?
(诉的合并与分离【C】)
诉的合并
主体合并
客体合并
一方或双方当事
人为两人以上
单纯合并
预备合并
重叠合并
(选择合并)
无牵连关系
【分别审理,
分别判决】
主位请求不成立时,
才审理备位请求
【请求互斥型】
主位请求成立时,
才审理备位请求
【前提基础型】
针对不同标的提出
同一诉讼请求
【根据主张全部审
   理或择一审理】
实例 甲先向某银行贷款100 万元,又贷款80 万元,该银行就两笔贷款分别
起诉,若法院决定合并审理,构成哪种合并?——客体合并。(21 年)
实例 大地公司将新月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如果法院认为合
同有效,则请求法院解除合同并要求新月公司支付违约金。法院应如何处理?
——构成诉的预备合并,法院应按照提出顺序审理。(20 年)
笔记区
怎么练
某甲借给某乙20 万元,到期后某乙一直未还。某甲发现某乙免除了对某丙
的16 万元到期债务。某甲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某乙对某丙的债务免除,并
要求某乙返还借款20 万元。法院受理后决定合并审理,请问属于何种诉的合并?
(24 年仿真题)
A. 诉的主体合并【√】
B. 诉的客体合并【√】
C. 诉的选择合并【×】
D. 诉的重叠合并【×】
· 解题大招·
做题标准
审了A 才能审B 或
A 不成立时才审B
构成预备合并。
· 解题大招·
做题标准
共同诉讼都是诉的
主体合并。
· 15 ·
13
第13 考 
主管
怎么考
笔记区
主管部分主要考查法院主管和调解的关系(详见第1 考)、法院主管和民商事
仲裁的关系(详见第60 考),本考点考查频率较低,作为基础知识了解。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可放弃
考法:法院管什么(主管【C】)
主管解决“谁有权管”,法院主管范围: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和人身关系提起
的民事诉讼。
例 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作出的任免、奖惩、调动等决定,法院可以管吗?
——不可以,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
例 甲和乙就宗教教职人员选任有争议,法院可以管吗?——不可以,不属
于财产和人身关系内容。
【注意】劳动纠纷仲裁前置——先申请劳动仲裁,对结果不服才能向法院起
诉,否则法院不予受理。但工资欠条可以直接起诉。
怎么练
笔记区
甲公司拖欠员工徐某工资,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甲公司和徐某达成调解
协议,约定甲公司在调解协议生效后1 个月内向徐某支付拖欠的工资5 万元。人
民调解委员会据此制作调解协议书。1 个月履行期限届满,甲公司仍未按约支付工
资,徐某应当如何救济?(23 年仿真题)
A.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协议书【×】
B. 直接向法院起诉甲公司要求履行调解协议书【√】
C. 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D. 就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 16 ·
怎么考
笔记区
本考点考查频率不高,18 年以来仅考查过一次,考生要牢记最特殊的中院管
辖。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各级法院的管辖范围分别是?(民诉级别管辖【C】)
原则由基层法院管;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最高院
确定由中院管的案件【如公益诉讼、专利纠纷、仲裁相关(国内仲裁保全由基层
管)】由中院管;高院管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院管在全国范围内有重
大影响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
实例 韩国人某甲与中国人某乙结婚,后因感情不和,某甲想在中国起诉离
婚,应由哪级法院管辖?——基层法院。涉外离婚诉讼是一般涉外案件,不是重
大涉外。(23 年)
笔记区
怎么练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法院对专利纠纷案件享有管辖
权?(15 年真题)
A. 知识产权法院 【√】
B. 所有的中级法院 【×】
C. 最高法院确定的中级法院 【√】
D. 最高法院确定的基层法院【√】
14
第14 考 
民诉级别管辖
· 17 ·
15
第15 考 
专属管辖
怎么考
笔记区
本考点18-25 年考查过两次,但管辖的内部考点体系性强,并且都非常重要,
要好好掌握。考法上可能对专属管辖单独考查,也可能和协议管辖、特殊地域管
辖等结合起来考查。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哪些纠纷适用专属管辖?(专属管辖【C】)
专属管辖效力最强,能够排斥其他法院的管辖。
共三种纠纷适用专属管辖:(1)不动产纠纷(不动产物权纠纷+“农建房政”
四类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遗产继承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
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3)港口作业纠纷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注意】农建房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房
屋租赁合同纠纷+ 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角度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
例 段某购买王某位于A 市b 区的二手房,因段某未支付购房款,王某欲起
诉,可以适用专属管辖吗?——不可以。
怎么练
笔记区
甲县的张某和乙县的李某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委托李某在丙县做工,后
双方到丁县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出具100 万的欠条给李
某,若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由丁县法院处理。之后张某未支付款项,
李某准备起诉,有管辖权的法院是?(25 年仿真题)
A. 甲县法院
B. 乙县法院
C. 丁县法院
D. 丙县法院【√】
· 解题大招·
陷阱提示
专属管辖不得对抗
民商事仲裁,专属
管辖只能在诉讼领
域“作威作福”。
· 18 ·
怎么考
笔记区
每年必考一题,通常给一个管辖协议,问哪个法院有管辖权。考生要先判断
协议的效力,有效则根据协议确定管辖;无效则适用法定管辖或申请仲裁。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必考
考法:协议管辖的条件?效果?(协议管辖【C】)
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不违背专属管辖、级别管辖及专门管辖+ 书面形
式+ 实际联系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
所在地等,不是随便一个法院都可以)。
角度1 起诉时无法确定管辖法院意味着“约定不明”,协议管辖无效。
实例 甲与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纠纷由守约方法院管辖。乙发货后双
方产生纠纷,甲向法院起诉,但是甲乙二人都认为自己是守约方。哪个法院有管
辖权?——约定不明,协议管辖无效,按照法定规则确定管辖。(22 年)
角度2 协议管辖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协议时的住所地法院管
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角度3 A 和B 订有管辖协议,A 将合同转让给C,管辖协议对C 有效。除非转
让时C 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A 和C 另有约定且B 同意。
实例 A 区甲和B 区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C 区法院管辖。后甲将合同转
让给丙,但丙对协议管辖毫不知情。乙、丙另行约定纠纷由D 区法院管辖。后乙
和丙发生纠纷,可以向哪个法院起诉?——D 区法院。(21 年)
笔记区
怎么练
A 县的甲公司和B 县的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将货物送到C 县甲
公司的仓库,发生纠纷由各自住所地法院管辖。之后乙公司违约,甲公司拟向法
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25 年仿真题)
A. 因管辖协议无效,B 县法院有管辖权
B. 因管辖协议有效,A 县、B 县法院均有管辖权
C. 因管辖协议无效,B 县、C 县法院均有管辖权
D. 因管辖协议有效,仅A 县法院有管辖权【√】
· 解题大招·
做题标准
允许多选:协议多
个法院并非无效,
当事人可以选择向
其中一个起诉。
· 解题大招·
陷阱提示
当事人因同居或者
在解除婚姻、收养
关系后发生财产争
议,可以适用协议
管辖。
16
第16 考 
协议管辖
· 19 ·
17
第17 考 
一般和特殊地域管辖
怎么考
笔记区
本考点每年必考,考法上通常给一个场景,问哪个法院有管辖权。确定地域
管辖须“先定性”,按照老师讲的做题方法逐一判断。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1 :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则是?(一般地域管辖【C】)
原则:原告就被告。被告是公民的,由被告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经常居住地法院优先);被告是法人/ 其他组织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例外:被告就原告。(1)对不在我国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2)对
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3)被告人身不自由(被采取强
制性教育措施、监禁);(4)被告被注销户籍;(5)三费案件几个被告不在同一辖
区;(6)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 年,另一方起诉离婚。
【注意1】(5)(6)两种情况原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例 重庆的老周起诉三个儿子索要赡养费,大儿子住在北京,二儿子住在上
海,小儿子住在广州。老周可以选择向重庆的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北京、上海
或广州的法院起诉。
例 夫妻二人原籍在成都,丈夫郑某去深圳工作并连续居住已满2 年,妻子
吴某仍在成都居住。吴某可以向成都或深圳的法院起诉离婚。
【注意2】原被告人身都不自由、原被告都被注销户籍、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
地超过1 年起诉离婚,仍是原告就被告。
必考
考法2 :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则是?(特殊地域管辖【B】)
前提:合同、侵权和公司诉讼等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其他纠纷适用一般地域
管辖。
1. 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 被告住所地。
· 解题大招·
做题标准
公民的住所地= 户
籍地;
法人/ 其他组织的
住所地= 主要办
事机构所在地,不
能确定的,则是注
册地或登记地。
· 解题大招·
做题标准
经常居住地的识别
步骤:
确定起诉时当事人
住在哪儿→判断当
事人在该地是否住
满了1 年(住院就
医除外):如果住
满1 年,该地为经
常居住地;如果没
有住满1 年,则当
事人没有经常居住
地,由住所地法院
管辖。
· 20 ·
民诉必考主线
第17 考 一般和特殊地域管辖 
合
同
履
行
地
已履行
未履行
约定履行地是否与原/被告住所地重叠
有约定
未约定
交付不动产
租赁合同
网络订立
买卖合同
给付货币
其他标的
约定履行地√
重叠
不重叠
租赁物使用地
线上交付
其他方式交付
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
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买受人住所地
收货地
不动产所在地
√
×
角度1 合同的约定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的,以约定履行地为准。
例 甲公司和乙公司在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合同履行地为A 区,但实际交货
地点为B 区,A 区为诉讼法中的合同履行地。
角度2 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要钱,先看合同里这笔钱是什么来头。
例 A 区甲卖钢琴给C 区乙,乙收到钢琴后发现钢琴质量不符,于是起诉甲
赔偿违约金2 万元。哪个法院是合同履行地法院?——A 区法院。甲的义务是交
付钢琴,乙的义务是支付货款,乙之所以起诉甲支付违约金,是因为甲交付钢琴
这一义务的履行不合约定。因此,本案属于交付其他标的的案件,履行义务一方
(甲)住所地是合同履行地。
角度3 担保合同纠纷的主管和管辖:(1)先主管,后管辖——主合同或担保合
同约定了仲裁,仲裁效力不扩张;(2)都归法院管的,看怎么诉——一并起诉债
务人和担保人,按照主合同确定管辖(从随主);只起诉连带保证人,按照担保
合同确定管辖。
实例 邓某借给黄某160 万元,双方约定纠纷由黄某住所地甲区法院管辖。
之后邓某与冯某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冯某住所地乙区法院管辖。
借款到期后黄某拒不清偿,邓某准备起诉黄某和冯某,找哪个法院?——甲区法
院。(21 年)
2. 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地(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 被告住所地。
(1)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提起的侵权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
· 21 ·
民诉必考主线
第17 考 一般和特殊地域管辖 
服务提供地+ 侵权行为地+ 被告住所地。
(2)信息网络侵权诉讼: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
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被告住所地。
实例 居住在A 市甲区的蒋某雇佣住在A 市丙区的杨某对位于A 市乙区的
住房提供保洁服务。过程中,杨某不慎将玻璃撞破,碎玻璃掉下来划伤楼下的张
某。张某可以向哪些法院起诉?——甲区法院、乙区法院。(18 年)
3. 公司诉讼:公司住所地
公司诉讼:公司设立、解散纠纷;确认股东资格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公
司决议纠纷;公司合并、分立纠纷;公司增资、减资纠纷。
【注意】股东之间、公司与股东的出资违约纠纷和股权转让诉讼不适用公司
住所地法院管辖的规则。
怎么练
笔记区
1. 甲地的徐某将一块玉石(价值10 万元)借给乙地的黄某,黄某将该玉石
拿到丙地展览期间被张某看中,黄某告知玉石乃徐某之物,张某仍出价20 万元购
买,黄某遂将玉石卖予张某,后向徐某谎称将玉石以15 万元价格卖给张某,并立
即向徐某转账15 万元。事后徐某得知黄某以20 万元价格将玉石出售,遂起诉黄
某,要求其返还多卖的5 万元玉石款。关于本案的管辖法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
确的?(20 年仿真题)
A. 甲法院和丙法院
B. 乙法院和丙法院
C. 乙法院【√】
D. 丙法院
2. A 市B 县的甲公司和C 市D 县的乙公司在E 市F 区签订了1000 万的借款
合同。后甲公司未依约转款给乙公司,乙公司起诉要求依约转款,对本案有管辖
权的法院是?(22 年仿真题)
A. 只有A 市B 县法院有管辖权【√】
B. 只有C 市D 县法院有管辖权
C. A 市和C 市中院都有管辖权
D. B 县和D 县法院都有管辖
· 解题大招·
做题标准
确定地域管辖步
骤:专协特一:专
属管辖→协议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
· 22 ·
怎么考
笔记区
本考点考查较少,18-25 年仅考查过一次,但25 年11 月对互联网法院的管辖
范围进行了调整,属于新修内容,26 年考查可能性增加,考生要好好掌握。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互联网法院管辖规则?(专门管辖与集中管辖【C】)
互联网法院管辖本应由北京/ 广州/ 杭州辖区内基层法院受理的网络案件
(如网购合同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网络个人信息保护、隐私权纠纷等)。
【注意】互联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网络购物产生的产品
责任纠纷;网络侵害名誉权、财产权等传统网络侵权纠纷不由互联网法院管。
笔记区
怎么练
北京市大兴区的王怡在某网站黄婷(住所地在北京市通州区)的店铺购买了
一套家庭烘焙的线上视频课程,在观看过程中,王怡发现视频画面模糊且声音不
清晰,在与黄婷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王怡将黄婷诉至法院,要求黄婷承担违约责
任。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模拟题)
A. 王怡可以向北京市大兴区法院起诉【×,应由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
B. 王怡可以向北京市通州区法院起诉【×】
C. 如果法院受理王怡的起诉后,黄婷主张王怡在网站上对其店铺和商品进行
差评,影响了自己的名誉和生意,要求王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可以作为反
诉合并审理【√】
D. 经过王怡同意,法院可以向其电子送达裁判文书【√】
· 解题大招·
做题标准
网购合同纠纷确定
管辖的“两步法”:
(1)第一步:交
付标的的方式:①
通过信息网络交付
(买受人住所地+
被告住所地);②
通过其他方式交付
(收货地+ 被告
住所地)。
(2)第二步:起
诉的地方是否有互
联网法院:北广杭
+ 基层+ 集中管辖
+线上进行为原则。
18
第18 考 
专门管辖与集中管辖
· 23 ·
19
第19 考 
管辖权恒定
怎么考
笔记区
本考点考查频率不高,18-25 年仅和其他知识点结合考查过一次,一般不会单
独出题。考生掌握好管辖权恒定的情形和例外即可。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管辖权恒定的具体情形与例外?(管辖权恒定【C】)
原告起诉时某个法院有管辖权,之后哪怕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住所地、经
常居住地变化;诉讼中因为行政区划的变动导致法院辖区变化等),原则上不换法
院。除非原告变更诉请导致级别管辖变更或适用专属管辖。
例 2025 年3 月,张三向甲县人民法院起诉李四,因为李四的住所地在甲县
管辖范围内的胜利镇。法院受理后,2025 年7 月,省政府批准行政区划调整:胜
利镇被划归相邻的乙县管辖。甲县法院是否还享有管辖权?——享有。
怎么练
笔记区
甲区的小华与乙区的小明签订买卖合同,因小明拒不支付货款50 万元,小华
将小明诉至乙区法院。乙区法院立案后,小明的住所地变更为了丙区。对此,下
列说法正确的是?(模拟题)
A. 因小明住所地变更,乙区法院无管辖权【×】
B. 即使小明住所地变更,乙区法院仍有管辖权【√】
C. 小华应另行向丙区法院提起诉讼【×】
D. 乙区法院应将案件移送丙区法院【×】
· 24 ·
怎么考
笔记区
18-25 年考查5 次,是比较常考的点。考法上聚焦于提管辖权异议的具体条件
以及应诉管辖的条件和法律后果。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法院管错了吗?(管辖权异议【A】)
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文书之日起15 日内),如果认为
一审管错了,可以提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异议成立,则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不成立则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以上诉。
角度1 二审、发回重审、按照一审程序再审均不能提管辖权异议。(19、18 年)
如果法院本来没有管辖权,但是被告没在法定期间内提异议,反而应诉(对
案件实体内容进行答辩、陈述或反诉),那么成立应诉管辖——没有管辖权的法院
因为被告的应诉行为取得管辖权。应诉管辖不得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
角度2 成立应诉管辖后,如果当事人再提管辖权异议,法院不予审查,而应当
继续审理。
实例 赵某向A 县法院起诉钱某,钱某提出反诉。后钱某在庭前会议中提出
管辖权异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继续审理本诉和反诉。(21 年)
角度3 如果被告既提出管辖权异议又应诉,法院要对异议进行审查。
笔记区
怎么练
A 市b 区的段某租用A 市c 区的红铜公司位于D 市e 区的小型仓库,约定租
期三年,租金500 元一个月,并同时约定如合同履行产生纠纷由红铜公司住所地
法院管辖。合同履行一段时间后段某六个月未支付房租,于是红铜公司向A 市c
区法院起诉要求段某支付房租,段某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被法院驳回。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22 年仿真题)
A. 本案A 市c 区作为管辖协议约定地,该地法院有管辖权【×】
B. 段某对驳回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
C. 段某对驳回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再审【×】
D. 若段某上诉,二审法院应撤销原裁定,移送D 市e 区法院管辖【√】
20
第20 考 
管辖权异议
· 25 ·
21
第21 考 
民诉裁定管辖
怎么考
笔记区
18-25 年考查3 次,且重点明确,围绕移送管辖仅限一次的规则出题。本考点
偏背诵,难度不大,考生要好好掌握三种裁定管辖的情形和限制。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裁定管辖的分类和规则?(民诉裁定管辖【C】)
1. 移送管辖:已经受理+ 发现本院“无管辖权”+ 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
纠错(不限地域、级别)。
角度 移送管辖限一次,受移送法院不能再次移送,只能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
辖。(21、19、18 年)
实例 某案件B 区法院受理后认为管辖错误,于是将案件移送至A 区法院,
A 区法院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该如何处理?——只能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21 年)
2. 指定管辖:①受移送法院认为自己无管辖权;②有管辖权法院因特殊原因
不能行使管辖权;③两个法院对管辖权有争议(争抢或推诿),找共同上级。
3. 管辖权转移:①下向上移(上级直接拿或下级主动送且上级同意收);②上
向下移:确有必要+ 报请上级批准+ 特定情形: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
件、当事人人数众多且不方便诉讼的案件等。
【注意】下级不能主动伸手要,只能被动接受。
怎么练
笔记区
甲省M 市A 区的李某在位于乙省N 市B 区的张某电商平台上购买了货物,购
物条款约定发生争议由乙省N 市B 区法院管辖。发生纠纷后,李某向甲省M 市A
区法院起诉,张某以有管辖协议为由提出管辖异议,李某认为,因乙省N 市已成
立互联网法院,管辖协议无效。M 市A 区法院认为管辖异议成立,将案件移送至
N 市B 区法院,N 市B 区法院应如何处理?(19 年仿真题)
A. 报N 市中院指定管辖 【√】
B. 逐级报最高院指定管辖 【×】
C. 退回M 市A 区法院 【×】
D. 将案件移送N 市互联网法院【×】
· 26 ·
22
第22 考 
当事人资格
· 解题大招·
做题标准
确定当事人的具体
步骤:(1)第一步
——判断有无诉讼
权利能力;(2)
第二步——结合具
体案件,判断当事
人是否适格;(3)
第三步——判断有
无诉讼担当的特殊
规定;(4)第四
步——判断是否具
备诉讼行为能力,
能否亲自实施诉讼
行为。
怎么考
笔记区
本考点每年必考,尤其是当事人适格部分。考法上可能直接问谁是适格原被
告,也可能和管辖等其他考点结合考查。考生要在理解实体法规定的基础上,背
诵常考当事人情形。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1 :是否有做当事人的资格?(诉讼权利能力【C】)
诉讼权利能力由法律规定,(活的)自然人+(依法设立+ 有营业执照的)法
人、其他组织都有诉讼权利能力,有诉讼权利能力就能做当事人。
只有完人有诉讼行为能力,无人、限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需要法定代理人
代为参诉。
角度1 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具有诉讼权利能力,私自设立
的没有。
实例 宝安商场为拓展业务,自行设立分店,并私刻了分公司的公章,苏某
因与宝安商场分店发生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谁能做被告?——宝安商场,分
店不能。(18 年)
角度2 追索抚养费纠纷的原告是小孩。
实例 李大壮与韩小花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儿子小呆由韩小花抚养,李大壮
每月支付抚养费。离婚后,李大壮怠于支付抚养费,韩小花欲起诉,谁是原告?
——小呆,韩小花是法定代理人。(25 年)
必考
考法2 :是否有做本案当事人的资格?常考当事人情形?
(当事人适格【A】)
1. 当事人适格:诉讼权利能力是当事人适格的前提,当事人适格要在具体诉
讼中判断——是否是与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体。
【注意】为保护死者名誉等而起诉的近亲属;财产代管人;遗产管理人、遗
嘱执行人虽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但可以作为原告起诉。
· 27 ·
民诉必考主线
第22 考 当事人资格 
常考类型Ⅰ
职务行为→员工因执行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被告
劳务行为→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
常考类型Ⅱ
个人合伙→各合伙人为被告(有字号注明字号)
常考类型Ⅲ
共有财产受他人侵害,共有人为共同原告
遗产继承纠纷中,部分继承人起诉,其他继承人为共同原告
无/限人致人损害的,无/限人与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常考类型Ⅳ
常考类型Ⅴ
连带保证合同纠纷中,原告怎么诉,被告怎么列
产品侵权纠纷,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致人损害,原告怎么诉,被告怎么列
共同危险、共同侵权,全部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车被偷抢后出事,偷抢的人赔;如果偷抢的人又让别人开,那偷抢的人+开车
的人承担连带责任
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借用人和
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
车借给别人开,责任在开车一方,由开车的人承担责任;车主或管理人有过错
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般保证合同纠纷中,债务人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的,
一般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在宾馆、商场、银行等公共场所,因第三人侵权行为受到损害的,由实际侵权
人承担责任;公共场所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补充责任
无/限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第三人人身损
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补充责任
追索赡养费案件,仅起诉部分赡养义务人的,应追加其他赡养义务人为共同被
告
个体工商户→有字号,列字号;无字号,列经营者。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
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二者为共同诉讼人
劳务派遣→被派遣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用工单位承担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在不当选派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培训义务等过错范围内,与用
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部分连带)
常
考
当
事
人
情
形
角度1 致人损害的时候不满18 岁,但是被起诉时已满18 岁,大人依然要做共
同被告。
实例 就读高一的小张(17 岁)把同学小赵(16 岁)的眼睛打伤,小赵的父
· 28 ·
民诉必考主线
第22 考 当事人资格 
亲老赵多次找小张的父亲老张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开庭时,小张已满18 周
岁,谁是原告、谁是被告?——小赵是原告,小张和老张是被告。(22 年)
角度2 撤销权诉讼被告:债务人+ 债务人的相对人;代位权诉讼被告:次债务
人,债务人为第三人。
实例 王某将共有房屋转让给周某,李某(王某的债权人)知晓后,起诉撤
销该转让,并请求确认王某对房屋享有50% 的所有权,谁是被告?——王某和周
某。(24 年)
2. 当事人变更
当
事
人
变
更
自然人死亡→继承人继承,但人身专属性权利义务除外(如离婚案件,
当事人死亡则诉讼终结)
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民事实体权利义务转移
(A诉B,诉讼中A将权利
义务转给C)
不影响当事人A的主体资格和诉讼地位,且结果对C有拘束力
同时:
①C可向法院申请以无独三身份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可准许;
②C可向法院申请替代A,法院视情况而定,如准许,C替A,
A退出;如不准许,可追C为无独三
实例 张三诉李四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进行中张三将合同转让给王五,王五
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可以直接追加王五为原告吗?——不可以,需要王五申请以
原告身份替代张三,法院可以同意。(20 年)
笔记区
怎么练
1. 医院看病的幼儿丁某(6 岁)将水洒在医院的楼道上,路过的李某滑倒受
伤,就赔偿问题李某与丁某的父母及医院协商无果,准备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
适格被告,下列正确的有?(24 年仿真题)
A. 仅起诉丁某及其父母【√】
B. 仅起诉丁某父母
C. 仅起诉医院
D. 仅起诉丁某
2. 刘某的摩托车被苏某偷走,苏某将车卖给李某,李某又将车借给好友牛某,
牛某骑车撞到了朱某,经查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现朱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
本案当事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2 年仿真题)
A. 朱某可将苏某和牛某列为共同被告【√】
B. 朱某可将苏某列为被告 【√】
C. 朱某可将刘某列为被告 【×】
D. 朱某可将牛某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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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第23 考 
共同诉讼
怎么考
笔记区
单纯考必要和普通共同诉讼的内部规则的题比较少,本考点通常和第22 考中
的“常考当事人情形”结合考查,问在某种情形下谁做共同诉讼的原告或被告。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必要共同诉讼VS 普通共同诉讼(共同诉讼【B】)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的诉讼就是共同诉讼。区分必要共同诉讼和
普通共同诉讼的标准:诉讼标的,前者只有一个,后者有同种类的多个。
对比
事项
必要共同诉讼
(一个诉必须合并
——主体合并)
普通共同诉讼
(多个诉可以合并
——主体合并)
内部关系
一人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
的,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
合并后各主体间
相互独立
判决合不合
一个诉,必须合
多个诉,分开判
是否追加
追加,但应当追加的原告,明确放弃实
体权利,可不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
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要追加
不追加
角度 如果普通共同诉讼人之一出现诉讼中止等情况,不影响其他人。如果只
有部分人同意调解,则同意的调解结案,不同意的判决结案。(20 年)
怎么练
笔记区
甲先向某银行贷款100 万元,后甲再次向某银行贷款80 万元。两笔贷款均已
到期,甲无力偿还,该银行就两笔贷款分别向法院起诉,法院决定将两个案件合
并审理。关于本案表述错误的是?(21 年仿真题)
A. 银行提起的关于两笔贷款的诉,构成必要共同诉讼,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B. 银行提起的关于两笔贷款的诉,构成普通共同诉讼,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C. 法院对银行提起的关于两笔贷款的诉合并审理,属于诉的客体的合并,可
以不经过甲的同意【√】
D. 法院对银行提起的关于两笔贷款的诉合并审理,属于诉的客体的合并,必
须要经过甲的同意【×】
· 30 ·
24
第24 考 
诉讼代表人
怎么考
笔记区
本考点18-25 年考查三次,考查频率相对低。考生主要掌握诉讼代表人的产
生情景、产生方式和权限即可。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诉讼代表人的产生方式与权限(诉讼代表人【C】)
人数众多的诉讼中(一方或双方人数≥10),为了方便诉讼,选出2-5 名代表
人,代表当事人参诉。每个诉讼代表人又可以委托1-2 名诉讼代理人。
1. 起诉时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全部选全部/ 部分选部分;选不出,必要共
同诉讼人自己参诉,普通共同诉讼人另行起诉。
2. 起诉时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当事人推选→法院提名与当事人协商→法
院指定。法院受理后,可以发出公告(≥30 日),通知权利人登记。申请登记时应
初步证明,证明不了的,另行起诉。另行起诉的,适用已作出的裁判(预决效力)。
3. 诉讼代表人的权限:(1)申请回避、委托代理人等程序性诉讼行为,代表人
自己做主;(2)放弃、变更、承认诉讼请求;调解、和解等处分实体性权利必须大
家都点头,否则无效。
【注意】特别证券代表人诉讼,由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代表人,只要投资者没
明确说不参加,就自动是原告,判决对其有效;如果明确退出了,可以另行起诉。
实例 创成公司造假导致大量投资者损失,某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提起特别代
表人诉讼,法院认定了5808 名受损投资者,仅有杨某一人声明退出诉讼。法院作
出的判决能约束谁?——约束除杨某外的5807 个投资者,杨某可另行起诉。(23 年)
笔记区
怎么练
成发公司向消费者销售礼品券因产品质量与承诺不符,共有包括甲在内的100
名消费者起诉成发公司,诉讼中,原告选定彭某和张某担任诉讼代表人。诉讼中
法院组织代表人彭某、张某与成发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多数消费者均同意调解,
甲不同意调解,坚持要求法院作出判决。关于本案表述正确的是?(20 年仿真题)
A. 告知甲另行起诉【×】
B. 法院应当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调解需要大家都点头】
C. 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对全体当事人生效【×】
D. 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但该调解书对甲不生效【×】
· 31 ·
25
第25 考 
第三人及第三人之诉
怎么考
笔记区
18-25 年考查两次,都是和实体法结合,问案例中的XX 是什么诉讼地位,理
论性知识点考查不多。考生务必要厘清必要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的区别。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有独三VS 无独三(第三人及第三人之诉【C】)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参诉根据
对诉讼标的(物)有独立的请
求权
例哥哥起诉弟弟要求分家产,
妹妹突然出现说“家产全是我
的,你们俩都别争”。妹妹是
有独三。
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
关系
例顾客起诉超市卖假货,超市
说“这货是某厂家提供的,输了
得找它赔”。被追加的厂家是无
独三。
核心特点
既反对原告又反对被告
辅助原告或者被告
诉讼地位
有独立诉讼地位,相当于原告
【有独三之诉:原告→有独三;
被告→本诉原告+ 本诉被告;
本诉撤诉,有独三之诉继续】
有独立诉讼地位,但依附于原告
或被告
参加方式
主动起诉
申请参加/ 法院依职权追加
具体
诉讼权利
原告所有的诉讼权利都能行使
(不能提管辖权异议)
1. 无权:提管辖权异议,放弃、
变更诉讼请求(可以承认别人的)
或撤诉;
2. 判决承担责任才享有的权利:
上诉、调解书签收同意权
角度1 有独三(双重反对)VS 必要共同诉讼人(一致对外)
例 王强起诉王猛要求平分父亲遗产,诉讼过程中,定居外地的王娜主张法
定继承权申请加入诉讼,养女王芳则依据公证遗嘱主张单独继承全部遗产。王娜
和王芳的诉讼地位分别是?——必要共同诉讼原告和有独三。
角度2 法院审理重婚案并处理财产时,原配(合法婚姻当事人)可以作为有独
三参诉。
· 解题大招·
易混避坑
法院可以追加无独
三,但不能追加有
独三。有独三参诉
的方式只能是自行
起诉。
· 32 ·
民诉必考主线
第25 考 第三人及第三人之诉 
实例 张某与李某结婚后,发现李某早就与王某在老家结婚,张某遂向法院
起诉要求确认婚姻无效并分割财产。王某可以作为有独三参诉。(24 年)
角度3 起诉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的案件,公司为被
告,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为第三人。
实例 劲松公司的股东李某认为公司股东会在大股东钟某的操控下,违法作
出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决议。钟某为第三人。
(21 年)
笔记区
怎么练
李立与陈山就财产权属发生争议提起确权诉讼。案外人王强得知此事,提起
诉讼主张该财产的部分产权,法院同意王强参加诉讼。诉讼中,李立经法院同意
撤回起诉。关于该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17 年真题)
A. 王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 王强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
C. 李立撤回起诉后,法院应裁定终结诉讼【×】
D. 李立撤回起诉后,法院应以王强为原告、李立和陈山为被告另案处理,诉
讼继续进行【√】
· 33 ·
26
第26 考 
委托代理人
怎么考
笔记区
18-25 年仅考查一次,题目从法条出发,比较简单。考生需重点掌握委托代理
人的权限。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可放弃
考法:委托代理人的范围?权限?效果?(委托代理人【C】)
委托代理人基于当事人的委托获得代理权。
1. 范围:①律师等;②近亲属或工作人员;③所在社区等推荐的公民。
【注意】不得委托无、限人。
2. 权限:①一般授权,只有程序性权利(申请回避、提管辖权异议、出庭辩
论等);②特别授权,可以处分实体性权利(如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调
解、和解;提反诉或上诉等)。
【注意】如果委托书中只写“全权代理”,没有具体的授权,视为一般授权。
3. 效果:委托代理人后,本人可以不出庭。但离婚案件除外,除不能表达意
志的外,本人仍应当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
怎么练
笔记区
当事人委托甲律师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代理阶段为整个诉讼阶段,并注
明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可以行使以下哪个(些)权利?
(24 年仿真题)
A. 代为调解【√】
B. 签收调解书【√】
C. 代为上诉【√】
D. 代为自认【√】
· 34 ·
27
第27 考 
证据概述与书证、物证、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
· 解题大招·
易混避坑
证据能力VS 证明
力:先有证据能
力,再有证明力。
证明力主要关注证
据在多大程度上对
案件事实起到证明
作用。
怎么考
笔记区
18-25 年考查四次,关于证据资格可能单独出题,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
据可能和证据规则、证据的理论分类等结合考查,难度不大。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是否有做证据的资格?书证VS 物证?视听资料VS
电子数据?(书证、物证【C】+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C】)
一个证据材料要同时具备客观性(客观存在)、关联性(与案件事实有关)
和合法性(形式和内容合法,收集手段和程序合法)才能做证据。
角度未经中国法院承认的外国判决书不具备合法性,不是证据。
实例 金某诉伊某案件中,金某提交了一份和案件有关的日本法院判决书
(该判决书未经中国法院承认),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不能。(20 年)
书证VS 物证:书证以其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发挥证明功能;物证以其外
在物理属性发挥证明功能。
例 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如果用来证明合同是被告亲笔签署,属于物证;如
果用来证明签订合同的时间和约定的租期,则属于书证。
视听资料VS 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的载体是有形的录像带、录音带、电影胶
片、X 光片等。电子数据的载体是无形的电子介质,例如手机拍摄的照片、网页、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比如微信、QQ)信息等。
角度 将电子数据打印出来仍然是电子数据,并非书证。(23 年)
笔记区
怎么练
袁某向付某借款,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后袁某长期不还款,付某约其面谈并
私自将谈话过程录音。谈话中袁某承认借款30 万元,利息已逾6 万元,请求付某
减免利息。付某遂即将该录音材料剪辑后作为主要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袁某还
款。对于该录音材料的证据能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18 年仿真题)
A. 录音材料经过剪辑存在疑点,没有证据能力【×,只是证明力比较低】
B. 录音的形成符合法律规定,有证据能力【√,一般的偷拍偷录不用排除】
C. 录音的形成是为妥协而作的和解,没有证据能力【×】
D. 录音的形成未经对方同意,没有证据能力【×】
· 35 ·
28
第28 考 
鉴定意见、有专门知识的人
怎么考
笔记区
18-25 年考查7 次,近六年考查频率高,尤其是25 年共考查3 题。通常和证
明责任、质证等结合考查,并且考点重复率很高(详见角度1),整体难度不大,
掌握好规则即可。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鉴定意见?有专门知识的人?(鉴定意见、有专门知识的人【C】)
鉴
定
意
见
鉴
定
人
出
庭
启动
依申请
依职权(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身份关系、公益诉讼、恶意串通、
程序性事项)
出庭情形
当事人有异议:鉴定意见送当事人→当事人提书面异议→
鉴定人解释说明→当事人仍有异议且缴费→通知鉴定人出庭
法院认为鉴定人应当出庭
费用负担
异议方先垫付,败诉方最终承担
鉴定意见有瑕疵,鉴定人自己负担
拒不出庭后果
鉴定程序
鉴定前签承诺书,鉴定材料要质证,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盖
章,不同意见如实注明
重新鉴定
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
足/超期/不出庭等其他情形→重新鉴定+退费
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退还鉴定费等
· 36 ·
民诉必考主线
第28 考 鉴定意见、有专门知识的人 
出庭
当事人申请(不能依职权),1-2名
期限
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
询问
审判人员可以询问
经法庭准许
当事人可以对有专门知识的人询问
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对质
性质
对鉴定意见提出意见→视为当事人质证意见
对专业问题提出意见→视为当事人陈述意见
不适用回避(证人不适用回避,鉴定人适用回避)
有专门知识的人
(专家辅助人)
角度1 当事人私下委托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书不是鉴定意见,是书证。(25、
24、22、21 年)
实例 甲起诉乙,向法院提交了自己委托鉴定的鉴定意见,并申请鉴定人刘
教授到庭说明,刘教授发表的意见属于鉴定意见吗?——不属于。(25 年)
角度2 专家辅助人只能由当事人委托,不适用回避;法院委托的专家是司法技
术人员,适用回避。
实例 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专利权纠纷案,法院针对技术性问题,指派专家王某
作为本案的技术调查人员参与诉讼。王某的诉讼地位?——司法技术人员。(25 年)
笔记区
怎么练
通达公司与科南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建设完成后,通达公司以
工程质量不达标为由要求科南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科南公司表示通达公司应该提
供工程质量不达标的鉴定材料。通达公司于是申请 W 鉴定中心出具了鉴定意见书,
该意见书中认为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中约定的标准。之后通达公司将科南公司诉
至法院并提交了该鉴定意见书,但科南公司主张该鉴定意见书是通达公司自行委
托鉴定所做,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申请法院对工程质量进行重新鉴定。关于本案,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22 年仿真题)
A. 通达公司自行委托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没有证据能力
B. W 鉴定中心出具的意见书视为当事人陈述,经过质证后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C. 法院应当对该鉴定意见书审查后再确定其能否作为定案依据【√】
D. 虽然该鉴定意见书是通达公司单方委托做出的,但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进
行质证【√】
· 37 ·
29
第29 考 
证人证言
怎么考
笔记区
18-25 年仅考查一次,题目从法条出发,比较简单。考生背住证人证言的具体
规则即可。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谁能做证人?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则?费用谁负担?
(证人证言【C】)
1. 证人资格:单位和了解案情+ 能正确表达的自然人能做证人。证人不适用
回避制度。
角度1 待证事实与年龄/ 智力/ 精神状况相当的无/ 限人也能做证人。(17 年)
2. 证人出庭(依申请/ 依职权,理由同鉴定人):原则出庭作证,无正当理
由不来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定案依据。法定不出庭:证人因健康原因/ 交通不便/
不可抗力+ 法院准许;意定不出庭: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 法院
准许。
3. 证人作证前应签读保证书,无/ 限人除外。
角度2 证人不能提前写好证词当庭宣读。(23 年)
4. 费用承担:谁申请,谁垫付;谁败诉,谁承担。除了必要费用,可要误工
损失。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美云公司与安康公司因仓储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美云公司申请其仓库主管赵
某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安康公司申请其员工范某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关于本案,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23 年仿真题)
A. 美云公司和安康公司均申请自己的员工作为证人出庭,需要经过对方当事
人的同意【×】
B. 法院可以安排赵某和范某当庭对质【√】
C. 如果因为路途遥远且交通不便,范某申请在线视频作证,需要经过美云公
司同意后法院方可准许【×】
D. 为了提高庭审效率,两位证人可以提前写好证词后当庭宣读即可【×】
· 解题大招·
陷阱提示
无/ 限人不能做证
人,错!
· 38 ·
30
第30 考 
证据的理论分类
怎么考
笔记区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18-25 年考查3 次,本证和反证几乎每年考查1 题。考
生需掌握借款纠纷中某某证据是直接还是间接证据、是本证还是反证。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1 :直接证据VS 间接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C】)
能直接、单独证明待证事实就是直接证据,不能就是间接证据。
角度 借条、收条为直接证据,银行转账凭证是间接证据。(21、19 年)
常考
考法2 :本证VS 反证?(本证与反证【B】)
本证: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一方当事人提出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反
证:对待证事实不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反驳对方主张的证据,旨在推
翻对方提出的事实。
角度1 借款纠纷中,原告提交的借条、转账凭证是本证;被告提交的收条是本
证,被告提供的“没借给我那么多钱”的转账凭证是反证。(23、21、20 年)
角度2 区分本证反证的前提是某事实是本案的证明对象,若不是,便谈不上本
证反证的问题。(24、23 年)
实例 缪欣起诉方刚归还借款5 万元,方刚辩称该笔借款已还。缪欣辩称该
笔转账系偿还另一笔借款并提出证据。该证据是本证还是反证?——都不是,本
案不审缪欣说的另一笔借款,不是证明对象。(24 年)
笔记区
怎么练
程飞起诉刘晨要求归还借款325 万元,向法院提供了借条;刘晨称借条是伪
造,向法院提供了程飞转账200 万的转账凭证,拟证明只向程飞借款200 万元,
其余125 万是高额利息,关于本案哪些表述正确?(20 年仿真题)
A. 程飞提供的借条是本证【√】
B. 刘晨提供的转账凭证是本证【×】
C. 程飞应当向法院申请对借条真伪进行鉴定,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D. 刘晨应当向法院申请对借条真伪进行鉴定,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 解题大招·
做题标准
区分本证与反证的
“三步法”:第一步,
证明对象是什么;
第二步,该证明对
象法定应当由谁证
明;第三步,该证
据实际上是由谁提
出来的,法定主体
提出→本证,不承
担证明责任的人提
出→反证。
· 39 ·
31
第31 考 
自认
怎么考
笔记区
本考点18-25 年共考查6 次,主要是对规则的考查,如自认方式、撤销规则等。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自认的方式、不适用情形、撤回等(自认【B】)
1. 效果: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将自认事实作为裁判依据。
2. 方式:①明示;②默示(不承认不否认+ 经说明并询问后仍不表态);③诉
讼代理人自认(当事人在场明确否认除外)。
角度 若当事人不知情也情有可原,则不表态不构成默示自认。
实例 甲诉丙卖的乙工厂食品有质量问题,丙表示不知情,不发表意见。丙
不构成默示自认。(22 年)
3. 不构成:为达成调解/ 和解认可的事实以及诉讼外认可的事实。
实例 李某诉王某还钱,并提供了一份起诉前王某书写的借钱经过,王某不
构成自认。(20 年)
4. 不适用:①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②自认与法院查明的不符。
5. 撤回:法庭辩论终结前+ 对方当事人同意/ 受胁迫自认/ 重大误解自认。
6. 共同诉讼的自认:①普通共同诉讼互不影响;②必要共同诉讼,一人自认,
其他人不反对就都构成自认。
怎么练
笔记区
韩小美经营一家进口糖果店,顾客刘小豆购买一款巧克力豆后认为糖果质量
有问题,于是将韩小美诉至法院主张赔偿。韩小美申请法院追加该款巧克力豆的生
产商瑞安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法院准许该追加申请。瑞安公司在其答辩状中表示该
款巧克力豆的确存在质量问题,但在庭审时瑞安公司主张前述答辩状是之前请的律
师写的,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现在已更换新律师。主审法官询问韩小美时,韩小
美支支吾吾、不置可否。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24 年仿真题)
A. 韩小美反复表示自己不了解情况,属于默示自认【√】
B. 瑞安公司的自认对韩小美有拘束力【√】
C. 瑞安公司在答辩状中的承认不构成自认【×】
D. 法院不应准许瑞安公司在庭审中撤回自认【√】
· 解题大招·
易混避坑
自认VS 认诺:自
认的对象是事实,
认诺的对象是诉讼
请求。委托代理人
代为自认不需要特
别授权,委托代理
人代为认诺需要经
过特别授权。
· 40 ·
32
第32 考 
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和证明程序
怎么考
笔记区
证明责任每年必考,可能会单纯问对某事实谁应当承担证明责任,也可能会
结合本证与反证的区分考查。证明标准18-25 年仅考查一次,考生背住三个标准
即可。证明程序18-25 年共考查5 次,集中在认证。选项可能设置为“某证据应
当排除”“XX 没有证明力”。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必考
考法1 :证明责任的分配?(民诉证明责任【B】)
1. 一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法院不承担证明责任)。
角度 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当事人不承担证明责任。(24、20 年)
2. 合同纠纷:(1)谁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谁举证;(2)谁主张(合
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谁举证。
角度1 原告证明借款事实,被告证明还款事实或债务免除事实。如果被告不承
认借了钱,不承担没借钱的证明责任。至于款项的性质,压根不是证明对象,更
谈不上证明责任的分配。(24、22、21、20、19 年)
实例 陈某诉郝某返还借款,郝某不承认是借款,而是欠陈某的赌债。郝某
是否对款项是赌债承担证明责任?——不承担。(21 年)
角度2 因用人单位辞退、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负
举证责任。
实例 邹某因被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甲公司,若甲公司不提供其掌握的人事资
料、工资清单等,甲公司承担不利后果,并非邹某。(18 年)
· 解题大招·
底层逻辑
立法者分配证明责
任时的考量因素:
(1)谁作出积极行
为;(2)谁更接
近证据;(3)谁
更专业、更有实力。
· 41 ·
民诉必考主线
第32 考 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和证明程序 
3. 侵权纠纷
原告:对侵权要件
承担证明责任
过错归责: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被告过错
无过错归责:侵权行为、
损害结果、因果关系
【过错不是待证事实】
个人饲养动物致害、监护人
责任、用人者责任、产品质
量侵权、环境污染侵权
被告:对减、免责
事由承担证明责任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意外事件、不可抗力、原告过错
过错倒置
(适用过错推定)
原告:侵权行为、损害
结果、因果关系
被告:减、免责事由;
自己无过错
因果关系倒置
(环境污染侵权)
原告:侵权行为、损害结果【过错不是待证事实】
被告:减、免责事由;无因果关系
侵
权
纠
纷
原
则
例
外
无人在教育机构受伤害;
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建
筑物、搁置物、悬挂物、
堆放物致人损害;特定情
形医疗纠纷
常考
考法2 :民诉中证明标准?(民诉证明标准【C】)
1. 原则:高度盖然性;2. 排除合理怀疑:(1)欺诈、胁迫、恶意串通;(2)口
头遗嘱或赠与;3. 较大可能性:程序事项。
常考
考法3 :证明程序?(民诉证明程序【A】)
1. 举证:期限由①当事人协商+ 法院准许;②法院指定。
2. 法院调证:①依申请:国家部门保存,当事人无权调取/ 涉及国密、商密、
个人隐私/ 客观原因无法收集;②依职权:国家利益/ 公共利益/ 身份关系/ 公益
诉讼/ 恶意串通/ 程序性事项。
3. 质证:①主体是当事人;②原则公开质证,除非涉及三密。
4. 认证:①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
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是证据。
角度 一般的偷拍偷录是证据。(19、18 年)
②补强规则(不能单独做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陈述/ 有利害关系的
证人证言/ 无限人作的与其水平不相当的证言/ 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无
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
角度 复印件、传真件、没盖公章的都是证据,只不过证明力比较小。(21、18
年)
③最佳证据规则:提交原件、原物,确有困难再提交复印件复制品。
④公文书证与私文书证:公文书证推定为真实,可推翻。私文书证签章署名
的真实性,引用方举证。有签章或捺印,就推定内容为真实,对方当事人若想质
疑,应当对相反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例 张小雨提交了李大海签名的借条,李大海称当时先在空白纸上签名,借
· 解题大招·
做题标准
法院依职权调取证
据的情形:(1)不
适用自认;(2)法
院可以依职权通知
证人出庭;(3)法
院可以依职权启动
鉴定。
· 42 ·
民诉必考主线
第32 考 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和证明程序 
条内容是补写的。李大海认可签名真实性,则推定借条内容为真实,李大海若想
证明借条是补写的,要对张小雨补写借条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⑤文书提出命令:控制书证的当事人经法院责令拒不提交→认定书证内容为
真实;以妨碍使用为目的,毁灭书证→认定申请人所主张书证内容为真实。
5. 证据保全:①诉前依申请,找证据所在地/ 被申请人住所地/ 其他有管辖权
的法院;②诉中可依申请(举证期限届满前)也可依职权,找受案法院。
【注意】是否提供担保不看诉前诉中,看①是否采取查封、扣押等限制使用、
流通等措施;②是否可能对证据持有人造成损失。
笔记区
怎么练
1.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发生纠纷,乙公司起诉甲公
司要求支付建设工程款100 万。经法院释明,双方均未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后甲公司主张建设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并出具了自己委托监理机构出具的意见。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24 年仿真题)
A. 该意见属于书证【√】
B. 该意见属于鉴定意见【×】
C. 乙公司对建设工程造价承担举证责任【√】
D. 法院应当依职权启动对建设工程造价的鉴定【×】
2. 甲公司的飞机定期为某村喷洒农药驱虫,杨某认为飞机低空飞行产生的噪
音影响了其饲养鸡的正常生长,造成损失10 万元,遂起诉甲公司要求赔偿。关于
本案证明责任的分配,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 年仿真题)
A. 甲公司有过错,应由甲公司承担证明责任【×】
B. 杨某的损失和飞机喷药不存在因果关系,应由甲公司承担证明责任【√】
C. 杨某的损失和飞机喷药有因果关系,应由杨某承担证明责任【×】
D. 甲公司有过错,应由杨某承担证明责任【×】
3. 赵某起诉钱某要求归还借款10 万元,钱某向法庭提交了具有赵某签名的收
条复印件。其内容表述为“已收到钱某归还的借款10 万元”。下列关于收条复印
件的表述正确的是?(21 年仿真题)
A. 该收条为直接证据【√】
B. 该收条为反证【×】
C. 该收条没有证据能力【×】
D. 该收条没有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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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第33 考 
调解程序及效力
怎么考
笔记区
本考点几乎每年都会考查,通常结合调解协议的生效、反悔、执行力及与判
决的关系进行命题。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必考
考法:调解范围、效力等(调解程序及效力【A】)
1. 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非讼程序、执行程序不能调。
2. 调解过程和内容原则不公开。
3. 调解达成协议要制作调解书,双方签收后生效(不担责无独三和担保人不
用签,有独三要签)。发现调解书内容与调解协议内容不一致?提异议,异议成
立的,裁定补正。
角度1 一审中离婚和好、维持收养、能够即时履行的可以不作调解书。
角度2 涉外要求;无人离婚,法代要求可以制作判决书。(23 年)
角度3 调解书只有一方签收的,该调解书并未生效,但是已签收的一方受签收
行为约束,不能反悔。
实例 法院通知原被告到法院领取调解书。原告已领取,被告未领取,原告
能否反悔?——不能,原告受签收行为的约束。(19 年)
角度4 因为公司是股东代表诉讼的最终受益人,所以股东代表诉讼的调解要经
过原告(股东)、被告和公司三方的同意。(25 年)
4. 调解的效力:不得上诉、不得重复起诉、可申请强制执行。
怎么练
笔记区
甲公司有唐某、刘某和陈某三位股东,甲公司与乙公司有债务纠纷,但甲公
司一直未追责,陈某遂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
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调解协议生效的条件是?(25 年仿真题)
A. 唐某和刘某同意【×】
B. 乙公司同意【√】
C. 陈某同意【√】
D. 甲公司同意【√】
· 解题大招·
做题标准
调解协议可超出诉
讼请求、可约定不
履行协议要承担责
任、可约定担保,
但不可约定一方不
履行,另一方请求
法院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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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第34 考 
诉讼保障制度
怎么考
笔记区
送达18-25 年共考查5 次,重点掌握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的适用
条件。保全18-25 年共考查7 次,高频考点为诉前保全与诉中保全的转换。先予
执行考查3 次,重点掌握适用范围和条件。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1 :民诉送达规则?(民诉送达【C】)
1. 直接送达: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与之同住的成年家属。也可以通知来法院
领取,当事人到法院后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直接送达。
角度 离婚诉讼中文书不能交给同住的配偶。(21、20 年)
2. 留置送达(不适用于调解书):直接送达被拒绝签收+ 文书放在受送达人
住所+ 见证人/ 拍照录像→视为送达。
角度 在当事人住所地之外的其他地方送达文书是直接送达。(23、20 年)
实例 法院多次送达未果,到李某朋友王某家找到李某,李某仍然拒绝签署,
法院拍照录像后视为留置送达。——错误,是直接送达。(20 年)
3. 其他:电子送达:必须经同意。邮寄送达:送达时间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
日期为准。公告送达:国内公告30 日,涉外公告60 日。
常考
考法2 :三类保全的启动、管辖等?(民诉保全【A】)
诉前保全(依申请)
诉中保全(申请+ 职权)
执行前保全(申请)
管辖
财产所在地+ 被申请
人住所地+ 有管辖权
法院
受诉法院(二审、再审
→可以自己,也可以委
托一审法院、原法院或
执行法院)
有执行管辖权的法院
(第一审法院及与其
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
在地法院)
担保
必须
可以
可以不
时间
48 小时裁定
5 日裁定,5 日执行
(紧急同前)
/
救济
5 日内同级复议一次
【注意】诉前保全,申请人30 日不起诉或申请仲裁,法院应解除保全。
· 解题大招·
做题标准
适用留置送达的前
提条件是受送达人
拒签文书。如果法
院送达文书时,受
送达人家中无人,
此时不能留置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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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必考主线
第34 考 诉讼保障制度 
角度 当事人向其他法院起诉的,诉前保全法院应当将保全手续移送受案法院。
诉前保全的裁定视为受移送法院作出的裁定。(21、19 年)
实例 甲和乙订立水果买卖合同,乙迟迟不发货,甲向水果所在地D 县法院
申请保全,后向乙住所地C 县法院起诉。C 县法院受理案件后,D 县法院应当将
保全的财产移送C 县法院。(19 年)
常考
考法3 :先予执行的条件与救济?(先予执行【C】)
1. 范围:四费一金一酬和情况紧急案件(只能诉中依申请,可以提供担保,
若拒绝提供裁定驳回);
2. 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 被
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3. 救济:同级复议,复议不停止执行。
怎么练
笔记区
1. 甲诉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多次向乙送达应诉通知书,均无人签收。
后通过乙的邻居了解到,乙长期在外地出差,已经一年多未回来居住。对此,法
院可以采用哪种方式向乙送达文书?(23 年仿真题)
A. 邮寄送达【√】
B. 电子送达
C. 公告送达
D. 留置送达
2. H 地的刘某创作了歌曲《沙漠骆驼》,B 地的罗某、展某未经过刘某同意演
唱了该首歌曲,一炮而红,并计划在C 地开演唱会。刘某拟申请诉前禁令,关于
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有?(18 年仿真题)
A. 刘某可以向H 地法院申请诉前禁令【×】
B. 刘某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30 天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C. 刘某申请诉前禁令时应当提供担保,且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
保【×】
D. 罗某、展某可在收到保全裁定之日起5 日内提出异议,收到异议后,法院
应当撤销原裁定,禁止令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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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第35 考 
起诉与受理、开庭审理
怎么考
笔记区
每年必考,常结合起诉条件及不予受理情形(如重复起诉、仲裁协议等)进
行案例命题。考生应掌握起诉的条件,区分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的适用阶段。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必考
考法:起诉条件?审理流程?(起诉与受理【A】+ 开庭审理【C】)
1. 起诉条件: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体;②被告明确;③有具
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不要求有证据或法律依据);④符合主管和管辖。
角度1 不要求书面起诉状。(22 年)
角度2 起诉时超诉讼时效,法院应当受理。(20 年)
角度3 受理前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受理后发现,裁定驳回起
诉。(18 年)
2. 不予受理情形:①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流产后半年内,男方
不得提出离婚。②离婚没离成、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
告在6 个月内不能起诉。
3. 审理流程: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宣判。
角度 原告增加诉请、被告提反诉、第三人提有关的诉请→法庭辩论终结前提。
(21 年)
笔记区
怎么练
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王某,始终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
解除王某股东资格的决议。王某对此未予理会,仍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活动。另
一股东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公司上述股东会决议有效。关于法院的处
理方式,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25 年仿真题)
A. 裁定受理,并直接审理原告的诉讼请求【×】
B. 裁定受理,并追加甲公司作为共同被告【×】
C. 裁定不予受理【√,决议没有损害刘某利益】
D. 裁定受理,并追加甲公司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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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第36 考 
诉讼障碍
怎么考
笔记区
每年必考,常结合案例问法院该如何处理。考生应重点记忆三类法定事由
(尤其当事人死亡时的分层处理)。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必考
考法:诉讼障碍的情形?(诉讼障碍【A】)
1.(决定)延期审理:①必须到庭的有正当理由没来;②临时提回避;③需要
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证据等。
2.(裁定)诉讼中止:①人死,等继承人表态/ 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等权
利义务承受人;②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等法代;③等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
④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
角度1 继承人A 主张撤诉,B 主张继续,此时应中止诉讼。(25、22、21 年)
角度2 同一婚姻分别起诉离婚和确认婚姻无效,先审后者,前者诉讼中止。
(25 年)
实例 乙母向B 区法院请求确认甲乙婚姻无效,B 区法院受理后,甲诉至A
区法院要求离婚,A 区法院应当在B 区法院作出裁判之后再判决。(25 年)
3.(裁定)诉讼终结:①人死,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权利;②被告死,
无遗产和承担义务的人;③离婚案件人死/ 追索三费案件和解除收养关系案件人
死。
角度确认婚姻效力案件,即使人死,法院也要继续审。(24、21 年)
怎么练
笔记区
线上开庭一方当事人掉线,经书记员电话询问得知该方当事人断网,当地电
力公司说当天网络无法恢复,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4 年仿真题)
A. 法院应当延期开庭【√】
B. 法院可依职权调查断网真假【√】
C. 法院应当重新审理【×】
D. 法院应当缺席判决【×】
· 解题大招·
易混避坑
诉讼中止VS 诉讼
终结:(1) 当事人
死亡时间(诉前
VS 诉中);(2)
案件类型(“可继
承要等人”“不可继
承不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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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第37 考 
撤诉与缺席判决
怎么考
笔记区
18-25 年共考查4 次,其中24 年考查3 道题,考点重复率高(详见角度)。考
生要区分撤诉(含按撤诉处理)与缺席判决的适用情形。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撤诉与缺席判决情形?(撤诉与缺席判决【C】)
1. 撤诉:原告、反诉原告、有独三在法庭辩论终结前都能撤。当事人有违法
行为需要处理,或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但被告不同意的,法院可以不准许。原告
未按期交诉讼费或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
诉处理。
角度申请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原告不能撤诉。(25、24、21 年)
2. 缺席判决:①非必须到庭的被告、无独三以及申请撤诉未获准许的原告和
有独三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经许可中途退庭;②必要共同诉讼的
部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经许可中途退庭。
【注意】无人的离婚诉讼,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
础上判决。
笔记区
怎么练
甲和乙婚后不睦经常吵架,甲母起诉确认甲与乙的婚姻无效。法院在审理过
程中发现甲和乙均未达法定年龄,但甲和乙已达成和解协议愿意继续维持夫妻关
系,甲母遂申请撤诉。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25 年仿真题)
A. 法院准许甲母的撤诉申请【×】
B. 依据甲乙的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C. 将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即可,不制作调解书【×】
D. 继续审理做出判决【√】
· 解题大招·
易混避坑
必须到庭的被告
(负有赡抚扶义务
或不到庭就无法查
清案情)和不到庭
就无法查清案件基
本事实的原告,不
能缺席判决,经两
次传票传唤不来,
拘传到庭(院长同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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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第38 考 
民事裁判
怎么考
笔记区
每年必考,常以案例判断是否构成重复起诉以及既判力的主观、客观范围。
考生应重点掌握重复起诉的认定标准、既判力的范围。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必考
考法:既判力范围?重复起诉要件?(民事裁判【B】)
1. 法律文书:判决(解决实体问题)、裁定(程序问题为主,如补正判决书中
的笔误)、决定(特殊事项,如回避、延期审理、罚款、拘留)。
2. 判决效力:(1)执行力:文书生效+ 给付内容+ 内容明确具体;
(2)形成力:形成判决具有的使原有法律关系消灭或变更的效力;
(3)事实效力(证明效力):已经确定的判决在前诉中所认定的事实,在后诉
中具有类似证据的作用;
(4)既判力:判决生效后具有的确定力,禁止再诉、一事不再理。
①客观范围:限于判决主文(判决书中的“判决如下:......”是主文)。
实例 甲和乙签订租赁合同,后甲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乙未提异议。乙诉甲
支付租金,甲抗辩合同已解除。判决对解除合同无既判力。(20 年)
角度
无合理理由拆分诉请,既判力扩张;相反(如没钱交大额诉讼费)不扩
张。
实例 甲起诉乙支付咨询费2 万元,法院发现咨询费是20 万元,问甲是否将
诉请变为20 万元,甲说要分10 次起诉惩罚乙。既判力从2 万元扩张到20 万元。
(21 年)
②主观范围:限于当事人;自然人死亡、法人合并分立、公司决议效力诉讼
可能出现扩张。
实例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诉二审中,甲、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一审判决对
丁公司有既判力。(21 年)
③时间范围:只对标准时之前(判决生效之前)发生的事项有既判力。
角度 当事人针对标准时之后发生的事实起诉,法院应当受理。(24、23、22、
20 年)
实例 贺某开车撞伤了姜某,姜某起诉贺某赔偿12 万元并胜诉。之后姜某出
现了后遗症,再次将贺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应当受理。(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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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必考主线
第38 考 民事裁判 
3. 重复起诉的识别
(1)构成要件:“三同”(前诉与后诉的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或“两
同”(前诉与后诉的当事人和诉讼标的相同,诉讼请求虽然不同,但后诉的诉讼请
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实例 乙公司诉甲公司偿还货款,法院判决偿还300 万元。乙公司发现甲公
司对丙公司有200 万债权怠于行使,于是起诉丙公司。是否构成重复起诉?——
不构成,法院应受理。(19 年)
(2)法律后果:①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驳回起诉;②不予受理或驳回起
诉的案件,一审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再次起诉不构成重复起诉;③二审或
再审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笔记区
怎么练
1. 某甲将某乙诉至A 区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某乙以重大误解为由向A 区法院
起诉请求撤销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25 年仿真题)
A. 解除合同是确认之诉【√】
B. 撤销合同是形成之诉【√】
C. 乙的起诉构成重复起诉【×】
D. 甲和乙的起诉具有牵连关系,因此乙的请求构成反诉【√】
2.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家具买卖合同,因家具质量问题,甲公司起诉乙
公司要求更换家具并支付违约金 3 万元。法院经审理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未
上诉。之后,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家具买卖合同无效。对乙公司的起
诉,法院应采取下列哪一处理方式?(17 年真题)
A. 予以受理
B. 裁定不予受理【√】
C. 裁定驳回起诉
D. 按再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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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第39 考 
简易程序
怎么考
笔记区
简易程序18-25 年仅考1 次,小额诉讼程序考查5 次,通常对程序细节进行
设问。考生应重点掌握两种程序的适用条件、特殊规定。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1 :简易程序的适用?特点?(民诉简易程序【C】)
1. 适用范围: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一审案件(1)事实清楚、权利义务
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必须用简易程序;(2)其他类型案件,当事人可
以在开庭前约定适用。
【注意】非讼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再审案件、三撤、公益诉讼、代表人诉
讼、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适用公告送达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2. 特点:(1)灵活方式送达开庭通知:可用电话短信等送达开庭通知,但必须
确保当事人收悉,否则不能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2)审判组织用独任制;(3)
举证期限≤15 日,当事人均表示不需要的,可以立即开庭审理或确定开庭日期。
3. 简转普:若法院认为案情复杂或者当事人提异议成立,可以转为普通程序,
审限继续算,已经确认的事实可以不再举证质证。
常考
考法2 :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特点?(小额诉讼程序【C】)
1. 适用范围:(1)标的额为各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0% 以下的简
单金钱给付案件,必须用小额诉讼程序;(2)50% 以上、两倍以下,当事人可以
开庭前约定适用。
【注意】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涉外民事诉讼;一方下落不明(适用公
告送达的案件);提出反诉;需要评估、鉴定或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
纠纷,不得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2. 特点:(1)一审终审;(2)审判组织用独任制;(3)举证期限≤7 日,当事
人均表示不需要的,可以立即开庭审理。
3. 小转简/ 普:若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等导致不符合小额诉讼条件或
当事人提异议成立的,相应转为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
怎么练
笔记区
1. 王某诉郑某小额标的诉讼(借款纠纷),法院3 月25 日向郑某成功送达起
· 解题大招·
易混避坑
举证期限汇总:一
审普通程序≥15日、
简易程序≤15 日、
小额诉讼程序≤7
日、当事人提供新
证据的二审≥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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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必考主线
第39 考 简易程序 
诉状副本。4 月12 日,法院再次向郑某送达开庭通知书时,郑某妻子称:郑某于
3 月27 日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法院应如何处理?(24 年仿真题)
A. 转为普通程序【√】
B. 裁定中止,等郑某回来了继续审理
C. 缺席判决
D. 直接裁定妻子为财产代管人
2. 郑飞诉万雷侵权纠纷一案,虽不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
不大的案件,但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法院同意并以电子邮件
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了开庭时间(双方当事人均未回复)。开庭时被告万雷无
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作出了缺席判决。送达判决书时法院通过各种方式均未联
系上万雷,遂采取了公告送达方式送达了判决书。对此,法院下列的哪些行为是
违法的?(15 年真题)
A. 同意双方当事人的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
B.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开庭时间【√】
C. 作出缺席判决【×,不得缺席判决】
D. 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判决书【×,简易程序不能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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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第40 考 
公益诉讼
怎么考
笔记区
每年必考,常考查起诉主体及检察院公益诉讼的特殊规定,其他的程序细节
如管辖、和私益诉讼的关系、和解与调解、撤诉的限制等考生也需掌握。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必考
考法:起诉条件?审理细节?(公益诉讼程序【A】)
1. 起诉条件
(1)适格原告: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公民不能提),包括①对侵害
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中国消协和省级消协可以做原告;②对污染环境的行为,在
设区的市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保公益活动连续5 年以上且无违法记
录的组织可以做原告;③其他主体不起诉或没有适格主体时,检察院才可以起诉
(其他主体起诉的,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角度1 检察院起诉前应当公告30 日,其他主体起诉不用公告。(21 年)
角度2 法院受理后,其他适格原告可以在开庭前申请参诉。法院准许的,列为
共同原告。裁判生效后又另行提起公益诉讼的,不予受理。(24、19 年)
(2)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3)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私益诉讼不需要)
(4)符合主管和管辖的规定: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中院管辖。
角度 对同一侵权行为分别向两个以上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法
院管。(19 年)
2. 审理
(1)法院受理后,10 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若法院认为诉请不足
以保护公共利益,可以释明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不违反处分原则。
实例 环保协会应当先行通知行政机关处理再起诉。错!(21 年)
(2)被告不能提反诉。
(3)和解或调解协议要公告不得少于30 日,公告期满经审查不违反公共利
益,才能出具调解书;违反就继续审理。
(4)原告诉讼请求全部实现,可以撤诉;法庭辩论终结后,不可以撤诉;单
凭和解协议不能撤诉。
· 解题大招·
易混避坑
公益诉讼裁判生效
后,同一侵权行为
的受害人,可以提
私益诉讼。(公是
公,私是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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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必考主线
第40 考 公益诉讼 
笔记区
怎么练
孝义河流经河东省A、B 两个城市,位于上游A 市的甲化工厂非法排放污水,
污染了整个孝义河,A、B 两市的两岸土地和百姓深受其害。A 市环保联合会、B
市的环保公益组织先后向当地法院对甲化工厂提起环境侵权公益诉讼,两地法院
先后立案,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19 年仿真题)
A. A、B 两市的法院可分别受理案件【×】
B. 由A 市立案法院管辖本案【√】
C. 法院对公益诉讼作出裁决后,受害个人不能针对此污染行为提起侵权诉讼
【×】
D. 提起公益诉讼的环保组织应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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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第41 考 
第三人撤销之诉
怎么考
笔记区
18-25 年共考查7 次,频率较高,依托案例考查是否满足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受
理条件(积极和消极、实体和程序)。考生要在理解每个起诉条件的基础上判断法
院该如何处理。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三撤的起诉条件?审理程序和结果?(第三人撤销之诉【B】)
1. 起诉条件
有独三和无独三(主体条件)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原因未能参加诉讼(程序
条件),有证据证明生效裁判、调解书内容错误且权益因此受到损害(实体条件),
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6 个月(时间条件)内向作出生效裁判、
调解书的法院(管辖)提三撤。
角度1 债权人原则上无权提三撤。
实例 方钢诉方甜甜,请求确认某房屋归自己所有,方钢胜诉。方甜甜的债
权人陈鑫担心该判决会影响债权实现,能提三撤吗?——不能,该生效判决并未
直接侵害陈鑫的合法权益。(23 年)
角度2 起诉不满足实体条件,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不符合其他条件,裁定
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22、20 年)
实例 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合同法院判决无效。丙公司认为判决损害了其合法
权益,遂提起三撤。法院审理后发现判决有错,但与丙公司无利害关系,如何处
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20 年)
角度3 三撤是形成(变更)之诉。(22 年)
2. 不受理情形
(1)案件性质原因:①适用非讼程序处理的案件;②婚姻无效或者离婚等裁
判、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2)“走错了路” :①未登记的权利人对代表
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②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
实例 某代表人诉讼法院判决被告赔偿每位原告5 万元。判决生效后,乙才
得知此事,认为自己的损失有10 万元,遂要求撤销生效判决,法院如何处理?
——裁定不予受理。(23 年)
· 56 ·
民诉必考主线
第41 考 第三人撤销之诉 
3. 审理
(1)诉讼地位:起诉的第三人为原告;原审的原告、被告、有独三和承担责
任的无独三为被告;不承担责任的无独三为第三人。
(2)组成合议庭,适用一审普通程序。
(3)法院受理后,原则不中止原判的执行,但原告提供担保,可以中止。
4. 审理后处理方式
(1)请求成立且确权主张全部或部分成立的,改变错误部分。(2)请求成立,
但确权主张不成立,或者未要求确权的,撤销错误部分。(3)请求不成立的,驳
回诉讼请求。
笔记区
怎么练
甲对乙有20 万债权到期,乙对丙有20 万债权。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法
院依法将乙列为第三人。诉讼中甲、丙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丙将一条价值20 万
的手链交付给甲,用于清偿该笔债务,法院依法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丁主张
手链是自己的,欲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下列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表述正确的是?
(19 年仿真题)
A. 甲、乙、丙为被告
B. 甲、丙为被告,乙是第三人【√】
C. 甲、乙是被告,丙为第三人
D. 甲为被告,乙和丙是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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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第42 考 
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怎么考
笔记区
18-25 年共考查5 次,常考查上诉要件以及上诉的审查权主体。考生需重点掌
握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列明规则。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上诉条件?谁来审查?(上诉的提起与受理【A】)
1. 上诉的条件
(1)上诉人和被上诉人:谁上诉,谁是上诉人;对谁不服,谁是被上诉人;
其他按照原审地位列明。都提出上诉的,都是上诉人,没有被上诉人。
实例 丁起诉甲乙丙三人赔偿3 万元,一审判决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并确定了
赔偿比例。甲认为丙赔得太少,提起上诉。甲是上诉人,丙是被上诉人,乙为原
审被告,丁为原审原告。(17 年)
(2)针对可以上诉的判决、裁定(详见第8 考)。
(3)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口头上诉无效。
(4)上诉时间:判决在15 日内提出,裁定在10 日内提出。
2. 上诉原则上通过原审法院提出,也可以通过二审法院提。
角度1 原审法院无权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条件,只有二审法院才有审查处理权。
实例 当事人上诉后,一审法院发现已经超过上诉期,应当如何处理?——
将上诉状和案卷材料一并移送上级法院。(21 年)
角度2 当事人上诉后,一审法院发现一审判决有错,不能裁定补正错误,只能
提出意见报送二审法院。(19 年)
怎么练
笔记区
甲和乙离婚后,甲的哥哥丙诉乙还30 万元,乙申请追加甲为共同被告,法院
审查后同意,最终判决甲和乙共同偿还。甲认为不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上诉
请求改判为由乙一人偿还。关于二审中当事人诉讼地位如何列明?(24 年仿真题)
A. 甲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乙列为原审当事人
B. 甲为上诉人,乙为被上诉人,丙列为原审当事人
C. 丙为上诉人,乙为被上诉人,甲列为原审当事人
D. 甲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乙为被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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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第43 考 
二审的审理
怎么考
笔记区
18-25 年共考查6 次,常以案例考查二审中撤回起诉、撤回上诉的条件和法律
后果,以及二审审理范围。考生应重点掌握这几个知识点。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审理范围?撤诉条件?(二审的审理【A】)
1. 审理范围:只审上诉请求,除非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损害三益。
实例 王某诉周某返还借款,并要求张某承担保证责任,王某胜诉。周某不
服提起上诉,主张减少利息。二审中,张某向法院主张不存在保证责任。二审审
理范围?——只审利息。(24 年)
2. 审理地点和方式:二审既可以在本院审,也可以到案发地或原审法院所在
地审。二审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不开庭为例外。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
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可以不开庭。
3. 审判组织:单一式合议制为主,独任制为辅。(详见第6 考)
4. 撤回起诉与上诉
(1)二审撤回起诉需要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三益,最终由法院裁定是否
准许。若准许,则一并裁定撤销一审原裁判,撤回起诉后不得再次起诉。
(2)二审中撤回上诉,法院综合考量一审裁判是否有错以及是否损害三益,
最终由法院裁定是否准许。若准许,不得再上诉;若无他人上诉二审程序终结;
上诉期满原一审判决生效。
笔记区
怎么练
甲公司诉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并承担违约责任,
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约定双方均
将提起之诉予以撤回。关于两个公司的撤诉申请,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16
年真题)
A. 应当裁定准许双方当事人的撤诉申请,并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B. 应当裁定准许乙公司撤回上诉,不准许甲公司撤回起诉 
C. 不应准许双方撤诉,应依双方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D. 不应准许双方撤诉,应依双方和解协议制作判决书
· 解题大招·
易混避坑
一审撤回起诉后可
以再次起诉。
· 解题大招·
易混避坑
一审必须开庭审
理。
· 59 ·
44
第44 考 
二审的结案
怎么考
笔记区
18-25 年共考查9 次,常以案例考查二审调解、和解后的处理,以及裁判方
式。考生应重点掌握发回重审的特点,并注意二审中当事人和解后不同的法律后
果。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必考
考法:二审的三种结案方式?(二审的结案【A】)
1. 二审的调解:二审调解成功必须制作调解书,送达后一审判决视为撤销,
但调解书中不写“撤销原判”。
角度1 当事人只对A 内容上诉,二审可以对A 调解并制作调解书。对于未被上
诉的B,若与调解书不相冲突且未损害各方权益,可以在二审判决中予以确认。
(23 年)
角度2 一审漏人、漏判,先调解,调不成,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1 年)
角度3 离婚案件一审判不离二审认为应该离,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
先调解,调不成,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若当事人同意一并审,二审法院可
以一并裁判。(20 年)
角度4 二审新增诉请或提反诉,先调解,调不成,告知另诉;若当事人同意一
并审,二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判。(20 年)
2. 二审和解后的三种方案:(1)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结案,不履行申请执
行调解书;(2)撤回上诉,若不履行和解协议,可以申请执行一审裁判;(3)撤回
起诉,没有留下执行依据,也不得对原纠纷再次起诉。
实例 一审判决梧桐公司向大山公司支付货款230 万,二审中双方达成和解:
梧桐公司支付200 万并撤回上诉。但梧桐公司并未足额支付货款,大山公司怎么
救济?——申请执行一审判决。(18 年)
3. 二审的裁判
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决或裁定
直接维持: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纠正瑕疵后维持:一审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有瑕疵,但裁判
结果正确
有错必改
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改判或撤销、变更原裁定
· 解题大招·
易混避坑
一审在特定情形下
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详见第33 考)。
· 60 ·
民诉必考主线
第44 考 二审的结案 
可改判、可发回
认定基本事实不清
只能发回重审
严重的程序违法:漏人、违法缺席判决、审判组织不合法、
违反回避制度、未经法定诉讼代理、违法剥夺辩论权
【注意】发回重审限一次:原审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
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角度1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违反专属管辖,裁定撤销原裁判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
院。(22 年)
角度2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驳回起诉裁定有误,裁定撤销原裁定并指令一审法院
审理。(19 年)
笔记区
怎么练
劲松公司的股东李某认为公司股东会在大股东钟某的操控下,违法作出了修
改公司章程的决议,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决议。一审法院判决李某败诉,
李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劲松公司的另一股东杨某也认为该决议违法,希望
能够参加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21 年仿真题)
A. 李某应当将钟某作为共同被告【×】
B. 杨某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原告,二审法院可以通知其参加调解,调解不成的,
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C. 本案应当由劲松公司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D. 杨某可以作为有独三参诉【×】
· 解题大招·
做题标准
发回重审案件的特
点整合:一审法院
另行组成合议庭
(可以有陪审员),
适用一审普通程序
重新审理,可以
增加、变更诉讼请
求或者提出反诉,
第三人可以参加诉
讼。当事人在原审
中的诉讼行为仍然
有效,对法院和当
事人有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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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第45 考 
再审的启动
怎么考
笔记区
18-25 年每年必考,常考查三种启动方式(法院依职权、当事人申请、检察院
抗诉/ 检察建议)的法定事由与程序差异。考生应重点区分当事人找法院和检察院
的顺序。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必考
考法:再审的三种启动方式?(再审的启动【B】)
1. 再审的对象:
(1)生效判决(适用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和离婚、确认婚姻无效等案件中涉
及身份关系的不能再审,涉及财产关系的可以);
(2)生效裁定:只有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裁定,管辖权异议不行;
(3)生效调解书。
2. 法院启动再审:
(1)事由:裁判、调解书有错;
(2)启动方式:本院院长提交+ 审委会讨论决定;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提。
3. 当事人申请再审(不停止原裁判、调解书的执行):
(1)事由:对裁判(民诉法第211 条,13 种四大类):①事实和证据问题(1-
5);②法律问题(6);③程序问题(7-12);④司法品行问题(13);对调解书:
违反自愿、合法原则。
角度 未提上诉,且在二审中明确表示一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二审维持原判
后,该当事人又申请再审的,缺乏再审利益,驳回再审申请。(23、22 年)
(2)主体:原审当事人(不承担责任的无独三无权申请)以及当事人死亡或
终止后的权利义务承继者。
角度1 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可以申请再审。
实例 张甲有三子乙、丙、丁,张甲去世后,乙、丙因遗产继承纠纷诉至法
院,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后丁知晓该事,丁可以申请再审。(22 年)
角度2 判决、调解书生效后,转让债权的,受让人不能申请再审。
(3)管辖法院:上一级法院,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的案件,
也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分别向原审法院和上一级法院申请的,先协商,协商不
成找原审法院。
· 解题大招·
底层逻辑
当事人仅有再审的
申请权,能否真的
对案件重新审判,
取决于法院的审查
结果。因此在当事
人申请再审的情形
下,再审程序分为
两个阶段:一是再
审的启动阶段,法
院主要审查原生
效裁判是否确有错
误,是否符合重新
审理的法定条件;
二是再审的审理阶
段,即案件符合启
动再审的条件,法
院适用一审普通程
序或二审程序对案
件重新审理并作出
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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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必考主线
第45 考 再审的启动 
(4)期限:原则在裁判、调解书生效后6 个月内申请;但有新证据、主要证
据是伪造的、作为根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的、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等行为
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 个月内申请。
4. 检察院启动再审:
(1)事由:对裁判:同当事人;对调解书: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2)启动方式:①抗诉:最高检对各级法(包括最高法)、上级检对下级法
作出的生效裁判、调解书;②检察建议(同级同地域监督,向上级检备案)。
(3)当事人申请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的条件:①法院驳回再审申
请;②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③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
笔记区
怎么练
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建筑工程纠纷,法院于4 月12 日作出终审判决。甲公司和
乙公司均不服终审判决,甲公司于10 月18 日以找到新证据为由申请再审,乙公
司于11 月19 日以审判组织不合法为由申请再审,法院应如何处理?(25 年仿真
题)
A. 裁定驳回甲公司的再审申请【×】
B. 裁定驳回乙公司的再审申请【√】
C. 要求甲公司提供迟交证据的理由【√】
D. 要求乙公司提供审判组织不合法的理由【×】
· 解题大招·
做题标准
先找法院才能找检
察院,找法院和找
检察院均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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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第46 考 
再审的审理
怎么考
笔记区
18-25 年共考查10 次,常以案例判断再审审理范围及审理程序。考生应牢记
再审请求不能超出原审诉请。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再审审理程序?范围?(再审的审理【B】)
1. 启动再审的效力:中止执行,但追索四费一金一酬的案件可以不中止。
2. 再审审理程序:没有独立程序,适用一审普通程序或二审程序。
实例 B 省A 市中院二审判决原告赵某胜诉。后被告钱某向B 省高院申请
再审,B 省高院裁定由A 市中院再审。A 市中院适用什么程序?——二审程序。
(21 年)
3. 再审审理范围:围绕再审请求进行。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请的,不审;符
合条件的,告知另诉。
实例 汪某诉胡某还钱,胡某败诉。后胡某申请再审,再审中汪某要求胡某
给付利息。对于该新请求,怎么处理?——不予审理。(22 年)
4. 再审的终结
角度1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终结再审程序,除非当事人在和
解协议中声明不放弃申请再审权利。(19、18 年)
角度2 因检察院提出抗诉再审的案件,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且法院
准许,终结再审程序。(22 年)
怎么练
笔记区
张某诉李某,要求李某返还借款。一审法院判决李某败诉,当事人均未上诉。
判决生效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在再审过程中,发现张某和李
某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已经支付完毕。下列做法正确的是?(19 年仿真题)
A. 继续再审 
B. 驳回再审请求 
C. 判决执行一审判决 
D. 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 解题大招·
做题标准
用何种程序再审,
取决于由哪个法院
负责再审:(1)如
果再审法院是原审
法院或与原审法院
同级的法院,则依
照原生效裁判的审
级确定程序,即“原
一还一”“ 原二还
二”;(2)如果再
审法院是上级法院
或最高法院,则适
用二审程序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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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第47 考 
小额诉讼的再审、再审与三撤
怎么考
笔记区
18-25 年共考查5 次,常考查小额诉讼两种再审事由的不同后果,以及再审与
三撤竞合时的程序处理规则。考生应重点掌握再审用一审、二审时分别怎么处理三撤。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小额诉讼再审细节?再审与三撤谁优先?(小额诉讼的再
审、再审与三撤【A】)
1. 小额诉讼再审申请只能向原审法院提。以不该按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为由申
请再审,再审裁判可上诉;否则不能上诉。再审适用合议制,不得适用小额诉讼
程序或简易程序。
2. 三撤与再审的关系
角度1 原则:“大鱼吃小鱼”,再审吸收三撤,再审和三撤法院不同的,三撤法
院裁定将案件移送到再审法院。再审用一审程序审理的,一并审理第三人的诉
请,所作判决为一审判决,可上诉。再审用二审程序审理的,对第三人的诉请可
以调解,调不成的,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时列明第三人。(24、22、21 年)
实例 B 省A 市中院二审判决被告胜诉。后孙某提出三撤,A 市中院受理后,
原告又向A 市中院申请再审。如何处理?——再审吸收三撤/ 三撤并入再审,可
在再审中组织三人调解。(21 年)
角度2 例外: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裁
定中止再审,先审三撤。
笔记区
怎么练
甲乙因电脑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某基层法院,法院判决乙向甲交付电脑。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该判决
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过程中,上级法院认为一审判决
法律适用错误,依职权启动再审。请问,此时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院应该怎
么办?(24 年仿真题)
A. 裁定驳回起诉
B. 移交中院一并审理【√】
C. 裁定中止审理
D. 等再审结果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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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 考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怎么考
笔记区
18-25 年共考查3 次,不属于核心考点,很多内容是在三国法中进行考查的。
考生重点掌握平行诉讼的处理方式。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可放弃
考法:涉外程序?(涉外民事诉讼程序【C】)
1. 外国人想要委托律师,只能委托中国律师。
2. 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就属于平行诉讼,中国法院该管就管。
中国法院已经作出判决,当事人又申请承认或执行外国法院裁判的,不予准许。
若外国法院先受理了,当事人书面申请中国法院中止诉讼,可以准许。除非属于
专属管辖、协议管辖或由中国法院审理明显更方便。
实例 A 市B 区的李某和匈牙利甲公司发生纠纷,甲公司向匈牙利法院起诉,
匈牙利法院已受理;李某向A 市B 区法院起诉,A 市B 区法院有权受理。(19
年)
3. 期间
角度1 在中国没有住所的当事人,对裁判的上诉期和答辩期为30 日(不看国
籍、只看住所)。(19 年)
角度2 涉外诉讼不受一审、二审审限的限制。
怎么练
笔记区
J 国人甲与乙签了买卖合同,后产生纠纷,乙先将甲诉至J 国A 法院(a 诉
讼),诉请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J 国A 法院受理此案。此后,乙又向
我国有管辖权的B 法院再次提出相同诉讼请求(b 诉讼)。关于b 诉讼,B 法院应
如何处理?(24 年仿真题)
A. 鉴于J 国A 法院受理在先,为避免作出冲突判决,B 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B. J 国A 法院的受理行为不会影响B 法院对本案的管辖,B 法院可以受理此
案【√】
C. B 法院受理此案,但受理后发现J 国A 法院已经受理,应依职权裁定中止
诉讼
D. B 法院立案受理后,J 国人甲以J 国A 法院已经在先受理为由,申请法院中
止诉讼的,法院可以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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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第49 考 
特别程序
怎么考
笔记区
18-25 年共考查5 次,频率最高的是考法2 和3。考生首先要掌握特别程序案
件的共性,再掌握每种案件的个性规定。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可放弃
考法1 :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C】)
1. 条件:利害关系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和有关组织)对遗产管理
人的确定有争议,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申请指
定遗产管理人,适用独任制(重大疑难的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2. 判决:按照有利于遗产管理的原则,判决指定遗产管理人。
3. 救济:(1)被指定的死疯傻,根据利害关系人或本人的申请另行指定。(2)
被指定的乱管理,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撤销资格并指定新的。
常考
考法2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A】)
1. 条件:双方当事人本人或代理人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 日内共同向法院
申请。
2. 管辖:(1)法院邀请调解:作出邀请的法院;(2)调解组织自行调解:当事
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相关纠纷由中院管辖的,
向对应的中院提出。适用独任制(重大疑难的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3. 不受理情形:(1)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解
除;(2)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
4. 法律效力:裁定可申请强制执行。
5. 救济:(1)当事人可以收到裁定15 日内提出异议;(2)利害关系人可以自
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6 个月内提出异议。
常考
考法3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C】)
1. 条件:担保物权人和其他有权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如抵押人等)向担保财
产所在地或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法院申请。适用独任制(担保财产标的额超过基
层管辖范围的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2. 处理: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无实质性争议且条件成就的,准许拍卖、变
卖;当事人对部分有实质性争议的,就无争议部分准许拍卖、变卖;当事人有实
质性争议的,驳回申请,告知申请人起诉。
· 解题大招·
做题标准
特别程序不得上
诉、不得再审、不
适用三撤、不得调
解、不辩论、不陪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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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必考主线
第49 考 特别程序 
3. 法律效力:裁定可申请强制执行。
4. 救济:同确认调解协议程序。
怎么练
笔记区
1. 甲县齐某与乙县鲁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鲁某将位于丙县的某套房屋
出售给齐某,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甲县法院管辖。后双方因房屋质量问题发生
纠纷,齐某向甲县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甲县法院受理案件后,邀请丁县人民
调解委员会开展先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现二人欲申请司法确认,应向哪
个法院申请?(22 年仿真题)
A. 乙县法院
B. 甲县法院【√】
C. 丙县法院
D. 丁县法院
2. 甲因拖欠乙汽车修理厂修理费,乙汽车修理厂遂对其汽车进行留置。对此,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 年仿真题)
A. 乙有权向法院申请实现该担保物权【√】
B. 本案可以由汽车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法院管辖【√】
C. 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裁定拍卖、变卖该汽车的,该裁定可以强制执行
【√】
D. 法院审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 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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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第50 考 
督促程序
怎么考
笔记区
18-25 年共考查7 次,是非讼程序部分考查频率最高的制度。考点需要结合具
体例子理解督促程序的功能和运行方式,重点掌握支付令的适用条件和效力、异
议无效的情形以及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的双向转换。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督促程序(督促程序【A】)
1. 条件:债权人要求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二人无其他
债务纠纷、无对待给付义务,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向债务人住所地
基层法院申请,适用独任制。
角度 已经申请诉前保全的案件不得适用督促程序。(22 年)
2. 送达:支付令不得公告送达,可以留置送达。
3. 异议方式和效力:(1)督促债务人15 日内清偿债务;(2)15 日内可以提异
议(书面异议或者向受理支付令的法院起诉,异议成立,支付令失效),若没有
提或异议无效,支付令具有强制执行力。
角度1 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说自己没钱还或晚点还或少还点儿或
要求分期付款,不影响支付令效力。(20 年)
角度2 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就担保关系单独起诉的,支付令自
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失效。(19 年)
4. 程序转换:(1)非讼转诉讼:支付令失效转入诉讼程序,但债权人不同意起
诉的除外;(2)诉讼转非讼:当事人无争议且符合督促程序条件。
5. 救济:院长提交本院审委会讨论决定后,裁定撤销支付令,驳回债权人申请。
笔记区
怎么练
李某因王某拖欠其货款,向甲法院申请签发支付令。王某接到支付令后第二
日提出书面异议,称其确实拖欠李某的货款,但要求三个月后还款;五日之后,
王某又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称,李某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瑕疵,其欲提起诉讼要
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后王某向乙法院起诉李某。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确的?(20 年仿真题)
A. 因王某提出异议,该支付令失效【√】
B. 因王某提起诉讼,该支付令失效
C. 甲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将案件移送乙法院
D. 该支付令继续有效
· 解题大招·
易混避坑
债权人起诉VS 债
务人起诉:(1)
如果债务人向发出
支付令的法院之外
的其他法院起诉,
则不影响支付令的
效力。(2)如果
债权人在申请支付
令之后,又把债
务人诉到了法院,
此时无论是否为发
出支付令的法院,
督促程序均应当终
结。因为针对同一
个债权债务关系,
督促程序和诉讼程
序不能同时并行。
· 69 ·
51
第51 考 
公示催告程序
怎么考
笔记区
18-25 年共考查3 次。考生需要理解公示催告程序的功能和运行流程,重点掌
握止付通知的效力、权利申报及审查、除权判决的效力以及救济机制。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A】)
1. 条件:票据最后合法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等,向票据支付地
的基层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分为公示催告阶段与除权判决阶段。公示催告阶
段用独任制,除权判决阶段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2. 公示催告阶段:受理的同时发出止付通知,并在3 日内发出公示催告公告
(不得少于60 日且不得早于付款日后15 日),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告期
内票据转让无效。
3. 申报权利与审查:在公示催告期间或除权判决作出前申请,法院只形式审
查,看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和公示催告的是否一样。申报成立,裁定终结公示
催告程序;申报不成立,裁定驳回申请。
例 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无人申报权利,A 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在作出
除权判决之前,B 看到公告。尽管公告期已过,但其仍有权申报票据权利。
4. 除权判决阶段(宣告票据无效+ 推定票据权利归申请人):公告期满无人
申报或申报不成立,自公告期间届满之日起1 个月内依申请启动除权判决。除权
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申请人有权请求支付。
5. 救济:利害关系人有正当理由无法申报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
日起1 年内,可向作出判决的法院起诉要求撤销除权判决,以申请人为被告,法
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
怎么练
笔记区
甲公司背书给乙公司一张承兑汇票用以支付货款,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
发现该承兑汇票之前已经被丙公司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之后无人申报权利,法
院遂作出了除权判决。此时乙公司该如何救济?(23 年仿真题)
A. 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丙公司【√】
B. 申请再审【×】
C. 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D. 将该承兑汇票退给甲公司,换其他方式支付货款【√】
· 解题大招·
底层逻辑
除权判决并不直接
产生定分止争的效
果。在没有特别法
律规定的情况下,
除权判决不产生既
判力和执行力。除
权判决属于非讼案
件,因此不涉及诉
的种类问题,其既
不是确认判决,也
不是形成判决。
· 70 ·
52
第52 考 
执行的启动与管辖
怎么考
笔记区
18-25 年共考查6 次,考生要重点掌握诉讼和仲裁文书的执行管辖法院。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管辖法院?启动方式?(执行的启动、管辖等【C】)
1. 执行根据与执行管辖
(1)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和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裁判——一审法院或与其
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2)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和支付令
——作出裁定、支付令法院或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3)仲裁裁决
书、公证债权文书——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院。
角度 当事人无权约定执行管辖法院。(23、22 年)
2. 执行程序启动
(1)(原则)申请执行:①前提: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给付内容明确;②主
体: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继受人、继承人;③时间:2 年(可中止、中
断);④符合管辖。
角度1 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公司和提起诉讼的股东(原告)均有权申请
强制执行。(23 年)
角度2 代位权诉讼中只有债权人有权申请执行。(23 年)
(2)(例外)移送执行:①三费相关;②制裁决定书;③刑附民相关;④检察
民事公益诉讼。
笔记区
怎么练
A 市B 区的甲公司和C 市D 区的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纠纷由A 仲裁委
(设立在A 市)仲裁,生效裁决由A 市B 区法院执行。后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就
买卖合同向 A 仲裁委申请仲裁,A 仲裁委支持甲公司的请求。乙公司未履行生效
裁决,甲公司查到乙公司在C 市E 区仓库存有大量财产,拟申请执行。有执行管
辖权的法院是?(23 年仿真题)
A. C 市D 区法院和C 市E 区法院有执行管辖权
B. C 市中院有执行管辖权【√】
C. A 市中院有执行管辖权
D. A 市B 区法院有执行管辖权
· 71 ·
53
第53 考 
执行和解
怎么考
笔记区
18-25 年共考查5 次,考生应重点掌握两条救济途径的二选一规则、担保条款
的特殊处理(承诺自愿接受可追加担保人)。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执行和解后果?(执行和解【C】)
1. 和解效果:(1)原则上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裁定执行
终结;(2)申请人可以申请解除查扣冻;(3)没有执行力。
2. 法律后果
(1)履行完毕——①执行程序终结;②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瑕疵履行等,申
请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另行起诉。
(2)拒不履行——①“或恢复、或起诉”:或申请恢复执行原裁判,或就和
解协议向执行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裁定终结原裁判的执行);②“先撤销、后恢
复”:若申请执行人是因为受欺诈、胁迫才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先通过诉讼
程序撤销,再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原裁判。
角度 约定担保条款,且担保人承诺在被执行人不履行时自愿接受直接强制执
行的,恢复执行后,法院可依申请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保证人财产。
实例 甲乙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乙向甲返还90 万元,丙作为连带保证人
在和解协议上签字。之后乙不履行和解协议,甲能执行丙吗?——不能,没有向
法院承诺。(23 年)
怎么练
笔记区
甲就某借款纠纷在A 区法院起诉乙,胜诉后甲向乙的住所地B 区法院申请执
行,执行中乙表示没有现金,但有一块祖传的玉石可抵债,双方遂达成和解协议,
乙向甲交付玉石后,甲便将玉石放于房中,不久甲生病入院,后查明乙交付的玉
石含有放射性物质导致甲受到损害,关于甲的救济措施,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3 年仿真题)
A. 向B 区法院起诉乙赔偿损失【√】
B. 向B 区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C. 向B 区法院起诉撤销和解协议
D. 向B 区法院申请再审
· 72 ·
54
第54 考 
保全执行
怎么考
笔记区
真题未考查过,不过本考点是近几年新增的考点,有一定考查可能性。考生
要与保全的其他类型区分记忆。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可放弃
考法:保全执行规则(保全执行【C】)
1. 管辖: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或被保全行为地法院。
2. 具体措施
(1)不得采取变价、划拨等处分措施。
(2)①不宜长期保存;②不及时变价会导致价值严重贬损;③保管困难或费
用过高。这三种情况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法院保全价款,必要时法院可以
变卖,保全价款。
(3)可以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采取保全措施,但不影响优先受偿权。
3. 转换:保全措施,进入终局执行后,自动转为终局执行的执行措施。生效
裁判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0 日内,债权人未申请执行的,法院可以依被保
全人申请裁定解除保全。
例 判决甲在1 月1 日前向乙付款,但乙在1 月31 日前未申请强制执行,甲
可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其财产的保全。
4. 保全担保:第三人提供财产担保、保证,法院据此变更保全内容或解除保
全的,进入终局执行后,法院可以裁定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保证范围内的财产。
笔记区
怎么练
西西与小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A 区法院受理后,西西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裁定冻结小川名下银行存款共计520 万元,冻结期限一年。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模拟题)
A. 进入终局执行后,A 区法院依据保全裁定作出的执行措施自动转为终局执
行的执行措施【√】
B. 若小川的好友小成愿意以自己价值600 万元的豪宅提供财产担保,法院可
以裁定解除冻结【√】
C. 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0 日内,西西未申请执行的,保全措
施自动解除【×,保全措施不会自动解除】
D. 生效判决作出前,对于小川名下的银行存款,法院只能冻结不能划拨【√】
· 73 ·
55
第55 考 
执行承担
怎么考
笔记区
18-25 年仅考查一次,考生需重点掌握执行承担的适用条件及不同救济方式。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可放弃
考法:执行承担规则(执行承担【C】)
情形
权利人可申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
救济
自然人死亡/
宣告死亡
1. 可追加、变更遗产管理人/ 继承人/ 受遗赠人
等为被执行人,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2. 继
承人放弃继承又无遗嘱执行人的,法院可以直
接执行被执行人遗产
向上一级
法院复议
法人等组织分立/
合并
变更被执行人为分立、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合伙企业
不能清偿
1. 变更、追加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
2. 变更、追加未足额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
行人
变更追加
异议之诉
企业法人
不能清偿
追加、变更未足额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
出资人在未缴纳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
担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
不能清偿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可
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
公司注销
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的,可变更、追加有限责
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
东为被执行人
怎么练
笔记区
齐某设立了星月一人有限公司,齐某和丁某因为债务纠纷起诉到法院,法院
判决齐某向丁某归还300 万,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齐某的
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但发现星月公司账户有200 万,且齐某的财产与星月公司
的财产混同,遂向法院申请追加星月公司为被执行人,下列法院做法正确的是?
(20 年仿真题)
· 解题大招·
底层逻辑
如果只要具备某种
身份,就可以追加
或变更相关主体为
被执行人,此时不
涉及实体纠纷,因
此对相关裁定不服
的,救济机制是上
一级法院复议。如
果不仅要具备某种
身份,还需要满足
相关实体条件才能
够被追加或变更为
被执行人的,对相
关裁定不服的,救
济机制是变更追加
异议之诉。
· 74 ·
民诉必考主线
第55 考 执行承担 
A. 法院可以追加星月公司为被执行人【√】
B. 法院不可以追加星月公司为被执行人【×】
C. 如果对法院裁定不服,可以另行起诉【√】
D. 如果对法院裁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 75 ·
56
第56 考 
执行竞合
怎么考
笔记区
真题未考查过,不过本考点是近几年新增的考点,有一定考查可能性。考生
重点掌握各类债权的优先级排序。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可放弃
考法:执行竞合规则(执行竞合【A】)
1. 条件:(1)有两个及以上权利人;(2)有两个及以上独立的执行根据;(3)
数个执行根据的执行发生在同一时期内;(4)被执行人的财产能够清偿全部债务;
(5)执行对象是同一债权人的同一特定财产,且该财产不能同时满足所有执行根据。
2. 处理方式:(1)“物权完胜债权”:①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
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②存在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受
偿。
(2)“先动手的法院,当事人先吃肉”:各债权均为无担保债权的,按照执行
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3)登记对抗主义:查扣冻应当办理登记。未办理登记的,不能对抗已经办
理登记手续的查扣冻。登记是查封的对抗条件,而不是生效条件。
例 张三房产价值100 万元,李四登记抵押权50 万元;王五普通债权60 万
元,且查封登记先于赵六(普通债权40 万元)。房产变价款:李四优先受偿50
万元,王五得50 万元,赵六无。
怎么练
笔记区
张三欠李四160 万元价款到期未偿还,李四将其诉至法院并得到胜诉判决。
判决生效后张三拒不执行,李四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查封了张三
有一套价值220 万的房屋(房屋拍卖所得200 万)。该房屋已经被张三抵押给银行
办理了贷款120 万元,后张三逾期未偿还银行贷款,银行申请强制执行该房屋。
此外,张三还拥有一套机器设备,价值100 万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模拟题)
A. 该房屋上办理了抵押权,法院不可以查封【×】
B. 对于该房屋拍卖价款,李四优先受偿160 万【×】
C. 对于该房屋拍卖价款,银行优先受偿120 万【√】
D. 对于该房屋拍卖价款,李四和银行各受偿100 万【×】
· 解题大招·
易混避坑
如果被执行人的财
产不足以清偿所有
债务,则不涉及执
行竞合,而是涉及
参与分配(被执行
人是自然人或其他
组织)或者执行转
破产(被执行人是
法人)。
· 76 ·
57
第57 考 
执行措施
怎么考
笔记区
18-25 年共考查11 次,考生应重点掌握共有物的析产路径、代位执行第三人
异议的处理规则、特定物灭失后的救济路径。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常考执行措施(执行措施【A】)
1. 一般执行措施:(1)对财产:查扣冻。(2)对行为:如强迫被执行人迁出房
屋。(3)不能对人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实例 离婚后,李四因多次探望儿女被拒,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能
把孩子带到指定场所探望。(21 年)
2. 对共有物的执行
法院可以查扣冻共有物,并及时通知共有人,但不得直接执行共有物。
析产的三条路:(1)共有人达成分割协议并经债权人认可;(2)共有人提起析
产诉讼;(3)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析产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实例 A 公司申请执行甲的一辆汽车,该辆汽车为甲、乙、丙、丁四人共有,
但甲一直不提析产诉讼,A 公司可代位提起析产诉讼。(19 年)
3. 代位执行
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案外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法院可以依申请执
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第三人在法定期限
内(15 日内)既没有提出异议,又不履行债务的,法院可以对第三人强制执行。
角度1 若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是生效裁判确定的,第三人否认,法院
不予支持。(24 年)
角度2 法院对第三人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实质审查。(19 年)
角度3 “装穷”或“说废话”不构成异议。
角度4 不得再代位:法院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后,第三人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
4. 对特定物的执行
(1)只能执行原物。原物确已毁损或者灭失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折
价赔偿。
(2)双方当事人对折价赔偿问题不能协商一致的,裁定终结执行程序,申请
· 77 ·
民诉必考主线
第57 考 执行措施 
执行人可以另行起诉。
例 法院判定雕像属于王某,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张某用花瓶来替代
雕像。后张某反悔,王某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后发现雕像已毁损。王某怎么
办?——就折价赔偿问题协商,协商不成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程序,王某可另行起
诉。(20 年)
怎么练
笔记区
付某诉甲公司借款纠纷一案,法院主持作出调解书,甲公司以其位于A 地工
业园区厂区内的所属地上附着物抵偿借款。因甲公司到期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
的义务,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发现工业园区管委会已经拆除
了甲公司在该园区建设的部分地上附着物,并允许其他企业入驻建厂。双方当事
人就折价赔偿一事未能达成协议。法院此时应该如何处理?(18 年仿真题)
A. 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另诉请求赔偿 
B. 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另诉请求赔偿【√】
C. 法院按照原来的借款数额继续执行 
D. 应当裁定折价赔偿或按标的物的价值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
· 78 ·
58
第58 考 
执行行为异议
怎么考
笔记区
18-25 年考查一次,考生应重点掌握执行行为异议与执行标的异议的区分。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执行行为异议的提出与审查(执行救济之执行行为异议【B】)
1. 提出主体: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2. 异议理由:认为法院执行行为违法(程序性事项),要求变更或停止执行行
为。
3. 具体程序: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以书面形式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
4. 处理方式:成立→裁定撤销或改正;不成立→裁定驳回。
5. 救济路径:10 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角度 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买人,认为拍卖行为违法侵害其权益的,可以提出执
行行为异议。(23 年)
笔记区
怎么练
居住在A 市B 区的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乙在C 市D 区的一套房屋,法院在拍
卖网上对该套房屋进行拍卖,丙高价拍下该套房屋。后来丙发现甲偷偷注册了小
号抬高房屋拍卖竞价,导致自己高价拍得。此时丙应当如何救济?(23 年仿真题)
A. 向A 市B 区法院起诉甲【×】
B. 向C 市D 区法院起诉甲【×】
C. 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D. 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标的异议【×】
· 79 ·
59
第59 考 
执行标的异议
怎么考
笔记区
每年必考,考生要重点掌握(第一类)执行标的异议与再审、(第二类)执行
标的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此外25 年出台了关于执行异议之诉的新司法解释,大
家要对该司法解释予以着重掌握。
怎么学
解题大招 & 笔记区
常考
考法1 :执行标的异议的提出与审查(执行救济之执行标的异议
【B】)
1. 提出主体:案外人。
2. 异议理由: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
3. 异议方式:在执行过程中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4. 审查:15 日内进行实质审查(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是否享有足以排除执行的
权益)。成立→裁定中止执行;不成立→裁定驳回。
必考
考法2 :两类执行标的异议的区分及后续路径(执行救济之执行
标的异议【B】)
1.【第一类】认为原裁判、调解书确有错误(判玉石→执行玉石→案外人主
张玉石),异议成立→中止执行→当事人申请再审;不成立→案外人向作出生效
裁判的法院申请再审(以异议为“跳板”)。
实例 汤某向成某借了一尊玉瓶,又将玉瓶卖给了毛某。因汤某拒绝交付,
毛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汤某交付玉瓶。执行中成某知晓了上述情况,成某如何
救济?——向法院提三撤,或提执行标的异议,异议被驳回后可申请再审。(17
年)
2.【第二类】与原裁判无关,仅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判钱→执行玉石→
案外人主张玉石),成立→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15 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许可执行
之诉;不成立→案外人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实例 某乙将某甲的摆件暂放在自己家中。某乙的债权人某丙申请执行,法
院遂扣押了该摆件。某甲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裁定驳回异议。某甲如何救济?
——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22 年)
(1)许可执行之诉:申请执行人为原告,案外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申请
执行人主张的,以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申请执行人主
张的,可以列为第三人。
· 解题大招·
易混避坑
当事人和案外人均
可以提出执行行为
异议;但只有案外
人才能提出执行标
的异议。
· 解题大招·
做题标准
“判错了”怎么办
(1)通常救济:针
对一审裁判的错
误,当事人可以依
法上诉,通过二审
程序实现救济。
(2)特殊救济:再
审或三撤
①案件的当事人/
承继人可以依法直
接申请再审。
②被遗漏的必要共
同诉讼人可以申请
再审,但不能提三
撤。(见第45 考)
③案外第三人可以
依法提三撤,但不
能直接申请再审,
需要以第一类执行
标的异议作为“跳
板”,当执行异议被
裁定驳回时,才能
适用案外人再审。
· 80 ·
民诉必考主线
第59 考 执行标的异议 
实例 法院判决张山还钱,原告林海申请执行张山名下房屋。张山前妻宁虹
提出异议,称该房屋已由法院判决归其所有。如宁虹异议成立,林海不服提出执
行异议之诉,有关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林海是原告,宁虹是被告,张山视
其态度而定。(15 年)
(2)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为原告,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
对案外人异议的,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
异议的,可以列为第三人。若案外人提出确权请求的,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为共同被告。
角度 两种异议之诉中,案外人均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
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17 年)
【总结】案外人“不爽”时的救济机制
作出生效
裁判
启动执行
程序
1.作为有独三/无独三参诉
2.依申请或依职权追加必
要共同诉讼人
原告起诉
1.案外第三人:三撤
2.被遗漏的必要共同
诉讼人:再审
执行结束
认为“判错”
认为“判错”
1.第三人:三撤
or先执行异议,
后案外人再审
2.被遗漏的必
要共同诉讼人:
再审
仅认为“执行错”: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
实例 张三和李四争自行车,法院判决自行车归张三所有,进入执行程序后,
王五认为自己是自行车的所有人。王五如何救济?——提三撤,法院继续执行
的,王五可以提执行标的异议,被驳回不能再申请再审。或者提执行标的异议,
被驳回申请再审,不能提三撤。(20 年)
常考
考法3 :案外人能否排除执行?(执行救济之执行标的异议【B】)
1. 被执行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时
执行标的
案外人类型
请求排除执行的对象
具体条件
新建
商品房
商品房
消费者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
偿权、抵押权以及一
般金钱债权
①查封前已签订书面买卖合
同;②已支付全部价款;③用
于满足家庭居住生活需要
· 81 ·
民诉必考主线
第59 考 执行标的异议 
2. 被执行人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时
执行标的
案外人类型请求排除执行的对象
具体条件
被执行
人名下
不动产
不动产
买受人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
受偿权、抵押权以
及一般金钱债权
①签订书面买卖合同;②在一审
法庭辩论终结前交付执行法院的
价款足以代为清偿相应主债权
一般金钱债权
①查封前已签订书面买卖合同;
②已支付全部价款;③查封前已
合法占有该不动产;④非因案外
人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不动产
抵偿给
案外人
一般金钱债权
①存在真实债权债务关系且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查封前已签订不
动产抵债协议;②抵债金额与抵
债时执行标的的实际价值基本相
当;③案外人在查封前已合法占
有该不动产;④非因案外人自身
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3. 申请执行发包人名下的不动产
不动产折抵工程债务,请求排除抵押权和一般金钱债权的强制执行,须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①在查封前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发包人签订以不动
产折价协议;②抵债金额与抵债时执行标的的实际价值基本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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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仲裁,王某应向白兰公司支付100 万元货款,A 市法院在执行裁决时查封
了王某名下的一套房屋(位于B 市)。王某的前妻欧某提出异议,称离婚时该房屋
已由C 市法院判归自己所有,只是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A 市法院经审查,裁
定欧某的异议成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4 年仿真题)
A. 异议成立,A 市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
B. 白兰公司可向B 市法院提起许可执行之诉【×】
C. 白兰公司可向C 市法院提起许可执行之诉【×】
D. 白兰公司可向A 市法院提起许可执行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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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第60 考 
仲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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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必考,重点掌握仲裁协议的效力,考生需要结合25 年修订后的《仲裁
法》予以全面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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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考
考法1 :仲裁协议的形式与内容(仲裁协议【A】)
1. 形式:(1)书面形式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2)默示仲裁协议:一方申请
仲裁时主张有仲裁协议,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不予否认,经仲裁庭记录,视为存
在仲裁协议。
2. 内容三要素:(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可仲裁的事项(合同纠纷及其
他财产权纠纷);(3)选定的仲裁机构。
3. 仲裁机构的约定
(1)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当事人可协议选择其一;协议不成的,仲裁协
议无效。
(2)约定在某地仲裁(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当事人可协议选择其一;
协议不成的,仲裁协议无效。
(3)约定“或裁或诉”:仲裁约定无效,但不影响诉讼管辖约定的效力。
必考
考法2 :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A】)
1. 独立性:仲裁条款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成立、变更、无效、被撤销、终
止,均不影响仲裁协议效力。
2. 相对性:原则上只能约束协议双方。
角度1 甲和乙之间存在仲裁协议,甲主张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甲应该仲裁
乙、起诉丙。(25 年)
角度2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或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存在仲裁协
议,都不影响债权人对次债务人提代位权诉讼。(24、21 年)
角度3 主合同/ 担保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则法院不能管债权人和债务人/ 债
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纠纷。(21 年)
3. 仲裁协议效力扩张
(1)仲裁协议对权利义务继受人或继承人有效。
(2)债权债务转让的,仲裁协议对受让人有效,但受让人明确反对或不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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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 考 仲裁协议 
单独仲裁协议的除外。
实例 甲和乙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若发生纠纷由W 仲裁委仲裁。后甲将债
权转让给了K 市的丙,并通知了乙。几天后,甲与丙约定纠纷由K 市法院管辖。
现在乙拒不归还借款,丙应该如何救济?——向W 仲裁委申请仲裁。(24 年)
4. 效力的确认机构和程序
(1)确认机构:仲裁机构、仲裁庭或法院。
(2)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签订地、申请人/ 被申请人住所
地的中级法院或专门法院。
(3)法院优先:一方请求仲裁机构确认,另一方请求法院裁定的,由法院裁
定。 
(4)首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须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效力异议;逾期未
提的,视为放弃,事后向法院申请确认无效的,法院不予受理。
5. 无效情形:(1)口头协议;(2)不可仲裁事项;(3)根本不存在的仲裁机构
(如约定某县、某区仲裁委员会);(4)“或裁或诉”;(5)无/ 限人订立;(6)受胁
迫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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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因为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可以向A
市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A 市有两个仲裁机构,分别为A 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A 市分会。现在甲公司和乙公司因为履行该合同发生争议,
甲向A 仲裁委申请仲裁,乙在A 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向A 市中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
无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19 年仿真题)
A. 乙向A 市中级法院申请仲裁协议无效,A 市中院应当受理【√】
B.A 市中院应当裁定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C. 甲、乙公司如果协议选择其中一个仲裁机构,仲裁协议有效【√】
D.A 仲裁委应当继续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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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第61 考 
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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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5 年仅考查1 次,考查频率不高。2025 年修订后的《仲裁法》优化了仲
裁程序:增加了行为保全、仲裁前保全;修改了首席仲裁员的选定机制;优化了
仲裁员回避制度等,大家需要对以上内容重点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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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法1 :仲裁庭的组成与仲裁员(仲裁程序【C】)
1. 组成形式:(1)合议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一名首席仲裁员;(2)
独任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组成。
2. 仲裁员的确定
(1)合议仲裁庭:各方各自选定(或委托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由
当事人共同选定/ 共同委托主任指定/ 各自选定的仲裁员共同选定,为首席仲裁
员。
(2)独任仲裁庭: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也可共同委托主任指定。
3. 仲裁员的资格与条件: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不得兼任。
4. 仲裁员的信息披露:仲裁员存在可能导致当事人对其独立性、公正性产生
合理怀疑情形的,应及时向仲裁机构书面披露;仲裁机构须将披露情况及仲裁庭
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5. 仲裁员的回避
(1)申请时间:在首次开庭前提出;首次开庭后知道回避事由的,可在最后
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2)决定权:对仲裁员(含首席仲裁员)的回避,由仲裁机构主任决定;仲
裁机构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的回避,由其他组成人员集体决定。
(3)后果:被准许回避者退出,重新选定仲裁员;当事人可请求已进行程序
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也可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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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法2 :仲裁的审理与裁决(仲裁程序【C】)
1. 仲裁保全(含财产、行为与证据保全)
(1)仲裁前保全:情况紧急,由利害关系人直接向法院申请,申请人须提供
担保。
(2)仲裁中保全:依当事人申请,由仲裁机构转交法院处理,是否需提供担
保由法院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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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 考 仲裁程序 
2. 开庭通知:仲裁机构应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
人。未通知,不可以对未到庭的申请人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也不可以对被申请
人缺席裁决。
3. 审理方式: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公开审理为例外(当事人协议公开可以公
开,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4. 和解:可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
5. 调解:可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或裁决书。
6. 裁决:(1)少数服从多数;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
出。(2)裁决作出即生效,一事不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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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一次开庭后,甲公
司的代理律师发现合议庭首席仲裁员苏某与乙公司的老总汪某在一起吃饭,遂向
仲裁庭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仲裁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16 年真题)
A. 苏某的回避应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B. 苏某回避后,合议庭应重新组成 
C. 已经进行的仲裁程序应继续进行 
D. 当事人可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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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第62 考 
仲裁裁决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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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5 年共考查5 次,考生要掌握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法定事由和法
律后果。此外,2025 年修订后的《仲裁法》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时限缩短为3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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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法:撤销条件、情形及审查处理(仲裁裁决的撤销【A】)
1. 申请主体:仲裁当事人;申请时间: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 个月内。
2. 管辖:仲裁机构所在地中院,组成合议庭审查。
3. 六种撤销情形(3+2+1):
(1)三类程序问题:①没有仲裁协议;②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
机构无权仲裁;③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实例 当事人约定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机构擅自适用简易程序指定
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属仲裁庭组成违法,当事人可据此申请撤销。(21 年)
(2)两类证据问题:①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②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
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3)一类品行问题:仲裁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
4. 三种处理结果:
(1)撤销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起诉或根据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2)驳回申请:该裁定不能上诉,原裁决具有执行力。
(3)通知重新仲裁:仅限两种证据情形,法院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
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的→恢复撤销程序;接受的→终结撤销程
序。重新仲裁无需重组仲裁庭,也无需重新达成仲裁协议。
笔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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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仲裁解决双方间的纠纷,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甲
公司认为乙公司隐瞒了重要证据导致仲裁裁决结果错误,遂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法院裁定准予撤销。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22 年仿真题)
A. 仲裁裁决作出生效,而非送达生效【√】
B. 甲公司应向仲裁机构所在地中院申请撤销 【√】
C. 甲公司可以在收到裁决书6 个月内申请撤销 【×】
D. 裁决撤销后,甲公司可以就原纠纷向法院诉讼【√】
· 解题大招·
底层逻辑
法院对事实问题和
法律问题一律不干
预,仅监督程序和
品行;证据问题只
监督两种严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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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第63 考 
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怎么考
笔记区
18-25 年考查1 次,考生要重点掌握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法定
事由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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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考
考法1 :仲裁裁决的执行(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A】)
1. 启动方式:只能依申请。
2. 申请时限:两年,可中止、中断。
3. 管辖法院:中级法院执行为原则,基层法院执行为例外。由被执行人住所
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执行;经上级法院批准,中级法院可指定相
应基层法院管辖。
4. 一方申请执行、另一方申请撤销:裁定中止执行。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
裁定终结执行;法院驳回撤销申请的,裁定恢复执行。
常考
考法2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A】)
1. 启动方式:申请为原则;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
依职权。
2. 启动主体:当事人、案外人(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恶意或虚假仲裁,损害其
合法权益)。
3. 法定事由:同撤裁事由(3+2+1)。
4. 管辖:受理执行申请的法院。
5. 法院不支持不予执行申请的三种情形
(1)禁止重复申请:申请撤销被驳回后,又以相同事由申请不予执行的,法
院不予支持;反之亦然。
(2)先行抗辩原则: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效力提出异议,裁决
作出后再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法院不予支持。
(3)被执行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根据当事人和解协议、调解协议
作出的仲裁裁决,法院不予支持(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实例 叶某与大亿公司仲裁,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制作了裁决书。大亿公司
以调解协议内容超出仲裁请求范围为由申请不予执行——错误,调解协议超出仲
裁范围不属于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16 年)
· 解题大招·
易混避坑
仲裁调解书和依据
和解协议或调解协
议制作的仲裁裁决
书,可以申请执行,
但不能申请不予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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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必考主线
第63 考 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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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3 月,甲方将某幕墙工程承包给了乙方,乙方指派丙方为项目经理。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的两年,丁方以实际施工人的身份,依据甲方、丙方、
丁方签订的《关于补充协议的付款情况说明》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
方支付工程尾款900 万元。2017 年9 月,某仲裁委仲裁以丁方系实际施工人为由,
裁决甲方支付给丁方工程尾款900 万元。由于甲方没有按时履行义务,丁方申请
执行仲裁裁决。乙方知道后,欲通过相关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关于本案说法
正确的是?(18 年仿真题)
A. 丁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该仲裁裁决只能由相应中院来执行【×】
B. 如甲方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法院应组成合议庭审查【√】
C. 乙方作为案外人,只可以提出执行行为异议,不能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申请【×】
D. 乙方作为案外人,既可以提出执行行为异议,也可以提出不予执行仲裁申
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