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APP五类财产性收入单独列示,高净值人群税务合规警钟敲响


新政核心
个税汇算清缴新增五类财产性收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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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个人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啦!在“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中,新增了五项
1
经营所得;
2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3
财产租赁所得;
4
财产转让所得;
5
偶然所得。

这一悄然上线的新功能,在财税圈引发热议,更向持有各类资产的纳税人释放了强烈的税务合规信号
五大新增项目,直指财产性收入

经营所得
高净值人群财产性收入重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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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所得(部分归类):虽然经营所得包含劳动和经营的双重性质,但对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等主体,其收入往往被视为高净值人群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来源。
王女士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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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的咖啡店经营所得
35岁的王女士在上海经营着一家咖啡店,她宛如自由的风,生活悠然自得
咖啡店2025年营业收入为1,500,000元,净利润为600,000元,所以,咖啡店的经营所得为600,000元。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适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接下来,我们根据税率表和经营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来计算王女士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累计应缴纳:600000*35%-65500=144500元
根据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政策累计应
缴纳:
144500/2=72250元
请注意:以上计算是基于简化的示例,实际申报时可能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税务细节,例如税前扣除项目、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等,具体应以税法和当地税务局的规定为准。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定义、税率与实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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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它们的税率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它们的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规定: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廖先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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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先生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申报
廖先生十分具有商业敏锐度,多次洞察市场趋势,在投资方面屡创佳绩。
假设廖先生在2025年度有以下所得:
1
利息所得
廖先生在银行的大额存单一年内累计获得利息收入为10万元。
2
股息所得
廖先生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该年度获得股息分红为50万元。
(廖先生是通过公开发行取得得这些股票,且持股期限不满一个月。)
3
红利所得
廖先生是另一家非上市公司的股东,该年度公司分配红利为70万元。
根据前述法律规定,廖先生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缴税款如下:
1
利息所得应缴税款
10万元×20%=2万元
2
股息所得应缴税款
50万元×20%=10万元
3
红利所得应缴税款
70万元×20%=14万元
因此,廖先生在2025年度需要为其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缴纳总计26万元的个人所得税。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税款通常会被【支付方】代扣代缴,但在年度终了进行汇算清缴时,廖先生仍需通过个税APP或向税务机关申报确认,以确保税款准确无误。
请注意:以上计算是基于简化的示例,实际申报时可能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税务细节,例如税前扣除项目、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等,具体应以税法和当地税务局的规定为准。

财产转让所得
定义、税率、免税情形与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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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财产转让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它的税率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它的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是否有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1
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房产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3
无偿赠与特定对象的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或对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
继承的房产: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房产过户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5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
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6
特定条件下的股票转让:
比如,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可能有免税政策。
马女士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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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女士的财产转让所得怎样申报?
马女士在2009年时投资了几套房产,她在2025年7月转让了其中一套非生活用房的住宅,具体情况如下:
1
购买原价
200万元(含契税、印花税等)
2
转让价格
500万元
3
交易税费
10万元(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预扣、中介费等)
4
装修费
30万元(合理且能提供发票证明)
马女士转让的该住宅不符合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况,所以需要缴纳财产转让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500万元−200万元−10万元−30万元=260万元
应纳税额=260万元×20%=52万元应纳税额
因此,马女士在2025年7月转让住宅时,需要缴纳的财产转让所得税为52万元。
马女士在同一时期转让了她持有的某公司原始股权,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具体情况如下:
1
股权原值
100万元(购买时的成本)
2
转让价格
300万元
3
交易税费
5万元(包括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
马女士转让的股权虽属于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权,但却是原始股,所以转让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100万元−5万元=195万元应纳税额=195万元×20%=39万元应纳税额
因此,马女士在转让股权时,需要缴纳的财产转让所得税为39万元
请注意:上述计算基于提供的信息和现行税法,实际操作时应参考最新税法规定和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要求。

政策信号解读
财产性收入“透明化”时代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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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明确的政策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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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归集能力质的飞跃
此前,许多财产性收入的信息分散在银行、证券公司、产权登记部门、支付平台等多个渠道。随着金税四期建设的推进和各部门数据互联互通的加强,这些原本的信息孤岛正在被逐步打通。
个税APP成为集中展示这些信息的统一窗口,标志着税务大数据归集能力已达到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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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未来的税制调整做准备
虽然目前这些新增项目主要功能是“展示”和“查询”,但按照“完善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的改革方向,未来这些收入的计税方式可能会发生变化。
例如,是否会调整相关税率,是否会逐步纳入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都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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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高净值人群的合规管理加强
财产性收入主要集中在有一定资产积累的人群。单独列示这些项目,有助于税务部门识别高风险纳税人,加强对高净值人群的税收监管。
对于拥有多元化收入来源的人群而言,过去那种“收入来源多、监管难度大”的避税空间将被极大压缩。

纳税人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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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人群的不同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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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普通工薪阶层
若主要收入来源为工资薪金,无或仅有少量财产性收入,此次更新基本无影响,但仍可通过APP了解个人收入的完整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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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多元收入的人群
包括有股息分红、房屋出租、偶尔中奖或转让财产的人,应高度重视,及时查询新增的收入明细数据是否准确,核对历史数据是否有误,若有疑问可通过APP发起异议申诉,并梳理自身资产与收入来源,确保税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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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个体工商户与合伙企业投资者
需格外关注“经营所得”栏目的数据归集情况,确保成本费用列支合规,为未来可能的税制调整做好准备。
税务部门提醒
纳税人需在本月31日前,通过个税APP确认2026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这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项。
操作上,如果2026年的扣除信息与2025年相比无变化,只需点击“一键带入”即可完成确认;如有变化,则需及时修改或新增;如果是首次填报,则需按提示逐项填写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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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随着财产性收入透明化时代的到来,每个人的收入结构将被更精准地画像。这既是税收公平的体现,也是对个人税务合规意识的考验。在数据留痕的时代,合规才是最好的筹划。 及时了解政策动向,主动适应新变化,才能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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