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二手车辆买卖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车辆基本信息
1.车辆品牌型号:
2.车牌号码:
3.车辆识别代号(VIN码):
4.发动机号:
5.注册登记日期:年月日
6.年检有效期至:年月 日
7.交强险有效期至:年月日
8.表显里程数:公里
9.甲方承诺并保证:
(1)甲方为该车辆的唯一合法所有权人,对车辆享有完整的处分权,车辆无抵押、查封、扣押、产权纠纷、盗抢记录,可正常办理过户登记;
(2)车辆不存在重大事故、泡水、火烧、结构性损伤、发动机变速箱大修等情形,已向乙方完整、如实披露车辆的全部真实情况,无任何隐瞒;
(3)车辆不存在未处理的交通违章、罚款、扣分,无欠缴的车船税、保险费等费用。
二、车辆成交价格与付款方式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车辆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整),该价格为车辆全包价,包含车辆本身、随车工具、备胎、相关证件,乙方无需支付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元(大写:);
(2)双方完成车辆过户登记手续当日,乙方将剩余购车款人民币元,一次性足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三、车辆交付与过户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年月日前,将车辆及随车全部证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购置税凭证、交强险保单、保养手册等)交付给乙方,双方共同签署《车辆交接确认单》,对车辆外观、内饰、功能、里程、随车物品进行验收确认。
2.车辆交付之日前,因车辆产生的交通违章、罚款、扣分、交通事故、债权债务、法律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之日后,产生的上述事项全部由乙方承担。
3.双方应于车辆交付后日内,共同前往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过户产生的全部税费、手续费由方承担。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提供全部所需证件资料。
4.车辆过户完成前,甲方不得将车辆再次出售、抵押、质押给第三方,否则视为甲方根本违约。
四、质量保证与违约责任
1.车辆交付后日内,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确认车辆存在甲方未披露的重大事故、泡水、火烧、结构性损伤、调表等情形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购车款,并向乙方支付车辆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同时承担乙方产生的检测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费用。
2.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无法办理过户登记(如抵押未解除、查封、产权纠纷等),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全额退还已付购车款,向乙方支付车辆总价款20%的违约金,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车辆交付前存在未处理的违章、罚款的,甲方应于过户前全部处理完毕;逾期未处理的,乙方有权从购车款中直接抵扣对应金额,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追偿。
4.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购车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定金。
5.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车辆、配合办理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应按车辆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退还已付全部款项。
五、免责条款
因地震、火灾、政府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车辆登记地/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联系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书面通知按该地址寄送即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卖方,签字按手印):日期:
乙方(买方,签字按手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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