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
医德医风考评软件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现就医德医风考评软件开发服务采购项目面向全国供应商进行比选,邀请全国各地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内容:
(前提:本项目采购内容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
(一)项目名称:医德医风考评软件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2万元/年。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三)*服务内容:
(1)核心功能需求
1、全院医务人员及科室信息分级管理,支持信息维护。
2、自定义医德考评指标体系,可设置指标权重并灵活更新,包括常见的增加、删除和修改、已停用设置。
3、支持自评、科室互评、院级终评全流程电子化,自动核算得分
4、覆盖日常/季度/年度考评,支持加减分实时登记统计。
5、留存考评记录,支持结果溯源。
6、支持按人员类型进行分类考核:医生、护士及其他类。
7、根据考核明细数据自动生成对应周期的考核汇总结果。
8、实现个人申请-科主任审核-院级审核,三级闭环考核流程。
9、支持团体行为的批量考核。
10、支持按角色进行分类权限管理。
11、按需对考核明细进行表格明细查询。
12、服务期内其它院内考核需要但暂未实现的功能,协商一致以功能补丁或者升级方式解决。
(2)服务要求
1、按医院业务需求提供定制化开发(不另收费用)。
2、软件验收并支付首年服务费后所有权属于甲方,服务期内乙方协作甲方进行软件著作权的登记以及各种迎检工作。
(四)服务周期: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验收内容:
1、功能验收:系统实现人员科室管理、考评指标自定义、自评 / 科室复核 / 院级审核三级闭环、周期考评、加减分登记、结果溯源、分类考核、权限管理、数据查询与汇总等全部核心功能,运行正常、逻辑准确。
2、集成与安全验收:系统部署完成,数据安全可控,符合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规,满足医院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3、交付验收:乙方完成系统实施、调试、培训,提供操作及管理相关文档,配合完成著作权登记及迎检支撑工作。
4、服务验收:技术支持响应及时,定制化需求落实到位,符合合同及附件约定服务标准。
5、合格判定:功能、安全、交付、服务全部达标,满足医院使用及评审要求,无缺陷、无遗漏,即为验收合格。
(六)*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系统部署和运行。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保期:三年。
4、付款进度安排:系统稳定运行后,科室出具系统验收合格报告书,供应商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采购人收到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5、质量保修范围及保修期(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1)服务周期为3年,1年1签。 (2)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相关事宜,必要的售后服务,具有专门的服务电话。 (3)提供 5×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配置专门固定的售后技术人员。 (4)故障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向采购人提交问题处理报告,包括问题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
6、其他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1)需签署数据安全和保密相关的协议,不得泄露患者隐私和将医院数据用于第三方商业用途,敏感数据不出院。(2)软件验收合格支付服务费后,需移交所有过程文档、数据库模型以及源代码。(3)软件验收合格支付服务费后,甲方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中标方需配合甲方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和后续的科研成果转换,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4)软件质保期内免费维护(含软件二次开发服务),不再单独授权年服务费,服务期对运维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编程指导,以尽快提升整体软件服务能力。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递交比选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内容(详见附件):报价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说明辅助资料。
(二)响应文件份数:提供正本一份。
(三)格式要求:
1.统一用 A4幅面纸印制,应当逐一编目编码后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封面样式详见附件,目录自拟,不得散装或活页装订。
2.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需在封面上清楚标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盖章的、响应文件造假的均视为无效响应。如不具备上述资格或响应文件造假的,一经发现,本次投标资格职消并将暂停参与比选方下一次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
1、报价要求:本次采购方式为比选,均按以人民币报价,可按附表格式进行报价(也可自行根据采购需求内容自拟报价格式)。
2、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成交条件: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本次采购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同等条件下以项目报价最低者的供应商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且产品质量和服务内容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
4、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采购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比选文件领取方式、时间:
比选文件自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比选响应人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准备齐全后扫描到电子邮箱710356424@qq.com,经采购经办人审核登记后,通过电子邮箱发放比选文件。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7、采购时间:2026年5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采购截止时间前送到采购地点,逾期送到的响应文件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采购地点: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二楼会议室(都江堰市壹街区上海路25号)。
联系人:袁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15884483068,13378128256
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5月20日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