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Engineering in the Supervisory System Reform

“法律工程”这个比喻很关键。它意味着法律人不是被动地适用规则,而是像工程师一样,以解决复杂问题为导向,系统地设计、规划和构建社会制度。在监管体系改革中,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核心思维:问题导向的系统建构
与纯理论分析不同,法律工程思维有两个核心:
· 问题导向:起点不是某个完美的法学理论,而是现实难题。比如,面对平台经济垄断,问题不是“如何适用既有反垄断法条”,而是“如何设计一套规则体系,既能激发创新活力,又能防止‘赢者通吃’损害消费者权益”。
· 资源整合:法律工程是资源的整合器。它会把价值目标(如公平、效率、安全)、法律规范(法律、条例、标准)、制度工具(许可、税收、信息披露)和机构能力(监管部门、法院)进行统筹调配,构建出一个能实际运转的系统。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