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雨聆风学习资料网 资料列表 开通 VIP 用登录 / 注册 ⌄
PDF

2026年民法推背速记_2026法考客观_觉-X_2026JX法考主客一体内部课视频+讲义_26JX法考民法夏昊晗主客一体视频+讲义完结_2026年夏昊晗民法推背速记

查看资料信息、公开预览和下载状态。

共 96 页PDF · 3.7MB
下载

文档在线预览

公开展示前 10 页
100%
1
《2026年民法推背速记_2026法考客观_觉-X_2026JX法考主客一体内部课视频+讲义_26JX法考民法夏昊晗主客一体视频+讲义完结_2026年夏昊晗民法推背速记》第1页预览
2
《2026年民法推背速记_2026法考客观_觉-X_2026JX法考主客一体内部课视频+讲义_26JX法考民法夏昊晗主客一体视频+讲义完结_2026年夏昊晗民法推背速记》第2页预览
3
《2026年民法推背速记_2026法考客观_觉-X_2026JX法考主客一体内部课视频+讲义_26JX法考民法夏昊晗主客一体视频+讲义完结_2026年夏昊晗民法推背速记》第3页预览
4
《2026年民法推背速记_2026法考客观_觉-X_2026JX法考主客一体内部课视频+讲义_26JX法考民法夏昊晗主客一体视频+讲义完结_2026年夏昊晗民法推背速记》第4页预览
5
《2026年民法推背速记_2026法考客观_觉-X_2026JX法考主客一体内部课视频+讲义_26JX法考民法夏昊晗主客一体视频+讲义完结_2026年夏昊晗民法推背速记》第5页预览
6
《2026年民法推背速记_2026法考客观_觉-X_2026JX法考主客一体内部课视频+讲义_26JX法考民法夏昊晗主客一体视频+讲义完结_2026年夏昊晗民法推背速记》第6页预览
7
《2026年民法推背速记_2026法考客观_觉-X_2026JX法考主客一体内部课视频+讲义_26JX法考民法夏昊晗主客一体视频+讲义完结_2026年夏昊晗民法推背速记》第7页预览
8
《2026年民法推背速记_2026法考客观_觉-X_2026JX法考主客一体内部课视频+讲义_26JX法考民法夏昊晗主客一体视频+讲义完结_2026年夏昊晗民法推背速记》第8页预览
9
《2026年民法推背速记_2026法考客观_觉-X_2026JX法考主客一体内部课视频+讲义_26JX法考民法夏昊晗主客一体视频+讲义完结_2026年夏昊晗民法推背速记》第9页预览
10
《2026年民法推背速记_2026法考客观_觉-X_2026JX法考主客一体内部课视频+讲义_26JX法考民法夏昊晗主客一体视频+讲义完结_2026年夏昊晗民法推背速记》第10页预览

本文档共 96 页 剩余 86 页未展示,请下载后查阅

下载

文档文本内容

KEEP AWAKE
>>>>> 1
  推背速记使用说明
法考量非常大,如果学厚厚的讲义,全科加起来至少要学3 个月。但是对于4 月份甚至更晚开始备考的考生来说,根本来不及,为了针对性解决备考晚或备考时间少的问题,
有了“推背速记”这个产品。
一、推背速记怎么解决时间少的问题?
每个科目80 页左右,每科配套课程大概13 小时,按每天学3 小时算,全科一轮学完大概40 天。
1. 知识点分级处理
推背速记涵盖了所有核心考点梳理,删除了不考的知识点,因此大家无需担心缺考点。
BD 类理解性知识,讲原理,多举例,给做题判断标准,逻辑步骤图等;
AC 类背诵性简单知识,对比表,关键词凸显记忆等。
除此之外,讲义还有解题大招,提供快速破题技巧,减少纠结,少踩坑。
知识点分级处理,方便我们用最快的时间掌握。而且【我不犯错】部分的题目也是围绕真题考法进行改编和编写,学的都是考的,针对性强!
知识类型
考频
难度
学习说明
A
高
简单
必须掌握
B
高
难
必须掌握(主+ 客)
C
中
简单
必须掌握
D
中
难
时间不够可放弃(主+ 客)
E
考频低或者很难、偏
直接放弃
2. 考点四色标注
考点按四色分类法处理:
必考――
 橙色,近7 年每年必考;
常考――
 蓝色,近7 年考3-5 年;
低考频――
 紫色,近7 年考1-2 年;
可放弃――
 绿色,近7 年没考,只是基础了解,或考查难度极大,性价比非常低。
2 >>>>>
时间来不及,可优先掌握必考和常考。
同时,新法修改的地方都标注了【新增】、【新修】,方便大家关注和重视新法的改动。
二、推背速记学习步骤
学习的节奏依然是听课→做题→背诵/ 复习。
1. 要用整块的时间听课,保持专注,听课的时候重心放在脑子和讲义,听着讲解在脑海里过渡到书上勾画或者记笔记,最好不要盯着课件看,盯着课件其实会降低知识点在自
己脑海中的转换程度,不能光是听,而是要转换成自己的。
2. 做题,具体做题顺序推荐:
(1)听完对应课程就去做课后题,课后题都是重要的典型真题,需要认真做,看真题是怎么考的。
(2)一科学完后,可以在App 章节练习或知识图谱处针对薄弱知识点,有针对性练习。
(3)参加觉晓App 不定期公益周测+ 模考大赛,实时检验学习效果,训练答题速度与时间分配,强化应试能力。
同时,错题要注意分析原因。没记住就在讲义勾画出没记住的点或App 收藏错题;案情对应不起来考点就认真分析案情,抽出他的考查模型,然后不断做题,慢慢就熟悉了。
3. 最后就是背诵/ 复习,可以听学霸老师的串讲课程,每科6 小时左右。
三、推背速记学习注意事项
1. 推背速记课程应试性非常强,老师们需要在13 小时左右让大家尽可能听懂绝大部分知识点,因此课程基本都是强输出,干货满满。听着可能会累,但是要坚持下去,上坡的
路总是累的!
2. 学推背速记一定不能贪全,这个时候要抓大放小,优先拿好拿分的,法考是及格性考试,先以通过考试为主,不要期待掌握每个知识点,可以优先拿下【必考】和【常考】。
而且,即使是【必考】,但尽力了学不懂,适时放弃,几个点不会影响大局。
3. 讲义有计划打卡表,可以作为参考。内部班的学生以班主任带班计划为准。
KEEP AWAKE
>>>>> 3
知识产权声明
本【读物】的版权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文件、文档 、文本、图像、图形、设备及所含编码,以及本【读物】的综合“外观与感觉”,以上均归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觉晓科技”)。
请注意,觉晓科技高度重视其知识产权,未提前取得我们的书面允许,觉晓科技所有的一切标识和商标均不得被使用和复制。
除以上提出的特别注意事项外,禁止以任何形式复制本【读物】部分或全部内容,包括根据本【读物】和/ 或其内容设计、制作成任何派生作品,并入到其他载体、电子检索系
统或出版物。未提前取得我们的书面允许,不得在任何其他网站设置访问本【读物】的链接。
除标明为其他公司所有的标识外,本【读物】所涉及的所有产品名称均为觉晓科技所有的商标并保留版权。
(觉晓法考App)
1
民法推背速记
天数
考点与考查角度
知识图谱分级
考频
页码
听课
做题
复习/ 背诵
第一天
(P1-P19)
考点一:民法管什么
【民事法律关系 C】
低考频
P1
考点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E ;自愿原则 E ;公平原则 E ;诚实
信用原则 E ;公序良俗原则 E ;绿色原则 E】
低考频
P2
考点三:自然人
考查角度1 :胎儿利益保护
考查角度2 :如何确定监护人?+ 监护资格撤销?
考查角度3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自然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A ;监护 A ;宣告
失踪与宣告死亡 C】
必考
P3-5
考点四:民事法律行为
考查角度1 :意思表示
考查角度2 :有效、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考查角度3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考查角度4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
考查角度5 :成立未生效民事法律行为
考查角度6 :无效、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意思表示 D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有效 C ;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A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B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B ;成立未生效的
民事法律行为 D】
必考
P6-10
考点五:代理
考查角度1 :代理概述
考查角度2 :狭义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代理概述 D ;狭义的无权代理 B ;表见代理 B】
常考
P11-12
听课、做题、背诵完成,打钩√即可。
括号内容为APP 知识图谱对应知识点,如果哪个具体小知识点没掌握好可以针对性找到知识图谱对应点去听课和做题。
2
民法推背速记
天数
考点与考查角度
知识图谱分级
考频
页码
听课
做题
复习/ 背诵
第一天
(P1-P19)
考点六:法人
考查角度1 :法定代表人
考查角度2 :法人分类
【法定代表人行为效力 A ;法人分类 C】
常考
P13-14
考点七:诉讼时效
考查角度1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考查角度2 :诉讼时效期间与起算
考查角度3 :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考查角度4 :诉讼时效届满的后果
【诉讼时效的性质及适用 B ;诉讼时效的起算与
期间 C ;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B ;诉讼时效届
满的后果 D】
必考
P15-16
考点八:物权概述
【物权法定原则 C ;物权区分原则 C】
低考频
P17
考点九:基于法律行为的所有权变动
考查角度1 :基于法律行为的所有权变动
考查角度2 :交付有哪些方式?
考查角度3 :不动产的登记制度
考查角度4 :一物数卖
【基于法律行为物权变动模式 C ;登记 C ;
交付A ;一物数卖 E】
必考
P18-19
第二天
(P20-P35)
考点十: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 A】
必考
P20
考点十一:拾得遗失物
【拾得遗失物 A】
常考
P21
考点十二:非基于法律行为的所有权变动
【继承、文书等物权变动 C ;先占 C ;添附 C】
常考
P22
考点十三:共有物管理、处分
【共有物管理、处分等 C ;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
买权 C】
低考频
P23
考点十四: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C】
低考频
P24
考点十五: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A】
常考
P25
3
民法推背速记
天数
考点与考查角度
知识图谱分级
考频
页码
听课
做题
复习/ 背诵
第二天
(P20-P35)
考点十六:用益物权
考查角度1 :土地承包经营权
考查角度2 :居住权
考查角度3 :地役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C ;居住权A ;地役权C】
常考
P26-27
考点十七:占有的概念及分类
【占有的概念及分类B】
常考
P28
考点十八:物权与占有的保护
【物权请求权B ;占有保护请求权B】
必考
P29
考点十九: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考查角度1 :担保合同无效,不承担担保责任
考查角度2 :担保合同有效,承担多大范围的担保责任?
有无可以不承担事由?
【担保的效力与特征B ;担保物权的特性E】
常考
P30-31
考点二十:抵押权
考查角度1 :抵押权的设立
考查角度2 :抵押物转让与正常经营买受人
考查角度3 :房地一体
考查角度4 :主债时效对抵押权的影响
考查角度5 :动产浮动抵押
考查角度6 :最高额抵押
【抵押权的设立A ;抵押物转让与正常经营买受
人B ;房地一体C ;动产浮动抵押C ;最高额
抵押C ;担保物权权利保护期间C】
必考
P32-35
第三天
(P36-P50)
考点二十一:质权
【动产质权设立与消灭C ;权利质权与保证金账户
质押C】
常考
P36
考点二十二:留置权
【留置权的成立要件B ;留置权的效力与消灭C】
必考
P37
考点二十三:让与、后让与、以物抵债
【让与、后让与、以物抵债B ;清偿B】
常考
P38-39
考点二十四:保证
【保证方式B ;保证人的抗辩权与追偿权D ;保证
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D ;保证人的诉讼地位E
常考
P40
4
民法推背速记
天数
考点与考查角度
知识图谱分级
考频
页码
听课
做题
复习/ 背诵
第三天
(P36-P50)
考点二十五:共同担保
【共同担保B】
常考
P41
考点二十六:担保物权顺位
【价款优先权D ;担保物权顺位C】
常考
P42
考点二十七:债的概述
【债的概述E】
可放弃
P43
考点二十八:债的移转
考查角度1 :债权转让
考查角度2 :债务承担
【债权转让B ;债务承担D】
常考
P43-45
考点二十九:债的保全
考查角度1 :债权人代位权
考查角度2 :债权人撤销权
【债权人代位权A ;债权人撤销权B】
必考
P46-47
考点三十:清偿与抵销
考查角度1 :清偿
考查角度2 :抵销
【清偿抵充D ;抵销D】
常考
P48
考点三十一: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
考查角度1 :无因管理
考查角度2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B ;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
A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A ;不当得利的法律
效果C】
必考
P49-50
第四天
(P51-P67)
考点三十二:合同的成立
【要约和承诺C ;缔约过失责任C】
常考
P51
考点三十三:合同相对性
【合同相对性B】
必考
P52
考点三十四:合同的内容与履行
考查角度1 :格式条款
考查角度2 :双务合同抗辩权
【格式条款C ;双务合同中的履行抗辩权C】
常考
P53-54
考点三十五:违约责任
【是否承担违约责任B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B】
必考
P55-56
5
民法推背速记
天数
考点与考查角度
知识图谱分级
考频
页码
听课
做题
复习/ 背诵
第四天
(P51-P67)
考点三十六: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事由与情形B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C ;
合同解除的后果C ;情势变更C】
必考
P57
考点三十七:买卖合同
考查角度1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谁承担?
考查角度2 :所有权保留买卖和分期付款买卖
考查角度3 :试用买卖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
【风险负担B ;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B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C ;试用买卖C ;商品房买卖
合同C】
常考
P58-60
考点三十八: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成立与效力E ;出租人与承租人义务
C ;转租C ;买卖不破租赁(含抵押)A ;房屋
承租人的优先权C ;一房数租C】
常考
P61
考点三十九: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D】
低考频
P62
考点四十: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的撤销A】
常考
P63
考点四十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B】
常考
P64
考点四十二:民间借贷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与效力C ;民间借贷合同的
利息与利率E】
可放弃
P65
考点四十三: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A】
常考
P66
考点四十四:承揽合同、中介合同及保理合同
【承揽合同D ;中介合同C ;保理合同C】
可放弃
P67
第五天
(P68-P87)
考点四十五:是否构成侵权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A ;公平责任C】
必考
P68
考点四十六:构成侵权后一定要承担责任吗?——免
责、减责事由
【免责、减责事由A】
必考
P69
考点四十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与多数人侵权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E ;精神损害赔偿A ;侵
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E ;多数人侵权B】
常考
P70
6
民法推背速记
天数
考点与考查角度
知识图谱分级
考频
页码
听课
做题
复习/ 背诵
第五天
(P68-P87)
考点四十八:用人者责任
【用人单位责任A ;工伤E ;接受个人劳务一方
的责任C ;帮工责任E】
常考
P71
考点四十九:监护人责任与教育机构责任
【监护人责任A ;教育机构责任C】
常考
P72
考点五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A】
必考
P73
考点五十一:安全保障义务和物件致害责任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A ;物件致害责任A】
必考
P74
考点五十二:产品、动物、网络
【产品责任A ;动物致害责任A ;网络侵权责任C】
常考
P75
考点五十三:人格权侵权责任
【人格权及侵权责任A】
必考
P76
考点五十四:婚姻的效力
【结婚的有效要件E ;无效婚姻A ;可撤销婚姻
A】
必考
P77
考点五十五:婚姻中的财产问题
【法定夫妻财产制A ;夫妻债务的认定与清偿A ;
离婚财产分割A】
必考
P78-79
考点五十六:如何离婚?
【协议离婚C ;诉讼离婚C ;离婚财产分割A】
常考
P80
考点五十七:离婚的后果?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C ;离婚救济C】
常考
P81
考点五十八:继承概述
【遗产的范围C ;继承开始的时间E】
常考
P82
考点五十九:遗嘱
【遗嘱继承与遗赠A ;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A】
必考
P83-84
考点六十: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A】
必考
P85
考点六十一: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代位继承B ;转继承D】
常考
P86
考点六十二:债务清偿
【遗产的分割与债务清偿C】
常考
P87
01
甲乙丙丁系大学室友。考试前,四人约定:“获得奖学金的人出钱请其他人吃饭。”后只有甲乙获得奖学金。四人按前述约定到餐厅吃饭,餐毕,甲
乙拒绝按照约定支付餐费,构成对丙丁的违约。【×。“请客吃饭”是情谊行为,不产生合同关系,不构成违约】
甲开车无偿带好友乙出游,行驶中因甲的电话突然响起,分散了注意力,致乙受重伤。乙诉至法院要求甲赔偿。甲属于道德责任,法院无权裁判。
【×。甲好意施惠中出现侵权行为,构成侵权,法院有权裁判】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一
民法管什么
【民事法律关系 C】
1
2
我不犯错
1
2
民法管:
平等的关系——平等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肖像权、配偶权)和财产关系(归谁所有、又如何流转)。
民法不管:
(1)不平等的关系——如税务机关向个人征税,由行政法调整;公安、司法机关打击犯罪,由刑法、刑诉法调整。(“平等”修饰“关系”,不修饰“
主体”。行政机关购买办公用品,民法也管) 
(2)没有受法律约束的意思,民法不管。
①情谊行为(好意施惠)——如请吃饭、免费搭车等(做这些是为了增进情谊,没有就“请吃饭”受法律约束,和对方签订一个合同的意思) 
A.情谊行为的约定,不产生合同关系,对方反悔、放鸽子,不会产生违约责任。如甲请乙吃饭,乙如果没来,甲不能主张违约责任。
B.如果在情谊行为过程中,出现了其他行为,产生了侵权责任,民法管。甲如果请乙吃饭的时候,极力劝乙喝酒,造成乙脑出血,甲承担侵权
责任。
②恋爱、师生、同事、驴友等关系,民法不管。
这部分考题的常见问法为“是否归民法调整/是否属于民事法律事实/是否成立民事法律关系/法院能否裁判”,都是一个意思,就是问这个事归不
归民法管。
02
甲乙是邻居,因琐事争吵,甲便在宅基地边界靠己一方建起5米高围墙,乙在自己家中有身处牢狱之感。 甲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甲属于权利滥用】
甲男与乙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为了婚生女丙的健康成长,乙女若再婚也不可再生育子女,该约定违反了自愿原则。
【×。该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但限制了乙女的生育自由,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二
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E;自愿原则 E;公平原则 E;诚实信用原则 E;公序良俗原则 E;绿色原则 E】
1
2
我不犯错
1
2
3
4
5
6
平等原则:双方地位平等,不能把自己意志强加给别人。
自愿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根据自己的意思进行民事活动,自己决定买不买东西,自己决定买什么,总之法无禁止即自由,只要不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行。当然自己做的事自己承担后果。
公平原则:公平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善意、合理行使权利(禁止权利滥用);交易时如实告知、守信用,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等。
公序良俗原则:不能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违背公序良俗的如断绝亲子关系、包养、代孕、婚外情的赠与、离婚协议限制再婚或生育等。
绿色原则:要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民法尊重人的选择和创造,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同时也能促进社会发展。自愿原则是民法的核心,要想学懂民法,
必须理解自愿原则。
03
1
1
2
民法 考点三
自然人
【自然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A;监护 A;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C】
必考
1
1
2
2
3
我不犯错
甲怀孕期间就医,医院用药错误导致乙出生残疾,甲身体受损。对
此,只有甲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乙出生活体,自始有民事权利
能力】  
甲对好友乙怀孕的妻子承诺,孩子丙出生后赠送孩子两万元,乙同
意并表示感谢,后胎儿丙顺利出生。受赠人为丙。【√。丙出生为活
体,自始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为受赠人】
甲乙离婚后,5岁的丙跟随甲一起生活。自离婚后,乙丧失监护资
格。【×。离婚不影响父母的监护资格】
甲乙离婚后,5岁的丙跟随甲一起生活。甲患病,于是立遗嘱,指定
由甲父在其身故后担任丙的监护人。甲去世后,虽然乙依然健在,
但丙的监护人是甲父。【×。父母是当然监护人。一方遗嘱指定其他
人,另一方活着,依然是另一方为监护人】
甲乙去世,孩子丙由爷爷抚养。爷爷可以遗嘱指定姑姑为监护人。
【×。只有父母能遗嘱指定】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只
要人活着,就有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能够独立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
事义务,影响法律行为的效力。根据年龄+精神健康状况,可以分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或≥16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
成年人)独立实施的行为有效,而无、限人实施的行为可能无效或效
力待定。权利能力决定有没有资格去做,行为能力决定有没有能力
去做,以及承担做之后的结果。3岁的孩子有资格受赠,但没能力受
赠,只能由他的父母代理受赠。
出生活体(即使只活了1分钟):从受胎时起就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仅
限于遗产继承、接受赠与、损害赔偿等范围。胎儿出生前,可以以自
己名义行使以上权利,只是需要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理行使。无需
等到胎儿出生后才能主张权利。
未成年人确定监护人
第一顺位:父母。当然监护人,只要父母没有丧失监护能力、没被撤
销监护资格,就是监护人。
(1)离婚、判刑、吸毒、委托监护都不影响父母的监护资格。
(2)父母一方遗嘱指定监护人,如果另一方有监护能力,另一方依然
是监护人。
第二顺位:父母同意的人。
(1)父母遗嘱指定其他人作为监护人,被指定人不同意,则按照法定监
护确定。
(2)父母可以协议约定自己丧失监护能力时由其他有资格人担任。但
自己有能力不能免除监护职责。
第三顺位:其他法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顺位:(外)祖父母>兄姐>经未成年人住所地居委会、村委
会、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人/组织。
有监护资格的监护人可以协商确定监护人,监护人可以一人也可以多
人,且不受顺位限制。协商不成,可以找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村委
会、民政部门指定,不服的30日内找法院指定;也可直接找法院指
定。指定前,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村委会等是临时监护人。
第四顺位:组织监护。未成年人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出生死体:自始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不发生继承;赠与的应返还;不
能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考查角度1: 胎儿利益保护
考查角度2:如何确定监护人?+监护资格撤销?
04
民法 考点三
自然人
【自然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A;监护 A;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C】
必考
1
2
3
4
我不犯错
甲80岁时与侄子乙订立书面合同约定:“甲日后成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乙担任监护人。”
(1)乙不是甲的近亲属,不能成为甲的监护人。【×。成年人意定监护,监护人范围不受限制】 
(2)甲的儿子丙反对乙成为监护人,则乙不能担任监护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自主决定,与孩子是否反对无关】 
(3)乙担任监护人后,甲的儿子可以不再履行赡养义务。【×。子女依然要赡养】
甲的儿子乙11岁,参加比赛获奖金50万元。甲将奖金拿去炒股后亏空,乙有权请求甲赔偿。【√。甲非为乙的利益处分其财产】
甲乙离婚后,其子丙由甲抚养。甲动辄无故打骂丙。
(1)民政部门有权直接撤销甲的监护资格。【×。必须向法院申请】
(2)若法院撤销甲的监护资格,甲无需支付抚养费。【×。撤销监护资格后甲依然要支付抚养费】
甲收养孤儿乙为养女后多次对乙实施性侵害,后法院撤销其监护资格。甲出狱后,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其监护人资格。
【×。甲对乙实施性侵害,属于对被监护人故意犯罪,不能恢复监护人资格】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监护人的职责: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职责,除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其财产。否则造成的损失,监护人要赔偿。(求学、
就医是为被监护人利益;高风险投资不是)。
不是为被监护人利益以被监护人名义处分财产,构成无权代理,效力待定。但如果是父母用自己的钱买房,只是登记在孩子名下,后又卖房,不
管是不是为了孩子利益,都不影响合同效力。
成年人确定监护人
第一顺位:意定监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书面形式给自己找的监护人。 
(1)监护人范围不受限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想找谁找谁。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子女依然要承担赡养义务。
(3)协议自丧失行为能力时生效。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丧失行为能力前,双方都能任意解除;丧失后,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能解除。
第二顺位:法定监护人。顺位: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经成年人住所地居、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人/组织。成年人的监护人协商
确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同未成年人。遗嘱监护也适用成年人的父母担任成年人监护人的情形。
第三顺位:组织监护。成年人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监护资格的撤销与恢复: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权益时,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以及相关组织(不用背,一般都可以)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资格。
撤销后依然要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父母/子女+非对被监护人故意犯罪+悔改+申请,法院可视情况恢复监护资格。
2
3
4
05
民法 考点三
自然人
【自然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A;监护 A;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C】
必考
1
2
我不犯错
富商甲出差下落不明5年,其6年前向乙借款1万元,现已到期,乙可以申请法院宣告甲死亡。经查,富商甲有存款、房产若干。【×。富商甲有偿还
借款的能力,债权人乙不能申请宣告其死亡】
甲为逃债在外躲避5年,其妻乙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后乙与丙结婚后又离婚。7年后甲回归。
(1)甲下落不明之日,甲、乙的婚姻关系消灭。【×。法院作出死亡宣判之日消灭】
(2)甲回归时,甲、乙婚姻关系自行恢复。【×。乙再婚后即使离婚,婚姻关系也不能自行恢复】
(3)被宣告死亡期间甲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法律行为效力不受影响】 
(4)若甲乙共有房屋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第三人可不予返还。【√。继承人需补偿】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考查角度3: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法律效果
宣告失踪、
死亡被撤销
的后果
条件
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
如果有身份关系(配偶、父母、子女等),一般就能申请。【申请人没有顺序限制】
债权人一般能申请,除非其他方式足以保护其利益
债权人一般不能申请,除非不宣告死亡不足以保护其利益
(1)设立财产代管人。
(2)婚姻关系仍存续,一方若起诉离婚,
判离。
财产代管关系终止,及时移交、报告
下落不明满4年/意外事件满2年/意外事件且不可能生存,无需2年+利害关系人申
请+法院宣告
(1)财产按照遗产开始继承;
(2)婚姻关系消灭;
(3)若未死,实施的法律行为效力不受影响。
宣告失踪
宣告死亡
死亡日期为判决作出之日;因意外事件死亡的,死亡日期为意外发生
之日(如飞机失事)。
 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只要符合宣告死亡条件,可以直接申请宣告死亡。
同时申请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符合死亡条件的,应宣告死亡。但注意必须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如妻子申请宣告失踪,债权人申请宣告死
亡,债权债务问题宣告失踪就能解决,没必要宣告死亡,因此不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此时只能宣告失踪。
(1)继承的财产要返还;不能返还,适当补偿。//从继承人那里取得的财产,不管有
偿还是无偿取得,都不用还;由继承人补偿,恶意赔偿。
(2)婚姻关系原则上自行恢复;例外情形不恢复:①配偶再婚(包括再婚后又离婚);
②配偶书面向婚姻登记机关表明不愿意恢复。
(3)收养关系:宣告死亡期间子女被收养,不得主张收养无效。
06
民法 考点四
民事法律行为
【意思表示D;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有效C;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A;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B;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B;成立未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D】
必考
1
2
我不犯错
甲公司一直在乙公司为其员工订餐,双方一直通过电子邮件沟通,乙公司看到邮件无异议就准备,有异议才回复。某日甲公司照常发送邮件,但乙
公司换了新员工,觉得价格不合适没回复,也没送餐。乙公司的沉默不构成意思表示。【×。甲乙公司有交易习惯,此时沉默构成意思表示】
陈某在二手平台上发布出售自行车的信息,标价1000元。李某多次砍价无果后,在微信上给陈某留言道:“行,就按你说的,1100元成交”。双方成
立1100元的买卖合同。【×。李某内心意思是1000元,陈某也知道,按1000元成立合同】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法律行为:通过意思表示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也就是法律允许我们自由安排生活。(典型法律行为:合同)
什么意思:必须是想发生特定法律效果的意思,不能是请吃饭那种不受法律拘束的意思。
怎么表示:书面、口头、行为(住店喝了房间标价的矿泉水,表明同意购买)。
原则上沉默不是意思表示,没有法律意义。但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符合当事人之间交易习惯时,沉默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的生效:
(1)无相对人(不需要相对人知道内容):原则上自意思表示完成时,如抛弃自抛弃行为完成时生效。例外:遗嘱自立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2)有相对人(需要相对人知道内容):对话形式→相对人知道内容;非对话(信件、短信)→到达;数据电文形式(邮件)→指定系统的,进入
特定系统;未指定,知道或应知进入系统。公告形式→公告发布时。
意思表示的解释:
(1)有相对人:①原则上按照“正常人这种情况下怎么理解”来解释,因为涉及相对人的信赖保护。如甲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酒店
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正常人都会认为甲同意购买,因此成立买卖合同。(当然,甲可以主张重大误解)
②除非相对人知道作出意思表示人的主观真意,此时按照主观真意来。
(2)无相对人:看作出意思表示的人的主观内心真意。因为不涉及相对人的信赖保护。
法律行为成立与效力关系
(1)一般成立要件=意思表示。单方法律行为只需要一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抛弃、遗嘱);双方法律行为要2个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
(2)特别成立要件:要式行为还要求满足相应的形式(遗嘱的6种法定形式)、实践行为还要求交付(定金、自然人间的借款)。
(3)法律行为原则上成立即有效,有效原则上同时生效。
考查角度1: 意思表示(顾名思义就是把意思表示出来)
1
2
3
4
5
07
民法 考点四
民事法律行为
【意思表示D;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有效C;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A;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B;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B;成立未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D】
必考
1
1
2
2
我不犯错
A公司欠甲公司和乙公司钱,只剩房和汽车可供执行。甲公司总经理和A公司说,你
的财产只够偿还我司,不如与我司签订抵押合同。双方于是签订抵押合同。乙公司
可主张合同无效。【×。甲公司目的不是侵害乙公司,而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债权,不
构成恶意串通】
爷爷在小张6岁时送给小张一幅价值200万元的书画,母亲刘某坚决表示反对。爷爷
赠与小张的行为因母亲反对而无效。【×。无效的原因是无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和
母亲反对无关】
某日,古玩爱好者甲在本地经常光顾的古玩街花费数万元购买了一对青铜烛台,疑
为明代真品。后经鉴定,该烛台为现代仿品,仅值数百元。甲可主张存在重大误
解,请求撤销合同。【×。典型风险行为不构成重大误解】
某店铺于换季时,将店里的断码衣服特价销售,误将930元的衣服标为了390元,并
拍照在朋友圈宣传。顾客李某在朋友圈看到后,给店铺打电话提出购买该件衣服,
店员表示同意,此时员工才发现衣服的价格贴错了标签,店铺可基于重大误解撤销
合同。【√。价格写错,而且通常来说店家不会按390元卖】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考查角度2:有效、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考查角度3: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有效三要件(同时满足):
1.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情形(5种):
1.无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行为一律无效。纯获利也无效。
(<8周岁/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精神病人)
2.通谋虚伪表示(双方都知道是假的),无效;但隐藏行为不当然认定无效,另行
根据效力要件判断。甲乙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以100万元购买乙的房屋后,甲再
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一年,月租金10万元。”但甲乙都知道房屋不存在。租赁无
效,隐藏的借款有效。
撤销前有效,要不要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决定,不撤→合同继续有效;撤→合同自始无效
重大误解
(1)认定(同时满足,“+”) 
①重大:按照通常理解如果不发生认识错误就不会作出该意思表示。不要求造成较大
损失。
②误解:对法律行为的内容发生认识错误,包括:
1>对“行为性质”(如买卖以为赠与;租赁以为借用);
2>对“人”,包括当事人及其资格范围,如误把甲当作乙;
3>对“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价格和数量等”,如误把散酒当作茅台;
误把裤长当作腰围;买房就要对房有误解,对房屋旁边交通不算;
4>表达错误,如误把1000吨写成100吨;
5>第三人传达错误。如第三人误把1000吨传达为100吨。
(2)不属于重大误解的情形	
①经过意思表示解释,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不是重大误解。(主要和上面表达错
误区分)例:甲想把手表以2500元的价格卖给乙,但是发短信时误打成2000元,乙之
前知晓甲想以2500元卖,乙知道甲的主观真意,双方成立2500元的买卖合同,不构成
重大误解。
②动机错误不是重大误解,如给男友买生日礼物,后面发现男友劈腿。【你的动机别
人不知道,保护交易安全】
③对标的物价值的认识错误,不是重大误解。如误以为汽车值20万,实际只值10
万。【正常商业风险】
④典型风险行为不是重大误解,比如赌石、古玩交易(题目会出现古玩街、当地盛行
等)
⑤对行为能力的认识错误不是重大误解,按照行为能力判断效力。【否则合同是否有
效由误解人决定,对欠缺行为能力人不利】如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签订买卖合同,不构成重大误解。若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则合同无效。若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效力待定,需法定代理人追认。
1
1
2
戏谑行为【一方假,正常人也知道是假的(开玩笑),如吹牛、打赌】,无效。
知情≠恶意串通。主观没有加害他人的目的,仅为单纯知情不构成恶意串通。
 把真货当成假货,是对标的物性质发生错误认识,构成重大误解。价值认识错
误是对东西本身真假认识没有问题,只是对这个东西到底值多少钱发生认识错误,不要
混淆。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违背公序良俗。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一起串通起来害人,主观目的就是为了害人。
08
民法 考点四
民事法律行为
【意思表示D;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有效C;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A;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B;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B;成立未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D】
必考
1
2
3
我不犯错
甲是资深中医,和有夫之妇乙有染。乙的丈夫丙发现后,以此威胁甲为其销售的保健品“长寿一号”提供信用背书,该保健品实际为芝麻粉和红糖的混合物。甲只好配合丙
完成信用背书,后丙以5000元一盒的价格卖给富商丁两个疗程。丁知情后可以甲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第三人甲虚假背书,丙知道欺诈行为,丁可以主张撤销】
为了偿还债务,美术馆将一直挂在馆内并标价300万元的字画以300万元卖给了甲公司。后来证实这幅画系赝品(美术馆不知情)。甲公司可以欺诈为由撤销合同。【×
。美术馆对画为赝品的事并不知情,因此不构成欺诈】
赵某有一幅祖传名画,市值百万,周某欲以低价购入,联合鉴定专家余某欺骗赵某说这是赝品,赵某信以为真,但并未将画卖给周某,而是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
唐某。 
(1)因遭受欺诈,赵某可以撤销与唐某的买卖合同。【×。唐某不知道第三人的欺诈行为】 
(2)属于重大误解,赵某可以撤销与唐某的买卖合同。【√。赵某对标的物发生错误认识,且通常来说知道是真品不会以这个价格出售】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欺诈【重大误解是自发认识错误,欺诈是被骗才认识错误】
(1) 认定(同时满足,“+”)
①欺诈行为:可以是积极欺诈(说假话),也可以是消极欺诈(该说却隐瞒
不说)。
是否有告知义务:如果这个事实会影响到对方是否签合同或以什么价格签合
同,就有告知义务。如二手汽车的行驶里程、凶宅需要告知。
②双重因果关系:对方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因错误而作出与其内心真意不符
的意思表示。
③双重故意:故意骗对方+故意想让对方因为被骗作出意思表示。
(2) 不构成欺诈:
①卖方知道假,买方知假买假(买方没有被骗);
②卖方不知道是假的,以真的价格卖了(没有欺诈行为);
③卖方以为是假的,买方知道是真的,买方不构成欺诈(不能期待买方自己
抬价)。
(3) 第三人欺诈(乙被丙骗后,和甲签了合同,不是和丙签合同)
第三人(丙)欺诈,合同相对方(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
诈方(乙)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胁迫
(1) 认定(同时满足,“+”)
①胁迫行为:以造成损害相威胁。威胁损害的对象不限于受胁迫人本人
和其近亲属,只要足以使受胁迫人陷入恐惧即可。
②双重因果关系:对方因胁迫而陷入恐惧+对方因恐惧而作出意思表示。
③双重故意:故意让对方恐惧+故意让对方基于恐惧作出意思表示。
④胁迫具有不法性:
1>目的合法,手段不法。如甲开车撞伤了乙,乙威胁甲,若不赔偿医药
费(目的合法),就绑架甲的儿子(手段不法)。
2>目的不法、手段合法。如甲威胁乙,若乙不为甲运输毒品(目的不
法),便向公安机关举报乙的故意杀人罪(手段合法)。
3>手段与目的均合法,但是手段与目的之间没有关联。如甲威胁乙,若
乙不将房子卖给自己(目的合法),便向公安机关举报乙的故意杀人罪
(手段合法),但是买房和举报犯罪无关。
(2) 第三人胁迫(乙被丙胁迫,和甲签订了合同)
第三人(丙)胁迫,无论合同当事人一方(甲)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另
一方(乙)均可以主张撤销。
第三人欺诈、胁迫,受到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
不以撤销为前提。
2
3
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雇员等欺诈的,直接视为该方当事人欺诈,与其是否知情
无关。
【人物多,务必画法律关系图】
09
民法 考点四
民事法律行为
【意思表示D;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有效C;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A;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B;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B;成立未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D】
必考
1
2
我不犯错
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被乙公司代表极力劝酒灌醉(医院病历证明李某当时处于严重醉酒状态,但尚未丧失知觉),乙公司趁机与李某签订违背远期商
业规划且明显不利于甲公司的合作协议,甲公司可基于显失公平主张撤销该合同。【√。李某被故意灌酒缺乏判断能力而签下明显不利于甲公司的合
同,属于显失公平】
知名音乐家甲在一间小店里面看到了其20年前上大学时丢弃的笔记本,因怀旧欲买下,店主开价5000元,甲询问能否800元买下,店主表示自己是
以高价买来的,不能讲价。甲只能以5000元成交。该合同显失公平。【×。甲未处于危困、缺乏判断能力的状态,二者对于价格的分歧以及协商是
买卖合同中常见的情形】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显失公平
(1) 认定(同时满足,“+”)
①主观上: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如突患重病急需用钱)或缺乏判断能力(给老年人兜售风险高的理财产品;趁着别人醉酒,和别人签合同)。
②客观上:使法律行为成立时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如果是成立后才失衡,可能是正常商业风险,可能是情势变更,不构成显失公平。
(2) 不属于显失公平的情形
①赌石等没有利用对方困境,属于双方自愿。
②假一罚十等承诺没有利用对方的困境,是有效的承诺。
③艺术品、珍宝、宝石等价值浮动很大的东西,一般不认为是显失公平。
4
5
行使方式
诉讼或仲裁,不能通知
撤销事由
撤销权人
短期除斥期间
最长除斥期间
重大误解
误解方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
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
欺诈
受欺诈方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胁迫
受胁迫方
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
显失公平
受损害方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任何一个期间经过,撤销权消灭,不能再行使,合同有效。
10
民法 考点四
民事法律行为
必考
我不犯错
小刘12岁。下列行为效力如何? 
(1)小刘爷爷将8万元的檀木手串赠与小刘,有效。【√。纯获利益】 
(2)小刘在网上购买了价值4500元的电动车,无效。【×。效力待定】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考查角度4: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
考查角度5:成立未生效民事法律行为
考查角度6:无效、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情形:
(1)限人不能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8≤年龄<18的未成年人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与年龄、智力不适应。判断标准:能不能理解自己的行为并预见相应的后果+价款。比如10岁的甲在某游戏平台充值10万元,效力待定。 
同时注意,纯获利的有效。比如甲的叔叔无条件送给甲价值20万元的钢琴一架,有效。
(2)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见“代理“考点。
无效、被撤销,不是不发生任何法律效果,只是无法发生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其利益状况应恢复至合同订立之前的状态。具体表现为:
1.返还财产,还可以请求支付资金占用费/标的物使用费;
2.不能或没必要返还,应折价补偿。以法院认定无效、被撤销之日该财产的市场价值为基准。
3.返还、折价都无法恢复原来的状态,有过错的一方还应赔偿损失(缔约过失责任,非违约责任)。
附条件、附期限法律行为: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法律行为生效,否则不生效。当然也可以附解除条件/终期,条件成就,法律行为失效。
(1)条件:不要看到类似“如果/等……,就……”的表述就默认是附条件,一定要看看是不是影响法律行为生效。如果已生效,只是合同履行方面多了
个条件,这不叫附条件。
(2)如果为自己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为自己利益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视为条件不成就。
需办理审批手续的法律行为,自完成审批后生效,批准前未生效,不能请求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但报批条款和违反报批的违约责任条款生效。
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自始有效;拒绝追认,自始无效。法定代理人自收到催告通知之日起30日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用通知方式就行)
追认前,善意相对人可撤销(通知);追认后,不可撤销。
1
1
2
2
3
具有无效、可撤销事由,不会因为它已经办理备案/经批准/办理了变更登记就转变为有效,依然可以认定无效、可撤销。
【意思表示D;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有效C;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A;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B;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B;成立未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D】
11
考查角度1: 代理概述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五
代理
常考
 【代理概述D;狭义的无权代理B;表见代理B】
1
2
1
2
3
我不犯错
下列属于代理的是? 
(1)小张出差一周,委托同事小刘代为照顾自己的宠物狗。【×。代理实施的是法律行为】 
(2)甲受伤了,便拜托乙前往药店购买药物。【√】
甲将家传古画委托乙卖出。在有意购买的人中,丁的出价并不是最高,但是由于丁私下给了乙 20% 的好处费,乙将古画卖给了丁,并欺骗甲说古画
市场价格大跌,同时隐瞒了比丁高的其他报价。乙与丁对甲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代理人乙与相对人丁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甲的利益,应当
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行为(合同)
②以被代理人甲的名义
③代理人独立意思表示
①单方授权
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相对人实施法律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别人替我们做事。因为一个人不可能做完所有的事情,我们需要借助别人的
能力。
代理要解决的问题:这个事情的后果谁承担?——看这个人有没有取得代理权(被代理人授权)。如果有,被代理人承担;如果没有,只要被代理
人不认可,代理人就要自己承担。
代理与相关概念的区分
代理与使者:代理人有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使者没有,只负责传话,相当于别人的“嘴”。
代理权的滥用
1.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效力待定。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由代理人和相对人承担连带责任。【同样适用法定代表人】
【为啥不是无效?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无效的“他人”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人,而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本身就代表公司或是公司工作人员,损害公
司利益,很难认定为是损害“他人”。】
2.代理人知道代理事项违法还实施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3.除被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名义与自己或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法律行为(“自己代理”与“双方代理”)。
甲
(被代理人、本人)
乙
(代理人)
 丙
(相对人)
④合同相对人,法律行为的效力归属被代理人
12
考查角度2: 狭义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1
2
3
我不犯错
丙系甲公司的市场专员,被公司开除后,伪造甲公司公章,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不知情的乙公司于4月20日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香
烟50箱,价款500万元。”5月1日,因丙请求乙公司将价款打入其指定的账户,乙公司经询问才得知丙已被开除。同时,甲公司对乙公司表示,是否
接受该合同须考虑几天再做决定。5月10日,甲公司通知乙公司,不接受丙订立的合同。 
(1) 5月1日后至5月10日前,乙公司有权通知甲公司撤销合同。【√。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权通知撤销合同】
(2) 5月10日后,乙公司有权选择请求丙履行交付义务或赔偿损失。【√。甲公司未追认,善意相对人乙公司有权请求无权代理人履行或赔偿损失】
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指派A和B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合同,明确要求A和B必须一起商议决策, 一起签署合同。甲公司当日将上述安排以传真
方式发给了乙公司,但乙公司未注意到。谈判中,A负责与乙公司谈判,B则负责记录,乙公司参与谈判者均以为B是A的秘书。签署合同时,因B有
急事离开,A只好独自与乙公司签订了合同。 
(1)若甲公司开始履行,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2)若甲公司拒绝履行,乙公司有权以构成表见代理为由请求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已告知乙公司就谈判事宜必须经由A和B共同签字,A擅自签
字且甲公司没有过错,A构成狭义的无权代理而非表见代理】
甲欲出售一辆小型汽车,乙擅自向甲主张受丙委托欲购买该车,甲向丙核实,丙未予否认。甲将该车交给乙后乙便不知去向。丙应当支付车款。
【√。丙未否认,甲有理由相信乙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五
代理
常考
 【代理概述D;狭义的无权代理B;表见代理B】
法
律
效
果
构
成
要
件
无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被代理人过错+有权利外观(相对人举
证)+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被代理人举证恶意)
被代理人过错:
①代理终止后,被代理人未及时收回授权书、空白合同书、合同专
用章等(需为真实,伪造不构成表见代理);
②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知道而未作表示;
③公司对其工作人员职权范围有限制,但相对人不知道,且相对人
没有过失
效力待定
①被代理人追认(履行合同也是追认):合同自始对被代理人生效,被代理
人承担法律效果
②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合同对被代理人不生效,被代理人不承担法律效果
A.相对人善意:可请求无权代理人履行或请求赔偿,但是赔偿不能超过被代
理人追认时相对人能获得的利益
B.相对人恶意:损失由代理人和相对人按过错分担(无权代理人举证恶意)
产生有权代理效果,被代理人承担法律效果,可向表见代理人主张
赔偿
狭义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
无代理权【核心】+以被代理人名义+无权利外观
无代理权:未曾授权、超越授权、代理权终止后依然代理
2个人共同代理,其中1人擅自行使代理权,也是无权代理
13
考查角度1: 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做事)
1
2
我不犯错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钢材购销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刘某和谢某经各自董事会决议分别代表甲乙公司订立合同,且均已签字盖章。乙公司在后续合同
履行过程中发现合同中所盖甲公司公章系其法定代表人刘某伪造。该合同的效力如何?【有效。仅是伪造公章不影响合同效力】
陈某是乙分公司的负责人,因为自身原因向甲借款5000万元,甲要求提供担保并且盖上乙分公司的章,陈某告诉甲超出了权限范围,甲不管,仍让
陈某盖上了乙分公司的章。到期,甲让乙分公司承担责任,乙分公司拒绝。乙分公司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陈某越权代表,甲知情,乙分公司
拒绝追认】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六
法人
常考
 【法定代表人行为效力 A;法人分类 C】
代表和代理的区分: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做事是代表,公司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公司名义做事是代理。
法定代表人在代表权限范围内以公司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公司承受后果,合同一方是公司,不是法定代表人。
签名印章择一:法定代表人签名与加盖公司印章满足其一即可,不要求同时具备。
认人不认章:只要合同是法定代表人在权限范围内以公司名义订立的,即使加盖印章不是备案印章或者是伪造印章,公司也要承担合同后果。
甲是A公司法定代表人,日常负责公司货物销售。为解决公司资金周转问题,甲以A公司名义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500万元的货物买卖合同。合同
签订时,甲加盖的公司章并非是在相关部门备案的章,而是公司日常使用的另一枚章。交货后,B公司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即使加盖的不是备案
章,B公司也能向A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法定代表人超越法律、章程或权力机构授予的权限范围签订合同:
(1)相对人善意(不知道越权代表),构成表见代表,公司要履行合同。
(2)相对人恶意(知道越权代表),效力待定。公司追认,对公司生效;公司不追认,对公司不生效,公司有错的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之后可找法定
代表人追偿。
此处同样也适用于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3)怎么判断善意/恶意?
①如果是法律的限制,法律的规定默认大家都知道,因此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来的,推定相对人恶意。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需要内部形成决议文件,
如果没有提供决议文件,就提供担保,相对人接受,相对人恶意。
②如果是章程/公司权力机构的限制,章程是公司内部文件,外人无需得知,因此没有按章程规定来,也推定相对人善意。章程规定对外签订100万元
以上的合同须经股东会讨论通过。如果法定代表人未经股东会决议就代表公司签订价值200万元的合同,推定相对人善意,构成表见代表。
(4)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甲(登记记载的也是甲)已经离职但仍然以A公司名义与B公司签订合
同。A公司不得以甲已经离职、只是还未办理变更登记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1
2
3
14
 【法定代表人行为效力 A;法人分类 C】
考查角度2: 法人分类
1
2
3
4
我不犯错
基金会可以不设立监督机构。【×。必须设】
捐助法人自成立时取得法人资格。【×。登记时】
基金会可以向出资人分配利润;终止时,剩余财产返还给出资人。【×。不能分配,剩余财产应用于公益目的】
事业单位法人均自成立时取得法人资格。【×。有的登记,有的成立】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六
法人
常考
 【法定代表人行为效力 A;法人分类 C】
非营利法人:可以营利,但不得分配利润。公益目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剩余财产按章程或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处理的转给宗旨相同或相近的法人。 
①捐助法人: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
②事业单位法人:国家为了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科教文卫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③社会团体法人: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而设立的社会团体。
法人的
分类
1.必须有章程、权力机构、执行机构
2.监督机构不必须
登记时取得资格
登记时取得资格
1.必须有章程、决策机构(理事会)、执行机构
2.监督机构必须有
需登记的,登记时取得资格;
无需登记的,成立时取得资格。
机关法人(人民政府、法院等)
有独立经费或承担行政职能的,成立时取得资格
捐助法人(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事业单位法人(公立学校、公立医院、
社科院等)
社会团体法人(中国消协、法学会等)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能
不能
能否向成员分
配剩余利润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15
民法 考点七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性质及适用B;诉讼时效的起算与期间C;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B;诉讼时效届满的后果D】
必考
1
2
2
1
3
我不犯错
甲曾因交通肇事罪入狱,出狱后和家人搬到另一个小区生活。乙得知后在小区
门口贴上告示,将甲曾经入狱和现居住地址的门牌号广而告之。该小区业主们
知晓后都对甲避而远之。甲请求消除影响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甲与乙离婚,法院判决婚生子小甲(6 岁)与乙共同生活,甲按月给付抚养费,小
甲请求甲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
甲与乙系邻居,某日,甲将用于工作的大型油罐车停在乙的院子里,并将院子
里乙未上锁的自行车骑走,乙当晚即发现是甲所为。 
(1)乙向甲主张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自行车为未登记的动产,主张返
还适用诉讼时效】
(2)乙向甲主张损害赔偿适用诉讼时效。【√】
甲、乙婚后育有一子丙。甲、乙离婚后,10 岁的丙由甲抚养。甲生性嗜赌、动
辄无故打骂丙,后甲还变卖丙的爷爷赠与丙的珍贵珠宝用于赌博。若珠宝不能追
回,丙有权请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请求的诉讼时效期间自甲、丙监护关系
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法定代理人侵害,诉讼时效
自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算】
甲依法收养了孤儿乙(11周岁)为养女,后甲多次对乙实施性侵害,造成乙先后
产下两名女婴。乙对甲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
计算。【×。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
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考查角度1: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考查角度2:诉讼时效期间与起算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有权提出拒绝履行的抗辩
的法律制度。义务人取得抗辩权,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如甲欠乙钱,到
期日为2022年3月10日。若乙2025年3月11日才让甲还钱,诉讼时效经过,甲可以
不还。
原则上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或应知权利受到损害+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一般3年
(不能延长)。
合同之债:
(1)约定了履行期限→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分期履行的→最后一期届满之日
起算。 
(2)没有约定履行期限→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如果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
利,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从明确表示不履行之日起算。
侵权之债:
(1) 无、限人受到侵害:
①受他人侵害:从法定代理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②受到法定代理人侵害:自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算(也就是监护消灭日),具
体来说就是: 
A.无、限人取得、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自己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
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B.变更了新的法定代理人:从新的法定代理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义务
人之日起计算。
(2)未成年人被性侵:从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法定代理终止≠年满18周岁,
法定代理终止还可能是确定了新的法定代理人)。
 “之日”指次日,从下一天开始算。例如甲12岁遭受性侵, 2024年3月
10日满18周岁,则应当从2024年3月11日开始计算3年诉讼时效期间,至2027
年3月10日止。
诉讼时效是强制性规范,不能预先放弃、不能延长或缩短。
适用范围:
(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合同、侵权)。
(2)未登记的动产的返还原物请求权。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还在
侵害)
(2)不动产和登记动产的返还原物请求权(登记就有公示公信力)
(3)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权(基本人文关怀)
(4)存款本息请求权、债券本息请求权(公共利益)
(5)业主大会请求业主缴付公共维修基金(为了业主的公共利益)
(6)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保证公司资本充足)
(7)确认合同无效
1
1
2
3
2
3
4
16
民法 考点七
诉讼时效
必考
我不犯错
乙对甲享有债权,但一直未催要,诉讼时效届满后, 乙起诉甲要求支付款项。
(1)此时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届满后不再发生中断】
(2)法院可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考查角度3: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考查角度4:诉讼时效届满的后果
【诉讼时效的性质及适用B;诉讼时效的起算与期间C;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B;诉讼时效届满的后果D】
届满后,债权人依然可起诉,法院不能释明和主动适用。
义务人有时效抗辩权。要在一审提出,否则二审(除非有新证据)
和再审不得提出。
义务人同意履行,之后不能再反悔,不能以时效届满为由抗辩。
届满后没有中止、中断问题
可中断
可中止
继续计算6个月
重新计算3年
发生
时间
发生
事由
法律
效果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客观不可控
不可抗力;无、限人没有法
定代理人;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
权利人被控制
自中止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
计算6个月。剩余不足6个
月,也按6个月计。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都没有次数限制。
诉讼时效期间内的任意时间
主观可控
权利人提出请求/起诉、仲裁;
义务人同意履行【届满前】
自中断事由消除之日起重新计
算3年时效
中止
中断
 针对同一债权,部
分中断,全部中断。如甲欠
乙3万元逾期不还,现乙要求
先还2万元,3万元的债权全
部发生时效中断的效力。
1
2
3
17
甲与乙签订手机买卖合同,甲将自己的手机卖给乙,双方约定合同生效时,手机所有权转移,该约定无效。【√】
甲与丙签订抵押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丙,但一直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无效。【×。未办理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八
物权概述
【物权法定原则C;物权区分原则C】
1
2
我不犯错
1
2
物权的基本原则
物权是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的直接支配和排他、优先的权利。(支配—按照权利人自己的意思支配物并享受物的利益;排他—排除他人(一切不
特定人)干涉,且一个物上不能同时并存内容冲突的物权,一个物不可能两个人都能完全说了算;优先—物权优先于债权,且物权之间也有顺位。
甲欠乙丙的钱,只有一辆车可还债,车给乙设定担保物权,就先还乙的,有剩下的才还丙)
物权法定原则
【原理】物权是对世权,能波及第三人的利益,为了降低第三人利益被侵害的风险,物权只能交由法律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自由创设。
物权的种类、内容、公示方法法定,不允许当事人作出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约定:
(1)公示方法法定:法律规定所有权的公示方法是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若当事人约定交付房屋时房屋所有权变动:该约定无效,但不影响买卖合
同的效力。
(2)内容法定:法律规定担保物权的内容是,债务人到期不还债,债权人可就担保物优先受偿。若抵押合同中约定,到期不还,抵押物归债权人所
有:该流押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抵押合同效力。抵押权设立的,可以优先受偿。
物权区分原则
合同效力按照合同效力规则判断(若无效力瑕疵一般成立即生效),是否完成公示而变动物权,不影响合同效力。
【原理】合同效力是由合同成立时的内容是否受民法否定评价而得出,而公示、物权变动都只是合同履行的结果,如果当事人违约不履行,因此认
定合同无效,当事人便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违约而获利显然不正义。
例:甲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交付购房款,但乙未将房屋过户登记。
①因为没登记,物权没变动,因此合同无效。【×】 
②因为没登记,物权没变动,乙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效力如何?案情没说任何效力瑕疵,合同合法有效。【√】
18
民法 考点九
基于法律行为的所有权变动
必考
庞某有1辆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车。庞某未完成交付,该自行车仍归庞某所有。【×。庞某先
借后卖,属于简易交付,买卖合同生效时,完成交付,自行车所有权转移给黄某】
甲将货车租给乙使用,后丙听说甲与乙的租赁合同即将到期,便向甲提出以25万元购买该货车。甲同意,丙支付了全部价款。同时,甲告知乙将货
车交付丙。乙交付丙时丙取得所有权。【×,甲与丙的约定,是指示交付的合意,在返还请求权让与合意生效时已经以指示交付方式完成交付,发生
所有权变动,不用等到乙实际交给丙】
甲把房屋出租给乙,乙自行购买屋内家具。租期届满前两个月,乙提议把屋内沙发以2000元的价格出卖给甲,租期届满前由乙继续占有使用,甲当
即表示同意。租期届满后甲即取得沙发所有权。【×,甲乙达成了占有改定的合意,已经完成交付,甲取得所有权,最后两个月乙只是借用人】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考查角度1:基于法律行为的所有权变动
考查角度2:交付有哪些方式?
【基于法律行为物权变动模式C;登记C;交付A;一物数卖E】
基于法律行为的所有权变动=(有权处分)+有效合同+公示(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动产含特殊动产主要指机动车)
1.有权处分:是指有足够的所有权处分。若是无权处分,原则上不能变动所有权,但例外情况可以善意取得方式变动所有权。
2.有效合同:若合同无效,即使公示了也不能变动所有权。
3.公示:合同只是债权,必须公示才能得到物权。
第二个约定生效时,完成交付
          先借(租)后卖
返还请求权让与合意生效时
特殊动产比如机动车,交付时所有权就发生变动,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物权人。例. 甲把车卖给乙,交付未登记,后又把车抵押给丙且登记。乙取得了所
有权,但是丙基于登记的公信力可以请求行使抵押权,乙必须配合。 
但是,已交付未登记,买方付了合理价款的,可以对抗其他债权人。例. 甲把车卖给乙,交付未登记,乙已经支付了合理价款。债权人丙顺着登记找到
车要执行还债,也不行,车已经归乙所有了。
我不犯错
1
2
3
交付,
即转移
物的实
际控制
甲先将东西租/借给乙,后又卖给乙
甲将东西卖给乙,但提出再借/租一段时间
甲将东西借给丙,还没还时又卖给乙,甲把请求
丙返还的权利转移给乙
19
付款不要求付全款
登记
制度
一物
数卖
动产
民法 考点九
基于法律行为的所有权变动
必考
1
2
我不犯错
1月1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将自有房屋出售给乙,乙于1个月内付清房款,然后甲为乙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1月2日,甲为乙办理房屋预告登记;1月16日,乙付清全部房款;直至年底,甲、乙一直未对房屋进行过户登记。 
(1)年底预告登记未失效。【×。1月16日,乙付清全部房款,甲应当为乙办理正式登记,但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预告登记失效】 
(2)乙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房屋未登记,乙不能取得所有权】
甲为出售一台挖掘机分别与乙、丙、丁、戊签订买卖合同,具体情形如下:2023年3月1日,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货到付款;4月1日,甲与丙签订
合同,丙支付20%的货款;5月1日,甲与丁签订合同,丁支付全部货款;6月1日,甲与戊签订合同,甲将挖掘机交付给戊。上述买受人均要求实际
履行合同,履行顺序为戊、丙、丁、乙 。【√。甲先交付给戊>丙先支付款项>丁后支付款项>乙签订合同但未付款】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考查角度3:不动产的登记制度
考查角度4:一物数卖
【基于法律行为物权变动模式C;登记C;交付A;一物数卖E】
阻却私自卖/抵押房
异议登记不以申请更正登记为前提
申请+权利人书面同意/有确切证据
 未经预告人同意,该
有权处分无物权效力
一物数卖:
其他人的合同有效,可以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责任
20
民法 考点十
善意取得
必考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善意取得A】
我不犯错
1
2
3
张某和陈某结婚后用共同积蓄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张某名下,后两人感情不和分居,张某擅自将住房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辛某,且已经过户完成登
记,辛某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
张某继承其父的一套房产,将房屋内的一套红木家具无偿赠与李某,李某又以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收购旧家具的甲公司。张某父亲好友周某回国,
说这套红木家具是他之前寄放在张某父亲处的,并且经查证属实。周某有权请求甲公司返还家具。【×。家具是周某所有,由张父保管,张父死后张
某不能继承所有权,仍是保管人身份(只是自己不知道)。张某赠送给李某是无权处分,但未支付合理对价,李某不能善意取得所有权。李某再出
卖给甲公司仍属于无权处分,但这次符合善意取得要件,甲公司善意取得了家具所有权,因此周某不能请求返还】
甲将自己珍藏多年的名画借给乙观赏,约定两个礼拜内归还。在乙观赏的过程中,该画被其侄子丙看到,求借一个礼拜来临摹,乙碍于关系就借给
丙。在丙临摹的过程中,被来做客的丁看到,丁为古画收藏家,遂提出以高价购买该画,丙告知该画为乙所有。在丙的牵线下,乙禁不住金钱的诱
惑,决定将该画卖给丁,约定丁先支付50万元,等丙临摹结束后直接交付。丁已经善意取得名画所有权。【√。名画是甲所有,乙出卖属于无权处
分,丁是善意受让人,且达成了指示交付的约定,完成交付】
无权处分的常见情形:擅自卖夫妻共同房产;卖保管/借用/租赁的物
公示:动产要想善意取得,交付方式不能是占有改定
受让人善意:不知道是无权处分。
【延伸】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善意取得之后,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带来的所有物权请求权,当然不能向善意取得人主张返还原物;原权利人再卖是无
权处分,善意取得人再卖是有权处分。
合理价格:赠与显然不合理;而且不要求实际支付
善意取得=无权处分+受让人善意+以合理的价格受让+完成公示
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受让人取得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其损失可基于侵权/违约/不当得利向无权处分人主张责任。【保护善意的交易相对人→
保护交易安全(牺牲所有权人利益)】
无权处分遗失物/盗赃物/埋藏物不能善意取得,只有无权处分因保管/租赁等自愿交付的物才能构成善意取得。
无权处分是以自己的名义做事,而无权代理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做事。例. A借B的电脑,谎称电脑是自己的然后卖给C,这是无权处
分。如果A谎称他替B卖电脑然后卖给C,这是无权代理。
1
2
3
4
21
1
2
3
4
5
我不犯错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十一
拾得遗失物
常考
【拾得遗失物A】
甲遗失手链,悬赏500元寻找,乙拾得手链,甲要求返还,乙要求甲支付500元,甲不同意,后乙在玩耍过程中手链不慎掉入河水被冲走。乙应承担
赔偿责任,无权要求甲支付 500 元。【√。乙拒不返还,无权要求甲支付报酬,且因重大过失导致手链毁损,应当赔偿】
甲的宠物狗走失,公开发布悬赏广告。乙在家门口捡到该狗,通知甲领取前该狗生病,遂带该狗去看兽医,并支付费用,将狗交还给甲。甲应当支
付医药费,乙可以请求甲支付悬赏报酬。【√。甲公开发布悬赏广告,乙将狗还给甲后,有权请求甲支付悬赏报酬。乙所支付的医药费属于必要费
用,可以向甲求偿】
甲遗失玉石被乙拾得,乙通过自己具有经营资格的古玩店将玉石卖给丙,甲随即得知。甲可以无偿追回玉石。【×。丙在具有经营资格的古玩店购得
玉石,甲追回玉石时应支付丙所支付的费用】
甲房屋的地下室挖出一枚古铜币,后经查明是乙财产,未经乙许可,该铜币又以50万元的市场价格被甲出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善意取得铜币。【×。
铜币属于埋藏物,适用遗失物规则,不能善意取得】
在李某出差期间,妻子孙某将一个旧屏风出卖给邻居赵某并交付。赵某发现屏风里有一信封,藏有1000元钱。其实是李某偷藏的私房钱,孙某不知
情。这属于发现隐藏物,不能归赵某所有。【×。货币适用占有即所有的规则,捡到就归拾得人所有】
应当通知、返还(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上交、保管(故意/重大过失致损要赔)
拾得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都适用遗失物相关规则。 
货币是例外,占有即所有。
甲
(所有权人)
乙
(拾得人)
丙
(受让人)
有权主张:必要费用,不给必要费用可以不还 
甲发了悬赏广告的,乙还了,甲要给报酬,没还不给
甲知/应知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有权请求返还
丙不能善意
取得遗失物
22
1
2
3
4
5
我不犯错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十二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所有权变动
常考
【继承、文书等物权变动C;先占C;添附C】
甲法院依法拍卖一房屋,乙通过竞买购得,乙付清拍卖款后,甲法院制作了拍卖裁定书。拍卖裁定书送到乙之时,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拍卖裁定书送达受让人时,受让人取得所有权】
甲的妻子乙将甲一条旧裤子扔到垃圾桶,后被拾荒者丙捡走。丙可以先占该裤子。【√。裤子被抛弃后是无主物,丙可以先占取得所有权】
甲将自己一个旧包卖给乙,乙拿回家后发现里面有一块昂贵的手表,是甲不小心遗忘在里面的。则乙通过先占取得手表的所有权。【×。先占的对象
是无主物,隐藏物不是无主物】
甲在新建自家房屋时,未经邻居乙同意便使用其砖块,乙发现后表示不同意,但发现砖块已被全部使用。乙仍享有砖块的所有权。【×。乙的砖块已
经与甲的房屋结合形成新物且无法分离,房屋为不动产,新物由甲享有所有权】
甲将乙的白龙玉借回家玩,将白龙玉雕刻成雕像。雕像仍归乙所有。【√。加工物原则上归原材料所有人】 
非基于法律
行为的所有
权变动
仅限于能够直接改变物权关系的
判决、裁决
(如原来是甲的,现在是乙的)
事实行为(如合法建造、拆除房屋)
不同的人的物结合在一起形
成新物,非经毁损无法分离
动产和动产:归主物/价值高的物的人,否则按份共有
动产和不动产:归不动产所有人
加工
原则上归原材料所有权人;加工后增加的价值远超原材料价值+加工人善意,
归加工人
丧失所有权的人怎么
救济? 
取得新物所有权的人
有过错的,赔偿;没
有过错,补偿
无主动产
时间:自法律文书或政府决定生
效时(拍卖成交、以物抵债裁定
时间是文书送达受让人时)
23
甲有一套房屋,其儿子小甲结婚时甲将房屋的2/3所有权赠与小甲,后房屋出租给乙,关于租金,甲和小甲对乙形成按份债权。
【×。甲与小甲按份共有房屋,对外享有连带债权】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一套商品房,其出资比例为8:1:1。甲由于手头资金不足,将该房屋以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
(1)甲转让的是共有份额。【×。甲将房屋出卖给丁,转让的是共有物】
(2)丁构成善意取得。【×。甲的份额超过2/3,转让房屋是有权处分,丁继受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十三
共有物管理、处分
【共有物管理、处分等C;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C】
1
2
概念
共有分类
共有物的管理
共有物的处分
共有物之债
共有份额的处分
两个以上的人共同享有同一个东西的一个所有权
认定:无约除家庭、夫妻等关系为共同共有外,其余都为按份共有
应经占份额≥2/3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家事代理权除外)
对外连带
否则构成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
份额:约定>出资额>等额
对内
按份共有按份额,共同共有一起担
按份共有人自由处分自己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管理权(简单维修):都有
我不犯错
共有
对共有物重大修缮(如全面翻新)、变更性质或用途(自住变出租),应经占份额≥2/3按份共有人或
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处分是指出卖、抵押、质押等,出租、出借不是处分
24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一套商品房,其出资比例为8:1:1。甲由于手头资金不足,将该房屋以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乙和丙有优先购买
权。【×。共有物转让,共有人不可主张优先购买权】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某商铺,各自份额均为25%。因经营理念发生分歧,甲与丙商定将其份额以100万元转让给丙,通知了乙、丁;乙与第三
人戊约定将其份额以120万元转让给戊,未通知甲、丙、丁。
(1)乙、丁对甲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对内转让无优先购买权】
(2)甲、丙、丁对乙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乙对外转让份额,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如丙、丁均对乙的份额主张优先购买权,双方可协商确定各自购买的份额。【√。多个共有人均主张优先购买,可协商确定各自购买份额】
(4)丙、丁可仅请求认定乙与戊之间的份额转让合同无效。【×。不可主张合同无效】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十四
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C】
1
2
我不犯错
按份共有人
转让份额
处分共有物没有优先购买权问题
对内转
(随意转)
无优先购买权
对外转
(通知即可,无需
其他人同意)
其他按份共有人 
有优先购买权
同等条件
主张优先购买
人数≥2 
协商→按转让时各
自共有份额比例
主张优先购买
人数=1
直接优先购买
非同等条件
无优先购买权
转让
同等条件:
综合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
转让一般指买卖。继
承、遗赠无优先购买权
1.优先购买权在什么时间内行使?       
有约从约→通知了,按通知时间(如果通知载明的时间<15天/没写时间,按15天)→没通知,按
知道同等条件之日起15日→以上均无法确定,共有份额转移之日起6个月
2.在上述期间内行使,优先购买成功。不行使,丧失优先购买权。
3.按份共有人不能主张转让人对外转让合同无效。上述期间内,可继续主张优先购买;期间经过,
不能再主张优先购买,可请求转让人赔偿损害。
25
本栋内全体,以及本栋之外且能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业主
1
2
3
4
5
我不犯错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十五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常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A】
住户甲房屋外墙部分为甲个人专有。【×。建筑物外墙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为小区业主共有。【×。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不属于业主共有】
开发商出租地下停车场的车位应先满足业主需要。【√】
甲是C市某住宅小区6栋3单元502号房业主,同栋业主乙将其位于一楼的住宅用于开办茶馆,甲不同意,乙应当停办。
【√。甲乙是同一栋楼房的业主,甲有权反对乙住改商】
甲公司是某高档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甲公司私自将两间物业服务用房租给乙公司改成了酒吧对外营业。 
(1)出租物业服务用房的行为侵害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区划内的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随意出租侵犯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中的共有权】 
(2)去除合理成本,剩余租金应归全体业主共有。【√】
建筑物
区分所
有权
专有部分
共有部分
业主大会会议
维修资金、外墙、道路、绿地或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
双过半同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
>1/2+表决人数>1/2
双3/4同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
≥3/4+表决人数≥3/4
规划用于停车的:业主买了就是业主的;没买的归开发商,满足业主需求后可以再对外卖/租
利用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如出租物业服务用房所得收益):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由业主共有
基于合理需要,可无偿利用屋顶及专有部分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
定改规则和规约;选换业委会和物
业;维修资金的使用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专有权(自己的房子)+共有权和管理权(对建筑物共有的部分)
须专有部分面积≥2/3+人数≥2/3参加才能开会
筹集资金改设施,改变用途搞经
营(如出租物业服务用房)
范围
范围
“有利害关系”
房内空间、有产权的车库车位、买卖合同明示归业主所有的部分
车库车位的归属
业主权利
业主义务
开会
表决
一般事项
分摊共有部分产生的费用
如未使用物业服务也需缴纳物业费
特殊事项
使用权
收益权
26
1
2
3
我不犯错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十六
用益物权
常考
【土地承包经营权C;居住权A;地役权C】
蒋某自甲村承包了一块耕地,并订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后蒋某又与同村的张某订立土地经营权转让合同,以上情形均未办理登记。
(1)蒋某所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登记时设立。【×。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成立之时即设立,无需登记】
(2)蒋某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张某,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仅不产生对抗效力,而非不发生效力】
乙承包了本村的50亩地。2023年,经村委会同意,乙用20亩地与同村丙的15亩地互换,但未登记。乙对45亩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乙与丙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登记即生效】
若林地承包期内甲死亡,甲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原则上承包权不可以继承,但林地承包权可以继承】
农村土地
承包方式
本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家庭承包
荒山等不宜家庭承
包,以招标、拍卖方
式承包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生效时设立
内部互换、转让承
包经营权(换地)
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经营权
(这地依然我承包,只是我不
自己经营,交给别人经营)
土地经营权作
担保
1.原则承包权不能继承,但林地的承包权可以继承。
2.承包收益可以继承。
流转—合同生效发生变动/设立,未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1.外人也可以承包:须经
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
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乡
(镇)政府批准。
2.同等条件下,本组织成
员有权优先承包。
1.互换要向发包方备案,未备
案不影响合同效力
2.转让要经发包方同意,未同
意,转让合同无效
3.合同生效时发生变动效力,
未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流转期限5年以上,合
同生效设立。未登记不
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担保物权自合同生效设立。未登
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农村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农民采用集体承包的方式使用土地并收益。
考查角度1: 土地承包经营权
27
1
2
3
我不犯错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十六
甲与乙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在合同生效时设立。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而非合同生效时】
甲用自己的房屋为乙设立十年的居住权,乙于五年后死亡。
(1)甲乙约定乙每年给甲五万元,该约定无效。【×。居住权可约定有偿】
(2)乙的儿子丙可以继承剩下的五年居住权。【×。该居住权在乙死亡时即消灭,且居住权不得继承】
甲为了便利,与乙约定从乙的土地上通行,给乙1万元,但未登记。
(1)若甲将自己的土地转让给丙,丙对乙的土地享有地役权。【√。权利地转让的,无需登记,丙即可享有地役权】
(2)若乙将自己的土地转让给不知情的丁,甲可对丁行使地役权。【×。义务地转让的,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的丁】
考查角度2: 居住权(按照合同约定可以占有、使用他人住宅)
考查角度3: 地役权 (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而利用别人的不动产,比如A地块使用人甲想看海,和相邻B地块的使用人乙约定乙不要修超过
10米的建筑)
用益物权
常考
【土地承包经营权C;居住权A;地役权C】
设立:书面合同/遗嘱方式+登记(登记时设立);无偿设立,除非另有约定。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除非另有约定。
居住权因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
1
2
3
义务地转让
权利地转让
转让权利地
转让义务地
权利地和义务地同时转让
甲
(权利地)
甲
(权利地)
乙
(义务地)
乙
(义务地)
乙
(义务地)
甲
(权利地)
28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十七
占有的概念及分类
常考
【占有的概念及分类B】
占有是对物实际控制的状态,失去控制即丧失占有。
占有的分类:
1
2
1
2
3
我不犯错
甲在教室备考复习,把教材放在教室,打算吃完饭后回来继续复习,乙见甲离开教室,便翻看其教材,后将教材带走占为己有。
(1)甲离开教室即失去对教材的占有。【×。甲短暂离开仍然对教材具有实际控制】
(2)乙将教材带出教室甲即失去对教材的占有。【√。乙带走教材,教材即脱离了甲的控制】
甲将车停放于公路旁,次日该车被盗。甲丧失了对车的占有。【√。甲对车已经失去了实际控制,丧失占有】
甲在路边捡到一块玉,准备交到失物招领处,途中遇见乙,向其炫耀一番,并说该玉为自己所有,由于乙想把玩几天,遂暂借给乙。
(1)甲是无权占有。【√。拾得人对遗失物是无权占有】
(2)乙是恶意占有。【×。乙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属于善意占有】
占有的
分类
有无权利
想不想还
是否直接占有物
正常损耗不赔偿、必要费用有权
要、正常使用所致损害不用赔
正常损耗要赔偿、必要费用无权
要、任何损害都要赔
总结:善意占有人只
有返还义务;恶意
占有人一切不利的
都自己承担。
基于债权(合同):相对性(只对合同相对人是有权占有)
直接对物进行事实控制,如承租人;受雇佣而实际控制物的不是直接占有人,如首饰店
员工并不占有店里的首饰,首饰店老板才占有
善意占有(不知道自己无权)
恶意占有(知道自己无权,如
小偷对盗赃物)
自主占有(如偷来别人的手机不想还)
他主占有(借来别人的手机,想还)
29
民法 考点十八
物权与占有的保护
必考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物权请求权B;占有保护请求权B】
我不犯错
1
1
2
2
3
4
某小区住户甲在二楼居住,垃圾分类的4个垃圾桶就放在甲的窗户下面,长期以来,臭气熏天,苍蝇乱飞,甲长期不敢开窗,受到困扰。甲有权请求
物业公司?【停止侵害、排除妨害】
甲家门口一棵大榕树因树龄较长,树枝经常掉落,某日下暴雨,榕树被暴风雨刮倒,砸坏了旁边乙家院子里的许多东西,将半边围墙砸倒了一半。
乙有权请求甲加固还没倒塌的墙、支付修缮院子的费用。【√,加固墙是消除危险,支付修缮费用是损害赔偿】
齐某向张某承租门面,经张某同意齐某又转租给许某,李某的猫与许某的狗撕咬引发纠纷,李某用车和砖头堵了许某门面房。齐某、张某、许某三
人都可以主张占有保护请求权。【√。许某直接占有、齐某和张某都依据租赁合同间接占有(张某对转租知情,仍然实际控制),三人都是占有人。
李某的行为是对三人占有的妨害,三人都可基于占有人身份主张排除妨害】
张三在路边捡到赵五丢失的玉,准备交到失物招领处,途中遇见李四,向其炫耀一番,并说该玉为自己所有,由于李四想把玩几天,遂暂借给李
四。次日,玉被王二盗走。李四和赵五都可请求王二返还玉。【√。赵五作为所有权人,可以请求无权占有的王二返还原物;李四作为占有人,占
有被王二侵夺,可以请求返还】
物权和占有的保护方式:
(1)停止侵害:请求侵权人停止正在实施的侵害行为。
(2)排除妨害:针对已经发生的妨害(具有违法性),比如请求车主挪开违规停在路中间的车。
(3)消除危险:针对可能(但尚未)转化为损害的危险(具有违法性),比如甲可以请求邻居乙修缮其摇摇欲坠的院墙。
(4)返还物:需物还存在。
返还物:返还原物请求权(物权)和占有返还请求权(占有)
向谁请求
无权占有(基于合同占有对第三人可能是无权)
二者可能发生竞合(一人享有两权),择一行使
有占有权能的物权人(所有权人、质权人等)
正在占有的无权占有人(包括善意无权占有人)
正在占有的侵夺人
除斥期间(自被侵夺之日起1年内)
不受时效限制,但未登记的动产物权3年诉讼时效
占有被侵夺(抢、偷等)
占有人(包括无权、间接占有人)
物权和占有的保护方式还包括恢复原状和损害赔偿,具体在侵权部分讲解
30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十九
是否承担担保责任?常考
【担保的效力与特征B;担保物权的特性E】
独立性约定无效: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独立性约定无效,
但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
1
1
2
考查角度1:担保合同无效,不承担担保责任
考查角度2:担保合同有效,承担多大范围的担保责任?有无可以不承担事由?
甲
(债务人)
乙
(债权人)
丙
(担保人)
主债
担保
担保:保障债权实现。如甲欠乙钱,乙怕甲还不上,就让甲提供担保。
担保的方式有:①第三人提供保证:甲找来朋友丙,丙提供保证,到时候甲没还,乙可以让丙还。②债务人甲或第三人丙提供物保:到时候甲没还,乙可
以拍卖特定的物,就物的拍卖价款优先受偿。如丙用设备提供抵押,拍卖所得50万元,乙可以优先受偿。
【②比①好的是——如果此时丙还欠丁钱:在①中,如果丁先下手为强,丙给丁还了,乙就拿不到钱。而在②中,乙是担保物权人,就设备价款乙先拿,
乙拿完,剩的再给丁】
担保合同效力根据总则部分效力情形进行判断。这里主要说额外的影响效力的因素
担保责任范围≤主债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等)。
担保合同由债权人和担保人签订,从属于债权(主合同),具有从属性。如果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不用承担担保责任。当然如果主合同不
成立、消灭,自然也不用承担担保责任。
(1)范围>主债的,大于部分无效;对担保责任约定专门的违约责任,无效。担保人承担责任超出范围,不能找债务人追偿,可以找债权人返还。
(2)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债内容: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减轻的,对减轻后的担责;加重的,对加重部分不承担(对小的担责)。
【区分】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履行期: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不承担担保责任,但有过错的担保人要承担赔偿责任。(没错,赔偿责任也不承担)
31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十九
是否承担担保责任?常考
【担保的效力与特征B;担保物权的特性E】
2
3
4
5
甲为生产假酒向乙借钱,并告知借款用途,丁为这笔借款提供担保。丁应承担担保责任。【×。基于从属性,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
甲向乙借款2022万元,丙提供保证。
(1)若乙愿意免除22万元债务,丙仅对剩余2000万元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对减轻后的担责】
(2)若2个月后甲乙约定将借款增加20万元,未告知丙,丙不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丙只对增加的20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之前的2022万元要承
担】
债务人有抗辩等权利,对担保的影响?
主债换人,对担保的影响?(详见债的移转)
借新还旧中的担保责任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1)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担保人也能主张。
①债务人没主张抗辩,担保人也能主张抗辩,当然也能不抗辩,承担责任后依然可以找债务人追偿。主债时效届满,债务人不抗辩,要还钱,担保
人依然可以主张时效抗辩权。
②债务人主张抗辩,担保人就必须主张抗辩,否则不能找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不还钱,担保人必须主张时效抗辩权,否则不能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对债权人有抵销权、撤销权等,担保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1)债权转让,通知担保人,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2)债务承担:免责债务承担——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对转移部分不承担担保责任。并存债务承担——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甲向乙借款,丙提供担保。1年后,甲再向乙借款用于偿还前面的第1笔借款,XX提供担保。
(1)第1笔借款如何承担担保责任?——不承担。第1笔借款因清偿而消灭,基于担保从属性,担保也消灭。
(2)第2笔借款如何承担担保责任?——看第2笔借款的担保人对借新还旧的事实是否知情。知情,担责;不知情,不担责。
【结合民诉——管辖】
(1)债权人一并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根据主合同确定管辖法院。
(2)债权人依法可以单独起诉担保人且仅起诉担保人(如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担保合同确定管辖法院。
(3)主合同或者担保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法院对约定仲裁条款的合同当事人无管辖权。
担保人放弃自己的抗辩权,比如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保证债务时效经过的抗辩权,依然可以找债务人追偿。
1
2
我不犯错
32
民法 考点二十
抵押权
必考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抵押权的设立A;抵押物转让与正常经营买受人B;房地一体C;动产浮动抵押C;最高额抵押C;担保物权权利保护期间C】
我不犯错
甲向乙借款,丙与乙约定以自有房屋担保该笔借款。丙仅将房本交给乙,经乙催告多次恶意不办理抵押登记。丁与乙约定以自有汽车担保该笔借
款,未办理抵押登记。 
(1)乙对房屋有抵押权,对汽车没有抵押权。【×。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没有设立。动产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未登记仅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乙和丙的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未设立,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3)丙在抵押物的价值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因可归责于抵押人的原因未设立抵押权,可以请求抵押人承担责任】
考查角度1:抵押权的设立
抵押权:债务人/第三人提供一个特定的物给债权人担保,而且这个物不用转移占有,债务人到期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就该财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
优先受偿。
1.不得对抗已经占有抵押物的善意买受人
2.不得对抗已经占有抵押物的善意承租人
3.不得对抗抵押人的保全、执行债权人;
丙公司以汽车为债权人乙提供抵押但未登记,
法院应丙公司的债权人戊的请求扣押了汽车,
乙的抵押权不得对抗戊
4.不得对抗破产抵押人的其他债权人
1.公益目的组织用公益设施担保无效(学校课桌),用非公益设施担保有效(学校的汽
车,非校车)。为买入公益设施而用该公益设施自身担保有效(所有权保留方式买入)
2.违法的建筑物→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办理合法手续的合同有效。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
押,抵押合同不因土地上有违法建筑物而无效。
3.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查封扣押解除,才能行使抵押权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先确定权属,构成无权处分就参照善意取得
1.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未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3.确实不能登记:
(1)不可归责于抵押人(如不可抗力):不能请求承担责任,除非获得赔偿金;
(2)可归责于抵押人(如买卖):可以请求承担责任
4.抵押预告登记同时符合下面3个条件,抵押权自抵押预告登记之日起设立。
(1)建筑物所有权已经办理首次登记
(2)预告登记的财产与办理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的财产一致
(3)抵押预告登记尚未失效。自权利人知或应知抵押人办理了不动产所有权登记时
起90日还未申请,失效。
33
1
2
民法 考点二十
抵押权
必考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抵押权的设立A;抵押物转让与正常经营买受人B;房地一体C;动产浮动抵押C;最高额抵押C;担保物权权利保护期间C】
我不犯错
考查角度2:抵押物转让与正常经营买受人
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并将一批棉花抵押给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后未经银行同意,甲将棉花出卖给乙,但未告知乙该批棉花已经抵押的事实,
乙向甲支付了全部价款。乙取得棉花的所有权。【√。原则上抵押物可以转让,且甲未与银行约定不能转,因此乙取得棉花所有权】
甲公司经营二手车买卖,因资金周转困难,从乙处借款100万元,并以3辆二手车提供抵押。后甲公司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中一辆车转让给了
戊并交付,戊支付了相应对价,同时办理了登记。乙仍然有权对该车行使抵押权。【×。满足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抵押权消灭】
抵押人能不能转让抵押物?(买卖、出资、抵债等都是转让)——能【物要正常流通,经济才能转起来】
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物,是有权处分,无需抵押权人同意,只是要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证明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将转让价款提前清
偿或提存。
受让人能不能取得所有权?——原则能,除非知道当事人已经约定了不能转(不能转的约定登记了视为知道)
转让合同有效,即使约定不能转还转,合同依然有效。
例1:甲把汽车抵押给乙,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把汽车卖给丙,并交付——丙能取得汽车所有权。
例2:甲把汽车抵押给乙,办理抵押登记。甲乙同时约定抵押期间汽车不能转让,且该约定进行了登记。抵押期间甲把汽车卖给丙,并交付——不能
转让的约定登记,丙应当知道不能转让,不能取得所有权。
抵押权人能否对受让人行使抵押权?——原则能,除非符合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未登记不能对抗已经占有抵押物的善意受让人
符合任何一个都不能行使抵押权。这两个都判断完不符合,才能得出可以行使抵押权的结论,千万不能只判断一个不符合
就得出能行使抵押权的结论。
(1)正常经营买受人
符合“正常经营活动+已付合理价款+已取得动产所有权”要件,动产抵押权人不得对抗买受人,动产抵押权消灭。
①正常经营活动的认定:营业执照记载+持续销售同类产品。如主营法考培训卖车就不是正常经营活动。
②已付合理价款:必须实际支付,不能只约定;不要求付完全款,支付大部分价款即可。
③取得所有权:动产完成交付即取得所有权。但约定出卖人保留所有权的买受人即使取得动产占有,也未取得所有权,因此不适用该规则。
④不适用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的情形:
A.购买商品的数量明显超过一般买受人;B.购买出卖人的生产设备;C.订立买卖合同的目的在于担保出卖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D.买受人与出卖人
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普通抵押、浮动抵押,都适用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不管抵押权有没有登记,都适用该规则;也不管买受人是否善意,也适用该规则。
(2)未登记抵押权不能对抗已经占有抵押物的善意受让人,抵押权消灭,不能行使抵押权。登记的抵押权、虽未登记但受让人恶意,都能继续行使抵
押权。
例:甲把汽车抵押给乙,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把汽车卖给丙,并交付。丙取得所有权。乙还有抵押权吗?怎么行使?——没体现正常经营买受
人,不考虑。抵押权登记,不管受让人是善意还是恶意,抵押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请求拍卖、变卖车,丙可以向甲追偿。
1
2
3
34
民法 考点二十
抵押权
必考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抵押权的设立A;抵押物转让与正常经营买受人B;房地一体C;动产浮动抵押C;最高额抵押C;担保物权权利保护期间C】
我不犯错
考查角度3:房地一体
考查角度4:主债时效对抵押权的影响(质权、留置一起说)
1
2
已经存在的房和地 
(地随房走,房随地走)
新增建筑物/续建的处理
1.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须一并抵押,未一并视为一并;
2.到期未清偿,对房和地都有优先受偿权;
3.抵押人将建筑物、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抵押给不同债权人仍然遵循一并抵押规则,按登记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例:甲公司拥有A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A土地上盖有B房屋。甲公司若单独抵押A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B房
屋给乙公司和丙公司→①都视为一并抵押;②乙丙公司对房和地都能优先受偿。至于谁更先,看谁先登记。
1.抵押权不及于新增/续建部分
2.实现抵押权时一并处分,对新增/续建部分价款无权优先受偿
接上例,若甲公司将A土地抵押给乙公司后,又在上面新修建一座C房屋,则乙公司的抵押权不及于新修建的C房
屋,但是实现抵押权时需要将C房屋一并处分,对C房屋处分所得价款无权优先受偿。
抵押权、以登记作为公示方式的权利质权:主债诉讼时效届满,不能再行使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消灭。
动产质权、以交付权利凭证作为公示方式的权利质权、留置权:不受主债诉讼时效影响,时效届满依然可以行使担保物权。
甲公司将某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并办理登记,其后在该地上建造住宅楼,后因甲公司不能按期还款,银行打算实现担保物权。
(1)银行对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住宅楼都享有抵押权。【×。抵押权不涉及新建的住宅楼】
(2)银行只能拍卖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拍卖住宅楼。【×。 一起拍卖】
(3)银行对住宅楼的拍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新建住宅楼一起拍卖,但无优先受偿权】
35
1
2
民法 考点二十
抵押权
必考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抵押权的设立A;抵押物转让与正常经营买受人B;房地一体C;动产浮动抵押C;最高额抵押C;担保物权权利保护期间C】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主体)+现有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财产范围)可以设立浮动抵押。
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担保未来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不特定债权”(最高额抵押设立后债权确定前的债权),如甲公司用厂房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未来半年内甲公司和乙银行的债权,并设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500万元。债权确定时间:约定期间届满/设立满2年/抵押权人知道查封扣押/债务人、
抵押人宣告破产或解散。
动产浮动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抵押财产确定前:财产一直在浮动,买入的动产自动成为抵押财产;卖出的动产满足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不再是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确定后,抵押权人可就此时的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抵押财产什么时候确定?——期满没还钱、抵押人破产或解散等。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范围。
如实际发生的债权<最高债权额:以实际发生的债权为限优先受偿;如实际发生的债权>最高债权额:以最高债权额为限优先受偿。(取小的)
最高额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随之转让。除非另有约定。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后产生的债权,自动纳入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
某农村养殖户向银行借款,以其现有的及将有的动产为银行设立抵押并办理登记。
(1)该抵押合同为动产浮动抵押合同。【√】
(2)银行自登记时取得抵押权。【×。动产浮动抵押自合同生效时设立】
(3)若后来养殖户又买入100只鸡,银行对其没有抵押权。【×。财产浮动,买入财产自动成为抵押财产】
甲超市与乙公司存在长期的进货关系,丙公司以其办公用房在3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为甲超市在未来5个月内连续发生的货款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并
办理了抵押登记。两个月后,乙公司将其中一笔30万元的货款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丙公司。 
(1)乙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导致抵押权随着转移。【×。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跟着转】 
(2)最高额抵押权设定前,甲超市另欠乙公司50万元债权,当事人可以约定将之纳入抵押担保的范围。【√】
考查角度5:动产浮动抵押
考查角度6:最高额抵押
1
1
2
2
3
3
4
我不犯错
36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二十一
质权
常考
【动产质权设立与消灭C;权利质权与保证金账户质押C】
质权:债务人/第三人【出质人】,通过交付转移占有/登记,为债权人【质权人】提供担保财产【质物(只能是动产/权利)】,债务人还不上钱,债权
人可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1
2
1
2
我不犯错
保证金账户质押的设立=质押合同有效+金钱特定化(设立保证金账户)+交付(债权人控制)
账户内的钱有进有出,不影响对账户内资金行使优先受偿权
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除外。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或者提存。
质权设立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应收账款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向丙借款5万元。
(1)应收账款质权在登记前设立,登记后可以对抗第三人。【×。应收账款质权登记设立】
(2)若应收账款债权为虚构,但丙向乙确认过真实性,乙予以确认。丙依然未取得权利质权。【×】
甲、乙、丙与银行订立书面《担保协议》,约定:甲从乙处进货,丙按约向银行开设的专门账户转账,每次转入甲、乙交易金额的50%作为担保
金,用以担保乙价款债权的实现。且账户内的资金转账需乙、丙共同签字。乙对专门账户内的资金不享有担保物权。【×。满足金钱特定化(设立保
证金账户)+交付(债权人控制)】
抵押权和质权也能善意取得,不需要“合理价格”条件,动产抵押还不需要交付。
对象
动产质权
质押合同有效 +交付(占有改定×) 
质押合同有效 + 交付(如:有权利凭证的汇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占有改定×)
质押合同有效 + 登记(如:没有权利凭证的汇票等;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需真实存在。如果是虚构的,即使办理了出质登记,质权也无法设立。除非应收账款债务人向质权人确认了应收
账款的真实性(不得反悔)。
权利质权
设立条件
37
1
2
3
民法 考点二十二
留置权
必考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留置权构成要件
(1)普通留置权成立=债权人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 
①同一法律关系:即同一个合同,常考承揽、保管、运输等。 
比如甲把手表给乙维修,甲乙之间有一个承揽合同(同一法律关系),这个合同产生了维修费这个债,乙可以按照承揽合同合法占有表。如果甲到
期不付维修费,乙就可以主张不还表(留置),后面甲还不付钱,留置权人乙就可以拍卖表并且优先受偿。
②债权人必须是基于这个法律关系的合法占有。 
甲欠乙维修费,乙不能去把甲的车开走拿来留置,只能留置表。
占有的动产也可以是第三人的。比如甲把朋友丙的手表送给乙维修,甲到期不付钱,乙也可以留置。
(2)商事留置权(双方都是企业)
双方都是企业的,留置权有2种成立方式。 
第一种:成立普通留置(基于同一法律关系)。 
第二种:成立商事留置,不要求“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需要满足下面2个条件: 
①只能留置债务人动产,不能留置第三人的。 
②该债权必须是企业持续经营中发生的债权。
留置权的实现与消灭 
(1)留置权的实现:宽限期届满后仍未履行债务的,才可行使优先受偿权。 
(2)消灭事由: 
①留置权人自愿放弃占有/非自愿丧失占有但无法请求返还 
②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的担保
满足一定条件时,债务人若到期不履行,债权人(留置权人)可以留置物,并有权就拍卖、变卖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甲把房屋出租给乙,屋内电器为甲所有。乙提议把自己购买的沙发以2000元的价格出卖给甲,甲同意,但甲仅向乙支付1000元。若甲不支付剩余的
1000元,乙有权留置屋内所有的电器。【×。乙占有电器是基于租赁合同,乙取得债权仅是基于买卖合同,不是同一法律关系】
甲借用乙的自行车,使用不善导致链条断裂,交给丙修理。如乙要求丙返还自行车,即使修理费未付,丙也不得对乙主张留置权。【×。可以留置第
三人的动产】
甲公司给乙公司洗车,乙公司这批车的洗车钱已经支付,但上批车的洗车钱还没付,甲公司能就这批车行使留置权。【√。商事留置权不要求同一法
律关系】
1
2
我不犯错
【留置权的成立要件B;留置权的效力与消灭C】
38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二十三
让与、后让与、以物抵债
常考
【让与、后让与、以物抵债B;清偿B】
1
2
我不犯错
让与担保
(1)概念:甲乙签订《承诺书》,约定:甲现在就把房子所有权转移给乙,到期甲还上了钱,乙就把房子还给甲;如果没还钱,房子就确定归乙。
甲乙用到期前转移所有权的方式来担保债务的实现,所以《承诺书》属于(先)让与担保合同。
(2)效力
①“如果没还钱,房子就确定归乙”的约定无效,但让与担保合同有效。
②完成公示(登记/交付)的,可以优先受偿。但不能直接取得所有权【因为本质是担保】。
后让与担保(买卖型担保)
(1)概念:甲乙约定:如果甲到期未还款,甲就把房子所有权转移给乙。
因为到期之后才转移所有权(区别让与担保),所以是后让与担保。
(2)效力
①乙只能请求按照借款关系处理,不能请求履行买卖合同。
②乙胜诉后,可以申请拍卖房屋,但不能优先受偿。
实在区分不了让与和后让与,就不区分,只需记忆:
A.合同是有效的,只是其中转移所有权的约定无效;
B.都不能直接取得所有权;
C.公示了,就能优先受偿;没公示就不能。
履行期届满前约定“某物抵债”,本质也是担保。如果公示了,就按照让与担保处理;没公示,按后让与担保处理。
甲向乙借钱并用自己的汽车进行抵押,在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将其汽车出售给乙,出售价款以借款本息抵偿。如果到期后甲还款,买卖合同自动解
除;若甲未还款,汽车确定归乙。后甲到期未还款。
(1)抵押合同无效。【×。“如果到期后甲还款,买卖合同自动解除;若甲未还款,汽车确定归乙”的约定无效,但不影响合同效力】
(2)乙可以取得汽车所有权。【×。乙可以优先受偿,但不能取得汽车所有权】
甲向乙借钱,并约定将房屋转让给乙,到期没还款,乙确定取得房屋所有权。且给乙办理了过户登记。 
(1)乙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只能优先受偿】 
(2)若甲乙约定债务到期后没还款的,再转移房屋所有权,乙能请求甲办理过户登记,且办理登记后,甲乙借款债务消灭。【×。此约定构成后让与担
保,只能优先受偿】
1
2
39
我不犯错
小张欠小刘200万元,到期还不上,小张提出用名下一套房屋抵债,二人便签订了以物抵债协议。但此后小张一直找借口拖延,拒绝给小刘过户。 
(1)小张有权反悔,选择还200万元。【×。债权人才有选择权】 
(2)若小张将房屋过户给了小刘,则原来的200万元债务也同时消灭。【√】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二十三
让与、后让与、以物抵债
常考
【让与、后让与、以物抵债B;清偿B】
3
届满后以物抵债(本质是清偿)
(1)概念:到期后,甲没还钱,甲乙签订抵债协议,约定甲用房子抵偿债务。
(2)效力
①抵债协议有效,性质是诺成合同。
②旧债(还钱)和新债(给房)并存:
A.甲履行抵债协议→新旧债都消灭。
B.甲没履行→催告后还不履行的,乙有权选择履行旧债还是新债。
C.例外:如果约定的是以物抵债协议成立后,借款之债消灭,则只有以物抵债之债(只能给房)。
 
 满足下列条件的,不动产抵债协议债权人乙可以排除一般金钱债权的强制执行:查封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不动产抵债协议+查封前已合法
占有不动产+抵债金额和不动产实际价值基本相当+非债权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办理转移登记。
40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二十四
保证
常考
【保证方式B;保证人的抗辩权与追偿权D;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D;保证人的诉讼地位E】
1
2
我不犯错
甲向乙借款,丙和乙约定“如甲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丙承担保证责任”。丙的保证方式是连带责任保证。【×。不能履行才承担,是一般保证】
甲因资金周转,向大江银行借款,乙提供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方式。乙对银行享有先诉抗辩权。【√。没约定保证方式,是一般保证】
保证不是用特定的物提供担保,是用第三人的信用,也就是全部财产提供担保,债务人不履行时,保证人还钱。
一般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
核心区别
(债务人是
否先承担)
债权人必须先找债务人,债务人不能履行再找一般保证人(一般保证
人有先诉抗辩权: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
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一般保证人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既能找债务人也能直接找连带保证人,无顺序限制
(连带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
怎么判断
1.约定债务人不能/无力履行时,保证人才承担
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即承担保证责任、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
2.没约定或约定不明,是一般保证
诉讼地位
不能单独告一般保证人:先释明追加债务人为共同被告,当事人不同
意,驳回起诉
可以单独告债务人;可以共同告(判决书明确一般保证人仅对债务人
强制执行后不能偿还部分担责)
可以单独告保证人;可以单独告债务人;可以共同告
保证期间
期间长度:主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期间早于主债履行期或同时届满、承担责任直至主债本息还清为止→一律都是6个月)
保证期间内,债权人需要做下列动作,否则期间经过,保证责任消灭:
起诉/仲裁债务人(可同时起诉一般保证人)。注意:一定要诉讼/仲
裁,不能私下通知。
【起诉又撤诉:保证期间内没有再起诉,一般保证人不担责】
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方式不限,可以私下通知,也可以起诉/仲
裁,反正对象要有保证人。
【起诉保证人后又撤诉:只要起诉状副本已送达保证人,就担责】
41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二十五
共同担保
常考
【共同担保B】
1
2
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借期2年,丙、丁为保证人,但对于保证范围与保证方式均未约定。戊、己分别以各自房屋向乙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
续。甲将自己的房屋1套为乙设立抵押并已经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应先拍卖甲的房屋,再任意请求丙丁戊己承担责任。【√】
(2)不考虑甲的抵押,若丙清偿了债务,有权向丁追偿50万元。【×。不符合可以追偿的3种情形】
(3)若乙将对甲的债权转让给戊,戊作为债权人可以请求己承担担保责任。【×。戊受让债权后,视为承担担保责任,不能作为债权人请求己承担担保
责任】
甲向乙借款,并提供质押,第三人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乙放弃质权,丙可在乙丧失质权的范围内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债务人
物保,其他担保人在放弃范围内免责】
1.债权人放弃债务人物保:其他担保人在放弃范围内也免责,除非承诺仍然提供担保;
2.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担保人:不认定为债权转让,而是承担担保责任。受让债权的担保人不能要求其他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只能根据担保人间
追偿规则看能否追偿。
3.担保人担责后,可以主张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担保物权。
共同担保:同一笔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担保,包括共同物保、共同保证和混合担保(既有物保又有人保)。
1.原则:先向债务人追偿,不
够的,担保人按比例分担。 
2.例外:约定了分担份额,可
以直接找担保人分担。
追多少
共同
担保
连带共同担保
(未和债权人约定
份额)
我不犯错
42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二十六
担保物权顺位
常考
【价款优先权D;担保物权顺位C】
连带责任保证VS连带共同保证
1
2
价款优先权:担保物担保的债权正是买入该物价款本身+交付后10日内办理登记。即使公示在后,也优先于抵押和质权,但不优先于留置权。(想买
你的东西买不起,你先给我我先用着,然后再把这个东西抵押给你,来担保我支付价款)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并设定动产浮动抵押且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向丙公司买设备,但资金比较紧张,就约定:甲公司在设备交付5个月后付
款,并以该设备担保价款支付,同日设备完成交付,且10天内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公司有价款优先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
顺位总结(一个物上设立了多个担保)
留置权>价款优先权(内部看登记时间先后)>公示的抵押权/质权(内部看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未登记的动产抵押权(若内部顺位相同,按债
权比例)>普通债权人
1
2
3
我不犯错
甲向乙银行借款,丙丁为保证人,但对于保证方式均未约定。乙银行不能直接请求丙、丁中的任意一人承担责任。【√。乙银行可以任意请求丙丁承
担责任,因为构成连带共同保证。但不能直接,因为丙丁是一般保证人,需要先找债务人】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并为乙银行设立动产浮动抵押权,办理了抵押登记。二个月后,甲公司向丙公司购买生产设备A,约定分期支付价款,甲公司
以A设备为丙公司设立抵押权,担保A设备购置款的支付。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A设备的当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公司对A设备的抵押权优先于乙银行
对A设备的抵押权。【√。丙公司对设备有价款优先权】
甲向乙借款,以一台机器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一个月后,甲向丙借款,以同一台机器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但丙知道乙对该设备享有抵押
权。又一个月后,甲向丁借款,再次以同一台机器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丁不知道乙对该设备享有抵押权。
(1)在先的乙的抵押权优先于恶意的丙。【×。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未登记的,丙知情不影响顺位】
(2)在先的丙的抵押权优先于在后的丁。【√。都登记的,看时间先后】
接上页
①根据上述规则梳理怎么找担保人,不考虑保证人的保证方式→②债权人按照上面规则选择了保证人,再看保证方式,看能不能“直接”找(连带责任
保证),还是必须先找债务人(一般保证)。(如果没有“能不能直接找保证人”的问题,就不用看②)丙丁为了甲的债务给乙提供保证,丙提供一般
保证,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首先,没有债务人物保,债权人随便找。然后,根据保证方式,若乙找一般保证人丙,丙可以要求乙先去强制执行甲的
全部财产
43
民法 考点二十七
债的概述
可放弃
【债的概述E】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债是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做或不做某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
通俗来说,就是某人(债权人)能直接让另一个人(债务人)办某件事,而办某件事这个行为在法学上就叫做给付。比如小刘借了邻居张大爷200块,小
刘是该还钱的、是债务人;张大爷是能让小刘还钱的、有让小刘还钱的权利,就是债权人,小刘还钱这个行为就叫做给付。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二十八
债的移转
常考
【债权转让B;债务承担D】
考查角度1:债权转让(把债权给别人)
①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
丙成为新债权人
③债权债务关系
原债权人 
(乙)
债务人 
( 甲)
新债权人
(丙)
②
通
知
时
对
债
务
人
生
效
自转让合同生效时,发生债权转移,受让人成为新债权人。
通知只产生对债务人生效的效果,影响债务人向谁履行,不影响债权转让本身的效力。
①如果没通知,债务人可以向原债务人履行。履行后债务消灭,新债权人不能再让债务人履行,只能找原债权人返还不当得利。
新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人未向原债权人履行),法院确认有转让事实的,债权转让自起诉状副本送达时
对债务人生效。
②如果通知了,债务人必须向新债权人履行。原债权人不能以转让合同无效/被撤销为由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
1
2
44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二十八
债的移转
常考
【债权转让B;债务承担D】
3
4
5
6
我不犯错
甲欠乙钱,乙把债权转给丙,未通知甲。 
(1)丙未取得债权。【×。债权自合同生效时即转移】
(2)甲向乙还钱后,丙不能要求甲再向自己还钱。【√。甲向乙还钱是有效清偿,丙可向乙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3)若丁以房屋提供抵押,债权转让通知了甲、丁,但尚未办理抵押权的变更登记。丙未取得抵押权。【×。担保跟着转,不因未转移登记受影响】
约定非金钱债权(交货)不能转,善意受让人仍然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恶意的不行。约定金钱债权不能转,受让人都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不管
恶意善意)。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原债权人)负担。
同一债权转给多人的处理规则 
(1)债务人向谁履行? 
①向最先到达债务人的转让通知中载明的受让人履行。 
②其他受让人不能请求债务人履行,但可以向原债权人主张违约责任。 
(2)债务人明知这个人不是最先到达通知中载明的受让人还向他履行怎么办? 
①最先到达债务人的转让通知中载明的受让人可以请求债务人继续履行或者请求原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②最先到达债务人的转让通知中载明的受让人无权要求已经接受履行的受让人返还财产,除非该受让人明知有先受让人。
债务人对新债权人的权利:
(1)可主张抗辩: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可向新债权人主张。
如果新债权人在受让债权的时候找债务人核实过,债务人确认债权真实存在,债务人就要对新债权人履行,不能再以债权不存在为由
拒绝向新债权人履行。除非新债权人知/应知债权不存在。
(2)可主张抵销:接到通知时,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债权且该债权先于转让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例.甲欠乙20万元,2022年1月10日到期。2020年
12月1日,乙欠甲20万元,于2021年12月1日到期。2021年10月18日乙与丙达成协议,将其债权转让给丙,转让通知于2021年10月20日到达甲。由于
甲对乙的债权(2021年12月1日到期)先于乙对甲的债权(2022年1月10日到期)到期,甲可以对丙主张抵销。
(3)时效中断: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4)从权利(担保)转移:不因未转移登记或交付而受影响,但通知担保人才对担保人生效。如果约定了不能转,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新
债权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45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二十八
债的移转
常考
【债权转让B;债务承担D】
1
2
3
1
2
我不犯错
免责的债务承担(把债务给别人)
1.债务转移,需经债权人同意,沉默的,视为不同意。债权人乙不同
意,在甲丙之间依然有效,只是对乙不生效。
2.乙应向丙主张债权,不可向甲主张。
并存的债务承担(你加入我,我们一起承担债务)
并存的债务承担无需债权人同意,通知即可且允许第三人单方面加入(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除外),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新债务
人承担债务后:①可以依据和债务人的约定/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进行追偿。除非第三人知道加入债务会损害债务人利益还加入;②债务人对债权
人的抗辩可以向新债务人主张。
债务承担的法律效果
(1)新债务人可援用原债务人的抗辩,但不得援用原债务人的抵销(因为不能随意处分原债务人的债权)。
(2)第三人提供担保时:免责的债务承担,须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否则在相应范围内免责(换个人不一定能还钱,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风险加大);并
存的债务承担,无影响(多一个债务人承担责任,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风险减小)。
(3)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时,诉讼时效中断。
甲经乙公司股东丙介绍购买乙公司矿粉,甲依约预付了100万元货款,乙公司仅交付部分矿粉,经结算欠甲50万元货款。乙公司与丙商议,由乙公司
和丙以欠款人的身份向甲出具欠条。乙和丙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乙公司和丙公司都共同以欠款人的身份出具欠条,乙仍然是债务人,构成并
存的债务承担】
甲欠丙钱,甲与乙约定由乙代替还款,并通知丙。
(1)若丙同意,丙可要求乙还钱,不可要求甲还钱。 【√。乙成为新的债务人向丙还钱】
(2)若丁为此提供担保,甲还应通知丁,否则丁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甲应经丁书面同意,而非通知即可】
①债务转移合同
③新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人 
(乙)
债务人 
( 甲)
第三人即新债务人
(丙)
② 
同
意
原
债
权
债
务
关
系
①+②=③
考查角度2:债务承担
46
民法 考点二十九
债的保全
【债权人代位权A;债权人撤销权B】
必考
我不犯错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考查角度1: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直接让次债务人履行)
1
2
3
未诉未裁+影响乙债权实现
丙(次债务人)
被告
甲(债务人)
无独三(应当追加)
乙对甲享有10万债权,甲因买卖合同对丙享有15万债权,甲、丙还约定因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应当交由A仲裁委员会裁决。现两个债权均已到期未清偿,
甲无其他财产可还债,且一直未要求丙还款。乙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 
(1)丙有权以仲裁协议为由向乙抗辩。【×。仲裁协议只约束甲、丙二人】 
(2)法院可以追加甲为无独立请求第三人。【×。应当追加而非可以】 
(3)乙有权请求丙直接向其给付15万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自身到期债权为限,最多只能主张10万元】
构成要件:
(1)债权人和债务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都到期
(2)甲怠于行使权利(未诉未裁)且影响乙债权的实现(甲的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代位权之诉(行使代位权必须诉讼)
(1)原告:债权人。被告:次债务人。第三人:应当追加债务人为无独三。
(2)管辖:次债务人住所地法院。
(3)行使范围:以债权人到期债权以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到期债权为限(取小的)。
(4)抗辩:次债务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次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如管辖异议)。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
务人无正当理由减免次债务人的债务/延长履行期限的,次债务人不能以此为由抗辩。
(5)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存在管辖协议/仲裁协议,不影响代位权的行使。债务人/次债务人在首次开庭前申请仲裁,法院可以中止代位权诉讼。
诉讼效果
(1)两债权诉讼时效均中断。
(2)债权人胜诉后,次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人承担必要费用(差旅费等)。
47
民法 考点二十九
债的保全
【债权人代位权A;债权人撤销权B】
必考
我不犯错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考查角度2: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可以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
2
3
1
2
乙向甲借款20万元,借款到期后,乙与其债务人约定放弃对债务人财产的抵押权。若这一行为导致乙无法清偿债务,甲可以请求法院撤销乙放弃抵押
权的行为。【√】
A公司欠甲公司和乙公司各数百万元,均已到期,其名下仅有房屋1栋与汽车1辆可供执行。后A公司与甲公司就该房屋与汽车签订抵押合同,但尚未办
理登记。乙公司可主张撤销A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抵押合同。【×。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才能撤销,为自己债务提供担保不属于债权人撤销权的情形】
构成要件:
欠债后债务人实施了不当减少财产的行为,影响债权实现。包括:
①放弃债权;②放弃债权担保;③无偿转让财产;④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
⑤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低于70%卖/高于30%买),买卖、互易、以物抵债、出租/承租财产、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等,且相对人知道/应知影响债权实现;
⑥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且相对人知道/应知影响债权实现。
撤销权之诉(行使撤销权必须诉讼)
(1)原告:债权人。被告:债务人和相对人为共同被告。
(2)管辖:债务人/相对人住所地法院。
(3)行使范围:以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数额为限。
(4)除斥期间:知道/应知之日起1年内,最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
(5)为了方便债权人实现债权,提起撤销权之诉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一并审理其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
(6)撤销权诉讼中,债权人可以申请对相对人的财产进行保全。
诉讼效果
(1)胜诉后,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请求相对人把所获利益还给债务人。
债权人可以依据其与债务人的诉讼、撤销权诉讼产生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
(2)债务人承担必要费用。
乙(债权人)
原告
 丙(相对人)
 被告
撤
销
甲(债务人)
 被告
不当减少财产,影响债权实现
48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三十
清偿与抵销
常考
【清偿抵充D;抵销D】
1
1
2
2
3
甲向乙借钱,第一次借20万元,2017年4月1日到期,有担保;第二次借20万元,2017年5月1日到期,无担保。2017年5月6日,甲向乙转款20万元,未
备注偿还的是哪一笔。乙收到后认为归还的是第二笔借款,甲认为是第一笔,甲乙就此产生争执。 
(1)甲乙可事后协商偿还的是哪一笔借款。【√】 
(2)若甲乙未达成协议,应当认为偿还的是第一笔借款。【×。当事人未约定且债务人未指定,所有债务又均到期的,优先偿还缺乏担保的第二笔借款】
甲欠乙4万,2022年3月1日到期;乙欠甲10万,2022年4月1日到期。2025年3月8日,乙向甲提出抵销,甲有权拒绝。【√。乙对甲的债权已经经过诉
讼时效,甲可以提出时效抗辩】
考查角度1:清偿(全面适当地履行债务,使债务消灭)
考查角度2:抵销
(1)构成要件:对同一债权人负数债 + 种类相同 + 不足以清偿全部;
(2)先还哪一笔:约定→债务人清偿时指定→未指定的:已经到期的>缺乏担保或担保最少的>负担较重的(利息高)>先到期的>债务比例;
(3)先还一笔债务的哪一部分:约定>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本金。
抵销:双方互负债务时,一方在其债权到期后,可以主张抵销,债务相抵而消灭。比如,甲欠乙100,2021年1月5日到期;乙欠甲200,同年2月5日到
期。2021年1月30日,乙对甲的债权到期,乙可以向甲主张抵销。抵销后乙只用还甲100。 
不得抵销的债务:侵害人身权益/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侵害财产权益的侵权人不得主张抵销(受害人可以主张)。比如,甲欠乙2万,乙故意把甲价值1
万的电脑砸坏,甲请求乙赔偿1万时,乙不得主张抵销;乙请求甲偿还2万时,甲可以主张抵销1万。
诉讼时效届满的债权主张抵销时,对方可以提出抗辩;对方也可以放弃时效利益,主张抵销。
抵销权的行使:通知(口头、书面均可),无需对方同意;诉讼中提出抗辩或提起反诉。
法律效果: 
(1)抵销自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双方互负的主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债务在同等数额内消灭。
(2)抵销顺序:行使抵销权一方的债权不足以抵销全部债务的,适用清偿抵充规则(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主债务)。
清偿抵充规则(如果钱不够还债,先还哪几笔债以及先还同一笔的哪部分)
我不犯错
49
民法 考点三十一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B;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A;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A;不当得利的法律效果C】
必考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考查角度1:无因管理
我不犯错
1
2
3
4
甲(6周岁)系小童星,演出收入颇丰。其父母为保值,以甲的名义用其收入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后A城房价下跌,损失惨重。甲父母的行为构成无因
管理。【×。妥善维护被监护人财产是监护人法定职责】
甲谎称自己是乙向丙借款,让丙将钱款打入其指定的账户,丙认为是借给乙且自己知道乙的银行卡号的情况下,为省事丙直接将钱款打入乙的账户。
乙正好缺钱,收到丙的钱后对甲、丙表示感谢。甲构成无因管理。【×。甲没有为乙利益的意思】
甲委托乙看管房屋,乙见甲家空调老旧,遂请求丙将甲的空调拆掉,并用旧空调抵偿拆除费用。乙构成无因管理。【×。拆空调违反甲的意思】
甲卖房给乙,过户时需要乙付50000元的房屋税,乙却迟迟未付。甲就先直接帮乙付了50000元,乙一直未还甲。后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归还
50000元,并支付5000元律师费。甲可以要求乙偿还5万5千元。【×。五万元是必要费用可以要求偿还,但律师费不是管理事务必然支出的】
无因
管理
构成要件
法律效果
无法定/约定义务
可兼顾自己利益
不要求有行为能力
误以为他人事务是自己事务/纯粹为自己不构成无因管理
不要求管理目的达成
为他人利益
管理了他人事务
不违反受益人明示/推知意思(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除外)
管理人可以向受益人主张必要费用,不能要报酬
管理人受损的,可以向受益人主张适当补偿
50
民法 考点三十一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B;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A;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A;不当得利的法律效果C】
必考
我不犯错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考查角度2:不当得利
下列那些法律关系构成不当得利?
(1)甲发现自己的车被偷。后查明系乙盗窃该车并卖给了丙。甲可请求乙返还卖车所得。【√。乙盗窃甲的汽车并出卖获利没有法律根据,
导致甲受损,乙构成不当得利,甲有权请求返还】
(2)甲得知双胞胎弟弟乙获得劳动模范称号,就伪造乙的身份证领取了证书和奖金。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甲通过伪造乙身份证的
方式,侵占乙应当获得的证书和奖金,使乙利益受损,成立不当得利】
(3)某大学摆设饮料自动贩卖机,甲投入两枚硬币购买了一罐咖啡,咖啡出来后,两枚硬币因机器故障跳出,乙见四处无人,将两枚硬币放
入口袋。乙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两枚硬币因机器故障跳出,乙将其归为己有,损害了贩卖方的利益,构成不当得利】
甲公司致电乙,表示近期要给老客户乙赠送礼品,约定放在乙家门口由乙的家人签收。乙的邻居丙网购了一台电脑,送货商丁送货的时候看错门牌
号放在了乙的家门口,乙家人以为是甲公司赠送的礼物,遂收回家中,还没有查看包裹,乙家便发生大火,电脑被焚毁。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乙是善意得利人,仅返还现存利益,电脑被烧毁,不用返还】
1
2
不当
得利
不当得利
排除情形
法律效果
返还:(1)原物;(2)原物产生的其他利益比如孳息
善意
恶意
无偿转让给第三人
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仅返还现存利益,不用赔偿
返还现存利益+不足部分应当赔偿
返还不了/不能完全返还
一方取得利益+一方受到损失+一方获益与另一方受损有因果关系+无法律根据
道德义务的给付、清偿未到期债务、明知无给付义务而清偿、非法债务(赌债)、强迫得利、已过诉讼时效债务的
自愿清偿
51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三十二
合同的成立
常考
【要约和承诺C;缔约过失责任C】
合同成立需要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承诺。
1
2
3
1
2
3
我不犯错
要约(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向受要约人作出;受要约人可以特定,也可以不特定,如自动售货机就是针对不特定的人。
(2) 内容具体确定(姓名、标的、数量);——受要约人只需要点头就能成立合同,因此要约必须包含合同的必备条款。
(3) 有订立合同的目的并表明一经承诺即受拘束的意思。——如果正在考虑,就没有受拘束的意思。
【区分】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没有法律约束力。
(1) 常见形式: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寄送的价目表、商业广告和宣传等。
(2)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原则上是要约邀请,但如果对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合同的订立以及房
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则构成要约。该说明即使未写入合同内,也是合同内容,要承担违约责任。
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点头yes)
(1) 承诺生效时(到达要约人),合同成立。
(2) 如果承诺对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构成新要约。
 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属于要约,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合同自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时
成立,而非自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时成立。
缔约过失责任
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过错违反基于诚信原则产生的保密等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要赔偿。如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泄露对方商业秘密等。
(1) 合同不成立、成立但未生效、无效、被撤销、未被追认等才发生缔约过失责任,有效发生违约责任。
(2) 赔偿:为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及利息+丧失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所遭受的损失。
甲在某大学摆设饮料自动贩卖机,乙投入两枚硬币购买了一罐咖啡。
(1) 甲摆设自动贩卖机的行为属于要约。【√】
(2) 乙投币购买咖啡的行为属于承诺。【√。乙投币是同意甲的要约的意思表示】
甲和乙吃饭时闲聊,甲说想把燃油车以8万元卖掉换新能源汽车,丙听到此话便表示愿以8万元购买甲的车,甲表示考虑一下。
(1) 甲说要卖车属于要约。【×。甲在闲聊,没有受约束的意思】 
(2) 丙表示愿意购买属于要约。【√】
某衣服店误将930元的衣服标价为390元,并拍照在朋友圈宣传。顾客甲看到朋友圈后,打电话提出购买该衣服,店员同意,后发现贴错标签。甲与
衣服店的买卖合同未成立。【×。甲提出购买衣服为要约,员工表示同意为承诺,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
52
1
3
2
4
民法 考点三十三
合同相对性
【合同相对性B】
如果当事人约定向第三人履行(甲乙约定向丙履行),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债务人(甲)未履行,债务人向债权人(乙)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履行(甲乙约定丙能直接找甲:真正利益第三人合同),则:
(1) 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只是取得请求权】:
①债务人不履行:第三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然,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②如果第三人拒绝受领,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因拒绝受领造成的损失,债权人承担。因为第三人不承担义务。
(2) 第三人只是取得请求权,撤销权、解除权等决定合同命运的权利第三人不享有,依然归债权人。合同被撤销、解除后,债务人可以请求债
权人返还财产,不能请求第三人返还,因为第三人只取得权利,不承担义务。
如果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履行(甲乙约定由丙履行),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第三人未履行,债务人(甲)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签完合同后该履行了,甲不履行,丙站出来说我替甲履行。【第三人代为履行】债权人原则上有权拒绝。但是,第三人对履行债务有合法
利益(如担保人;担保财产的受让人、合法占有人;近亲属等),债权人无权拒绝。
(1) 第三人代为履行后取得债权,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
(2) 如果第三人履行不当,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除非债务人对第三人代为履行不知情。
必考
甲乙公司签订物流合同,甲公司支付运费,乙公司自行安排组织运输及费用。后乙公司与丙签订货运合同,丙履行完合同,乙公司未支
付运费,丙便扣下了快递,甲公司为取回快递无奈之下给丙付了钱。
(1) 甲公司有权代为履行债务。【√。甲公司是合法利益第三人】
(2) 甲公司有权找乙公司要钱。【√。第三人代为履行后,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
(3) 丙有权找甲公司要钱。【×。丙和乙公司是合同相对人】
甲为女友乙定制了一个蛋糕,约定在乙生日当天将蛋糕送给乙,结果蛋糕店配送时摔坏了蛋糕。
(1) 乙可以请求蛋糕店换蛋糕。【×。乙不是合同当事人】
(2) 甲可以请求蛋糕店减价。【√。向第三人履行,债务人履行有问题,依然是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1
2
我不犯错
看谁和谁签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双方有约束力,一方只能请求对方履行。如甲乙签合同,乙只能请求甲履行,不能请求丙履行。
只涉及双方难度不大,问题在于如果涉及三个人,合同怎么履行?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53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三十四
合同的内容与履行
常考
【格式条款C;双务合同中的履行抗辩权C】
考查角度1: 格式条款
我不犯错
甲在乙健身房办了一张健身年卡,服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格式条款规定:“年卡服务期限不因任何事由而顺延。”该格式条款
有效。【×。该格式条款会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因此无效】
格式
条款
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解释
格式条款提供方
的提示说明义务
直接无效的格式条款
(合理提示也无效)
不能仅以是依据合同示范文本制作/双方已经明确约定不属于格式
条款/未实际重复使用为由主张该条款不是格式条款。
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
利害关系的异常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
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如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
通过互联网订立的电子合同,仅设置勾选、
弹窗不算履行义务
 区分合不合理看有没
有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
违反后果: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免除人身损害赔偿和故意/重大过失财产损害赔偿
非格式条款>常理解释>不利于提供方解释
54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三十四
合同的内容与履行
常考
【格式条款C;双务合同中的履行抗辩权C】
考查角度2: 双务合同抗辩权
我不犯错
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2023年9月9日交货,乙在收货后10天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甲可依法行
使先履行抗辩权。【×。甲是先履行一方,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甲乙公司签订服装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付清首期款项后乙公司发货,甲公司收货后付清余款。甲公司在付首期款前从丙公司处听闻乙公司生产经
营严重恶化,将要破产,随即通知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拒绝。甲公司因此未按时付款,甲公司不构成违约。【×。甲公司没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
司经营严重恶化,擅自中止履行构成违约】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屋内电器为甲所有,乙自行购买屋内家具。租期届满后,乙提议将屋内沙发以2000元的价格出卖给甲,甲同意,但仅支付了
1000元,若甲不支付剩余的1000元,乙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交付租赁房屋和电器。【×。乙享有的1000元价款支付请求权与甲享有的房屋
返还请求权并非基于同一个双务合同】
基于同一
双务合同
互负义务
被告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未提起反诉,判被告在原告履行同时履
行,原告要自己履行了才能强制执行被告;提起反诉的,判两人同
时履行,原被告都必须自己先履行才能强制执行对方
如卖方给物,买
方给钱。卖方交
付说明书这种不
算,除非影响合
同目的实现
1.双方履行期均已届满
2.请求履行方未履行/履行不当
无证据就中止履
行,构成违约
1.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履行不能或
可能性(经营恶化/丧失商誉/转移
财产等)
2.中止履行+及时通知对方
先履行方
应当恢复
履行,否
则违约
可以解除
合同,要
求对方承
担违约责
任
有无
履行
顺序?
哪一方
提出?
对方是否提
供担保或恢
复履行能力?
1.同时履
行抗辩权
后履行方 
先履行方
2.先 (顺序) 履行抗
辩权先履行一方不
履行/履行不当
3.不安抗辩权
后履行方主张先履行
抗辩权,应当驳回原
告诉讼请求,但是原
告履行后可再起诉
1
2
3
55
民法 考点三十五
违约责任
【是否承担违约责任B;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B】
必考
1
2
3
4
5
我不犯错
甲在某健身房有一张健身年卡,服务期限1年,从年初到年末。中途因健身房装修中断服务,健身房通知甲服务期限顺延1个月。甲可以就健身房因装修
顺延服务期限一个月的行为主张违约责任。【√。健身房因自身原因中断服务,构成违约,且无免责事由】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自行车,用于某自行车比赛,乙公司在运输过程中遭遇山体塌方,乙公司启用备用路线运输,但运抵时自行车比赛已经结
束。乙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山体塌方属于不可抗力,可以免除乙公司违约责任的承担】
甲网购了壁柜,商家明确承诺“免费安装”。师傅乙安装时因过失打碎一个60元的瓷碗。经查,商家是委托第三方进行安装。甲有权请求商家赔偿60
元。【√。因第三人违约,依然是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甲与乙约定,甲将房屋租给乙,期间乙教甲的儿子小提琴,后乙无故消失一个月,甲不得不另请丙教学,为此花费2000元,乙回来后甲可以请求乙支
付2000元。【√。债务不适宜强制履行,甲可以请求乙支付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司机甲驾驶公交车的过程中,操作不当,致使公交车撞上路边的护栏,乘客乙因受伤错失订立一份能获利100万元合同的机会。公交公司应对100万元
损失进行赔偿。【×。100万元损失属于公交公司在订立客运合同时无法预见的损失】
违约
责任
是否承担
违约责任
继续履行
补救措施
金钱债务√
非金钱债务,原则上√。除非: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如物灭失了)/债务不适合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合理期限未请求
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价
采取补救措施后,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填平)
前提:合同成立并生效
有违约行为 
 “只要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做”,都构成违约,原则不考虑过错
没有不可抗力事由,不可抗力免责(意外事件不免责,如被偷被抢)
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因第三人违约,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
损害
赔偿
赔多少
+
限制性规则
(限制赔偿范围)
实际损失:因违约导致现有利益的减少
①按守约方能获得的生产利润、经营利润、转售利润算,但要扣除为订立、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等合理成本
①可预见性规则:赔偿范围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对第
三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如果符合可预见性规则,违约方也要负责赔偿
②违约方根本违约,守约方解除合同+实施了替代交易,可得利益=替代交易价格 — 合同价格
②减损规则:一方违约,另一方有避免损失扩大义务,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请求赔偿
③违约方根本违约,守约方解除合同+未实施替代交易,可得利益=合同履行地市场价格 — 合同价格
可得利益损失:
合同履行后可获
得的利益,计算
方式
不适合强制履行的,债权人可以找第三人来替代履行,替代履行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预约不能请求继续履行,不能强制订立本约,但可请求其他违约责任【预约:约定将来再订立合同】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56
民法 考点三十五
违约责任
【是否承担违约责任B;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B】
必考
1
2
3
我不犯错
甲与乙签订服装买卖合同,约定乙向甲订购1万件T恤。乙向甲支付5万元定金,甲分批交付T恤,乙支付相应的货款。如有任何一方违约,需支付6万
元违约金。乙支付5万元定金后甲如期交付T恤,但乙无故拒绝支付货款。
(1)若合同总价款为20万元,甲可以没收5万元定金。【×。5万已经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4万元),超过的1万元不产生定金效力,甲只能没收4
万元】
(2)甲可以没收定金,并要求乙支付违约金。【×。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并用】
(3)若甲实际损失为9万元,甲可以没收定金,并要求乙赔偿4万元损失。【√。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对方可以要求赔偿】
甲找乙买一个古董,同时甲表明要转卖给丙,否则得承担违约责任。后乙迟迟未交货。因乙的违约行为,导致甲对丙承担违约责任,该损失乙要
赔。【√。可预见】
甲以总价100万元找乙买设备,后乙迟迟未交货。甲依法解除合同后找丙以110万元购买同型号设备。该10万元损失乙要赔。【√。替代交易差额】
违约
责任
违约金
定金
并用
需要明确约定,不以有损失为前提
实践合同,交付才成立,数额以实际交付为准
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认定:明确写“定金”2字/没有写但明确约定适用定金罚则
给付方不履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方不履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罚则
一方根本违约,对方守约/轻微违约,能对根本违约方适用,但双方都根本违约/不
可抗力不能适用
约定不能调整:约定无效,依然可以请求调整
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并用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不能并用
定金和损害赔偿金可以并用: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可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但不得超过总损失
违约金约定低于损失
违约金的
调整
违约金高于
损失30%
可以请求增加,但不能超过损失
如何要求调整
法院不能依职权
调整,只能释明
向法院/仲裁机构申请/反诉/抗辩
一方要求支付违约金,另一方认为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确定不生效/不构成违约/守约方不存
在损失(不用支付违约金),法院要释明若违约成立,是否请求调整
可以请求调低
恶意违约方原则不能请求减少
违约方应当对违约金过高承担举证责任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一方履行部分合同,对方接受并主张按未履行部分所占
比例适用定金罚则的,法院应予支持,但若未履行部分
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按合同整体适用。 
57
民法 考点三十六
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事由与情形B;合同解除权的行使C;合同解除的后果C;情势变更C】
必考
甲把房屋卖给乙,乙一次性支付购房款,但甲一直未给乙办理过户登记。后乙主张解除合同。 
(1)乙可以请求返还购房款。【√】 
(2)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公司约定按固定单价支付工程款,不可变更。受全球疫情突发影响,施工期间原材料市价暴涨200%,若不调整工程款,乙公司将面临巨额亏
损,但甲公司拒绝。乙公司可申请法院调整。【√。疫情导致原材料市价暴涨在合同订立时不可预见,不属于商业风险,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属
于情势变更】
A公司向甲出租一间商铺,租期6年,甲用于经营茶楼。第三年,甲的茶楼经营不善,欲解除合同,将商铺的钥匙还给了A公司,同时清空、搬离房
屋,但A公司不同意解除。甲有权请求法院解除。【√。租赁合同不适于强制履行,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自行车,用于某市自行车比赛,乙公司在运输过程中遭遇山体塌方,紧急启动备用路线运输,但运抵时自行车比赛已经结
束。甲公司无权主张解除合同。【×。山体塌方属于不可抗力,甲公司购买自行车用于特定比赛,乙公司因山体塌方未按时运达,致使合同目的无法
实现】
1
2
3
4
我不犯错
1.双方任意解除:委托; 不定期租赁等
2.特定方任意解除: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承揽工作完成前);定期物业合同的业主
3.情势变更:
(1)构成要件:①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②履行中发生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
③不归责于当事人;④继续履行显失公平。
(2)协商前置,协商不成再请求变更/解除。请求变更,法院不能解除;双方对变更还是
解除意见不一致,法院视情况决定变更还是解除。 
(3)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不适用情势变更,否则该约定无效。
4.违约方解除(违约责任不受影响):
合同陷入僵局:不能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不能履行/履行费用过高/合理
期限未请求履行),守约方又不解除合同。
①撤诉后又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②撤诉后再次起诉主张解除合同的,若法院确认解除,合同自再次起诉的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③起诉后撤诉,没有再次通知或起诉,合同未解除。
1.事后协议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只是未对合
同解除后违约责任等问题作出处理,不影响合
同已经解除)
2.事前约定解除: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情形,但
如果违约程度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不能解除
3.特殊法定解除
4.一般法定解除△(核心是违约行为致使合同
目的不能实现)
双方解除: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守约方解除:①预期违约(明示/行为表明不履
行主要义务)
②延迟履行主要债务,催告后合理期限仍未履
行或延迟履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③其他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没履行的,不用再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请
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
偿损失。(但像租赁这种继续性合同,已经履行
的部分不能恢复原状,按照原合同结算)
2.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
担。(不可抗力免责)
3.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
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适用前提
违约方解除权和情势变更的解除权只能通过起诉或仲裁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58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三十七
买卖合同
常考
【风险负担B;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B;分期付款买卖合同C;试用买卖C;商品房买卖合同C】
考查角度1: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谁承担?
2月1日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月4日甲将房屋交付给乙,但还未来得及办理过户登记,此时房屋因地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承担。【√。房屋交
付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乙将自己的设备出借给甲,后甲提出买下该设备,乙表示同意,但约定在甲支付货款前保留设备的所有权,不料在甲支付货款前,甲的仓库失火,设
备灭失的风险由乙承担。【×。以简易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风险由甲承担。风险转移和所有权转移无关】
甲与乙约定,甲将一绝版高配相机卖给乙,但乙付款后,甲却交付另一低配相机给乙。乙当即要求解除合同,结果当晚乙家中失火,相机灭失。相机
灭失的风险由甲承担。【√。甲根本违约,乙解除合同后,相机灭失的风险由甲承担】
甲乙约定卖方甲将所卖货物运送至买方乙指定的仓库,甲如约交货,乙验收收货,但甲未交付原产地证明文件,交货当晚山洪暴发,货物全部毁损,
甲未交付文件,构成违约。但货物毁损由乙承担。【√。违反从给付义务不影响风险转移,违约和风险负担分开看】
风险
负担
我不犯错
1
2
3
4
风险
原则:有约从约,无约交付后
风险转移(联系交付的知识
点,4种交付方式都可以)
例外一:合同成立时转移——在途货物买卖
例外二:违约相关
交付前:出卖人承担;交付后:买受人承担
风险转移与所有权转移没有关系,如所有权保留、不动产买卖(可能所有权还没有转移,但是交付了风险就转移)
需要
运输
有约定地点
①买受人受领延迟:自买受人违约时风险转移
②出卖人根本违约+买受人拒绝接受/解除
合同:风险不转移,仍由出卖人承担。
违反从给付义务不影响风险
转移:未交付有关单证、资
料等不影响风险转移
风险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两者分开看,风
险看交付,违约责任看是否有违约行为,只要构成
违约,就可以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没有约定地点/约定不明
网购合同
到达指定地点交付给承运人时转移
货交第一承运人后转移
出卖人把运输途中的标的物卖给买受人,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起,风险就转移给买受人。
但成立时出卖人知/应知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风险不转移,仍由出卖人承担
收货人签收后风险转移,不是驿站代收
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地震、泥石流、被偷被抢等)
标的物须特定,种类物不发生风险转移
 买卖合同孳息归属也看交付
59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风险负担B;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B;分期付款买卖合同C;试用买卖C;商品房买卖合同C】
所有
权保
留买
卖和 
分期
付款
买卖
民法 考点三十七
考查角度2: 所有权保留买卖和分期付款买卖
买卖合同
常考
甲以6000元的价格向乙出售一台电脑,双方约定五个月内付清货款,每月支付1200元,在全部价款付清前电脑所有权不转移。合同生效后,甲将电
脑交给乙使用。
(1)在乙无力支付最后一个月的价款时,甲可行使取回权 。【×。乙已经支付超过75%的价款,甲不能取回】
(2)如乙未支付到期货款达1800元,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甲可要求其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 。【√。未支付到期价款已达到全部价款的1/5,
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甲可以请求乙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
(3)如乙未支付到期货款达1800元,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甲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支付一定的电脑使用费。【√。未支付到期价款已
达到全部价款的1/5,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甲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乙支付使用费】
甲将自己的摩托车卖给乙,约定乙分5期支付价款,全部价款付清前甲保留摩托车的所有权,并办理了保留所有权的登记。甲将摩托车交付给乙后,
乙立刻擅自出卖,则甲可以行使取回权。【√。乙出卖摩托车的行为是不当处分,甲可以取回。且没有善意取得的可能】
甲与乙签订电视机买卖合同,价格5000元,并约定全部价款支付完成前甲保留所有权(未登记)。合同签订后,乙仅支付4000元,剩余1000元到
期未支付。乙占有电视机后出质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丙已经取得质权。【√。保留所有权的约定没有登记,丙善意取得质权】
1
2
3
仅适用动产,不适用不动产
不能取回
至少分3次(只分2次的不是分期付款,不适用下面的规则)
未支付到期价款达全部价款1/5,催告后合理期限仍未支付,可择一
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
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如损坏)
无权处分、第三人可善意取得(保留的所有权登记的,不能善意取得)
(买受人付清钱
之前,出卖人有
所有权,即使已
经交付)
所有权保留和分期付款常结合考察,题目问啥答啥,问能否取回就看是否已支付75%以上,问能否请求
一次性付清剩余所有价款或解除合同+支付使用费,就看没付的到期价款是否达到总价款的1/5
我不犯错
60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三十七
买卖合同
常考
考查角度3: 试用买卖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从某商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约定了 30 天的试用期。 
(1)若甲在试用期间将笔记本出租或者支付部分价款,视为同意购买。【√】
(2)若甲直到试用期满后第二天才想起来归还电脑,商场有权拒绝受领。【√。试用期届满买受人沉默视为同意购买】
(3)若电脑在试用期间遭意外火灾毁损,则甲应当支付价款。【×。试用期间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4)若甲在试用期间将笔记本电脑出租给乙,电脑在乙使用期间遭意外火灾毁损,则甲应当支付价款。【√。甲在试用期间出租电脑视为同意购买,风
险转移,由甲承担。租赁合同中的风险由出租人承担】
甲房地产公司隐瞒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事实与不知情的乙签订房屋预售合同。约定:“A房屋预售合同自双方办理预售登记时生效。双方一直未办理
预售登记。后甲公司向乙交付了A房屋,但乙一直未按约支付购房款。后甲公司起诉要求乙支付房款。
(1)若甲公司起诉前仍未获得预售许可,乙可主张房屋预售合同无效。【√】
(2)若甲公司起诉前已经获得预售许可证,乙可以未办理预售登记为由主张预售合同未生效。【×。甲公司已交付房屋,且乙接受,合同生效】
试用
买卖
合同
和商
品房
买卖
合同
我不犯错
1
2
合同成立未生效,由买受人决定是否购买,买受人同意购买时生效
视为同意购买
没有预售许可证明,合同无效(起诉前取得,有效)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使用
出卖人迟延交房/买受人迟延交钱,催告后3个月还不交
预售合同未登记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可约定备案才生效,但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交房或交钱)且对方接受的除外
试用期内支付部分价款/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期限届满沉默
【风险负担B;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B;分期付款买卖合同C;试用买卖C;商品房买卖合同C】
61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三十八
租赁合同
常考
【租赁合同成立与效力E;出租人与承租人义务C;转租C;买卖不破租赁(含抵押)A;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权C;一房数租C】
居民甲经主管部门批准修建了一排临时门面房,核准使用期限为2年,甲将其中一间租给乙开餐馆,租期2年。期满后未办理延长使用期限手续,甲又将
该房出租给了丙,并签订了1年的租赁合同。 
(1)甲与丙的租赁合同无效。【√。房屋核准使用期限届满后甲未办理延长手续,合同无效】
(2)甲无权向丙收取年租金。【√。租赁合同无效,甲无权收取租金,但可参照租金收取占有使用费】
居民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乙经甲同意转租给丙。丙擅自更改房屋承重结构,导致房屋受损。
(1)甲可以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2)甲可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甲丙之间无合同关系,甲只能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
甲将自己的房屋于 2023年6月租给乙并签订A合同,又于 2023年9月租给丙签订B合同,其中乙办理了登记备案,丙率先住了进去。 
(1)B合同有效。【√】
(2)A合同先签订所以效力优先。【×。丙率先占有房屋,优先于先签订合同的乙】
甲将自有房屋出租给乙,租期一年,半年后甲又将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丙可以请求乙搬离房屋。【×。先租后卖,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甲将其A房屋出租给乙,约定租期2年。若房屋被甲抵押给丙担保丙对甲的债权,到期甲未清偿债务(仍在租期内),房屋被拍卖,在同等条件下乙有优
先购买权。【√】
1
2
3
4
5
我不犯错
出租人可能:
1.出卖等
(1)承租人占有期间租赁物发生所有权变动(赠与、继承、实现抵押权等),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新的所有权人自动成为租赁合同的出租
人,不能主张变更租金,不能要求承租人搬离。——买卖不破租赁
【关联考点:先抵后租】①先抵后租+抵押未登记:占有动产的承租人善意,买卖不破租赁,继续承租;承租人恶意,买卖破租赁。
②先抵后租+已登记:买卖破租赁,可以解除租赁。
(2)房屋承租人同等条件有权优先购买。未通知承租人卖房,承租人有权向出租人主张赔偿责任。但出租人和第三人的买卖合同效力不受影
响。
2.租期届满继续租:房屋承租人同等条件有权优先承租。
3.一房数租:合同都有效。履行顺序:已经合法占有>已经登记备案(都登记备案,看谁先)>合同成立在先(没占有没备案)。其他人
有权请求解除合同+违约责任。
1.未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2.无效:(1)违法建筑物的租赁合同
无效,但一审辩论终结前取得许可
或经批准的有效;(2)租期不得超
过20年,超期部分无效;(3)租期
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
分无效;(4)合同无效的,参照租
金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不得收取
租金)。
1.出租人有维修义务:出租
人没修,承租人可以自行
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承
租人过错,承租人自己修。
2.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
出租人承担。
承租人可能转租: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
(1)合法转租:出租人同意或出租人知或应知承租人转租但6个月内未异议。①出租人无权找次承租人主张合同权利,比如要租金;②不
过承租人不支付到期租金,次承租人可以代为清偿;③次承租人造成租赁物损失:出租人只能向承租人主张违约,不过也可以向次承租
人主张侵权。④转租期限超过剩余租期的,超过部分对承租人和次承租人有效,但对出租人没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另有约定。
(2)非法转租:出租人未同意转租。①转租合同有效;②出租人可解除与承租人的合同,向次承租人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③租期内转租
不构成不当得利;解除合同后转租,构成不当得利。
62
甲与乙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淀粉加工设备一台。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按照甲的选择和要求向设备生产商丙公司支付了价
款。如租赁期间因设备自身原因停机,造成甲损失。 
(1)乙公司应当减少租金。【×。乙公司未干预租赁物的选择,对瑕疵不承担责任,无需减少租金】
(2)甲向丙公司请求承担责任时,乙公司有协助义务。【√】
乙公司根据甲公司的选择购买一台大型医疗设备并出租给甲公司使用,租期2年,每月租金5万元。
(1)如租期内医疗设备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乙公司应承担维修义务。【×。由承租人甲公司承担】
(2)租期内医疗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乙公司承担。【×。风险由承租人承担】
(3)租期届满后医疗设备归甲公司所有。【×。租期届满后归出租人乙公司所有】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三十九
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D】
1
2
如何理解融资租赁:手里没多少
钱,但是想用这个东西,那就找人
花钱买了我租来用/手里有这个东
西,想继续使用又需要更多流动资
金,那就卖给别人换大钱,再用一
部分小钱租回来用。
(买来就有问题)
维修义务(用的过程中坏了)
租期届满租赁物归谁?
如果出租人干预了(由于出租人的原因才选了这个东西),则出租人承担
可以
虚构租赁物、租赁物低值高买:融资租赁合同属于通谋虚伪表示无效,隐藏的借款合同效力另行判断
可以
承租人承担风险
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
无约,归出租人
我不犯错
融资
租赁
合同
 融资租赁的本质是
向出租人借钱,出租人只是
帮承租人买,而且标的物是
承租人自己选的,因此租赁
物相关的风险由承租人/出卖
人承担。出租人不承担,并
能请求支付租金。
63
70岁的甲男与 25 岁的乙女约定婚后将其名下一栋别墅赠与乙女,同时约定将房屋赠与后乙女应当好好照顾甲男,婚后甲按约定将房屋赠与乙并办理过户
登记,乙受赠后,性情大变并对甲愈发冷淡,将甲赶出家门。甲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乙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甲可以撤销赠与)
老张承诺赠与儿媳小李腹中胎儿2万元。孩子出生后老张后悔,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涉及道德义务的赠与不能任意撤销】
甲年收入50万元,与乙慈善机构签订《赠与合同》,约定:“2015年-2025年,甲每年向乙慈善机构捐赠30万元。”甲2021年履行捐款义务后即遭裁员,
失去经济来源,直到2022年底也未找到工作,也无存款,无力继续履行赠与义务。 
(1)甲有权撤销2015-2021年的赠与。【×。2015-2021年的赠与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甲不能撤销】 
(2)甲有权任意撤销2022-2025年的赠与。【×。此赠与合同具有公益性质,不能任意撤销】 
(3)甲有权拒绝履行2022年的赠与义务。【√。甲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生活,有权行使穷困抗辩权】 
(4)若2022年底甲中了彩票500万元,乙慈善机构有权请求甲继续履行赠与义务。【√。穷困抗辩权是暂时的抗辩,甲经济状况好转恢复,应当继续履行】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1
2
3
 出尔反尔,恩将仇报
 题目问能不能撤销的时候,看主体,如果是赠与人,就看是否符合任意撤销/法
定撤销的条件;如果是赠与人的债权人,就看符不符合债权人撤销权的条件。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四十
赠与合同
常考
【赠与合同的撤销A】
我不犯错
法定撤销
(给没给都能撤)
没给的不用给了,已经给了的不能要回来
不能任意撤
没给的不用给了,已经给了的也可以要回来
合同成立后经济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家庭生活生
产经营,没给的不用给了,给了的不能要回来
赠与
合同
赠与人撤销权
赠与人穷困抗辩权
64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四十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常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B】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个较大的花园公寓项目,作为发包人,甲公司将该项目发包给了乙企业,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企业一直未取得建筑
施工企业资质。现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封顶完工。 
(1)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乙企业没有相关资质,合同无效】
(2)若该项目工程经验收合格,则乙企业可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承包人甲公司与发包人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乙公司欠甲公司工程款680万元,双方协商以承建工程中的13套房屋作价抵偿欠付的工程
款。后因乙公司欠丙公司借款未还,丙公司申请查封包括案涉13套房屋在内的房产。甲公司可对该13套房屋主张排除强制执行。【√】
A房地产公司与信托公司订立50万元贷款合同,A 公司以一套商品房提供抵押,并办理登记。后吴某为结婚购置上述房产,与 A 公司签订买卖合
同,3个月后付清房款并收房,但未办理过户登记。贷款到期后 A 公司无力清偿,信托公司主张行使抵押权。吴某权利优先于信托公司的抵押权。
【√。吴某满足查封前签了有效合同+已付款+用于满足家庭居住生活需要条件】
建设
工程
施工
合同
我不犯错
1
2
3
无资质/借用资质(挂靠);未招标或中标无效;未取得规划许可证(起诉前取得有效);转包
未经发包人同意而分包;再分包;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工程主体结构
另外订立的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以备案合同为准
发包人可以请求承担修复费
工程验收合格/修复后验收合格
工程合格,发包人一直不给钱,承包人可以请求就建设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
先受偿(不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
可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借用资质的,出借方和借用方承担连带责任
顺序:1.承包人与发包人在查封前签订以房抵工程款协议+抵债金额与房屋价值相
当,优先于抵押权、普通债权 
; 
2.商品房消费者的房屋交付请求权(查封前签订合同+一审辩论终结前交全款+
购房为了生活居住 
)优先于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抵押权、普通债权。
合同无效
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优先受
偿权(实际施工人没有)
工程质量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基本概念
甲公司需建设一楼盘,欲找一
公司承建,公开招标后,乙公
司竞标成功→甲公司是发包
人,乙公司是承包人,甲乙公
司之间签订的是发包合同。 
如果乙公司将承包来的工程全
部交给丙公司建设→乙丙公司
签订的是转包合同。 
如果乙公司只是部分工程交给
丙公司→乙丙公司之间是分包
合同。 
实际施工人:主要指借用资
质、转包、违法分包中实际完
成工程建设的主体。 
65
民法 考点四十二
民间借贷合同
可放弃
【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与效力C;民间借贷合同的利息与利率E】
我不犯错
1
2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间
借贷
合同
成立
利息
合同效力
乙向甲借款欲进行假酒制造与销售,知情的甲同意并支付借款,该借款合同无效。【√。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活动,借款合同无效】
甲和乙于8月5日签订借款合同,8月8日甲向乙银行卡转账。甲乙的借款合同于8月5日成立。【×。自然人间的借款是实践合同,自实际提供借
款时成立】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视为无息(不区分自然人之间或其他)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法律最多保护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倍的利率,超过无效
 套钱放贷/私自向
不特定对象放贷/违法
诺成(意思表示一致就成立)
66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四十三
物业服务合同
常考
【物业服务合同A】
某小区开发商与甲物业公司订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乙因车位长期无故被人占用,不满甲公司服务,遂拒付物业费以示抗议。
(1)乙可以未参与该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为由,主张该物业服务合同对其无拘束力。【×】
(2)乙可以其长期在外工作,未实际接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不能以未接受物业服务为由拒付物业费】
(3)确有必要时,甲公司可停止供水供电,催告乙交付物业费。【×。物业公司不得以停止供水、供电的方式催交物业费】
(4)乙有权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解聘物业需要一定比例的业主共同决议】
我不犯错
物业
服务
合同
类型
物业义务
合同解除
业主义务 
(支付物业费)
两者对业主都有约束力(不能以自己没参与签订/服务有瑕疵为由主张合同没有约束力)。
物业公司公开作出有利于业主的承诺,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人委托给别人后,依然要对该部分负责
禁止全部转委托,也禁止全部支解后分别转委托
届满物业不同意续聘
届满前90日书面通知业主
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
业主依法定程序共同决定可随时解除,提前60日书面通知即可。(单个业主不能任意解除)
物业公司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合同期内
67
民法 考点四十四
承揽合同、中介合同及保理合同
可放弃
【承揽合同D;中介合同C;保理合同C】
我不犯错
1
2
3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承揽
合同
中介
合同
保理合同
(债权转让给保理公司)
甲得到一匹名贵布料,准备给女朋友量身定制旗袍,便与乙于4月5号签订加工协议,合同约定由乙来制作,于4月15号完工交货。因材质复杂,乙需要
额外购买机器,花费5000元,甲预付了20000元工钱(包含5000元机器款项)。不料,甲于4月13号和女朋友分手,便通知乙无需再制作该旗袍。
(1)甲有权解除合同。【√。承揽人乙完成旗袍制作前,定作人甲可以随时解除】
(2)未完工旗袍所有权甲乙共有。【×。布料是甲提供的,未完工的旗袍应当归甲所有】
周某在多家房屋中介公司挂牌销售一房屋。欲购买房屋的肖某先后与甲、乙两家中介公司订立《看房协议》,其中均有特别承诺条款载明:“肖某承诺
不直接联系房主,否则,仍须按《看房协议》的约定支付全部服务佣金。”甲、乙公司均分别带领肖某查看了周某的房屋。由于周某出售的房屋在乙中
介公司的报价略低,肖某遂经由乙公司中介与周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肖某不构成跳单,无须向甲公司支付中介报酬。【√。肖某选择报价低的乙公
司与出卖人周某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不属于“跳单”】
丙为保理公司,与甲签订无追索权保理合同,丙支付甲100万元,受让甲对乙的120万元应收账款。后丙向乙催收时发现该债权系甲乙虚构, 乙仍须对
丙承担责任。【√】
 用人者控制力强,劳务;承揽人有一定独立性,承揽
按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交付成果,定作人给报酬(布料加工成衣服、修理)
谁提供原材料,谁就是成果的所有权人
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定作人可随时解除合同
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错,与承揽人共同承担责任(什么是共同承担,见侵权部分“劳务派遣”)
中介合同
未促成合同成立
禁止跳单
委托人支付报酬
有追索权保理
无追索权保理
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也可向债务人主张
只能向债务人主张
中介活动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有剩余应返还债权人
有剩余也不返还
不能请求报酬,但可以请求必要费用
在接受中介服务后,利用中介提供的交易机会,绕开中介直接订立合同,要向中介支付报酬
虚构应收账款进行转让,不能对抗保理人,债务人依然要向保理人还款
追索权
债务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协商变更或终止基础交易合同,不能对抗保理人
除非保理人明知虚构
68
民法 考点四十五
是否构成侵权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A;公平责任C】
必考
我不犯错
甲在小区内行走,由于乙违规将一辆卡车停放在小区占住了道路,甲只能绕道而行。甲绕行至丙楼下时,丙放在自家19楼阳台上的衣架被大风吹落砸伤
甲。乙应对甲承担侵权责任。【×。按照社会观念,违规停车通常不会导致被衣架砸伤,乙的行为和甲的损害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是否
构成
侵权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加害行为
损害结果
因果关系
过错
作为/不作为侵害人身权、财产权
物质、精神损害
条件
故意/过失
一般情况下,受害人需要证明行为人有过错,才构
成侵权,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1.过错推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受害人不用证明
2.无过错责任:没有过错也构成侵权
相当
过失就是没有遵守规则:没有达到应该有的注意标准
没有此行为就一定没有此损害
+
有此行为,按照社会观念通常会产生此损害
纯粹经济损失不赔:没有直接侵害财产权/人身权但造成了经济损失,比如A把B打了导致B没法给C
送货,A不用赔C受到的损失
造成
不构成侵权就一定不承担责任吗? 
 回答:不是。 
特殊情形下,双方都没有错,但损害就是发生了,法律规定基于公平责任对受害人损失进行补偿。 ——常考情形: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陷入无意识
状态致人损害无过错的,对受害人适当补偿。(甲不知道自己患有癫痫,一日甲骑车突然犯病,撞伤行人乙,甲要适当补偿乙。)
69
免责/
减责
事由
受害人自甘风险
民法 考点四十六
构成侵权后一定要承担责任吗?——免责、减责事由
【免责、减责事由A】
必考
甲遭到恶狗追咬,路人乙上前相救,乙情急之下拿了旁边路人丙的雨伞与恶狗搏斗,雨伞在搏斗中打坏。经查,恶狗是丁家的。丙可请求乙赔偿损害。 
【×。由引起险情的动物饲养人丁承担赔偿责任,乙避险并未过当,不承担赔偿责任】
甲公司铺设管道,在路中挖一深坑,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乙驾车撞倒全部标志,致丙骑摩托路经该地时避让不及而只能驶向人行道,造成丁轻伤。
乙丙承担连带责任。【×。丙紧急避险造成丁损害,并未过当,丙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驾车撞倒全部标志、引起险情发生的乙承担赔偿责任】
甲参加篮球比赛时与乙相撞导致鼻子骨折,甲可请求乙赔偿。【×。甲明知篮球赛有一定风险并自愿参加,属于自甘风险,乙免责】
甲溺水,乙情急之下跳水救人,兜里的手机被泡坏。乙的行为构成自甘风险,甲无需赔偿或补偿。【×。乙因救人下水,并非参加文体活动,属于见义
勇为,不成立自甘风险。没有侵权人,受助人甲应适当补偿乙】
1
2
3
4
我不犯错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见义勇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担责
本质为无因管理
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扩大有过错
救助人受损的
受害人体质有问题的,不免责
侵权人担责,受助人可以适当补偿
侵权人不能担责/没有侵权人,受助人应当适当补偿
非因当事人故意/过失偶然发生的事件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时,受害人在必要范围内采取的合法的强制行为(游客A吃霸王餐,饭店老板可以拦住A不让其离开)
人为引起险情
为了避免正在发生的急迫的危险,不得已给他人造成损害
自然原因引起险情
引起的人担责,避险人不担责
避险人受益的,可以适当补偿
明知文体活动(群体活动,比如篮球比赛)有风险还自愿参加的,自己担责,不能找其他人担责(除非其他人存在故意/重大过失)
活动组织者没有尽到安保义务的,要担责
紧急避险
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自助行为
见义勇为
受害人过错
70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四十七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与多数人侵权
常考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E;精神损害赔偿A;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E;多数人侵权B】
甲从商店购买了一台吹风机,吹头发时,该吹风机因技术缺陷发生爆裂,造成甲左眼失明,甲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侵害人身权益造成甲严
重精神损害】
甲将装有结婚仪式的胶卷交给彩扩店冲印,因彩扩店重大过失导致失火,底片及相片均烧毁。甲很痛苦,甲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侵害具有人
身意义的特定物,并有重大过失】
甲驾驶载有超高货物的重型卡车将公路上的一根缆线挂落,五分钟后,乙驾驶重型卡车驶过时车轮将挂落的缆线卷起致路边行人受伤。经查,事发路
段无路灯,乙也未开车灯。甲乙承担按份责任。【√。甲、乙不存在意思联络,且每个人的行为不足以单独造成全部损害,应承担按份责任】
甲在地铁站下楼梯,边走边低头看手机,突然被地面翘起来的铁皮绊了一下,甲未受伤,但却把上楼梯的乙撞成重伤。若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甲与地
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甲与地铁公司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损害,不存在意思联络,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甲、乙在一水库边比赛用石头打水漂,恰遇丙在水库里游泳,丙被一块石头击中受伤,但不能查清到底是谁扔的石头砸到了丙,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甲乙一同实施了危险行为,且无法查清丙是被谁扔的石头所伤,构成共同危险行为,甲乙应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
责任
的承
担方
式
我不犯错
1
2
3
4
5
补偿型
其他类型
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死亡赔偿金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人格权禁令
(有证据正在实施+难以弥补)
精神损
害赔偿
因同一行为同时产生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受害人只能择一主张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侵害人身权益、侵害监护权、侵犯死者人格利
益、故意/重大过失侵害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
因违约行为,损害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
的,也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对损害结果是否有意思联络?
因果关系是否明确
是否单独足以造成全部损害?
连带责任
(共同加害)
数人实施侵权行为导致同一损害结果的:
例1.甲乙商量一起用球踢路过的丙,最终导致丙骨折。甲乙
对丙的损害存在沟通,有意思联络,构成共同加害,承担连
带责任。
例2.甲乙都把球踢出了场外,其中一个球砸到了丙,但无法
确定是谁踢的。甲乙对丙的损害并无沟通,并且无法查清谁
是侵权人,二人构成共同危险,承担连带责任。
例3.甲乙在公园不同地方踢球,甲和乙的球都砸到了丙,共
同导致丙骨折。
若每个球都足以造成骨折,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若每个球不足以造成丙骨折,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连带责任
(共同危险)
连带责任
按份责任
有
不明确
足以
没有
明确
不足以
71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用人
者
责任
民法 考点四十八
用人者责任
常考
【用人单位责任A;工伤E;接受个人劳务一方的责任C;帮工责任E】
小张被A公司派遣至B公司担任司机,工作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路人小杨瘫痪。经查,小张在A公司时就发生过数次交通事故。A公司与B公司应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用工单位B公司承担全部责任,用人单位A公司在过错范围内与B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甲赴宴饮酒,遂由乙代驾其车,乙违章撞伤丙。交管部门认定乙负全责。如乙是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公司明文禁止代驾,乙为获高额报酬而代驾,
乙应承担赔偿责任。【×。虽然出租车公司禁止代驾,但乙的行为外观上与职务相关,用人单位出租车公司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甲驾驶机动车撞伤乙,交警认定甲全责。后查明丙是机动车的所有权人,甲只是丙请的司机。乙可以请求丙承担责任。【√。甲和丙形成个人劳务关
系,甲因劳务致丙受害,应由接受劳务方丙承担责任】
11
2
3
我不犯错
用人单位
个人劳务关系
帮工
劳务派遣
员工致害
(含临时工)
基本规则与个人劳务关系相同,但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免责,在受益范围内可以适当补偿
提供劳务方致害
接受方承担无过错责任,担责后可向故意/重大过失的提供方追偿
员工受害 
(也适用于劳务派遣)
提供劳务方受害
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担责后可向故意/重大过失的员工追偿
行为外观看起来要跟职务相关
第三人造成员工损害的,可以同时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和第三人赔偿
【共同担责】甲工作时造成乙5万损害,最终认
定A公司担责2万,则乙可以单独找A公司赔2万,
也可以找B公司赔5万,或者同时找A、B公司,只
是A公司最多赔2万。
A公司超额担责的,可以向B公司追偿
享受工伤保险,不能找用人单位赔偿
B公司承担全部责任,A公司在过错范围内共同担责
因劳务受害
第三人侵权
双方根据过错担责
第三人担责/接受方补偿,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用人单位A公司派遣员工甲到用工单位B公司去工作
员工致害
72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四十九
监护人责任与教育机构责任
常考
【监护人责任A;教育机构责任C】
甲乙离婚后,儿子丙和甲一起生活。一年后甲和丁结婚,但丁对丙不管不问。后13岁的丙将戊打伤住院。
(1)戊无权请求乙承担责任。【×。乙离婚后即使未与孩子丙一起生活, 依然要与甲共同担责】
(2)丙应当以其个人财产支付赔偿费用【×。 父母甲乙承担全部责任, 可以先从孩子丙财产中支付,不足的由父母支付】
(3)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丁并未与丙长期共同生活,也未经济供养丙,双方没有形成抚养关系】
(4)若甲丁再婚后,丙和甲丁共同生活,后甲丁离婚,丙又和甲一起生活,则丁不再是丙监护人【√】
7岁的小涛在学校被同学殴打致骨折,老师陈某在一旁没有制止。陈某应承担赔偿责任。【×。7岁的小涛受损,且老师陈某并未尽到教育、管理职
责,应由学校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监护人责任
(无限人侵权)
教育机构
责任
我不犯错
1
2
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无限人不担责——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责(可以先用无限人的财产赔,不够的监护
人再赔)
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校内人员打小孩
校外人员打小孩
特殊情形
侵权时未成年但起诉时已成年的,父母担责
委托监护
教唆帮助无限人侵权
父母再婚的
只起诉孩子的,追加父母为共同被告
无限人被托人照看时侵权,监护人担责,受托人在过错范围内共同担责
教唆帮助者担责(不知教唆、帮助的是无限人也担责),监护人、受托人(如有)未尽到监
护职责的,在过错范围内共同担责
超额担责的,可以向教唆帮助者追偿
监护人担责后可追偿:①有偿委托,参照合同追偿;②无偿委托,受托人故意/重大过失的才能追偿
8岁以下小孩受损的,教育机构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担责
8-18岁小孩受损的,教育机构承担过错责任
第三人担责,教育机构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担责
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可以只告第三人/第三人+教育机构;只告教育
机构的,追加第三人为共同被告
不知道谁打的,教育机构先承担过错相应的责任,第三人确定之后可以追偿
离婚后孩子侵权的,生父母担
责(不管有没有一起生活) 
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才是监护人,要担责
 再婚后又离婚,即使形成抚养关系,继父母不再是监护人不担责,
除非收养或还共同生活 
73
民法 考点五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A】
必考
1
2
4
3
我不犯错
甲将车借给有驾驶证的乙,并嘱咐乙只能在本市驾驶,不能上高速。后乙在用车期间突然接到工作安排便开出市外,后将丙撞成重伤。甲乙应承担
连带责任。【×。甲将车借给有驾驶证的人并且告知不得开上高速,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责任】
甲将自己的轿车出售给乙,交付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后乙将丙撞成重伤。甲乙承担连带责任。【×。机动车转让已交付但未登记的,受让人承担侵权
责任】
乙开着甲的车将丙撞成重伤。经查,该车未投交强险。甲乙承担连带责任。【×。事故责任人乙承担全部责任,投保义务人甲在保险限额范围内共同
承担责任】
甲开车时看手机,与乙的车相撞,造成乙以及甲车内顺路搭乘的丙重伤。交警认定甲全责。经查,甲的车套牌了丁的车牌号且丁事先同意。
(1)乙可以请求甲和丁承担赔偿责任。【√。丁同意套牌,应当与甲承担连带责任】
(2)因丙是顺路搭乘,对于丙的损失,甲应免责。【×。甲开车时看手机,具有重大过失,不应减责或免责】
(3)对丙的损害,甲可以请求承保交强险的公司支付保险金。【×。车内乘客不适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机动
车交
通事
故责
任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一般情形
赔偿
特殊情形
卖车
租/借/未经允许开别人车
偷/抢来的车
好意同乘
套牌车
以挂靠方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
未投交强险且投保义务人和事
故责任人不是一个人
使用人担责;所有人、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责任
偷/抢车的人担责;开车的和偷/抢车的不是一个人的,承担连带责任
无违约责任但要承担侵权责任。只有一般过失的,应减责;故意/重大过失,不减责
套牌车车主担责;被套牌车的车主同意套牌的,承担连带责任
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事故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投保义务人在保险限额范围内共同担责;
投保义务人超额担责后,可以追偿
车撞人/非机动车
车撞车
人/非机动车故意:免责;人/非机动车有过失:减责
双方按照过错担责
司机下车后因为未刹车等自身过错被本车撞的,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不赔
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能证明没有过错的,担责不超过10%
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不保车内人(乘车人和司机)
已交付未登记
卖的拼装/报废车
受让人担责
所有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不知道是拼装/报废车也要担责)
交强险>商业险>侵权人
74
民法 考点五十一
 安全保障义务和物件致害责任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A;物件致害责任A】
必考
我不犯错
甲被掉落的花盆砸伤。经查,该花盆系人为抛出,但不能确定谁扔的,11层所有住户都有可能。物业未设立禁止高空抛物标语,也未采取其他措施。
(1)物业和11层所有住户应承担连带责任。【×。高空抛物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物业先承担过错相应的责任,剩余损失由11层住户适当补偿】
(2)某住户证明自己当日家中无人,无需承担责任。【√】
甲将自己房屋出租给乙。租赁期间,乙自己安装的花架被风吹落砸伤丙。物业曾多次告诫乙收回花架,乙未采取措施。物业与乙应承担连带责任。
【×。乙是花架的管理者,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且并未证明自己无过错。物业多次提醒乙,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责任】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1
2
安全保障义务
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群众性活动组织者未尽到保障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义务(不以交易关系为必要),应承担侵权责任。
自己侵权
第三人侵权
承担过错责任。例.A在火锅店因为地上没有打扫干净的
油污摔伤,即使没吃火锅,火锅店也要赔偿。
第三人担责;安保义务人承担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担责后可向第三人追偿。例.A在火锅店被其他客人打了,火锅店
员工老板都没有阻止。打人者先赔。打人者赔不起的,火锅店承担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物件致害责任
高空抛物
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具体侵权人担责;物业承担过错范围内的补充责任,担责后可追偿。过错是指物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没有及时检修外墙导致
脱落、没有设立警示标志等)。
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物业先承担过错范围内的责任;剩余损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适当补偿,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不用补。
 该规则也适用于高空坠物找不到具体侵权人的情形。
高空坠物
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自己脱落、坠落(如空调外机年久失修掉落、花盆被风吹落等),管理、维护义务人承担过错推定责任;物业承担过错范围内
相应补充责任,担责后可追偿。
例1:甲将房屋出租给乙,某日房檐脱落砸伤丙。出租人甲对房屋有维修义务,因此甲对丙担责。 
例2: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乙在阳台上安装了花架,后花架掉落砸伤丙。对乙安装的花架,乙有管理维护义务,因此乙对丙担责。
建筑物倒塌、
塌陷
因质量缺陷倒:建设和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连带责任;勘察、设计单位有过错的,建设和施工单位担责后可向其追偿。
非因质量缺陷:谁导致的,谁担责。
地面施工
施工人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证明已设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免责。
75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五十二
产品、动物、网络
常考
【产品责任A;动物致害责任A;网络侵权责任C 】
甲在超市购买了一台烤箱,后烤箱发生故障致甲受伤。经查,该烤箱存在缺陷,但维修后可以正常使用。甲因此支出3000元医疗费用和500元维修费。
甲可以请求超市赔偿3500元。【√。受害人甲可以向超市主张产品侵权责任,超市应赔偿包括产品本身损害在内的损失】
甲在A汽车店购买B汽车厂生产的汽车一辆,A汽车店承诺出售的车辆均无质量问题,后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爆炸致甲残疾。经查,该爆炸系汽车生产过程存
在失误所致。并且,该汽车产品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发生过多次类似事故,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
(1)甲只能请求B汽车厂赔偿。【×。因产品造成损害,受害人可以找生产者赔偿,也可以找销售者赔偿】
(2)甲可以请求A汽车店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3)甲可以主张所受损失2倍以下惩罚性赔偿。【√。生产者和销售者明知该汽车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造成甲严重健康损害】
甲乙毗邻而居。某日,甲饲养的山羊走脱,将乙栽培的珍稀药材悉数吃光。甲可通过证明已尽到管理职责而免责。【×。动物的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11
2
3
适用范围: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含产品自损)。
缺陷是指危及人身、财产的不合理危险,如车自燃。
对外:不管缺陷谁造成的,受害人可以找生产者主张侵权责任,也可以找销售者主张违约/侵权责任。
找谁都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对内:担责了的可以向最终责任人追偿。缺陷是生产者造成的,生产者是最终责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缺陷是销售者过错造成的,销售者是最终责任人;缺陷是第三人过错造成的,第三人是最终责任人。
惩罚性赔偿(2倍以下):生产者和销售者明知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没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补救措施不力,
造成受害人死亡/健康严重损害。
这里的产品缺陷也包含赠品造成的缺陷。
产品
责任
动物
致害
网络服务
提供者责任
动物(不含动物园动物)独立自主致害的,饲养人/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有义务控制危险的人,如果只是帮忙喂食,不是饲养人/
管理人)
第三人原因造成动物侵权,受害人可找第三人赔偿,也可找动物饲养人或管理
人赔偿,赔偿后可追偿。
受害人故意:可免责;受害人重大过失:可减责
明知/应知网络用户侵权,但未采取必要措施,与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如知道用户发布造谣帖子但不删帖)
不知/不应知
权利人通知后采取必要措施的,不担责
未采取必要措施,对损失扩大部分与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我不犯错
76
民法 考点五十三
人格权侵权责任
【人格权及侵权责任A】
必考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我不犯错
甲经常擅自在自己的公众号用明星林某的艺名、杂志照片、影视片段等为自己的产品做推广。甲侵犯了林某的肖像权和姓名权。【√。甲擅自使用林
某肖像,侵犯了林某的肖像权。林某系明星,其艺名具有一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将造成混淆,甲盗用林某艺名,侵害了林某的姓名权】
厨师周某在自己的公众号上面上传美食视频,后“周氏爆炒龙虾”的视频爆火。李某利用AI换脸技术,把视频中周某的脸换成自己的,其他原封不动,
并以“李氏爆炒小龙虾”为名上传至自己的公众号,也吸引了较多的点击量。
(1)李某侵犯了周某的肖像权。【√。李某以信息技术手段伪造肖像,侵犯了周某的肖像权】
(2)李某侵犯了周某的名誉权。【×。李某未以侮辱、诽谤的方式导致李某社会评价降低】
张某旅游时与当地一小女孩拍了一张照片,后发现该照片被用在某杂志的封面,并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张某未婚,亲朋好友看到杂志照片后,对
此议论纷纷,张某深受困扰。杂志社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杂志社捏造张某与小女孩为母女关系的虚假事实,构成诽谤,让人以为张某未婚生
子,造成其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
A社报道B培训公司签约名师(B公司已经公开宣传),侵犯了名师的姓名权。【×。报道不属于干涉、盗用、假冒的情形】
1
2
3
4
身体权
破坏身体完整性 例.打断不能自由拆卸的假肢
健康权
破坏健康,导致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等 例.将他人打成脑震荡
姓名权
干涉、盗用、假冒 例.干涉成年子女改名字;盗用他人名字登记为股东
 具有一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混淆的艺名、笔名、简称等参照姓名权保护。
肖像权
(不要求以营
利为目的)
擅自制作、使用、公开肖像 例.照相馆擅自使用客人照片宣传
丑化、污损、利用信息技术伪造肖像 例.将他人肖像AI换脸到不雅视频中
名誉权
通过侮辱、诽谤让他人社会评价降低 例.A在社交媒体辱骂B;甲发布谣言称乙因犯罪坐牢
 诽谤是捏造虚假事实,陈述客观事实不是诽谤。 例.甲将乙遭受行政处罚的记录公开,未侵犯乙的名誉权,但侵犯隐私权
荣誉权
非法剥夺荣誉称号;严重诋毁、贬损他人荣誉;侵犯荣誉权的物质利益 例.冒充他人领取奖金
隐私权
擅自刺探/泄露/公开/侵扰他人隐私 例.A在门口安装摄像头,能拍摄到邻居B的日常活动,侵犯了B的隐私权
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指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指纹等
处理个人信息,需要经过个人同意,且不能因为个人不同意就拒绝提供产品或服务(除非产品或服务必需个人信息)。擅自收集、加
工、使用、出售、传输、公开等他人个人信息的,应担责 例.高铁员工将某明星出行信息出售给他人
77
民法 考点五十四
婚姻的效力
【结婚的有效要件E;无效婚姻A;可撤销婚姻A】
必考
1
2
3
4
5
6
我不犯错
甲(男)年少时被诊断为严重精神异常,后治愈。在与乙结婚5年后发病,乙才得知该情形。甲乙的婚姻关系没有效力瑕疵。【√。婚前治愈未告知
不属于可撤销情形,也不属于无效情形】
甲乙系夫妻,后乙又与丙登记结婚。1年后甲死亡。乙不能主张其与丙的婚姻自甲死亡时转为有效。【√。重婚不能补正】
甲男22岁与乙女19岁登记结婚,2年后乙女起诉法院认定婚姻无效,法院应当支持。【×。2年后乙满足法定婚龄,无效事由已消失,婚姻有效】
甲用裸照威胁乙与其结婚,乙可以胁迫为理由向登记机关确认婚姻无效。【×。胁迫属于可撤销婚姻,向法院申请撤销】
甲(丧偶)与乙办理了结婚登记后不久,甲得知乙有妻子,甲的女儿可以申请确认婚姻无效。【√。重婚是婚姻无效的理由,近亲属可以请求确认】
乙在与甲结婚后不久去世。后甲母以二人系表兄妹为由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院应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婚姻无效】
婚姻的
效力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有效婚姻
无效
婚姻
可撤销婚姻
仅此3种,口诀:重(重婚)新清
(亲属)零(年龄)
登记程序有瑕疵(借用、冒用他人身份证明登记),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不能民事诉讼
起诉人为原告,未起诉的夫妻双方或一方为被告。而且
即使婚姻当事人死亡,也能请求确认无效(公共利益)
只能以“三种”情形为由起诉,否则驳回诉讼请求
男女自愿+年龄(男22,女 20)+ 登记
无时间限制
法院受理后,原告撤诉,不予准许
同一婚姻,分别受理离婚和无效的→先审无效
受理离婚发现无效事由→判无效
重婚涉及分“票子”,应当准许合法的原配夫/妻作为有独三参加诉讼
若确认无效则自始无效:无夫妻关系(不能互相继承);
子女受保护 ;财产原则共同共有,除非证明为一方所有
无过错方有权
请求损害赔偿
欺诈、重大误解不能撤
只有受胁迫方/被隐瞒方可撤销【没有另一方、没有利害关系人】
1年【胁迫行为终止之日/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谁起诉
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外)祖父
母、(外)孙子女
向法院起诉(只有法院)
当事人、近亲属
①未达婚龄的,只有未达婚龄方近亲属能起诉。
②重婚的,基层组织也能起诉
请求确认无效时,若无效事由已经消失,婚姻有效(仅限未到婚龄)
事由
确认
无效
程序
审理
规则
事由
告的结果
撤销程序
后果同无效
怎么审
为什么告 
什么时候告 
78
民法 考点五十五
婚姻中的财产问题
【法定夫妻财产制A;夫妻债务的认定与清偿A;离婚财产分割A】
必考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1
2
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特殊财产
归属
婚前取得
永远是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共同财产
婚后取得
原则是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收益(3)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实际取得或明确可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5)继承、受赠所得财产(确定只归一方除外)
不管婚前婚后,具有人身专属性
归个人。(1)一方的人身损害赔偿或补偿(2)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3)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归属
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
价值
(1)孳息和自然增值,是个人财产(个人房屋婚后出租所得租金,虽然是孳息,但它是共同财产)
(2)投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处在判断到底是个人还是共同时,不用死记硬背,直接判断有没有耗费一方/双方精力,有就是共同,没有就是个人。
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
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登记
在付首付方名下
归付首付方个人
(1)剩余贷款为个人债务(2)共同还贷部分和其对应的增值部分,离婚时需要补偿另一方
应补偿数额=(共同还贷数额÷总购房款)×房产的现值×50%
婚前或婚后约定赠与房产
(1)婚姻存续内,房屋是谁的,看登记  
(2)离婚时,归谁:  
①还没过户:综合存续时间、过错等决定房屋归谁,并确定要不要给另一方补偿  
夫妻间赠与,赠与人没有任意撤销权
 
②已经过户:婚姻存续时间短且赠与人没有重大过错,归赠与人,并确定要不要给补偿  
③受赠人欺诈、胁迫、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利益,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父母给孩子买房
婚前:原则上是子女个人财产,除非明确表示赠与双方
婚后: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离婚分割时: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子判给出钱人的子女,然后综合考虑是否给另一方补偿
(2)一方父母出了部分钱/双方父母都出了钱——法院主要根据出了多少钱,过错等因素来决定房子判给谁,拿到房子的给另一方合理补偿
79
民法 考点五十五
婚姻中的财产问题
【法定夫妻财产制A;夫妻债务的认定与清偿A;离婚财产分割A】
必考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我不犯错
甲乙是夫妻,甲在婚前发表小说《昨天》,婚后获得稿费。乙在婚姻存续期间发表小说《今天》,离婚后获得稿费。
(1)《昨天》的稿费,为甲个人财产。【×。属于实际取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2)《今天》的稿费,为乙个人财产。【×。属于明确可以取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甲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升值70万,婚后甲又把房屋出租,每年租金10万,以上两笔钱都属于甲个人财产。【×。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在婚
后升值的部分属于自然增值,是个人财产。房屋出租耗费了精力(维修等),租金为共同财产】
甲乙结婚后,甲母将其全额出资购买的一套房屋转移登记至甲乙名下。后甲乙离婚,该房屋应在甲乙之间均等分割。【×。甲母全额出资,判归甲】
甲乙结婚后,甲将名下一套房产转移登记至二人名下。半年后,二人因工作原因聚少离多而和平离婚。该房屋应判归甲所有。【√。婚姻存续时间较
短且赠与方甲无重大过错,房屋归甲所有】
甲向丙借款1000万元,用于个人公司经营。后甲无力偿还,妻子乙陆续向丙转账100万元偿还。该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仅有还款行为不能认
定为对甲个人债务的事后追认】
1
2
3
4
5
3
4
5
有人害共同财产,怎么办?
夫妻一方害共同财产(藏/卖/毁/转移/挥霍,大额打赏、给小三),或伪造共同债务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才发现的,发现开始3年内,
再次请求分)
只要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就是共同债务(其他的是个人债务),共同财产清偿;不足的,夫妻连带。如果
夫妻对债务分担有约定,只对内有效,对外没有法律约束力。
(1)未登记结婚/登记了但没共同生活/婚前给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返还彩礼。【未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还以及还
多少】
(2)男方及其父母是共同原告,女方及其父母是共同被告。离婚纠纷中请求返还的,夫妻双方是原被告。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
彩礼
80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五十六
如何离婚?常考
【协议离婚C;诉讼离婚C;离婚财产分割A 】
甲乙约定乙应与甲到民政局登记离婚,为此,甲承诺净身出户,双方签订了财产处理协议,但未办理离婚手续。后甲反悔不想离婚,乙提起诉讼,
甲拒绝按照该协议分割财产。协议尚未生效,法院应依法分割财产。【√。甲承诺净身出户的前提是离婚,离婚不成则协议不生效】
甲乙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有的房送给儿子丙。离婚后甲反悔,在过户登记前甲可以撤销该约定。【×。离婚协议约定将共同财产赠与子女的,
不能反悔,除非另一方也反悔】
11
2
如何
离婚?
协议离婚
(子女、财产等协商一致)
诉讼离婚
我不犯错
书面协议+双方第一次到登记机关申请
30天内不想离,能撤回
因履行协议发生纠纷起诉,法院要管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同居:持续稳定)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30天届满还要离,在第二个30天内再去申请,离婚成功
一方请求撤销协议,法院管。没有欺诈、胁迫,驳回诉讼请求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影响夫妻一方还其债权人钱,参照适用债权人撤销权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因工作分居不算
以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反悔,该财产协议没有生效
一方被宣告失踪
约定将共同
财产给孩子
因生育发生纠纷致使破裂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
法院应先进行调解
应准予离婚情形
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离婚(女方提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除外)
财产分
割协议
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不能反悔,除非另一方也反悔
不履行约定,另一方可请求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如果约定孩子能直接主张权利,按
约定——真正利益第三人】
签协议时受欺诈、胁迫的,可以请求撤销
81
不协助,可拘留、罚
款,但不能强制探望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五十七
离婚的后果?常考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C;离婚救济C】
张某与李某离婚后,10岁的婚生女儿张小某判归李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因李某不予配合,张某多次未能如愿探望张小某。
(1)张小某有权以需上私立高中为由请求增加抚养费。【√】
(2)若张小某改随继父姓周,张某可不再支付抚养费。【×】
(3)若张某提出探望张小某,李某负有配合的法律义务。【√】
甲与乙多年未生育,后甲发现乙曾经多次擅自中止妊娠,因此经常对乙实施家暴,双方感情因此破裂,甲以乙侵犯生育权为由起诉离婚要求离婚损
害赔偿,乙在诉讼中也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法院应支持乙的赔偿请求。【√。甲乙双方都有生育权,因此乙并不侵犯甲的生育权,不属于离婚损害赔
偿中的法定情形。甲家暴,乙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11
2
离婚
的
其他
后果
我不犯错
监护人
离婚损害赔偿
(物质+精神)
离婚经济补偿
离婚经济帮助
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负担较多义务的,可请求补偿
一方年老、疾病、重病等生活困难,可请求适当帮助
抚养费
探望
谁实际抚养
父母依然是监护人
一方有重大过错,无重大过错方可以主张。双方都有重大过错,不能主张
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丈夫
不能请求损害赔偿
原则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负部分或全部
不直接抚养的父/母(不包括祖父母等其他人),有探望权,另一方要协助
<2,原则母亲养;2≤孩子<8,有利子女原则;≥8,子女意愿
患病、上学等可以增加抚养费,不能因为变更姓氏拒付
探望权可单独起诉
离婚后
父母子女关系
离婚救济
82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五十八
继承概述
常考
【遗产的范围C;继承开始的时间E】
甲和乙领取结婚证2年后,乙便因病去世,留下遗产如下:乙婚前购买的房屋3套,婚后存款200万元。乙还有一个私生子丙。丙有权继承父亲乙的遗产
中的100万元现金和房屋。【×。200万元属于乙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分出一半为甲所有,余下100万元和房屋属于乙的个人财产,再由甲和丙继承】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网络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
甲乙育有一女丙,丙与丁婚后育有一子戊。甲母与乙父均健在。一天,甲乙丙不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且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应推定甲乙丙三人同
时死亡。【×。甲乙丙都各自有其他继承人,甲乙为长辈,应推定甲乙先死亡,丙后于甲乙死亡】
继承
概述
我不犯错
1
3
4
2
继承开始
继承什么
死亡推定
继承方式
被继承人死亡时
遗产:个人合法财产
遗赠扶养协议:跟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签合同;扶养人负责被继承人
的生养死葬,在被继承人死后可取得遗产
遗嘱(遗赠):按意愿把遗产分配给指定的人(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叫遗赠)
法定继承
无人继承,归国家/集体
没有继承人的先死(除同一事件里死亡的人外,没有其他继承人了)
有继承人的
长辈先死;辈分相同同时死且互不继承,各自继承人分别继承
夫妻财产分一半、虚拟财产也继承
死亡赔偿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遗产
但土地承包经营的收益可继承
协议>遗嘱>法定
83
民法 考点五十九
 遗嘱
【遗嘱继承与遗赠A;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A】
必考
遗嘱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人)
要式行为,不满足无效
其他无效情形
撤回
数份遗嘱冲突
丧失继承权
放弃继承权
实施与遗嘱相反的行为=撤回遗嘱相关内容
以最后一份为准,公证遗嘱不优先
自书
无/限人所立、伪造、篡改、欺诈、胁迫
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未遂也算),绝对丧失
处分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没有为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必要份额(必留份)
原则书面,诉讼中口头表示的需笔录+签名
任何人不能主张放弃无效(夫妻间也不行),除非导致不能履行法定义务。
沉默=接受
遗弃、虐待被继承人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欺诈、胁迫迫使或者妨碍遗嘱的设立、变更和撤回
公证
打印
录音录像
代书
口头
亲笔书写(打印×)+签名
亲自申请(代理×)
遗嘱人、见证人每一页都签名
记录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姓名或肖像
遗嘱人口述,见证人代书
危急情况才可以
遗嘱人、见证人都签名
情况消除后可以订立其他形式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无利害关系(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债务人、合伙人×)+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见证人≥2个
情节严重的,相对丧失:
注明年月日
继承人悔改+被继承人宽恕/在后来的遗嘱
中列为继承人,不丧失
法定继承也适用
84
我不犯错
甲雇乙为保姆照顾自己,乙隐瞒已婚事实与甲结婚,婚后甲立遗嘱约定死后全部财产留给乙,遗嘱无效。【√。乙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导致甲基于
错误认识订立遗嘱,构成欺诈,受欺诈所立遗嘱无效】
甲丧偶且父母双亡,仅有一儿一女,死前先后立有三份遗嘱:第一份表明将遗产都给儿子;第二份表明将遗产均分给儿子和女儿,且做了公证;第
三份表明将遗产都给女儿。遗产应由儿子和女儿平分。【×。甲先后立有三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当以最后一份为准,将遗产全部留给女儿】
甲有一子乙一女丙,生前立下遗嘱,将名下一套房子给乙,该遗嘱已公证。后由于丙经常照顾甲,甲又将该房赠与丙并办理了登记手续。甲死后,
乙取得房屋所有权。【×。甲立下遗嘱后,对房屋又作出了与遗嘱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因此房屋归丙所有】
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古画赠与好友丁,现甲死亡,若丁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没有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视为接受遗赠。【×。知道之日起60日内
未作接受或者放弃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甲在病危时立下口头遗嘱,当时只有10岁的孙女和一名护士在场,该遗嘱无效。【√。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才有效,且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段父有三子:段甲、段乙、段丙。段甲曾因家庭纠纷经常殴打段父;段乙为争夺家产,曾雇凶谋杀哥哥段甲,但行动失败。段父临终前,段甲、段乙
悔改,段父原谅段甲、段乙,在遗嘱中表示两人仍有继承权。段父死后,段丙口头表示不要任何家产。
(1)段甲没有丧失继承权。【√。段甲虐待段父,但有悔改表现,段父表示宽恕,段甲不丧失继承权】
(2)段乙没有丧失继承权。【×。段乙故意杀害段甲未遂,绝对丧失继承权】
(3)段丙没有丧失继承权。【√。段丙仅口头表示放弃,仍享有继承权】
1
2
3
4
5
6
民法 考点五十九
 遗嘱
【遗嘱继承与遗赠A;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A】
必考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遗嘱
遗赠
(法定继承人以外)
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但也是遗嘱形式
丧失继承权:出现任一情形的,都绝对丧失
放弃继承权
若接受,应60天内表示
沉默=放弃
85
民法 考点六十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A】
必考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1
2
3
我不犯错
甲离婚后带着儿子丙改嫁乙,后乙患病去世,甲独自照顾乙年迈的母亲,后乙母去世,甲无权继承乙母遗产。【×。甲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
媳,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徐某与周某育有一子小周,后徐某与周某离婚,小周随母亲周某生活。后小周生活优渥,但再未与徐某联系。徐某晚年一直由侄子大壮照料。现徐
某去世,未留下遗嘱。
(1)小周虽未扶养徐某仍有权继承。【√。小周不扶养徐某并不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只是少分或不分】
(2)大壮可以适当分得徐某遗产。【√。侄子大壮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对徐某扶养较多,可以适当分给遗产】
甲经常大笔资助由前夫扶养的儿子乙,后甲的丈夫丙不幸患病去世,乙有权继承丙的遗产。【×。乙不是丙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定
继承
适用条件
谁能继承
继承多少
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
第一顺位
第二顺位
配偶
兄弟姐妹: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婚生/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养子女被收养后,与生父母的关系解除,不是法定继承人
继父母抚养长大的,继子女两边都可继承
父母:亲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或儿媳(再婚的也算)
有第一无第二,同一顺位均分
酌情少分:故意隐瞒、侵吞、争抢遗产
继承人以外的也可以适当分: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或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
应多分: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
可多分:尽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
应不分或少分:有能力和条件但不扶养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死或丧失、放弃继承权
协议或遗嘱无效或有财产未处理
有协议和遗嘱也可能适用法定继承:
没人
86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六十一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常考
【代位继承B;转继承D】
甲15年前唯一独子死亡,后由甲的儿媳妇乙一直照顾甲的生活,3年前乙与丙结婚并生下一子丁,1年前乙患病死亡,半年后甲也死亡,丁可以代
位继承甲的遗产。【×。丧偶儿媳/女婿再婚与别人生的子女不能代位继承】
甲未婚无子女,父母双亡,乙是甲的妹妹,丙是乙的儿子。某日甲和乙去漂流遭遇事故,乙当场死亡,甲次日抢救无效死亡。丙可以代位继承甲
的遗产。【√。甲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乙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乙先于甲死亡,由乙的子女丙代位继承】
甲有儿子乙、女儿丙,乙与丁结婚育有一子小乙,丙未婚,后甲死亡,留有遗产,在办丧事期间乙悲痛过度不幸去世。
(1)应由小乙代位继承甲的遗产。【×。甲先于儿子乙死亡,不是代位继承】
(2)应由小乙转继承甲的遗产。【√。乙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小乙可转继承】
(3)仅小乙一人可转继承甲的遗产。【×。丁和小乙都是乙的继承人,故丁也可以转继承】
黄某有一女黄美。黄美与前夫有一子赵小星,黄美与卢某再婚后共同抚养卢某与前妻的儿子卢小东直至其成年。2021年2月1日黄美因车祸去世。
紧接着黄某去世,未立遗嘱。卢小东有权代位继承黄某遗产。【×。继子卢小东不属于直系血亲,不可代位继承】
我不犯错
1
3
4
2
乙的继子女×
乙的丈夫丁再婚跟别人生的×
直
接
参
与
继
承
直
接
参
与
继
承
代位
代位
第2次继承
第1次继承
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仅限法定继承)
白发人送黑发人
转继承(所有形式都可)
屋漏偏逢连夜雨
被继承人(后死)
(外婆甲)
被继承人(后死)
(姐姐A)
被继承人(先死)
继承人(先死)
子女
(妈妈乙)
继承人(先死)
兄弟姐妹
(妹妹B)
继承人(后死)
(遗产分割前)
代位继承人
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乙的女儿丙)
(没有辈数限制)
代位继承人
兄弟姐妹的子女
(B的女儿C)
继承人的
所有继承人
87
重庆觉晓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
民法 考点六十二
债务清偿
常考
【遗产的分割与债务清偿C】
甲订立遗嘱将100万元的房子留给母亲乙,40万元的车留给儿子丙。还剩下60万元未做安排。经查甲还有80万元的债务没有偿还。该笔债务应由法
定继承人共同在60万元范围内偿还。【×。债务应当由法定继承人在60万元内共同偿还,剩余20万元由乙丙在遗嘱范围内按比例偿还】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向乙购买一套家具。合同签订次日,甲死亡。甲的儿子小甲有权拒绝履行买卖合同。【×。继承人同时继承权利和义务,自动
成为合同当事人】
我不犯错
1
2
1
2
3
4
遗产管理人:负责分割遗产、处理债权债务等。
谁当:遗嘱执行人>继承人推选,没推选就继承人一起当>没继承人或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死者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委会当。
(1)遗赠扶养人不用还、必留份需扣除;
(2)法定继承人先还;剩余的由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按比例还。
在继承的财产范围里还。
继承人既要继承权利,也要继承义务,自动成为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除非放弃继承。
谁还债?
还多少?
死者生前签的合同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