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曝光:从两份“说明”看英烈两代干部身份确权背后的行政逻辑悖论-唐士军就此向人社厅等提交法律意见书-薛艳君法官接收答应转冯江庭长





两份“说明”与一条断裂的证据链:唐
士军干部身份确权背后的行政逻辑悖论
唐生禄英烈公益研讨律媒团队
时隔七年,兰州市人社局及其所属社保中心就唐士军干部调动与社保补缴事宜,出具了两份官方“说明”。将这两份文件放在一起审视,我们看到的不是问题的解决,而是同一套行政逻辑悖论在不同时间、不同层级部门的反复重演——当一份清晰的事实证据出现时,它总会被新的“程序性解释”所消解;当一条完整的证据链即将闭合时,总有一个环节用“无法证明”将其再次打断。
这已不是一个个体维权的故事,而是一面映照行政系统深层病灶的镜子。
一、2019年的“尚方宝剑”:被忽视的官方事实
2019年1月,兰州市人社局以官方文件形式,清晰确认了唐士军干部调动的完整路径:1996年4月,原兰州市人事局开具干部介绍信((96)兰人干字第013号),唐士军由靖远矿务局调配至七里河区;同年5月,七里河区人事局开具干部介绍信(第77号),介绍其到黄河企业集团工作。文件同时确认,其人事档案按“档随人走”原则,由七里河区人才交流中心托管至今。
这是一份足以终结所有争议的权威证据。它用官方档案证明:唐士军的干部身份是真实的,调动程序是合规的,用人单位是明确的,档案流向是清晰的。如果这份文件在当年被任何一家责任部门依法采信,唐士军与黄河集团、与甘肃日报社的劳动关系认定,社保补缴与退休待遇落实,都应在法定框架内顺利推进。
然而,这份“尚方宝剑”在随后的七年中,被各相关部门集体忽视。没有人依据它责令黄河集团补缴社保,没有人依据它督促甘肃日报社调档并办理退休。它静静地躺在档案袋里,成为一份“存在过却从未被使用”的证据。
二、2026年的“逻辑迷宫”:用程序细节消解实体事实
七年之后,兰州市社保中心的《报告》,展示了一种更为精致的推诿艺术。报告以黄河啤酒公司“无法证明劳动关系”为由,试图否定唐士军与黄河集团的工作关系。但故意回避唐士军由兰州市人事局、七里河人事局干部调配录用向黄河企业集团“分配工作”发出干部介绍信的铁的事实,其逻辑存在致命漏洞:
其一,偷换概念。2019年文件明确,唐士军是由七里河区人事局正式分配到“黄河企业集团”,而非其独立子公司“黄河啤酒公司”。用子公司的文件试图否定总公司的用人关系,是典型的主体混淆。
其二,责任转嫁。报告承认黄河集团参保关系已转至省本级,却将皮球踢给省中心“协调”,同时建议唐士军“自行补充证明材料”。作为社保经办机构,其法定职责应是依职权主动核查、依法责令补缴,而非将举证责任完全推给已提供官方调动文件的当事人。
其三,选择性遗忘。报告全文未提及2019年已查明的“干部调动”事实,未解释为何不依据该文件直接认定劳动关系,更未追究黄河集团为何二十余年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责任。其本质,是用对“劳动合同”形式完整性的苛求,来规避对“干部调动”这一实质组织行为的承认。
三、荒诞的循环:当证据链被“程序”打断
将两份文件串联,一条荒诞的逻辑链浮出水面:2019年的官方证据证明唐士军与黄河集团存在正式调动关系,但2026年的报告却以“无法证明与黄河啤酒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推进完成其社保补缴。尤其是,七里河区人事局当年在介绍信中将“黄河企业集团”误写为“黄河啤酒厂”,这一笔误,竟成了省市区各有关部门互相推诿扯皮二十年、试图否认全部事实的“救命稻草”。
这是行政逻辑中最危险的变形:当实体事实清晰时,程序细节成为新的审查焦点;当历史证据确凿时,形式瑕疵成为推诿的合法借口。一个笔误,可以消解一份干部调令,兰州市人社局与社保中心互相推诿谁也不想负责;一份子公司的证明,试图否定一份总公司调动,但两个独立法人必须各种承担其法律责任,包括为旗下职工缴纳社保费。就这样,在“程序正确”的名义下,实质正义被无限搁置。
四、破局之路:让证据链在阳光下闭合
唐士军案走到今天,需要的不是更多的“说明”、“报告”或“协调”,而是基于既有证据的实质性决断。
对于省人社厅,应当依据2019年文件,直接认定唐士军与黄河集团的劳动关系,责令其依法补缴社保;同时,依据唐士军持有的工作证、岗位证、《甘肃日报社正式职工工资发放表》、陪同省委领导宋照肃陆浩调研采访报道工作(常识告诉我们,甘肃省委省政府不可能允许甘肃日报社指派一个“临时工”完成这样重大的政治人物。可是,甘肃省人社厅分管领导李帆副厅长一再声称,她不管唐士军奉命陪同哪些大领导调研采访报道,也不管唐士军作为事实上正式采编人员的系列证据,只要找不到最初甘肃日报社向人事厅提交审核盖章的干部审批表,唐士军的正式在编干部身份,“依据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实际上,未经严格干部调配录用审批程序,唐士军不可能持有上述系列正式在编人员身份资质证据材料;而最初干部审批表资料的缺失,只是甘肃日报社人事部门与人事厅干部调配录用处当年干部档案管理的疏忽或故意,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而与唐士军新闻采访本质工作毫无关联,更不能因此影响其政治荣誉及就业、养老、住房、养老等生活待遇。譬如,因种种原因,铁证如山、媒体广泛报道的陇上英烈中红英烈唐生禄英雄史诗,能否因为其早年志愿军入伍政审、自西南军区回原籍甘肃的干部人事档案不全而否认?依据英烈保护法及两高一部司法解释,任何组织与个人,绝不可以歪曲、丑化、亵渎与否定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事迹与精神。烈属新闻记者唐士军作为省级党报甘肃日报社编辑记者的政治荣誉及身份历史,同样受英烈保护法及两高一部司法解释强力保护)公务记录等,确认其与甘肃日报社的事实人事关系,责令其依法办理退休。
对于省社保中心,应当启动依职权稽核程序,以2019年文件为据,向黄河集团和甘肃日报社发出《社保稽核通知书》,责令限期补缴,而非将责任上交或下移。
对于省高院,应当正视行政系统内部的推诿惯性,在必要时依法发出司法建议书,用司法权威打破“程序空转”的死循环。
五、结语:证据不撒谎,推诿有尽头
唐士军手中的证据链,从1988年的大学毕业分配,到1995年的兰州市人事局干部调令,到1996年的七里河区人事局干部调配录用“分配工作”干部介绍信,到1998年后从事专业新闻采编工作的甘肃日报社工作证、岗位证、工资表、重大政治工作公务记录,再到2019年、2026年的两份官方“说明”——这条链,已经足够完整、足够清晰。
现在,需要的是甘肃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机关主要负责人暨厅党组,敢于依据这条证据链,作出一个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决断。让证据的价值回归,让推诿的逻辑终结,让一位英烈后代在等待二十四年后,终于能够领到那份本应属于他的干部薪资福利与退休养老待遇。
据悉,唐士军就此向甘肃省人社厅及甘肃省高院分别提交法律意见书,正在走相应签报核办程序,其中致甘肃省高院冯江庭长书面材料,3月26日下午,由院长接待月值班接待当事人的行政庭薛艳君法官接收答应转呈提交。但愿有关部门都能模范地遵守英烈保护法及两高一部司法解释,毕竟,法治的进步,不仅体现在新法的颁布,更体现在每一份旧证据被尊重、每一项法定职责被履行、每一个公民尤其是英烈遗属的合法权利被兑现的日常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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