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于分享
好东西不私藏

被税局要求补缴社保,情况说明模板来了

被税局要求补缴社保,情况说明模板来了

自从去年要求强制交社保以来,很多公司陆陆续续收到了税局的补缴通知。

但有些公司情况特殊,有不少免交社保人员,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写一封说明来解释公司情况了。这里给大家准备了模板,自取即可。


关于个税基数与社保缴费基数差异及相关情况的说明

尊敬的税务部门:

我司收到贵局下发的风险提示,告知我司存在个税申报基数与社保缴费基数不一致的情况,要求就社保费补缴事宜予以核实反馈。我司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全面自查梳理,现就相关差异形成原因、用工实际情况及客观困难,郑重说明如下:

一、核心差异原因:用工模式特殊,个税与社保口径依法不同

我司个税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申报,社保缴费亦遵循社保政策规定,二者基数差异非主观漏缴、少缴,而是因用工类型特殊,个税计入工资薪金基数、但依法/依规不纳入社保缴费基数所致,具体情形如下:

(一)退休返聘人员

我司部分在岗人员为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返聘人员。依据国税函[2006〕526号文件,我司与该类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个税按工资薪金所得合规申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5号公告,相关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列支。该类人员已享受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无需再缴纳社保,其工资薪金不计入我司社保缴费基数,由此形成个税与社保基数差异。

(二)超龄未享养老待遇劳动者

因岗位工作需要,我司聘用部分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法建立法定劳动关系,无法办理社保参保缴费。该类人员用工支出,我司按税收规定作工资薪金处理、正常申报个税,但依法不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属于合规差异。

(三)非全日制用工

我司部分岗位为合法非全日制用工,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作时长、工资发放周期的规定。依据《社会保险法》相关条款,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自愿参保、自行缴费为原则,并非由用工单位强制缴纳社保。该类人员我司按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依法无需为其缴纳社保,,相关工资不计入社保缴费基数。

(四)两处取得工资、社保在原单位缴纳人员

该类人员与我司存在合法劳动关系(符合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我司正常发放工资、按工资薪金申报个税,但其社保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已由原单位足额缴纳。因社保政策规定同一人员仅能在一个单位参保缴费,故我司发放的工资不计入社保缴费基数,属于政策允许的正常差异。

(五)流动性特殊农民工

我司聘用的部分农民工,已在户籍地参加新农保,且明确拒绝在我司参保;同时该类人员流动性极强,在岗时间仅1-3个月,尚未完成社保参保登记即已离职,客观上无法办理社保缴纳。依据相关规定,该类用工虽按劳动关系处理个税、企业所得税,但不具备社保缴纳条件,相关支出不纳入缴费基数。

二、企业经营实际困难及整改承诺

剔除上述依法不纳入社保基数的人员后,我司确实存在按最低缴费基数参保的情况。当前我司经营形势严峻、资金周转困难,日常运营及员工工资发放已面临较大压力,短期足额补缴社保费用存在实际困难。

我司始终恪守合规经营原则,绝非恶意欠缴社保。恳请贵局充分考虑我司特殊用工实际、政策口径差异及企业经营困境,予以理解和酌情处理。我司郑重承诺:待经营状况好转后,将第一时间规范社保缴费,依法足额补缴相关费用,严格履行社保缴纳义务。

特此说明,恳请贵局审核!

附件:1.退休返聘、超龄用工人员明细清册;2.非全日制用工人员明细清册;3.异地参保、原单位代缴社保人员明细清册

备注:附件详细列明各类不计入社保缴费基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用工类型、在岗时段、薪酬金额、个税申报记录等信息,供贵局核查比对。

[公司全称](加盖公章)

[日期]

—猎银财务集团—

猎银财务集团是综合性财务集团。

地址:潍坊市阳光100凤凰社12号楼19层东区

主营业务:财务审计、专项审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 财务风险内控、财务咨询、财务顾问、 工程审计、一带一路商务策划.

留学,移民,家族财富传承,香港新加坡公司成立

联系方式:

1、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工程审计——咨询热线:13563679587(毛老师)

2、税务咨询——咨询热线:13563688973(范老师)

3、留学、移民、家族财富传承、香港/新加坡公司成立——咨询热线:13506422055(余老师)/ 18369933692 (王老师)

专业团队与多元化服务机构

 目前拥有各类专业人员,其中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造价师、国际内部审计师、专职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中高级会计师等60多人,拥有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工程咨询公司、信用管理公司等多家专业公司。

坚守职业操守,服务多元客户

 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行业执业准则,积极承担维护公众利益的社会责任,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及执业规范,业务客户全面涉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司法机关、社会团体、民间非营利组织、农村集体组织等范围,公司综合实力持续增强,竭诚为国家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内外企业提供审计、评估、税务、咨询等优质服务。

荣誉加冕,多方认可

先后被授予:青岛市河南商会青年委员会委员单位、诚信建设示范单位、西安交通大学企业家俱乐部会员单位、吉林大学企业家俱乐部会员单位、燕园企业家俱乐部会员单位、区级文明单位、区工商联副会长单位、区党外知识分子会长单位、省级数据开放应用创新实验室等。

全能型专业团队

集团专业团队具备会计处理、财务审计、税务处理、资产管理、工程管理、财务管理顾问及咨询、投融资顾问等各项技能,通过深入了解、洞察客户的各类需求,为客户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免责声明

来源:综合网络,猎银财务整理
本文章和数据仅供投资者作参考之用,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风险自负。市场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公众号所发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之目的,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或出版机构所有。若涉及版权问题,烦请留言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若有修正及补充,欢迎留言指导。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针对任何个人或团体的个别或特定情况而提供。虽然我们已致力提供准确和及时的资料,但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阁下收取时或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或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