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改造–消防抗震设计说明
消防改造–消防抗震设计说明
消防抗震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
根据《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第1.0.4条规定: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进行抗震设计。本项目抗震设防烈度:8度,需抗震设计。
2、设计范围:
根据《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第3.1.6规定给排水系统抗震设计范围如下:
2.1悬吊管道中重力大于1.8KN的设备;
2.2室内消防管道管径大于或等于DN65的水平管道。
3、抗震支吊架间距:
3.1新建工程刚性连接金属管道侧向抗震支吊架最大间距12米,纵向抗震支吊架最大间距24米;柔性连接金属管道和非金属管道及复合管道上述参数减半;改建工程管道上述参数减半。
3.2抗震支吊架最大设计间距须符合《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第8.2.3条规定。并根据8.2.5条规定要求,抗震支吊架应根据规范要求进行验算,并调整抗震支吊架间距,直至各个节点均满足抗震荷载要求。
4、抗震支吊架设计:
4.1每段水平直管道应在两端设置侧向抗震支吊架,当两个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大于最大设计间距时,应在中间增设侧向抗震支吊架。
4.2每段水平直管道应至少设置一个纵向抗震支吊架,当两个纵向抗震支吊架距离大于最大设计间距时,应按本规范第8.2.3条的规定间距依次增设纵向抗震支吊架。
4.3抗震支吊架的斜撑与吊架的距离不得大于0.1m。
4.4刚性连接的水平管道,两个相邻的抗震支吊架允许纵向偏移,水管及电线套管不得大于最大侧向支吊架间距的1/16。
4.5水平管道应在离转弯处0.6m范围内设置侧向抗震支吊架。
4.6当水平管线通过垂直管线与地面设备连接时,管线与设备之间应采用柔性连接,水平管线距垂直管线600mm范围内设置侧向支撑,垂直管线底部距地面大于0.15m应设置抗震支撑。
4.7所有抗震支吊架应与结构主体可靠连接。
4.8侧向、纵向抗震支吊架的斜撑安装,垂直角度宜为45°,且不得小于30°。当安装角度改变时吊架安装间距需进行调整。
4.9单管(杆)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9.1连接立管的水平管道应在靠近立管0.6m范围内设置第一抗震吊架;
4.9.2当立管长度大于1.8m时,应在其顶部及底部设置四向抗震支吊架。当立管长度大于7.6m时,应在中间加设抗震支吊架;
4.9.3当立管通过套管穿越结构楼层时,可设置抗震支吊架;
4.9.4当管道中安装的附件自身质量大于25Kg时,应设置侧向及纵向抗震支吊架。
5、门型抗震支吊架至少应有一个侧向抗震支撑或两个纵向抗震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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