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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东城华孚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招选公告

东莞市东城华孚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招选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通知(教〔2017〕8号)、《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广东省教育厅等12厅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粤教思函〔2018〕71号)和《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为规范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提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质量,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我校拟就四至六年级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参与投标。

一、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

      东莞市东城华孚小学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2.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主题

      根据相关文件指引,可在以下相关主题中选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自然生态教育、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劳动教育、国情教育、国防与科技教育。

       3.研学实践教育课程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让学生在研学实践中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加深对自然生态、国防、科技等认识和理解,增强学生的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提升团队合作精神、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对象

       四至六年级学生     ( 约178人)

       5.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时间

2026年秋季:11月份(暂定)。届时将根据市、镇教育主管部门关于研学实践的要求,根据天气、第三方机构以及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等综合考虑确定时间。

      6.研学意向路线及费用标准:

      ①.镇内半天研学,免费;

      ②.市内一天研学,收费标准200元以内每人;

二、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第三方研学机构资质要求

     1. 承办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第三方机构,应当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且应当具备成功组织过2000人以上的学生研学旅行的经验。第三方机构的注册地址要在广东或东莞。

     2.投标人应当有固定经营场所,有专职研学旅行导师队伍。在近三年内在组织研学旅行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和无发生重大经济纠纷。

     3.投标人必须购买旅行社责任险,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保险额不低于1000万元/团,旅行社责任险的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单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应不低于60万元;

     4.投标人中标后,应为学校购买责任险、为参与研学实践活动的师生购买意外险,意外险保险额单人单次赔付限额应不低于40万元。

    5.投标人中标后必须独立完成中标任务、不能出现中标项目转包情况。挂靠旅行社或分社的非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谢绝参与。

三、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服务要求

    1. 安全:出行前,第三方机构要做好安全应急方案,提前7天把运输公司的营运资质及租用的车辆、司机信息报所属镇街交通、交警部门备案和核查。

    2. 交通:全程空调大巴。车况要求良好,需提供车辆年审合格证明等证明车况良好的相关材料,为确保安全,司机需有5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经验,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3. 门票: 包括行程内所有研学点门票及相关附加费用。

    4. 用餐:用餐环境干净,饮食安全(第三方机构需提供菜单、餐馆名称)。

    5. 导师: 每车配不低于一名全程陪同的研学导师。要求具有研学团队带队经验,责任心强,服务热情,熟知研学目的地和研学项目,能协助学生完成研学课程。

    6. 全程不额外收取费用,不安排任何购物点及自费项目。

   7. 所收取费用含交通、保险、导游、午餐、门票、活动项目、活动用水、横幅和医务等。学生的研学费用,由第三方机构直接向家长收取。

四、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招标流程  

    1.提交标书

    参加竞标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标书。标书内容主要包括:公司资质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投标报价表、研学旅行的组织经验、研学旅行线路方案设计(包括餐饮、交通、行程安排、收费项目及标准、研学主题教育、研学活动手册、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服务水平等内容)、其他有利于投标机构的合法资料。

标书具备封面和目录,投标文件请按以上顺序整理汇总后打包电子档以邮件形式发送指定邮箱。

    2.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

现场评标时间待定,以学校通知为准,中标单位当场宣布。

    3.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在评选结束后在学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五、研学实践教育招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26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发布方式: 东莞市东城华孚小学公众号。

    2.提交方式

   10月31日17:00前将所有材料电子档以“研学单位+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投标资料"命名打包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 (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竟标文件恕不接受)。

    邮箱:491416864.com

    联系人: 陈老师

六、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单位所中标为废标,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任何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相互陪标的。

    (2)中标单位不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有关说明

    此次招选未尽事宜由东莞市东城华孚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做最终解释。

东莞市东城华孚小学

2026年10月22日

服务热线:18676117939(刘校长)

                13827268372(何主任)

编   辑:方敏

一审一校:周佰田

二审二校:陈少沛

三审三校: 刘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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