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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文本内容

【26点睛】理论法法理学
1.【单选题】
1.关于法的本质的说法,下列错误的是?
· A.实证主义与非实证主义关于法律概念争议的核心在于法律和道德之间是否存在概念上的必
然联系
●B.非实证主义的理论家在给法律下定义时,并不必然排除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这两个要素
· C.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均可能承认法律和道德之间存在内容上的必然关系
· D.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的内容与性质最终是由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决定的,但在某些
情况下,也可能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某些意志
【答案】D
【解析】
【解析】法概念争议的核心在于是否承认法律和道德之间存在概念上(非内容上)的必然(非偶然)
联系,其中“概念上”和“必然”两个限定缺一不可,遗漏或者更改其中任何一个限定的说法一律错
误。据此,A、C选项正确。B选项正确,非实证主义中的第三条道路在给法律下定义时同时关注内
容的正确性、社会实效和权威性制定这三个要素。D选项错误,马列认为法律内容最终取决于社会
的物质生活条件。同时马列认为法律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体现被统
治阶级的意志,只是在特定情形下,出于缓和阶级矛盾、减少阶级统治阻力的考虑,可能在法律中体
现被统治阶级的某些愿望和要求而已。
2.【单选题】
2.下列关于法律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仅仅针对人们的行为,并不直接调整人们的思想
●B.与其他的任何社会规范相比,法律的调整范围都要小,其要求都要高
· C.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之间的差别体现为法律具备强制性
· D.法律规范具备可诉性,在当代中国因为宪法没有司法化,所以宪法不是法律
【答案】A
【解析】
【解析】A选项正确,法律规范是一种行为规范,并不直接调整人的内在思想(尽管其可能对人的思
想产生影响进而出现法律意识)。B选项错误,法律规范的要求相较于其他任何社会规范,其要求都
要低,调整范围都要小,我们常说法律是一个社会的底线或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就是这个意思。
C选项错误,任何社会规范都有强制性,即保证自己得以实现的力量,道德规范同样如此,道德规范的
强制性主要体现为舆论强制和内心强制,而法律规范则主要依靠国家“暴力”来保障实施,因此国家
强制性而非单纯的强制性才构成法律的特征。D选项错误,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当然属于
法律。
—— 
3.【单选题】
3.我国《民法典》第617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
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这一规定的表述?
●A.授权性规则和委任性规则
●B.命令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 C.授权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D.任意性规则和委任性规则
【答案】C
【解析】
【解析】“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
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仔细分析这一法条,从行为模式的角度来讲,属于以可为模式
为内容的授权性规则,从内容的完整性角度来讲,属于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需
要援引、参考其他法条才能明确其具体内容的准用性规则,从是否允许当事人变更的角度来说,属
于当事人可自行选择决定具体适用状况的任意性规则。据此,C选项正确。
—— 
4.【单选题】
4.下列关于人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人权与法律权利在内容上是一致的
●B.人权的存在和发展是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结果
· C.人权的主体要比公民权的主体宽泛,不仅包括个体人权,还包括集体人权
●D.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权,人权应当被尽可能地法律化
【答案】A
【解析】
【解析】A选项错误,人权指的是人之所以为人就应该享受的权利,而法律权利指的是在法律层
面规定人们能够享受的权利,人权的范围比法律权利的范围要更大。
B选项正确,人权具有历史性,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从起源上讲,人权的观念源于近代
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萌发。
C选项正确,人可以作为个体存在,也可以作为集体存在,既包括个体人权,也包括集体人权。
D选项正确,尽管人权的存在并不依赖于法律的规定,但人权被法律化后,就意味着人权的保障获得
了国家强制力的支持,因此只有尽可能地将人权法律化,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人权。
 
5.【单选题】
5.关于法的现代化,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法的现代化的标志之一在于法律和道德分离,法律成为形式法,即法律的合法性取决于法律
自身,凡经合法程序制定的法,就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 B.现代化的法律更加突出对自由、平等、人权等价值的保护
· C.现代化的法律应当满足可理解性、精确性、一致性、普遍性、公开性等形式理性标准
· D.法的现代化特指法律制度的现代化,法律意识可以伴随制度现代化的实现而自动更新
【答案】D
【解析】
【解析】现代社会,我们既然选择了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主要方式,那就必须要强调法治。法律
应该能够相较于道德有必要的独立性,只要它是法律,只要是它经过合法程序制定出来的规则,
就应该有法律效力并且被人们服从。A项正确。
现代社会的法律更加凸显的是对现代价值的保障,B项追求的是实质理性标准,C项追求的是形
式理性标准。B、C项正确。
法的现代化不仅包括法律制度的现代化,还包括法律意识、法律观念的现代化;法律意识不会因
制度现代化而自动更新,需要长期培育和引导。D项错误。
—— 
6.【单选题】
6.几位同学围绕法律解释展开了讨论,发表了各自的认识,具体如下:①小李认为法律解释需要受
到“解释学循环”的制约。②小王认为针对山西省人大制定的《山西省义务教育管理条例》的应
用问题应由省教育厅解释。③小张认为法律解释中体系解释的方法应当最优先被适用。④小强
认为并不存在关于法律解释方法的确定位阶顺序。⑤小明认为为了使解释结果具有可接受性,法
律解释中解释者应当保持中立的立场。下列分组中全部都正确的是?
· A.①②⑤
·B.①②④
·C. ②③④
·D.①③⑤
【答案】B
【解析】
【解析】①说法正确,法律解释工作具有体系性,要受到“解释学循环”的制约。
②说法正确,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解
释。《山西省义务教育管理条例》的教育主管机关为省教育厅,故正确。
③说法错误,各个法律解释的方法虽然没有固定的位阶关系,但一般而言自由裁量权相对较小的
文义解释具有优先地位。
④说法正确,法律解释方法之间没有固定不变确定的位阶顺序,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综合运用各种
解释方法。
⑤说法错误,法律解释过程必然体现解释者的价值立场,不可能做到客观中立。
 
7.【单选题】
7.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 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
●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答案】B
【解析】
【解析】法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有可能会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某些愿望或者要求。
“社会成员公共意志”范围过大,A 项错误。
法既具有政治统治职能,也具有社会公共职能,如维护社会秩序、提供公共服务等。B 项正确。
法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历史传统、风俗习惯等只是影响因素,不是最终决定因素。C
项错误。
法受客观规律的影响和制约。D项错误。
—— 
8.【单选题】
8.下列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以及法的现代化的看法中,正确的是?
· A.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之一在于其阶级本质有所不同
· B.大陆法系的法律渊源为制定法,英美法系为普通法和衡平法
· C.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有法典编纂
· D.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的法的现代化,均属于内发型的法的现代化
【答案】C
【解析】
【解析】A选项错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属于资本主义世界的两大法系,与社会主义法系相对,因
此二者在阶级本质上并无不同。
B选项错误,两大法系在法律渊源层面并无差别,制定法和判例均是其法律渊源,二者的差别主要体
现为在正式法律渊源上的差别,大陆法系的正式法律渊源只有制定法,而英美法系的正式法律渊源
既包括制定法,也包括判例法,普通法与衡平法均属于判例法的范畴。
C选项正确,两大法系都有法典编纂,只是大陆法系相对更为频繁而已。
D选项错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的法的现代化有的属于内发型,有的属于外源型。
 
9.【单选题】
9.课堂讨论中,学生关于司法三段论,表达了四种说法:(1)只有大陆法系运用司法三段论;(2)大前提
只能由法律规则担任;(3)有可能找不到大前提;(4)有可能找到多个大前提。完全正确的组合是哪一
个?
·A.(1)+(2)
·B.(2)+(3)
·C.(3)+(4)
·D.(1)+(4)
【答案】C
【解析】
【解析】(1)错误。司法三段论是法律适用中的演绎推理方式,虽在大陆法系中更为典型,但并
非只有大陆法系运用,英美法系同样会运用三段论进行法律推理。
(2)错误。司法三段论的大前提并不限于法律规则,法律原则等也可以作为大前提;将该说法绝
对化是错误的。
(3)正确。法律可能存在漏洞或空白,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可能找不到明确的、可直接适用的大前
提。
(4)正确。由于法律规范可能存在竞合、冲突或多种解释,因此完全可能找到多个可适用的大前
提,需要法官通过外部证成进行选择与裁判。
10. 【单选题】
10.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B.与法律规则关注行为的共性不同,法律原则因其广泛的适用面而只关注行为的个别性
· C.法律应当有一致性,彼此冲突的原则不应该出现在同一部法律中
●D.适用法律原则裁判案件之时需要进行充分的论证
【答案】D
【解析】
【解析】我国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私有财产则是“合法的私有
财产不受侵犯”。A项错误。
法律原则具有广泛适用性和抽象性,关注的是行为的一般性、普遍性,而非行为的个别性。B项
错误。
法律原则之间可能存在冲突,同一部法律中也可能存在相互制约的原则,需要通过具体案件中的
价值衡量来解决。C项错误。
法律原则较为抽象,没有明确、具体的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因此适用法律原则裁判案件时,必
须进行充分论证,以说明其适用于该案的理由及与其他原则的权衡。D项正确。
— 
11.【单选题】
11.关于法的规范作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张法官的妻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条的规定,张法官主动申请回避,
体现了法律的指引作用
· B.根据《刑法》第275条,法院判决李某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体现了法律的评价作用
· C.赵某积极参加有关企业合规的培训之后,开始重视其所经营企业在合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加
强对相应法律风险的防控,体现了法律的教育作用
· D.A区人民法院汇总整理家事领域的典型案例,在走进社区活动中以案说法,取得很好的效果,
体现法律的教育作用
【答案】C
【解析】
【解析】指引作用:依法办事,指引本人未发生。张法官依法主动申请回避,体现法律对其本人
行为的指引作用。A项正确。
判决体现评价作用,并且有罪判决、败诉判决往往还要承担责任,体现强制作用。法院依据《刑
法》判决李某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体现法律对他人行为的评价作用。B 项正确。
赵某参加培训后重视自身企业合规、加强风险防控,主要体现的是法律对其本人行为的指引作
用,而非教育作用。教育作用强调“示警示范举例子”。C项错误。
法院以案说法、走进社区宣传典型案例,针对一般公众,通过实际事例来引导公众守法,体现法
律的教育作用。D项正确。
——
12.【单选题】
12.关于法律解释的必要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如果法律规定非常具体明确,在适用时就不需要进行法律解释
●B.法律解释能够一定程度上保障法的实施的统一性
· C.法律解释可以解决法律规定矛盾的问题,但不能解决法律漏洞的问题
·D. 通过法律解释解决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实际上相当于制定了新的法律
【答案】B
【解析】
【解析】法律适用必然包含对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即使规定具体明确,也需要通过解释明确其含
义及适用范围。A项错误。
法律解释有助于统一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适用标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法律实施的统一性。
B项正确。
法律解释不仅可以解决法律规定之间的矛盾,也可以通过对法律含义的扩大或者限缩等在一定程
度上缓解法律漏洞问题。C项错误。
法律解释是在既有规定的基础上对法律含义的细化,立法是在创造一个全新的规则.通过法律解
释使法律适应社会发展,仍是在法律文本可能的含义范围内进行的,并不等同于制定新法律。D
项错误。
—— 
13.【多选题】
1.下列关于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条文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法律规则在逻辑上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部分组成,上述任何一个部分,在具
体条文的表述中,均可能被省略
· B.法律条文既可以表达法律规则,也可以表达法律原则,还可以表达规则或原则以外的内容,而
规范性条文就是直接表达法律规则的条文
· C.在诉讼过程中,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这是一个法律原则,其行为模式为应为模式
· D.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为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因此,法律规则既可以通过法律条文来表
达,也可以通过法律条文以外的形式来表达,典型如判例和习惯
【答案】BC
【解析】
【解析】A项正确,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三要素,在逻辑上缺一不可,但在具体规则的表述或法律
条文中,出于立法语言简洁凝练的要求,上述三要素均可能被省略。
B项错误,法律条文可以表达一个或者数个规则,还可以表达规则以外的其他内容,如原则、法律概
念等。而规范性法律条文是指表达法律规范的条文,法律规范包括规则和原则两个部分,因此规范
性法律条文不仅可以表述法律规则,还可以表述法律原则。
C项的“在诉讼过程中,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这正是诉讼法中“回避原则”在条文中的
体现,但法律原则是宽泛的、总体的法律要求的表达,并不具备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这一
严谨的逻辑结构,换句话说,逻辑结构三要素是对法律规则的描述,并不适用于法律原则,因此该选项
后半句错误。故C项错误。
D项正确,规则和条文的关系为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二者可以随意对应,规则可以通过条文来表述,也
可以通过条文以外的其他形式,如判例和习惯来表述。条文既可以表达规则这一内容,也可以表达
规则以外的其他内容,如法律概念、法律原则等。
—— 
14.【多选题】
2.关于法律论证、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相互关联,外部证成包含内部证成
●B.某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行为人张三神色慌张、举止可疑,遂将其带回派出所盘问,后发现
张三系杀警越狱的逃犯。在本案的侦破过程中,该民警主要使用了设证法律推理
· C.法律论证能够确保法律获得案件处理的唯一正确答案
●D.“欲寻词句意,应观上下文”描述了体系解释的方法
【答案】ABD
【解析】
【解析】司法裁判中的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相互关联,外部证成必然包含内部证成,换句话说法官
确定裁判前提的过程本身也是一个逻辑推理的过程。A 项正确。
设证推理是由果推因的逆向推理,主要的适用场合就是立法和刑事侦查领域。B项正确。
法律论证旨在提高裁判结论的可接受性和合理性,但不能确保获得唯一正确答案,C项错误。
“欲寻词句意,应观上下文”联系上下文、结合体系,主要体现的是体系解释。D 项正确。
 
15.【多选题】
3.罗马法律谚语说:“最严厉的法律有时会变成最大的不公平”,以下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如果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不考虑现实的情况,那么法律规定得越严厉,越容易对社会造成伤
害
· B.立法活动实际上就是对利益的分配,如果最初的分配是不公平的,那么严格的立法将会进一
步维持这种不公平
· C.如果在法律适用中严格依照法律行事,那么法律规定自身拥有的缺陷就会被放大,因此裁判
的正当性通常高于可预测性
· D.由该罗马法律谚语可以推出:在罗马法学家看来,公平是法律的最高价值
【答案】AB
【解析】
【解析】法律如果脱离现实情况,规定得越严厉、越刚性,就越可能在具体案件中造成不合理的
结果,甚至引发不公平。A项正确。
立法本质上涉及利益分配与调整。如果法律本身所确立的利益分配不公,那么这种法律越严格、
越被刚性适用,就越可能维持乃至强化既有不公,也符合该法谚所揭示的严格立法可能导致不正
义的问题。B项正确。
C项前半句“严格依法适用会放大法律自身缺陷”有一定道理,但由此推出的“裁判的正当性通常高
于可预测性”不正确。司法裁判需兼顾正当性与可预测性,不能笼统地说正当性通常优先于可预
测性。C项错误。
该法谚只能说明公平正义在法律适用中具有重要意义,不能推出“公平是法律的最高价值”这一绝
对结论。D项错误。
—— 
16. 【多选题】
4.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区别,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对一般情形之个案,两个冲突规则,一个有效,另一个就无效
· B.对一般情形之个案,两个竞争原则,一个有分量,另一个就无分量
· C.对一般情形之个案,需穷尽规则,方可适用原则
· D.对一般情形之个案,可以先适用原则再适用规则
【答案】AC
【解析】
【解析】法律规则因其内容明确具体,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的可预测性价值且能够有效地限
制法官的自由裁量,因此在案件裁判中通常具有优先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原则无法用于司法
裁判,只不过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更为严格而已,具体包括:(1)穷尽规则方得适用原则。(原则弥补
规则漏洞的条件)(2)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3)没有
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原则取代规则的条件)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法律规则以
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于个案,法律原则以权衡强度或分量的方式适用于个案,规则竞争的结果是
获胜的规则排除与其相竞争的规则,原则竞争的结果则是分量重的原则优先适用,落败的原则并非
毫无分量,只是分量较轻不主导案件裁判罢了。故A项正确、B 项错误。
17.【多选题】
5.英国大法官柯克认为,法律理性是一种人为理性,只有受过法律训练、有法律经历的人才会运用,
而未受专业训练的普通人,即使是国王这样的主权者、教士这样的道德崇高者,均无法熟练掌握和
运用。下列相关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法律推理与日常推理存在重要区别
· B.法律理性非常依赖经验
· C.法律思维是一种职业性思维
· D.法律与政治、道德无关
【答案】ABC
【解析】
【解析】法律推理具有专业技术性、规范性和程序性,与日常推理存在重要区别。A项正确。
法律理性依赖法律经验,只有具有法律经历的人才能熟练运用,体现经验的重要性。B项正确。
法律思维是一种职业性思维,需经专门训练,并非普通人凭一般理性即可掌握。C项正确。
柯克的话只说明法律思维需要专业训练,并不能推出法律与政治、道德无关;事实上法律与政
治、道德有密切联系。D项错误。
—— 
18.【多选题】
6.下列与法律解释相关的分析中,正确的是?
· A.李某将其仇人坟墓掘开并将骨头扔掉,其认为白骨不属于尸体,否认其构成侮辱尸体罪。他
对白骨的解释属于无权解释、主观目的解释
· B.法官任某在审理案件中认为刑法中“伪造货币罪”中的货币不包括生肖纪念币,该解释为有
权解释、文义解释
· C.最高人民法院某副院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的“醉驾入刑”应
结合《刑法》总则当中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来理解,因此并非只
要醉驾就一定入刑,这属于体系解释方法的运用
· D.李某认为组织他人卖淫罪中“他人”不仅包括女性,而且包括男性。其理由是目前组织男性
卖淫的现象很普遍,危害性很大,要发挥法律的社会功能,应包含男性。其对相关条文的解释为
客观目的解释
【答案】CD
【解析】
【解析】李某作为案件当事人,其对“白骨”的解释属于无权解释;但该解释是对“尸体”一词含义
的理解,主要属于文义解释,并非探求立法者意图的主观目的解释。A项错误。
法官在个案审理中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属于无权解释,有权解释通常指立法机关、最高司法机
关等特定国家机关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因此说其解释为“有权解释”不正确。B项错
误。
将刑法分则中的“醉驾入刑”条款与刑法总则中的“但书”规定结合起来理解,属于联系整部法律体
系进行解释,符合体系解释的运用。C项正确。
李某从当前社会现实、法律的社会功能出发,主张“他人”应包括男性,这是在探求法律在当下应
有的客观目的,属于客观目的解释。D 项正确。
—— 
19.【多选题】
7.关于法律推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演绎推理是一种必然性推理,前提真,逻辑法则真,则结论一定真
· B.类比推理是一种“积极推理”,反向推理是一种“消极推理”
· C.由于判例法的广泛存在,英美法系偏重于类比和归纳推理
· D.由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存在,举轻以明重在刑法领域中应受到严格的限制
【答案】ABCD
【解析】
【解析】演绎推理是必然性推理,前提真,逻辑法则真,结论一定真。A项正确。
类比推理是将法律适用于法律未明确规定的类似情况,属于积极扩展法律适用的推理;反向推理
则是明示其一及否定其余,根据法律只对特定情形作出规定,推论其他情形不适用该规定,属于
消极限制法律适用的推理。B项正确。
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遵循先例需要运用类比推理,从判例中归纳规则需要运用归纳推
理,因此偏重类比和归纳推理。C项正确。
举轻以明重属于当然解释,在刑法中如果用于认定犯罪或加重处罚,可能超出国民预测可能性,
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因此应受到严格限制。D项正确。
—— 
20.【多选题】
8.关于法律漏洞,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法律漏洞指法律规定的不圆满性,凡法律未作规定的事项,均属于法律漏洞
· B.明显漏洞是指法律应当积极规定却未作规定的“潜在包含”情形;隐藏漏洞是指法律对某一
问题虽有规定,却未考虑到特殊例外情形的“过度包含”情形
· C.某一饭店规定“禁止带狗进入餐厅”,如欲允许盲人带导盲犬进入该餐厅用餐,此时应当进行
目的论扩张
●D.目的论扩张实质上就是扩大解释,目的论限缩实质上就是限缩解释
【答案】ACD
【解析】
【解析】本题为选非题。A选项错误,当选。判断是否存在漏洞的前提是明确立法目的,因为法
律未作规定的事项可能属于立法者针对“法外空间”的有意沉默,真正的法律漏洞是指违反立法目
的的漏洞。
C选项错误,当选。目的论限缩是指法律规定的范围明显大于规范目的的“过度包含”情形,此时
应当依规范目的创设例外,将本不该包含的情形排除于外。允许盲人携带导盲犬进入该餐厅用
餐,属于依规范目的创设例外,因此是目的论限缩。
D选项错误,当选。不管是限制解释还是扩张解释,都只是在通常的文义范围内所作出的较大范
围或较小范围的选择,本质上都未超越或改变文义的通常范围,而目的论扩张已经逾越了文义的通
常含义,目的论限缩则在事实上已经为文义的通常含义添加了限制性条件,将某一例外情形从通常
含义中排除出去。
B选项正确。
— 
21.【多选题】
9.关于法律论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内部证成的细致与否,并不一定影响结论的成立,但会影响结论的说服力
●B.内部证成保障判决的可预测性,是形式法治的必然要求;外部证成保障判决的正当性,反映实
质法治的要求
· C.无论是内部证成还是外部证成,都离不开支持性理由和推理规则
· D.由于法律论证是一个逻辑推理的过程,因而其中不包含法官个人的价值判断
【答案】ABC
【解析】
【解析】法学思维是一种评价性的思维,法官处理案件的最终目的就是对案件作出法律上的评价,
因此在司法裁判和法律论证中,法官的价值判断是必不可少的,D选项错误。其他选项正确。
— 
22.【多选题】
10.某国政府决定在实验室进行人体器官克隆研究,用于攻克某种疑难疾病。由于该国并无相关法
律规定,该决定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争论。对此,下列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 目前人体器官克隆问题在法律上尚未规定,这正是法律滞后性的体现
· B.克隆人体器官所引发的法律问题,是科技、伦理与法律紧张关系的表现
· C. 由此项研究引发的民事纠纷,法院可以依据道德、习惯或正义标准等裁决
· D.如该国民众对此问题在道德上无法形成共识,则应立法禁止此项研究
【答案】ABC
【解析】
【解析】法律具有滞后性,新的科技领域如人体器官克隆,法律尚未规定,正体现法律往往落后
于社会发展。A项正确。
克隆人体器官涉及生命伦理、科技发展和法律规范之间的紧张关系,是科技、伦理与法律冲突的
典型表现。B项正确。
在民事纠纷中,法律没有规定时,法院可以适用习惯、公序良俗、法律原则等非正式渊源;道
德、习惯、正义标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裁判依据或论证理由。C项正确。
民众在道德上无法形成共识,并不必然推出应立法禁止此项研究,立法还需综合考量科研自由、
公共利益、社会发展等多种因素。D项错误。
— 
23.【多选题】
11.美国小说和电影《肖申克的救赎》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1947年,银行家安迪被当作杀害妻子
与情夫的凶手送上法庭。他被判无期徒刑,送进了固若金汤的鲨堡监狱。在目睹了狱中腐败之后,
他自知难以讨回清白,只有越狱才是生路。于是他开始暗中实施自己的计划。当一个窃贼告诉安
迪他曾在另一所监狱中遇到过杀害安迪妻子和情夫的真正凶手时,安迪再也克制不住自己的感情,
他希望典狱长能够帮他沉冤昭雪,讨回公道。谁知,典狱长因为安迪知悉他贪污、受贿的内幕而决
意不让安迪重返人间,竟残酷杀害了那个窃贼,并再次将安迪关入黑牢。忍无可忍的安迪终于在一
个雷电交加的夜晚,越狱而出,重获自由。当翌日典狱长打开安迪的牢门时,发现他已不翼而飞。预
感到末日来临的典狱长在检察人员收到安迪投寄的典狱长的罪证之后,畏罪自杀。下列说法不正
确的是?
· A.在安迪看来,审判是不公正的,监狱是腐败的,只有越狱才是出路,他持有的是分析实证主义法
学观点
· B.典狱长认为,法律就是法律,既然安迪被判有罪,就应该服从法律进行服刑,他持有的为自然法
的观点
· C.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应该包含道德的要素,因此,可能会得出安迪越狱是合法的结论
· D.本案例指出,法律不仅仅需要道德支持,还需要社会实效与权威性的支持
【答案】AB
【解析】
【解析】安迪认为审判不公正、监狱腐败,只有越狱才是出路,这是基于道德标准否定法律,恶
法非法,是非实证主义的观点;而分析实证主义强调法律与道德分离,不能因法律不道德就否定
其法律效力。A 错误。
典狱长主张“法律就是法律”,既然被判有罪就应服从,这是典型的分析实证主义立场,而不是自
然法观点。B 错误。
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应当包含道德要素,不正义的法律不是法律,因此可能得出安迪越狱具有正
当性或合法性的结论。C 正确。
该案例说明法律既需要道德支持,也需要社会实效与权威性的保障,追求的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
果的统一。D 正确。
 
24.【多选题】
12.我国《民法典》第510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
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
定。”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在我国,交易习惯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是正式法律渊源
●B.该规定为法官寻找法律渊源提供了顺序和途径
·C.如果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的,法官只好拒绝裁判
●D.适用交易习惯要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答案】AC
【解析】
【解析】交易习惯虽然被《民法典》明文规定为确定合同内容的依据之一,但它属于非正式法律
渊源,A项错误。
该条规定了“协议补充→合同相关条款→交易习惯”的适用顺序,为法官寻找法律依据提供了顺序
和途径。B项正确。
即使按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法官也不能拒绝裁判;还可依据《民法典》第511
条等规定及其他法律原则进行裁判。禁止拒绝裁判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C项错误。
适用交易习惯不得违反民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否则不能作为确定合同内容的依
据。D项正确。
—— 
25.【不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中国法的现代化的看法中正确的是?
●A.中国法的现代化是一个由被动接受到主动选择的过程
· B.中国古代法的传统对当代中国法的现代化有不利的影响,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应当消除古代
法传统的影响
· C.中国法的现代化是立法主导型,而且一直都是一个法律移植的过程
· D.与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不同,目前我国法律观念更新较慢,传统法律观念与现代法律观念冲突
激烈
【答案】AD
【解析】
【解析】中国法的现代化过程与中国社会发展相适应,也是由被动接受到主动选择。A选项正确。
中国法的传统无疑对法的现代化产生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在当代是深刻的。其影响既有有利方面,
又有不利方面,不能消除法传统的影响而是应当引导。B项错误。中国法的现代化开始主要是法律
移植的过程,但之后结合了中国国情,建立了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并非一直在移植外国法律。C项
错误。当前法律制度变革在前、观念更新在后,法律思想领域存在冲突。D 选项正确。
—— 
26.【不定项选择题】
2.根据我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上级人大常委会和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之间属于监督关系,因此针对武汉市人大或其
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
●B.根据授权制定的经济特区的法律文件与法律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 C.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
· D.由于中央人民政府与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之间既非领导关系又非监督关系,因此省级地方
性法规无需向国务院备案
【答案】B
【解析】
【解析】A选项错误,因为武汉市是地级市,因此,其地方性法规的生效是需要经过湖北省人大常委
会的批准的,事前经过批准的立法,当作批准机关自己的立法来处理,所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无法撤
销(但湖北省人大可以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撤销)。
B选项正确,因为被授权的立法的效力由授权机关来保证。授权立法的效力相当于法律,授权立法
和法律有矛盾,由全人常裁决。
C选项错误,针对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冲突,三步走:首先提交国务院;其次,看国务院的意见,如
果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这事儿就完了,因为国务院作为国务院部委的领导机关,有权否
定其下属立法行为的效力;如果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则还需要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
最终的裁决。因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行政机关)没有半毛钱关系,国务院不是人家的领
导,所以无权否认地方权力机关的立法。
D选项错误,因为备案找上级指的是找上位法的制定机关,国务院和地方权力机关虽然既不是领导
关系,也不是监督关系,但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具有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的效力,所以构成地方性法
规的上位法,所以是需要向国务院备案的。
—— 
27.【不定项选择题】
3.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全国人大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自治区一级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有权审查其合法性
和合理性,既有权改变也有权撤销
· B.省级人大对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可改变也可以撤销
· C.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
进行审查的建议
· D.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需要经过省级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后生效,备案主体包括省级
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
【答案】ACD
【解析】
【解析】一、立法审查规律总结:
(一)事前审查(依职权批准)
批准对象批准机关批准内容
地级市的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合法性审查(是否同上位法矛盾),4个月内决定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合法性审查(是否在变通事项之内)
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合法性审查(是否在变通事项之内)
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合法性审查(是否在变通事项之
内)
事前审查要求总结如下:
1.区州市,提一级;
2.自治县,提两级;
3.常委会,合法性;
4.批准后,当自己。
(二)事后审查
1.领导关系(本级人大对本级人大常委会,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
门,本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审查的是适当性(合法性+合理性),既可以改变,又可
以撤销。
2.监督关系(本级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对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机
关对被授权机关),审查的是合法性,只能撤销。
3.事前经过批准的立法,当作批准机关自己的立法来处理。
4.例外:
(1)地方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只能撤销,但审查的是适当性(合法
性+合理性)。
(2)全国人大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只审查合法性,只能撤销,不能
改变。
(3)自治州和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统归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
二、备案规律如下:
批准当自己,备案找上级,人大不备案,规章只到国务院。
据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C选项错在审查建议中的“建议”二字,两央(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央军
委)、两高和监省常(国监委和省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是审查要求而非审查建议,这二者的法律效
力是不一样的,前者不得不理,后者可以不理。D选项错误,需要经过事前批准才能够生效的法律文
件,是无需向批准机关备案的。
 
28.【不定项选择题】
4.2023年修订的《立法法》亮点之一即在于对我国当前的授权立法体制进行了必要的完善。关于
授权立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全国人大可以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法律
· B.针对房产税问题,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授权国务院先制定行政法规加以规定
· C. 授权机关可以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违背授权目的或超越授权范围的法律法规,必要时可
以撤销授权
· D.根据授权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与行政法规矛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答案】ABC
【解析】
【解析】全人大把基本法律的制定权授予全人常来行使,A项正确。
房产税属于税收基本制度,属于相对保留,在尚未制定法律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授权国
务院先制定行政法规。B项正确。
根据《立法法》规定,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
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C 项正确。
根据《立法法》,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
委会裁决。这里说的是“与法律规定不一致”,而不是“与行政法规矛盾”。D项错误。
— 
29.【不定项选择题】
5.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立法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听取基层
群众和有关方面对法律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
· B.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但
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或者遇有紧急情形的,也可
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 C.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方意见统一审议法律草案,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对涉及的合宪性问
题以及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 D.法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公布时,还应同步公布该法律法规的草案说明
和审议结果报告等相关立法资料
【答案】ABCD
【解析】
【解析】《立法法》第70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基层
立法联系点,深入听取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对法律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A项正确。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各方面
的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
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或者遇有紧急情形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即交付表决。B项正确。
《立法法》第23条规定,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
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
法律草案修改稿,对涉及的合宪性问题以及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
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C项正确。
2023年《立法法》经过修改之后,强调提案说明和审议报告都需要和通过的法律法规同步公开。
D项正确。
— 
30. 【不定项选择题】
6.关于法律的报批、改变或撤销,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深圳市人大制定的法规均需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B.广东省人大改变或撤销不适当的珠海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 C.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制定的违背《民族区域自治
法》的自治条例
· D.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撤销淄博市人大制定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淄博市文物保护条例》
【答案】AD
【解析】
【解析】深圳市人大有权发布两种法规:第一个是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发布经济特区法规;第二
个是根据《立法法》能够发布地级市法规。市级地方性法规是需经省人常批准,经济特区法规不
需要经省人常批准,A 项错误。
珠海虽然也是个经济特区,但选项中说明是“地方性法规”,需要经过广东省人常批准,视为广东
省人常的立法,人大人常的关系是领导关系,审查适当性,领导关系当然有权改变撤销。B 项正
确。
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需要经过省人常批准,视为省人常的立法,全人常和省人常是监
督关系,审查合法性,有权撤销,C 项正确。
淄博市的地方性法规需要经过省人常的批准,人常撤销针对是合法性,山东省人常对淄博市的法
规要进行事前审查。D 项错误。
—— 
31.【不定项选择题】
7.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竞合的看法中正确的是?
· A.《民法典》第186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
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该条款规定了法律责任的竞合的处理原
则
· B.法律解释是解决法律责任竞合的一种途径或方法
· C.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在解决法律责任竞合问题
· D.法律责任的竞合意味着在同一案件中存在两个不同的都可以适用的法律规范
【答案】ABD
【解析】
【解析】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择一主张属于典型的法律责任竞合,A 选项正确。法律责任竞合的
实质是法规竞合,因此通过灵活的法律解释方法的选择,可以排除相关法律规范的适用,解决法律责
任竞合问题,因此B、D选项正确。C选项显然错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同时追究民事责任和刑
事责任,因此不属于责任竞合。
 
32. 【不定项选择题】
8.李某驾驶摩托车与高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李某死亡。交警部门认定高某、李某承担事故的同等
责任。在交警部门主持下,高某与死者李某之妻达成调解协议,由高某赔偿李某家属各项费用12.2
万元,双方再无纠葛。不久,李某之妻发现自己已有身孕,并在7个月后生下女儿小鑫。李某之妻依
据全国人大制定的《民法典》相关规定,将受偿主体确定为死者生前“扶养”的人的规定,向高某索
要女儿的抚养费。高某根据国务院制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现已失效。]第37条,将受
偿主体确定为死者生前“实际扶养”的人为由,拒绝作出赔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本案应当优先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 B.双方当事人及律师关于本案法律适用问题的辩论,属于外部证成
· C.法官对本案案件事实的确定过程,是一个纯粹的事实判断的过程
· D.李某之妻和高某的行为,均显现了法律的指引作用
【答案】AC
【解析】
【解析】本题为选非题。A选项错误,当选。当正式法的渊源的效力为不同位阶时,下位法必须
服从上位法(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如果下位法与上位法抵触,下位法丧失法律效
力。
B选项正确。关于法律适用的争论属于对大前提的争论,而外部证成关心前提,因此本选项表述
正确。
C选项错误,当选。一方面,案件事实是依照法律规范认定的结果,而非纯粹的事实判断。另一
方面,价值判断贯穿于法的运行全过程。
李某之妻和高某的举动,一个是在依法起诉,一个是在依法给自己的行为辩解,他们都是在依法
办事,在接受指引,D选项正确。
— 
33.【不定项选择题】
9.某设区的市的政府出台《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除婚嫁酒、丧葬酒外的其
他酒席一律视为违规酒席;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同时规定:“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申报表,并报区
政府备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办法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 B.市人大常委会发现该办法不适当,可以对其进行撤销处理
· C.省政府和国务院对该办法既可以改变也可以撤销
●D.律师张某可以针对该办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要求
【答案】BC
【解析】
【解析】“规章只到国务院”,设区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应报国务院、本级人大常委会、省级人
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备案,不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A 项错误。
根据《立法法》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
章。地方人常的监督是特殊监督,审查的适当性,可以撤销。B项正确。
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是领导关系,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地方政府规章;省级政府有
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因此,省政府和国务院对该办法都可以改
变或撤销。C项正确。
公民认为规范性文件与宪法、法律相抵触,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但审查要求只
能由特定国家机关提出;且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查对象不包括地方政府规章。因此张某不能针对
该办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要求。D项错误。
—
34. 【不定项选择题】
 
10.关于法律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解释过程中,文义解释是通常情况下法律人首先考虑的解释方法
· B.当法律人适用多个解释方法,得出不同结论时,可以依照确定的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确定不
同解释结果的优先性
· C.凡关于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立
法解释,也可以由最高司法机关作出司法解释
· D.学理解释是正式解释,任意解释是非正式解释
【答案】A
【解析】
【解析】在法律解释的过程中,通常法律人首先考虑文义解释,尊重法律条文通常含义。A 项正
确。
法律解释方法之间不存在固定不变的、确定的位阶顺序;不同解释方法得出不同结论时,需要结
合案件和法律目的进行论证和选择,不能简单按固定位阶确定优先性。B项错误。
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权限;最高
司法机关只能对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作出司法解释,不能对条文本身作补充规
定。C项错误。
学理解释和任意解释都属于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D项错
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