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文本内容
2026 年法理学先行课
课后要点总结
(2 月8 日上午)
一、课程内容体系介绍
第二章
法的作用与价值
知识点一:法的作用
知识点二:法的局限性
知识点三:法的价值种类
课程主要内容
考点一: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
法律针对个人所产生的影响是规范作用;法律针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是社会作用。
(一)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指引作用发生在行为之前,其作用
对象是本人。通常采用如下两种方式(1)确定的指引(2)不确定的指引。
2.评价作用:法律作为一种权威的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
的评判作用,评价作用的对象是他人。
3.教育作用: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具体表现为示警作
用和示范作用。
4.预测作用: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
5.强制作用: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履行义务,强
制作用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者。
(二)法的社会作用
1.三个领域:指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思想文化生活等领域。
2.两个方向:指法律对社会发挥的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
考点二:法的局限性
(一)法律不是万能的,它也存在局限和不足
1.法律的调整对象、调整范围是有限的。
2.法律要以社会为基础,不能超出社会发展。
3.法律与事实之间的对应难题也不是法律自身所能够完全解决的。
4.法律还受自身条件的制约。
(二)法治社会中的多元调控
1.为了弥补法律规范的不足,就应积极发挥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宗教、习俗、
行业纪律)的作用。
2.为补救诉讼的局限,就应当发挥其他调整机制(如民间调整机制、行业调整机
制)的作用。
考点三:法的价值种类
(一)法的秩序价值(基础价值)
秩序是法律所要实现的最基本的价值和首要价值,也是法律所要保护和实现的其
他价值的基础。
(二)法的自由价值(最高价值)
1.自由是现代法的最高价值。
2.自由是现代法的根本目的。
3.自由意味着按自己意愿行事,但不能超过界限。自由要受法律的规范和约束。
(1)伤害原则。如果某种行为可能对他人和社会的利益造成损害,则可以基于
伤害原则限制此种行为的自由。
(2)冒犯原则。如果这种行为尽管不伤害别人,但却冒犯了别人,如使人愤怒、
羞耻或惊恐的淫荡行为或放肆行为,也要被合理的限制。
(3)父爱原则。对某种行为的限制还可以基于所谓的“法律家长主义”(父爱
原则)。
(三)法的正义价值(社会价值)
1.正义是人类普遍公认的崇高价值。
2.正义是法的基本标准、法的评价体系、法的推动力量,也是衡量法律优劣的尺
度。
3.法律上的正义,要追求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统一。
(四)人权
1.人权首先是一种自然权利和道德权利,其次也可通过国家立法转化为法律权利。
2.人权的主体不仅包括个体也还包括群体。
3.现代社会的人权包括了生存权、发展权和各种人身、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
4.人权具有阶级性和历史性。
5.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
6.人权需要通过法律保障予以实现。
随堂习题
1.【多项选择题】
“社会的发展是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需要新的社会规
范来解决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会资
源,维持社会秩序。适应这种社会结构和社会需要,国家和法这一新的社会组织
和社会规范就出现了。”关于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相反,法律应以社会为基础
B.法律的起源与社会发展的进程相一致
C.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认为,法律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
无限之间的矛盾
D.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属于法的规范作用
2.【单项选择题】
陈某与前妻林某婚生子陈某宝(7 岁)由林某抚养,林某与王某再婚后,王某擅
自将陈某宝改为王某宝。陈某诉至法院,法官认为,陈某宝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人,其变更姓名需要由亲生父母同意,故判决林某恢复其子原姓名。对此,下列
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判决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B.法院判决体现了法的评价作用
C.姓名权具有相对性
D.陈某宝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享有任何民事权利
3.【单项选择题】
关于法律与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由是至上和神圣的,限制自由的法律就不是真正的法律
B.自由对人至关重要,因此,自由是衡量法律善恶的唯一标准
C.从实证的角度看,一切法律都是自由的法律
D.自由是神圣的,也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应由法律来规定
随堂习题解析
1.【答案】AB
【解析】马克思主义法律观认为法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律应
以社会为基础,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社会性,即物质制约性。A 项、B 项正
确。按照马克思主义学说,法律的产生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生产力发展
到一定阶段,导致了法律的产生:(1)私有制的出现是法律产生的经济根源;(2)
阶级的分化是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3)国家这种公共权力组织的出现是法律产
生的政治根源。C 项错误。法的社会作用涉及三个领域(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
活、思想文化生活)和两个方向,即政治职能(通常说的阶级统治的职能)和社
会职能(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对社会冲突的化解,维护社会统治体现的
是法的社会作用。D 项错误。
2.【答案】B
【解析】法院的判决书只针对案件当事人发生效力,案外人则不需受其约束,因
此属于典型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故A 项错误。评价作用是指以法律为标准对他
人已经做出的行动作出合法或违法的判定,法院通过依法裁判对当事人的行为进
行判定直接体现了法律的评价作用,故B 项正确。作为人格权一部分的姓名权是
典型的绝对权,权利人以外的一般主体都应尊重并负有不侵犯义务,故C 项错误。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其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的范围受限,并不意味着其不享有任
何民事权利,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故D 项错误。
3.【答案】D
【解析】法的价值表明了法律对于人们而言所拥有的正面意义,它体现了其属性
中为人们所重视、珍惜的部分。法的主要价值包括自由、正义和秩序。自由是法
的最高价值。法律是自由的保障,自由是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之一。良法应当是
自由之法。但自由是有限度的、有范围的,而这个限度和范围由法律来设立。A
项错误,D 项正确。
自由对人至关重要,但是衡量法律善恶并非只有自由这一个标准,另外还包括诸
如正义等标准。B 项错误。从实证的角度,也就是从现实生活中看,并非一切法
律都维护自由。C 项错误。
课程预习任务
1.预习以下相关内容
第二章
法的作用与价值
知识点四:法的价值冲突及其平衡
第三章
法的要素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