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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实在写不出来,试试这么套模板

案例分析题实在写不出来,试试这么套模板

一、案例分析题命题特点、解题技巧、答题模板

(一)案例分析题命题特点

案例分析题考查考生综合应用法条和法理分析解决案例的能力,每年在非法学专业试卷中占15分、法学专业试卷中占20分,属于难度最大的题型之一。

1.命题来源

从近几年的命题情况来看,通常会将司法实践中一些典型判例提取出来,根据命题技术进行加工改编后呈现在试卷中,如2024年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的案例分析题原型是浙江省金华市的李家波故意杀人案,2020年法学专业基础课的案例分析题原型是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中的郭建良抢劫案,2022年法学专业基础课的案例分析题原型是“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之一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因此,命题趋势是结合社会热点案件和罪名。

2.考查能力

案例分析题考查考生“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的能力,考生在解题时,审题—答题这两大步骤,也就是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过程,第一、审题:通过阅读案例材料,清晰地认定案件事实,同时在头脑中“找法”,适用法条、法理分析事实;第二、答题:用法言法语准确、条理地回答定罪、量刑问题。

3.考查内容

认真研究历年刑法案例分析题的考点,会发现有90%以上的内容是每年不断重复考查的!如人身犯罪、财产经济犯罪、交通类犯罪、贪污贿赂犯罪、妨害司法犯罪等5类重点罪名以及犯罪构成、犯罪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罪数、正当化事由等5个方面的定罪理论,以及累犯、自首、立功、从犯、未成年人等5种量刑情节几乎是每年必考的(参见下图)。

“总则套分则”的考查模式是案例分析命题的最大特点,即以分则重点罪名为载体,结合总则犯罪论、刑罚论的基本原理来考查。针对这一特点,考生在复习时应首先学懂吃透有关的重点知识、基础理论,然后将刑法总则中的基本概念的法律表述、分则中重点罪名的构成要件背诵直至默写出来,为答题提前做好知识储备。

(二)案例分析题审题技巧

由于案例材料可能会涉及多个行为人、多个行为,各个行为人之间可能共同实施部分犯罪,也可能各自分别实施一部分犯罪,呈现出复杂性、综合性的特点。考生在阅读案例材料时,以每个”行为人—行为”为主线,对复杂案情进行解构梳理,着力提取并整合有用信息,删除无用的干扰信息,在脑海中清晰地定位相应考点,即眼睛读题、脑海想题,不能只读不想。

犯罪本质上是一种行为,无论多么复杂的案例也是由一个个犯罪行为组合而成的,行为的定性是案例分析考查的核心。因此,考生可采用“行为定位方法”,在题干材料中将所有在刑法上有意义的行为都标上序号(如①②③……),进而准确判定犯罪行为的数量,行为人实施了一行为、还是数行为?针对这些行为一一进行分析,每个行为如何定罪?怎样量刑?方可做到不缺不漏、全面准确!具体思路如下:

就每个行为人而言,从头至尾实施了几个行为?每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了什么罪?每一个犯罪完成了没有?是预备、未遂、中止还是既遂?是一个人犯罪,还是和他人共同犯罪?假如是共同犯罪,谁是主犯?谁是从犯?有无胁从犯、教唆犯?每个行为人犯了一罪还是数罪?对其一罪论处,还是数罪并罚?是否存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正当化事由。

其次要考虑量刑的问题,在整个案件中行为人有没有累犯、自首、立功、从犯、未成年人犯罪等情节,在法律后果上,是对其从重处罚?还是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总体看来,无论题干如何设问,总绕不开“定罪”、“量刑”两大问题。

审题时进行事实梳理,要注意两点:
1.将客观事实归纳为法律事实,如客观事实为:甲制造了一批三无口罩出卖→法律事实:甲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方式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2.忌无中生有,脑补题干中不存在的犯罪事实。

(三)案例分析题解题技巧、答题模板

答题是用法言法语准确、条理地将考生对案件事实的评价呈现在试卷上的过程。考生应掌握以下解题技巧、答题模板:

1.分段行文、次序分明

写答案要注意分段书写,切勿杂糅,尤其是遇到较为复杂的案例,切忌不分青红皂白全部写成一段话。划分段落时应注重逻辑顺序,不能想到哪里就答到哪里,应按人物顺序答题、按犯罪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答题、先写结论再答理由、先写定罪再写量刑。

⑴按人物顺序答题

如果题干中仅涉及一个犯罪人,按题目的设问分别答“定罪、量刑”两大问题即可。如果题干中涉及多个犯罪人,如“请分析甲、乙、丙的刑事责任”,通常应按照每个人物在案例中的出场顺序答题,甲、乙、丙通常是共同犯罪,首先应对他们的共同行为进行分析,如果除了他们之间的共同犯罪,甲、乙、丙各自还有单独犯罪(如过限行为),可以再对他们各自的单独行为分别进行分段分析。如果仅甲、乙成立共同犯罪,丙与甲、乙之间没有联系,可以对丙单独进行分析。总之,考生应根据具体案情,灵活采用这种方法答题。如下图所示:

⑵按时间顺序答题

在回答每个犯罪人的各个罪行时,最好按照各个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分析,如绑架—杀人—诈骗—窝藏、包庇,因为历年真题的标准答案通常采用这样的顺序给出,这样书写更容易得分。

⑶先下结论,再写理由

行文的基本顺序是“结论(定什么罪?怎么处罚?)—理由(为什么)”。回答结论时要“准”,回答理由时要“全”。

每个案例分析题分值较高,但题干中的设问往往较少,有时只有1个概括性问题或者几个小问题,因此每一问可能包含多个采分点,考生应尽力揣摩命题人意欲考查哪些知识点,将其全部呈现在答案中,做到不缺不漏、全面准确。

⑷先答定罪、再答量刑

定罪是量刑的前提和基础,在分析每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应先答出构成何罪,再答出有哪些量刑情节。

2.掌握技巧、灵活应用

本文提供以下定罪、量刑写作技巧供同学们参考,注意需结合题干及设问灵活应用,不可以生搬硬套。

⑴技巧1:答定罪采用“核心要件套事实改写法”

考生在回答某一行为具体如何定罪时,无需将某一罪名的全部构成要件和相关法条都写出来,一般不需要答出“根据刑法第X条”或者司法解释的名称,也没有必要摘抄全部案情,要将抽象的法条和具体的事实有机结合,千万不能将法律条文和案件事实割裂开来形成“两张皮”,考生可以直接将某一犯罪的主客观核心构成要件(某一罪名的核心构成要件一般体现在该罪名的概念中)结合案件事实中的关键信息改写以回答定罪问题,即采用“核心要件套事实改写法”来答定罪。

⑵技巧2:(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有时定什么罪、不定什么罪都要写。

通过仔细研究历年真题会发现,有时命题人可能会在题干中描述出一种貌似有罪、其实无罪的行为来迷惑考生,与此相应,不仅要求考生答出某一行为构成犯罪,也要求考生答出某一行为为什么不构成犯罪,并说明理由(不符合犯罪的客观要件,还是不符合主观要件,还是属于某种正当化事由因而无罪)。

在共同犯罪的案例中,共犯人实施了过限行为,其他共犯人对此不承担责任,此时应答出其他共犯人不构成此罪。遇到此类案例题,考生应尽量揣摩命题人的意图,对不定罪的行为也要进行分析,否则会失分!

⑶技巧3:(准确区分此罪与彼罪)有时需要正面答“构成甲罪”,反面答“不构成乙罪”。

有时命题人可能会在题干中描述出一种貌似甲罪、实为乙罪的行为来迷惑考生,不仅要求考生答出某一行为构成甲罪,也要求考生答出为什么不构成乙罪,因为“XX不构成乙罪”是论证“XX构成甲罪”的一种反面理由。此时,如果不答出“XX不构成乙罪”,会显得论证“XX构成甲罪”的理由不够充分。如在说明“XX构成盗窃罪”时,根据题意要答出为什么“XX不构成诈骗罪或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如在说明“XX构成骗取贷款罪”,可答出为什么“XX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⑷技巧4:答犯罪停止形态注意事项

第1、如果行为人构成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等未完成形态,必须回答出来,且写明每种未完成形态的法律后果。

第2、如果行为人构成犯罪既遂,除非题干特意要求,一般不需要答出来。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则考生必须回答既遂问题:第一,专门考查既遂标准:如财产犯罪、贪污贿赂罪的既遂标准;第二,考查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如实行犯构成既遂,教唆犯、帮助犯是否构成既遂;第三,考查继续犯有关问题,继续犯的特点是犯罪既遂后,犯罪行为仍然在持续、不间断地侵害法益,仍然可以对其正当防卫,他人加入进来可以成立共同犯罪。

⑸技巧5:答共同犯罪注意事项

第1、回答是否成立共同犯罪。如果案例中有两人以上成立共同犯罪,则应这样作答,如“甲、乙成立XX罪的共同犯罪”。

第2、对共犯人的种类界定。如果甲、乙两人都起到主要作用,都是主犯,可以答出“甲、乙都是主犯”;如果甲、乙两人作用大小明显不同,则必须答出“甲是主犯、乙是从犯”,如果其中乙是教唆犯或胁从犯,也必须回答出来。

⑹技巧6:答罪数注意事项

第1、如果一人犯不同种数罪时,分析完每个犯罪之后,在最后需答出“应数罪并罚”。

第2、如果属于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牵连犯、吸收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应结合案情答出这些概念及处理原则,如“想象竞合犯,从一重处罚”等,注意如果能够很明显地区分出哪一个是重罪,应指明“应以XX罪论处”。

⑺技巧7:答正当化事由注意事项

应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和案情相结合进行分析回答,对正当防卫而言,重点分析时间条件(是否属于防卫不适时)和限度条件(是否属于防卫过当)。对紧急避险而言,重点分析行为限制条件(是否属于不得已)和限度条件(是否属于避险过当)。

⑻技巧8:答量刑采用“法条与事实融合法”

答量刑时,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写明每种量刑情节的构成要件、法律后果,首先写明行为人是否成立累犯(一般累犯?特别累犯?)、自首(一般自首?特别自首?)、立功(一般立功?重大立功?)、坦白等量刑情节;其次,要准确写明每种量刑情节的法律后果,是应当……还是可以……?是从轻、减轻、免除处罚还是从重处罚?

【提示】除题目考查追诉时效等特殊知识点外,一般无需答出具体犯罪的法定刑,也不需要答出“应判处X年有期徒刑”。

3.法言法语、忌用口语

行文时应用法言法语规范表达,措辞准确,忌随意使用口语或者其他部门法术语,例如不能将“正当防卫”写成“自卫行为”,不能将“追诉时效”写成“诉讼时效”,“不能将“放火罪”写成“纵火罪”,不能将“过失致人死亡罪”写成“过失杀人罪”。

二、典型真题精析

根据历年真题的命题方式和考查侧重不同,可以将案例分析题大致分为“分步提问式(具体性提问)”和“综合问答式(概括性提问)”两种常见类型,现以历年真题中的代表试题为例对上述两类题型命题特点进行解读,方便考生有针对性的进行训练和准备。

(一)分步提问式案例分析题

[题型介绍] 此类试题的案情是由“事实一、事实二……”等数个相对独立的案件事实组成,每一个案件事实均以一至两句话进行简单描述,然后针对每一个事实提出一个小问题;

[题型特点]案件事实已经由命题人进行了较大简化,事实认定相对容易,关键是针对每一事实如何正确适用法律进行分析解决。

[解题指引] 考生阅读完每一个事实之后,便可直接对相应的问题作出回答,答案中需准确分析出每一事实中的行为是否符合刑法中何种罪名或制度的规定,并用法言法语说明理由。

[代表真题]2010年非法学案例分析题

【案情】人民法院查明成年人高某以下犯罪事实:

事实一:2006年7月2日高某在拐卖妇女顾某过程中,将顾某强行奸淫,后又强迫其卖淫,7月9日将顾某出卖。在7月20日,高某还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两名婴儿。为防止婴儿哭闹,高某给婴儿喂了安眠药,因剂量不当导致其中一名婴儿死亡。另一名婴儿一直没有卖出去。

事实二:高某听说有人向公安机关举报了自己的上述事实,便带着10万元人民币,于2006年9月2日晚找到该县公安局分管刑事侦查工作的副局长任某(任某为高某父亲的战友,与高家关系甚密),请任某帮忙。任某在收下钱款后答应“想办法”。后来,任某找了个“理由”让办案人员对该举报材料进行了“技术”处理而没有立案.不久,任某调离公安机关。高某因“事实一”中的行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交代了向任某送钱的事实。

【问题】阅读分析上述材料后,请回答下列问题:

⑴“事实一”中高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为什么?

⑵“事实二”中高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为什么?

⑶“事实二”中任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为什么?

【答案】(1)“事实一”中高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为什么?

高某的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高某在拐卖过程中强奸顾某又强迫其卖淫的行为不单独构成强奸罪和强迫卖淫罪,而构成拐卖妇女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高某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儿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虽然一名儿童没有卖出,也成立犯罪既遂,导致其中一名婴儿死亡的行为构成了拐卖儿童罪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

由于拐卖妇女、儿童罪是选择罪名,高某拐卖妇女、拐卖儿童的两个犯罪行为属同种数罪,从题意中可推导出其犯罪行为是基于一个概括的故意连续实施的,符合连续犯的特征,应以一罪处罚,即以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处罚。

(2)“事实二”中高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为什么?

高某的行为构成行贿罪。高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某财物,其行为构成行贿罪。

高某因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交代向任某送钱的行为成立特别自首,对于其行贿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事实二”中任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为什么?

对任某应以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择一重罪处罚。

任某利用其县公安局分管刑事侦查工作的副局长职务的便利,其收受高某财物,并帮助高某逃避法律追究,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构成了受贿罪;其对报案材料进行“技术”处理,使高某不被追诉的行为同时侵害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与国家的司法公正,构成了徇私枉法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因受贿而徇私枉法的,属于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罚。

(二)综合问答式案例分析题

[题型介绍] 此类试题的案情是以一段较长的文字材料描述出一个比较复杂的大案例,仅提出一个概括性的问题,例如“请分析甲、乙、丙的刑事责任”,或者提出几个相关的小问题,这是当前法硕考试的主流题型。

[题型特点]案情复杂,事实认定上有较大难度,结合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两方面,考查考生的逻辑分析能力和说理能力。

[解题指引]考生必须全面阅读案件材料,仔细梳理较为复杂的案情,在准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上,适用法条、法理分析事实,条理清晰、无一遗漏地写出结论和理由。

[代表真题]2017法学案例分析题

【案情】甲(男,19周岁)纠集乙(男,15周岁)、丙(男,17周岁)实施盗窃。在甲、乙破窗入室后,负责望风的丙因害怕而逃离现场。甲、乙窃取储物间的财物后共同进入卧室,乙发现女主人王某正在熟睡,遂对其实施强奸,乙得逞后甲也欲强奸王某,但因太紧张未能得逞。之后,二人携带财物逃离现场。

【问题】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⑴甲、乙、 丙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⑵甲、乙、丙具备哪些量刑情节?

【答案】⑴甲构成盗窃罪、强奸罪,乙构成强奸罪,丙构成盗窃罪。

甲纠集乙、丙入户盗窃,三人形成共同故意并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其中甲是实行犯,丙是帮助犯,乙因不满16周岁,不构成盗窃的共同犯罪。由于甲已经盗窃既遂,即使丙逃离现场,也不构成犯罪中止,也是犯罪既遂。

甲、乙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甲以默示方式与乙形成实施强奸的事中故意,于乙之后对受害人实施强奸行为,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由于强奸超出了甲、丙原来共同盗窃的故意,对丙而言是过限行为,丙不构成强奸的共同犯罪。

⑵甲在盗窃中是主犯。甲在强奸罪中有轮奸这一法定刑加重情节。

乙在犯强奸罪时是不满18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具有轮奸的加重情节。

丙在犯罪时是不满18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在盗窃罪中属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模拟习题精练

1.【案情】事实一:2016年6月11日,甲在某大型商场地下停车场,趁乙不备进入其驾驶轿车内,用随身携带的刀具指向乙的女儿(9周岁),向乙索要财物,乙便将所戴项链(价值5千元)交给甲,甲又要求乙将车开出商场,找自动提款机多取现金。乙趁甲不备用将刀夺下,甲见状逃离现场。

事实二:2017年10月20日晚,甲在玉米地中持刀强迫丙(女)与其发生性关系。之后为防止被查处,甲将丙带回住处清理犯罪痕迹,甲使用绳子将丙捆绑在床头,命丙清洗2人衣物,并要求丙一同洗澡后又强制丙为其手淫,甲于次日凌晨将丙放走。

【问题】阅读分析上述材料后,请回答下列问题:

⑴事实一中,甲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犯罪形态是既遂还是未遂?请说明理由。

⑵事实二中,甲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一罪还是数罪?请说明理由。

【答案】⑴事实一中,甲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以暴力、胁迫手段,实施了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犯罪形态是既遂。

甲进入乙的车内,持刀指向乙的女儿,在狭小的空间内,足以使乙及其未成年女儿产生恐惧心理进而压制反抗,属于抢劫罪中的暴力、胁迫,乙被迫交出财物。甲劫取财物的行为具有当场性,无论其是在车内取得财物,还是通过控制孩子让乙到附近取款,均符合抢劫罪当场劫取财物的特征,与一般绑架罪中绑架行为与勒赎行为分属不同时空的表现形式有所区别,绑架罪一般是行为人控制人质并要求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财物送到某一特定地点,因此,甲不成立绑架罪。

根据司法解释,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就是抢劫既遂。本案中,甲已经劫取了乙的财物,成立犯罪既遂。(改编自最高院案例库:贾某抢劫案—当场以未成年人相威胁要求被害人取款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⑵事实二中,甲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强制猥亵妇女丙,分别构成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应数罪并罚。

本案整个犯罪过程明显区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甲在玉米地中强迫丙与其发生性关系,无疑构成强奸罪;第二阶段是甲强行将丙带回家中清理犯罪痕迹,甲再生欲望,强制猥亵丙,这是另起犯意实施的行为,不是第一阶段强奸行为的延续、发展,前后二行为之间间隔时间较长、空间发生变化,不能成立吸收犯,应当以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并罚。(改编自最高院案例库:周某强奸、强制猥亵、抢劫案)

【提示】抢劫、强奸、强制猥亵的暴力本身就包含非法拘禁—控制他人,故不再定非法拘禁罪,虽然次日凌晨才释放被害人,释放之前也是在持续控制并猥亵被害人,不做重复评价!   

2.【案情】2002年8月1日凌晨2时许,甲进入乙家卧室行窃时,乙在睡梦中翻身,甲误认为被发现,即持菜刀将乙砍伤。随后,甲见乙之女丙(时年6个月)在床上熟睡,起意将其抱走贩卖,便抱着丙逃离乙家。当日上午,甲将丙以350元的价格卖给丁抚养。半个月后,因丁听说某村一个女婴被抢,即将丙送至公安机关,并与公安民警一同将丙送回乙家。经鉴定,乙颅脑损伤构成重伤。

【问题】请依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⑴甲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⑵丁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答案】⑴对甲应以抢劫罪、拐卖儿童罪,数罪并罚。

甲非法入户盗窃,因事主乙翻身,误以为自己罪行败露,动手将乙砍伤,其实施暴力的目的是为避免被发现后接踵而来的抓捕,其行为已构成转化型抢劫罪,且成立抢劫致人重伤的结果加重犯、入户抢劫的加重情节。

甲砍伤乙后,又临时起意将年仅6个月的丙强行抱走出卖,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且具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加重情节。注意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妇女、儿童的行为。甲实施暴力砍伤乙的行为与其后来公然劫持该女婴的行为密不可分、相互关联,应认定其具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加重情节。

⑵丁以350元的价格从甲手中收买丙的行为,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

丁将丙送至公安机关,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成立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丁之后与公安民警一同将丙送回乙家,可以对从轻处罚。(改编自最高院案例库:闰某保抢劫、拐卖儿童案—抢劫后又强行抱走婴幼儿出卖行为性质的认定)

3.【案情】事实一:2008年4月30日早晨,甲、乙、丙在路边摆摊“摸奖”行骗。被害人陈某“摸奖”发现被骗后不愿交付钱款,甲、乙、丙即将陈围住迫使陈某交出了240元人民币。陈某为了取回财物,遂从自行车上取下一个装有刀具的袋子挥打反击,甲、乙、丙便持随身携带的铁棍共同殴打陈某,造成陈某体内巨大肿瘤破裂出血死亡。随后,甲、乙、丙逃离现场。

事实二:2009年5月10日晚,甲在某工地上拆下数台挖掘机电脑主板(价值8万元)后取走,次日甲打电话向工地负责人李某索要4万元以“赎回”主板,李某担心延误工期要支付巨额违约金,只得付款给甲。

【问题】请依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⑴事实一中,甲、乙、丙的行为与陈某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⑵事实一中,甲、乙、丙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⑶事实二中,甲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答案】⑴事实一中,甲、乙、丙的行为与陈某死亡存在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被害人陈某虽然有疾病的特异体质,但如果没有甲、乙、丙的行为,被害人便不会肿瘤破裂死亡,因而具有因果关系。

⑵ 事实一中,甲、乙、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行骗过程中被陈某发现后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陈某财物并致人死亡,成立抢劫罪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系共同犯罪。

   甲、乙、丙是为了保护所取得财物进而对陈某使用暴力,这一行为不是行为人的目的而是手段,根本目的仍在于稳定地占有财物,甲、乙、丙当场实施的暴力行为尽管是在取得财物之后,仍然属于抢劫的手段行为,无须单独定罪,认定为抢劫罪致人死亡即可。(改编自最高院案例库:龚某彬等抢劫、贩卖毒品案—诈骗未得逞后以暴力手段取得财物的定性)

⑶事实二中,甲秘密窃取挖掘机电脑主板后向被害人索取钱财的行为,分别构成盗窃罪、敲诈勒索罪,系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

甲为了敲诈挖掘机主的钱财,先盗窃挖掘机上的电脑主板,然后打电话与被害人进行联系,索取钱财,盗窃行为属于手段行为,打电话要挟索财属于目的行为,分别触犯了盗窃罪和敲诈勒索罪两个不同罪名,成立牵连犯,除法律明文规定外,在司法实践中,对牵连犯应当择一重罪处断,由于适用盗窃罪处罚比适用敲诈勒索罪处罚重,本案应当适用盗窃罪定罪处罚。(改编自最高院案例库:张某群、张某银盗窃案—窃取他人挖掘机电脑主板后向被害人索取钱财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4.【案情】事实一:2021年3月至8月期间,王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张某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按照张某要求办理了5张银行卡出售给张某,非法获利2500元。上述银行卡被用于非法支付结算资金130余万元,其中已查明13名被害人被骗金额近40万元。

事实二:王某在出售银行卡之前,就想从汇入银行卡的赃款中偷偷转出部分钱款占为己有,遂将5张银行卡都绑定了手机银行App和支付宝。2021年8月18日,王某通过手机App得知其中的农业银行卡于两日前进账16万余元,遂通过支付宝将该农业银行卡内的2万元转账给自己的妻子。

【问题】阅读分析上述材料后,请回答下列问题:

⑴“事实一”中王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⑵“事实二”中王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答案】⑴“事实一”中王某的行为成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王某明知张某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张某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银行账户流水金额130余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注意由于王某只知张某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不知张某要实施网络诈骗,王某不构成诈骗罪的共犯。

⑵“事实二”中王某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盗窃罪的本质是违背财物占有人的意志,以秘密地平和方式改变占有,由于刑法侧重维护财产法益的占有秩序,即使是犯罪所得的赃款属于犯罪人非法占有,其他人也不能任意盗抢。本案中,实际持卡人张某对银行卡的控制和支配力强于名义持卡人王某,故在赃款转移到该银行卡后,应当认为张某占有该款项,即使其非法占有也受刑法保护。王某明知卡中款项并非自己所有,在张某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移部分钱款,该行为系违背张某的意志以秘密窃取的方式改变钱款的占有,构成盗窃罪。该笔2万元钱款不属于“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张某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综上,王某出售银行卡给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并将他人汇入的钱款私自转账非法占有,应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5.【案情】2020年底以来,甲设立“爱晚系”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等“老龄产业”为幌子,由组建的负责集资的团队向有养老服务需求的不特定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进行虚假宣传,夸大经营规模、投资价值,并许诺给付年化收益率为18%的高额回报。

至2022年4月,“爱晚系”公司累计向11万余人吸收资金人民币132.07亿余元。甲将集资款主要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的本息,支付高管高额薪酬、奖金及销售团队薪酬、提成,个人支配使用、挥霍消费等,少部分用于对外投资。2022年5月,甲因担心资金链断裂,大量转移资产至境外,并销毁、掩藏证据后逃往国外,而甲的妻子乙使用个人账户帮助甲将赃款中的1990万元转至境外。2023年1月,甲、乙被警方抓获归案。

【问题】根据上述案情,甲、乙的行为如何定性?请说明理由。

【答案】⑴甲的行为成立集资诈骗罪、洗钱罪,应数罪并罚。

甲在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过程中宣称的“老龄产业”均为吸引投资的噱头,吸收资金主要用于还本付息、支付高额薪酬和个人挥霍使用等,未实际投向所谓的“老龄产业”建设,甲在“资金链”断裂后又携款潜逃,属于以非法占有目的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甲将集资诈骗的犯罪所得大量转移至境外,成立洗钱罪。

⑵乙的行为成立洗钱罪。乙明知甲实施集资诈骗犯罪,使用个人账户帮助甲将赃款中的1990万元转至境外,成立洗钱罪。乙与甲成立洗钱罪的共同犯罪。

6.【案情】2021年3月30日上午,甲当班驾驶一辆无人售票公交车,乙乘上该车。当公交车停靠下一站起步后,甲见上车的乘客较多,再次要求乙往里走,乙不仅不听从劝告,反以甲出言不逊为由,挥拳殴打正在驾车行驶的甲,击中甲的脸部。甲被殴后,置行驶中的车辆于不顾,离开驾驶座位,抬腿踢向乙,并动手殴打乙,两人扭打在一起。这时公交车因无人控制偏离行驶路线,接连撞倒一相向行驶的骑自行车者,撞坏一辆出租车,撞毁附近住宅小区的一段围墙,造成骑自行车的被害人当场死亡,撞毁车辆及围墙造成物损人民币21288元。

【问题】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⑴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为什么?

⑵乙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为什么?

【答案】⑴甲的行为同时触犯妨害安全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成立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甲作为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乙互殴,其行为危及公共安全,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且甲明知车辆在无人驾驶的情况下会危及道路上人员的安全及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造成严重后果,在遭到乙殴打后,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竟离开驾驶座位与乙互殴,造成1人死亡,车辆受损及围墙倒塌的严重后果,从主观方面看:甲在车辆行驶中故意完全放弃对车辆的操控的行为,表明甲对严重后果的发生主观心理不是过失,而应是恣意的放任,是间接故意。因此,甲又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甲的行为同时触犯妨害安全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想象竞合犯,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二第3款的规定,应以重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⑵乙的行为同时触犯妨害安全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乙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甲使用暴力,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而且客观上,乙的行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使发生1人死亡、车辆和财物受损的严重后果,主观上,由于乙的殴打行为不足以致驾驶人员失去对车辆的有效控制,主观上并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严重后果的发生具有过失,因此乙又构成交通肇事罪。乙的行为同时触犯妨害安全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属于想象竞合犯,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二第3款的规定,应以重罪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2026年11 月2 日 华研法硕北京面授校区王晓维老师冲刺课程授课及答疑

2026年11月2日 华研法硕线上网课班 三次模拟考试预告11.6-11.8进行打分及排名(含政治英语)

【华研法硕·三模预告】

✨考试时间:2026.11.6-11.8

✨作答时间:180分钟

✨考试内容:法基、法综全科知识(全科班含政英模拟)

✨试卷满分:各150分

✨试卷基本结构:与真题完全一致

✨提交方式:点击进入华研法硕APP-个人中心-我的课程,进入课程列表界面可以在最下方找到课程考试,点击提交即可。

✨特别提示:

1、模考测试入口至12月底考前均开放作答,但仅在规定期限内作答的同学提供打分及排名;

2、考后3天为判卷时间,批改后提供模考排名;

3、主观题部分可拍照上传答题图片。

请同学们提前安排好时间,把握好训练机会。期待各位的好成绩~!

2026年10月29日 华研法硕郑州校区 二模模拟考试及试卷批改详情

2026年10月28日 华研法硕北京校区抽背主观题和学习方法调整规划一对一!

2026年10月24-30日 华研法硕线上网络班择校模考成绩排名,及协议班抽背和周测

2026年10月26日 华研法硕郑州面授校区杨烁主观题课程授课及答疑

2026年10月16-20日 华研法硕北京、郑州面授校区第二择校模考,及抽背督学!
2026年10月1日  华研法硕北京面授校区择校模考及抽背督学
2026年9月24日  华研法硕郑州校区中秋督学及福利
2026年9月24日  华研法硕北京面授校区中秋督学及福利
2026年9月22日 线上网络班次模考答疑督学
2026年10月1-4日 华研法硕网络班二次择校模考,及第一次模考成绩排名!

【华研法硕·二模预告】

✨考试时间:2026.10.1-10.4

✨作答时间:180分钟

✨考试内容:法基、法综全科知识(全科班含政英模拟)

✨试卷满分:各150分

✨试卷基本结构:与真题完全一致

✨提交方式:点击进入华研法硕APP-个人中心-我的课程,进入课程列表界面可以在最下方找到课程考试,点击提交即可。

✨特别提示:

1、模考测试入口至12月底考前均开放作答,但仅在规定期限内作答的同学提供打分及排名;

2、考后3天为判卷时间,批改后提供模考排名;

3、主观题部分可拍照上传答题图片。

此次模考为预报名之前的重要参考(正式报名之前还会再安排一次),考后会同步进行择校需求调研,并进行一对一择校等,具体择校安排会提前通知。请同学们把握好训练机会,好好加油哦~!

2026年9月24日 华研法硕保研推免北大、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大学、西北政法等喜报!
2026年9月20日 华研法硕郑州校区王晓维老师考点背诵技巧授课及课间答疑互动
2026年9月18-19日 华研法硕北京校区学员抽背及复习规划监督,挨个抽背大检查

2026年9月13日 华研法硕北京校区杨烁老师主观题技巧授课及课间答疑互动

2026年9月7日 华研法硕郑州校区王晓维老师授课及课间答疑互动

2026年9月10-14日 华研法硕北京校区学员抽背及复习规划监督,挨个抽背大检查

2026年9月14日 华研法硕郑州校区学员自习及督学检查,助力学员顺利上岸

2026年9月13日 华研法硕北京校区杨烁老师主观题技巧授课及课间答疑互动
2026年9月7日 华研法硕郑州校区王晓维老师授课及课间答疑互动
2026年9月4日 华研法硕北京校区于越老师主观题课程与课间答疑

听劝🙏法硕备考是不是也遇到这些难题:

❌备考毫无规划,盲目瞎学

❌自制力薄弱,在家总摆烂

❌缺少学习氛围,孤军奋战

❌遇到难题没人及时解答

❌背书难以坚持,背完就忘

如果你也中了,那一定要看看我们的全日制集训营🔥

大学校区吃住学一体化

食堂|宿舍|教学楼|专属自习室全部配齐✅

浓厚备考氛围,同学之间互相抽背打气,学习不再是一个人的战斗!

教务老师常驻基地线下全天答疑,还有 1v1 针对性择校规划,学员好评满满💯

📝华研法硕集训营完整入营流程

▫️1. 新生入营报到

老师协助搬运行李,顺利开启集训生活

▫️2. 入营主题班会

🔹班主任老师:全程跟进日常督学管理

讲解基地各项管理制度,结合你的基础与目标,安排学习规划🚀

▫️3. 严格闭环督学

指纹签到考勤,课堂手机统一管理

杜绝摸鱼摆烂,倒逼进入备考状态

▫️4. 一对一学习规划沟通

①线下教辅老师面对面深度沟通

②完整记录沟通内容,拆解清晰可落地的学习小目标

③覆盖课程排布、时间管理、难点突破、效率提升全维度

▫️5. 高频测试训练

✅全真模考:高度还原真实考场,提前适应考试节奏,锤炼应试心态

✅试卷细批:专业老师深挖错题根源,给到解题思路,精准补齐短板

📍集训校区:北京|郑州|南京

沉浸式校园集训,帮你把备考效率拉满✨

2026年8月16日 华研法硕南京校区于越老师强化背诵课程与课间答疑

2026年8月14日 华研法硕北京校区阶段模拟测试(强化课阶段月考)

2026年8月12日 华研法硕郑州校区钱重举老师暑期强化阶段课程精讲

2026年8月11日 华研法硕北京校区王晓维老师学员答疑与规划讲解

2026年8月8日 华研法硕北京校区钱重举老师强化体系课程及王晓维老师针对性沟通
华研法硕北京校区优秀学员笔记!面授基地学生的背诵作业,配合晓维老师背诵体系的课程,学生的体系一点一点搭建起来了,背诵梳理过程中有不会的知识点立马找晓维老师答疑解惑,今年冲刺名校有机会了

2026年7月31日 华研法硕北京校区强化精讲杨烁老师授课及课间答疑

2026年7月19日华研法硕北京校区强化精讲于越老师授课及课间答疑

2026年7月13日 华研法硕南京校区王晓维老师精讲授课与答疑自习

27 法硕上岸捷径🔥华研面授集训营全拆解

法硕备考没人带、自制力差、没氛围?

华研法硕面授集训营直接把「备考氛围」拉满💯

看完这篇,选班不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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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授集训核心优势

✅ 全日制半封闭・高三式备考氛围

✅ 吃住学一体化・全程沉浸式学习

✅ 七阶七步高分教学・讲、练、测、评、答、闭环

✅ 初试 + 复试一站式辅导・从零冲到上岸

✅ 高频测试查漏补缺・用实战检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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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顶配师资(法硕顶流天团)

▪️ 杨烁|民法大咖,授课通俗易懂,学员亲切称呼 “烁哥”

▪️ 于越|刑法名师,7 年授课经验,教学激情透彻,“刑法于帅”

▪️ 王晓维|民法|刑法双优,清华本硕状元方法论,培养 150+top上岸生

▪️ 钱重举|法理学主讲,引经据典,体系感超强

▪️ 方三金|择校|复试面试专家,9年辅导经验,助200 +上岸清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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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方位服务体系(严格督学)

🔹 双师管理:授课老师+班主任+全程盯学

🔹 测评闭环:入营测・章节测・阶段测・全真模考

🔹 伴学辅导:高分学长学姐答疑 + 经验分享

🔹 信息护航:院校资讯 + 报考节点提醒 + 学习档案

🔹 生活保障:专属教室・自习室・干净整洁的宿舍・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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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人适合来?

❶ 二战求稳|一战零基础小白

❷ 自制力差、容易摆烂、需要督学

❸ 想冲名校、需要高强度集训提分

❹ 追求沉浸式面授、拒绝网课摸鱼

❺ 时间紧张、需要科学规划高效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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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门开设班型(全覆盖备考周期)

🔸 全年集训营:4-12月 长线稳冲

🔸 智学集训营:6-12月 高效进阶

🔸 半年集训营:7-12月 黄金冲刺

🔸 秋季集训营:9-12月 短期拔高

🔸 暑期集训营:7-8 月 基础夯实

27 法硕想一战上岸的同学

选对集训营,少走 90% 弯路✨

 2027华研法硕面授班师资介绍如下:

     27法硕网课班火热招生中,报名即开课,提前报名的优势:提前学|享受更多优惠。

一、华研法硕背景介绍

华研法硕在总结和完善过去的大量经验,我们扎实内功,给予考生“高三式”体系,真正帮助考生正确定位、高效备考,力争一次录取!为此,我们一直不断的更新迭代,完善辅导体系,打磨课程,升级教学体系,并且推出了旗舰系列班型,报名即可签订协议,旗舰班系列:小班管理、专属学习档案、测试批改点评,(学习成绩详细记录在学习档案中)、课表学习计划、1v1择校指导等系列服务。

太难了,这几年太难了!我想很多同学和我有一样的感慨,经济下行,行业内卷,就业压力空前增加。很多同学希望通过考研改变命运,但翻看最近3年的研招网总招生名额,法硕去年还略有缩招!尤其名校缩招停招越来越频繁,考研的不确定性再次增加。全国法硕报名考生20万人左右,报录比在10:1左右。

如何破局?改变不了大环境,唯有做好自己,专注当下,聚焦眼前,坚持做正确的事情,静等风来、静待花开!

考研难度的增加,不仅在考察你们,也在考察我们:作为一个每年服务学员十几万人,内部班学员2000多人,每年清华北大几十人、造就了无数400+、名校第一第二的考研机构【录取情况详情在34-10页】,如何适应越来越残酷的竞争,越来越频繁的变化,让你成功上岸?能不能让你比其他任何同学,甚至选择其他机构的同学考得更好、分数更高?

我们一直思索这个问题。为此我们开了4次产品会、5次市场调研、8次教务会和教研会。来分析我们近3年来服务的4521名内部班学员,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能考上?考上的人究竟做对了什么?正是这个原因:我们要给你一个答案,也要给我们自己一个答案。

有句老话说求其上者得其中,我们按照最高标准清华北大等王牌院校370+分数348名学生的情况,看看他们是怎么学习的?上岸人有哪些特点?

  以我们接触到的初复试学员348名370+的高分上岸考生,我们可以看到一条上岸金标准(370分对于绝大多数同学的目标院校基本都够用了)——无论你的出身211还是双非,是否有法律基础,只有足够努力就能上岸。前提是你的

    英语不能太差乃至瘸腿,坚持8个月,每天学习7个小时左右,认真听完1遍精讲课,做4遍真题,2种模拟题,再把书能背诵6遍。

    是不是还有些抽象?好,我们辅导班带您进一步具象化,想考取名校意味着按照我们带班计划学习8个月,投入1400个小时有效学习时间!

二、华研法硕课程体系
个
三、华研法硕资料体系
四、华研法硕服务体系
五、华研法硕全年网课班服务详细说明

——择校服务、答疑服务、全程测试、督学服务

1、择校服务

(1)服务概述:有专业择校经验的团队,结合学员学习基础、阶段测试成绩、日常学习状态以及院校情况进行精细择校,帮助学员精准报考。

(2)服务效果:好的选择是成功的一半,在历年考研考试中,有一大批人由于报考院校不准确导致考研失利,同时也有一部分人觉得自己还可以报考更高的院校,为更好的帮助学生选择适合的院校,提升报考成功率,特设此服务。

(3)服务流程:数据库—专业团队—精准择校

   A. 择校信息数据库

        根据以往学员信息以及学员复试报考经验,综合学员分数、院校等级、               院校所在地和院校历年招生情况等建立数据库,为择校专业服务提供数               据支撑。

   B. 专业择校服务团队

        团队成员包括各科目教研老师以及教务班主任(提供学员日常测试成                  绩),   由总部统一安排对内部学员进行一对一择校服务。

    C. 精准择校服务

        第一轮择校:在学员入学前提供选择范围,根据学员报考意向和历年录取          情况进行宏观筛选院校,明确学习目标。

        第二轮择校:在备考强化阶段,分梯度缩小院校范围,根据学员学习情况          实时进行调整,并给予建议。

        第三轮择校:在报考前,进行1V1沟通,精准确认目标院校。

【旗舰班和协议班是报考前1v1精准择校,定制班学员进行三轮1v1择校服务】

2、答疑服务

(1)服务概述:由专属答疑教辅老师,全方位及时解决学员问题。

(2)服务效果:及时且有效的解决学员课后的学习问题,避免问题积压,提升           学员学习效率及学习成绩。

(3)服务形式:线上钉钉群答疑

① 专业课答疑: 

旗舰班(20人)/协议班(10人)——全天候精准答疑(早9点~晚9点);

定制班——1v1教辅老师答疑(早9点—晚9点)

② 公共课答疑:每日定时答疑 (晚上8点~9点)

3、全程测试

(1)服务概述:通过定期测试,检测知识掌握程度,反馈学习效果,进行及             时的查漏补缺。

(2)入学测试【仅服务旗舰班、协议班和定制班学员】

  A. 服务效果:了解学员基础情况,进行摸底测试,后期为学习规划及择校      提供最初依据。

  B. 测试科目:专业课

  C. 说明:入学前测试1次,匹配答案解析

(3)周测试【服务班型:协议班学员15次、定制班学员30次】

  A. 服务效果:检测每周的学习效果,掌握每周学习情况

  B. 测试科目:专业课

  C. 说明:从3月开始根据排课情况安排周测,并有批改打分和讲解

(4)月考和阶段测试【其中阶段测试仅服务旗舰班、协议班和定制班学员】

  A. 服务效果:检测阶段性学习效果,把握各阶段学习情况。

  B. 测试科目:专业课

  C. 说明:月考是从3月~9月,共6次,进入冲刺阶段就是全真模考,每次都    会有批改、打分和排名 ,做到知己知彼;阶段测试是一个阶段的课完结后      进行统一的测试。

(5)全真模考【仅服务旗舰班、协议班和定制班学员】

A. 服务效果:检测全程学习效果,还原考试环境,为考研积攒实战经验,能够在考前进行及时的查漏补缺。

B. 测试科目:全科(公共课+专业课)

C. 说明:服务从9月~考前进行4次全真实战模考,全程班和旗舰专业课学员仅测试专业课,旗舰全科班、协议班以及定制班是全科测试。

(6)1v1主观题人工批改【仅服务旗舰班、协议班和定制班学员】

   此服务从9月份开始,结合历年真题严选典型90道题,专业课教辅每周布置       作业,学员完成之后交由老师进行1v1的精批细改并针对点评,每周三次,一     次2道题。

(7)英语作文批改【仅服务定制班学员】

    此服务从11月份开始,英语教辅老师按照真题形式布置命题作文,学员完成      之后交由老师进行1v1精批细改。

4、督学服务(仅服务旗舰班/协议班/定制班)

【一】服务概述:教务班主任和教辅老师全程监控学员的学习情况,旗舰班两周回访1次,协议班每周电话回访督促学员的学习进度,制定班级复习规划。

【二】服务效果:考研备考时间较长,学员容易产生懈怠心理,学习任务不能保持保量的完成,督学服务通过老师对学员的监督,让学员按部就班地完成学习任务,长线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从而确保学习效果。

【三】服务流程:

A教务班主任:服务所有学员,监控学员上课的出勤率、组织测试、管理班级群、维护班级秩序、组织主题班会、发放课表和讲义等。

B 教辅老师:负责学习方面的沟通,群答疑、检查作业、抽背、批改及讲解等并根据学员的学习情况制定复习计划,指导学习方法。

(1)一站式学习规划【仅服务旗舰班、协议班和定制班学员】

我们按照最高标准清华北大等王牌院校370+分数,根据348名高分成功上岸学员的学习成长轨迹,结合最近三年华研法硕4521名学员的带班经验,制定出一战式定量化学习规划,告诉您什么样的行为方式有利于精准考取理想院校。

其中定制班学员在此服务基础上,还根据学员自身基础,日常测试成绩,有效学习时间和目标分数进行实时调整,从而制定个性化任务布置。

(2)专业课抽背【服务班型:协议班学员15次、定制班学员40次】

法硕专业的备考特点就是背的内容多,法基是理解运用再背诵,法综70%要求背诵,像宪法考的非常细,需要背更多的细节,那么为了更好的提高背诵进度和背诵质量,特设此服务。抽背服务是不定时的,根据学员的学习情况来进行。

(3)学员档案【仅服务旗舰班、协议班和定制班学员】

根据学员测试成绩,1v1沟通学习情况,进行学情诊断,记录听课到刷题,背诵到成绩的备考成长轨迹,为学生的学习效果负责,生成学员档案,同时也为择校提供科学客观的有效依据。

六、部分学员服务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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