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以来,江西、山东、山西等多个省份密集通报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涉案时间跨度延伸到2018年乃至更早,监管高压态势已然形成。

与此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于今年2月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发改法规〔2026〕195号),明确将“围串标识别”列为AI赋能监管的重点场景。
在此背景下,深入理解围标串标的法律红线并善用AI构建合规防线,已成为所有参与招投标活动企业的必修课。
Part 01
串通投标法律红线辨析
“属于”vs“视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分别规定了“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与“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两种法律情形。这一措辞差异看似细微,却具有重大的法律意义,也是企业极易混淆之处。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这五种情形的核心特征是投标人之间存在意思联络。认定部门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各方有串通的故意,例如聊天记录、资金往来、人员沟通痕迹等。这类认定方式的好处是证据确凿时不易被推翻,但难点在于隐蔽性串通往往难以获取直接证据。
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
不同投标人之间只要出现上述客观表现形式,即可认定,但必须严格符合法定情形。例如:“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编制”指的是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技术方案、商务报价部分)为同一主体完成,而非仅仅使用同一套软件或同一台打印机(打印痕迹属于辅助证据,需与其他证据结合)。而且,在电子招投标环境下,IP地址相同、机器码相同或上传时间高度集中等情形,司法和行政实践普遍将其认定为“视为串通投标”的重要依据。
此外,《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还明确规定了另一种法定类型。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实践中,此类行为往往伴随“明招暗定”“量身定做”等违法违规操作——例如招标文件中设置与特定投标人资质高度匹配的排他性条款,或在评标环节人为操控评审标准,使招标流于形式,严重破坏市场竞争的公正性。
与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聚焦投标人之间的横向串通不同,第四十一条规制的是招标人与特定投标人之间的纵向串通,两者共同构成了对招投标全链条的监管闭环。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以来司法机关加大了对串通投标关联犯罪的打击力度,如串通投标并实施商业贿赂、伪造公文证件等,往往数罪并罚。企业在实际运营中,尤其要注意采购部门、投标团队不得与同行进行任何形式的“对报价”“分标段”“轮流中标”等沟通。
Part 02
AI赋能下围标串标的
识别与防范路径
AI技术在招投标领域的深度应用,使得第四十条规定的客观表象能被快速、精准捕捉。以下是当前已落地的典型应用场景:
AI系统可自动提取每个投标文件的创建者ID、最后修改者ID、硬盘序列号、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等底层元数据。多家投标人的文件在这些数字指纹上出现高度重合,即触发“视为串通投标”预警。


传统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需要人工判断,AI则可以通过回归分析、聚类算法识别出等差数列、等比数列、围绕某一基准值的小幅波动等隐蔽模式。例如三家投标人的报价分别为100万、105万、110万,且技术方案相似,AI会自动标注高风险。




AI构建投标企业间的股权、人员、历史投标关系图谱,能发现“一家公司注册多个马甲公司轮流投标”“不同公司长期在多个项目中交替中标”等团伙式围标行为。2026年,部分省市已将该技术应用于“回头看”审查,追责周期显著延长。


利用NLP(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对技术标书的段落结构、措辞习惯、错误位置进行相似度打分。如果多家投标人的标书出现相同的非常规表述、同样的错别字或同样的排版错误,AI将判定为异常一致。


Part 03
企业如何构建围标串标
数智化防范体系
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所列情形逐条纳入内控清单,确保从投标文件编制到报价策略制定的全过程合规;
充分利用数字化平台的数据分析能力,对自身投标行为进行常态化“自查自检”,避免因信息盲区而无意识触碰法律红线。
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不得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信息,不得设置排他性条款或明示、暗示投标人调整报价;
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部署AI识别模块,实时监测不同投标人的机器码、文件相似度、报价规律性差异,并对历史项目定期回溯审计。

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既需要制度的严密编织,也需要技术的精准赋能。在“人工智能+”的时代浪潮中,善用技术者方能行稳致远。

▸编辑 / 郑心雨
▸审校 / 熊健、尹彬蔚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