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
第第三三节节 工工程程总总承承包包合合同同订订立立
优先解释顺序
一一、、设设计计施施工工总总承承包包合合同同文文件件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7)承包人建议书;
(8)价格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勘察/设计 施工
发包人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
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图纸
勘察纲要/设计方案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二)几个文件的含义
1.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基础文件,应尽可能清晰准确。【11条】
2.承包人建议书——对“发包人要求”的响应文件。
3.价格清单——承包人完成所提投标方案计算的设计、施工、竣工、试运行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计划费用,清单价格费用
的总和为签约合同价。
4.知识产权——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以及建筑物形象使用收益等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享有。
1.发包人要求【口诀:范技工能管竣工时前中后文件】
功能要求 工程目的、规模;性能保证指标和产能保证指标
工程范围 承包工作;工作界区说明;发包人的配合工作
工艺安排/要求
时间要求 开始工作/设计完成/进度计划/竣工/缺陷责任期等时间
技术要求 设计阶段和设计任务;设计标准规范;技术标准要求……
竣工(前)试验 单车试验→联动/投料试车→性能测试
竣工(中)验收
竣工后试验 (如有)
文件要求 设计文件审批/核准/备案;……操作和维修手册等文件要求
项目管理 质量/进度/支付/健康/安全/环境/沟通/变更等
其他要求 承包人人员资格要求;手续办理;对业主人员操作培训……
【竣工试验→竣工验收→竣工后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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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经济师、安全、房估、消防/等 QQ/VX:67166815(1)功能要求
①工程的目的;
②工程规模;
③性能保证指标(性能保证表);
④产能保证指标。
(2)工程范围
工程范围 说明
永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范围;
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
竣工验收工作范围;
承包工作
技术服务工作范围;
培训工作范围
保修工作范围。
工作界区说明
提供的现场条件(施工用电、用水和施工排水);
发包人的配合工作
提供的技术文件(发包人的需求任务书和已完成的设计文件)。
(3)工艺安排或要求。(按项目实际需要)
(4)时间要求。包括:
①开始工作时间;
②设计完成时间;
③进度计划;
④竣工时间;
⑤缺陷责任期;
⑥其他时间要求。
(6)竣工试验
1)第一阶段,如对单车试验等的要求,包括试验前准备;
2)第二阶段,如对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等的要求,包括人员、设备、材料、燃料、电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条件;
3)第三阶段,如对性能测试及其他竣工试验的要求,包括产能指标、产品质量标准、运营指标、环保指标等。
(7)竣工验收。
(8)竣工后试验(如有)。
(9)文件要求。包括:设计文件,及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要求;沟通计划;风险管理计划;竣工文件和工程的其他
记录;操作和维修手册和其他承包人文件。
(10)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包括:质量、进度、支付、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沟通、变更等。
(11)其他要求。包括:对承包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相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办理;对项目业主人员的操作培
训;分包;设备供应商;缺陷责任期的服务要求等。
2.承包人建议书
承包人建议书是对“发包人要求”的响应文件,
包括:①承包人的工程设计方案和设备方案的说明;
②分包方案;
③对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说明等内容。
3.价格清单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价格清单,指承包人按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报价单。
价格清单是指承包人完成所提投标方案计算的设计、施工、竣工、试运行、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计划费用,清单价格费用
的总和为签约合同价。
4.知识产权(设计成果)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以及建筑物形象使用收益等
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享有(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承包人在进行设计,以及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
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二二、、订订立立合合同同时时需需要要明明确确的的内内容容
(一)承包人文件
通用条款对"承包人文件"的定义是:由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提交的所有图纸、手册、模型、计算书、软件和其他文件。
承包人文件中最主要的是设计文件,需在专用条款约定承包人向监理人陆续提供文件的内容、数量和时间。
专用条款内还需约定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文件应批准的合理期限。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人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定的
意见,视为已获批准,承包人可以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不论是监理人批准或视为已批准的承包人文件,按照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对承包人义务的规定,均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否
定该项工作的权力。
随时能翻脸
(二)施工现场范围和施工临时占地
发包人负责永久工程的征地,需要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工程用地的范围、移交施工现场的时间,以便承包人进行工程设计和
设计完成后尽快开始施工。
通用条款对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A/B]做出了两种可选用的约定形式:
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A)
发包人应根据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
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B)
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
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三)发包人提供的文件
专用条款内应明确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内容、数量和期限。
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可能包括项目前期工作相关文件、环境保护、气象水文、地质条件资料等。
工程实践中,勘察工作也可以包括在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则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和气象资料由承包人收集,地形、水
文、地质资料由承包人探明。
(四)"发包人要求"中出现错误或违法情况的责任承担
承包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发包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对错误的修改,按变更对待。
对于“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导致承包人受到损失的后果责任,通用条款给出了两种供选择的条款[A/B]。
1.无条件补偿条款1.13 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A)
1.13.1 承包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发包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
1.13.2 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导致承包人增加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
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发包人要求中有错误,无条件补偿
2.有条件补偿条款
1.13 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B)
1.13.1 承包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发包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作相应修改的,按照第15条
约定处理。对确实存在的错误,发包人坚持不作修改的,应承担由此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13.2 承包人未发现发包人要求中存在错误的,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但专用合同条
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看出来才赔钱!
1.13.3 无论承包人发现与否,在任何情况下,发包人要求中的下列错误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
发包人承担,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1)发包人要求中引用的原始数据和资料;
(2)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功能要求;
(3)对工程的工艺安排或要求;
(4)试验和检验标准;
(5)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无法核实的数据和资料。
承包人无法核实
也就不承担责任
承包人阅读、复核发包人要求,如果发现其要求违反法律规定,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并要求其改正。
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不予改正或不作答复,承包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直至解除合同。
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承包人全部损失。
(五)材料和工程设备[A/B]
发包人是否负责提供工程材料和设备,在通用条款中也给出两种不同供选择的条款: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A)
……………………………………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B)
发包人不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A)
6.2.1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写明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
式、交货地点等。
【补充】
6.2.2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向监理人报送要求发包人交货的日期计划。发包人应按照监理人与合同双方当
事人商定的交货日期,向承包人提交材料和工程设备。
6.2.3 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7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赴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
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
6.2.4 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交货的,承包人不得拒绝,但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
6.2.5 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或地点的,应事先报请监理人批准。由于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时间或地点所增加的费用和
(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6.2.6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交货日期延误及交货地
点变更等情况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六)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A/B]
发包人是否负责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在通用条款中也给出两种不同的供选择。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A)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B)
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
(七)区段工程
区段工程在通用条款中定义的是能单独接收并使用的永久工程。
如果发包人希望在整体工程竣工前提前发挥部分区段工程的效益,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分部移交区段的名称、区段工程应
达到的要求等。
(八)暂列金额[A/B]
通用条款中对承包人在投标阶段,按照发包人在价格清单中给出的计日工和暂估价的报价均属于暂列金额内支出项目。通
用条款内分别列出两种可选用的条款。
15.5 计日工(A)
15.5.1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合同中的计日工计
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15.5.3 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第17.3.3项的约定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
款。
15.5 计日工(B)
签约合同价包括计日工的,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15.6 暂估价(A)
15.6.1 发包人在价格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服务、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
规模标准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
定。中标金额与价格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
15.6 暂估价(B)
签约合同价包括暂估价的,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九)不可预见物质条件[A/B]
通用条款中对风险责任承担的规定有两个供选择的条款:
4.11 不可预见物质条件(A)
4.11.2 承包人遇到不可预见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设计和(或)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
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5条
约定执行。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4.11 不可预见的困难和费用(B)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视为已取得工程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并预见工程所有困难和费
用。承包人遇到不可预见的困难和费用时,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十)竣工后试验[A/B]
竣工后试验是指工程竣工移交后,在缺陷责任期内投入运行期间,对工程的各项功能的技术指标是否达到合同规定要求而
进行的试验。由于发包人已接受工程并进入运行期,
因此试验所必需的电力、设备、燃料、仪器、劳力、材料等由发包人提供。
竣工后试验由谁来进行,通用条款给出两种可供选择的条款,订立合同时应予以明确采用哪个条款。
18.9 竣工后试验(A)[发包人主导]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
(1)为竣工后试验提供必要的电力、设备、燃料、仪器、劳力、材料,以及具有适当资质和经验的工作人员;
(2)根据承包商按照第5.6款提供的手册,以及承包人给予的指导进行竣工后试验。
发包人应提前21天将竣工后试验的日期通知承包人。如果承包人未能在该日期出席竣工后试验,发包人可自行进行,承包
人应对检验数据予以认可。
18.9 竣工后试验(B)[承包人主导]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1)发包人为竣工后试验提供必要的电力、材料、燃料、发包人人员和工程设备;
(2)承包人应提供竣工后试验所需要的所有其他设备、仪器,以及有资格和经验的工作人员;
(3)承包人应在发包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竣工后试验。
三三、、履履约约担担保保
(一)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
如果合同约定需要进行竣工后试验,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延长)在竣工后试验通过前一直有效。
(二)履约担保延期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如果工程延期竣工,承包人有义务保证履约担保继续有效。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四四、、保保险险责责任任
(一)承包人办理保险
1.投保的险种
(1)设计和工程保险
承包人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具体的投
保险种、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
(2)第三者责任保险
承包人按照专用条款约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担保期限,应保证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
(3)工伤保险
承包人应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投保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要求分包人也投保此项保险。
(4)其他保险
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
2.对各项保险的要求
(1)保险凭证
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保险单必须与专用条款约定的条件保
持一致。
(提2)供保险最合新同条高款的端变V动IP课程+精准押题:一建、二建、咨询、监理、造价、
环评、经济师、安全、房估、消防/等 QQ/VX:67166815承包人需要变动保险合同条款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对于保险人做出的变动,承包人应在收到保险
人通知后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
3.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
(1)如果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设计和工程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时,发包人可代为办理,
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因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设计和工程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导致发包人受到保险范围内事件影响的损害而又不
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时,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赔偿金由承包人承担。
(二)发包人办理保险
发包人应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投保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要求监理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考试题】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解释顺序排在“通用合同条款”之后的合同文件有
( )。
A.发包人要求
B.专用合同条款
C.承包人建议书
D.中标通知书
E.价格清单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文件。解释顺序:(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
附录;(4)专用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发包人要求;(7)承包人建议书;(8)价格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参见教
材P122。
【考试题】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在工程竣工试验的第二阶段,发包人应提出对( )的要求。
A.单车试验
B.功能性试验
C.联动试车
D.性能测试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文件。竣工试验:(1)第一阶段,如对单车试验等的要求,包括试验前准
备;
(2)第二阶段,如对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等的要求,包括人员、设备、材料、燃料、电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条件;
(3)第三阶段,如对性能测试及其他竣工试验的要求,包括产能指标、产品质量标准、运营指标、环保指标等。参见教
材P122~123。
【考试题】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 )前一直有效。
A.承包人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B.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C.承包人提出工程竣工计算申请
D.发包人颁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履约担保。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参见教材P126。
【考试题】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可以由当事人在两种可供选择的条款中进行选择的
情形有( )。
A.发包人是否提供竣工后试验所必需的燃料和材料
B.计日工费和暂估价是否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C.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道路通行权
D.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导致承包人受到损失
E.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订立合同时需要明确的内容。选项A错误,由于发包人已接受工程并进入运行期,因此试验所必需
的电力、设备、燃料、仪器、劳力、材料等由发包人提供。选项B,正确按照发包人在价格清单中给出的计日工和暂估价的报
价均属于暂列金额内支出项目。通用条款内分别列出两种可选用的条款。选项C正确,通用条款对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做出
了两种可选用的约定形式。选项D正确,对于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导致承包人受到损失的后果责任,通用条款给出了两种供选
择的条款。选项E正确,发包人是否负责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在通用条款中也给出两种不同的供选择条款。参见教材
P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