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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诚实守信是政府公信力的体现
D.若法院需要作出判决,则应判决确认县政府行为违法,并撤销复议维持决定
【解析】①《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3款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
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由此可见,负责人出庭属于履行行政
诉讼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是执法行为合法性而非合理性的体现。A选项说法错误。
②所谓积极守法,一般是指社会成员依据法律规定,积极地行使自己的权利。而消极
守法则是指社会成员依据法律规定,不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为法律所要求的行为。原
告得到被告承诺后撤诉属于积极行使诉权的体现。B选项说法正确。
③政府要具备公信力,当然需要以诚实守信为前提。只有政府自身是诚实守信的,方
可取信于民,获得公信力。因而诚实守信的确是政府公信力的体现。C选项说法正确。
④如果案件没有撤诉继续审理,法院需要作出判决的,考虑到本题是复议维持后起诉,
被诉行政行为是原行为和复议维持决定。因而针对这两个被诉行政行为,应分别作出何种
判决,需要分开阐述。针对原行为,县政府答应给奖励却没给奖励,属于不作为违法,应
作出履行判决,而不是确认违法判决;针对复议维持决定,复议维持违法,应作出撤销判
决。D选项说法错误。
【答案】BC
12. 甲县政府印发了《招商引资意见》, 承诺招商成功后按照实际到位出资给予1%的
奖励。李某介绍乙企业与县招商局签订投资协议,乙企业以建设经营转移的方式投资5000
万元建设垃圾焚烧场并经营至今。李某多次催促甲县政府支付奖金,甲县政府在支付10万
元后,拒不支付余款,李某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1年真题网络回
忆版)
A.甲县政府的《招商引资意见》是具体行政行为
B.李某获得的10万元奖金可免缴个人所得税
C.甲县政府拒付奖金违反了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D.乙企业就投资协议发生争议,可提起行政诉讼
【考点】行政行为性质;基本原则;行政协议
【解析】①A选项,甲县政府面向社会印发的《招商引资意见》是针对不特定对象作出
并能够反复适用的,具有普遍性,不具有特定性,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是抽象行政行
为。故A选项错误。
②B选项,行政奖励的奖金的获得者需要承担个人所得税。依据法律规定,并非所有
的奖金都能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获得的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
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
环保等方面的奖金,以及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治安、揭发举报犯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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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国家发改委是国务院组成部门
【解析】本题考查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具体构成。审计署和国家发改委属于国务院组成部
门,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有权制定行政规章。而国家广电总局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
文物局属于部门管理国家局。故A、B、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答案】D
16.国家税务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5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该局增设司级内设机构,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由国务院批准
B.按年度向国编办报告编制工作情况
C. 国家税务总局的设立由国务院决定
D. 国家税务总局的编制由国务院决定
【解析】①A选项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国务
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撤销或者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
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
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由此可见,增设司级
内设机构,需国编办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②B选项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国务院机构编
制管理机关应当对国务院行政机构的机构设置和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国务院行政
机构应当每年向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供其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情况的报告。” 由此可
见,需要按年度向国编办报告。
③C选项正确。国家税务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设立、撤销或合并应当由国务
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直接决定。
④D选项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8条第1 款规定:“国务院
行政机构的编制在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时确定。”
【答案】ABCD
17.2023年,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5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应当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和处两级内设机构
B.增加或者裁撤编制需要报国务院审批
C.负责人属于国务院组成人员
D.设3~5个负责人
【解析】①A选项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国务院
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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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的增设、撤销或者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国务
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由此可见,增设司级内设机构,需国编办
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故C选项正确。
④《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
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
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 由此可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设立
司、处两级内设机构。故D选项错误。
【答案】C
21.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决定组建国家
数据局,由国家发改委管理。关于国家数据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3年真题网络回
忆版)
A.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应当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B.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C.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
D.其领导职数应参照国务院组织法关于国务院组成部门领导职数的规定确定
【解析】①《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行政
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
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A选项说法错误。
②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主管特定业务,行使
行政管理职能。B 选项说法错误。
③国家数据局,由国家发改委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身就是国务院组成部门,
故国家数据局是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C选项说法正确。
④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领导职数,参照国务院组织法关于国务院直
属机构领导职数的规定确定。D选项说法错误。
【答案】C
22. 国家邮政局是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下列关于国家邮政局,说法正确的是?
(2022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 国家邮政局的设立由国务院决定
B.国家邮政局行使主管特定业务的行政管理职能
C.该局设立处级内设机构,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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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成员,因而对其降低一个职级层次。
②B选项错误。《公务员法》第39条规定:“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
务、职级、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由此可见,年度考核结果不
能成为交流的依据。
③C选项错误。公务员对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
30 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 日内,
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
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 日内直接提出申诉。而不是“应” 先复核。
④D选项错误。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予以辞退。本题中,
科员刘某仅在2023 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存在“连续两年” 不称职,不是应予辞退。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选项。
【答案】A
37.民政局科员刘某在年终考核中被评为基本称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23年
真题网络回忆版)
A.对于刘某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B.刘某不能享受年终奖金
C.考核结果可作为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D.刘某对结果不服,可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解析】①领导成员和非领导成员的考核方式是不一样的。只有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
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
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
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本案中的刘某系民政局科员,不是领导
成员。故A选项关于刘某的考核方式的说法是错误的。
②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据此可
知,刘某在年终考核中被评为基本称职的,不能享受年终奖金。B选项说法正确。
③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
培训、辞退的依据。C 选项说法正确。
④公务员可以申请复核和申诉的事项范围是特定的,只限于:a.处分;b.辞退或者取消
录用;c. 降职;d.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e.免职;f.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g不按
照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h.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据
此可知,在定期考核方面,只有针对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的情形,方可申请复核和提出申
诉。D选项说法错误。
【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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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D选项错误。
【答案】C
48.某县民政局副局长王某因违法被免职。关于免职,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25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监察委不能以同一事由对其进行处分
B.王某可以直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申诉
C.应当降低王某的级别和工资
D. 免职属于公务员处分
【解析】①A选项错误。《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16条规定:“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
行为,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不得重复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 由于免职不是
处分,因而监察机关可以对其进行处分。
②B选项正确。《公务员法》第95条第1款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
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
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
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
内直接提出申诉:( 一) 处分;(二) 辞退或者取消录用;(三) 降职;( 四) 定期考核定为不
称职;( 五) 免职;( 六) 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七) 不按照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
资、福利、保险待遇;(八)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见。对于免职不
服的,依法可以选择复核或申诉。既可以先向原处理机关复核,对复核不服再申诉,也可
以不经复核直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上一级机关申诉。
③C选项错误。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
担任的职务,并不会降低其级别和工资。而公务员处分中的降级和撤职,会降低公务员的
级别和工资。
④D选项错误。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可见,免职不
是处分。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选项。
【答案】B
49.县教育局财务人员李某在履职中存在失职问题,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予
以诫勉。以下关于诫勉的性质和后果的说法,正确的是? (2022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诫勉的性质属于对公务员的行政处分
B.诫勉属于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李某的监督行为
C.应当降低李某的工资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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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规那样既可以审议又可以以审批方式通过。故B选项错误。
③C选项,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
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而不是应当在国务院公报上刊载。故C选项
错误。
④D选项,行政规章谁制定谁解释,该通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生态环境部联
合制定,也应当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生态环境部联合解释。而不是只由国家市场监
督管理总局解释。故D选项错误。
【答案】A
59.2022年1月17 日,某设区的市政府公布《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
法》。关于《办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3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可设定临时性许可
B.公布后应报国务院备案
C.应在省级政府公报上刊载
D.可成为行政诉讼一并审查的对象
【解析】①只有省级地方政府规章方可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A选项说法错误。
②所有规章在公布后均应报国务院备案。B选项说法正确。
③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在本级政府公报上刊载。C选项说法错误。
④只有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 方可成为行政诉讼附带审查的对象,规章
不属于可以附带审查的范围。D选项说法错误。
【答案】B
60.某设区的市政府以政府令形式,发布了第151 号《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关于该《办法》,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5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应当在省级政府公报上进行刊载
B.应自公布之日起30 日内向国务院、省人常、省政府、市人常备案
C.第151 号文件无须市长署名
D.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因行政管理需要,该《办法》可以设定餐厨垃圾临时运输许可
【解析】①某设区的市政府以政府令形式发布的《办法》是市政府规章。
②A选项错误。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
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本案中市政府规章应当在市政府公报
上刊载,而不在省政府公报上刊载。
③B选项正确。《立法法》第109条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
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 (四) 部门规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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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见,只有法律、行政法规
才可以例外规定复议前置的情形,而部门规章无权作出例外规定。
④C选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20条第1 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
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
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由此可见,只有法律才可以对复
议的申请期限作出例外规定,而部门规章无权作出例外规定。
⑤D选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
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
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人民法
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 由此可见,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
参考规范性文件,本题该办法属于部门规章,不能成为法院审判的依据。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选项。
【答案】B
64.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021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市监局发文要求电商平台规范经营,合法经营
B.证监局对某证券公司发出警示函,指出其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责令采取整改
措施
C.中国证监会对某公司负责人作出禁止其终身进入证券服务行业的决定
D.防汛指挥部发布大雨蓝色预警,请市民注意出行安全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判断
【解析】A选项,市监局发文要求电商平台规范经营,合法经营,具有非强制性,属于
行政指导,并不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是具体行政行为。B选项,证监局
对某证券公司发出警示函,不仅指出其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而且责令其采取整改措施,
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C选项,中国证监会对某公司负责人
作出禁止其终身进入证券服务行业的决定,属于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是具体行政行为。D
选项,防汛指挥部发布大雨蓝色预警,请市民注意出行安全,是对市民的建议,不具有强
制性,属于无强制力的行政指导,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BC
69.甲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交通管制的公告,决定在2021年7月20 日上午8点到8
点30分,对辖区内某条道路实施机动车交通管制,后乙区公安分局丙交警大队根据监控对
违章司机李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李某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1年真
题网络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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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说来,滥用裁量权属于一般违法情形,由此造成的后果是可以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对于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撤销之前是有效的,只有在被撤销之后,才有可能会溯及为
自始无效。当然如果基于法律规定的公共利益之需或者当事人自身也存在过错等原因,也
有可能自撤销之日起失效。A选项说法没有讲明是否属于溯及为自始无效,也忽略了溯及为
自始无效的例外情形,是错误的。
②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从发布之时起就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受该行政行为
约束。拘束力不论对行政相对人还是对行政机关都是适用的。故无效具体行政行为对作为
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也同样无拘束力。B选项说法正确。
③《行政处罚法》第38条规定了无效处罚的3种情形:“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
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
罚无效。” 此外,《行政诉讼法》第75条也规定了有关无效判决适用的情形:“行政行为有实
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
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C选项说法错误。
④具体行政行为确认无效后,如果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后果,则应给予当事人
赔偿。因此,赔偿责任的成立须以损害发生为前提,且该损害的发生须与行政机关的侵权
行为存在因果关系。D选项说法过于绝对,是错误的。
【举一反三】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可撤销和废止
条件
效力
后果
5
2 5
已
无效是最彻底的否定,视为行为
①主体无资格
自始无效
不存在;可随时主张无效随时宣
无效
当然无效
②行为无依据
告无效;当事人可拒绝,不负责
绝对无效
③客观不可能
任;造成损害可获国家赔偿
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①被撤销前推
定为有效
②撤销后溯及
为自始无效
②适用法律依据错误
①撤销前不可拒绝,只能先履行
②需依法定程序撤销
③撤销后可获国家赔偿
③违反法定程序
撤销
④超越职权
⑤滥用职权
⑥明显不当
①法律依据改变
废止前有效
废止后无效
废止
信赖利益遭受损害可获国家补偿
②客观事实改变
③行为自的实现
【答案】B
78.下列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9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2014年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中未出现具体行政行为这一词语
B.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别在于对象是否特定,能否反复适用
C.负担性行政行为与裁量性行政行为是相对应的
D. 确定力是指对生效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都应当遵守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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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具体行政行为被废止的,自废止之日起丧失效力
C.违反法定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均无效
D.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仅拘束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
【解析】①具体行政行为原则上一经送达就生效,但也有附条件生效的情形。故该说法
过于绝对。附条件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均属于例外情形。A选项
错误。
②具体行政行为既然被废止,当然会失效,从废止之日起失去效力。B选项正确。
③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会被确认无效;一般的程序违法会被撤销;轻微违反法定程序,
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不产生实际影响会被确认违法。因此C选项表述过于绝对,C选项
错误。
④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不只是约束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双方,其他国家机关和社
会成员也应对其予以尊重。D选项错误。
【答案】B
83.李某欲销售烟草,向区烟草局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区烟草局进行实地考察后指
出,该商业区烟草专卖许可已经饱和,不予许可。李某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作出驳
回复议申请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5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区烟草局受理许可,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
B.复议机构应当当面听取申请人意见
C.不予许可应当书面作出
D.应当由两名以上人员去现场实地考察
【解析】A选项正确,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
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B选项错误,复议机构应当听取意见,但是可以当面听取,也可以
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听取意见。C 选项正确,无论是准予许可决定还是不予许可决定,
都应当书面形式作出。D选项正确,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
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ACD选项。
【答案】ACD
88.根据甲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 申请,市住建局向其颁发了城市临时建设
许可证,后根据举报,该局撤销了该许可证。甲公司未经批准对一个加油站罩棚改造重建,
市住建局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 条的规定限其15 日内改正,并按工程价款的6%对其处
以1万元罚款。甲公司不服提起诉讼。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2020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甲公司申请临时建设许可应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B.城市建设许可属于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准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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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
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知,提
出检察建议乃是提起公益诉讼的前置程序,是不可绕开的程序。故B选项说法正确。
③能否以及如何设置渡口的事项直接关系到公共交通、航运安全、防洪防汛以及河流
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公共利益,故设置渡口事项无疑属于公共利益范围,应该设定和实施
行政许可。故C 选项说法正确。
④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
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
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
的第三人代履行。本题中远航公司缴纳罚款但却并未在指定期限内恢复原状,故县交通运
输局可以代为履行恢复原状。故D选项说法正确。
【答案】ABCD
93. 区生态环境局为长生公司发放了排污许可证,后查明该公司申请许可证时采用欺诈
手段,于是区生态环境局决定撤销该行政许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9年真题网络回
忆版)
A.长生公司不服撤销决定,应当向市生态环境局申请行政复议
B. 区生态环境局提供格式文本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C.准予许可决定和拒绝许可决定都应当向社会公开
D.区生态环境局的撤销决定在性质上属于行政处罚
【解析】①A选项考查的是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依据《行政复议法》第24条第1、2
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 一) 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
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二) 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三) 对本级
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四) 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
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除前款规定外,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管辖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 可见,对一
般的职能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同级人民政府为行政复议机
关,而不得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而区生态环境局作为被申请人时,复议机
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即区政府,而不是上一级主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所以,长生公司应
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而不是向市生态环境局申请行政复议。故A选项错误。
②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提供格式文本属于正常的行政执法,有国家
财政负担的办公经费,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故B选项正确。
③行政许可决定分为准予决定和拒绝决定,准予决定除涉密的之外应当公开,允许公
众查阅。但是,拒绝许可决定本身就是对申请人的不利决定,又不存在行政许可,所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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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以及相应的不作为,或者行政机关就行政许
可的变更、延续、撤回、注销、撤销等事项作出的有关具体行政行为及其相应的不作为侵
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由此可知,两者均具有可诉性。
故C选项说法错误。
④所谓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行政许可的吊销针对的就是被许可人违
法实施许可行为的惩戒和制裁手段,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撤销是针对违法发放的
许可进行纠正,属于对错误行政许可的监督行为。注销则是对已经失效或无法实施的行政
许可宣告无效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的管理行为。与行政许可的吊销不同,行政许可的撤
销和注销从性质上来讲都不属于对违法实施许可行为的制裁和惩戒,只是对错误发放许可
行为的纠正以及宣告行政许可失效的管理手段。故D选项说法错误。
【答案】ABCD
97.王某驾驶货车超载被交警甲拦截,交警甲扣留了其驾照,交警大队对其罚款1800
元,扣6分。交警大队经调查发现其上个月存在不按信号灯行驶的违法行为,于是又作出
罚款200元,扣6分,然后注销了王某的驾照。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2020年真题网络回
忆版)
A.罚款200元违反了一事不再罚
B. 注销驾照性质属于行政处罚,本案中的注销违法
C.扣留驾照是行政处罚
D.扣分是行政处罚
【解析】①所谓“一事不再罚” 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
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
的规定处罚。本案中,王某存在着两个相互独立的违法行为,一是驾驶货车超载,二是不
按信号灯行驶。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两个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罚款的处罚,并不违反一事不再
罚的要求。故A选项当选。
②行政许可的注销,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各种效力已经消灭的行政许可,进行登记,以
确认其今后不再具有许可效力的法律制度。可见,注销的前提是行政许可因为各种原因已
经丧失效力,比如已经被行政机关撤回、撤销或吊销,不复存在了。本案中,交警大队在
对王某罚款和扣分之后,并未经过吊销处罚,直接注销其驾照,属于违法行为。所以B选
项认定本案中的注销违法是正确的。但是该选项对注销驾照行为性质的判断是错误的。行
政许可证件的注销、撤回、撤销都属于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吊销才属于行政处罚。故B
选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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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对王某长期公车私用,镇政府不得再处分
C.对于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王某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撤职处分期间为18个月
【解析】①所谓行为罚是指通过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人的行为进行限制的方法进行惩
戒和制裁。所谓资格罚,是指通过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人的资格进行剥夺和限制的方法
进行惩戒和制裁。暂扣驾驶证属于对行为人的资格进行限制的惩罚方法,应属于资格罚而
非行为罚。A选项说法错误。
②对同一违纪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已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公务员所在机关不再给
予处分。B选项说法正确。
③行政处罚属于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当然具有可诉性。《行政处罚法》第7条第1款
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
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C选项说法错误。
④撤职处分期间应为24个月,而非18个月。D选项说法错误。
【答案】B
101.水利部第55号令颁布《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关于该办法对行政处罚事项作出
规定的权限,下列哪一说法正确? (2023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可对适用简易程序的事项另行规定
B.可对适用普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另行规定
C.可补充设定行政处罚
D.可对行政处罚的级别管辖另行规定
【解析】本题考查规章的处罚设定权限。本题水利部第55号令颁布的《水行政处罚实
施办法》属于规章中的部门规章。
①《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此可见,只有法律可以规定简易程序的适用情形,
规章无权另作规定。A选项说法错误。
②《行政处罚法》第60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
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据此可知,规章的确可对适
用普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作出另行规定。B选项说法正确。
③《行政处罚法》只允许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补充设定行政处罚,规章无此权限。C
选项说法错误。
④《行政处罚法》第23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
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据此可知,规章无权另行规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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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行政复议法》第20条第1 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
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
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B选项说法正确。
③《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于超市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据此可知,该案可
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C选项说法错误。
④无论是否属于当场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均应载明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和
期限。D选项说法正确。
【答案】BD
114.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民警发现甲在路边损坏共享单车,经过询问和查证后以派出所
的名义对甲罚款500元,后公开处罚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3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笔录须有民警签字和派出所盖章
B.甲对行政处罚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C.甲不服处罚决定,若申请复议,应当向区政府提出
D.处罚决定可当场作出
②行政处罚属于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当然具有可诉性。《行政处罚法》第7条第1款
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
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B选项说法错误
【解析】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于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根据行
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1)第一款第(七) 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
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
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
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据此可知,现场笔录无须加盖行政机关印章。A选项
说法错误。
。
③依据《行政复议法》第24条第4款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派出机构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
的行政复议案件,由本级人民政府管辖。本题是区公安分局设立的派出所,依法应当由区
政府管辖复议案件,即复议机关为区政府。C选项说法正确。
④《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9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
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由此可见,本案符合当场处
〔1 〕对应2017年修正的《行政诉讼法》第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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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3个月
【解析】本题考查了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知识点。
①《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第1 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
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涉案人数众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人身份不明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
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在执法办案场所询问违反治安管理
行为人,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传唤并询问查证的时间即使案件
复杂,当事人可能被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也不得超过24小时。故A选项正确。
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7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件、处四千
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或者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措施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
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
证。” 本案中,公安机关作出的是15 日拘留,并处3000 元罚款的处罚,并不需要告知刘某
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故B选项错误。
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
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如刘某为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说法正确。故C选
项正确。
④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告提起诉讼的期限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
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故D选项错误。
【答案】AC
124.宋某在博物馆文物上刻下“宋某到此一游”, 被县公安局罚款5000元并处以拘留
10 日,宋某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9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宋某的行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
B.宋某应当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因为宋某申请行政复议,所以本案的行政拘留应当暂缓执行
D.县公安局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组织听证会
【解析】①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刻画、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
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属于妨碍社会管理的行为,而不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故A
选项错误。
②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4条第1 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
复议案件:(一) 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二) 对下一级人民政府
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三) 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 四) 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不服的。” 本案中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县公安局,所以宋某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即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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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鉴定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C 选项正确。
(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 条第3 款规定:“询问不满十八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
知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等合适
成年人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确实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未到场的,应当在笔录中
注明。” 公安机关询问未满16周岁当事人,应通知其父母或监护人到场。D选项正确。
【答案】CD
127.17岁的赵某,连续两天拿小刀刮小区内停车场的车辆(有证据证明是初次),区公
安分局对其作出拘留7 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赵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以超过
起诉期为由裁定不予受理,赵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没有超过起诉期,应予立案。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2年真题延考网络回忆版)
A.公安机关应当对赵某作出从轻或者减轻的处罚决定
B.公安机关应当对赵某执行行政拘留
C.赵某只能向二审法院提交上诉状
D.二审法院应当指令一审法院立案
【解析】①《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
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
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故A选项正确。
②《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
行行政拘留。B选项错误。
③原告不服一审裁判的,既可以向二审法院提交上诉状,也可以向一审法院提交上诉
状。C选项错误。
④《行诉法解释》第109条第1 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不
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且当事人的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审
人民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或者继续审理。” D选项表述为应当指令原审
法院依法立案,正确。
【答案】AD
128.张某、韩某二人发生肢体冲突,经鉴定二人均构成轻微伤,县公安局分别作出处
罚决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10 日、罚款500元的处罚;韩某因违法行为轻微,对韩某作出
行政拘留5 日、罚款200元的处罚。张某不服对其作出的处罚决定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并申请暂缓执行对其作出的拘留决定,县政府作出维持原处罚的复议决定,张某向法院起
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3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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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人民警察证,并填写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
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应当将决定书送达被侵害人。本题是当场处
罚,应当当场送达李某。
③C选项错误。公安派出所作出警告或罚款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应当以派出所为被申请人。
④D选项错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0条第4款规定,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的,经办的人民警察应当在24小时以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而不是12小时备案。
【答案】A
130.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2020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李某酒后驾车,公安机关决定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B.警察发现吴某醉酒影响公共秩序,将其带离现场并约束至酒醒
C.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张某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暂扣尚未出售的猪肉
D.区税务局认定某公司涉嫌转移财产逃税,扣押其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解析】①关于A选项,当事人酒后驾车,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暂扣驾驶证属于一定期
限内剥夺其驾驶资格,是行政处罚中典型的资格罚。故A选项错误。
②关于B选项,警察发现吴某醉酒影响公共秩序,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制止其行为,
将其带离现场并约束至酒醒,一旦吴某酒醒,警察将会结束对其的约束。可见约束人身自
由到酒醒属于典型的行政强制措施,而不属于行政处罚。理由有二:一是因为吴某醉酒本
身并不违法,醉酒后只是影响而不是扰乱公共秩序,也不属于治安违法行为,不应当被行
政处罚。二是因为约束醉酒的人本身没有制裁性、惩罚性,而是为了预防危险或违法行为
的发生,具有临时性和非终局性。故B选项正确。
③关于C选项,经营者在市场上销售猪肉,依法应当经过检验检疫,否则不得销售。
区市监局发现张某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为了制止其违法行为,对其未出售的猪肉采
取了暂扣措施,并不是予以没收,所以并不是行政处罚,而是行政强制措施。该批猪肉在
经过检验检疫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应当返还给张某继续销售。可见此处的暂扣不具有惩罚
性、制裁性,只是暂时地影响张某对猪肉的使用权,符合行政强制措施的特征。故C 选项
正确。
④关于D选项,区税务局认定某公司涉嫌转移财产逃税,扣押其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
品,此处的“涉嫌” 说明区税务局对某公司的转移财产逃税行为只是刚发现一些线索,还
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只有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才能作出终局性的行政处罚
或处理决定。区税务局为了预防公司转移财产逃税,以及进一步展开调查而扣押其相当于
应纳税款的商品,等待调查结果出来之后,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不自行履行纳税义务,
则将扣押的商品拍卖或变卖抵缴税款。如果经过调查发现公司并不存在逃税行为,则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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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停车费用应由方某承担
【解析】A选项,扣押作为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实施。故A选项正确。
B选项,行政机关实施扣押应当现场制作并送达决定书和清单。故B选项正确。C选项,行
政机关解除扣押需要制作并向当事人交付决定书。故C选项正确。D选项,行政机关实施
扣押后对财物的保管不得向当事人收费,由行政机关承担费用。故D选项错误。
【答案】ABC
148. 区消防支队检查发现张某经营的商店无消防喷头和消防设备,制作了《消防监督
检查笔录》。后根据区政府制定《有关消防的通告》,对其进行了消防整治,查封了张某的
商店。张某向法院起诉该查封行为,并且请求法院对该《通告》进行审查。下列说法正确
的是? (2021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若《通告》违法,法院应当报上一级法院备案
B.区消防支队应当场交付查封决定书
C.对《消防监督检查笔录》有异议,张某可要求法院通知执法人员出庭说明
D.查封以前,应告知张某可申请听证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
【解析】A选项,附带审查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法院判决认为其违法的,应当报上一
级法院备案。故A选项正确。B选项,行政机关作出查封、扣押决定的,应当当场交付查
封决定书和清单。故B选项正确。C选项,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对行政机关制作的现场笔
录有异议的,可要求法院通知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出庭说明。故C选项正确。D选项,行政
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具有紧急性,不符合听证的条件和程序,所以行政强制行为中没
有听证会程序。故D选项错误。
【答案】ABC
149.某水果经营小商贩李某占道经营,区城管局于9月8 日扣押了李某的商品,并于
9月10 日向李某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清单,10月12 日作出没收扣押商品的决定并予以销毁。
则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2022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 区城管局未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清单的行为违法
B.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
C.销毁扣押物品的行为是行政强制措施
D.没收扣押财产的行为是行政处罚
【考点】扣押
【解析】①为了规范行政程序以及便利当事人寻求救济,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
的,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A选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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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所以交警大队的行为违反了损害最小的要求。故D选项正确。
【答案】BD
155.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中发现好再来超市售卖过期变质的香肠,经调查后对其作
出没收香肠并处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超市对处罚决定不履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9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B.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拍卖香肠抵扣罚款
C.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举行听证会
D.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与超市签订执行协议,约定分期缴纳罚款,超市采取补救措
施的,可以减免部分加处的罚款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强制措施知识点。
①对于金钱给付类的义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依法进行执行罚。《行政处
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可见,A选项
正确。
②无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原则上只能申请法院执行,即罚执分离。但是如果满足一
定的条件,行政机关也可以自己拍卖。四个条件是:一是行政机关已经在实施行政管理过
程中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二是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是罚款、征税等金钱给付类的
行政处理;三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四是只能
以拍卖的方式实施强制执行。此为直接强制执行需要法律单独授权的一个例外。本题只是
提到超市不履行义务,并未提到其不复议、不诉讼和经催告不履行,故不符合行政机关自
行拍卖的条件。另外,本案中的香肠已经过期变质,无法进行拍卖。故B选项错误。
③《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中的听证会是依申请听证,未经当事人申请,即使
符合听证规定的条件,行政机关一般也不会主动组织听证。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条件为:行
政机关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
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较重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
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5 日内提出
听证申请。本题中,10万元罚款属于较大数额,但是行政机关不是应当举行听证会,而是
应当在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故C选项错误。
④执行和解是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创新,是指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
与当事人达成协议,就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时间、方式作出约定,行政机关决定中止执行,
暂时听由当事人自行依约履行义务。执行和解属于行政协议的一种。其意义在于缓解社会
矛盾,减少社会冲突,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依据法律规定,执行协议可以就当事人
自动履行义务的时间进行协商,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义务;对于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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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款不计算,是正确的。故A选项正确。
②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
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故B选项正确。
③加处罚款和滞纳金都属于间接强制执行。故C选项正确。
④行政机关作出较大数额罚款之前应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何谓较大数额罚款,需要
酌定。另外,即使符合应当告知听证情形,也只有当事人申请听证,才应当组织听证。D选
项过于绝对,错误。
【答案】ABC
159. 区市监局对甲罚款10万元,甲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不履行,区市监局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4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 区市监局应当以书面形式对甲进行催告
B.区市监局应当自起诉期限届满3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C. 甲应当自收到罚款决定之日起15 日内缴纳罚款
D.区市监局申请执行前向法院申请保全甲的财产的,应当提供担保
【解析】①《行政强制法》第54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
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而,进行催告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之一,故A选项
正确。
②《行政强制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
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
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而,应当在起诉期限届满后的3 个月内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故B选项正确。
③《行政处罚法》第67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
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
上缴国库。” 因而,主动缴纳罚款的期限为15 日,故C选项正确。
④《行政强制法》中并未对“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前向法院申请保全甲的财产的,应当提
供担保” 这一内容作出规定,于法无据。另外,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由
国家公共财政作为保障,不存在向法院提供担保一说,D选项错误。
【答案】ABC
160.甲区河务局认定A公司在河滩区违法存放工程废土,决定对其罚款10万元。A公
司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在指定期限内缴纳罚款。区河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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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该选项内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档案法》的竞合适用问题。依据《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政府
信息由被告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保管的,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涉
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已经移交各级国家档案馆的,依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
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档案法实施条例》第36条第1 款第2项规定:“公布属于国
家所有的档案,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 (二) 保存在各单位档案机构的,由各单位公布;
必要时,应当报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公布…… ”《档案法》第15条规定:“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
绝接收。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
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
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 第32 条第1 款规定:“属于国家所
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
单位和个人无权公布。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档案所有者
有权公布。” 可见,政府信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不会转化为档案的政府信息,其公开问题
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机关负责,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类是将会转化为档案,已经
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保存在各单位档案机构,尚未向有关的国家档
案馆移交的政府信息,由各单位负责公开,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类是已经移交
各级国家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其公开问题应当依据《档案法》规定。因而甲补正材料后,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为申请公开的信息已移交档案局,告知甲应向档案局申请公开,该答
复是合法的。D选项说法错误。
【答案】ABC
168.刘某的一块住宅被批准为建设用地,遂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公开建设用地批准书
及附图,该局告知此信息不存在,刘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2023年真
题网络回忆版)
A.市自然资源局应举证经检索没有查到该信息
B.刘某申请时应明确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C.刘某应向复议机关举证所申请公开的信息与其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有关
D.刘某可以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
【解析】①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6条第4项的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
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由此可知,市
自然资源局应举证证明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的信息。A选项说法正确。
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9条第2款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二)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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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不予答复” 等“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 都属于复议诉讼自由选择。本案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答复称张某所申请公开法信息不存在,属于“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
机关告知政府信息无法提供或者不予处理的” 情形,不需要复议前置,而是复议诉讼自由
选择。C选项说法错误。
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除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
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政府信息应当公开。”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保护的
是自己的知情权,并不要求是政府信息的利害关系人,不存在不具有申请人资格的说法,
也不存在就申请公开该政府信息的特殊需要事由作出说明的要求。因此,行政机关不可以
要求申请人就申请公开该政府信息的特殊需要事由作出说明。D选项说法错误。
【答案】ABCD
172.潘某向县财政局申请农田返耕补贴的信息公开,县财政局经县政府批准后,以信
息不存在为由决定不予公开。潘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2年延考真
题回忆版)
A.潘某应当承担所申请信息和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举证责任
B.潘某应当向县法院起诉
C.潘某不得口头申请
D.本案的起诉期限是15 日
【解析】①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保护的是自己的知情权,并不要求是
政府信息的利害关系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未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要与申请公开的
信息有利害关系。A选项错误。
②本案中被诉的属于下级经上级批准的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
以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本案应当是县财政局。从级别管辖来看,
应当由基层法院管辖;从地域管辖来看,应当由被告县财政局所在地法院管辖,所以,潘
某应当向县法院起诉。B选项正确。
③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原则上书面申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C选项错误。
④行政诉讼一般起诉期限为6个月,经过复议再诉讼的期限才是15 日。D选项错误。
【答案】B
173.A区政府发布6号文指定甲公司负责全区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区城市管理局为
落实6号文,发函要求本区5家生猪屠宰点与甲公司签订废弃物清运协议,违者将予以行
政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1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6号文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B.6号文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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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A选项,包括行政许可在内的行政行为实施程序中,听证、拍卖、检测、检验、
检疫、评审、鉴定的时间都是另算,要从行政行为实施期限中扣除。故A选项错误。B选项,
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效力,不像具体行政行为那样,还存在附条件生效的情形。故B
选项正确。C选项,复函是B 海事管理机构对区政府作出的内部公文来往,属于内部行政
行为,不具有外部性,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可诉。故C选项错误。D选项,本案被申请
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区政府作出的不予许可决定,B海事管理机构与被申请行政复议
的行政行为无利害关系,不是本案第三人。故D选项错误。
【答案】B
180.2022年6月检察官王某辞去公职,2024年1 月以律师名义代理诉讼,区司法局以
违法执业对王某进行警告并处罚,王某遂申请复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2024年真题网络
回忆版)
A.检察官两年内不得以任何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B.区司法局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告知王某先申请行政复议
C.王某只能向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D.行政复议期限为60 日
【解析】①《公务员法》第107条第1款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
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
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
营利性活动。” 此外,《检察官法》第37条第1、2款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
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
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
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因而,检察官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
人或者辩护人,但可以其他身份担任,比如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
进行辩护。故A选项错误。
②《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1 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
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 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二)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
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三) 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未履
行法定职责情形;( 四)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本题中,区司法局对王某作出警告并处
罚,未明确“当场处罚”, 因而依法不属于复议前置的适用情形,应当告知其既可以申请行
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告知王某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故B 选项错误。
③《行政复议法》第28条规定:“对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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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本案
中派出所作出的是当场罚款,依法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当告知黄某,如不服先向复议机关
申请行政复议。故A选项正确。
②关于B选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2条第1 款规定,“对当场作出或者依据电子
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通过作出行
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故B选项正确。
③关于C选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
以书面申请;书面申请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 可见,本案中如果黄某书写有困难,
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故C选项错误。
④关于D选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0条第4款的规定:“当场作出治安管
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人民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故D选项
正确。
【答案】ABD
188.刘某向甲市人社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两个文件:其一,甲市人社局责
令A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指令书;其二,因A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保,而作出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甲市人社局以涉及A公司商业秘密为由,拒绝信息公开,刘某不服申请复议。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5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刘某不服,有权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B.刘某可以不经过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C.本案复议机关是市政府
D.刘某申请的信息为过程性文件,可以不公开
【解析】①A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对甲市人社局作出的拒绝公开不服,依法应当复
议前置。本案复议机关为甲市人社局的同级政府即甲市政府,故应当向甲市政府申请复议,
而省人社局作为甲市人社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不是本案的复议机关,不能向其申请复议。
②B选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1 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
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
政诉讼:( 一) 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
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三) 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本法第十一条规定
的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 四)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五) 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又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政机关因涉及商业秘
密为由不予公开,应当复议前置。故本案属于行政复议前置情形,不得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③D选项错误,本案申请公开的指令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都属于终局性的具体行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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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市政府应对《细则》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
C.审查《细则》期间,应中止对不准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审查
D.王某可向复议机关申请先予执行提取公积金
【解析】①《行政复议法》第59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本法第五十六条、第
五十七条的规定有权处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或者依据,认为相关条款合法的,在行政复议决
定书中一并告知;认为相关条款超越权限或者违反上位法的,决定停止该条款的执行,并
责令制定机关予以纠正。” 本题市政府认为规范性文件合法,在复议决定中一并告知,故A
选项正确。
②《行政复议法》第57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
当在七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可见,行政复议中,如果审查具体行政行
为,是审查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但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只审查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故B选项错误。
③行政复议中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应当先抽象后具体。即先审查抽象的规范性文件
的合法性,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合理性。故C选项正确。
④行政复议中不存在先予执行制度。诉讼中虽然存在先予执行制度,但法院先予执行
的对象是特定的,只对于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
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
方可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本题D选项表述错误。
【答案】AC
192.吴某治疗医药费在侵权人赔偿了30%后,请求市医保局依照其所制定的《办法》
予以报销,市医保局根据其《办法》规定认为吴某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吴某申请行政复
议,并向复议机关申请附带审查原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根据的该《办法》。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 (2025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复议机关发现文件不合法,应当向制定机关提出修改或废止的建议
B. 复议机关应该在30 日内对该《办法》进行附带性审查
C.吴某可以向复议机关申请先予执行医疗保险金
D.吴某申请复议应当书面申请
【解析】①A选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59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处理有关规范
性文件或者依据,认为相关条款合法的,在行政复议决定书中一并告知;认为相关条款超
越权限或者违反上位法的,决定停止该条款的执行,并责令制定机关予以纠正。可见,若
认为文件不合法,决定停止执行、责令纠正,而不是提出建议。如果是法院在行政诉讼中
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认为其不合法的,才是应当向文件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究其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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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D选项错误。本案原行政行为是林地权属的行政裁决,如果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一
并申请法院解决林地权属的民事争议,或者经法院释明后申请一并解决民事争议的,法院
对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才会一并立案,一并审理,并分别作出裁判。本案中未出现附带解
决民事争议的申请。
【答案】C
198.区市监局经立案调查认定A物业公司收费过高,对其作出罚款30万元的处罚决定,
A物业公司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以复议申请超期为由驳回其复议申请,A
物业公司提起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2025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被告是区政府和区市监局
B.不得通过互联网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C.若复议中举行听证,区政府负责人应当参加出席听证
D.由区政府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
【解析】①A选项错误。本案原机关是区市监局,复议机关是区政府,区政府以复议超
期为由驳回复议申请,属于复议不作为。复议不作为选择告,因而被告为区市监局或者区
政府,而不是共同被告。
②B选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22条第1、2款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
面申请;书面申请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可以通过邮寄或者行政复议
机关指定的互联网渠道等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也可以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行
政机关通过互联网渠道送达行政行为决定书的,应当同时提供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的互联
网渠道。” 本案A物业公司申请复议,应当书面申请,而通过互联网提交复议申请书也属于
书面申请。“不得” 一词过于绝对。
③C选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51条第3款规定:“被申请人的负责人应当参加听证。
不能参加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参加听证。” 因而,本案行政复议被申请
人区市监局负责人应当参加听证,而不是复议机关区政府负责人。
④D选项错误。本案是复议不作为后起诉。a.若选择告原机关,被告是区市监局。级别:
基层法院。地域:被告所在地法院。综上,区市监局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即区法院。b.若选
择告复议机关,被告是区政府。级别:中院。地域:被告所在地法院。综上,区政府所在
地的中院,即市中院。
【答案】ABCD
200.关于此案的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真题2016年卷二第97题)
A.豪美公司委托代理人参加复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B.应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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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此处考查的是内部层级监督考点。行政复议机关不作为,当事人有两个救
济途径:一是司法救济途径,即复议不作为选择告,不服原行为就告原机关,不服复议不
作为,就告复议机关。二是行政救济,即向行政复议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诉,请求上一级
机关监督复议机关的不作为。
【解析】①关于A选项,如果复议机关不作为,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5条的规定:“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驳回
申请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申请人有权向上级行政机关反映,上级行
政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必要时,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可以直接受理。” 可见,如果市政府在
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上级政府可以督促其加以改正。故A选项正确,当选。
②关于B选项,如果复议机关不作为,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根据《行政复议法》第
80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不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经有权监督的机关督促仍不改正或者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可见,B选项正确,当选。
③关于C、D选项,复议机关复议不作为时,当事人的起诉对象,根据《行政诉讼法》
第26条第3款的规定:“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
机关是被告。” 可见,当复议机关不作为时,同时对当事人生效的是两个具体行政行为:二
个是原机关作出的原行为;另一个是复议机关的不作为。当事人如果不服原机关的原行为,
可以起诉原机关。当事人如果不服复议机关的复议不作为,可以起诉复议机关。本案中,
如市政府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豪美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市政府履行复议职
责,也可以针对原处罚决定向法院起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故C、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答案】ABCD
202.某区工商分局对一公司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销售电子出版物100套的行为,予
以取缔,并罚款6000元。该公司向区政府申请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真题2015
年卷二第80题)
A.公司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B.在复议过程中区工商分局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
C.区政府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审查此案
D. 如区工商分局的决定明显不当,区政府应予以撤销
【解析】本题考查了行政复议中的委托代理、证据收集、审理方式、复议决定类型等知
识点。
①关于A选项,《行政复议法》第17条第1款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
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本案中,公司作为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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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的项目(如工厂、公路、矿山等) 之前,要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环境影响报
告书、报告表或者登记表,未经批准不得动工,因而属于行政许可。故A选项正确。
②行政处罚的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处罚决定。故B选项正确。
③《行政复议法》第73 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
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即具有法
律效力。” 调解,三人三章案中,双方签字或盖章后还需加盖复议机关印章,才具有法律效
力。故C选项错误。
④《行政复议法》第78条规定:“申请人、第三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
调解书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 维持行
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由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二) 变更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
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 行政复议调解书,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题作出并执行的是复议调解书,应由复议机关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
制执行,而非由原机关强制执行。故D选项错误。
【答案】AB
205.某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和生效判决,依照合法的程序和要求
将甲公司名下的房产转移登记到另一家公司名下,甲公司不服该转移登记行为,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要求将其登记撤销,法院予以立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5年真题
网络回忆版)
A. 法院应当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B.转移登记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C.法院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D. 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解析】协助执行行为,指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出的
执行行为,该行为并非行政机关自身依职权主动作出的,具有一定的“司法性”,本质上是
司法行为的延续。本案不动产登记中心作出的转移登记属于协助执行行为,不是具体行政
行为,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不符合起诉条件,因而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因此,B 、
D选项正确。
【答案】BD
206.下列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2024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村民李某要求法院确认区政府向其颁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的行为合法,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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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①《责令限期拆除房屋通知》性质不是非强制性的行政指导,而属于行政处罚。
理由在于,因为程某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其房屋属于违法建筑,行政机关要求其自行拆
除房屋,让其丧失对房屋及附属财物的所有权,对其作出具有制裁性和惩罚性的行为,在
性质上属于行政处罚。故A选项错误。
②《责令限期拆除房屋通知》性质上是行政处罚,依法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故B
选项正确。
③本案中区规划局强拆行为违法。理由在于,强制拆除的合法程序是,首先,由行政
机关予以公告,眼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其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自行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经催告后依法强制拆除。另外,主体违法,
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对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区规划局无权强拆。故C选项正确。
④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不属于行政复议前置案件,当事人不服的,既可以申请行政复
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故D选项错误。
【答案】BC
213.甲公司职工王某下班骑摩托车回家,雨天路滑,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交
警多次调查,但无法查明事故原因,后交警大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证明》,载明了发生事故
地点、人员等信息。甲公司向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市人社局以《交通事故证明》未记
载事故原因为由出具了《中止工伤认定通知书》。王某之父对此不服,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后,王某之父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通知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0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 甲公司为本案第三人
B.工伤认定是行政确认
C.《中止工伤认定通知书》具有可诉性
D.《交通事故证明》具有可诉性
【解析】本题来源于最高院的行政诉讼指导案例,难度较大。第一,实务中的《中止工
伤认定通知书》一般属于行政事实行为,不可诉,但是本案中因为导致工伤认定程序中止
的事由不可能具备和恢复,所以被中止的工伤认定程序也不可能再恢复和继续。可见,该
《中止工伤认定通知书》是假程序行为,真具体行政行为,是以程序行为之名行具体行政行
为之实,可诉。第二,《交通事故证明》和《交通事故认定书》都属于行政事实行为,是对
交通事故实际情况的记录,并没有因此而建立、变更或消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不可诉。
①关于A选项,本案中市人社局进行的工伤认定,是对作为用人单位甲公司和职工王
某两方作出的行政确认行为,是否进行工伤认定以及是否构成工伤,都直接关系着甲公司
的权益。甲公司是被诉工伤认定的行政相对人,与本案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王某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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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该初步意见是行政机关内部的公文来往,并未对外作出,不具有外部性,是典型的内
部行政行为,而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选项正确。
②B选项和C选项初步意见不属于对既有行为的复核,只是给出一个意见,也不属于
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市教育局不是市政府的上级,因此也不属于上级对下级的监督。B选项
和C选项错误。
③此外,初步意见亦属于作出行政机关内部公文来往,未直接对甲作出,未对其产生
法律效力,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可诉。D选项错误。
【答案】A
216.甲市政府发文,决定今后将对全市所有200人以上的企业征收排污费,市生态环境
局依据该文件对瑞都公司进行征收,瑞都公司对市生态环境局征收排污费2万元不服,向
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2年真题延考网络回忆版)
A.瑞都公司应当以市生态环境局为被告
B.瑞都公司可以直接对文件提起行政诉讼
C.该文件是具体行政行为
D.征收排污费是行政处罚
【解析】①市生态环境局是作出被诉征收决定的行政主体,是被告。A选项正确。
②本案中的文件是针对不特定对象作出的,属于抽象行政行为,只能在行政诉讼中申
请附带审查,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B选项错误。
③依据上述,文件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而是抽象行政行为。C选项错误。
④征收排污费属于行政征收而不是行政处罚。D选项错误。
【答案】A
217.区渔业局根据和区公安分局联合制定的《某区三无船舶意见》( 以下简称《意
见》) 对渔业经营公司的三无船舶进行没收,该公司对没收行为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
法正确的是? (2025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应当以区公安分局和区渔业局为共同被告
B.由区法院管辖
C.没收是行政处罚
D.该公司在起诉时,可以请求对该《意见》进行附带性审查
【解析】A选项错误,本案该公司对区渔业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应当以区渔业局为
被告,虽然依据的文件是区公安分局共同作出的,但是其未共同作出被诉的行政处罚行为,
所以其不应当作为本案的共同被告。B选项正确,从级别管辖看,本案的被告是区渔业局,
由基层法院管辖;从地域管辖看,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是没收,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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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C选项正确。《行诉法解释》第29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人数众
多’ , 一般指十人以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由
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
人。” 所以,若10户居民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法院可以依职权在起诉的当
事人中指定。
【答案】BC
219.某区卫计局以董某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为由作出没收其违法诊疗工具并处5万元罚
款的处罚。董某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董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
一说法是正确的? (真题2016年卷二第49题)
A.如董某只起诉区卫计局,法院应追加区政府为第三人
B.本案应以区政府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C.本案可由区卫计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D.法院应对原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但不对复议决定作出判决
【解析】本题考查了《行政诉讼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考点,即复议维持后当事人不服
提起行政诉讼的诸多法律规定。近年来,这是每年必考的重要知识点。
①关于A选项,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
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
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行诉法解释》第134条第1款规定:“复议机关决定
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
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
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 本案中,董某以区卫计局为被申请人向区
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董某仍然不服而向法院起诉,依法应当以区卫
计局和区政府为共同被告。如果董某只起诉区卫计局而遗漏共同被告区政府的,法院应当
通知原告董某追加区政府为共同被告。如果董某不同意追加共同被告的,法院应当依法将区政
府列为共同被告。可见,A选项中“法院应追加区政府为第三人” 的说法是错误的,不当选。
②关于B选项,关于本案的级别管辖,采用由原机关确定级别管辖的规则。依据《行
诉法解释》第134条第3款的规定:“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
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案中,原机关区卫计局和复议机关区政府为共同被告,但
是级别管辖应当由原机关区卫计局确定,而不是由复议机关区政府来确定。故B选项错误,
不当选。
③地域管辖。经过复议的案件,为了保护原告行使诉权,原机关所在地和复议机关所
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所以本案中,原机关区卫计局和复议机关区政府所在地的法院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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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本案以区公安局和区政府为共同被告。因而C选项错误。
③关于本案的管辖法院确定,级别上,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原机关是区公安局,因而级别管辖是基层法院。地域
上,a.因为原行为是行政拘留和罚款500元,被关的王某复议后诉讼,因而属于限制人身
自由案件,原告所在地法院和被告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b. 因为本案属于经复议的案件,
原机关所在地法院和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综上,原告所在地基层法院、原机
关所在地基层法院、复议机关所在地基层法院都有管辖权。B选项的级别管辖阐述错误,地
域管辖也阐述错误,故B选项错误。
④《行诉法解释》第79条规定:“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
原告或者上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
院可以缺席判决。第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不发生阻止案件审理的效果。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
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
对到庭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
后,依法缺席判决。” 本题王某是行政相对人,沈某是行政相关人,行政相对人与行政相关
人互为第三人,因而王某起诉时,沈某是第三人。第三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发
生阻止案件审理的效果。故D选项错误。
【答案】A
221.家住A县的甲在B县工作,在C县吸毒,被C县公安局当场采取强制戒毒,甲不
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2024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 当场作出强制戒毒决定违法
B.紧急情况下,可以由一名执法人员作出强制戒毒决定
C.因现场发现甲吸毒行为,县公安局需要在24小时内补办批准手续
D.A县法院和B县法院都有管辖权
【解析】①《行政强制法》第19条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
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可见,情况紧急的
情况下,允许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故A选项错误。
②《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 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 ”
因而应由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作出,不能由一名执法人员作出,故B选项错误。
③《行政强制法》第20条第1 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
强制措施,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 当场告知
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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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为甲公司的行为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并没收违法所得2万
元,罚款1万元。甲公司不服,而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把没收违法所得2万元改
成15000元,其他两项处罚决定不变。甲公司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0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被告
B.可以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在地的中院起诉
C.如果甲公司逾期未缴纳罚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加处罚款,但要将标准告知甲
公司
D.决定行政处罚的数额时需要经过当事人同意
【解析】①关于A选项,本案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是3个不同的行政行为,分别是责令停
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2 万元和罚款1 万元,行政复议机关区政府只改变了没收违法所得,
而维持了另外两个行为,此时属于复议决定中既有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内容,又有改变原行
政行为的情形,视为复议维持。原告依法应当以原机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复议机关区政
府为共同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故A选项错误。
②关于B选项,首先,从级别来看,本案是经过复议的案件,视为复议维持,原机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复议机关区政府为共同被告,依法应当由原机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
定级别管辖,即由基层法院管辖。其次,从地域管辖来看,本案是经过复议的案件,依法
既可以由原机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区政府所在地法院
管辖。综上,本案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或区政府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故B选项错误。
③关于C选项,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
起15 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
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但要将标准告知当事人。故
C 选项正确。
④关于D选项,决定行政处罚的数额时需要经过当事人同意,说法错误。行政处罚作
为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具有鲜明的强制性,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职权无须经过当事人
同意,而是根据调查的事实证据,依据法律规范,按照法定程序直接作出。故D选项错误。
【答案]C
225.甲公司因工作人员孙某的疏忽而在生产中发生安全事故,县应急管理局对甲公司
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甲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听证后作出行政复
议决定,将罚款改成2万元,该公司仍不服并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5年
真题网络回忆版)
A.法院可以追加孙某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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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为过程性信息为由不予公开,依法属于复议前置的适用情形,因而镇政府应告知王某“先
复议,再诉讼”, A选项表述正确。
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6条规定,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
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
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
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若该文件属于过
程性信息,对其可以不予公开,而不是“应予以公开”。故B选项错误。
③级别上,本案是复议维持后起诉的案件,以原机关镇政府和复议机关区政府为共同
被告,依法根据原机关确定本案的级别管辖,为基层法院。地域上,本案属于经复议案件,
原机关所在地法院和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综上所述,镇政府所在地的基层法
院和区政府所在地的基层法院都有管辖权。可见,C选项错误。
④《行政复议法》第75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
决定书,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可见,D
选项正确。
【答案】AD
231.市税务局认为甲公司违反“假自营,真代理”,遂决定对甲公司追缴税款500万元,
甲公司逾期不履行义务,后市税务局直接强制从甲公司账户上划拨500万元,甲公司提起
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甲公司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1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追缴税款属于行政处罚
B.划拨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C.被告为市税务局和上一级税务局
D. 甲公司起诉期限为3个月
【考点】行政行为性质;行政强制;行政复议机关;行政诉讼起诉期限
【解析】“假自营,真代理” 指的是通过代理公司出口,即委托方出口,但为了退税和
操作的方便,委托方与代理方既签订了代理协议,又签订了销售合同,伪造成是委托方把
货物销售给代理方,代理方在自营出口的业务。A选项,追缀税款属于行政征收,不属于行
政处罚。B 选项,划拨属于直接行政强制执行。C选项,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当事人不
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以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D选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B、
C 选项正确,A、D选项错误。
【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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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版)
A. 区房管局发放住房补贴属于行政给付
B.法院应通知区政府为第三人
C.刘某可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房屋租赁补贴
D.刘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0 日
【解析】①所谓行政给付,是指政府提供必需的生存条件、防范生活风险和社会共同生
活条件的行政义务。区房管局发放住房补贴的性质就属于行政给付。A选项说法正确。
②区政府经审理认为区房管局行政行为合法,作出驳回复议请求的决定,可以视为复
议维持的情形寻求救济。对于复议维持的案件,应当以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所
以复议机关区政府不是第三人。B选项说法错误。
③法院先予执行的对象是特定的,只对于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
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
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方可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C选项说法错误。
④《行政复议法》第20条第1 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
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
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D选项说法正确。
【答案】AD
234.甲、乙两人因为林地使用权发生争议,请求镇政府解决,镇政府称林权证系县政
府颁发,自己无权处理,甲不服,遂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行为,甲提起诉讼,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3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根据《森林法》规定,镇政府无权处理林地使用权争议
B. 甲应当先申请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C.如果镇政府处理,那镇政府对该争议的处理是行政裁决行为
D.县政府是本案共同被告
【解析】①
《森林法》第22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
使用权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本案中,甲、乙二人因为
林地使用权发生争议,镇政府有权处理。A选项说法错误。
②依据《行政复议法》第23 条第1 款的规定,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本法第11 条规定的未
履行法定职责情形,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
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甲、乙二人申请镇政府解决林地使用权争
议,但镇政府未作出处理,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应当复议前置。B选项说法正确。
③所谓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居间对特定的民事争议作出有约束力处理的行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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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机关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故本案中,豪美公司在复议之后提起诉讼,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所在地和市政府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都有管辖权。故C选项正确,当选;D选项错误,
不当选。
【答案】AC
239.甲县政府认为某广告公司在高速公路附近建广告牌违法,责令其限期拆除,广告
公司未予处理,甲县政府委托乙镇政府拆除了广告牌。广告公司以甲县政府为被告提起行
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和赔偿损失5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0年真
题网络回忆版)
A. 法院应通知变更被告为镇政府
B.法院直接追加镇政府为第三人
C.应当由县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D. 应追加镇政府为被告
【解析】①本案中,甲县政府委托乙镇政府拆除了广告牌,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应当以委托机关甲县政府为被告。因该行为产生赔偿责任的,应当由甲县政府作为赔偿义
务机关。理由在于,在行政委托法律关系中,委托机关才是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主体,受
委托机关或组织只是帮手,是行为主体,而不是责任主体。乙镇政府只是行为主体而不是
行政主体,既不能当被告,也不对受委托作出的行政行为承担赔偿责任。故A、D选项错
误,C选项正确。
②乙镇政府只是受委托机关,不承担责任,其与被诉行政行为无利害关系,不能作为
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故B选项错误。
【答案】C
240.为了优化营商环境,某市商务局将进出口许可委托给当地海关办理,一公司向当
地海关申请进出口许可,当地海关不予许可。该公司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作出
维持不予许可的复议决定,该公司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23年真题网
络回忆版)
A.由中级法院管辖
B. 由基层法院管辖
C.被告为市政府
D.市商务局与当地海关为共同被告
【解析】某市商务局将进出口许可委托给了当地海关办理,那么对外承担责任的应为市
商务局。该公司不服海关作出的不予许可决定,向市政府申请复议,被申请人应当为市商
务局而非海关。市政府经审理,作出维持该不予许可的复议决定,该公司不服,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复议维持案件应当是共同被告,故应以市商务局和市政府为共同被告,C、D
选项说法错误。
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级别管辖应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即市商务局确
定,故应由基层法院管辖。B选项说法正确,A选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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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2019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市市监局和市政府为共同被告,市中院有管辖权
B.市市监局和市政府为共同被告,C 区法院有管辖权
C.市政府为被告,C 区法院有管辖权
D.市政府为被告,B区法院有管辖权
【解析】①关于被告,本案中原机关市公安局罚款50万元,复议机关市政府的复议决
定将其改为20万元,此属于典型的复议改变。当事人不服而起诉的,应当以复议机关市政
府为被告。
②关于管辖。首先从级别管辖角度看,因为级别管辖是由被告确定的,本案的被告是
复议机关市政府,依法应当由中级法院管辖。其次从地域管辖角度看,本案是经过复议的
案件,既可以由原机关市市监局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市政府所在地法院管
辖。综上,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市中级法院。所以,A、B、C、D选项错误。
【答案】ABCD
245.王某向甲区公安分局申请公开某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甲区公安分局作出了不予公
开决定。王某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以区公安分局对王某作出的答复过期1 日为
由,作出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并作出不予公开的复议决定,王某仍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1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 由区政府对复议决定的合法性承担证明责任
B.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属于应该主动公开的范围
C.本案可以由区公安分局所在地法院管辖
D.区公安分局和区政府为共同被告
【考点】行政诉讼被告;举证责任;管辖
【解析】复议机关区政府以原机关区公安分局作出答复过期1 日为由,作出了确认原行
为违法,而不是撤销决定,条件是该程序违法情节轻微,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不产生实际
影响,该决定为复议维持而不是复议改变。A选项,复议维持共同告中,法院对原行为和复
议决定一并审理,一并裁判,复议机关对复议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故A选项正确。
B选项,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
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主动公开。故B选项正确。C选项,经过复议再起诉的案件,原机
关和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故C选项正确。D选项,经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
作出复议维持决定,当事人不服而起诉的,应当以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故D选
项正确。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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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被告提供的被诉具
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
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由此可知,询问笔录只需要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无须加盖大成
公司的印章。C选项说法错误。
④依据《行诉法解释》的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
议,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出庭说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D选项说法正确。
【答案】D
250.A市B区生态环境局对一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对职员罗某进行询问。B区生态
环境局以公司的案涉沥青搅拌机没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为由,对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处
罚决定。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B区生态环境局向法院提交了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等
证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5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若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则自行约定举证期限即可
B.若法院不采纳该证据,应将不采纳的理由写进裁判文书
C.法院接收证据需要加盖法院印章
D.现场检查笔录需要加盖B区生态环境局的公章
【解析】①A选项错误。《行诉法解释》第104条第1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
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确定合理的答辩期间。” 本案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不
能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举证期限,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且不得超过15 日。
②B选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43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
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人民法
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
明理由。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由此可见,若法院不采
纳该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
③C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规定:“人民法
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件数、种类
等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因此,法院接收证据不需要加盖法院印章。
④D选项错误。《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
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不需要加盖行政机关公章。
【答案】B
251.县生态环境局经调查认定甲公司超标排污,委托市监测中心站检测,后依据检测
报告、现场录像与证人证言,作出罚款30万元的处罚决定,甲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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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在复议程序中依法收集和补充的证据,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合
法的依据。” 原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为的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故A选项正确。复议
机关在复议程序中依法收集和补充的证据,可以作为复议决定和原行为合法的依据,B选项
正确。
②C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8条规定:“当
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
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可就调取该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听取当事
人意见。” 可见,依职权调取证据无须质证,依申请调取证据需要质证。
③D选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规定:“当
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
应当写明下列内容:(一) 证据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等基本情况;(二) 拟调取证据
的内容;(三) 申请调取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案件事实。” 可见,原告王某应在举证期限
内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
【答案】ABD
257.县政府认定王某的房屋为违法建筑,并予以强制拆除,但未对王某房屋内物品进
行清点造册和妥善保管,且强制拆除时王某并不在家。王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路过的
行人吴某提供证言证明县政府夜间强拆房屋,而参与强拆的政府工作人员李某提供证言证
明是白天实施的强拆。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2年真题延考网络回忆版)
A.县政府不承担王某房屋内财物损失的赔偿责任
B.强拆行为造成损失的举证责任由县政府来承担
C.路人吴某的证言证明效力优先于李某的证言
D.法院经审理认为强拆行为违法,应作出撤销判决
【解析】本案中,强拆行为违法,行政机关应当对因此造成当事人合法财产损失承担赔
偿责任,A选项错误。行政赔偿请求中,应当由原告就被告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举证责
任。但是,如果由于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则由被告对未造成原告财产损失承
担举证责任。本案中,被告在原告不在场的情况下违法强拆房屋,又未对王某房屋内物品
清点造册、妥善保管,故本案强拆行为造成损失的举证责任由县政府来承担。故B选项正
确。在行政诉讼证据的证明力上,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
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本案中,执法人员李某参与了强拆工作,与被诉
行政行为关系密切,因此,路人吴某的证人证言的效力优先于李某作出的有利于被告的证
言。故C选项正确。强拆行为虽然违法,但是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所以法院应当作出确
认强拆行为违法的判决。故D选项错误。
【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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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 … ( 四)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 …”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公开决
定不服应复议前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具体是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14条、第15条、第16条规定的不予公开行为。” 具体而言,包括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七类
不予公开决定:a.不予公开国家秘密。b.不予公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c.不予公开可能危
及“三安全一稳定”。d.不予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e.不予公开内部信息。
f.不予公开过程性信息。g.不予公开行政执法案卷。可见,涉及政府信息不公开而应当复议
前置的行为,仅限于以上情形行政机关直接作出的不予公开决定。而至于行政机关对当事
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答复” 等“未履行法定
职责情形”,则不适用复议前置,而是复议诉讼自由选择。本题是对“区政府认为信息涉及
国家秘密不予公开” 不服进行救济,该行为依法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形,未经复议不得诉讼。
因而法院应当裁定不予立案。故B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
【答案】B
262.某茶园债权人向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公开茶园改制的土地流转处置情况,区自然资
源局以涉及茶园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债权人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责令区自然资
源局公开其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5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法院应通知茶园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B.法院不予立案
C.法院应判决区自然资源局予以公开
D.本案应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理
【解析】①B选项正确。《行诉法解释》第56条第1 款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
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立案。”
本题中,区自然资源局以涉及茶园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对拒绝公开不服依法应当复议
前置,未经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立案。
②A、C、D选项错误。因为法院不予立案,所以不会进入到实质审理和实体判决阶段。
【答案】B
263.2023年7月15 日,甲才知道自己于2019年7月20 日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
某公司股东。2023年12月20 日,甲对该登记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经过笔迹鉴定,确
认文件上不是甲的签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5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 如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登记行为违法,应当作出撤销判决
B.本案应当由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C.甲的起诉超过了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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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相关人。若甲公司对处罚不服,可以直接起诉,被告为区人社局,级别管辖为基层法院;
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法起诉期限是6个月。
【答案】BCD
269.某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王某在执法过程中与公民刘某发生肢体冲突,将刘某打
成轻微伤。区公安分局对王某作出拘留5天,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王某不服,向区政
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审理认为王某打伤刘某属于职务行为,作出复议决定撤销原
处罚决定。刘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9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刘某应当以区政府为被告提起诉讼
B.刘某是行政复议的第三人
C.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王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
D.本案的被告可以提起反诉
【解析】①本案中,区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了撤销决定,属于复议改变。依据法
律规定,当事人对复议改变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所以,刘
某应当以区政府为被告提起诉讼,A选项说法正确。
②王某殴打刘某而被区公安分局处罚,王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被审查的行政行为是
区公安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刘某作为受害人型的行政相关人,与该行为之间存在利
害关系,是本次行政复议的第三人,故B选项正确。
③行政诉讼中案件的争议焦点就是各方当事人存在最主要争议的问题。本案中,复议
机关区政府认为王某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王某在执法过程中不是以独立的主体身份存在,
其主体资格被区综合执法局所吸收,应当对其进行行政机关内部人事处理,而不是作为普
通行政相对人进行处罚。所以区政府认为区公安分局对王某的处罚决定违法,作出了撤销
原行为的复议决定。该复议决定被提起诉讼,所以,王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这一问
题的判断,必然决定着被起诉的复议决定是否合法。可见,王某的行为是否是职务行为属
于本案的争议焦点。故C选项正确。
④行政诉讼只有“民告官”,不准许“官告民”,所以,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不一样,
不存在反诉一说。故D选项错误。
【答案】ABC
270. 甲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与其他公司恶意串通,县财政局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
和禁止1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甲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遵从当事人意愿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4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禁止其1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B.本案的举证期限由法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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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本题虽然适用简易
程序作出的判决,但法条并未规定“应当当庭宣判”。故B选项说法错误。
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用口头通知、电话、短信、传真、电
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故C选项说法
正确。
④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45 日
内审结。D选项说法错误。
【答案】C
278.王某向市烟草局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市烟草局不予许可,王某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逾期未予回复。王某提起诉讼,因扰乱法庭秩序被法庭拘留5天。下列说法正确
的是? (2025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对拘留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复议
B.本案应由中院管辖
C.拘留决定应由法院院长批准
D.不予许可决定要公开
【解析】①A、C选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59条第3款规定:“罚款、拘留须经人
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
执行。”
②B选项正确。本案原机关是市烟草局,复议机关为其同级政府市政府。市烟草局作
出不予许可决定,属于不作为,依法应当复议前置;复议机关逾期未予回复,属于复议不
作为;王某仍不服起诉的,只能以复议机关市政府为被告,级别管辖为中院。
③D选项错误。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而本题市烟草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不予公开。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选项。
【答案】ABC
281. 区司法局依据省司法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律师管理意见》对违法执业的律
师王某罚款3000元,王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并请求法院附带审查《律师管理意见》。下
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9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律师管理意见》性质上是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王某可以直接起诉《律师管理
意见》
B.省司法厅和省公安厅申请出庭陈述意见的,法院应当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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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的权利,但是可以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如果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则应当举行听
证会。故县公安局在本案中适用听证合法。C选项错误。关于D 选项,基于合法行政原则,
行政机关应当有错必纠,所以法律允许被告在一审、二审或者再审中变更原行为。故D选
项正确。
【答案】BD
289. 某俱乐部非法经营,区消防大队在调查时作出现场笔录,后依据《消防法》和消
防大队的《消防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俱乐部作出责令停业和罚款10万元的决定。俱乐
部不服处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正确? (2024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消防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应向社会公开
B.俱乐部对现场笔录合法性存疑,申请执法人员出庭的,法院应准许
C.消防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电子邮件送达
D.法院认为该行政处罚明显不当,应当作出变更判决
【解析】①《行政处罚法》第34条规定:“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 因而该《消防处罚自由裁
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开,A选项说法正确。
②《行诉法解释》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要求相关行政执
法人员出庭说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一) 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
(二) 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三) 对检验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
( 四) 对行政执法人员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五) 需要出庭说明的其他情形。” 可见,法
院是“可以” 准许,而不是“应当” 准许。B选项错误。
③《行政处罚法》第61 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
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 本题并未表明“当事人同意
并签订确认书” 这一条件,因而不可以电子送达,故C 选项错误。
④《行政诉讼法》第77条第1 款规定,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
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本题D选项表述为“应当” 变更,
错误。
【答案】A
299. 甲县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吸引沈某到当地开砂场,双方签订了《合作开采协议》, 后
来甲县政府作出决定要加强生态资源保护,不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沈某不服,向法院起
诉,主张甲县政府违约而请求解除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0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适用行政起诉期限6个月
B.适用民法诉讼时效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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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301. 甲和镇政府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甲拆掉房子,镇政府给安置房。甲履行
义务后,镇政府却没给安置房。甲认为镇政府未履行协议提起行政诉讼,并主张赔偿违约
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5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协议中可以约定由中院管辖
B.法院应判决镇政府履行义务,并赔偿违约金
C.就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举证责任由甲承担
D.法院不得适用民事法律规范审理本案
【解析】①A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
条规定:“当事人书面协议约定选择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协议履行地、协议订立地、
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从其约定,但违反级
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除外。” 可见,不能约定级别管辖。
②B选项正确。甲和镇政府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明确,甲
依法履行义务后,镇政府却未按照约定给安置房,镇政府不作为违法,法院依法应当作出
履行判决,并对违约行为赔偿违约金。
③C选项错误。对行政协议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
责任。本题甲主张镇政府没给安置房,镇政府主张给了安置房,对协议是否履行发生争议
的,应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镇政府承担举证责任。
④D选项错误,行政协议诉讼中,法院审理行政行为部分适用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
审理合同部分在适用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同时,也适用《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
【答案】B
305.沈某以生活需要为由,向省财政厅申请公开2017年本县农耕退还补贴信息,该财
政厅以本信息不存在为由决定不公开,沈某经过行政复议后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 申请公开需要说明申请公开的用途
B.沈某应先申请复议再起诉
C.诉讼中沈某提供该信息制作和保存线索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D.本案的被告是省财政厅
【解析】①关于A选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当事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书,需要的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申请的内容、形式要求,不需要说明申请
公开的用途。故A选项错误。
②关于B选项,考查的是复议前置知识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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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在第一审庭审终结后、宣判前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原告
在一审庭审终结前提出的,法院应予受理,原告也可以在一审庭审终结后、宣判前提出。A
选项表述为“应当” 在“一审开庭前” 提出,故A选项错误。
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第1款规定:“原告
提起行政诉讼时未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可能存在行政赔偿的,应当
告知原告可以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因而法院存在释明义务,故B选项错误。
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于问题的规定》第29条规定:“下列损失属
于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八项规定的‘直接损失’ :(一) 存款利息、贷款利息、现金利
息;(二) 机动车停运期间的营运损失;( 三) 通过行政补偿程序依法应当获得的奖励、补贴
等;( 四) 对财产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本题属于机动车停运期间的营运损失,属于“直接
损失”, 故C选项正确。
④《行政强制法》第28条第1 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 一) 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二) 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
物与违法行为无关;(三) 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
( 四) 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五) 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可见,
法条并未规定“提供担保就解除扣押”,故D选项错误。
【答案】C
315. 郭某于2022年11 月16 日被区公安局立案侦查,11 月18 日被刑事拘留,2022年
12月30 日,区检察院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当天区公安局改为取
保候审。2023年8月27 日,区公安局解除取保候审并撤销案件。郭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
说法正确的是? (2024年真题网络回忆版)
A.区公安局作出赔偿决定应告知郭某可在30 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B.应当对2022年11 月18 日至2023年8月27 日期间进行赔偿
C.郭某当面递交申请书的,区公安局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
期的书面凭证
D.申请赔偿时效为两年
【解析】①《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
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
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
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
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
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
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由此可见,刑事拘留的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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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针对侵犯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事项,只限于羁押期间(2019年10月15 日至2019年
11 月21 日) 的损失。监视居住不是羁押,不属于赔偿的范围。C选项说法错误。
③在司法赔偿中,除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法向其上一级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外,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
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D选项说法正确。
【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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