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WM_05-第01讲 勘察设计合同管理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各大机构_2025年监理-合同_机构2-JG_03.考前串讲-尹.嘉_讲义

WM_05-第01讲 勘察设计合同管理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各大机构_2025年监理-合同_机构2-JG_03.考前串讲-尹.嘉_讲义

  • 2026-02-18 19:40:58 2026-02-18 19:40:58

文档预览

WM_05-第01讲 勘察设计合同管理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各大机构_2025年监理-合同_机构2-JG_03.考前串讲-尹.嘉_讲义
WM_05-第01讲 勘察设计合同管理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各大机构_2025年监理-合同_机构2-JG_03.考前串讲-尹.嘉_讲义
WM_05-第01讲 勘察设计合同管理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各大机构_2025年监理-合同_机构2-JG_03.考前串讲-尹.嘉_讲义
WM_05-第01讲 勘察设计合同管理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各大机构_2025年监理-合同_机构2-JG_03.考前串讲-尹.嘉_讲义
WM_05-第01讲 勘察设计合同管理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各大机构_2025年监理-合同_机构2-JG_03.考前串讲-尹.嘉_讲义
WM_05-第01讲 勘察设计合同管理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各大机构_2025年监理-合同_机构2-JG_03.考前串讲-尹.嘉_讲义

文档信息

文档格式
pdf
文档大小
0.339 MB
文档页数
6 页
上传时间
2026-02-18 19:40:58

文档内容

第第五五章章 勘勘察察设设计计合合同同管管理理 第第一一节节 勘勘察察合合同同订订立立和和履履行行管管理理 一一、、建建设设工工程程勘勘察察合合同同文文本本的的构构成成((P75)) “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条 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要求 释义 格式要求 如采用银行保函,应当提供无条件地、不可撤销担保 有效期起 履约保证 发包人与勘察(设计)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 点 金 有效期结 勘察P76 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之日起28日后失效 束 设计P83 担保实现 担保人在收到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 发包人和勘察(设计)人变更合同时,无论担保人是否收到该变更,担保人承担担保规定 特殊情况 的义务不变。 二二、、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 (一)委托业务内容 (P76)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内容指勘察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 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P84)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内容是指设计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 行综合提分析供、最论证新,高编制端建设VI工P程课设计程文+件精。准押题:一建、二建、咨询、监理、造价、 环评、经济师、安全、房估、消防/等 QQ/VX:2069910086三三、、合合同同约约定定内内容容 1.勘察(设计)依据(P77+P84) 勘察依据 设计依据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3)工程基础资料及其他文件 (3)工程基础资料及其他文件 (4)本勘察服务合同及补充合同 (4)本设计服务合同及补充合同 (5)本工程设计和施工需求 (5)本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需求 (6)合同履行中与勘察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6)合同履行中与设计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7)其他勘察依据。 (7)其他设计依据。 二二、、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 (二)勘察(设计)人(P76)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任何其他组织和个人均不能成为承包人。 一般的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是无法承担的。 证书 发证机构 备注 企业法人 工商行政 经营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 营业执照 管理部门 资质证书 建设行政 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收费资格证书 主管部门 2.发包人提供的文件资料(P77+P84) 勘察合同 设计合同 (1)批文 、用地、施工、勘察许可批件; (2)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基础资料 (3)已有技术资料和坐标与标高资料; 勘察报告 (4)地下已有埋藏物资料及位置分布图; 设计任务书 (5)其他。 3.发包人义务(P77+P84) 勘察合同发包人义务 设计合同发包人义务 (1)遵守法律 (1)遵守法律 (2)发出开始勘察通知。 (2)发出开始设计通知。 (3)办理证件和批件。 (3)办理证件和批件。 (4)支付合同价款。 (4)支付合同价款。 (5)提供勘察资料。 (5)提供设计资料。 (6)其他义务。 (6)其他义务。 4.勘察(设计)人义务(P77+P84) 勘察人义务 设计人义务 (1)遵守法律。 (1)遵守法律 (2)依法纳税。 (2)依法纳税。 (3)完成全部勘察工作。 (3)完成全部设计工作。 (4)保证勘察作业规范、安全和环保。 (5)避免勘探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 (6)其他义务。 (4)其他义务。 三三、、勘勘察察合合同同履履行行管管理理 1.发包人代表(P78)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 限书面通知勘察人,由发包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 宜。 发包人代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守则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勘察人 有权通知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应当核实完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勘察人。2.监理人(P78) 监理人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监理人的监理范围、职责权限和总监理工 程师信息,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 合同约定应由勘察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勘察文件的审查或批准,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 减轻或解除。 不因监管而减轻或免除相应责任! 3.发包人的指示(P78)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勘察人发出指示,发包人的指示应盖有发包人单位章,并由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的指派(P78) 勘察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将拟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发包人。 项目负责人2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2.项目负责人的职责(P79) 3.勘察人函件的要求(P79) 勘察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勘察人单位章,并由勘察人的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勘察要求 1.一般要求(P79) 各项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之间如对同一内容的描述不一致时,应以描述更为严格的内容为准。 勘察人完成勘察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适用的版本。 基准日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实施的,勘察人应向发包人 提出遵守新规定的建议。 发包人应在收到建议后7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 2.勘察作业要求 (1)测绘要求(P79) 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始勘察前7日内,向勘察人提供测量基准点、水准点和书面资料等; 2)勘察人测绘之前,应当认真核对测绘数据,保证引用数据和原始数据准确无误。测绘工作应由测量人员如实记录,不 得补记、涂改或者损坏。 3)工程勘探之前,勘察人应当严格按照勘察方案的孔位坐标,进行测量放线并在实地位置定位,埋设带有编号且不易移 动的标志桩进行定位控制。 (2)勘探要求(P79) 1)勘察人应当根据勘察目的和岩土特性,合理选择勘探方法,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勘察任务创造条件。勘察人对于勘察方 法的正确性、适用性和可靠性完全负责。 4)勘探工作完成后,勘察人应当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封孔,并将封孔记录整理存档,勘探场地应当地面平整、清洁卫生, 并通知发包人、行政主管部门及使用维护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验收通过之后如果发生沉陷,勘察人应当及时进行二次封孔和现场验收。(3)取样要求(P80) 3)取样后的样品应当填写和粘贴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工程名称、孔号、样品编号、取样深度、样品名称、取样 日期、取样人姓名、施工机组等。【5W1H】 (4)试验要求(P80) 2)勘察人的试验室应当通过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CMA计量认证,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试验人员和试验条件,否则应当 委托第三方试验室进行室内试验。 4)试验报告的格式应当符合CMA计量认证体系要求,加盖CMA章并由试验负责人签字确认;试验负责人应当通过计量认 证考核,并由项目负责人授权许可。 3.临时占地和设施要求 (P80) 勘察人应当根据勘察服务方案制订临时占地计划,报请发包人批准。 临时占地使用完毕后,勘察人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或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恢复临时占地。临时设施的修建、拆除和恢复费用 由勘察人自行承担。 4.安全作业要求(P81) 5.环境保护要求(P81) 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环保工作内容,编制环保措施计划,报送发包人批准。 7.勘察文件要求(P81) 勘察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发包人要求,相关勘察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勘察方案论 证充分,计算成果规范可靠,并能够实施。 (四)合同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 勘察费用实行发包人签证制度,即勘察人完成勘察项目后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由发包人代表对实施的勘察项 目、数量、质量和实施时间签字确认,以此作为计算勘察费用的依据之一。 勘察合同P82 内容 设计合同P87 申请后28天内支付 2.定金/预付款 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 2.定金/预付款 不可抗力或非承包人原因,定金不退申请后28天内支付 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 3.中期支付 3.中期支付 超时/不回=同意 涉及政府资金的,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 申请后28天内支付 4.费用结算 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 4.费用结算 超时/不回=同意 (五)违约责任 1.勘察(设计)人违约 勘察人违约P82 设计人违约87 (1)勘察文件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 (1)设计文件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 (2)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 (2)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 (3)未按合同计划完成勘察,从而造成工程损失; (3)未按合同计划完成设计,从而造成工程损失; (4)勘察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4)设计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5)勘察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5)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发包人违约 勘察合同P82 设计合同P87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费用,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 (2)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停止; (2)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停止; (3)发包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3)发包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勘察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勘察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 合同并向勘察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勘察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 (P82) 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暂停勘察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勘察人有权 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勘察人损失等。 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P8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第二二节节 设设计计合合同同订订立立和和履履行行管管理理 一一、、设设计计合合同同文文本本的的构构成成[万万能能口口诀诀2] 勘察合同文件(P75) 设计合同文件(P83) (1)合同协议书;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要求; (7)勘察费用清单; (7)设计费用清单; 提(8供)勘最察新纲要高;端VIP课程+精准押题:一(建8)、设二计方建案、; 咨询、监理、造价、 环评、经济师、安全、房估、消防/等 QQ/VX:2069910086(9)其他合同文件。 (9)其他合同文件。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内容是指设计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 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三三、、建建设设工工程程设设计计合合同同履履行行管管理理((P85)) 1.发包人代表 合同签订后的14天内。 2.项目负责人 按合同约定期限内到职。更换14天前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 2天内不能正常履职的,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 3.开始设计(P86) 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设计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7天向设计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 设计服务期限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起计算。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未能发出开始设计通知的,设计人有权提出价格调 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4.发包人审查设计文件(P86) 发包人接收设计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组织专家会进行审查,设计人应当给予配合。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 人对于设计文件的审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应超过14天。发包人逾期未做出审查结论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设 计文件已经通过发包人审查。 发包人审查后不同意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说明审查不通过的理由及其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 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文件,并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限重新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