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雨聆风学习资料网 资料列表 开通 VIP 用登录 / 注册 ⌄
PDF

提高阶段民法5-6课时复盘笔记_2026法考客观_法-D_072026法大法考客观提高阶段_视频+讲义2026法大法考客观提高阶段民法-李劲松01-07

查看资料信息、公开预览和下载状态。

共 9 页PDF · 572.8KB
下载

文档在线预览

公开展示前 5 页
100%
1
《提高阶段民法5-6课时复盘笔记_2026法考客观_法-D_072026法大法考客观提高阶段_视频+讲义2026法大法考客观提高阶段民法-李劲松01-07》第1页预览
2
《提高阶段民法5-6课时复盘笔记_2026法考客观_法-D_072026法大法考客观提高阶段_视频+讲义2026法大法考客观提高阶段民法-李劲松01-07》第2页预览
3
《提高阶段民法5-6课时复盘笔记_2026法考客观_法-D_072026法大法考客观提高阶段_视频+讲义2026法大法考客观提高阶段民法-李劲松01-07》第3页预览
4
《提高阶段民法5-6课时复盘笔记_2026法考客观_法-D_072026法大法考客观提高阶段_视频+讲义2026法大法考客观提高阶段民法-李劲松01-07》第4页预览
5
《提高阶段民法5-6课时复盘笔记_2026法考客观_法-D_072026法大法考客观提高阶段_视频+讲义2026法大法考客观提高阶段民法-李劲松01-07》第5页预览

本文档共 9 页 剩余 4 页未展示,请下载后查阅

下载

文档文本内容

26 法大法考提高阶段课后复盘总结模板
日期:2026 年7 月20 日
授课教师:李劲松老师
对应讲义:2026 年法考提高阶段内部讲义·民法学
【颜色与星级说明】
· ★红色:必考点(★★★★★)——每年必考,必须掌握。
· ★蓝色:高频考点(★★★★)——考查频率高,需重点复习。
· ★绿色:重要考点(★★★)——常规考点/新法点,不能丢分。
注:页码后标注(上)表示上午所讲内容,(下)表示下午所讲内容。
【复盘总结使用说明】:本资料为教学辅助材料,旨在帮助学员梳理知识框架、
把握复习重点,仅供学习参考使用。对于资料中可能存在的不足,欢迎学员批评
指正,以便我们后续优化。
一、当天核心章节/专题
总核心:合同编通则
二、授课内容及教材/讲义定位
【上午授课内容】
1. 专题十八:合同的相对性与运用
所讲知识点:合同相对性的原则与例外、合同相对性的运用典型案例。
讲义页码:P66-P68
2. 专题十九:合同订立中的特殊问题
所讲知识点:预约、广告、特殊方式订立合同。
讲义页码:P69-P72
3. 专题二十: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
所讲知识点: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讲义页码:P73-P74
4. 专题二十一:债权人代位权
所讲知识点:构成要件、代位权诉讼、法律后果。
讲义页码:P75-P79
5. 专题二十二:合同的撤销权
所讲知识点:破产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赠与人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
可撤销法律行为撤销权。
讲义页码:P80-P83
【下午授课内容】
1. 专题二十三:以债权为标的的融资手段
所讲知识点:债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债权转让、保理合同。
讲义页码:P84-P89
2. 专题二十四:代为清偿
所讲知识点:代为清偿
讲义页码:P90
3. 专题二十五:以物抵债
所讲知识点:担保型以物抵债、清偿型以物抵债、清偿型以物抵债的物权效
力。
讲义页码:P91-P93
4. 专题二十六:抵充与抵消
所讲知识点:抵充、法定抵销、破产抵销权、诉讼中的抵销。
讲义页码:P94-P95
5. 专题二十七:合同的解除
所讲知识点:合同解除的事由、解除权的行使、解除的效力。
讲义页码:P96-P98
6. 专题二十八:合同中的责任
所讲知识点: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
讲义页码:P99-P102
三、考情分析与体系架构
【考情雷达】
· 近5 年考查频率:合同编是民法考试的必考点。
· 命题趋势:客观题考试考点基本全覆盖,民商诉综合大主观题案例必考。
· 综合性增强且是难点:合同编是民法的难点,合同的本质是债,常与物权一
起命题考查。
四、考点精析(干货提炼·提高版)
注:本部分聚焦“怎么考”和“怎么破”。
【必考点】★★★★★
1. ★债权人的代位权
· 干货提炼:
1.法律仅对乙的次债权种类进行了限制,对甲的主债权种类未进行限制。
2.债务人乙对相对人丙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申请支付令属于广义的诉讼,甲不得
行使代位权。
3.债务人乙对相对人丙起诉后又撤诉,属于怠于主张权利。
4.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5.实物债权也具有代位的可能。(从未考过)
· 讲义定位:P75
2. ★债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
· 干货提炼:
1.应收账款出质后,应收账款债权人不得转让该应收账款。如果转让的,转让合
同有效,但是受让人不能取得该债权。
2.应收账款质权受到诉讼时效限制,质权人须在主债权时效内行使该质权。
· 讲义定位:P84
3. ★债权转让
· 干货提炼:
1.让与人(甲)与受让人(丁)之间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生效,受让人丁
即取得债权。
2.让与人(甲)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具有人身属性的债权不得让与。
(1)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让与,不得对抗第三人。(不分善恶)
(2)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让与,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分善恶)
通知债务人并非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受让人是在转让协议生效时就取得债
权的,而不是在通知的时候取得债权的。
· 讲义定位:P85
4. ★代为清偿
· 干货提炼:
1.如何区分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看第三人是否具有成为债务人的意图,具有就
是债务承担,不具有就是代为清偿。
2.如何区分债务加入与保证:看第三人是否具有成为债务人的意图,还是具有成
为担保人的意图。无法区分的,认定为保证。
3.如何区分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看原债务人跑不跑(免责),
跑了就是免责的债务承担,不跑就是并存的债务承担。
· 讲义定位:P90
5. ★以物抵债
· 干货提炼:
1.债权人仅在债务人违约时,才享有选择权,否则债务人只需履行新债。
2.债务人没有选择权,无权在新债与旧债之间进行选择。
3.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
购买权的,可以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4.在执行中,法院不得依据当事人的和解协议制作以物抵债裁定书。
5.当事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不属于流担保条款,无需履行
清算程序。
· 讲义定位:P92
6. ★合同的解除
· 干货提炼:
1.客观事件在合同中扮演的角色:
(1)客观事件对合同无任何影响的,不具有法律意义。
(2)客观事件导致合同客观上无法履行的,构成不可抗力。
(3)客观事件导致合同虽然可以履行,但是履行将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的,构成
情势变更。
2.迟延履行如果直接造成了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就不需要催告,即可直接解除。
3.不履行非主要义务(从给付义务)只有在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另有约定时,
才能产生法定解除权。
4.当事人一方以对方的违约行为符合约定的解除事由为由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
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是,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显著轻微,不影响非违约方合同目
的的实现,解除合同对违约方显失公平的除外。
如果异常的变化属于商业风险,如风险投资产品的价格涨跌,不属于情势变更。
· 讲义定位:P96
【高频考点】★★★★
1. ★合同的相对性
· 干货提炼:
1.甲有权请求乙履行,丙无权。
2.甲只能请求乙履行,不能请求丙。
3.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丙无权。
4.甲只能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请求丙。
5.甲、乙可以解除合同,丙不可以。
· 讲义定位:P66
2.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
· 干货提炼:
1.一方不履行主要义务,可以产生抗辩权。
2.一方不履行非主要义务(从给付义务),原则上不产生抗辩权,除非另有约定
或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3.基于抗辩权而拒绝履行,具有正当理由,不构成违约,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无效时,双方互负的返还义务,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 讲义定位:P73
3. ★保理合同
· 干货提炼:
(1)在有追索权的保理中,保理人不承担风险,因为找债务人要不回来的,可
以回过头去找债权人。
(2)无追索权的保理中,保理人需要承受债务人偿还不能的风险。如遇债务人
偿还不能,保理人不能去找债权人。
(3)无追索权的保理本质上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债权转让,债权完全被转让给
保理人,与原债权人再无瓜葛。
· 讲义定位:P89
4. ★抵充与抵消
· 干货提炼:
1.一笔债务也无力清偿完毕的,按照以下顺序:(1)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2)
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3)利息。(4)主债务。【费金息债】
2.适用约定抵充、指定抵充,须证明存在约定或指定,证明不成,就只能适用法
定抵充。
· 讲义定位:P94
5. ★合同中的责任
· 干货提炼:
1.缔约过失责任不以合同无效、被撤销为前提,只要有违反诚实信用的行为,就
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2.即便合同未订立成功,只要当事人没有违反诚信的行为,也无需承担缔约过失
责任。
3.不仅是普通的民事合同,如劳动合同、保险合同等特殊类型的合同,也可能存
在缔约过失责任。
· 讲义定位:P99
【重要考点/新法点】★★★
1. ★悬赏广告
· 干货提炼:
1.拾得遗失物后,只有失主发布了悬赏广告,拾得人才有权请求支付报酬。
2.无因管理、见义勇为无权请求支付报酬。
· 讲义定位:P70
2. ★格式条款
· 干货提炼:
【飞升秘籍】无效的格式条款
1.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约定“任何情形保险公司均不予赔偿”。
2.网贷平台格式合同约定逾期日息1%、天价违约金。
3.中介格式合同约定,只要看房即付全额中介费,无论是否成交。
4.网约车、外卖、短视频平台格式条款约定所有事故、损失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5.保险合同条款限制被保险人选择治疗措施。该约定无效。(公报案例2015 年)
6.经营者以格式条款设定最低充值金额。该约定无效。(公报案例2020 年)
7.网络视频播放平台以格式条款单方变更会员权益。
· 讲义定位:P70
五、牛刀小试—— 配套提高题及解析
温馨提示:提高阶段题目综合性较强,建议限时完成,再核对解析。
1.甲报名参加拳击馆培训,拳击馆和甲签订了一份免责协议,除非拳击馆有故意
或重大过失,否则不承担任何责任。拳击馆给甲分配了赵教练,赵教练安排甲和
学员乙训练,没有做相应的安全措施,也没有铺防滑垫,甲滑倒摔伤。关于本案,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5 年真题】
A.拳击馆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B.甲可以向乙主张承担赔偿责任
C.甲可以向拳击馆主张承担赔偿责任
D.甲可以主张拳击馆和赵教练承担赔偿责任
2.周某为给好友江某过生日,在蛋糕店预定了蛋糕,并在收货人信息处填写了江
某的名字。蛋糕送达后,江某发现该蛋糕已经严重变形损坏,其勉强吃下蛋糕,
心情十分低落。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24 年真题】
A.周某有权请求蛋糕店赔偿损失
B.江某有权请求蛋糕店更换蛋糕
C.周某有权请求蛋糕店退货
D.江某有权解除蛋糕买卖合同
3.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钢材购销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刘某和谢某经各自董
事会决议确认后签约,且均已签字盖章。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发现《钢材购
销合同》中甲公司的印章系刘某伪造。关于《钢材购销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
说法是正确的?【2024 年真题】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不成立
4. 甲对乙享有600 万元借款债权且已经到期,乙并未按约履行。双方签订房屋
抵偿协议,约定乙以其名下一套商品房抵债。协议签订后,经甲多次催告,乙都
未配合办理过户登记,也未交付房屋。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24
年真题】
A.甲有权请求乙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并交付房屋
B.甲有权请求乙偿还600 万元借款
C.甲的借款债权已经消灭
D.若乙按约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并交付房屋,则甲无权主张600 万元债权
5.2024 年3 月1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零件买卖合同,约定:2024 年3 月15
日,甲公司交付零件,乙公司于当年4 月15 日之前付款。双方还特别约定:未
经对方同意,甲公司不得转让货款债权。甲公司按约交付了零件。4 月1 日,甲
公司将货款债权转给丙公司,双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4 月5 日,甲公司通
知乙公司债权转让的事实。乙公司认为甲构成违约,遂停止付款。2024 年4 月
20 日,乙公司的仓库爆炸。据查,爆炸是因甲公司零件质量瑕疵所致,甲公司
与丙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刘某。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因丙公司并非善意,《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B.在通知乙公司之前,《债权转让协议》效力待定
C.在乙公司追认之前,《债权转让协议》效力待定
D.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可以互相抵销
六、答案解析(深度复盘)
1. 【答案】C
· 选项分析:
本题涉及安全保障义务与免责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A 选项:乙是同馆训练的学
员,甲滑倒摔伤是因拳击馆未做安全措施、未铺设防滑垫导致,乙对损害的发生
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责任,因此A 错误。B 选项同理,乙无过错,甲无权请求
乙承担赔偿责任,B 错误。C 选项:拳击馆作为经营场所,对前来培训的学员负
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其未铺设防滑垫、未采取对应安全措施,未尽到安全保
障义务,应当对甲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该免责条款属于排除经营者主要责
任、不公平不合理免除经营者责任的格式条款,应当认定无效,不影响拳击馆责
任的承担,因此C 正确。D 选项:赵教练是拳击馆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
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教练个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D 错误。
· 考点定位:自甘风险、用工责任、安保义务人责任。
2. 【答案】A
· 选项分析:
本题考查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规则与合同相对性的运用。A 选项:周某是蛋糕买
卖合同的当事人,蛋糕店履行不符合约定,周某作为债权人有权请求蛋糕店赔偿
损失,该说法正确。B 选项:江某只是作为利益第三人,不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
依据合同相对性,江某无权直接请求蛋糕店更换蛋糕,因此B 错误。C 选项:蛋
糕已经被食用,不存在退货的可能,周某无权主张退货,因此C 错误。D 选项:
解除权仅归合同当事人享有,江某不是合同当事人,无权解除该买卖合同,因此
D 错误。
· 考点定位:合同相对性、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3. 【答案】B
· 选项分析:
本题考查法人代表越权行为与合同效力的认定。A 选项: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
有权代表甲公司对外订立合同,即便其使用的印章是伪造的,但该合同已经法定
代表人签字盖章,合同形式符合要求,且交易相对人乙公司对此为善意,合同并
不因此无效,因此A 错误。B 选项: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订立合同,其越权订
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越权外,该合同对法人发生效力。本题
中刘某经甲公司董事会决议确认后签约,乙公司已经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为善意
相对人,因此合同有效,印章伪造不影响合同效力,故B 正确。C 选项:无权代
理订立的合同才属于效力待定,本题是法定代表人代表行为,不适用效力待定的
规则,因此C 错误。D 选项: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已经成立,因此
D 错误。
· 考点定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代表行为的效力。
4. 【答案】ABD
· 选项分析:
本题考查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与履行规则。A 选项:甲
与乙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达成了以物抵债协议,该协议不存在无效、不成立的事
由,自成立时生效,甲有权请求乙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协助过户、交付房屋的义务,
因此A 正确。B 选项:本题中当事人并未约定原借款债权因以物抵债协议的订立
而消灭,在乙未履行以物抵债协议的情况下,甲有权选择主张乙履行原借款债务,
因此B 正确。C 选项:在当事人无明确约定原债权消灭的情况下,新债(以物抵
债)与旧债(借款)同时存在,原借款债权并不消灭,因此C 错误。D 选项:若
乙已经按照以物抵债协议约定履行完毕房屋过户与交付义务,则以物抵债协议已
经履行完毕,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甲自然无权再主张600 万元借款债权,因
此D 正确。
· 考点定位:以物抵债。
5. 【答案】ABCD
· 选项分析:
A 选项:本题中双方约定“未经对方同意,甲公司不得转让货款债权”,该约定
仅对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效力,不影响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且丙公司虽与甲公
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但仅以此不足以认定丙公司非善意,也不因此导致转让
协议无效,因此A 说法错误,当选。
B 选项:债权转让协议自转让双方达成合意时即生效,通知债务人仅是对债务人
发生效力的要件,不影响协议本身的效力,并非通知前效力待定,因此B 说法错
误,当选。
C 选项:该约定不属于禁止债权转让的约定,仅产生违约责任,不影响债权转让
的效力,转让协议无需乙公司追认,并非效力待定,因此C 说法错误,当选。
D 选项: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的侵权损害赔偿债权,是基于甲公司交付的零件存
在质量瑕疵产生的,该债权发生在债权转让通知之后,不符合法定抵销的要件,
乙公司无权以此对丙公司主张抵销,因此D 说法错误,当选。
· 考点定位:债权转让、抵销规则。
七、学员易错点/课后反思区
1. 混淆点:
2. 盲区:
3. 新法提醒:
4. 今日复习自评:□已掌握(80%以上)□需再看一遍(60%-80%)□完全
不懂,需要答疑
八、预习内容
典型合同、婚姻家庭继承编、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内容。
使用建议
1. 笔记版:课后听课复盘时,结合当天课程总结重新整理笔记,并批注老师强
调的命题角度和解题技巧,形成自己的专属提高笔记。
2. 专题突破:将本模板按章节/专题分类保存,形成“提高阶段专属错题本”,
后期冲刺时重点浏览。
3. 限时训练:对于配套习题,设定与考试相同的时间(如每道单选题1 分钟),
模拟考场节奏。
4. 睡前复盘:睡前用10 分钟浏览“考点精析”部分的红色和蓝色考点,强化
记忆。
5. 提高阶段的每一道题都是一个“案源”,透过题目看本质,举一反三,才是提
分的关键。
6.通过此模板,可快速定位课堂精华内容,强化记忆与应试能力。建议课后24
小时内整理,结合真题巩固!
中国政法大学法考学院教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