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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行为说明你已经把“加班”当成了存在感?网友:广东佛山某公司通报表扬员工“经常凌晨3点~5点加班”,并奖励500元

什么行为说明你已经把“加班”当成了存在感?网友:广东佛山某公司通报表扬员工“经常凌晨3点~5点加班”,并奖励500元

网友

广东佛山某公司通报表扬员工“经常凌晨3点~5点加班”,并奖励500元。客服回应说“加班是个人意愿,不是公司要求的”,但网友不买账——“个人意愿?是被‘卷’出来的个人意愿吧!”

更深层的问题是:为什么有人愿意凌晨3-5点加班?是活真的干不完,还是“不加班就觉得自己不够努力”?一位网友评论:“我加班不是因为活多,是因为不加班就觉得自己在‘偷懒’。看到同事都在加班,我准时下班像在‘犯罪’。”他的“加班”,是他的“赎罪券”。赎的是“不够努力”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