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和失业证明只能说明患病、失业等履行困难,不能代替财产报告,收到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应按要求如实报告现有财产,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期间财产发生变动的,还应及时补充报告,房产、车辆、存款、收入和财产转让等情况,不能仅以“目前没收入”概括。
“财产去向”和“家庭负担”作用不同:前者用于查明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后者用于审查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医疗和必要居住保障,主张负担较重的,可提交医疗票据、扶养关系及必要生活支出等材料,但这不当然免除债务或财产申报义务。
病历和失业证明只能说明患病、失业等履行困难,不能代替财产报告,收到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应按要求如实报告现有财产,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期间财产发生变动的,还应及时补充报告,房产、车辆、存款、收入和财产转让等情况,不能仅以“目前没收入”概括。
“财产去向”和“家庭负担”作用不同:前者用于查明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后者用于审查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医疗和必要居住保障,主张负担较重的,可提交医疗票据、扶养关系及必要生活支出等材料,但这不当然免除债务或财产申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