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
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
主讲老师 王迪迪
粉笔教师教育 粉笔教师讲义P65
第三节 教育法律法规
知识模块 掌握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理解掌握重要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节选)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节选) 能够运用法条认定事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选) 理解掌握重要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总 纲
第一章第108页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
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人大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108页
第一章 总纲
第三条 【民主集中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
的原则。
第五条 【依法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108页
第一章 总纲
第六条 【经济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
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条【国有经济】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
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第108-109页
第一章 总纲
第十九条【教育】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
且发展学前教育。
第二十四条【精神文明建设】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
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的建设。第109页
第一章 总纲
第二十九条 【国家武装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
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
民服务。
国家加强武装力量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建设,增强国防力量。第109页
真题举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D.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2.【讲义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的根本制度是( )。
A.人民协商制度 B.民主专政制度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社会主义制度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109页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平等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三十四条 【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十五条 【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
第三十六条 【宗教信仰自由】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
第三十七条 【人身自由】不受非法逮捕、禁止非法拘禁、禁止非法搜查身体
第三十八条 【人格尊严】 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住宅权】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 【通信权】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第四十一条 【监督权】 1.批评和建议;2.申诉、控告或者检举;3.获得赔偿第110-111页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二条 【劳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三条 【休息权】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五条 【物质帮助权】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
第四十六条 【受教育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七条 【科学文化活动自由】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第五十一条 【行使自由和权利的限度】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
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四条 【维护荣誉义务】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五十五条 【服兵役】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第五十六条 【纳税义务】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可截图教材P111
真题举例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自由的是( )。
A.出版自由 B.纳税自由
C.宗教信仰自由 D.科学研究自由
2.【讲义无】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是
( )。
A.劳动权 B.休息权
C.罢工权 D.受教育权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112页
第五十七条 【全人大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
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十条 【全人大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
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
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第六十一条 【召开时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112页
第六十一条 【召开时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第112页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十二条 【全人大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立法权)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112页
第六十二条 【全人大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
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
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人事权)
(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112-113页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十二条 【全人大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决定权)
(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书上无
全人大职权小梳理
“修改监督基本法,一委两高三主席。审批改撤省建置,决定战和设特区。”
(1)“修改监督”是指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基本法”是指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
基本法律。(立法权)
(2)“一委两高三主席”是指全国人大选举国家监察委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
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主席、副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人事权)
(3)“审批”是指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执行情况;
“改撤”是指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不适当的决定;“省建置”是指批准省、自治区和
直辖市的建置。(决定权)
(4)“决定战和”是指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设特区”是指决定设立特别行政区。
(决定权)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113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大人事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四)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五)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六)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113页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六十四条 【修改宪法和法律】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
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
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113页
第六十七条【全人常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
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
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114页
(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
书长的人选;
(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
成人员的人选;
(十一)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
法院院长;
(十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
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114页
(十四)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十五)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十六)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十七)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十八)决定特赦;
(十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
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二十)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二十一)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二十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全人大 全人常
修改宪法 解释宪法
立法权
基本法律 其他法律
人事权 一委两高三主席 闭会期间;副职或省级
监督权 改变或撤销全人常 撤销国务院和省级人大
决定权 战和问题、省级建置 外交事务、紧急状态(全国或省级)教材P114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十七条 【监督与罢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本
单位选出的代表。教材P114
真题举例
1.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召集者为( )。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的任期是( )。
A. 6 年 B. 5 年
C. 4 年 D. 3 年教材P114
真题举例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设立及其制度的是( )。
A. 中央人民政府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 该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5页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八十五条 【国务院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
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第八十八条 【国务院工作】 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第115页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八十九条【国务院职权】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
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
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第115页
第三节 国务院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第115-116页
第三节 国务院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改撤不当决定 批准行政区划 决定战争或紧急状态
全人大 全人常 省级建置 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
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国务院
全人常 —— 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省级人大
决定全国或者省级进入紧急状态
各部委 省级区划 省级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
国务院
地方各级政府 县级建置和区划 态真题举例 第116页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 )。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讲义无)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不包括( )。
A. 总理、副总理
B. 各部部长
C. 国务院秘书长
D. 国务委员第116页
第七节 监察委员会
第一百二十三条 【监察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监察对象——公职人员;监察内容——职务违反和职务犯罪)
第一百二十五条 【监察机关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国
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监察职权】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116-117页
第八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二十八条 【法院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第一百二十九条 【法院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
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一百三十二条 【审判机关关系】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
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第117页
第八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三十四条 【检察院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①批准逮捕;②提起公诉;③对公安机关、法院、监狱、看守所等进行监督)
第一百三十五条 【检察院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
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三十七条 【检察机关关系】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
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梳理一下
机构 性质 最高级别 上下级关系
监察委员会 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 领导
人民法院 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监督
人民检察院 法律监督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 领导第117页
真题回顾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 )。
A. 人民检察院
B. 全国人大
C. 人民法院
D. 监察委
2.【讲义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上级监察委员会对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进行 ( )。
A. 监督 B. 监察 C. 领导 D. 指导教育法律法规 讲义无
一、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二、学生权利保护
三、教育法律法规
1.《教育法》
8道单选,共16分
2.《义务教育法》
3.《教师法》
4.《未成年人保护法》
5.《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6.《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7.《宪法》课后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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