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人社|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依法追缴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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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依法追缴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经核查,黄长庚等2人不符合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勐腊县社会保险中心已于2025年12月25日通过短信方式予以告知,并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催告,但截至目前仍未退回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现依照程序进行追缴通告,请于2026年4月20日前足额退回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拒不退还的,将按规定提请行政处罚并纳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名单,由相关部门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经〔2018〕1704号)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有欺诈骗保情节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有异议的,请于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退回多领待遇账户名称:勐腊县社会保险中心
银行账号:0000054347917012-1008
开户银行:勐腊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退回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691-8139578
地址:勐腊县菩提路4号勐腊县社会保险中心
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1日
END


来源: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制:代云川 / 主编:杨 皓
审核:自春花 / 编辑:李进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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