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果(金)税务总局内部通知第01/291号/DGI/DG/DIRAF/DIGR/GR/PV/2024
事由:更新各业务办税机构管辖门槛标准
为更好地统筹纳税人征管工作,特别是增值税纳税主体、全国性公立机构、跨省份运营且在金沙萨设有代表处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以及外资法人企业,现就各业务办税机构纳税人准入管辖门槛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企业管理局(DGE)管辖范围
大型企业判定标准:年营业额、资产总额或薪酬总额任一指标超过100亿刚果法郎。
同时,国有商贸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公立机构、全国性公共服务机构、外资法人企业、协会及国际非政府组织(ONGD),无论其年营业额、薪酬规模、资产总额多少,统一划归大企业管理局管辖。

二、省级税务局下属独立办税中心(CDI)及标准化现代化办税总部(SMMO)
管辖中型企业区间:年营业额、资产总额或薪酬总额,介于5.000001亿~100亿刚果法郎。
三、综合办税中心(CIS)
1. 微型企业:年营业额≤1000万刚果法郎;
2. 小型企业:年营业额>1000万且<8000万刚果法郎;
3. 中型企业档位:年营业额、资产总额或薪酬总额介于8000万~5亿刚果法郎。
依据2017年10月3日第01/0168/DGI/DG/DIRAF/DLEG/2017号内部通知规定:
所有新完成税务识别号(NIF)登记的纳税人,在划转至更高层级办税机构前,一律先落户其主营业务所在地的综合办税中心,不受企业类型、法律组织形式限制。
因综合办税中心尚待完成税务管理系统(GESIMPÔT)软硬件部署,增值税征管将逐步落地;在此过渡期内:
年营业额≤5亿刚果法郎的增值税纳税人,仍由属地独立办税中心(CDI)/标准化现代化办税总部(SMMO)管辖;已具备增值税征管能力的综合办税中心除外。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2021年11月18日第01/200/DGI/DG/DIRAF/DIGR/GR/PV/2021号《业务办税机构管辖门槛更新通知》。
提请各单位注意:所有失联纳税人,须立即划转至属地对应综合办税中心接管。
本局协调督察专员、税基征管主管局长、大企业管理局局长,以及各级城市税务局、省级税务局局长,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各项必要措施,严格落实本通知各项规定。
结合这份2024年12月刚果(金)DGI新规:四大档位管辖机构+对应完整纳税规则
先把营业额门槛+管辖机构+所得税模式+增值税义务一一对应,核心结论:
这份文件只划分「由哪个税务局管」,税率本身不变,只是小微企业用「核定营业额简易征税」,大中企业用「账面利润30%正规查账征收」,增值税全档位统一16%(达标强制登记)。
一、四档企业完整分级(按你这份官方通知口径)
档位1:微型企业|综合办税中心CIS管辖
门槛:年营业额 ≤ 1,000万刚果法郎
1. 企业所得税(利润税IBP):简易核定征收
◦ 商贸销售类:按年营业额1%计税
◦ 服务类企业:按年营业额2%计税
◦ 不看账面盈亏,固定按营收比例缴,亏损也必须交
2. 增值税(TVA):未达起征点,免强制登记,不开增值税票
3. 其他附加:社保、代扣个税照常,但无复杂审计申报
档位2:小型企业|综合办税中心CIS管辖
门槛:1,000万 < 年营业额 < 8,000万刚果法郎
1. 所得税:同样简易核定(小微优惠模式)
◦ 贸易销售:营收1%
◦ 服务业:营收2%
2. 增值税:仍未触发强制TVA登记门槛,可选自愿登记
档位3:中档位中型企业|综合办税中心CIS管辖
门槛:8,000万 ≤ 年营业额 ≤ 5亿刚果法郎
1. 所得税:简易核定不变
◦ 贸易1% / 服务2%,不按账面利润计税
2. 增值税:
本档已达到刚果金TVA强制登记门槛,必须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16%标准税率
本通知过渡期特殊规则:5亿及以下TVA纳税人,暂时仍由CDI/SMMO代管,直到CIS上线GESIMPÔT税务系统
档位4:中高档中型企业|CDI/SMMO省级办税中心管辖
门槛:5.000001亿 ≤ 年营业额 ≤ 100亿刚果法郎
1. 所得税:转为正规查账征收(大企业税制)
◦ 法定税率:应税净利润30%
◦ 保底最低税负:即便亏损/利润极低,最少缴纳年营业额1%作为最低保障税,取两者孰高
2. 增值税:强制一般纳税人,16%按月申报,完整进项抵扣
3. 要求:全套审计财报、季度预缴、年度汇算,监管严格
档位5:大型企业|DGE大企业管理局管辖
门槛:年营业额/总资产/薪酬总额任一>100亿刚果法郎
额外:国企、混合所有制企业、全国性公立机构、外资公司、国际NGO,无论营收多少,一律归入DGE大企业口径
1. 所得税:标准查账30%净利润,保底1%营收最低税
2. 增值税:16%一般纳税人,全流程严格监管、月度申报、税务稽查常态化
3. 附加:额外专项税源监控、跨境交易审查、关联交易审核,合规成本最高
二、全档位通用核心税种一览
1. 增值税TVA(全档统一税率16%)
• 标准税率:16%(货物、本地服务、进口商品)
• 优惠:民生必需品/药品10%;出口零税率;基础粮油医疗免税
• 强制登记线:年营业额>5亿刚郎必须登记;小微可自愿登记
2. 企业利润税IBP(核心差异就在这一档)
企业类型 计税方式 税率规则
微/小企业(≤5亿) 简易核定(包税制) 贸易1%营收;服务2%营收
中大型/大企业(>5亿) 查账征收 净利润30%,保底最低1%营收
3. 必缴附加税费(所有企业无差别)
1. 工资个税:雇员个税分级最高40%,企业代扣代缴
2. 社保分摊:雇主承担员工社保约13%–18%薪酬总额
3. 工商年费、印花税、地方市政经营税等小额规费
三、这份官方通知的关键作用说明
1. 不改变税率,只改变主管税务机关
营业额低的放CIS综合中心做简易征管;中型放CDI;大额/外资/国企统一上收DGE强监管。
2. 过渡期特殊安排
5亿以下增值税纳税人暂时留在CDI/SMMO,等CIS系统上线后再平移;新注册纳税人先落地CIS,达标后逐级上调主管机关。
3. 失联纳税人强制划入CIS,简化清缴流程。
四、举例测算(直观参考)
1. 微型贸易公司:年营收800万刚郎 → 所得税800万×1%=8万刚郎,无增值税
2. 小型服务公司:年营收5000万刚郎 → 所得税5000万×2%=100万刚郎,不强制TVA
3. 中型贸易公司:年营收3亿刚郎 → 所得税3亿×1%=300万;同时全额缴纳16%增值税
4. 中型制造企业:年营收80亿刚郎(CDI管辖),账面净利润10亿 → 所得税10亿×30%=3亿(高于保底80亿×1%=8000万,取3亿)
5. 外资贸易公司:营收仅20亿刚郎,但外资身份直接归入DGE,执行30%查账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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