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设计必看!3D3S软件操作指南(七)
3.4 参数设置
3.4.1 总信息
点击【设计信息】菜单下【总信息】弹出如图所示对话框。

3.4.1.1 结构材料信息
按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有填充墙对自振周期计算及风荷载计算时的阻尼比取值有影响,详3.2、3.3节。
3.4.1.2 结构体系
按实际情况选择,此参数对结构的大指标统计及调整有影响。如对于钢框架-支撑结构,规范有如下规定:
➡规范索引
①《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8.2.3条第3款
8.2.3-3 钢框架-支撑结构的斜杆可按端部铰接杆计算;其框架部分按刚度分配计算得到的地震层剪力应乘以调整系数,达到不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25%和框架部分计算最大层剪力1.8倍二者的较小值。
②《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第6.2.6条
6.2.6 钢框架-支撑结构、钢框架-延性墙板结构的框架部分按刚度分配计算得到的地震层剪力应乘以调整系数,达到不小于结构总地震剪力的25%和框架部分计算最大层剪力1.8倍二者的较小值。
3.4.1.3 钢框架抗震等级
钢框架抗震等级可直接参考《抗规》第8.1.3条的规定。
✒️设计建议:
钢结构抗震等级主要影响以下计算及抗震构造措施:
(1)钢框架节点处的抗震承载力验算,即“强柱弱梁”验算,详见《抗规》8.2.5条第1款;
(2)钢框架节点域验算,详见《抗规》8.2.5条第2款;
(3)偏心支撑框架中,与消能梁端相连构件的内力设计值的调整,详见《抗规》8.2.3条第5款;
(4)钢构件的长细比限值、板件宽厚比限值,详见《抗规》第8.3.1条、8.3.2条、8.4.1条、8.5.1条、8.5.2条;
➡规范索引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8.1.3条
8.1.3 钢结构房屋应根据设防分类、烈度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表8.1.3确定。

3.4.1.4 控制信息
钢梁可勾选【采用中梁刚度放大系数Bk】,具体数值参考《高钢规》第6.1.3条。
➡规范索引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第6.1.3条
6.1.3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弹性计算时,钢筋混凝土楼板与钢梁间有可靠连接,可计入钢筋混凝土楼板对钢梁刚度的增大作用,两侧有楼板的钢梁其惯性矩可取为1.5Ib,仅一侧有楼板的钢梁其惯性矩可取为l.2Ib,Ib为钢梁截面惯性矩。弹塑性计算时,不应考虑楼板对钢梁惯性矩的增大作用。
3.4.1.5 恒载加载方式
3.4.2 结构设计方法
点击【设计信息】菜单下【结构设计方法】弹出如下图对话框。

钢结构设计提供了4种计算方法:
(1)一阶弹性设计方法
即采用计算长度和稳定系数,对钢构件进行稳定承载力验算的方法。
(2)考虑P-△/二阶效应
软件在进行P-△/二阶效应计算时,依次进行以下2步操作:
首先根据重力荷载代表值计算结构的初始应力,并将此初始应力转化为侧向刚度折减系数。用户可勾选“仅考虑竖向荷载Pz的影响”,即仅采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的竖向力来对结构侧向刚度进行折减,以考虑结构的二阶效应。
然后采用《钢标》第5.2.1条计算由结构整体缺陷产生的假想水平力,并将假想水平力作用到结构上,算出由整体缺陷造成的结构的初始位移。
(3)内力放大法
根据《钢标》GB50017-2017第5.4.2条,将风荷载和水平地震内力乘以二阶效应系数后,再与竖向荷载效应进行组合。其中,二阶效应增大系数参照《高规》第5.4.3条和《高钢规》第7.3.2条第2款,两者的不同在于计算重力效应时所选用的组合不同,《高规》采用的是“1.2恒+1.4活”组合,《高钢规》采用的组合需填入活荷载准永久值系数。
另外,结构在风工况和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楼层位移也同时乘了二阶效应系数。验算钢构件稳定承载力时,计算长度系数取为1.0。
(4)弹性直接分析法
该方法必须同时考虑结构的整体缺陷和局部缺陷。整体缺陷按照《钢标》第5.2.1条计算,用户也可以自定义整体缺陷层间角。局部缺陷按照《钢标》第5.2.2条计算。对于构件可能产生侧向失稳的结构,可勾选“按《钢标》GB50017-2017式(5.5.7-2)验算构件稳定”,此公式不考虑受压构件的轴心轴拉系数。否则,构件可仅进行强度验算。
✒️设计建议:
钢框架计算时,可先按二阶P-Δ弹性分析法进行初算,若计算出的二阶效应系数不大于0.1,说明二阶效应不明显,此时可改为一阶弹性分析法进行计算。直接分析法目前尚未普及,设计人员在应用时需充分掌握此方法的原理。
➡规范索引
《钢结构设计标准》第5.1.6条
5.1.6 结构内力分析可采用一阶弹性分析、二阶弹性分析或直接分析,应根据下列公式计算的最大二阶效应系数
选用适当的结构分析方法。当
时,可采用一阶弹性分析;当
时,宜采用二阶弹性分析或采用直接分析;当
时,应增大结构的侧移刚度或采用直接分析。
3.4.3 风振舒适度信息
点击【设计信息】菜单下【风振舒适度信息】弹出如下图对话框。

✒️设计建议:
根据《高钢规》要求,当钢结构房屋高度不小于150m时,需验算风振舒适度。需要注意的是,当房屋为装配式钢结构住宅时,房屋高度不小于80m时即需验算风振舒适度。
➡规范索引
①《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第3.5.5条
3.5.5 房屋高度不小于150m的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应满足风振舒适度要求。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规定的10年一遇的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结构顶点的顺风向和横风向振动最大加速度计算值不应大于表3.5.5的限值。结构顶点的顺风向和横风向振动最大加速度,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关规定计算,也可通过风洞试验结果判断确定。计算时钢结构阻尼比宜取0.01~0.015。
表3.5.5 结构顶点的顺风向和横风向风振加速度限值

②《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第5.2.9条
5.2.9 高度不小于80m的装配式钢结构住宅以及高度不小于150m的其他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进行风振舒适度验算。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规定的10年一遇的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结构顶点的顺风向和横风向振动最大加速度计算值不应大于表5.2.9中的限值。结构顶点的顺风向和横风向振动最大加速度,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关规定计算,也可通过风洞试验结果判断确定。计算时钢结构阻尼比宜取0.01~0.015。
表5.2.9 结构顶点的顺风向和横风向风振加速度限值

3.5 选择规范
点击【设计信息】菜单下【选择规范】弹出如下图对话框。对于新建模型,软件默认把所有的钢构件定义为按《钢标》验算,并将规范中的结构形式设置为“多高层结构”。若构件的构造要求需按《高钢规》进行控制,需将规范中的第三行改为“是”。

3.5.1 刚度控制
【控制挠度】:默认为“是”。
【容许挠度值】:详见《钢标》附录B第B.1.1条要求。
【是否控制受压杆件长细比】:默认为“是”。
【压杆容许长细比】:“0”表示按规范取值。
设计建议:
压杆容许长细比限值要求可同时参考《钢标》(不考虑抗震时)第7.4.6条和《抗规》(考虑抗震时)第8.3.1条、第8.4.1条、第8.5.2条的规定,当为高层钢结构时,尚须满足《高钢规》中第7.3.9条的规定(《高钢规》比《抗规》偏严)。
➡规范索引
《钢结构设计标准》表7.4.6
表7.4.6 受压构件的长细比容许值

【是否控制受拉杆件长细比】:默认为“是”。受拉杆件不存在稳定的问题,控制受拉杆件的长细比,主要目的是避免杆件过于纤细,运输过程中容易弯曲。
【拉杆容许长细比】:“0”表示按规范取值。拉杆容许长细比限值要求可参考《钢标》第7.4.7条。
3.5.2 局部稳定控制
【按板件宽厚比等级控制腹板高厚比】:若选择“否”,程序将自动调整高厚比控制等级,即采用有效截面时取S5,采用全截面时取S4,格构式截面始终取S4。工字型楔形截面,腹板等级选项无效(始终取S5),翼缘选项有效。
【腹板高厚比容许值】:“0”表示按规范取值。
【按板件宽厚比等级控制翼缘宽厚比】:若选择“否”,程序将自动调整高厚比控制等级,即采用有效截面时取S5,采用全截面时取S4,格构式截面始终取S4。工字型楔形截面,腹板等级选项无效(始终取S5),翼缘选项有效。
【翼缘宽厚比容许值】:“0”表示按规范取值。
【按《钢标》表3.5.2控制支撑截面板件宽厚比】:当为钢框架-支撑结构时,需考虑此选项。
✒️设计建议:
对于板件宽厚比限值,《钢标》和《抗规》均有相关规定,设计时,有如下选择供参考:
(1)按《钢标》3.5.1条执行,
(2)按《抗规》8.3.2条执行;
(3)按《钢标》3.5.1条和《抗规》8.3.2条的不利情况执行(包络设计)。
3.5.3 规范参数
【净截面系数(面积)】:可填0.85~0.90;
【净截面系数(抗弯模量)】:可填0.85~0.90;
【受拉杆件按压杆控制长细比的最大拉力(kN)】:
【考虑构件有效截面】:该选项用来控制受弯构件是否考虑屈曲后强度;
【工字梁考虑腹板屈曲后强度验算】:该选项用来控制梁抗剪验算是否考虑屈曲后强度;
【横向加劲肋间距】:当梁抗剪验算考虑屈曲后强度时输入;
【能阻止上翼缘扭转】:当满足《钢标》6.2.1条要求时,选“是”;
➡规范索引
《钢结构设计标准》第6.2.1条
6.2.1 当铺板密铺在梁的受压翼缘上并与其牢固相连,能阻止梁受压翼缘的侧向位移时,可不计算梁的整体稳定性。
【角钢按《钢标》第7.6.1条进行强度折减】:当满足此条要求时,选“折减”;
【不等肢角钢按《钢标》第7.6.1条进行强度折减】:当满足此条要求时,选“按长边相连折减”;
【采用考虑冷弯效应的强度设计值】:选“否”;
【薄壁截面验算卷边高厚比】:默认“是”;
【薄壁截面验算卷边高厚比】:默认“是”;
【圆管混凝土构件验算采用规范】:提供了《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GB50936-2014)和《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28-2012)两种选择;
【矩形钢管混凝土构件验算采用规范】:提供了《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GB50936-2014)和《矩形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159-2004)两种选择;
【执行钢标第7.3.2条】:主要用于轴心受压构件;
➡规范索引
《钢结构设计标准》第7.3.2条
7.3.2 当轴心受压构件的压力小于稳定承载力
时,可将其板件宽厚比限值由本标准第7.3.1条相关公式算得后乘以放大系数
确定。
3.5.4 《抗规》参数设置
【按《抗规》验算】:默认“是”;
【抗震等级】:主要影响地震组合下的内力调整系数,选择“按整体”时,以“设计信息”中的“抗震等级”为准;
【构造抗震等级】:主要影响长细比、宽厚比等构造措施,选择“按整体”时,以“设计信息”中的“构造抗震等级”为准;
【按《抗规》第8.2.5条第1款验算节点抗震承载力验算】:此条主要用来验算“强柱弱梁”;
【验算节点域】:此条主要用来验算节点域的抗剪承载力;
【是否为转换构件下柱】:当为转换柱时,内力需进行放大。
➡规范索引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8.2.3条第7款
8.2.3-7 钢结构转换构件下的钢框架柱,地震内力应乘以增大系数,其值可采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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