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设计必看!3D3S软件操作指南(十)
4.5.4 腹杆重新定位
用于处理前面定义相贯节点支管间隙操作中提到的支管偏心移动的问题,如定义了支管间隙值则需要进行此操作,如支管都是在轴线位置上,没有偏心,就不需进行此操作。
4.5.5 相贯节点验算
4.5.5.1 参数设置
点击此命令后,弹出对话框如图


【自定义空间圆管节点折减系数】:对于规范外的空间节点验算,由于没有规定,软件参考《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中第13.3.3条对部分空间节点(空间T/T型、K/K型、K/T型)的承载力设计值的计算方法,将空间相贯节点所连接的支管按层面号拆分到不同的平面上去,然后再按照平面相贯节点分别进行验算,主要包括规范中未能提及的T/KT型、K/KT型、KT/KT型、X/T型、X/KT型、X/X型、X/K型。软件将复杂的空间相贯节点拆分成平面相贯节点来验算,计算的结果需要乘以一个折减系数,由于没有规范具体规定,折减系数具体如何取值有很大难度,参照规范空间KK型节点与平面K型节点的计算,折减系数默认取0.9,用户可根据经验修改。相贯节点验算可以采用线性或非线性分析结果来验算。
【地震组合内力按《抗规》第10.2.13条-第2款放大】:对于关键杆件、关键节点的地震组合内力需进行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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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抗震规范》第10.2.13条
10.2.13 屋盖构件截面抗震验算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4节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关键杆件的地震组合内力设计值应乘以增大系数;其取值,7、8、9度宜分别按1.1、1.15、1.2采用。
2 关键节点的地震作用效应组合设计值应乘以增大系数;其取值,7、8、9度宜分别按1.15、1.2、1.25采用。
3 预张拉结构中的拉索,在多遇地震作用下应不出现松弛。
注:对于空间传力体系,关键杆件指临支座杆件,即:临支座2个区(网)格内的弦、腹杆;临支座1/10跨度范围内的弦、腹杆,两者取较小的范围。对于单向传力体系,关键杆件指与支座直接相临节间的弦杆和腹杆。关键节点为与关键杆件连接的节点。
4.5.5.2 自定义
此命令用于选择要自定义验算的节点;可勾选亮显全部已自定义节点方便区分显示;定义新分组选择节点连接的单元支管作为一组相关焊节点支管进行验算。

4.5.5.3 自定义加强
点击此命令,弹出如下图所示对话框,选择合适加强方式以及参数后,对所选节点进行加强验算。

加强方式包括三种:圆管表面贴加强板、矩形管连接面贴加强板、矩形管两侧面贴加强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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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钢结构设计标准》第13.2.4条
13.2.4 钢管直接焊接节点采用主管表面贴加强板的方法加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管为圆管时,加强板宜包覆主管半圆[图13.2.4(a)],长度方向两侧均应超过支管最外侧焊缝50mm以上,但不宜超过支管直径的2/3,加强板厚度不宜小于4mm。
2 主管为方(矩)形管且在与支管相连表面设置加强板[图13.2.4(b)]时,加强板长度lp可按下列公式确定,加强板宽度bp宜接近主管宽度,并预留适当的焊缝位置,加强板厚度不宜小于支管最大厚度的2倍。
T、Y和X节点
(13.2.4-1)
K形间隙节点
(13.5.4-2)
式中:lp、bp——加强版的长度和宽度(mm);
h1、h2——支管1、2的截面高度(mm);
b1——支管1的截面宽度(mm);
θ1、θ2——支管1、2轴线和主管轴线的夹角;
a——两支管在主管表面的距离(mm)。
3 主管为方(矩)形管且在主管两侧表面设置加强板[图13.2.4(c)]时,K形间隙节点:加强板长度lp,可按式(13.2.4-2)确定,T和Y形节点的加强板长度lp可按下式确定:
(13.2.4-3)
4 加强板与主管应采用四周围焊。对K、N形节点焊缝有效高度不应小于腹杆壁厚。焊接前宜在加强板上先钻一个排气小孔,焊后应用塞焊将孔封闭。

②《钢结构设计标准》第13.3.6条
13.3.6 主管采用本标准第13.2.4条第1款外贴加强板方式的节点:当支管受压时,节点承载力设计值取相应未加强时节点承载力设计值的
倍;当支管受拉时,节点承载力设计值取相应未加强时节点承载力设计值的
倍;τr为加强板厚度与主管壁厚的比值。
4.5.5.4 圆管、矩形管节点验算
可分别点击【圆管】、【矩形管】,进行不同截面相贯节点的验算。对于钢管相贯节点,《钢标》规定了相关构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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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钢结构设计标准》第13.1.2条、第13.1.3条
13.1.2 圆钢管的外径与壁厚之比不应超过
;方(矩)形管的最大外缘尺寸与壁厚之比不应超过40εk,εk为钢号修正系数。
13.1.3 采用无加劲直接焊接节点的钢管材料应符合本标准第4.3.7条的规定。
②《钢结构设计标准》第4.3.7条
4.3.7 钢管结构中的无加劲直接焊接相贯节点,其管材的屈强比不宜大于0.8;与受拉构件焊接连接的钢管,当管壁厚度大于25mm且沿厚度方向承受较大拉应力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层状撕裂。
③《钢结构设计标准》第13.2.1条
13.2.1 钢管直接焊接节点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管的外部尺寸不应小于支管的外部尺寸,主管的壁厚不应小于支管的壁厚,在支管与主管的连接处不得将支管插入主管内。
2 主管与支管或支管轴线间的夹角不宜小于30°。
3 支管与主管的连接节点处宜避免偏心;偏心不可避免时,其值不宜超过下式的限制;
-0.55≤e/D(或e/h)≤0.25 (13.2.1)
式中:e——偏心距(图13.1.4);
D——圆管主管外径(mm);
h——连接平面内的方(矩)形管主管截面高度(mm)。
4 支管端部应使用自动切管机切割,支管壁厚小于6mm时可不切坡口。
5 支管与主管的连接焊缝,除支管搭接应符合本标准第13.2.2条的规定外,应沿全周连续焊接并平滑过渡;焊缝形式可沿全周采用角焊缝,或部分采用对接焊缝,部分采用角焊缝,其中支管管壁与主管管壁之间的夹角大于或等于120°的区域宜采用对接焊缝或带坡口的角焊缝;角焊缝的焊脚尺寸不宜大于支管壁厚的2倍;搭接支管周边焊缝宜为2倍支管壁厚
6 在主管表面焊接的相邻支管的间隙α不应小于两支管壁厚之和[图13.1.4(a)、图13.1.4(b)]。

④《钢标》第13.3.1条
13.3.1 采用本节进行计算时,圆钢管连接节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管与主管外径及壁厚之比均不得小于0.2,且不得大于1.0;
2 主支管轴线间的夹角不得小于30°;
3 支管轴线在主管横截面所在平面投影的夹角不得小于60°,且不得大于120°。
4.5.5.5 相贯节点验算结果
点击此命令,查看所有已验算的相贯节点验算结果。

4.5.5.6 相贯线信息输出
点击此命令,输出相贯节点的相关切割信息,用于圆管。
4.5.6 结构布置图
这里的绘制施工图是指在节点验算后在计算模型下直接出结构布置图,并不通过生成后处理实体模型再去出施工图,适用于只需出单线图情况下的绘图。对于前五个图都是按指定视图生成施工图的,对于后面的图(节点坐标表除外),都是按当前视图(或自定义投影方向)将计算模型投影成施工图的。

4.6 后处理设计
4.6.1 定义桁架杆件
定义榀桁架:如果需要对每榀桁架单独出图的话,就需要定义每榀桁架所包含的杆件。
定义支撑:用于指定哪些杆件是支撑,定义支撑的方法同定义榀桁架。
定义檩条:用于指定哪些杆件是檩条,定义檩条的方法同定义榀桁架。
4.6.2 榀桁架显示
用于已定义好的榀桁架的显示。
4.6.3 后处理实体模型
此命令用于将计算模型导到后处理实体模型,进行节点相贯和出施工图,如不需出相贯线展开图和双线施工图,就没有必要将计算模型导成后处理实体模型。对于杆件数目较多且电脑配置不高的情况,
生成后处理模型后,自动切换到桁架施工图模块。
4.7 节点设计
4.7.1 焊接球型号库

焊接球型号库中内置了常用的不加肋空心球和加肋空心球,用户可通过增加和删除按钮对该库进行管理。
✒️设计建议:
当某处节点交汇杆件过多时,可在此节点设置焊接球。焊接空心球节点的设计计算主要参考《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JGJ7-2010第5.2节。
➡ 规范索引
《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第5.2.1条
5.2.1 由两个半球焊接而成的空心球,可根据受力大小分别采用不加肋空心球(图5.2.1-1)和加肋空心球(图5.2.1-2)。空心球的钢材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规定的Q235B钢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规定的Q345B、Q345C钢。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网架焊接空心球节点》JG/T 11的规定。

4.7.2 节点计算参数选择
在进行焊接球设计和支座设计以前,应先确定计算中需要的参数。
【焊接球钢号】:可选择Q235或Q355;
【焊接球型号】:如果是缺省的话,则设计时软件会自动计算并在焊接球型号库里选择合适的焊接球,否则则是按指定的焊接球来设计;
【最小允许间隙】:指焊接球设计时相邻两根杆件之间的空隙。如果相邻杆件夹角很小的话,可以勾选允许杆件相碰选项,表示进行焊接球设计时允许杆件相碰,如不勾中此选项,很可能导致焊接球设计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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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第5.2.7条
5.2.7 当空心球直径过大、且连接杆件又较多时,为了减少空心球节点直径,允许部分腹杆与腹杆或腹杆与弦杆相汇交,但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 所有汇交杆件的轴线必须通过球中心线;
2 汇交两杆中,截面积大的杆件必须全截面焊在球上(当两杆截面积相等时,取受拉杆),另一杆坡口焊在相汇交杆上,但应保证有3/4截面焊在球上,并应按图5.2.7-1设置加劲板;
3 受力大的杆件,可按图5.2.7-2增设支托板。


【考虑球加肋承载力提高系数】:当焊接球加肋并满足相应构造要求时,可勾选此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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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第5.2.4条
5.2.4 对加肋空心球,当仅承受轴力或轴力与弯矩共同作用但以轴力为主()且轴力方向和加肋方向一致时,其承载力可乘以加肋空心球承载力提高系数,受压球取,受拉球取。
②《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第5.2.8条
5.2.8 当空心球外径大于300mm,且杆件内力较大需要提高承载能力时,可在球内加肋;当空心球外径大于或等于500mm应在球内加肋。肋板必须设在轴力最大杆件的轴线平面内,且其厚度不应小于球壁的厚度。
【构造要求】:参考《网格规程》第5.2.5条;
➡ 规范索引
《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第5.2.5条
5.2.5 焊接空心球的设计及钢管杆件与空心球的连接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 网架和双层网壳空心球的外径与壁厚之比宜取25~45;单层网壳空心球的外径与壁厚之比宜取20~35;空心球外径与主钢管外径之比宜取2.4~3.0;空心球壁厚与主钢管的壁厚之比宜取1.5~2.0;空心球壁厚不宜小于4mm。
2 不加肋空心球和加肋空心球的成型对接焊接,应分别满足图5.2.1-1和图5.2.1-2的要求。加肋空心球的肋板可用平台或凸台,采用凸台时,其高度不得大于1mm。
3 钢管杆件与空心球连接,钢管应开坡口,在钢管与空心球之间应留有一定缝隙并予以焊透,以实现焊缝与钢管等强,否则应按角焊缝计算。钢管端头可加套管与空心球焊接(图5.2.5)。套管壁厚不应小于3mm,长度可为30mm~50mm。

4 角焊缝的焊脚尺寸hf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钢管壁厚时tc≤4mm,1.5tc≥hf>tc;
2)当tc>4mm时,1.2tc≥hf>tc。
【角焊缝强度设计值】:根据《钢标》表4.4.5取值;
【支座节点最小碰撞间距】:控制支座与杆件避免碰撞;
【设计/计算方法】:默认为整体结构计算内力;
【采用的分析结果】:默认为按线性分析的结果;
【结构重要性系数】:根据结构安全等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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