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 1112063
镁铝粉尘企业安全隐患速查【文末附检查表下载链接】
铝、镁粉尘"三个命门"
应湿尽湿——打磨抛光必须湿式除尘,严禁干式/缺水运行;
严禁正压除尘——铝镁金属粉尘必须负压除尘;
防潮防氢气——废屑贮存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防遇湿自燃。
28条隐患对照速查 · 附标准依据与条款原文
适用范围:铝镁制品机械加工、压铸、打磨抛光等存在金属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带★为《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判定情形(一票否决)。条款为原文(部分节选),引用以正式发布文本为准。
一、布局与建构筑物
1.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 ★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问题】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
【标准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 第十一条第(一)项
【条款原文】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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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所 ★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问题】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所。
【标准依据】10号令 · 第十一条第(一)项;《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 第5.7条
【条款原文】
10号令11(一):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的。GB 15577 5.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严格控制区域内作业人员数量,不得设有休息室、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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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厂房建筑结构、布局不符合要求(单层厂房未用轻型屋顶、多层厂房非框架结构、未设泄压面积)
【隐患问题】厂房建筑结构、布局不符合要求(单层厂房未用轻型屋顶、多层厂房非框架结构、未设泄压面积)。
【标准依据】6号令 · 第十四条;GB 15577 · 第5.1、5.2条
【条款原文】
6号令14条:单层厂房屋顶一般应当采用轻型结构,多层厂房应当为框架结构,并设置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泄压面积。GB 15577 5.1: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宜为框架结构的单层建筑,其屋顶宜用轻型结构。如为多层建应采用框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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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与员工宿舍、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隐患问题】与员工宿舍、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标准依据】6号令 · 第十四条;GB 15577 · 第5.7条
【条款原文】
6号令14条: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与其他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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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除尘系统
5. 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除尘方式 ★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问题】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除尘方式。
【标准依据】10号令 · 第十一条第(四)项;GB 15577 · 第8.1.7条
【条款原文】
10号令11(四):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除尘方式的。GB 15577 8.1.7:铝镁等金属粉尘禁止采用正压吹送的除尘系统。(应采用负压方式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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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 ★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问题】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
【标准依据】10号令 · 第十一条第(三)项;GB 15577 · 第7.1.3条
【条款原文】
10号令11(三):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的。GB 15577 7.1.3: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应采用泄爆、抑爆和隔爆、抗爆中的一种或多种控爆方式,但不能单独采取隔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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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铝镁等金属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问题】铝镁等金属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标准依据】10号令 · 第十一条第(六)项;GB 15577 · 第8.4.6条;《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 4272)
【条款原文】
10号令11(六):铝镁等金属粉尘、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的。GB 15577 8.4.6:干式除尘器应设置锁气卸灰装置,及时清卸灰仓内的积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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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湿式除尘系统“干式运行”或缺水运行 ★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问题】湿式除尘系统“干式运行”或缺水运行。
【标准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 第十五条;AQ 427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AQ 4273)
【条款原文】
6号令15条:铝镁等金属粉尘湿式除尘系统应当安装与打磨抛光设备联锁的液位、流速监测报警装置。要求做到“应湿尽湿”,严禁湿式打磨、湿式除尘干式或缺水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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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湿式除尘系统未设液位、流速监测报警装置(未与打磨抛光设备联锁)
【隐患问题】湿式除尘系统未设液位、流速监测报警装置(未与打磨抛光设备联锁)。
【标准依据】6号令 · 第十五条第二款;AQ 4273 · 第5.2条
【条款原文】
6号令15条:铝镁等金属粉尘湿式除尘系统应当安装与打磨抛光设备联锁的液位、流速监测报警装置,并保持作业场所和除尘器本体良好通风,防止氢气积聚,及时规范清理沉淀的粉尘泥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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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铝镁粉尘与铁质粉尘及其他可燃粉尘、可燃气体共用一套除尘系统 ★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问题】铝镁粉尘与铁质粉尘及其他可燃粉尘、可燃气体共用一套除尘系统。
【标准依据】10号令 · 第十一条第(二)项;AQ 4272
【条款原文】
10号令11(二):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的。AQ 4272:铝镁粉尘不得与铁质粉尘,以及其他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合用同一除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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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不同建(构)筑物、不同防火分区除尘系统共用或互联互通 ★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问题】不同建(构)筑物、不同防火分区除尘系统共用或互联互通。
【标准依据】10号令 · 第十一条第(二)项;GB 15577 · 第8.1.4条
【条款原文】
10号令11(二):不同建(构)筑物、不同防火分区共用一套除尘系统、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的。GB 15577 8.1.4: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不应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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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问题】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标准依据】10号令 · 第十一条第(五)项;GB 15577 · 第8.3.2、8.4.2条
【条款原文】
GB 15577 8.3.2:风管应采用钢质材料制造,禁止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GB 15577 8.4.2:禁止采用干式静电除尘器和重力沉降室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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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除尘系统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等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隐患问题】除尘系统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等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标准依据】GB 15577 · 第8.1.2条
【条款原文】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不应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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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除尘风管内积尘、风速不足,形成连片积尘
【隐患问题】除尘风管内积尘、风速不足,形成连片积尘。
【标准依据】GB 15577 · 第8.3.3条
【条款原文】
风管中不应有粉尘沉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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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除尘器箱体采用铝质材料或风管内表面使用铝涂料;除尘器设在厂房内未隔离
【隐患问题】除尘器箱体采用铝质材料或风管内表面使用铝涂料;除尘器设在厂房内未隔离。
【标准依据】AQ 4272;GB 15577 · 第8.4.3条
【条款原文】
AQ 4272:风管内表面不得使用铝涂料。除尘器箱体材质、布置应符合防爆要求;除尘器宜布置在厂房外,设在厂房内应采取隔离、泄爆等防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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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打磨抛光工位除尘系统未独立设置、多工位管道互相连通
【隐患问题】打磨抛光工位除尘系统未独立设置、多工位管道互相连通。
【标准依据】AQ 4272;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导则(“应拆尽拆”)
【条款原文】
打磨抛光工位应独立设置除尘系统,或每个工位设置火花熄灭装置;多工位除尘管道不得互相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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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点火源与电气
17. 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产生机械点燃源的设备前未设置铁、石等杂物去除装置 ★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问题】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产生机械点燃源的设备前未设置铁、石等杂物去除装置。
【标准依据】10号令 · 第十一条第(八)项;GB 15577 · 第6.4.2条;AQ 4272
【条款原文】
GB 15577 6.4.2:在工艺流程的进料处,应设置能除去混入料中杂物的磁铁、气动分离器或筛子等防止杂物进入的设备或设施。AQ 4272:粉碎、研磨设备进料口应采取除铁、除杂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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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除尘器、收尘仓等划分为20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 ★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问题】除尘器、收尘仓等划分为20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
【标准依据】10号令 · 第十一条第(七)项;GB 15577 · 第6.3.3条
【条款原文】
GB 15577 6.3.3: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应符合GB 12476.1、GB/T 3836.15的相关规定;应防止由电气设备或线路产生的过热及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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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金属设备、装置外壳、管道、支架等未采取防静电接地,管道法兰未跨接
【隐患问题】金属设备、装置外壳、管道、支架等未采取防静电接地,管道法兰未跨接。
【标准依据】GB 15577 · 第6.3.2条
【条款原文】
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措施;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进行防静电跨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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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使用铁质工具,或铝镁粉末与锈钢摩擦产生火花
【隐患问题】使用铁质工具,或铝镁粉末与锈钢摩擦产生火花。
【标准依据】GB 15577 · 第6.4.3条;AQ 4272
【条款原文】
GB 15577 6.4.3: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铝、镁、钛、锆等金属粉末或含有这些金属的粉末与锈钢摩擦产生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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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违规动火,动火前未清理积尘
【隐患问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违规动火,动火前未清理积尘。
【标准依据】6号令 · 第十九条;GB 15577 · 第6.2.1条
【条款原文】
6号令19条:对存在粉尘沉积的除尘器、管道等设施设备进行动火作业前,应当清理干净内部积尘和作业区域的可燃性粉尘。GB 15577 6.2.1: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作业场所10 m范围内的可燃粉尘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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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粉尘清理与废屑处置
22. 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使用压缩空气吹扫或用水直接冲洗铝镁粉尘
【隐患问题】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使用压缩空气吹扫或用水直接冲洗铝镁粉尘。
【标准依据】GB 15577 · 第9.1、9.5条;AQ 4272
【条款原文】
GB 15577 9.1:企业应制定包括清扫范围、清扫方式、清扫周期等内容的粉尘清理制度。GB 15577 9.5:不应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宜采用负压吸尘方式清洁。(铝镁粉尘严禁用水直接冲洗,防止产生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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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积尘严重 ★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问题】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积尘严重。
【标准依据】10号令 · 第十一条第(十)项;GB 15577 · 第9.4条
【条款原文】
10号令11(十):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GB 15577 9.4:所有可能沉积粉尘的区域及设备设施的所有部位应进行及时全面规范清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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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铝镁粉尘废屑大量堆积或装袋后多层堆垛码放、未压块或水浸暂存
【隐患问题】铝镁粉尘废屑大量堆积或装袋后多层堆垛码放、未压块或水浸暂存。
【标准依据】6号令 · 第十八条第二款
【条款原文】
铝镁等金属粉尘和镁合金废屑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应当避免粉尘废屑大量堆积或者装袋后多层堆垛码放;含水镁合金废屑应当优先采用机械压块处理方式,镁合金粉尘应当优先采用大量水浸泡方式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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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废屑收集、贮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措施 ★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问题】废屑收集、贮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措施。
【标准依据】10号令 · 第十一条第(九)项;GB 15577 · 第6.1.3条;6号令 · 第十八条
【条款原文】
10号令11(九):遇湿自燃金属粉尘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未采取通风等防止氢气积聚措施,或者干式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措施的。GB 15577 6.1.3:对遇湿自燃的金属粉尘,其收集、堆放与贮存时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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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础管理
26. 未建立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未开展粉尘爆炸风险辨识评估
【隐患问题】未建立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未开展粉尘爆炸风险辨识评估。
【标准依据】6号令 · 第七条、第十一条
【条款原文】
6号令7条: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专项培训;粉尘清理和处置;除尘系统和安全设施运行维护检维修;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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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未开展粉尘防爆专项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不掌握爆炸风险和防范措施
【隐患问题】未开展粉尘防爆专项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不掌握爆炸风险和防范措施。
【标准依据】6号令 · 第八条
【条款原文】
粉尘涉爆企业应当组织粉尘作业岗位等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并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及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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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擅自拆除、停用防爆安全设施;监控、报警、防护设施失效 ★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问题】擅自拆除、停用防爆安全设施;监控、报警、防护设施失效。
【标准依据】6号令 · 第十七条;10号令 · 第十四条
【条款原文】
6号令17条: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粉尘防爆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控等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10号令14条: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等设施、设备、装置,失效或者无效均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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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安全无小事,隐患必排查。请各铝镁(金属)粉尘企业对照本清单逐项自查自纠,凡标★的重大事故隐患,一经查实须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并整改。
附件下载:
1.铝镁粉尘企业粉尘防爆管理手册(图鉴+标准规范汇编)
2.铝镁粉尘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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