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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知知识点25-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特殊保护、专利权客体、专利权主体

商经知知识点25-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特殊保护、专利权客体、专利权主体

考点126 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特殊保护 

1.使用盗版软件适用无过错认定的归责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盗版软件,均认定为侵权行为。

2.善意者不赔偿,但是承担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的义务;盗版使用者可以通过付费合法化。

考点127 专利权客体 

1. 保护对象: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 不保护的对象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2)科学发现。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但药品和医疗器械可被授予专利。

5)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动植物的生产方法可被授予专利。

6)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考点128 专利权主体 

一般规则

1. 专利权的主体一般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特殊规则

2. 合作发明: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归当事人共有。

1)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2)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3)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

3. 职务发明

1)职务发明包括:

① 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②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③ 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④ 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

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单位为专利权人;

② 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中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③ 国家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实行产权激励,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使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

4.委托发明:

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归受托人;受托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受托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