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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26讲-53保证合同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2-基础精讲✿高端面授✿深度强化_21-法规《考点精讲班》王丽雪、安国庆HQ_王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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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26讲-53保证合同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2-基础精讲✿高端面授✿深度强化_21-法规《考点精讲班》王丽雪、安国庆HQ_王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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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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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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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0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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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学员专用请勿外泄 2025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精讲- 第26讲-5.3保证合同 【课前学习建议】 本讲主要讲解的是保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当事人、形式、内容以及主合同变更对保证合同的影 响。其中,重点掌握住保证合同中内容的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 5.3.3保证合同(★★★) 1.保证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 保证合同,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保证:①信用担保、②意定担保。 (2)特征 ①要式合同(书面)。 ②从合同。 ③单务、无偿合同。 8 ④诺成合同。 1 7 9 4 2.保证合同的当事人 3 8 信 (1)3对法律关系 微 系 联 题 押 准 精 (2)不得作为保证人的主体: ①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②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登记为营利法人的学校、幼儿园、医 8 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法人可以作为保证人。 1 7 9 4 ③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不得为保证人,但是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3 8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依 信 微 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讨论决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除外。 系 联 一 唯 【例题·多选】在工程担保中,下列单位可作为保证人的有( )。【2022一建真题】 A.以公益为目的的非法人组织 B.某商业银行 C.某建筑大学 D.某担保公司 E.某市人民政府 【答案】BD 【解析】不得作为保证人的主体:①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外国政府或者 扫码关注更多内容 第 1 页 共 4 页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学员专用请勿外泄 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②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登记 为营利法人的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法人可以作为保证人。③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 会不得为保证人,但是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讨 论决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除外。 3.保证合同的形式 3种形式: ①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 ②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保证条款;(或无保证条款,保证人在主合同中签章,保证合同也成立) ③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 4.保证合同的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核心条款、必备条款)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约定) (3)保证的方式(★) ①一般保证(补充责任,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民法典》第687条【一般保证的责任承担】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8  前提条件:(同时满足):1 7 9 4 a.主合同必须已经审判或仲裁3 8(法定程序),不能直接要求保证人。 信 b.对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微仍不能完全履行其债务,对不足部分才能要求保证人。 系 联 如不具备上述条件,保证人有权拒绝,行使先诉抗辩权,承担补充责任。 题 押  除外:一般保证准人丧失先诉抗辩权: 精 a.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b.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债务人破产案件; c.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 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d.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 规定的权利。 ②连带责任保证 《民法典》第688条第1款【连带 责任保证的责任承担】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 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总结】关系:有约,从约。无约,法定,按一般。 【例题·单选】甲建设单位与乙施工单位签订 了施工合同,由丙公司为甲出 1 7具8工程款的支付担保, 9 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甲到期未能支付工程款,乙 应当要求( )。【201874一建真题】 信 3 A.丙先行代为支付 微 系 B.甲和丙按比例支付 联 一 C.甲先行支付 唯 D.甲和丙协商支付 【答案】C 【解析】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 保证。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条件:主合同必须已经审判或仲裁(法定程序),不能直接要 求保证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完全履行其债务,对不足部分才能要求保证人。如不具备 上述条件,保证人有权拒绝,行使先诉抗辩权,承担补充责任。本题中,丙为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 抗辩权,承担补充责任。则应由甲先行支付。 【例题·单选】甲施工企业与乙水泥厂签订了水泥采购合同,并由丙公司作为该合同的保证人, 担保该施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但是担保合同中并未约定担保方式。水泥厂供货后,甲施工 企业迟迟不付款。那么,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应为( )。【2015一建真题改编】 A.一般保证 B.效力待定保证 C.连带责任保证 D.无效保证 【答案】A 扫码关注更多内容 第 2 页 共 4 页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学员专用请勿外泄 【解析】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 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丙为一般保证责任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承 担补充责任。 (4)保证的范围 《民法典》第691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按照其约定。 (5)保证期间(★) 《民法典》第692条第2/3/4款【保证期间】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 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结论1】有约,从约。【结论2】约定的保证期间:应长于主债务履行期限。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6个月。 【结论3】无约,法定,主债期间+6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 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8 【结论4】主债期间不明确,宽限1 7期+6个月。 9 4 【例题·单选】甲乙双方签订3 8买卖合同,丙为乙的债务提供保证,但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 信 及保证期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微( )。【2009一建真题改编】 系 A.丙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联保证 题 B.保证期间与买卖合押同的诉讼时效相同 准 C.如果甲在保证期精间内未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则丙免除保证责任 D.如果甲在保证期间内未经丙书面同意将主债权转让给丁,则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C 【解析】A 错误。《民法典 》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 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 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 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B 错误。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 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 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6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 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 8 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1 7 9 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为3年。 信 3 8 4 D 错误。保证期间,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 ,未通知保证人微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 系 力。 联 一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 书 面 同唯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 再承担保证责任。 5.主合同变更对保证合同的影响 《民法典》第696条【债权转让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 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扫码关注更多内容 第 3 页 共 4 页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学员专用请勿外泄 《民法典》第697条【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 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民法典》第695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时保证的效力】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 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例题·单选】甲企业向乙银行借7 8款100万元,由丙企业作为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与 1 9 乙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0万8元4,甲和乙通知了丙,丙未予答复。后甲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关于 3 信 该案中的保证责任承担的说法,微正确的是( )。【2011一建真题】 系 A.丙应承担150万元的联保证责任,因为丙对于甲和乙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默认 题 B.丙不再承担保证责押任,因为甲与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的同意 准 C.丙不再承担保证精责任,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金额条款而致合同无效 D.丙对100万元应承 担保证责任,增加的50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D 【解析】《民法典》第695条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 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 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 不承担保证责任。 【例题·单选】关于保证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2022一建真题】 A.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不再承 担保证责任 B.保证期间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 C.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 1 7 8费用 9 D.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 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8 4证人承担补充责任 信 3 【答案】C 微 系 【解析】A 错误。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 责任不受影联响。B 错误。保证期间不适用中 一 止、中断和延长。C 正确。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 息、违唯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 用。D错误。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 【例题·单选】关于保证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9一建真题改编】 A.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B.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C.当事人对保证的范围没有约定,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D.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六个月 【答案】C 【解析】《民法典》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 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 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 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 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 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 之日起计算。 扫码关注更多内容 第 4 页 共 4 页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