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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26年行政法专题讲义-兰燕卓_2026法考客观_觉-X_2026JX法考重难点专题视频+讲义_视频+讲义2026年兰燕卓行政法重难点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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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文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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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学习效果。
搭建体系
(建立联系)
强化提升
(突破难点)
效果好
未理解
已理解
定期检测
薄弱/遗忘
分点学习
(打好基础)
零基础入门
(了解脉络)
专项刷题
(熟练运用)
多轮记忆
(刻入脑海)
没体系、学得散
不做题、不会用
老师讲考点
没资料、记不住
效果差!过?
不过?
CSER系统性教学模型
普遍的模型
VS
前面理解阶段跟名师,但后面记忆应试阶段,“高分学霸”更擅长,这样搭配既能保证理解,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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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完整的过考方案和规划:内部班的过考规划和阶段目标,均按照过考模型稳过或过考标准制定;
让学员花更少的时间,更稳的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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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量多少,有标准,过线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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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频和考查难度,趋势等维度,将知识点划分为ABCDE 类。还能筛选“未达标”针对提分。
知识类型
考频
难度
学习说明
A
高
简单
必须掌握
B
高
难
必须掌握(主+ 客)
C
中
简单
必须掌握
D
中
难
时间不够可放弃(主+ 客)
E
考频低或者很难、偏
直接放弃
4. 根据过考模型+ 知识图谱分级教学:BD 类主客观都要考,主客融合一起学,E 类对过考影响不大,
可直接放弃,AC 性价比高,简化背诵总结更能应试拿分,一些对过线影响不大的科目就减少知识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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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客一体版”“主观题二战版”,可以下载觉晓APP 领取。
目  录
Contents
专题一  行政法上的主体..............................................................................................................................................1
专题二  具体行政行为...................................................................................................................................................9
专题三  复议与诉讼程序............................................................................................................................................16
专题四  举证制度..........................................................................................................................................................27
1
专题一 
行政法上的主体01
本专题以行政法上的主体为基础,重点介绍其中真题考查的重难点,包括行政主体资格、被告或被
申请人、第三人的判断技巧,同时包含对中央与地方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等基础理论的重点讲解。从真
题考查趋势来看,该部分知识既有记忆型知识点,如行政机构的设置;也有理解型知识点,如被告、第
三人的确定。因此基于知识点本身逻辑以及真题考查特点,本专题作此安排。
知识点一:行政主体资格【E】
(一)行政主体资格
行政主体资格
权
(核心)
拥有并独立行使行政权(正式立法授权)
名
以自己名义对外独立作出行政行为(盖章)
责
独立担责,可作为诉讼被告、复议被申请人、赔偿义务机关
【考点总结】
情形
是否属于行政主体
举例
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直属机构以及派出机关
一定是行政主体
工作部门:市监局、司法局、公安局
派出机关: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
行政机关内设机构
原则上不是,除非获
得授权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内
设机构的商标评审委员会(现已取消)可以作为独
立的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派出机构
原则上不是,除非获
得授权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派出所可以决定
实施警告、1000 元以下罚款
【注意】派出机构未被授权时,可以以其设立机关
的名义行使行政行为
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
组织(如高校、消协等)
原则上不是,除非获
得授权
根据《学位条例》的规定,高校可以发放学位和撤
销学位,其行使相关职权时是行政主体
判断1 武侯区政府在玉林街道设立的街道办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正确】
判断2 甲省消费者协会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错误,消费者协会属于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 E :考频低或很难、偏,直接放弃。此处“行政主体资格”评级为E 是因为真题不会直接考查,但该知识点是理
解整个行政复议、诉讼主体的重要基础。
2
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的组织,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不是行政主体,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判断3 乙区政府的内设机构办公室可以自己名义对外行使职权。【错误,内设机构只负责内部事务
的管理,没有被立法授权的办公室不能以自己名义对外行使职权】
(二)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
行政授权
行政委托
权力来源
法律、法规、规章
委托机关
名义
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以委托机关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责任
自己承担责任
委托机关承担责任
实质
取得行政主体资格
未取得行政主体资格
注意
1. 权力来源于法律、法规、规章这些正式立法的才是授权
2. 规章以下(不含规章)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授权”视为委托
3. 行政机关的“授权”视为委托(假授权,真委托)
判断为实施旧城改造,甲区政府与甲区管委会签订了《征收补偿授权协议书》,授权甲区管委会
实施征收补偿事务,这属于授权还是委托?甲区管委会是否需要承担行政主体责任?【属于委托,甲区
管委会不需要承担行政主体责任。行政授权需要有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据,否则属于“假授权,真委
托”。甲区政府以签订协议书的形式,“授权”甲区管委会实施征收补偿事务并非正式立法授权,属于行
政委托。因此,甲区管委会不需要承担行政主体责任】
强化练习
关于行政主体资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62205038,单选)
A. 派出机构可以其设立机关的名义进行活动 
B. 部分社会组织可经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授权获得行政主体资格
C. 内设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可以作为被告
D. 政府的工作部门应以所属政府的名义行使职权
知识点二:被告与复议被申请人【B】
复议被申请人与诉讼被告的确定规则基本一致,大部分情况下按照确定诉讼被告的规则来掌握即
可。
(一)一般案件
情形
被告/ 复议被申请人
一般情形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
授权VS 委托
有授权
被授权的组织(注意法律、法规、规章才可授权)
有委托
委托的行政机关【注意识别“假授权,真委托”】
 A
 考频高+ 难,必须掌握(主+ 客)。
  专题一 行政法上的主体 
3
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情形
被告/ 复议被申请人
被撤销的行政机关
职权存在
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
职权不存在
其所属的政府为被告/ 被申请人;实行垂直领导的(如国安、
税务、海关等),其上一级行政机关为被告/ 被申请人
共同行为
(多个行政主体共同作出)
共同行为机关共同作被告/ 被申请人
【注意】告漏了:复议→直接追加为被申请人;诉讼→先通知原
告将遗漏的行政主体追加为共同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将
其列为第三人
假共同行为
(行政主体+ 非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被告,非行政主体是第三人
派出机关
该派出机关(如: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行政机关临时组建的机构
(如临时拆迁办)
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临时组建的机构只有行政管理职能,
并不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经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
被告
【诉讼看名义】对外名义的机关(在对外发生
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或盖章的机关)
被申请人
【复议告上级】批准机关
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以自己名义作出)
权限范围内
机构自己为被告
超越权限
幅度越权时,机构自己为被告
种类越权时,所属机关为被告
交警大队作出的行为
交警大队自己(交警大队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拓展】交警大队类似于县交管局,交警支队类似于市交管局,
都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开发区管理机构
(如开发区管委会)
国务院、省级政
府批准设立
该开发区管理机构及其工作部门都有行政主体资格,都可以作
为被告,独立承担责任(相当于区政府)
非国务院、省级
政府批准设立
取得有效授权
该开发区管理机构为被告
【注意】工作部门不能作被告
未取得有效授权
设立该机构的地方政府为被告
【注意】除了上表“经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和“共同行为‘告漏了’”,其他情况下,复议被申请人和
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规则是一致的
判断1 《学位法》授权高校可以授予学位。北京大学因博士于某发表的学术论文涉嫌抄袭,撤销其
博士学位,于某不服,向法院起诉,应当以北京大学为被告。【正确,高校因《学位法》授权,可以发放
学位和撤销学位,其行使相关职权时是行政主体,可以作被告】
判断2 【12001131】市政府对市自然资源局作出批复,同意其提交的收回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方
案。市自然资源局收到批复后,将批复交市自然资源局下属的内设机构土地储备中心执行。某公司不服
批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被告是市自然资源局。【错误,经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判断标准
是诉讼看名义,市政府对市自然资源局作出的批复,自然是以市政府的名义作出的,因此诉讼被告应当
4
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是市政府】
判断3 【11702079】某公安派出所以李某放任其所饲养的烈性犬恐吓张某为由,对李某处以500 元
罚款,如李某不服处罚决定向法院起诉,应以该派出所所属的公安局为被告。【错误,派出所被《治安
管理处罚法》授权,有权作出1000 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决定,故处罚未超过权限范围,应以该派出所为被
告】
判断4 甲开发区管委会是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管理机构。因乙造纸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重污染
环境,故甲开发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依法对乙公司作出责令停产整顿并罚款的处罚决定。乙公司不服起
诉,应以甲开发区管委会为被告。【错误,由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管理机构以及所属工作部门,都
有行政主体资格,都可以作为被告,处罚决定由甲开发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作出,故应以甲开发区管委
会生态环境局为被告】
(二)经过复议案件【先确定属于哪种复议情形,再确定被告】
改变
【复议改变告上级】
复议机关为被告,原
机关列为第三人
【注意】1.若只是改变了法律依据或事实依据、确认程序轻微违法,但结果没有改变,则属于“变
相维持”
2.复议维持案件原告告漏了:先通知追加为共同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强制列为共同被告
3.【多种因素共同告】既有复议维持又有复议改变或不予受理的,提起诉讼时以原机关+复议机关
为共同被告
【复议维持共同告】
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
共同被告
【复议不作为择一告】
不服复议不作为→告复
议机关
不服原行为→告原机关
结果没变
结果变了
复议
复议维持
复议机关
不作为
审了
当事人
申请复议
没审
判断1 【11202097】甲市乙县市监局以某药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98 条第1 款关于违法生产药品
的规定为由,决定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 万元。药厂不服遂向甲市政府申请复议,甲市政府依《药品管理
法》第98 条第3 款关于生产劣药行为的规定,维持处罚决定。药厂随后起诉。本案被告为甲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错误,本案只改了法律依据并未改最终结果,属于复议维持案件,应当以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和甲市政府作为共同被告】
判断2 白云区生态环境局以田某养殖水产破坏水域生态环境为由,查封其养殖场并对其作出罚款1
万元的决定。田某不服申请复议,白云区政府审查后作出维持查封、修改罚款为5000 元的复议决定。周
某不服复议结果起诉,本案被告为白云区政府。【错误,本案复议机关的决定既包含了复议维持- 查封养
殖场,又有复议改变- 罚款改为5000 元,属于多种因素,应当以白云区生态环境局和白云区政府为共同
被告】
  专题一 行政法上的主体 
5
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强化练习
区政府作出第17 号房屋征收决定,赵某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赵某不服该征收决定向市政府申
请行政复议,市政府认为已过复议申请期限故不予受理,后赵某对第17 号房屋征收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12201131,不定项)
A. 本案应以区政府为被告
B. 本案应以市政府为被告
C. 区政府和市政府作为共同被告
D. 市政府为被告,区政府为第三人
知识点三:第三人【B】
当事人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
三人参加诉讼。(复议第三人同理)
【破题技巧】
该主体是否
也有原告资
格?
原告型
第三人
(民)
是
被告型
第三人
(官)
与原告利益
是否一致?
直接追加为第三人
①考虑追加为共同原告
②当事人不同意→追加
为第三人
利益相反
利益一致
否
【假共同行为】与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处理决定的
非行政组织→只能列为第三人
【共同行为】本应追加为共同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
→法院应通知其作为第三人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相互矛盾的具体行政行为→非
被告的行政机关可以是第三人
与复议维持
区分:
不同意追加
的,强制列
为共同被告
如行政处罚
案件中的受
害人
如因新建建
筑物遮挡阳
光而受影响
的其他居民
与行政行为/
处理结果是
否有利害关
系?
是
不是
第三人
否
复议改变后再起诉,被告为复议机关,原机关可以为
第三人
仅
此
四
类
判断1 【12001130】方某与陈某发生冲突,用砖头砸伤陈某9 岁的儿子陈某某,经法医鉴定构成轻
微伤,县公安局决定对方某拘留10 日,方某申请行政复议。本案陈某某为复议第三人。【正确,首先,
陈某某作为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受害人,与处理案件结果有利害关系;其次,陈某某也有原告资格,且与
原告方某利益相反,因此陈某某可被直接追加为第三人】
判断2 【12101074】远洋船舶公司向区政府申请设置和经营港口。区政府向当地海事管理局征求意
见,海事管理局复函该公司不具备设置条件。区政府根据该复函并经实地勘探、专家评估和研究后,作
出不予许可的决定。船舶公司不服,申请复议。如船舶公司不服复议决定起诉,法院应将海事管理局列
为第三人。【错误,不予许可决定非海事管理局作出,且海事管理局与该决定之间没有利害关系,所以不
是第三人】

A
6
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强化练习
村民甲带领乙、丙等人,与造纸厂协商污染赔偿问题。因对提出的赔偿方案不满,甲、乙、丙等人
阻止生产,将工人李某打伤。公安局接该厂厂长举报,经调查后决定对甲拘留15 日、乙拘留5 日,对其
他人未作处罚。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11202082,
多选)
A. 丙
B. 乙
C. 李某
D. 造纸厂厂长
知识点四:中央国家行政机关【B】+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B】
(一)国务院的组成
国 务 院
组成部门
(基本职能)
直属机构
(专门业务、独立职能)
直属事业单位
(科教文卫)
办公厅
(内部、常设)
办事机构
(特事特办)
议事协调
机构
国家组成部门管理
的机构【部管局】
(特定业务、行政管理职能)
上述国务院下属单位的内设机构【司级】
部管局的内设机构【司级】
部管局的内设机构【处级】
(也可以只设处级)
上述国务院下属单位的内设机构【处级】
第一级
第二级
第三级
直属特设机构
(特别专设、独有职能)
【考点总结】
去高
去低
存中间
中间
全找
国务院
高
(组成部门)
中央编办
(国务院机构编
制管理机关)
总理
全国人大/
人常决定
提方案
提请
低
(处级内设机构)
行政机构
(自己)决定
中央编办
备案
国务院
决定
提方案
司级内设机构
提方案
国务院
批准
国务院机构
设置
(设撤合)
中央编办
中央编办
审核
机构
自己
直属机构、部管局、
议事协调机构等
判断1 【1240108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因此证监会是专门机关,负责特
定业务。【错误,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专门业务】
判断2 【12301081】2023 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国家数据局,负责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
设等,国家数据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设统筹。国家数据局的设立,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 AD
  专题一 行政法上的主体 
7
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提出方案,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错误,国家数据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设统筹,即属
于“部管局”,其设立由国务院决定】
判断3 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的设置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错误,国务院直
属机构的设置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强化练习
国家邮政局是由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12201042 改
编,多选)
A. 该机构由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门管理,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B. 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应当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C. 该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批准
D. 该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决定
(二)地方行政机关的组成
地方各级政府
工作部门
直属(特设)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办公机构
办事机构
议事协调机构
上述第二级主体的内设机构
上述第二级主体的派出机构
(派出所、税务所、市监所)
第一级
第二级
第三级
中央主体派驻地方的机构
派出机关
【考点总结】
本级政府
上一级政府
编办审核
上一级
政府批准
本级人常
备案
提方案
本级政府
审批
先协商
本级编办
备案
各级政府
行政机构
(设撤合变)
地方议事协调
机构
(设撤合变)
机构之间对职
责划分有异议
协商
不一致
协商
一致
本级编办
提意见
地方各级政府
机构设置
涉及
设撤并
本级政府
决定
报请
提请
判断南山市是北河省的一个市,南山市政府欲设立生态环境局,需经南山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错误,南山市政府设立行政机构,应当经上一级政府即北河省政府批准】
强化练习
甲省乙市政府拟将本市的环境资源管理局与国土资源局合并,应当报哪个机关予以批准?
(11901022,单选)
 AD
 B
8
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A. 国务院
B. 甲省政府
C. 乙市人大常委会
D. 甲省人大常委会
主观题延伸拓展
案例1 :甲市某县派出所对张某作出罚款200 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张某不服,于是向县政府申请复
议,但县政府超过复议期限后未作出任何决定。张某遂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派出所的处
罚决定。
问题:本案应当以谁为被告?
答案:本案应当以县派出所为被告。首先,本案中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授权,行使罚
款的行政处罚职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可以作为被告;其次,本案是经过复议的案件,县政府超过复
议期限后未作出任何决定属于复议机关不作为的情形,复议不作为择一告,张某是对县派出所的行政处
罚决定不服,应以县派出所作为被告。法条依据为《行政诉讼法》第26 条第1、3 款。
案例2 :黄晓与定安县政府签订了《定安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因高杉提出异议,
认为房屋应归其所有,后协议被解除。2018 年4 月,黄晓向定安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解除协
议的通知无效。
问题:如果黄晓有权提起诉讼,高杉在本案中处于什么地位?为什么?
答案:高杉在本案中处于第三人的地位。本案中,高杉对黄晓和定安县政府签署的《定安县国有土
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提出异议,导致该协议被解除。黄晓不服该解除行为而起诉,高杉与被诉
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可以作为本案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法
条依据为《行政诉讼法》第29 条第1 款。
 《行政诉讼法》第26 条第1、3 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
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
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 《行政诉讼法》第29 条第1 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
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9
专题二 
具体行政行为02
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法客观和主观考试的核心重难点,本专题围绕具体行政行为展开,对具体行政
行为的性质与区分、合法性以及效力判断、法院如何判决、复议机关如何决定等进行了梳理,多数为理
解型知识点,如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判断、处罚与强制措施的区分等,需要多看例子、多做题来加深理
解。因此,基于知识点本身逻辑以及真题考查特点,本专题作此安排。
知识点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与类型【B】+ 行政诉讼与复议受案范围【B】
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复议/ 诉讼最主要的受案范围(除此之外还有行政协议、国家赔偿等),如何判
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从具体行政行为的四个特征(行政性、处分性、外部性、特
定性)来认定,只要有一个特征不符合,便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具体判断标准如下:
法律、法规、规章
(正式立法)
权力
(行政权)
机关/组织
(行政主体)
授权
创设
具体行政
行为
对外以自
己名义
特定行政相对
人和相关人
有实质权利
义务影响
行为依据
(外部性)
(处分性)
(特定性)
(行政性)
具体行政行为性质对比
具体行政行为
非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性
行政主体依据行政法律、法规作出的行
政管理行为
判断标准:具有公权力+ 行使行政权
其他行为:民事行为(无公权力)/ 国
家行为、刑事司法行为、仲裁行为(无
行政权)
处分性
行政行为为了建立、变更或消灭行政法
上的权利义务
判断标准:主观有目的+ 客观有结果
事实行为:行政指导、调解(无结果)/
过程性行为(无目的、无结果)/ 暴力
侵权(无目的)
10
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具体行政行为性质对比
具体行政行为
非具体行政行为
外部性
对外部对象、外部事务作出的行政行为
判断标准:针对外部对象作出
内部行为: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行
政机关之间的行为基本可以排除外部性
特定性
对特定对象、特定事务作出的行政行为
判断标准:对象特定+ 未来不能反复适
用
抽象行政行为:对象多少以及行为载体
不影响特定性判断,核心抓准“对象不
特定”+“未来能够反复适用”
【破题技巧】
1. 注意:具体行政行为的判断与受案范围的判断基本是一致的,且考试中大部分考查受案范围的题
目都是在考查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做题时按照以上四个特征来判断区分即可。
判断1 【12201044】某船舶公司向县政府申请筹建和经营渡口,县政府向县海事管理机构征求意见,
县海事管理机构复函认定船舶公司目前不具备筹建和经营渡口的条件,县政府经过勘验、调查、取证后
作出了不予许可的决定。船舶公司对复函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错误,县海事管理机构对县政府作出的
复函属于行政机关之间的内部行为,不具有外部性,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故船舶公司不可以对
复函申请复议】
判断2 【11402044】王某经过考试成为某县财政局新录用的公务员,但因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录
用。王某不服取消录用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当不予受理。【正确,对王某取消录用属于行政机
关对内部工作人员的任免决定,不具有外部性,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判断3 【12401038】公民赵某对税务局免于征税的咨询答复不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错误,咨
询答复并不会直接影响赵某的权利义务,不具有处分性,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故赵某不能向法院
起诉】
2. 真题中常考对某类文件如《通知书》《告知书》等的判断,这类题目判断时核心考查的便是是否
满足“处分性”和“特定性”这两个标准,尤其是特定性考查最多,一定要通过文件规定的内容针对对
象是否特定+ 未来能否反复适用来进行判断。
判断1 【12201134】某市政府发布文件,明确对本市内职工人数在200 人以上的企业征收2024 年环
境保护费,并指令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征收。该文件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正确,该文件针对的是本市内职
工人数在200 人以上的企业,对象能够确定,且不会反复征收环境保护费,具有特定性,属于具体行政
行为】
判断2 【12101076】为保障本市一大型活动的顺利召开,甲市交通局出台了《关于甲市交通出行限
制的公告》,《公告》载明7 月20 日到7 月25 日期间部分道路交通管制,禁止通行。该《公告》属于具
体行政行为。【错误,该《公告》针对的是甲市7 月20 日到7 月25 日之间所有通行该路段的车辆、行
人,是针对不特定对象作出的行为,具有普遍性,且能够反复适用,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强化练习
1. 行政机关所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哪一项属于具体行政行为?(11702046,单选)
 C
  专题二 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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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A. 公安交管局在辖区内城市快速路入口处悬挂“危险路段,谨慎驾驶”的横幅
B. 县公安局依照《刑事诉讼法》对李某进行拘留
C. 区政府对王某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D. 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双方经公安派出所调解达成的协议
2.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12101072,多选)
A. 市场监管局发布相关文件,要求电商平台合法经营、规范经营
B. 防汛指挥部发布大雨蓝色预警,提醒市民们出行关注天气,注意出行安全
C. 中国证监会对某公司负责人采取终身禁入证券市场措施
D. 证监局向某证券公司出具警示函,指出其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并责令采取整改措施
知识点二:行政许可概述【C】+ 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区分【B】
一、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的区分
1. 判断行政许可的关键词是“赋权”,即赋予从事某种特定活动的权利/ 资格,如法考证、驾驶证、
采矿证等;判断行政确认的关键词是“确权”,即对既有的特定法律事实/ 关系/ 状态进行认定,如工伤
认定、户口登记、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
2. 对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的区分相对较简单,关键在于理解许可是从无到有的赋权行为(没有许可
便不能从事某种特定活动),而确认只是从有到有的确权行为(即便没有确认也不影响从事某种特定活动)。
判断1 甲乙两人相爱多年,向民政局申请办理结婚登记。该结婚登记属于行政许可。【错误,结婚
登记仅对本就成立的婚姻关系进行法律上的确定和认可,属于行政确认】
判断2 李某常年单身无子,于是决定收养李小某为养子,并向当地民政局办理了收养登记,该收养
登记属于行政许可。【错误,收养登记只是由公权机关对已存在的收养关系的一种确定,属于行政确认】
二、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的区分
相对人可能
实施了违法
行为
保全、扣押财物和
证据
【行政强制措施】
被发现
罚款、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罚】
确认违法后
拍卖/划拨等
【行政强制执行】
到期后无正当
理由不履行
1. 行政强制执行的判断较简单,看该行为是否是为了实现基础行政决定而作出,通常题干中会表现
为行为人“拒绝……”“期限内不……”,于是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行为,此时作出的该行为便属于行政强
制执行。
判断某交通局在检查中发现张某所驾驶货车无道路运输证,遂扣留了张某驾驶证和车载货物,要
求张某缴纳罚款1 万元。张某拒绝缴纳,交通局将车载货物拍卖抵缴罚款。
①扣留驾驶证和车载货物是为了防止证据毁损,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②拍卖车载货物是由于张某不履行罚款决定而采取的强制其履行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2. 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分相对较难,核心看行为目的是否具有惩戒性。若题干说明该行为
的作出是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则该行为属于行政
 CD
 考频中等+ 简单,必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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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强制措施;若题干说明该行为的作出是为了“惩罚违法行为”等,具体表现为相对人客观上“被减损权
益或增加义务”,则该行为属于行政处罚。
【破题技巧】①如果题干中描述的行为属于法定种类的范围,则按照法定种类的范围来判断。比如
题干中描述该行为属于“查封、扣押、冻结”等,则该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种类;如该行为属
于“行政拘留、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吊销许可证件”等,则该行为属于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
②行政强制措施通常无时间限制,如强制约束至酒醒、强制隔离治疗、扣留驾驶证;而行政处罚通
常有时间限制,如责令停产停业三个月、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看到有时间限制一般选行政处罚。
判断1 【12301085】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自己制定的《抽样检查通知》对某公司的产品进行抽
样检查,发现不合格,故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某
公司的产品抽样检查不合格,属于违法行为,该公司生产合格产品是其本应履行的义务,甲市监局责令
其限期整改没有额外增加某公司的义务或者减损其权益,不具有惩戒性,因此不属于行政处罚,而属于
行政强制措施】
判断2 【11801120】县林业局认定陈某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而砍伐2 棵杨树的行为违法,告知其
拟罚款300 元,并责令补种5 棵杨树。“责令补种5 棵杨树”属于何种行为?【属于行政处罚,陈某未办
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而砍伐2 棵杨树,林业局却要求其补种5 棵杨树,是在陈某本应补种2 棵的基础上,
给陈某增加了多补种3 棵的新负担,因此属于行政处罚】
判断3 【12101079】市税务局发现甲出口公司存在“假自营、真代理”的行为,依法追缴甲公司
500 万元的退税款,随后市税务局便强制从甲公司账户上扣缴500 万元。该追缴退税款行为属于行政处
罚。【错误,退税款本不属于甲公司的合法财产,缴纳500 万元税款属于甲公司应当履行的义务,因此该
行为并未给甲公司创设新的负担,不属于行政处罚】
强化练习
1. 下列哪一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11602046,单选)
A. 审计局封存转移会计凭证的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资料
B. 公安交通执法大队暂扣酒后驾车的贾某机动车驾驶证6 个月
C. 税务局扣押某企业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D. 公安机关对醉酒的王某采取约束性措施至酒醒
2. 下列哪些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11602081,多选)
A. 质监局对甲企业涉嫌冒用他人商品识别代码的产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B. 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乙企业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符合药品安全标准的药品
C. 环保局对排污超标的丙企业作出责令停产6 个月的决定
D. 工商局责令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丁企业支付消费者3 倍赔偿金
 “责令改正”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这曾是法考行政法部分的标准答案。但法考行政法出题人之一的中国政法大学法
治政府研究院杨伟东教授在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理解与适用》(2021 年出版)一书第101 页,改变了这一观点。
该书指出:“本次修法(这里指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责令改正不属于行政处罚……责令改正从本质上是一种恢复性行为,是执
法机关对违法行为的纠正,一般情况下属于行政命令。”目前学界通说认为,“责令改正”属于“行政命令”。学员可按照“行
政命令”或“行政强制措施”来记忆,但“行政处罚”是错误的;主观题考试中,可考虑写成观点展示。
 B
 ABD
  专题二 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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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知识点三: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B】+ 行政复议决定【B】+ 一审裁判【B】
作出
满足主体、内容、
程序条件
成立即生效/
附条件生效
履行期满
具体行政行为
合法要素
违法判断
重大且明
显违法
一般违法
成立
生效
争议期满
履行期满
第一阶段
成立与效力内容
判断
第二阶段
合法要素判断
第三阶段
效力状态判断
(拘束力)
(执行力)
(执行力)
(确定力)
情形①:履行
期在争议期内
情形②:履行
期在争议期外
争议期:60天复议/6个月诉讼
三种效力内容核心关键词(考点)
拘束力:生效即产生,双方都遵守
确定力:争议期满即产生,不得争议和更改
执行力:履行期满即产生,国家强制力执行
合法
主体合法
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
法律法规
适用正确
程序合法
无明显不当
主体违法,如不具
有行政主体资格、
超越职权
事实不清、证据不
足/证据存在瑕疵
适用部门法/
法律条文错误
违反程序、顺
序、步骤等
【注意】一般不合理是
合法,明显不合理就是
违法
违反比例原则/不作为/
反复改变行政行为或行
为作出的依据
任一要件不满足即违法
满足五个
合法要件
客观情况
发生变化
废止
废止之日
丧失效力
1.明显缺乏法律依据
2.客观上不可能的行为
3.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4.其他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
无效
  造成损失:
可获国赔
自始无效
当然无效
可随时主张/
宣告无效
1.主要证据不足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3.违反法定程序
4.超越/滥用职权
5.明显不当
争议期内
撤销
失去效力
(溯及既往)
为了维护公益
可不撤销
   造成损失:
补偿
造成损失:
可获国赔(相对
人违法除外)
【考点总结】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问题通常会结合行政复议决定或者法院一审判决来考查,具体体
现为:
具体行政行为
复议决定
诉讼一审判决
合法
作为
复议维持
驳回诉讼请求
不作为
驳回复议请求
不合法
作为
1. 内容不适当、依据错误、事实不
清证据不足→变更决定
1. 处罚明显不当/ 款额认定有误→判决变更
(可撤可变)
2. 一般违法→撤销决定
2. 一般违法→判决撤销
3. 违法但不适宜撤销→确认违法
3. 违法但不适宜撤销→确认违法
4. 重大且明显违法→确认无效
4. 重大且明显违法→确认无效
不作为
1. 能履行→履行决定
1. 能履行→判决履行/ 给付(拒付三金)
2. 不能履行→确认违法
2. 不能履行→确认违法
注意问题
①关于变更决定/ 判决,复议中所有类型的行政行为在内容不适当、依据错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时均可变更;而诉讼仅针对处罚明显不当/ 款额认定有误两种情况才能判决变更。另外变更决定在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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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决定中具有优先地位;在诉讼中适用情形少,且可以被撤销判决所替代。
②关于撤销决定/ 判决,复议中行政行为内容不适当,只能变更,不可撤销;而诉讼中处罚明显不
当时则可以撤销也可以变更。
强化练习
1. 关于行政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12201143,多选)
A. 违反法定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均为无效
B. 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只约束行政机关和相对人
C. 具体行政行为被废止的,自废止之日起失效
D. 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
2. 个体户李某在卖猪肉时因争抢顾客与另一个体户陈某发生争执,大打出手,并对闻讯赶来的民警
恶语相向。随后,公安局向李某送达了拘留10 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是该决定书超过法定期限1 日才
送达。李某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处罚决定。拘留执行完毕后,李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陈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62205156,多选)
A. 若法院认为该处罚明显不当,有权进行变更
B. 若法院认为该处罚明显不当,有权进行撤销
C. 若法院审理发现对李某处罚太轻,法院有权判决加重对李某的处罚
D. 对于公安局超期送达的行为,法院经审查认为属于程序轻微瑕疵,判决确认违法
主观题延伸拓展
案例1 :市林业局接到关于王某毁林采矿的举报,于是发出责令王某立即停止违法开采,对被破坏
的生态进行整治的通知。
问题:责令王某立即停止违法开采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答案:责令王某立即停止违法开采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具有惩戒性,而责令王某立即停止违
法开采行为是出于控制和预防的目的,不具有惩戒性,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
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
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市林业局发出责令王某立即停
止违法开采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法条依据为《行政强制法》第2 条第2 款。
案例2 :甲市居民李某发现邻居王某未经合法审批私自扩建房屋,严重影响到李某房屋的采光和通
风。李某向当地城管局举报,请求依法处理。城管局两名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察,但未采取任何措
施,也未给予李某任何形式的回复。李某认为城管局的行为构成了行政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遂向
甲市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甲市政府经审查认为,城管局的不作为违法。
问题:本案中甲市政府可以作出何种复议决定?
 ABD
 ABC
 《行政强制法》第2 条第2 款: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
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
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专题二 具体行政行为 
15
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答案:甲市政府可以决定城管局限期履行行政行为。本案中,被申请人城管局有依法处理违规建筑
投诉的法定职责,且有履行能力,其对现场勘察时发现王某违规扩建房屋,但未采取任何措施,亦未给
予李某回复,该不作为违法,且被申请人城管局的履行仍然有意义,复议机关甲市政府应当决定被申请
人城管局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条依据为《行政复议法》第66 条。
 《行政复议法》第66 条:“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16
03
专题三 
复议与诉讼程序
本专题以行政复议与诉讼程序为核心,重点介绍行政复议与诉讼程序的选择、对比以及经复议后诉
讼案件等核心考点。23 年《行政复议法》修订后,复议前置范围的扩大、复议管辖体制的改革、复议程
序的细化与完善等等,都将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对考生而言,复议与
诉讼作为行政法最重要的章节之一,重者恒重;并且复议法作为重大新法新修,在未来几年的考查之中
均为绝对重点,故对本专题需要给予充分的重视!
知识点一:行政复议与诉讼的衔接【B】
一、复议与诉讼的整体流程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协议
(许可、处罚、强制、信息公开等)
行政相对人和相关人
(作诉讼原告/复议申请人)
对权利义务造
成实质影响
是否复议前置?
找复议机关
直接找法院
行政复议
申请
受理
审查
决定
行政诉讼
不服复议决定,
再找法院
起诉
立案登记
一审
判决
诉讼后,不可
再复议
生效
二审
执行
再审
行政救济
终局
复议维持
复议改变
复议不作为
是
否
  专题三 复议与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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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二、复议或诉讼如何选择
类型
适用条件
一般案件
原则上复议、诉讼自由选择,但不能同时进行
复议后可诉讼,但诉讼后不得再复议
【特殊】对于省部级单位(省级政府或国务院部门)的行为,按照以下途径进行:
省部级单位具
体行政行为
国务院裁决
自我复议
诉讼
诉讼
(由省部级单位自己
复议自己的行为)
(终局裁决不可诉)
【易错提示】国务院作最终裁决的前提有二:1. 争议具体行政行为系省部级单位作出;
2. 需经过省部级单位的自我复议,两个前提缺一不可
复议前置
案件
1. 侵犯既得自然资源确权案件= 行政确认+ 认为自己已经取得+ 侵犯自然资源所有权或
使用权
2. 纳税争议案件(排除反倾销税、税收相关的处罚与强制)
3. 禁止/ 限制经营者集中案件
4. 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简易程序:警告或公民200 以下/ 单位3000 以下罚款)
5. 行政机关不作为案件(广义理解,包括积极不作为和消极不作为)
6.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
复议终局
案件
出入境管理机关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对外国人、境外人员实施的继续盘问、拘
留审查、遣送出境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申请复议时的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即该复
议决定作出后,相对人不得再提起行政诉讼
【破题技巧】复议与诉讼的程序选择整体考查较简单,先判断案情是否属于复议前置,关键是记住
复议前置的情形尤其是新增的三种情形;看到“出入境”应当及时反应是否属于复议终局;除此之外其
他的都为一般案件,自由选择复议或诉讼,复议后还可以再提起诉讼。
判断1 王某向区市监局申请公开一企业的注册信息,区市监局以涉及该企业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
开。王某不服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错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属于
复议前置情形,王某不得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判断2 某市交通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马某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的违法行为,依据该局发布的《关
于电动车违法行为整治的具体通知》对马某当场处以罚款100 元。马某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
行政诉讼。【错误,该处罚系“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属于复议前置情形,马某不得直接提起行政诉
讼】
判断3 太阳公司向教育局申请办学许可证,拟在月亮小区隔壁兴办星星幼儿园,因月亮小区居民集
体反对,教育局未予批准该许可。太阳公司不服的,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错误,不予许可决定属于
积极的行政不作为,应当复议前置,太阳公司不得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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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强化练习
1. 下列关于行政复议前置的说法正确的是?(62005071,不定项)
A.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复议前置的,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或程序性驳回复议申请决定不
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B. 张三申请工商登记许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张三不服向区政府申请复议,
区政府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张三可以就区政府的不予受理决定起诉
C. 不服反垄断执法机构禁止或限制经营者集中的决定,需要经复议后才能诉讼
D. 对当事人为外国人的出入境处罚案件,只能先申请行政复议,后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2. 当事人对下列哪些事项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11302083,多选)
A. 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
B.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外国人采取的遣送出境措施
C. 是否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
D. 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
知识点二:行政复议管辖【B】+ 行政诉讼级别管辖【B】+ 行政诉讼地域管辖【B】
一、行政复议管辖
【考点提示】复议管辖其实就是考查一个案件的复议机关是谁。在确定复议机关时,需要“先确定
谁是被申请人(同被告)”,再来确定对应的复议机关。
首先,判断
是否属于特殊情形
政府的工作部门
省级以下政府
本级
政府
政府派出机关
政府工作部门
设立的派出机构
国家垂直领导机关
省部级单位
国务院部门设立
的机构、管理的
被授权组织
司法局
上一级政府
【自我复议】
【找上一级】
【找该部门】
【两个机关】
否,即一般情形
是,分别讨论
原则:
先确定谁是
被申请人
 ABC
 CD
  专题三 复议与诉讼程序 
19
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类型
复议被申请人
复议机关
一般情形
【找政府】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工作部门
本级政府
政府派出机关(如行政公署、区公所、街
道办事处)
本级政府(即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
县级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
本级政府(即县级政府)
政府或工作部门管理的被授权组织
本级政府
省级以下地方政府
上一级政府
特殊情形
国家垂直领导机关(如海关、金融、外汇
管理、国安、税务)
【找上级】上一级主管部门
省部级单位(国务院部门或省级政府)
【自我复议】省部级单位自己
国务院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管理的被授
权组织
【找该部门】国务院部门
履行复议机构职责的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即司法局)
【两个机关】本级政府或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
【破题技巧】先找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判定其属于一般/ 特殊情形,一般情形都找政府;特殊情
形找特殊规定的相应机关。
二、行政诉讼管辖
【破题技巧】行政诉讼管辖做题遵循三步走原则:第一步,判断被告;第二步,判断级别管辖;第
三步,判断地域管辖。
注意问题
级别高:指被告为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政府;专业强:指海关处理的案件、证交所为被告或第三
人的证券行政案件;重大复杂:指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案件或涉港澳台外的案件。
第一步:
判断被告
是否经过复议
复议维持/多种因素→共同告
复议改变→告上级
复议不作为→择一告
以作出原行政
行为的机关来
判断被告
是
否
第二步:判断
级别管辖
被告是否级别高、专业强?
案件是否重大复杂?
中院管辖
基层管辖
第三步:判断
地域管辖
是否为不动产案件(因行政
行为导致不动产物权变动)
不动产所在
地法院管辖
是否经过复议(维持或改变
或多种因素)/限人自由
(限于强制措施)
两地管辖
被告所在地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级别高:国务院部门或县
级以上地方政府为被告
限人自由:原告所在
地(户籍地、经常居
住地、被限制人身自
由地)/被告所在地
经过复议:原
机关所在地/复
议机关所在地
复议维持/多种因素:以原机关确定级别管辖【就低原则】
复议不作为未实质审理,不适用两地管辖
20
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判断1 【12201063】市人社局将田某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到社会保险关系,田某认为自己应当是按
照事业单位保险缴纳,于是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审查后作出维持决定。田某不服起诉的,应当向
中级法院提起诉讼。【错误,本案属于复议维持案件,市人社局和市政府为共同被告;在级别管辖的确定
中适用“就低原则”,按照原机关(市人社局)来确定级别管辖,因此应当由基层法院管辖】
判断2 县公安局以乙实施斗殴为由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3 日的处罚决定,乙对该决定不服起诉的,
可以向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错误,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案件可以由被告和原告所在
地两地管辖,但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因此只能由被告(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
强化练习
1. 关于行政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61905202,不定项)
A. 对天津海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天津市政府申请复议
B. 对生态环境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复议
C. 对重庆市渝北区市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重庆市市监局申请复议
D. 对派出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同级政府
申请复议
2. 甲省乙市司法局是甲省乙市政府确定的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的司法行政部门。2024 年4 月,徐
某作为律师接受曾某家属委托在甲省乙市看守所会见曾某,但未以其所属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接受委
托、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而是私自通过微信向曾某家属违规收费1 万元。甲省乙市司法局根据《律师
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徐某私自收取费用的行为给予停止执业3 个月的行政处罚。徐某对该
行政处罚不服,准备申请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62405004,不定项)
A. 徐某可以向甲省政府申请复议
B. 徐某可以向乙市政府申请复议
C. 徐某可以向甲省司法厅申请复议
D. 徐某可以向乙市司法局申请复议
3. 某企业被甲市乙区税务局罚款20 万元,该企业对此不服,向甲市税务局(位于甲市丙区)提
起复议。甲市税务局改为罚款10 万元,该企业依然不服,遂提起诉讼。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11901030,单选)
A. 被告是乙区税务局和甲市税务局,甲市中院有管辖权
B. 被告是乙区税务局和甲市税务局,乙区法院有管辖权
C. 被告是甲市税务局,甲市中院有管辖权
D. 被告是甲市税务局,乙区法院有管辖权
 D
 BC
 D
  专题三 复议与诉讼程序 
21
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知识点三:复议与诉讼的期间【B】+ 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C】+ 行政复议审
理程序 【B】+ 行政诉讼起诉与受理【A】+ 行政诉讼一审普通程序【A】+ 行政
诉讼一审简易程序【A】
一、复议与诉讼案件程序对比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备注
救济性质
内部自我纠错
外部司法监督
受案范围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协议
见“专题二”
审查对象
合法性+ 适当性(合理性)
合法性
——
收费
不收费
收费
——
具体审理
机构
行政复议机构
行政审判庭
——
谁来告
申请人
原告
知识点基本一致
告谁
被申请人
被告
见“专题一”
谁来管
(管辖)
复议机关
管辖法院
见“专题三”
第三人
可以通知
同一个:应当通知
同一类:可以通知
考试只考同一个行政
行为,诉讼只记“应
当”通知即可
申请/
提起期限
60 天,法律规定超过
60 天的除外
直接起诉6 个月,复议后起诉
15 天,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 复议法修订后,大
部分行政不作为被纳
入复议前置情形,不
能直接起诉
2. 全知道、知一半、
全不知起算时间相同
受理审查
1.5 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
受理决定
2. 材料不全的,5 日内书面通
知补正
3. 救济:向上级机关反映,上
级机关应当责令纠正;必要
时上级机关可直接受理
1. 能当场当场,不能当场的先接
受并于7 日内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 材料不全的,指导释明并一次
性告知补正(未规定期限限制)
3. 救济:不予立案→向上一级法
院上诉;不立不裁→向上一级法
院起诉;法院不当行为→向上级
法院投诉
——
 具体见“专题二/ 知识点一”
 具体见“专题一.知识点二”
 具体见“专题三.知识点三”
22
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备注
审理方式
1. 普通程序:
原则上采取听取当事人意见
方式审理
例外:①因当事人原因不能
听取的→可书面审理
②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应当
听证审理,有必要/ 申请人申
请→可以听证审理
2. 简易程序:可书面审理
1. 一审应当开庭审理(言词审理)
2. 二审无新事实新证据的可不开
庭审理
复议以听取意见为原
则,诉讼以开庭审理
为原则
简易程序
法定情形:
1. 当场作出的行政行为
2. 针对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3. 案件涉及款额三千元以下
4. 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法定情形:
1. 当场作出的行政行为
2. 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
3. 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复议简易程序的适用
范围大于诉讼
审理期限
1. 普通程序:60 天,需延长的
负责人批,延长不超过30 天
2. 简易程序:30 天(无延长)
1. 一审普通:6 个月,需延长高院
批,高院审的最高院批
2. 一审简易:45 天(无延长)
3. 二审:3 个月,需延长高院批,
高院审的最高院批
——
举证期限
被申请人10 天
被告15 天
——
调解
无案件类型限制
原则上不能调,例外为:
①自由裁量案件
②行政赔偿、补偿案件
③行政协议
——
决定/ 裁判
1. 合法:
①作为→复议维持
②不作为→驳回请求
1. 作为合法→驳回请求
见“专题二”
2. 作为不合法:
变更决定、撤销决定、确认
违法、确认无效
2. 作为不合法:
判决撤销、确认违法、确认无效、
判决变更
3. 不作为不合法:
①能履行→履行决定
②不能履行→确认违法
——
判断1 县公安局以孙某殴打李某为由,对其作出罚款300 元的决定。若李某认为该处罚太轻,可以
自知道该处罚决定之日起30 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自知道作出该处罚决定之日起6 个月内向法院起诉。
 具体见“专题二.知识点三”
  专题三 复议与诉讼程序 
23
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错误,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60 日,而非30 日】
判断2 卢某对甲市乙区政府强制搬迁决定不服向甲市中院起诉。甲市中院接收起诉状后既不立案,
又未作出不予立案裁定。卢某可以向省高院上诉。【错误,法院不立不裁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起诉】
判断3 今野公司因违反《B 市工业污染排放条例》被B 市规自局处以2500 元罚款,今野公司不服,
向B 市规自局所在地B 市A 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该行政诉讼后,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错误,行政诉讼案件中,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方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强化练习
1. 甲省乙市生态环境局认为小牛奶制品公司未遵循清洁生产作业规则,导致周边农田被严重污
染,作出了罚款200 万元的行政处罚。小牛奶制品公司不服,提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62205132,不定项)
A. 小牛奶制品公司既可以向市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复议
B. 复议机关无权对处罚决定的合理性进行审查
C. 复议机关可以进行调解
D. 小牛奶制品公司的申请材料有缺漏的,复议机关可口头通知其补正
2. 市政府未书面征求徐某意见,擅自公开包含徐某个人信息的某公司注册登记信息。如徐某寻求救
济,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62405043,多选)
A. 若徐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B. 若徐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听证审理本案
C. 若徐某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D. 若徐某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0 日内审结
二、经过复议后起诉案件考点总结
复议维持案件
复议改变案件
复议不作为案件
表现形式
维持决定、驳回复议请求
撤销、变更、履行、确认
无效、确认违法
不予受理、期满未作出复议决
定
诉讼被告
原机关+ 复议机关
复议机关
择一告
级别管辖
【就低原则】按照原机关来确
定
根据复议机关来确定
告谁,以谁来确定
地域管辖
【两地管】原机关+ 复议机关所在地都能管
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起诉期限
收到复议决定/ 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15 日内
审理对象
原行为+ 复议决定的合法性
复议决定的合法性
告谁,审谁的行为合法性
 C
 AC
24
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复议维持案件
复议改变案件
复议不作为案件
举证责任
1. 原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
为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
2. 复议机关对复议决定合法
性单独承担举证责任
复议机关对复议决定合法
性单独承担举证责任
告谁,谁承担举证责任
一审裁判
对原行为+ 复议决定一并作
出相应判决
(具体见下图“经复议案件的
一审裁判类型”)
复议改变违法的:判决撤
销复议决定,同时责令重
新作出复议决定或判决恢
复原行为的法律效力
1. 告原行为,针对原行为作出
判决
2. 告复议不作为,合法的驳回
原告诉求、不合法的判决履行
【注意】1. 如果只是改依据/ 证据/ 确认程序轻微违法,但结果没变的,视为复议维持
2. 复议不作为未经过复议机关的实质审理,不属于“经过复议的案件”,故在地域管辖中不能适用“两
地管”的特殊管辖,只能适用一般管辖,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破题技巧】复议维持:原机关与复议机关“双被告”,法院“双审查”
复议改变:复议机关“单挑”,法院“单审”
复议不作为:复议机关“摆烂”,法院“催干活”
【经复议案件的一审裁判类型】
经复议案件
一审裁判
原行为(作为)+复议维持都违法
撤销复议决定+撤销原行为(作为)
+判决原机关重作
原行为合法+复议维持违法
撤销复议决定/确认复议决定违法
+判决驳回对原行为诉求
原行为不符合受理条件+复议维持
裁定一并驳回起诉
复议改变违法
撤销复议决定+重作复议决定/判决恢复原行为效力
原行为(不作为)+复议维持都违法
撤销复议决定+判决原机关履行/给付
复议维持违法
判断1 因译成公司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不合格,甲市乙区市监局对其作出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
决定。译成公司不服申请复议,乙区政府经审查后作出了复议维持决定。若译成公司仍不服提起诉讼,
则本案的审理对象为乙区市监局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决定的合法性。【错误,本案属于复议维持案件,诉
讼审理对象应为原行为和复议决定的合法性,因此本案审理对象还应包括乙区政府复议维持决定的合法
性】
判断2 【61805147】某市政府因建设交通轨道对羊村的部分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拆迁,羊某的房屋被
列入拆迁范围,市政府作出支付200 万元拆迁补偿费用的决定。羊某认为补偿费用太少向省政府申请复
议,省政府把拆迁补偿费用减少为100 万元。羊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复议决定违
法。法院可以在撤销复议决定的同时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决定。【正确,复议改变违法的,法院判决撤
销复议决定,同时责令重新作出复议决定或判决恢复原行为的法律效力】
  专题三 复议与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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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强化练习
1.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豪美公司的行为符合《广告法》第28 条第2 款第2 项规定的“商品或者
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情形,属发布虚假广告,予以行政
处罚。豪美公司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受理。如市政府在复议时认定,豪美公司的行为符合
《广告法》第28 条第2 款第4 项规定的“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情形,亦属发布虚假广告,
在改变处罚依据后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公司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11602099,不定项)
A. 被告为市工商局和市政府
B. 被告为市政府
C.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 市政府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2. 市人社局将田某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到社会保险关系,田某认为自己应该是按照事业单位保险缴
纳,于是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审查后作出维持决定,田某不服,提起诉讼,法院以不属于受案范
围为由裁定驳回田某起诉。下列选项正确的是?(12201063,不定项)
A. 法院应当裁定一并驳回对市政府和市人社局的起诉
B. 市政府对市人社局行政行为合法性不承担举证责任
C. 田某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60 日内提起诉讼
D. 本案应当由中级法院管辖
主观题延伸拓展
案例:S 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零售户程某某的店铺进行检查时,依法查获两条非该店喷
码的真品卷烟。因程某某无法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对程某某作出罚款150 元的
处罚决定。程某某对该处罚决定不服,欲寻求救济。
问题1 :程某某能否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程某某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本案属于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属于
复议前置情形,程某某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法条依据为《行政复
议法》第23 条第1 款第1 项。
问题2 :如程某某欲申请复议,应当向哪个机关提出?
答案:S 县政府。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本级政府管辖。
本案中,程某某对S 县烟草专卖局所作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应由S 县政府管辖。法条依据为《行
政复议法》第24 条第1 款第1 项。
 AC
 A
 《行政复议法》第23 条第1 款第1 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
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 《行政复议法》第24 条第1 款第1 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一)对本级人民政府
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26
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问题3 :如复议机关维持了该处罚决定,程某某不服起诉的,管辖法院是?
答案:S 县人民法院。
从级别管辖来看,本案复议机关维持了处罚决定,原机关S 县烟草专卖局和复议机关S 县政府为共
同被告。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即S 县烟草专卖局确定级别管辖,故本
案应当由基层法院管辖。
从地域管辖来看,本案是经过复议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既可以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S 县烟草
专卖局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S 县政府所在地法院管辖。
综上,S 县烟草专卖局所在地基层法院和S 县政府所在地基层法院均有管辖权,由于二者所在地均
为S 县,故本案管辖法院为S 县人民法院。法条依据为《行政诉讼法》第14 条、第18 条第1 款、第26
条第2 款、《行诉解释》第134 条第3 款。
 《行政诉讼法》第14 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 《行政诉讼法》第18 条第1 款:“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
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行政诉讼法》第26 条第2 款:“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
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 《行诉解释》第134 条第3 款:“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27
专题四 
举证制度04
本专题围绕行政复议和诉讼中的举证制度展开,首先总结了《行政复议法》新增的证据制度相关内
容,其次在介绍了一般行政诉讼案件举证制度的基础上,总结梳理了复议维持案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行政协议案件以及行政赔偿案件等几类经常考查且容易混淆的特殊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因此,基
于知识点本身逻辑以及真题考查特点,本专题作此安排。
知识点一:行政复议证据制度【C】
(一)举证规则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举证责任
1. 针对作为:证明符合复议申请条件
2. 针对不作为:证明其提出过履行申请
但:被申请人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责或申
请人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除外
证明行为合法性、适当性/ 合理性(提供证据和
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举证期限
——
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
起10 日内(简易程序5 日内)
逾期举证
后果
——
被申请人不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
为该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但涉及第三人合
法权益,第三人提供相应证据的除外
【注意】第三人——不承担举证责任,但有举证的权利
(二)复议中补充证据(基本同诉讼)
申请人
【原则上可以,例外时禁止】原则上可以补充证据。但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其在行政程序
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申请人(或第三人)提供,申请人(或第三人)应当依法提供而没
有提供,此时在复议中提出的证据一般不予采纳
被申请人
【原则上禁止,例外时可以】原则上不能事后补充。但如果申请人(或第三人)提出被申
请复议的行政行为作出时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证据的,经复议机构同意,被申请人可以补
充证据
 《行政复议法》及其相关规定未明确规定复议申请人的举证期限和逾期举证的后果,考试也不会涉及,如果考到,
则参照行政诉讼的规定处理。
28
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三)复议机关调查取证权
内容
复议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查阅、复制、调取有关文件和资料,向有关
人员进行询问
要求
1. 人员≥2 人,并出示工作证件
2. 被调查取证者应积极配合复议人员的工作,不得拒绝或阻挠
强化练习
因房屋拆迁,申某向区规自局申请履行安置补偿职责,区规自局答复申某其房屋属于某土地储备项
目协议置换范围,并告知其应向实施单位咨询,申某不服申请复议。在申某与区规自局的行政复议案件
审理过程中,区规自局自行收集证据证明申某的房屋不属于征地补偿范围,并补充提交该证据。下列说
法错误的是?(62405049,多选)
A. 区规自局有权向实施单位收集证据
B. 区规自局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依据
C. 若申某提出区规自局答复时没有提出的理由,则区规自局也可以补充证据
D. 区规自局原则上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 日内举证
知识点二:举证与证据补充【B】
一、一般行政诉讼举证制度
(一)举证规则
原告
被告
举证责任
1. 诉作为:证明符合起诉条件
2. 诉不作为:证明其提出过申请
但: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责或原告因
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除外
证明自身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性
(应当提供证据和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举证期限
1. 开庭审理前或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清
单之日提供证据
2. 因正当理由申请延期提供的,经法院
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
1. 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 日内
2. 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
15 日内向法院申请延期,经准许可在正当事由
消除后15 日内提供
逾期举证
后果
原告逾期提供的,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
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的,
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视为被
诉行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
第三人提供相应证据的除外
【注意】1. 第三人——不承担举证责任,但有举证权利
2.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
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 ABC
  专题四 举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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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二)诉讼中补充证据
一审
原告
【原则上可以,例外时禁止】原则上可以补充证据。但被告有证据证明其在行
政程序中要求原告(或第三人)提供,原告(或第三人)应依法提供而没有
提供,此时在诉讼中提出的证据一般不予采纳
被告
【原则上禁止,例外时可以】原则上不能事后补充。但如果原告(或第三人)
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过的新证据或理由时,经法院准许,被告可以
在一审中补充相应证据
二审
原告(或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二审中提供的证据,不予采纳
【注意】行政复议的证据规则及举证制度除了被申请人举证期限不同外,其他基本同诉讼,另外补
充说明:
1. 原告/ 复议申请人只需尽到初步举证责任即可,对其他事项不承担举证责任,但享有举证权利;
即使原告/ 复议申请人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成立,也不免除被告/ 复议被申请人举证责任。
2. 被告/ 复议被申请人都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应当以作出行政行为时的证据来证明当时行
政行为的合法性,故在诉讼/ 复议期间,被告/ 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原告/ 申请人和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
收集证据;自行收集的证据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性、适当性的依据。
3.“无正当理由逾期举证”的“正当理由”必须是客观不可控的理由,如不可抗力等,机关内部部
门合并、人员更换、办公场所搬迁等内部原因不属于正当理由。
判断1 【12201139】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查明A 公司在申请规划许可时提供了虚假材料,遂将其颁
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予以撤销,A 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A 公司应当就其未提供虚
假材料承担举证责任。【错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应当对其作出的撤销行为的合法性,即A 公司提供
了虚假材料负有举证责任】
判断2 【11202098】某药厂以本厂过期药品作为主原料,更改生产日期和批号生产出售。甲市乙县
市监局以该厂违反《药品管理法》关于生产药品的规定,决定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 万元。药厂不服提起
行政诉讼。药厂提供的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成立的,不能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
举证责任。【正确】
强化练习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61805169,多选)
A. 被告申请延期举证,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B. 被告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一律视为被诉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C. 行政诉讼中,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仅限于法律的特别规定
D. 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均不予采纳
 BCD
30
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二、特殊行政诉讼举证制度
(一)复议维持案件
原行为合法性
由原机关和复议机关共同承担举证责任,可由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
复议决定合法性
由复议机关承担举证责任
【注意】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时,在复议程序中依法收集和补充的证据,可以作为法院认定复议决定和
原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二)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权益受损的第三方起诉
原告
1. 起诉要求不得公开政府信息的,举证政府信息涉及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26 新增】
2. 就行政机关公开等行为可能损害其合法权益举证【26 新增】
被告
因公共利益决定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应当对认定公共利益以及
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理由进行举证
(三)行政协议诉讼案件
涉及被告行为合法性的问题,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其他情形原则上仍是“谁主张,谁举证”:
原告
主张撤销(胁迫、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解除(违约、履行不能等)行政协
议,对撤销、解除事由举证
被告
对行使行政权的行为合法性举证(如是否具有法定职权、履行法定程序与法定职责以及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行政协议是否合法等)
【注意】若对协议是否履行发生争议,则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四)国家赔偿案件——行政赔偿诉讼
原则
“谁主张谁举证”
例外
【举证责任
倒置】
1. 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2. 原告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受到身体伤害,被告否认损害事实或者损害与违法行政行为
间因果关系的,被告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
【注意】对于各方主张损失的价值无法认定的,应当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申请鉴定,但依
法应由行政机关评估或者鉴定的除外(当事人的损失因客观原因无法鉴定的,人民法院酌情确定赔偿数
额)。
判断1 【12201063】市人社局将田某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到社会保险关系,田某认为自己应该按照
事业单位保险缴纳,于是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审查后作出维持决定,田某不服,提起诉讼,市政
府对市人社局行政行为合法性不承担举证责任。【错误,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对原机关市人社局作出的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判断2 【12001110】区政府认定李某房屋为超过规划范围的违法建筑物,在通知李某将屋内物品搬
离,并经过公示、催告程序后依法组织人员拆除,李某对强制拆除行为提起诉讼。区政府应对强制拆除
 2023 年《行政复议法》修订后,行政机关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形成为复议前置案件,故除了经复议后起诉的情
形外,原告直接起诉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常考的情形仅包括权益受损的第三方起诉一种。
  专题四 举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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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重难点专题
行政法
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举证责任。【错误,题干并无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表述,所以应由原告
承担损害结果的举证责任】
强化练习
1. 王某在未持有采药许可证的情况下,采摘名贵草药并私自运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遂扣押其采摘
的名贵草药,并对王某作出罚款2000 元的处罚决定。王某不服,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行
政处罚决定,县政府维持了原决定。后王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且王某认为县市
场监督管理局扣押其名贵药材后未进行妥善保存,致使药材价值贬损,请求赔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62205154,不定项)
A.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政府共同对罚款行为合法承担举证责任
B. 诉讼中县政府提供在复议中收集的证据不可作为证明原处罚决定合法的依据
C. 如果在诉讼过程中,王某提出其是受县制药厂的委托,并非无证私自运输的新理由,被告不可申
请补充收集与此相关的证据
D. 王某在诉讼过程中应当对药材价值贬损的具体金额承担举证责任
2. 李某因超速行驶被交警甲罚款200 元,李某不服,以交警大队为被申请人申请复议。复议机关
维持原处罚决定,李某仍不服,提起诉讼,并在诉讼中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12401032 改编,不定项)
A. 复议审理中交警大队收集的证据可作为判断交警处罚合法性的依据
B. 李某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交警大队罚款违法
C. 交警大队和复议机关对原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
D. 王某应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申请调取证据书
3. 苏翔因同安区民政局停止向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于2019 年7 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
法院判令被告同安区民政局继续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以及补发之前未发放的费用,还主张被告赔偿由于
被告对自己的刁难,造成的误工损失3000 元。被告同安区民政局辩称,其已依法告知原告应按照规定重
新提出申请,经行政机关审查符合资格后才可以继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而原告并未重新提出申请。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62005155,多选)
A. 被告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原告未提出过申请
B. 被告应当提供停止向原告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C. 原告应当对因被告的刁难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
D. 本案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分配原则
主观题延伸拓展
案例1 :某区政府认为史某房屋系违法建筑,遂组织强制拆除该房屋。拆除期间,史某未来得及搬
离屋内物品,某区政府也未依法对屋内物品登记保全,未制作物品清单并交史某签字确认。史某认为区
政府强制拆除违法,诉至法院,要求区政府赔偿其屋内物品损失20 万元。
 BC
 CD
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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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
问题:史某请求损失赔偿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答案:20 万元的屋内物品损失应由区政府承担举证责任。在行政赔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
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行政机关在强拆过
程中没有履行法定程序导致史某来不及搬离个人财产,其无法就损害情况举证,故作为被告的区政府应
当承担对损害情况的举证责任。法条依据为《行政诉讼法》第38 条第2 款、《行诉解释》第47 条第1
款。
案例2 :某餐馆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甲市乙区市场监管局决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
万元。餐馆不服向乙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维持处罚决定。餐馆不服起诉。
问题:本案中由谁举证证明行政行为合法?
答案:乙区市场监管局和乙区政府应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证明责任;区政府还应对复议决定
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本案是复议维持案件,由乙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政府作为共同被告。应由区市场
监管局与区政府对原行为的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区政府
还应对复议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法条依据为《行诉解释》第135 条。
 《行政诉讼法》第38 条第2 款:“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
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 《行诉解释》第47 条第1 款:“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因被告的原
因导致原告无法就损害情况举证的,应当由被告就该损害情况承担举证责任。”
 《行诉解释》第135 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
查复议决定的合法性。.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
实施举证行为。复议机关对复议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复议机关在复议程序中依法收集
和补充的证据,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