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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锦山中心小学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秋季研学实践活动承办单位的公告

文昌市锦山中心小学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秋季研学实践活动承办单位的公告

为落实推进我市中小学校研学实践工作,依据《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和海南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琼教〔2017〕90号等文件要求,现我校研究决定对研学实践活动承办单位(旅行社、基地)进行公开遴选。我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将严格遵循执行遴选要求,确定本学期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方。

一、研学时间

2026年 月 日(具体以合同书为准)。

二、对象和人数

4-6年级在校学生(自愿原则)。

三、获取需求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29-30日,每天08:3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文昌市锦山中心小学办公室;

3.方式:现场获取;

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现场报名获取需求文件。

四、遴选条件

1.企业(机构)资质完备、社会信誉度高、无安全责任事故的旅行社或面向青少年的校外教育基地(企业、机构)。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具备旅游行政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资质(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承办单位应当属于经有关主管单位遴选备案、具备相应研学旅行资质的有关机构。

4.有明确的安全防控措施,连续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诉情况证明。

5.有承接活动经验。

6.有完备的研学旅行课程体系和精心设计的研学线路。

7.产权明晰、资产优良,能够承受市场管理风险。在外出活动时为全体学生和带队教师购买涵盖活动全程的医疗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

8.选用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企业的旅游包车,并已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报备。

9.承办单位应当配合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研学实践活动实行优惠政策。

10.企业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1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五、遴选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9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文昌市锦山中心小学办公室。

六、提交材料

1.承办单位资质文件:公司现状简介、营业执照、人员资质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出示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核查等。

2.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由委托单位授权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以备核查。

3.符合此次遴选研学主题的某一线路方案,包括研学活动的组织方案、行程安排、服务标准及报价等。

4.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证明材料。

5.合格和手续齐全车辆的证照及相关资质。

七、材料编制

(一)遴选材料的组成(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材料):

1.企业概况;

2.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质证明材料;

5.服务质量承诺书;

6.无重大安全事故承诺书;

7.研学活动方案(含活动内容、行程安排及报价等);

8.安全应急预案及疫情防控预案;

9.车辆道路运输证及合作协议。

(二)材料要求

1.使用A4纸并打印,不得加行、涂抹或修改;

2.参加本次遴选的服务商应按以上节点所需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份,一并密封完好加盖单位印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至文昌市锦山中心小学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主任13807593752。

八、遴选方式及注意事项

1.学校成立评选小组。由学校评选小组初审遴选文件的真实性、可行性和资格证明文件的合法性,初步认定遴选的有效性。

2.评选小组在查阅遴选文件的基础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综合评定进行表决。

3.如考察、核对后发现中标单位存在资质不合格、重大安全事故、或与应选条件严重不符等情形时,评选工作小组将取消遴选单位的中选资格,重新对该项目公开遴选。

4.遴选单位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凡挂靠的单位、部门或个人谢绝参与遴选,且不允许分包。

5.遴选单位曾存在未完全履行服务承诺条款、或曾遭到我校师生家长异议的,我校有权拒绝接受该单位的资格。

6.近三年内有无重大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查实,遴选单位有权通过互联网进行了解后作为评标参考依据之一。

7.遴选单位中选后需进一步做好研学实践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为确保师生安全,中选单位须选用合格和手续齐全的车辆,研学前为活动师生购买保险。

8.具体研学日期由校方和中标方商定。承办机构须严格履行相应承诺,不得降低服务质量,不得随意改变行程安排。

9.免责声明。如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导致研学活动未能进行,学校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承办方自行承担前期准备活动产生的经济损失,学生和家长的善后解释工作由学校和承办方协商共同解决。

10.文昌市锦山中心小学遴选工作小组对此次遴选事宜有最终解释权。

文昌市锦山中心小学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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