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文本内容
微博/B 站/小红书/抖音:路遥的刑法空间
1
《刑法学(第七版)》
张明楷教授著
路遥解读
知识点59:犯罪中止——客观性、有效性
(第七章犯罪特殊形态
第五节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
3.客观性
在未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行为人必须是真实地放弃犯罪行为,而不是等待时
机继续实施该行为。
例1:行为人侵入仓库后发现财物过多,打算回去开车来窃取的,不是中止
行为。
例2:行为人打算窃取现金,但因为有宝石,而只窃取宝石、不窃取现金的,
不是中止行为。
在实行终了的情况下,中止行为必须是一种足以避免结果发生的、真挚的努
力行为,但不以行为人单独实施为必要。没有做出真挚努力的,不成立中止。
例3:行为人在其放火既遂前喊了一声”救火呀!”,然后便逃走的,即使
他人将火扑灭,也不能认为是犯罪中止。
对于不作为犯罪的中止而言,其中止行为一般表现为履行自己原本应当履行
的义务。
4.有效性
(1)中止必须没有发生行为人原本所希望或者放任的、构成要件行为性质
所决定的犯罪结果(侵害结果)。行为人虽然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措施
防正结果发生。
如果发生了行为人原本所希望或者放任的、构成要件行为性质所决定的罪结
果,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例1:乙托甲购买胃药,甲却将毒药交给乙。甲产生悔意后于第二天到乙家
欲取回该药,而乙谎称药已被服用。甲见乙没有什么异状就回家了,没有将真相
告知乙。几天以后,乙服用甲提供的毒药而死亡。甲虽然为防止结果发生采取措
施,但由于仍然发生了侵害结果,故不成立犯罪中止,而是犯罪既遂。
(2)行为原本实行终了但行为人误以为没有实行终了,只是单纯放弃犯行
没有防止结果发生的,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
例2:甲计划通过五次投放毒药致乙死亡,投放两次后,甲放弃了进一步的
投放行为,以为乙不会死亡,但乙因为两次食用毒药而死亡。行为人在前两次投
毒时具有实行杀人行为的故意(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行为),就可
以认定行为人具有既遂的故意。甲应当认定为杀人既遂,而不能认定为杀人中止。
微博/B 站/小红书/抖音:路遥的刑法空间
2
(3)在足以防止结果发生的A 行为独立地导致发生了原犯罪的侵害结果时,
如果应将侵害结果归责于A 行为,则不妨碍原犯罪成立犯罪中止。
例3:甲向乙的食物投放毒药,乙吃后呕吐不止,甲顿生怜悯之心,开车将
乙送往医院,但车速过快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乙死亡。由于乙被送往医院后有被救
助的可能性,应认为甲的行为足以防止原犯罪的结果发生,而乙死亡的结果是由
于甲的过失行为造成,甲成立故意杀人中止与过失犯罪(交通肇事罪或者过失致
人死亡罪)。
基于同样的理由,如果行为人在行为终了后实施了足以防止结果发生的行为,
但由于被害人或者第三者的原因导致结果发生,也应认定为犯罪中止。
倘若在上例中,乙被送往医院后,因为不想活下去而拒绝接受医生的救助导
致死亡的,仍应认定甲的行为成立犯罪中止。
【2014 年多选】甲为杀乙,对乙下毒。甲见乙中毒后极度痛苦,顿生怜意,
开车带乙前往医院。但因车速过快,车右侧撞上电线杆,坐在副驾驶位的乙被撞
死。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认为乙的死亡结果应归责于驾车行为则甲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中止
B.如认为乙的死亡结果应归责于投毒行为,则甲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只要发生了构成要件的结果,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成立中止犯,故甲不成立
中止犯
D.只要行为人真挚地防止结果发生,即使未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也应认
定为中止犯,故甲成立中止犯
答案:AB
【2015 年单选】甲以杀人故意放毒蛇咬乙,后见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便
开车送乙前往医院。途中等红灯时,乙声称其实自己一直想死突然跳车逃走,三
小时后死亡。后查明只要当时送医院就不会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确的?
A.甲不对乙的死亡负责,成立犯罪中止
B.甲未能有效防止死亡结果发生,成立犯罪既遂
C.死亡结果不能归责于甲的行为,甲成立犯罪未遂
D.甲未能阻止乙跳车逃走,应以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论处
答案:A
但是,如果行为人采取的是不足以防止结果发生的措施(无效的中止行为),
因而发生了原犯罪的侵害结果的,则仍然成立犯罪既遂。
【2020 年多选】宋某杀害刘某,致刘某重伤昏迷,生命垂危。宋某心生怜
悯,想要抱起刘某送去医院救治,不料脚下一滑,和刘某一起摔倒在地,刘某原
本已经生命垂危,加上摔倒,很快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救助行为只能是量刑情节
B.无论如何评价宋某的犯罪形态,宋某均须对刘某的死亡结果负责
微博/B 站/小红书/抖音:路遥的刑法空间
3
C.刑法第24 条第2 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属于“造成损害结果”,
应当减轻处罚
D.由于宋某没有正确预料刘某死亡的因果流程,故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答案:AB
(4)中止行为与犯罪结果没有发生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时,也可以成立中
止犯。即行为人为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做出了积极努力,但其行为本身偶然不能
使犯罪结果发生或者由于他人行为防止了犯罪结果发生时,也成立中止犯。
例4:甲开枪射击乙,乙受惊吓而昏厥,甲误以为乙中弹倒又顿生悔意,将
乙送往医院急救。虽然不予急救也不至于发生死亡结果,但也应认定中止。
例5:行为人分钟内向被害人静脉里注射了70ml 空气,具有致人死亡的危
险,后生悔意将被害人送能医院抢救。即使由于行为的注射量或者被害人的体质、
体重等原因,不抢救也不一定死亡,也应当认定为犯罪中止
即,本书不赞成要求中止行为与侵害结果没有发生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的
观点。
【2003 年客观题】D.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其痛苦,
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查明,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
到医院,李四也不会死。即使丁将被害人送到医院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没有死亡之
间并无因果关系,丁也能成立犯罪中止。
(5)如果被告人的行为不足以防止结果发生,则不符合有效性的条件(也可
能不符中止行为的条件),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
例6:A 向丈夫B 投放毒药后,见B 呕吐不此心生悔意但不知所措,便跑到
父母家将真相告诉父母。邻居C 发现后将B 送至医院,经抢救脱险。A 的行为并
不足以防止结果发生,因而不成立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