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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工具】AI长剧拐点已至,法律合规前置是下半场的“入场券”——象则《影视合规提示卡》

本文关键词:#AI合规 #透明度义务 #AI长剧 #AI侵权风险 #AI黑箱 #AI合规前置 #影视AI #AI合同专款
AI长剧观察

2026年下半年,长剧市场最热闹的事,从讨论“爆款”转移到了平台AI长剧的博弈。
下半年平台AI剧陆续排播:
▷ 8月底,芒果用自研灵创平台的《后西游记》在湖南卫视黄金档热播。

《后西游记》
图片来源:芒果大电视 公众号

《行镖》
图片来源:腾讯视频 官方微博

《中华五千年》
图片来源:优酷 公众号

《不羡鸳鸯只羡仙》
图片来源:爱奇艺 官方微博
盘点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芒果TV四家平台的AI长内容的动作后,仅从结果上看,上半场的第一道门槛——新技术的工业化验证,已经迈过。AI长剧的落地路径已经被平台回答。
那么,一个判断越来越清晰:AI长剧下半场有两个亟待回答的投资门槛逐渐浮出水面,即AI风险控制及市场接受度。前者需依赖AI合规,回答有多少“确定性”,后者依赖创意和制作水准,拉开与短剧的质量差异,赢得观众。
01
拐点已至,AI长剧下半场的窗口期
传统影视公司作为影视行业的中坚力量,上半年观望的情绪有理性的一面。一是因为技术层的工具、流程、人才、组织能力这些在长剧行业有待验证,二是需要通过观察“抢跑者”的过审、监管、播放数据等,揣摩时机及政策环境。
上述这些不确定性,正在被平台逐一验证、抹平。
短期看,长视频平台迫于短剧压力,正在加速突破AI长剧的技术稳定性、合规瓶颈与分账生态,商业模式尚未定型。
平台的投资逻辑是在共识形成前重仓下注,参考AI短剧迭代的烈度,窗口期可能极短。
在平台规则成熟、数据权属标准化前,传统公司手中高价值筹码——可确权IP、成熟制片体系、审美标准、演员合作、审核经验、可复用数字资产等仍有一定的优势。待平台将可控供给,养成标准模板,传统公司被平台创作生态替代的风险或将骤升。
AI长剧制片已从“再等等看”的观望议题,变为要不要入场,以何种姿态和投入力度入场的真实变量。
02
AI合规前置,下半场的“入场券”
抛开试水或者押注的项目决策不谈,对国内制片主体来说,AI合规前置是必须要做的。几点理由:
1、不管平台如何激进的推动AI长剧的产业落地,平台给影视公司的合同不会因激励AI而松绑。甚至对版权、AI合规、下架等违约责任等,尤其是透明度义务或将附加更多条件。
2、监管政策的态势逐渐明确,备案路径、标识义务、内容审查逐步落实整顿AI生成内容,不做合规很难过审上线。
3、与传统影视合规本质上的区别是,AI技术本身自带风险属性,AI创作涉及多部监管法律的交叉,责任主体多、伴生风险的链条长,一部中长剧通常涉及8到10类供应商、几百份合同,大家同时用AI,风险极易失控。AI生成内容是否侵权?如何证明AI的可作品性?侵权风险和责任怎么分配?传统娱乐法合规无法覆盖,不做AI合规几乎等同于“裸奔”。
也就是说,平台、监管、AI本身的高风险属性,堆高了合规门槛,责任最终会落实到制片方,不做合规就没有上桌的资格。一个影视项目能不能在投决会立项,合规能力与“AI产能落地”一起决定生死。
AI长剧不但要做合规,而且合规动作还必须随时跟进度,甚至要跑在项目前头。以“可作品性”举例:美术的可作品性问题,传统制片只验收供应商交付工作原件、底稿、源文件,再做版权登记,基本上就完成了版权合规。这放到AI创作时代,几乎行不通,我们深度研究了关于“可作品性”的法院判例,都要求创作过程存证,举证责任重,证据链要求高,事后无法补救。
提前设置AI创作的交付标准,对训练数据及创作过程存证溯源、版权清洁、独创性等提出合规要求,势在必行。
03
AI合规前置,做与不做结果天差地别
我们进一步假设一个极端的场景,来分析一下完全不做合规和做实合规前置的差别:
情景1:
假设一个极端的场景:制片公司在没有做AI合规,没有建立AI透明度规则的情况下,被诉侵权时会发生什么?
某供应商向制方提供了交付文件的“原件和底稿”(例如在生成内容上仅做了一些改动,但无法证明创作全过程),还隐瞒了其使用AI的事实。
如在有关诉讼中,制片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这些文件作为证据提交法院。
后果是:制片公司作为诉讼主体,可能面临提供“虚假证据”的司法风险,该风险不可测量且后果严重。
情景2:
同样的情况,放在AI合规制度与审查流程之下:如对重点素材100%审查,非重点素材采取合规抽样审查,同时有评审记录和交接签字存档。
第一种可能,是该风险在制片流程中即识别、拦截、或适当处置:
▷ 若发现可作品性不足或存在实质性相似侵权风险,可要求供应商说明及整改。▷ 若供应商不整改或不认为存在侵权或可作品性风险,则可根据合同AI专款中的约定: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预留部分款项作为“AI风险准备金”。
第二种情况,是应诉时证据可能被法院质疑,但制片公司可凭合规证据,证明公司已尽最大努力降低可作品性与侵权风险。即便无法免责,在法律上一般会认定为过错程度较低,从而争取减轻责任。
同样的风险,前者败诉风险高,且可能面临额外的司法风险;而后者可排除一部分风险,最坏的结果也是在诉讼中争取减轻责任。
因此,长剧AI合规前置,是拦截AI风险最基本的一条底线,并非可有可无。
04
一套卡片,把法规转译成合规动作
象则所根据十几年影视行业的法律服务经验,持续的AI法规、案例研读和AI合规落地服务,将长剧制片的谈判场景、合同条款、合规动作融进了10套卡片。

卡片作为象则·AI专项法律服务的配套工具,可辅助影视制片在业务流程中,简单、便利的控制AI合规风险。
在和影视客户接触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卡住合规落地最后一公里的,不在认知,在于能打穿制片流程的行动路径。合规的重要性制片人都清楚,只不过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合规的散点太多,涉及版权、演员授权、内容监管方方面面,且难度过深,不知道从何处下手。
象则《影视AI合规提示卡》,要解决的就是AI合规的落点问题。
这套卡把法规义务翻译成制片团队能用的动作清单,让长剧项目在AI创作上,有一条可参考、能落地的合规路径。
4.1
卡片遵循的法律及AI法规
《著作权法》
《民法典》
《个人信息保护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网络安全法》
《数据安全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2026年9月7日发布)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管理提示(AI 微短剧分类分层标准)》(2026年7月1日施行)
《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2026年9月1日施行)
强制性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GB 45438-2025)
4.2
涵盖的谈判/合同场景
01 - IP采购
02 - 联合摄制
03 - 剧本委托创作
04 - 演员服务
05 - 视觉特效VFX
06 - 宣传服务
07 - 音乐委托创作
08 - 剪辑调色
09 - 服化道美术置景
10 - 承制制片管理
4.3
重点关注的AI合规义务
义务一:数据/素材来源合法。 训练数据、素材、基础模型须“具有合法来源”,不得侵害在先知识产权与个人信息权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国家版权局、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启动“剑网2026”专项行动,第四项“推动解决大模型训练语料版权合规问题,重点查处利用AI等新技术工具非法复制、改编、传播作品,未经授权对作品实施"魔改""洗稿"、深度伪造、规避监测等侵权违法行为”)
义务二:AI使用单独同意。涉及人脸、人声等生物识别信息编辑,以及对演员形象/声音进行 AI 训练,须取得权利人单独、明示、书面同意,且范围须覆盖“AI训练与合成”这一特定用途。(《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14条、《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4条、第28—32条)
义务三:AI标识义务。在生成端与传播端履行显式+隐式双重标识;(《标识办法》、GB 45438-2025、参考《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第34条)
义务四:备案与安全评估。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 AI 服务,须开展安全评估并履行算法备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17条)
义务五:全程举证留痕。保存授权文件、生成日志、筛选记录、审核记录。这一条虽非以单一法条明文“义务化”,却是司法判例反复确立的举证生存线(“吊坠案”“AI短剧案”“ AI语音案”均指向此)。
05
带着“剧本”谈AI
我们把合规、合同条款嵌入到制片人的“卡点”——谈判现场,上百条勾选项,指向一条完整的转译链,从外部监管义务,到合同条款,到证据结构,到AI责任分配,一个流程全部打通。

①好上手
全套卡片分为10个谈判/合同场景,共34张。按流程节点取用,既是便携书签,也是检查清单,方便在现场辅助提示谈判思路。
卡片按场景分套,通俗易懂,方法一致。合同签订前,侧重合同谈判的判断逻辑,检查清单(checklist)锁定关键合同风险与合规义务;合同签订后,侧重合规风险提示和管理建议,按照流程和步骤指引行动,即可规避常见的AI风险。
②覆盖广
纵观整套卡,38张共160余条检查项,30余条合规建议,覆盖8大类AI核心风险:
R1 - AI使用透明度与披露义务R2 - 著作权侵权与训练数据合规(含版权清洁)R3 - AIGC权属与收益分配R4 - 个人信息/生物识别信息保护与深度合成标识R5 - 内容真实性与AI幻觉/虚假宣传/算法偏见R6 - 数据安全与保密R7 - AI黑箱、可解释性与存证追溯R8 - 监管审查/舆情 与 违约退出/责任

③合规动作对齐合同条款。
谈判动作清单的设计对齐合同条款→锁定AI风险→合同履约/合规管理。制片动作(法律事实)贴着有结构化设计的合同条款走,提升了合规的效率,可大幅降低合规风险。
④卡片配套AI专项法律服务
卡片提供了合规的基础路径和执行思路,涉及到具体项目的法律问题,依然需要专业律师的法律判断,依然需要配合标准化合同中的《影视AI专款》才能事半功倍。
⑤AI合规档案留底
卡片把整个AI使用过程归集成可追溯的AI创作台账,将权利、责任划分清楚,同时作为证据链留底。按照卡片走完整个流程,即可轻松建立合规档案。
⑥辅助搭建AI合规体系
卡片将AI合规合同专款或者风险控制措施的建议,延伸到更加具体的--AI财务结构、管理制度,AI对价、验收与付款节点挂钩等管理议题,提出了全局性的策略建议,可进一步沉淀为AI合规的标准流程和管理经验。
⑦适配新的审播模式
适配“广电21条”后的审核与播出并行的新模式。“审播同步”对合规要求更高,要全程盯着,没有事后“补作业”的窗口,对制片管理能力是很大的考验。卡片按制作环节切分,跟着清单一路跑下来,合同、合规、业务与风险控制,可在一套卡片上全链打通。
合同谈判时,手握一套《AI合规提示卡》就是一份可参照的谈判“剧本”,知道每一步要拿什么结果、要什么文件、怎么对齐合同条款与合规管理流程。
这就是【带着“剧本”谈AI】的含义。
《影视AI合规提示卡》(以下简称“本卡片”)适用范围说明:
因AI制作模式的多样化,本卡片普遍适用于A0、A1类型的长剧,及对标长剧制作标准的中剧项目;部分适用A2类型项目。
AI参与制作模式定义如下:
A0:传统制作,AI仅用于文案、剪辑等轻度参与辅助环节,不参与实质性的影视创作;
A1:AI深度辅助,美术资产、预演和视效中AI成为主力工具,但关键表演和摄影仍以真人实拍为主;
A2:真人+AI混制,真人演员授权,美术、场景、摄影由AI全管线生成或与传统制作混合共存;
A3:全流程AIGC,人物、场景、镜头、声音均以AIGC为主,不含真人实拍摄制。
06
以剧本委托创作合同为例
编剧合同AI谈判卡片共3张,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锁定外部,告知合同义务;第二部分锁定内部管理,提示关键法律风险、措施以及建议。
剧本委托创作的核心风险分布在AI透明度、版权与AI训练数据合规、和存证追溯3个风险点,翻译到实际的合同谈判过程,制片方可以要求供应商合理披露AI使用情况,即当AI的使用无法避免或者成为主流工具时,放任不管等于把风险全部背在自己身上,因此须限定AI的使用程度和范围,为获得法律救济提供必要的证据、责任分担机制,以及合同框架内的争议解决路径。
举例:假设某影视作品深陷剧本“抄袭”官司,举证责任落到影视公司,如果编剧说是某平台AI创作的,交付文件没有过程底稿、提示词、AI使用日志、训练数据这些,就无法组成完整的“人类主导+独创性”证据链,更无法分析“实质性相似”的来源。在此情况下,对制片者而言是及其被动的。因此,要求供应商披露的内容须涵盖上述风险。

使用卡片对外辅助,进行合同谈判时:
1.告知有“人类主导创作”的承诺(可作品性要求)2.告知AI使用披露事项(透明度义务)3.告知有训练数据的承诺(训练数据合规)4.告知有版权清洁承诺(版权清洁度义务)5.告知“AI含量”与报酬锁定的估价机制(AI对价)
背后的法律逻辑是,编剧可以适度使用AI,但是应守住的合规底线,不能影响合同的根本交易目的——制片者购买的剧本必须是由人类主导创作完成的作品。
使用卡片对内管理制片合同履约时:
1.AI创作记录需整套交付(存证追溯)2.合同中的AI条款应包含除上述义务外的控制手段(合规制度)3.付款节点与AI合规审查挂钩(合同履行过程控制)4.建立合同标的交付验收审查机制(合同目的实现与否评估)
综上,AI合规不仅仅要对外划定责任边界,对内合同履行节点,还要为业务流程、财务付款、验收审查等关键环节建立配套的内控制度,唯有如此,影视制作才能在复杂的AI法律灰色地带中保持战略定力,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免疫”的转变,才能在合规框架内最大化释放AI技术的商业价值。
结语:
将合规能力深度融入制片的DNA,是制片公司AI创作转型的必修课和法律风险防范的底线。
AI不会淘汰影视公司,但善用AI、且合规过硬的影视公司,可能会淘汰还在观望的同行。
《影视AI合规提示卡》(以下简称“本卡片”)免责声明:
本卡片为象则·影视AI专项法律服务的辅助工具,不对外销售,不构成具体法律建议;
本卡片仅适用影视行业AI合规的一般参考,不能替代律师的法律意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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