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人力资源、人事行政……北满钢厂的这个部门曾经有过很多名
北满钢厂从筹建到投产,再到多次变革,很多部门也整合了多次。即使在企业稳定发展过程中,出于实际情况和管理上的考量,很多部门也多次调整。

企业中的劳动工资管理是企业管理重要的职能之一,当时在企业人事行政副厂长的领导下,对各层面的工资政策、法令等执行管理的部门。
在1955年出,甲乙方分开定名北满钢厂后,企业就设立了劳动组织科,包含调配、定额、工资三个部分,有30多名管理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北满钢厂全面投产后,1957年12月,根据厂精简机构方案原则,劳动组织科与干部科合并为人事科,人员增加到近50人。
企业全面投产时,基本上是采用苏联企业劳动工资的管理办法,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厂长是统一指挥全厂生产、行政工作的领导人,下设4至6名副厂长分系统各负其责。在管理机构的设置上,一直实行两级职能(厂、车间)、三级管理(厂、车间、工段或班组)的形式。
1958年7月,组织机构调整,将人事科与教育科合并,成立人事教育科;1959年又划分为干部科、技术教育科、劳动组织科。
1964年,企业进行机构改革,取消技术教育科,将职工培训工作划归劳动组织科。因为“精简下放”工作大量增加,劳动组织科增设职工“精简办公室”。全厂主要单位工作核算工作由劳资科主管,把主要单位人事员收归劳资科领导,实行集中到厂部服务到班组的方法。
WG期间,精简机构,劳动组织只有一个组,直到1972年重新改为劳动组织科。1982年9月,企业劳动组织进行整顿和体制改革,将劳动组织科与干部科合并,成立劳动人事处。
1985年初,企业在进行体制改革中,将干部管理划出,成立了干部处,劳动人事处改称为劳动工资处。
伴随企业的改制,2003年后开始称人力资源部。近年重整后,原来的人力资源部、宣传、组织、工会、纪检、离退休、办公室等等多个部门整合成为人事行政部,人员更加优化,原有的劳资职能成为整合后部门的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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