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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盖章的14种IP领域AI工具:律师和法务该怎么看?

国知局盖章的14种IP领域AI工具:律师和法务该怎么看?

先讲一个故事。

2023年5月,纽约。一位名叫施瓦茨的律师,在曼哈顿执业三十年的资深前辈,被法官传唤去了一次听证会。原因是他在一起航空公司诉讼的代理词里,引用了六个判例。六个。全是假的。

他在宣誓书里承认,这些判例是他用ChatGPT检索的。他甚至反复问过ChatGPT:「这些案子是真的吗?」ChatGPT——像一个热情而自信的实习生——回答说:「是真的,而且在可信的法律数据库中都能查到。」

施瓦茨说,他在此之前从未用过这个东西做法律检索,「不知道它的内容可能是假的」。

这件事现在被称作「马塔诉阿维安卡公司案」,成了全世界律师圈被反复拿来讲的一则警世寓言。

我第一次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一边笑一边后背发凉。笑是因为ChatGPT那种「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劲儿实在太熟悉——任何一个用过它的人都见过。后背发凉是因为——你很难说,如果没有提前听说过这个故事,自己就一定不会犯同样的错误。

讲这个故事不是为了嘲笑施瓦茨老师。讲它是为了定一个基调:在接下来要聊的话题里——也就是国知局《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指南》(下称《指南》)第四章盖章认证的那14种AI工具——我们需要同时握着两样东西:一份对新工具的兴奋,和一份被施瓦茨老师的故事烫过的警惕。

这是本系列的第三篇,也是最后一篇。前两篇分别聊了《指南》推荐的官方商标数据库,以及七种商标分析方法。今天聊AI。

一、先坦白:我自己就在用

要讲这14种AI工具,我得先坦白一件事。

我自己每天都在用AI。

判决书的初翻、驳回通知书的要点提取、大批量异议决定的结构化分类、公众号文章草稿的润色——这些工作,很多都有AI的影子。

所以下面谈的这些工具,不是作为一个旁观者谈的,而是作为一个每天被它们赋能也被它们坑过的律师谈的。

《指南》第四章列了14种AI工具,从1号的文本翻译到14号的AI智能体,顺着读下来会觉得有点累——像是一个工具说明书的目录。我按自己的使用经验,把它们重新归了四组:起点工具、加速器、瞭望塔、AI新物种。

下面一个一个说。

二、起点工具:把你带到跑道上

这一组对应《指南》的1号到4号:文本翻译、语音转文字、语义检索、图形检索。

起点工具解决的,是律师和法务最基础、也最耗时的那部分工作——「把外文文献读懂」「把录音整理成文字」「在海量商标里找到近似项」「在十几亿张图里找到相似图形」。

这一组里,我受益最多的是文本翻译。服务日本企业客户的律师都懂——一份日文审决书、一份JPO的拒绝理由通知书,用十年前的翻译软件去读,你会觉得每一个术语都像在和你作对:「識別力」翻成「识别力」看着像那么回事,但放在中国商标法语境里就是「显著性」;「商標的同一性」直译成「商标的同一性」读者完全摸不着头脑,其实说的是撤三程序里「注册商标与实际使用标识」的一致性问题。现在的神经翻译+术语库模式下,这些问题基本被解决了。

图形检索也是近两年肉眼可见在进步的领域。传统的图形商标近似检索,依赖维也纳图形要素编码——四位数字一串串敲进去,像在摸索一部古董相机的拨盘。现在基于深度视觉模型的图形检索,你扔一张图进去,它给你按视觉相似度排好序返回。确实香。

但要注意一件事:起点工具把你带到跑道上,不意味着它替你跑完。翻译再准,你还得有法学训练去判断术语语境;图形检索再快,近似判断的最终结论仍然要由有经验的人做出——要知道,商标近似从来不是「机器说像就像」的事。

三、加速器:你的资深实习生

这一组是《指南》的5号到9号:技术问答与智能阅读助手、自动分类与标引、多模态信息挖掘、可视化工具、自动报告生成。

这一组工具的共同特征是:它们不再只是「找」,而是开始「理解」和「产出」。

一个典型场景。前段时间,我给客户做了一份马德里国际注册被驳回通知的批量分析,涉及一百多份通知书。按传统做法,这是一个需要三四个助理连续工作两周的活儿——把每一份通知的引证商标、驳回条款、审查员观点、是否可复审一栏一栏填进表格。现在把这批通知书喂给智能阅读助手加上结构化提取工具,一个下午就能完成初稿的80%,剩下的20%是律师来判断「这家的情况建议复审」「那家的直接放弃」——也就是真正需要法律判断的部分。

从两周到一个下午。这是实实在在的生产力跃迁。

但这一组工具也是翻车最多的一组。

《指南》5号工具的描述里有一句话,我看的时候反复读了三遍——「支持自然语言提问,快速返回引用出处准确的答案」。这句话的分量很重。因为施瓦茨老师翻车的根子,就在于他以为AI给出的「引用出处」是真的。

现实中,即便是号称「引用出处准确」的一些工具,在面对中国商标审理指南的具体条款、最高院某个具体案号、北京知产法院某个具体裁判要旨时,依然会给你一本正经地编造。有时候错的是案号数字,有时候错的是案件当事人,有时候错的是判决年份——看起来毫无破绽,实则经不起一秒钟的核查。

凡是涉及具体法条、案号、裁判要旨的引用,律师必须亲手复核。

这一条没有例外。

四、瞭望塔:看清楚风从哪来

这一组对应《指南》的10号到12号:信息监测工具、评估工具、决策支持工具。

瞭望塔的价值不在于「看到眼前」,而在于「看到远方」。

信息监测工具我用得最多的场景是客户品牌保护。每个月系统自动扫描一次:全球主要商标局的新申请里,有没有和客户商标文字相同或近似的?重要电商平台上,有没有新上架的侵权商品?新注册的域名里,有没有嫌疑仿冒的?——这些监测,在AI之前要靠人工+Excel硬撑,现在基本可以由工具做第一道筛查。

但监测工具最大的风险是——预警太多等于没有预警。我见过一些工具,为了让客户感觉「物有所值」,把阈值设得极低,每周给客户推送三四十条「潜在风险」。客户打开一看:一半是完全不近似的标识,一半是明显不类似的商品。久而久之,客户对预警麻木,真正的风险反而被淹没。所以用这类工具,不是越敏感越好,而是要和律师一起,把阈值校准到「该响的时候响」。

五、AI新物种:从「用工具」到「派任务」

最后一组,是《指南》13号和14号——通用AI助手、AI智能体。这两个放在一起说。

13号的通用AI助手,就是大家都熟悉的ChatGPT、Claude、Gemini、DeepSeek、豆包这一类。《指南》对它们的定位非常老实——「第一响应者」和「知识助手」,同时也说得很清楚:「其分析结果不具备法律效力,深度技术分析、法律风险判定与策略制定等仍需由专家或专业AI工具完成」。这段话我很赞同。施瓦茨老师的翻车,就是把13号当成了专业工具来用。

14号的AI智能体(Agent),才是这两年真正在发生的事。它和13号的区别在于——13号是「你问一句它答一句」,14号是「你给它一个目标,它自己分解任务、调用工具、交叉验证、输出成果」。

举个例子。假如你对13号说:「帮我做一份XX公司的商标侵权风险评估。」它会给你一段介绍性的文字,但它做不了实事。假如你对14号说同样的话,理想状态下——它会自己去检索这家公司的注册商标组合,查它近三年的使用证据,扫描电商平台的实际使用情况,比对潜在的在先权利,最后给你一份结构化的报告。

我自己最近也在尝试搭建一些专门用于商标实务的小智能体——比如专门做驳回通知书六维度分析的智能体、专门做异议决定书要旨提取的智能体。体感是:它们很强,也很脆弱。强在能把原来需要律师两三个小时的结构化分析压缩到几分钟;脆弱在任何一个环节——检索不全、提取错误、上下文丢失——整条链路都会失真。

所以我的态度是:拥抱智能体,但永远保留最后一道律师审核。这不是保守,是对客户负责。

六、写在最后:工具和人

回到开头的施瓦茨老师。

他被制裁之后接受采访时说了一句话——「我非常后悔用人工智能补充法律研究,未来绝不会在没有核实的情况下这么做」。

这话听着像认错,但我觉得他说的其实还不够。真正的教训不是「要核实」,而是——

AI是效率工具,不是知识来源。

你熟悉的领域,让AI帮你提速;你不熟悉的领域,别让AI帮你做判断。这是我这两年用下来最大的心得,也是想留给读这篇文章的企业法务、品牌负责人、同行律师们的一句话。

商标行业几十年来变过很多次——从手检到电子检索,从邮寄异议到在线递交,从纸质档案到全文数据库。每一次变化都有人说「律师要被替代了」,每一次事实都证明——工具变了,行业的底层逻辑没变。

真正决定一起案件走向的,从来不是你用了多么先进的工具,而是面对一份审查员意见、一份诉状、一份客户诉求时,你能不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这一点,14号工具还帮不了。至少现在还帮不了。

本系列到此收笔。感谢读到这里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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