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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第三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德育工作指南》中“实践育人”的具体要求,探索“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丰富学生的课外实践体验,提升综合素质,我校计划组织学生2026年秋季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为确保本次研学活动安全、有序、高质量地进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现公开遴选有资质、有能力组织大型活动的第三方机构承办学校研学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第三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服务项目
(二)活动时间:2026年11月(具体时间待定)
(三)活动地点:(具体地点由研学公司提供方案或者学校指定线路)
(四)参与对象:学校一至六年级全体师生(共约790人)
(五)服务内容:
1.根据学校研学主题,开展包括但不限于科技智能、传统文化、乡情教育、革命教育、工业制造、劳动教育、生命科学、自然生态等研学活动。第三方机构可以根据学生数量以及实际需求,在充分考虑时间、地点等因素基础上,设计广州市花都区内研学点线路。
2.交通、餐饮等后勤保障。
3.安全保障及应急预案。
4.活动全程管理与服务。
二、比选范围
本次比选范围为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一)研学课程设计。包含研学主题、行程安排、研学手册、课程组织、服务团队介绍等内容,设计应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具有实践教育意义。
(二)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保险、应急预案等。
(三)服务质量及价格。所收取费用含交通、保险、导游、门票、活动项目、午餐、活动用水、宣传横幅、医务等。行程内所有景点门票原则上应包含在“活动收费”学生所支付的费用中,不得另收门票。如确有其他另收门票费用必须在方案中单独注明提醒。
三、报名条件
(一)资质要求。
1.有三年以上研学组织经验和有独立研发研学课程的第三方机构,且曾成功同时组织1000人以上的学生研学活动。
2.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有资质的旅游豪华大巴车辆接送;每辆车至少配备年轻有责任心的导游1人。
3.当选单位必须独立完成当选任务,不得转让或分包相关业务,不能与其他公司联合承办。
4.在近三年内组织研学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和无发生重大经济纠纷。
5.当选机构必须为参加研学活动的师生及家长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旅行社责任保险(至少为旅行社责任保险50万元/人、旅游意外保险10万元/人)。
6.经广州市教育局评定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承办机构优先选用。
(二)研学服务要求。
1.交通:全程旅游豪华大巴,车况要求良好,需提供车辆年审合格等证明车况良好的相关材料;为确保安全,司机需5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经验,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3年内无致人死亡或者多人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2.门票:行程内所有景点门票应包含在“活动收费”学生所支付的费用中,不得另收门票。
3.用餐:用餐环境干净,饮食安全。
4.导游:每车配一名导游全程陪同,要求导游责任心强,服务热情,行程中导游介绍相关线路主题文化,期间可以播放当地文化介绍视频。
5.费用:所收取费用含交通、保险、导游、门票、活动项目、午餐、活动用水、宣传横幅、医务等。
四、报名材料
(一)公司简介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研学活动方案(包括课程设计、行程安排、安全保障等)。
(三)服务报价明细清单。
(四)近三年类似项目案例及证明材料。
(五)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0月20日,报名资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上午12:00,逾期提交资料视为无效,快递邮寄资料以学校实际签收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现场提交或者邮寄快递方式。现场提交须在学校保安室做好报名登记,以邮寄快递方式提交资料到学校的请在快递签收后再次电话确认签收情况,以免有误。
(三)报名地点、地址。
报名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第三小学保安室
报名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广塘村南和塘街15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3668980437
六、比选方式与结果公布
学校将组织由学校领导、校务监督委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报名公司进行综合评审,重点考察方案设计、安全保障、服务质量及报价等因素;评审结果将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其他事项
法律责任:当选机构有下列行为,当选资格作废,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当选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一)提交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二)任何报名机构恶意串通,相互陪选的。
(三)当选机构不按照本公告文件规定擅自变更合同或有分包行为的。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学校保留对本次比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无需对未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报名!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第三小学
2026年10月14日

初审:邓颖茵
复审:张惠贤
终审:钟红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