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软件谷2026年高企认定各位企业小伙伴注意啦!
软件谷2026年度软件谷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依据省、市、区高企申报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软件谷实际,本年度高企申报批次、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全部明确,赶紧收藏这份申报指南,千万别错过申报时间!
一、申报对象范围
1.企业注册成立满365个日历天数以上,且符合高企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居民企业;
2.2023年认定高企、2026年资格期满,以及外省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雨花台区的高企,需重新认定的均可按本通知申报。
二、高企认定的八大关键条件
1.企业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内。
4.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1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申报四大批次截止时间牢记
雨花台区申报截止时间
第一批次:5月28日 18:00
第二批次:6月26日 18:00
第三批次:7月27日 18:00
第四批次:8月17日 18:00
软件谷企业须在各批次申报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提交国网系统,并将电子档申报材料整体提交至软件谷科技创新部。
企业报送材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现场核查意见表》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电子版、申报U盘(内存企业电子版申报材料,以供软件谷工作人员拷贝留档后返还),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有关证明材料,填写《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企业知识产权有效性汇总审核表》,分别于每批次申报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递交至软件谷管委会科技创新部高企办公室。
四、申报办理流程
网上申报

注册登录: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注册账号。
材料提交:企业登录系统后点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入高企认定申报—新建申报材料,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并提交。企业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签字盖章负责。
企业自评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企业选择具有资质且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有关规定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下同),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鉴证),并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通知要求自主编写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中介机构要求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查询方式

会计师事务所请查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信息查询—行业管理信息查询—公众查询栏目;
税务师事务所请查询:“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http://www.cctaa.cn)—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行业管理—事务所/税务师查询栏目。
通过以上网址查询相关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等信息,重点关注注册会计师人数及比例、中介机构不良记录情况以及出具报告的签字会计师或税务师的处罚和惩戒情况等。
温馨提示:各申报企业要审慎选择中介机构开展专项审计(鉴证)工作,避免因中介机构及出具的审计(鉴证)报告不符合《工作指引》规定影响认定结果。
高企申报选择省内税务师事务所时,建议参照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公布的《符合出具高新技术企业专项报告税务师事务所名单(2026年度)》,访问链接:http://www.jsctaa.com/art/2026/4/27/art_68_12586.html。
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自行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告知承诺制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选择适用的须在系统中生成并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上传签字盖章件后,相关证明材料可免于提交;未选择的须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五、现场核查
企业配合主管部门现场核查:重点核查知识产权、研发费用、人员、失信、安全环保等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申报企业知识产权全部为申请当年授权软件著作权的,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不予推荐。
六、必看新变化
现场核查重点有变化

对企业使用的知识产权全部为受让、首次申报企业使用的知识产权全部为申请认定当年获得的专利(或专利+软件著作权)的情况重点核查。
对企业近一年参保人数小于等于3人、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小于100万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申报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点核查。
审计报告赋码范围要求更明晰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正文、年度审计报告正文及会计报表每页均须提供备案验证码。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要求,为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监督管理工作,2026年度新申报的企业,提交的审计报告应当为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下载的已赋码审计报告电子版原件。
企业准确归集研发费用

企业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标准及要求,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编制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杜绝错报、漏报材料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L栋一楼软件谷双创服务中心高企办公室
咨询电话:52887879、52887954
· 中国(南京)软件谷双创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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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科技创新部
编辑:窦玉婷
校对:许瑾文
责编:邵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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