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文本内容
微博/B 站/小红书/抖音:路遥的刑法空间
1
《刑法学(第七版)》
张明楷教授著
路遥解读
知识点19:因果关系的判断(事实判断)
(第五章不法第二节构成要件符合性)
4.二重的因果关系
两个以上的行为分别都能导致结果的发生,但在行为人没有意思联络的情况
下,竞合在一起导致了结果的发生。
分别讨论不同情况:
(1)如果存在时间先后关系一方的行为对死亡并没有起作用,则应否定因
果关系。
例1:A 与B 没有意思联络,都向C 的食物中投放了致死量的毒药。如果证
明B 投放的毒药还没有起作用时C 已死亡,就只能认为A 的行为与C 的死亡结果
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例2:甲与乙没有意思联络而同时向丙开枪,甲打中肺部,一小时后会导致
丙死亡,乙打中心脏,瞬间导致丙死亡。应认定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
果关系,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2)虽然不存在时间先后关系,但如果双方的行为均对死亡时间的提前起
到了作用,则双方的行为均与提前死亡的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例1:只有A 或者B 的投毒行为,C 会在3 小时后死亡,但由于A 与B 双方投
毒,导致C 在1 小时后死亡,则应认定A 与B 的行为均与C 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
因果关系。
例2:甲与乙在没有联络的情况下同时打中丙的肺部,如果因为二人的同时
开枪行为导致丙的死亡提前,则二人的行为与丙的提前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
系。
(3)虽然不能肯定二人的同时行为导致提前被害人死亡,但如果能够肯定
二人的行为均对死亡起到了作用,则也应肯定二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
系。
例1:在上述投毒案例中,即使不能确定A 与B 的投毒行为导致C 提前死亡,
但如果能确定A 与B 所投放的毒素同时存在于C 体内且同时发挥致死作用,那么
从自然法则看来,A 与B 各自的行为导致死亡的因果链条也是清楚的,也能肯定
A 与B 的行为合法则地造成了结果,因而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由此看来,在二重的因果关系的场合,不能肯定因果关系的情形是极为罕
见的。
【2010 年客观题】甲、乙没有意思联络,碰巧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
微博/B 站/小红书/抖音:路遥的刑法空间
2
丙的心脏。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5.重叠的因果关系
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行为,单独不能导致结果的发生(具有导致结果发生的
危险),但合并在一起造成了结果时,就是所谓重叠的因果关系。
例1:甲、乙二人没有意思联络,分别向丙的食物中投放了致死量50%的毒
药,二人行为的重叠达到了致死量,丙吃食物后死亡。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甲、
乙二人的行为分别都对丙的死亡起作用,故应肯定存在合法则的因果关系。
【2013 年客观题】甲、乙无意思联络,同时分别向丙开枪,均未击中要害,
因两个伤口同时出血,丙失血过多死亡,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
关系。
【2022 年客观题】甲、乙没有意思联络,同时向丙开了一枪,均打中非要
害部位。丙因两处受伤、流血过多而死亡。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均具有刑法
上的因果关系。
6.救助性因果流程的中断
已经存在的某种条件原本可能阻止结果的发生时,行为人消除这种条件,导
致结果发生的,称为救助性因果流程的中断。应当认为,中断救助性因果流程的
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例1:一个救生圈正漂向落水的被害人,被害人可以马上抓住这个救生圈,
但行为人拿走了救生圈,被害人溺死身亡。对此,应肯定拿走救生圈的行为与死
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7.因果关系的回溯禁止
第三人或者被害人有意识地或者企图共同促进结果的发生时,前行为人的行
为所促成的对结果具有原因力的因果关系,是否由于第三人或者被害人的行为而
中断。
例1:甲给丙注射了一剂毒药,在毒药刚开始发作时,乙对丙实施暴力,丙
由于中毒而无力逃避乙的暴力,因而死亡。
在本书看来,因果关系的回溯禁止,只是一种人为的设定。根据条件关系的
公式与具体的结果观,可以肯定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具有条件关系。
请注意,这里只是讨论事实上的因果关系,显然不能据此直接得出甲对丙
的死亡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结论。
8.集体决策(新增考点)
在单位犯罪的案件中,由决策层人员集体决策实施犯罪行为时,也要根据条
件关系与合法则的条件关系判断因果关系。
例1:某项决策需要2/3 的人员同意才能通过,假设三人中甲与乙投了赞成
票,丙投了反对票或者弃权票,则甲与乙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重叠
的因果关系)。假若三人均投了赞成票,也应肯定三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
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