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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课珍惜婚姻关系(专项训练)(教师版)_zheng治_2026年_2026年高考政治一轮课件+讲义+练习(福建专用)-G328_选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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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文本内容

第06 课 珍惜婚姻关系
目录
01 基础达标练
考点0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考点02 夫妻地位平等
02 重难突破练
03 真题溯源练
04 时政预测练
0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1.甲男经人介绍认识了乙女,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交往一段时间后,乙女发现甲男的祖母与乙女的
妈妈实为失散多年的同胞姐妹,于是决定解除恋爱关系。甲男不同意,以曝光乙女隐私相威胁迫使乙
女登记结婚,且在婚姻登记时隐瞒了双方血缘关系。婚后8 个月,甲男因犯罪入狱。乙女欲解除婚姻
关系,但因惧怕甲男报复,委托朋友向法院提出申请。此案件中(   )
①因存在胁迫情形,乙女可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撤销婚姻
②甲乙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该婚姻自始无效
③乙女可到人民法院申请离婚登记,三十日届满后双方解除夫妻关系
④应由乙女本人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夫妻关系,而不能由她朋友代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甲男以曝
光乙女隐私相威胁迫使乙女登记结婚,属于胁迫情形,乙女可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
婚姻的请求,①正确。
②:甲男的祖母与乙女的妈妈是同胞姐妹,甲乙并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存在禁止结
婚的亲属关系情形,②排除。
③:离婚登记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不是人民法院,且乙女与甲男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自始
没有法律约束力,不需三十日届满,③排除。
④: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
出离婚诉讼,故必须由乙女本人向法院起诉,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邵某(男)与计某(女)系单位同事,于2018 年登记结婚。婚后于2019 年育有一女邵小某、于2021
年育有一子计小某。自儿子出生起,邵某搬离女方住处,二人开始分居。分居后,两个孩子均随母亲
共同生活。2024 年11 月,邵某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就孩子抚养问题,邵某要求“均分”,即女
儿邵小某随自己共同生活,儿子计小某随母亲计某共同生活;而计某则要求两名子女均随自己共同生
活。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不同意,人民法院不会准许离婚
②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应当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③即使子女都随母亲一起生活,父亲邵某也需每月分别支付两个孩子抚养费
④本案中子女的抚养权最佳方案是“一人一个孩子”的分配方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诉讼离婚并不需要双方同意,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非
仅凭一方是否同意。即使一方不同意,若感情破裂事实成立,法院调解不成仍可判决离婚,①错误。
②④:《民法典》规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应该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所以“一人一个孩
子”的分配方式并非是最佳分配方式,②正确,④错误。
③:父母离异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所以即使子女都随母亲一起生活,父亲邵某也需每月分别支付两
个孩子抚养费,③正确。
故本题选C。
3.合法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下列情形中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尹某和万某志同道合,登记结婚,符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基本原则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自动解除夫妻关系
③林某的母亲和贾某的父亲是表兄妹,林某与贾某不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
④小罗与女友小英在老家举办了传统婚礼,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婚姻无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尹某和万某志同道合,登记结婚,符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基本原则,属于合法婚姻,
①正确。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办理离婚手续,才能解除夫妻关系,②错
误。
③:林某的母亲和贾某的父亲是表兄妹,林某与贾某是第四代旁系血亲,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③错误。
④:结婚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小罗与女友小英
在的婚姻无效,④正确。
故本题选B。
02 夫妻地位平等
4.陆某与王某于2019 年登记结婚,2020 年育有一子。婚后,王某经常背着陆某在外举债,打赏主播。
2022 年购置位于某区的A 房屋一套,首付款20 万元均由陆某借款支付,之后每月的还贷由陆某用公积
金偿还。2024 年后,王某经常对陆某进行殴打、辱骂,陆某于2025 年2 月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下列
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陆某与王某婚内所欠债务,均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②王某对陆某实施家庭暴力,侵犯了陆某的荣誉权
③A 房屋和婚姻存续期间陆某的公积金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若起诉无需经过“离婚冷静期”,法院即可判决王某与陆某离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王某经常背着陆某在外
举债打赏主播,该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只有陆某为支付房屋首付款的
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均构成夫妻共同债务”说法错误,①错误。
②:王某经常对陆某进行殴打、辱骂,侵犯了陆某的名誉权等人格权,而不是荣誉权,②错误。
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夫妻另有约定外,均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2022 年购置的A 房屋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虽首付款由陆某借款支付且用陆某公积
金还贷,但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陆某的公积金也属于夫妻共
同财产,③正确。
④: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而陆某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并且法院判决
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需经过“离婚冷静期”,④正确。
故本题选D。
5.2020 年李某与王某婚后共同经营“味美佳”饭店,2024 年因采购食材需资金周转,王某以个人名义向
好友周某借款8 万元。后饭店因经营不善闭店,所欠借款一直未还。后来周某调查发现,李某于2023
年法定继承了其父母的遗产中的一套房产。下列对本案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某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李某接受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③李某与王某对该房产均有处置权
④债权人周某享有该套房产的优先受偿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该借款是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经营的饭店采购食材,即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这种
情况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 
②: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定继承父母的房产,未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定为个人财产,应
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2 条),不属于个人财产,②错误。 
③:由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李某与王某对该房
产均有处置权,但处置时需双方协商一致,③正确。 
④:周某作为普通债权人,未设立抵押或担保,对该房产不享有优先受偿权,仅可主张以夫妻共同财
产清偿债务,④错误。
故本题选B。
6.2019 年12 月,许某(男)父母全款购买案涉房屋。2020 年5 月,范某与许某登记结婚。2021 年8 月,
许某父母将案涉房屋转移登记至范某、许某双方名下。范某与许某婚后未生育子女。2024 年,因家庭
矛盾较大,范某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其与许某离婚,并平均分割案涉房屋。许某同意离婚,但认为该
房屋是其父母全款购买,范某无权分割。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房屋所有权因登记发生变更,范某有权分割 
②案涉房屋属于范某与许某的共同财产
③范某与许某必须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④许某父母有权撤销对范某和许某的赠与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①④
【答案】A
【详解】①②:许某父母将案涉房屋转移登记至范某、许某双方名下,该行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房屋性质转变为范某、许某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范某有权分割,①②正确。
③:本案中范某已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判决书即具有法律效力,无须再去民政局办理离
婚登记,③错误。
④:本案中的房屋已完成产权登记,许某父母无法撤销对范某和许某的赠与,④错误。
故本题选A。
7.赵某向中介钱某支付了24 万元,并签订《委托协议书》,委托钱某利用“假结婚”的方式为其办理北
京户口。在钱某的安排下,赵某与持有北京户口的女子孙某登记结婚。后因户籍管理政策调整,赵某
未能取得北京户口。赵某遂将中介钱某诉至法院,要求钱某退还24 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与钱某形成委托合同关系
②赵某与孙某的婚姻为无效婚姻
③该协议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④赵某可要求钱某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赵某与中介钱某签订《委托协议书》,委托钱某为其办理北京户口,赵某与钱某形成委
托合同关系,①符合题意。
②:‌假结婚是指男女双方无任何感情基础,仅出于某种特定目的而办理的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是合
法的,并且具有法律效力‌。赵某与孙某的婚姻虽是赵某为获得北京户口而进行的“假结婚”,但其婚
姻关系是合法的,②说法错误。
③:赵某与钱某签订的《委托协议书》试图钻政策的漏洞,骗取北京户口,明显违背公序良俗,属于
无效合同,③符合题意。
④:该协议是无效合同,协议的条款没有法律约束力,赵某无法要求钱某承担违约责任,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8.王某与孙某系夫妻关系,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创业资金周转需要,向刘某借款100 万元,以其
房产为抵押,并向刘某出具借条一张,借条上无孙某签名。因王某到期未还,刘某遂将王某及孙某起
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共同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享有的抵押权对应的是案涉房屋的交换价值
②刘某应实际占有案涉房屋,并将其作为债权担保
③王某不履行债务时,刘某有权以该房产优先受偿
④借条上无孙某签名,该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抵押权是就抵押物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刘某享有的抵押权对应的是案涉房屋的
交换价值,①正确。 
②:抵押权的设立不要求实际占有抵押物,以房产抵押一般是办理抵押登记,②错误。 
③:王某以房产抵押,当王某不履行债务时,刘某有权以该房产优先受偿,③正确。
④: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企业资金周转借款,若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等,可能属于夫
妻共同债务,不能仅因借条无孙某签名就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④错误。 
故本题选A。
9.2025 年5 月10 日,《婚姻登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在全国正式落地。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婚姻登记处,在昆明工作生活户籍地为广东省汕尾市的杨先生与广东深圳市的朱
女士,凭借居民身份证及无配偶签字声明,顺利完成结婚登记,成为云南省首对通过全国通办方式领
证的新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取消了结婚登记必须到户籍地的限制
②杨先生和朱女士的婚姻登记符合我国婚姻制度中“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则
③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意味着只要双方自愿,就可凭居民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④结婚不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打破了婚姻登记当事人户籍限制,不再要求出具户口簿,
内地居民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我国实行“一夫一
妻”制,材料中杨先生和朱女士的登记符合该原则,①②正确。
③④: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等,并且结婚会对
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③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老太与老伴育有一子一女。三年前,老伴离世,李老太改嫁他人,并与新婚老伴相互扶持照顾。再
婚后的生活让李老太感觉十分安定,反倒是与亲生儿女之间的关系寒了她的心。近年来,李老太疾病
缠身,生病住院期间都是由再婚老伴照料,儿女对此不管不问。一气之下,李老太便一纸诉状将儿女
诉至法院,要求儿女为其分担医疗费和赡养费。本着“调解优先”的理念,承办法官联系了李老太的
儿女。儿女也是一肚子委屈:“我妈的脾气性格有些跋扈,改嫁这样的事也不经我们同意,弄得我们
很没面子……”听到李老太子女言词中对母亲改嫁的不满,承办法官似乎摸到了矛盾的症结,心里有
了数。
假如你是承办法官,请结合材料,并从“敬老尽责、权利界限、侵权担责、传承有继、珍惜婚姻、家
和事兴”中选取两个最符合材料的关键词,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给李老太的儿女写一封劝诫书。
要求:①针对问题、观点明确;②论证充分、逻辑清晰;③学科术语使用规范;④总字数在150 字左
右。
【答案】首先,我作为承办法官,理解你们在这个问题上的困惑和不满。然而,作为子女,你们有义
务关心和照顾你们的母亲,无论她的决定是否符合你们的期望。 
在法律上,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包括提供生活必需品、医疗照顾和精神慰藉。无论你们的母亲
是否再婚,这些义务都不会改变。如果你们在她生病期间没有履行这些义务,那么你们可能会面临法
律责任。 
此外,我要提醒你们,作为成年人,你们应该尊重母亲的决定,包括她的婚姻选择。虽然她的决定可
能让你们感到不舒服,但这是她个人的权利。作为子女,你们应该尊重她的权利,而不是试图干涉她
的生活。 在这个问题上,我建议你们与母亲坦诚沟通,了解她的想法和需求,并尝试找到一种解决
方案,让所有人都能接受。如果你们感到无法与母亲沟通,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帮助,如家庭咨询或
心理治疗等。 
最后,我希望你们能够认识到,家庭是一个相互支持、相互尊重的共同体。作为子女,你们应该关心、
照顾和尊重你们的母亲,让她在晚年过上幸福、安宁的生活。
【分析】背景素材:因母亲改嫁引发的家庭矛盾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家和万事兴、婚姻自由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一道限制性开放式的论述类试题,考查学生的发散思维能力。可根据案例内容调动教材知识,
紧扣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主题,从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尊重婚姻自由的权利、合理沟通、家和
万事兴等角度给李老太的儿女写一封劝诫书。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近年来,李老太疾病缠身,生病住院期间都是由再婚老伴照料,儿女对此不管不问→可
运用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的知识分析说明子女应该在其母亲生病时候履行义务。 
有效信息②:我妈的脾气性格有些跋扈,改嫁这样的事也不经我们同意,弄得我们很没面子→可运用
婚姻自由的知识分析说明作为子女应该尊重父母的权利,而不是试图干涉父母的生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周某育有四个子女,分别是张一、张二、张三,以及智力残疾、无收入来源的女儿张四,张一
担任张四的监护人。1999 年9 月,张某购入房屋,后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由夫妻二人与张一、张四
共同居住使用。2007 年5 月,周某离世。2013 年1 月,张某也因病去世。张某与周某的父母此前已先
于他们离世。
张二、张三主张该房屋是张某与周某的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割,且未留下遗嘱,要求
该房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结合材料,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分析张二、张三的诉求是否合理以及该遗产应如何分割,并说明
理由。
【答案】张二、张三的诉求合理。①该房屋是张某与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因此该房屋是
张某与周某的夫妻共同财产。②张某与周某去世时均未留下遗嘱,根据法律的规定,遗产应按照法定
继承进行分配。由于张某与周某的父母先于他们离世,所以张某与周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其四个子
女,即张一、张二、张三和张四。因此,张二、张三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分割该
房屋。③民法典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张一长期与
父母同住,尽到较多赡养义务;张四智力残疾且无收入来源,属于需要特殊照顾的对象。因此,在分
割遗产时,应当对张一适当多分,对张四予以照顾,保障其生活权益。
【分析】背景素材: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谈谈“张二、张三的诉求是否合理”,属于辨析类试题,需要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
有关知识,首先判断,然后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判断:张二、张三的诉求合理。
论据①:1999 年9 月,张某购入房屋,后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由夫妻二人与张一、张四共同居住使
用→从夫妻共同财产的角度分析:房屋是张某与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论据②:2007 年5 月,周某离世。2013 年1 月,张某也因病去世。张某与周某的父母此前已先于他们
离世,张二、张三主张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割,且未留下遗嘱,要求该房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
割→从法定继承的角度分析:张某与周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其四个子女,张二、张三作为法定继承
人,有权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分割该房屋。
论据③:张某与周某育有四个子女,分别是张一、张二、张三,以及智力残疾、无收入来源的女儿张
四,张一担任张四的监护人,张二、张三主张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割,且未留下遗嘱,要求该房
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从法定继承遗产分配的角度分析:联系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
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
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分析张一长期与父母同住,尽到较多赡养义务;张四智力残疾且无收
入来源,属于需要特殊照顾的对象。因此,在分割遗产时,应当对张一适当多分,对张四予以照顾,
保障其生活权益。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1. (2025·山东·高考真题)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 年与何某结婚。2022 年,郭某以个人名义
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 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 年、郭某与S 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
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 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
B 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 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 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 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房屋A 虽由郭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但用于夫妻共同居住,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
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
共同债务。因此,房贷可成为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以书面形式与近亲属或其
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协商确定监护人,以便在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题干中,何某外祖母于2024 年订立遗嘱,表明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
制度与其协商订立监护协议,以保护其合法权益,③正确。
②:专利保护具有法定期限,且专利需公开才能获得保护,与保密无关。专利到期后即进入公共领域,
不再受法律保护,题干中“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混淆了专利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需保密
且无期限),②排除。
④:何某作为外孙,非法定继承人,因此外祖母将房屋B 留给何某的行为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
④排除。
故本题选A。
2.(2024·山东·高考真题)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 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
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 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
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 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
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
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 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 万是
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 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
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
②: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
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
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 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
③: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
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
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
④:小张用40 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小张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民法典第60 条规定:法人以其
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
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B。
3.(2025·云南·高考真题)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
前债权6 万元;婚前房屋1 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 万元;婚后存款10 万元。
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②预支3 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
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 万元赠与好友
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甲拥有未到期的婚前债权6 万元,这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与债
务人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所以甲可协商让债务人提前还款来筹措资金,该做法合法,①入选。
②:房租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预支3 万元房租,但是需要事后得到配偶追认,②入选。
③:婚后存款10 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 万元赠与他
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③不选。
④: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以“以土地所有权抵
押”的说法本身错误,该选项不合法,④不选。
故本题选A。
4.(2024·湖北·高考真题)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 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
的购房款10 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
犬旺财1 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 万元
③李四借的10 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 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
②: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
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
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
②错误。
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
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 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
④: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 万元的房产,去除10 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 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
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 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 万元的财产,④正
确。
故本题选B。
5.(2022·浙江·高考真题)2019 年1 月,张某在H 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 年5 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
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 年9 月,
王某在N 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 年3 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 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
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 市和N 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 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 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 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 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答案】D
【详解】A:H 市的房产是婚前张某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N 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
共同所有,A 错误。
B:N 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所有,B 错误。
C: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5 万元归张某所有,C 错误。
D:稿酬5 万元归张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D 正确。
故本题选D。
【点睛】
6.(2024·浙江·高考真题)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
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①: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
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中,除非权
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
付使用费,①排除。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
故②错误。
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这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的,故③正确;。
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D。
7.(2024·广西·高考真题)李某婚后于2022 年出版了一本著作,书中引用了钱某1960 年发表的研究报告
部分内容。同年,该著作获得了科研成果奖,李某获奖金2 万元。教师孙某将该著作复印3 份用于学校
课堂教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配偶对这2 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
②李某只有将该著作出版才能享有对其的著作权
③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
④孙某复印3 份该著作用于教学应得到李某同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李某的著作出版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收益属于知识产权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李某的配偶对这2 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①正确。
②:只要创作出作品,无论是否发表,著作权人都对其享有著作权,②排除。
③:法律保护著作权,引用部分他人著作内容,必须在引用中标明被引用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
故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③正确。
④:课堂教学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需要得到著作权人同意,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2024 年8 月,民政部全文公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征求意
见稿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在婚姻登记工作过程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
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作出上述规定是基于(   )
①尊重他人隐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②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产生强制约束力
③公民的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④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必经的法律程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在婚姻登记工作过程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予
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作出上述规定是基于尊重他人隐私即使法律的要求,也是社
会文明进步的体现,①正确。
②: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产生强制约束力属于结婚的意义,与题意无关,②不符合题意。
③: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
求意见稿)》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在婚姻登记工作过程中知悉的个人隐私、
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作出上述规定是基于公民的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
受法律保护,③正确。
④: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必经的法律程序属于结婚登记的必要性,与题意无关,④不符合题
意。
故本题选B。
2.2015 年1 月蒋某与宋某举行婚礼,两人口头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2 月蒋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
记在自己名下,3 月蒋某与宋某正式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证,5 月蒋某利用婚前积攒的10 万元投资股
市得利5 万元。后因感情破裂,两人于2020 年4 月离婚。2024 年1 月,妻子宋某偶然得知这些情况,
遂起诉蒋某,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虽有口头约定,但投资股票获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蒋某购买的公寓属于个人财产
③房产虽登记在蒋某名下,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已过三年,法院不予支持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夫妻约定财产应采用书面形式,蒋某与宋某两人口头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不
适用于财产约定制,因此婚后5 月蒋某利用婚前积攒的10 万元投资股市得利5 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
产,①说法正确。
②③:2 月蒋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3 月蒋某与宋某正式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证,房
产属于婚前购买的,因此蒋某购买的公寓属于个人财产,②说法正确,③说法错误。
④:离婚后,宋某偶然得知这些情况,遂起诉蒋某,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自知道权利受损日开始算诉
讼时效,因此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未过,法院应予支持,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3.2025 年5 月10 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施行。亮点颇多,如婚姻登记取消户口簿,取消地
域限制,只要证件齐备、材料准确、核查一致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办理婚姻登记,真正实现“说办就
办”、“全国通办;婚姻家庭服务全面升级,加强综合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工作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
婚前教育、家庭关系调节等服务,助力化解矛盾,促进家庭和谐等。新条例的施行(   )
A.通过放宽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提升登记结婚积极性
B.旨在减轻父母对子女婚姻干预,提升适婚青年自主性
C.有利于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维持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D.“说办就办”不符合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的观念
【答案】C
【详解】A: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户口簿、取消地域限制等举措,主要是在婚姻登记的程
序方面进行优化和便利化,并没有放宽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比如法定结婚年龄等实质性的结婚条件
并没有改变),A 排除。
B:取消户口簿主要解决的是行政手续问题,并非直接旨在减轻父母干预或提升青年自主性,B 排除。
C:婚姻家庭服务全面升级,提供婚前教育、家庭关系调节等服务,这有助于人们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在出现矛盾等情况时能够通过相应服务进行化解,从而维持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C 正确。
D:“说办就办”“全国通办”强调的是登记程序上的便捷高效,并不意味着不严肃对待婚姻,而恰
恰是在方便群众的同时,通过后续的婚姻家庭服务等引导人们珍惜婚姻、正确对待婚姻,D 排除。
故本题选C。
4.2025 年5 月10 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正式施行。新条例推出多项创
新举措:取消户口簿作为结婚或离婚登记的必需材料;政府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建设,引入婚
姻家庭辅导师等专业人员,提供婚前教育、家庭关系调解等服务;首次将“治理高额彩礼”写入条
例……新条例的施行(  )
①通过取消婚姻登记审查程序,提升了婚姻登记便利性
②加强了对婚姻家庭的行政干预,能增强婚姻的严肃性
③利于引导公众树立正确婚恋观,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
④体现出法治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彰显对群众的深切关怀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题干提到取消户口簿作为必需材料,但并未说明取消婚姻登记审查程序,因此“取消审
查程序”的表述不准确,①排除。
②:新条例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如婚前教育、家庭调解),属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而非强化行
政干预。其目的是通过支持性措施维护家庭和谐,而非直接增强婚姻的严肃性,②排除。
③:治理高额彩礼、提供婚前教育等举措,有助于引导公众树立正确婚恋观,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文
化,③正确。
④:新条例适应社会需求(如简化手续、关注彩礼问题),体现了法治与时俱进和政府对群众切身利
益的关怀,④正确。
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