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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惊奇!法庭中人工智能软件的众生相

案惊奇!法庭中人工智能软件的众生相

案惊奇!法庭中人工智能软件的众生相 

随着豆包、DeepSeek等生成式AI工具的普及,越来越多当事人在遭遇法律纠纷时,不再优先咨询专业律师,而是选择借助AI撰写诉状、检索法条、查找案例,甚至生成相关证据。AI看似功能全面、便捷高效,但当这些AI生成内容被提交至法庭,其结果往往并非“神助攻”,反而可能造成当事人败诉乃至遭受法律处罚的局面。本文结合近几年多起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当事人:打官司切勿盲目依赖AI,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才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稳妥途径。

01
AI生成水电表照片,庭审露馅遭训诫

1.案情回顾

湖北孝感大悟县人民法院曾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原告李某因承租人熊某拖欠租期后半段租金及水电费,将其诉至法院。庭审中,李某未能提交熊某欠缴水电费的有效凭证,李某女儿董某则当庭表示,该房屋仅有熊某一名租客,所有水电费均由熊某一人产生,并承诺会在庭后补充提交租期前后房屋的水电表照片作为佐证。

然而,董某庭后提交的照片上竟赫然带有“豆包AI生成”的水印。经法官进一步质询和调查发现,董某关于水电表使用情况的陈述也前后矛盾:起初董某声称水电表为熊某单独使用,后在追问下又改口为“一梯两户”,两户共用同一水电表。面对无法自圆其说的谎言,董某最终承认,为了帮母亲打赢官司,她通过AI生成了虚假的水电表照片¹。

2.法院处理

承办法官对董某进行了严肃的法治教育,明确指出:利用AI技术生成照片作为诉讼证据,已构成伪造重要证据,涉嫌妨害诉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此类行为可依法处以训诫、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伪造证据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鉴于董某在调查中主动坦白、及时纠正错误,法院秉持“惩教结合”的原则,决定以训诫方式处理,督促其深刻认识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切实增强诉讼诚信意识。同时,对其提交的伪造证据依法不予采信,案件将根据真实证据和查明的事实依法裁判²。

3.核心警示

证据是诉讼的基石,更是司法公正的核心保障,任何伪造、变造证据的行为,无论借助何种技术或手段,都必然触碰法律红线!随着生成式AI技术的发展,AI已可以根据人们的指令生成图片、视频、声音等各种内容。也因此,部分当事人心存侥幸,遇到法律纠纷不寻求律师的专业指导,而是选择利用AI生成虚假证据企图蒙混过关。但说到底,AI只是辅助工具,绝不能成为扰乱司法秩序的“帮凶”。

本案中的董某虽然因为主动认错、及时纠正,最后只被训诫,但这个教训足以警示所有人:打官司要如实提交证据,如果自己拿不准、有困难,最稳妥的做法是咨询律师,让律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帮你梳理证据、制定策略,争取最大权益。千万别心存侥幸,指望用AI造假来取胜。否则,不但假证据不会被采信,自己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追责,最终得不偿失。

02
AI幻觉陷阱:看似专业,实则瞎编

1.案情回顾

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中,承办法官陈樱收到当事人自行提交的上诉状,其中引用了一部名为《关于审理社会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司法解释,标注颁布时间为20253月。但陈樱法官经多方查证均未找寻到有关该部司法解释的相关信息,甚至还向行政庭资深法官进行了核实,最终确认该司法解释完全是由AI虚构出来的假信息。

此外,该名当事人还在其诉状中引用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希望以此来佐证自己的观点,然而引用的这条法条实际上与该名当事人案件中所涉的过错责任毫无关联,显然也是当事人盲目采信AI意见所致³。

更令人深思的是,部分当事人对AI的信任甚至超过了司法机关。在另一起案件中,法院已基于重复起诉理由裁定驳回当事人的起诉,并且在裁判文书中也已作了充分的说理,但当事人刘某仍偏信AI给出的答案,拒绝认可司法裁定的结果,还将AI生成的答复作为书证再次提交法庭,既浪费司法资源,也耽误自身其他可能的救济途径⁴。

2.核心警示

AI幻觉,指的是AI生成看似真实合理,实则虚假错误的内容。当训练数据不足、信息模糊或用户的提问带有引导性时,AI模型为了生成连贯且贴合用户需求的回答,往往会自行“编造”答复。而根据对最高法工作报告的相关解读,AI模型并非我国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也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只要AI平台已尽到“内容仅供参考”的合理提醒义务,通常无需为用户的损失负责——⁵换句话说,使用AI所产生的风险,最终只能由使用者自己承担。

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绝大多数当事人并不具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而AI生成的回答往往措辞规范、结构严谨、引用条文头头是道,这种形式上的“专业感”极具欺骗性。当事人很容易被这种表面上的权威性所误导,误以为AI真的在依法分析,进而将其结论奉为行动依据。

相比之下,专业的律师不仅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更重要的是,他们能够基于真实的法条、真实的案例和具体的案情,给出贴近实际、可操作的分析意见。律师还能够敏锐地识别出AI传递的虚假信息——比如根本不存在的司法解释、被张冠李戴的判例,或者逻辑上看似自洽但其实法律上完全错误的理论。在法庭上或诉讼过程中,律师能够帮助当事人在真实的法律框架内进行有效辩驳,用真实有效的依据争取合法权益。因此,遇到法律纠纷,请一个靠谱专业的好律师,远比盲目信赖AI更有效。

03
AI生成内容缺乏权威和稳定性,作为证据难被信

1.案情回顾

谭先生曾与某实业公司签署一份《选装定制合同》,合同中约定谭先生向实业公司订购包含地暖系统在内的装修套餐。在案涉房屋完成交付并进入首个供暖季后,谭先生发现家中地暖系统疑似存在制热异常、无法达到正常供暖效果的问题。谭先生主张,其房屋实际面积为140平方米,地暖之所以无法正常制热,核心原因是该实业公司所配置的地暖产品功率不足,导致达不到房屋面积应有的制热温度,据此谭先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该实业公司向其支付赔偿金1万元。

在庭审过程中,谭先生向法庭提交用以证明其主张“地暖系因功率不足而导致制热效果无法满足房屋面积”的是一份AI生成证据。上面显示,谭先生曾向AI提问:某型号地暖适合多大面积房屋使用AI给出的答复是:该型号地暖的供暖面积适用于80120平方米的住宅……”⁶

2.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对于AI生成证据的效力,需结合其生成逻辑、参考资料来源、结论稳定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在本案中,经法院核查确认,该AI生成证据中的AI答复,所引用和参考的资料主要是网络营销推广内容普通产品介绍,并未引用行业规范、国家标准等权威信息,缺乏客观性和权威性。同时,验证AI给出结论的稳定性,法院当庭使用另外两款AI就同一问题进行提问,得到的答复与谭先生提交的AI答复不完全一致,部分结论甚至更为宽泛。

最终,法院认定谭先生所提交的AI证据,在客观性、权威性以及证据证明力上均存在不足,不符合法定证据采信条件,依法对该证据不予采纳。而谭先生也未能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地暖系统存在质量故障运行温度不达标的充分且有效的证据,因此,最终判定谭先生败诉⁷。

3.核心警示

由于AI具有“算法黑箱”(输入数据与输出结果之间的内部运算逻辑复杂且不透明)和“算法偏差”(因训练数据或模型设计问题导致结论偏离客观事实)的技术属性,因此,即便AI生成的真实内容,作为诉讼证据提交时,也会面临法院的严格审查。而仅凭单一的、参考来源缺乏权威性的AI生成内容,是无法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有效依据的。

在涉及产品质量是否达标等专业性法律争议时,当事人应优先依据合同约定条款、国家或行业标准、专业鉴定意见等法定证据形式加以佐证。AI问答虽能提供初步参考,但其检索来源的权威性与回答内容的稳定性难以保障,若当事人误将AI答复视作当然有效之证据,极易因举证不力而承担败诉风险。

也因此,对于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难以应对复杂举证要求的当事人而言,建议的做法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协助审查合同条文、梳理证据链条、拟定辩论策略——将专业的事交予专业之人。法庭裁判素来以权威证据与客观事实为依据,面对这一严肃场景,切勿高估AI工具的证明效力,而应善用律师的专业判断为自身权益保驾护航。

04

AI非律师,诉讼需专业护航

生成式AI的普及为人们提供了便捷的信息获取渠道,但在严肃的诉讼活动中,其无法替代专业律师的作用。AI既可能生成虚假证据、虚构法条,也可能因缺乏权威参考和回答不具稳定性而导致内容不被法院采信,盲目依赖AI不仅可能导致官司败诉,还可能让当事人面临法律处罚。

诉讼关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容不得半点侥幸和敷衍。律师的价值不仅在于熟悉法律条文和诉讼流程,更在于能够结合具体案情,为当事人提供精准、合法、可行的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规避风险、高效维权。因此,提醒广大当事人:遇到法律纠纷时,切勿图省事、省成本而盲目依赖AI,应主动咨询专业律师,将专业的法律事务委托给专业律师处理,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误用AI而追悔莫及。


1.https://sfj.gz.gov.cn/ztlm/fzxc/yasf/content/post_10621202.html

2.https://sfj.gz.gov.cn/ztlm/fzxc/yasf/content/post_10621202.html

3.http://www.shfzb.com.cn/shfzb/h5/html5/2025-12/10/content_150404_2914783.htm?curr=

4.http://www.shfzb.com.cn/shfzb/h5/html5/2025-12/10/content_150404_2914783.htm?curr=

5.https://m.gmw.cn/2026-03/09/content_1304369927.htm

6.https://mp.weixin.qq.com/s/e0j84ICYMTsjieWlFOtyLw

7.https://mp.weixin.qq.com/s/e0j84ICYMTsjieWlFOtyLw

END

《金刚经》卷首语:“如是我闻”,如闻律师事务所藉此得名。本所发展至今,已逐步成为以金融投资、健康产业、新文化产业、军工科技、能源矿业等为重点服务行业;以政府公共事务、不良资产处置、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投融资与并购、商事与刑事重大争议解决和风险化解、涉外法律服务等为专业特色;以政府机构、上市公司、央企与地方大型国企、世界 500 强外企为主要客户,具有专业深度,资源整合能力和社会知名度的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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