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30款App个人信息收集使用问题的通报
根据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6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的公告》,依据《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中央网信办组织对App(含小程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进行检测,现对有关问题予以通报:
一、锐新教育、趣学车等7款App未公开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详见下表)。

二、蓝猫云商、大象优品等4款App频繁索要非必要权限(详见下表)。

三、中旅旅行、东融等5款App未完整准确列明SDK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情况(详见下表)。

四、匠者、句苗岛等14款App未提供有效账号注销功能(详见下表)。

相关App运营者应当于本通报发布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我办。我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并结合整改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处置处罚。
联系电话:010-55635865,邮箱:appzhili@cac.gov.cn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2026年6月11日
(原文转自公众号 网信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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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 飞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全国企业反舞弊专委会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研究基地(证据分析)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中组部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2025),首批北京市“百名法学英才”(2018),北京市某高层次人才项目青年英才(2024),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证据科学》编辑部副主任,国家高端智库可持续交通创新中心研究员,北京市公安局智能网联汽车交通事故调查与重建标准实验室兼职研究员,北京数字经济与数字治理法治研究会监事会监事,“新技术法学”发起人。
长期致力于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和生物技术等新技术法学和实务,著有《人工智能法学》《区块链法学》《自动驾驶汽车法(模范法)》《中国人工智能法治发展报告》《中国区块链法治发展报告》等。
诉讼方面长期主攻刑民交叉领域,致力于企业及高管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成功办理诸多公司刑事和民商事疑难案件,包括经济犯罪、新技术犯罪、职务犯罪、公司诉讼等,分别取得了无罪判决、不起诉、撤销案件、仅处罚金、去黑、变更罪名、胜诉等结果。著有《无罪裁判的证据逻辑》《贪污贿赂罪:无罪判例规则与辩护攻略》《扰乱市场秩序罪:无罪判例规则与辩护攻略》《故意伤害罪:无罪判例规则与辩护攻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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